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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成本核算范文1
[論文摘 要]高等學校教育成本,是指高校在教育活動中用于培養學生所耗費的教育資源的價值。從會計學的角度來定義高校教育成本,即高校教育成本是高校為培養學生所耗費的能夠用貨幣來可靠計量的教育資源耗費。高校教育成本核算及控制的基本思路應遵循現行事業單位和學校會計制度前提下的雙軌制。因此教育成本核算及控制應以高校現有的會計資料為基礎,在滿足國家預算管理和遵循現行事業單位財務準則和學校會計制度的前提下,借鑒企業成本核算思路和方法,對現有的會計信息進行適當的調整和轉換。
一、高校教育成本核算問題
1.高校教育成本應包括人員支出、商品和服務支出、資本性支出的分攤:人員支出是指支付給教學和為教學提供服務的各類在職人員的人員成本;商品和服務支出是指為學校教學及相關事務購買的商品和服務的支出,資本性支出的分攤;資本性支出是指高校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長期資產的支出。
2.不應計入教育成本的支出:校辦產業支出,校內各種非獨立核算單位的經營性支出;各種附屬單位的支出;上繳上級支出;已經離退休人員的離退休金;高校的賠償、捐贈、災害事故損失等非正常性支出等均與培養學生無關,不應計入教育成本。
3.不應全額計入教育成本的支出:1.科研支出:高校為教育教學改革而設立的校內教育教改科研項目所發生的支出,和學生培養直接相關,應當全部計入高校教育成本;高校為鼓勵和支持科研,對有關科研項目進行的配套資助與獎勵所發生的支出應視為學校為社會的一種直接貢獻,也應計入高校教育成本;高校承接的縱向、橫向課題所發生的支出,因為每個課題都有相應的課題經費來源,并且能做到單項課題收支平衡,但是這種課題研究與學生培養沒有直接關系,因此不能計入教育成本。2.后勤支出:高校后勤支出是后勤部門給師生員工提供后勤保障服務的必要開支。在進行教育成本核算過程中,應遵循相關性原則,對已經從學校剝離出去組建的獨立核算的后勤集團或經濟實體發生的支出不應計入教育成本,學校支付給這些單位的與學生相關的費用允許計入教育成本,未實行后勤社會化的高校后勤支出中與學生相關的費用應計入教育成本,但屬于有償服務性的費用不應計入教育成本。3.獎助學金支出:不包括從銀行取得的助學貸款和以單位或個人捐贈、贊助形式設立的專項獎學金,因為這類資金屬于社會資金,其來源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除此兩項之外的普通獎學金、物價補助、困難補助、勤工助學等其他形式獎助學金均應計入成本。轉貼
二、教育成本核算程序
1.設立教育成本項目
成本項目可分為教學成本、業務輔助成本、行政管理成本、后勤服務成本、學生事務成本、常規科研成本、其他成本七項。
教學成本:指高校教學單位為培養各類學生發生在教學過程中的各類費用;業務輔助成本指高校圖書館、計算中心、網絡中心、電教中心等教學輔助部門支持教學所發生的各類費用開支;行政管理成本指高校行政管理部門為了完成行政管理任務所發生的各類費用支出;后勤服務成本指高校提供后勤保障所發生的各類費用開支;學生事務成本指高校直接用于學生事務的開支;常規科研成本指高校與培養學生有關的科研支出;其他成本指不在上述項目中的其他與學生培養有關的支出。
2.對成本計算對象進行分類
高校教育成本的計算對象是高校培養的各類學生。高校的學生類型多種多樣,有不同的學歷層次,不同的專業,不同的年級。為便于費用的歸集和分配,可按學歷層次、專業和年級分類。
3.確定成本計算期
成本計算期是指按成本計算對象確定核算、報告教育成本的周期。從正確核算成本的要求看,以自然的業務運作周期為成本核算的期間比較適當。這里所說的培養周期是從培養對象入校至畢業的時間。由于學校的教學是按學年組織的,學費的收取也是按學年收取的,這個“年”應該是學年比較合適,可真實反映高校辦學耗費,滿足成本管理的需要。
三、教育成本的計算方法
成本核算科目可按上述七項成本項目設置主要的總賬科目,同時增設“高校教育成本”科目,該科目借方反映“教學成本”、“ 業務輔助成本”、“ 行政管理成本”、“后勤服務成本” 、“學生事務成本”、“常規科研成本”、“其他成本”科目的轉入數,貸方反映期末轉出數,在成本計算單中分配相關費用,分配的標準可以有多種選擇, 通過費用的歸集和分配后,各項相關費用已計入各成本計算對象的相關成本項目,從而可得到成本計算期內的總成本。
四、教育成本的控制
隨著教育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高校的財務管理由計劃經濟下單一的財政撥款預算,轉向預算內撥款、預算外多渠道創收的的財務管理。這就要求高職院校的財務管理,應從簡單的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轉向以教育成本控制理財為主的市場經濟財務管理的新模式。必須在從計劃到實施的辦學全程中貫徹執行教育成本控制原則,引入市場經濟新理念,把握辦學過程中的教育成本管理,使高校的理財適應新形勢的要求。
1.預決算計劃中的教育成本控制
(1)預決算計劃必須以教育成本預測為基礎。財務預決算是指預算收入與預算支出財務決策的全部,決策的關鍵在于正確進行辦學全過程的教育成本測算。教育成本測算是對未來財務預算真實性與決算可靠性的一種預期的推斷,是辦學全過程各類決策不可缺少的依據。做好教育成本預測是加強高校教育成本管理的首要環節,是編制預算的基本依據。教育成本管理包括教育成本預測、決策、計劃、控制、分析等一系列管理工作,教育成本預測是這一過程的開端,也是教育成本控制由事后控制為主轉到事前控制為主的具體體現。它建立在教育成本構成和大量財務數據的基礎上,結合高校的辦學規模、發展趨勢,兼顧當前與未來的科學方法,對預決策意義重大。
(2)教育成本費用計劃是預算計劃中教育成本控制的關鍵。高校的財務控制就是辦學教育成本的控制,教育成本費用計劃是教育成本費用預測和決策方案的具體化,是教育成本控制的主要依據。它以貨幣數量的形式預先規定高校各條塊的教育成本費用水平和降低教育成本目標的書面文件,編制教育成本費用計劃是加強教育成本管理的重要環節。
2.預算實施過程中的教育成本控制與管理
預算實施過程的教育成本控制措施。高校的財務總體有其特殊的一面,科目繁多、細目復雜、分類錯綜等。必須根據高校的特點來理財與控制。注重月度各報表分析,提出全過程“在線”控制策略。充分重視各報表的月度分析,找出資金矛盾突出的主客觀原因,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
3.在辦學決策過程中實施“教育成本控制”
教育體制不斷深化改革,使單一依靠撥款的辦學模式逐步轉向多渠道創收的辦學新模式。高校的運行受市場經濟的影響,既要講社會效益,也不能不講經濟效益。自覺運用“教育成本控制”原則進行辦學決策是決策者的必然選擇。
(1)遵循市場經濟規律,通過教育成本控制達到最經濟辦學的目標。高職院校要在“按需辦學”的同時考慮用最小的教育成本.完成最佳的培養人才方案。首先是市場先導原則。 “人才市場”與“生源市場”合二為一,而且要考慮高校自身的條件。其次是投入產出原則。以往辦新專業,以填補計劃空白為目的,精雕細琢,不考慮經濟效益。但目前高校經費的60%來自于學費收入,不得不考慮投入產出原則。一個實驗實訓設備的投入一般不少于300萬,規模過小,無法攤銷這些“固定教育成本”,即使滿足了社會需要,也會給高校帶來經濟上的壓力。三是資產保值原則。高校辦學與企業一樣,設備、房產、家具均存在大量的折舊。事業單位不提折舊,不用“折舊更新”的辦法,久而久之,設備陳舊老化會直接影響學生技能的提高和學校的教育質量。我們一直在維修與更新部分設備,使固定資產保值,從而使高校的硬件不落后。
(2)以現代科學管理的理念,在宏觀管理中貫徹教育成本控制。在辦學中會有許多教育成本,最大的教育成本是人力教育成本。從科學管理的角度看,要宏觀控制教育成本。一個高校到底要投入多少設備費,成本如何控制,評估指標給出了較合理的標準,人為降低投入,會直接影響教育質量;任何一項投入,績效評估是最關鍵的,離開了成本與績效評價的項目,會給決策帶來盲從。
(3)在辦學決策中樹立教育成本比較與可行性分析的思想。教育成本比較分析是辦學決策可行性分析的關鍵內容,其內涵主要有:決策方案的教育成本比較。對高校的發展規劃,年度計劃的研討、制定要進行方案的教育成本比較與可行性分析。如基建項目的建設,從立項、設計、施工到使用,必須在方案中進行多個方案的教育成本概算比較;決策前期調研的教育成本測算與風險防范。在高校的許多決策方案形成前期,應科學地、實事求是地對教育成本進行全面測算。無論是新專業建設,還是基本建設,或是分配方案的改革,都應一一仔細測算,對基本建設、校宿擴建等重大項目,還應進行可行性分析,設定風險防范。
由此可見,教育成本管理是高校理財中的核心問題,只有認真抓好教育成本管理,才能使高校的工作績效顯著、才能使高校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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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成本核算范文2
【關鍵詞】高等教育;成本核算
1989年,我國高等教育實現了從免費到收費的轉折,這是教育公平的客觀要求,符合成本分擔理論和準公共產品理論。但高校學費標準問題一直是社會爭論的焦點,究其原因,主要是作為制定收費標準基礎的教育培養成本核算不規范,導致學費標準的制定缺乏科學的依據。因此,完善高等教育財務管理,建立科學合理的高等教育成本核算制度,促進高校加強成本控制,提高經費使用效益,為學費標準的制定提供依據,是我國高等教育收費制度順利運行的重要保障。
一、教育成本的概念
“教育成本”的概念是在20世紀50年代末60年代初教育經濟學產生時提出的。1958年,最早研究教育經濟學的學者之一約翰?維澤(JohnVaizy)在其專著《教育成本》中,對20世紀初50年代英國教育經費的變化情況進行了分析。當時,他把教育經費等同于教育成本。1963年,美國著名經濟學家舒爾茨(TheodoreW.Schulte)在其《教育的經濟價值》一書中提出了“教育全部要素成本”的概念,把教育的全部要素成本劃分為提供教育服務的成本和學生上學時間的機會成本兩個部分。1979年,科恩(ElchananCohn)在《教育經濟學》中提出,教育成本可分為直接成本和間接成本兩大類。直接成本是學校提供教育服務的成本,還包括學生因上學而發生的支出;間接成本主要是學生上學放棄的收入、學校享受的減免稅款以及用于教育的土地建筑物等資產損失的利息和租金。筆者認為,教育成本的界定應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教育成本是從教育經濟學角度來考慮的,是指為完成某一教育的學校與學生各種耗費的總和,包括四個方面:一是學校為培養一定數量和層次的學生所支出的一切開支和費用;二是學校發生的與培養一定數量和層次的學生無關的開支和費用;三是學生為學習所支付的生活費用;四是學生因為學習而未能參加工作帶來的機會損失或稱為教育機會成本。狹義的教育成本則應從會計學的角度出發來界定,是指學校在教育過程中所耗費的物化勞動和活勞動的價值形式總和,即學校為培養學生所支付的費用總和,不包括社會和個人投資于高等教育喪失的機會成本,也不包括學校發生的與培養學生無關的支出。狹義的教育成本相當于廣義的教育成本的第一方面,是學校為培養一定數量和層次的學生所支出的一切開支和費用,本文所提教育成本僅指狹義的教育成本,也就是教育培養成本。
二、我國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現狀
我國對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研究探索自20世紀90年代才開始。在計劃經濟體制下,我國高等教育機構的全部經費由政府統分統配,高校的經濟運作方式就是按章辦事,有錢趕快花,沒錢伸手要,使得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研究顯得既無必要,又無實質性的意義。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不斷完善,人們對教育的認識有了新的突破,特別是1989年在全國范圍內全面實行學費制度后,教育成本數據成為評價高等教育收費標準合理程度的主要依據,人們開始關心教育成本信息。
目前,高校執行的《高等學校財務管理制度》和《高等學校會計制度》是1997年由財政部、國家教委頒布的?!陡叩葘W校財務管理制度》對高校教育成本管理只字未提;而《高等學校會計制度》將會計科目分為資產、負債、凈資產、收入、支出五類,亦未設置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有關科目,可見,現行制度并沒有為高校教育成本管理提供實踐上的可操作性。
三、開展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思路
(一)改革現行會計制度
現行的《高等學校財務管理制度》和《高等學校會計制度》并沒有為高校教育成本管理提供政策依據和實踐上的可操作性,因此,要開展高校教育成本核算,首先須改革現行的《高等學校財務管理制度》和《高等學校會計制度》?!陡叩葘W校財務管理制度》應增加成本管理的內容,對教育成本的組成、分類、核算原則、核算方法等作出明確的規定?!陡叩葘W校會計制度》應對會計基本前提、會計核算原則、會計科目作出規定。
(二)明確會計基本前提
會計基本前提又稱會計假設,是會計人員為了確定會計核算的時間范圍、核算內容、核算程序的方法,對所處的變化不定的會計環境做出的合乎情理的判斷。核算高等教育成本,首先要明確高校是教育成本的核算主體;其次要遵循持續經營的會計前提,建立預提費用和待攤費用的概念;再次要根據高校教學工作按學年組織的特點,應以學年(公歷8月1日至次年的7月31日)作為成本的核算周期;最后要考慮教育成本核算是受貨幣計量前提約束的。
(三)明確成本核算原則
由于現行的《高等學校財務管理制度》和《高等學校會計制度》未對成本核算規定相應的核算原則,因此,要開展高校教育成本核算,可以參照《企業會計準則》,結合高校成本核算的特點,明確進行成本核算的會計原則。這些原則除了現行《高等學校會計制度》規定的原則外,還應增加權責發生制原則、劃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原則。
(四)確定成本核算對象
為了正確計算高等教育成本,首先要確定成本計算對象,以便歸集各個成本計算對象所應承擔的費用,計算出各個對象的成本。對企業而言,成本計算對象是其所生產的產品;同理,高等教育成本計算對象就是教育產品。對于教育產品是什么,筆者比較贊成厲以寧教授所言“教育產品是教育部門和教育單位所提供的產品”的觀點。確定了高等教育的產品是教育服務,也就確定了高等教育成本核算的對象。教育服務可以學時或教育設施服務的時數為計量單位,也可以學期或學年作為教育服務的計量單位。從信息使用者的角度來看,他們更關注一學年的教育服務成本,以學年提供的教育服務為成本核算對象較為合適。由于高校向不同類別、不同專業、不同年級的學生提供的教育服務的成本是不同的,因而,為了準確核算高等教育成本,高校還應當按不同類別、不同專業、不同年級設置教育成本明細賬,歸集相應類別、專業、年級的學生在接受教育服務時所耗費的成本費用,計算總成本和生均成本。
(五)劃分成本項目
高等教育成本項目是指歸集的高等教育成本核算對象的各種費用(按用途劃分)的項目類別,目的是提供便于教育成本分析和控制的信息,提高教育資源的使用效率。劃分教育成本項目首先要區分高等教育的費用支出和成本。成本是對象化了的費用,高校支出中與培養學生無關的費用如非學歷教育支出、學生獎助學金、科研支出、后勤產業支出等不能計入成本。其次,高等教育成本項目的設置應體現費用的用途,簡潔、明了,便于費用的歸集分配。再次,應滿足使用者的需要,提供相關、可靠的信息。最后,應與現行的教育經費支出項目盡量保持一致,避免重復勞動,提高可操作性。
考慮上述因素,參照部門預算中的支出分類,筆者將高等教育成本項目設置為人員支出、公用支出、教學業務支出、折舊及修繕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其他支出六大類。
(六)確定成本核算方法
企業產品成本核算的方法有品種法、分類法、分批法、分步法和ABC法。根據高等教育的特點,高校成本核算的對象是一學年所提供的教育服務,因而高校的成本核算期為一學年,高校只需每年計算一次成本。這種特性類似于企業在單件、小批量生產情況下,將產品的生產周期作為成本核算期,期末不存在完工產品和在產品的情況。高校的成本核算在學年末也不必將教育費用分為完成成本和未完成成本,全部是完成成本。因此筆者認為,可以運用企業產品成本核算的分批法作為高等教育成本核算的基本方法。按照這種方法,以高校一學年提供的教育服務量作為教育成本的核算對象,按不同層次、不同專業、不同年級開設成本明細賬或成本計算單,以一學年為會計期間歸集和分配費用,進行成本核算和分析。
(七)確定教育成本核算程序
成本核算程序是指根據成本核算的要求,對教育事業支出進行分類,記入相應的成本明細賬,計算教育成本的程序。教育成本的具體核算程序可以分為以下幾個步驟:根據教育成本的概念,將教育事業支出劃分為計入教育成本的支出和不計入教育成本的支出;按權責發生制原則,將計入教育成本的支出區分為計入當期高期教育成本的支出和不計入當期高期教育成本的支出;將計入當期教育成本的支出區分為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將直接費用記入按專業、年級設置的成本明細賬,將間接費用按一定的標準分配記入按專業、年級設置的成本明細賬,計算教育成本。
(八)教育成本核算科目的設置及賬務處理
明確了高等教育成本核算的原則、對象,確定了高等教育成本核算的對象和程序,接下來就要設置相應的會計科目,開設賬戶,進行具體的高等教育成本核算。高校進行成本核算既要滿足為相關各方提供系統、準確的教育成本信息的需要,又要滿足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的要求,因此需在現行的會計制度中增加以下科目:
1.“教育成本”科目。本科目用于核算高校開展教育事業活動,提供教育服務而發生的應由本學年負擔的直接成本?!敖逃杀尽币磳I、院系、年級設置二級明細科目,按不同的成本項目設置三級明細科目。高校發生的支出,首先要根據教育成本的定義,區分是否要記入教育成本,對計入教育成本的直接費用,可記入“教育成本”科目,間接費用記入“間接費用”科目,對不記入教育成本的支出記入“教育事業支出”科目。
2.“間接費用”科目。行政管理人員、教輔人員的工資性支出,圖書資料、實驗室設施等公用資源發生費用時均應先記入“間接費用”,期末按一定的分配標準結轉到“教育成本”。間接費用應設校級間接費用和院系間接費用二級科目。按不同的成本項目設置三級科目賬。
3.“待攤費用”科目。用于核算本期支出但應由本學年和以后各學年共同負擔的支出。這類費用主要是公用支出、教學業務支出和其他支出。這類費用發生時,先記入“待攤費用”科目,再將由本學年負擔的部分從“待攤費用”轉入“教育成本”或“間接費用”。“待攤費用”應按“教育成本”相同的要求設置二級科目。
4.“預提費用”用于核算應由本學年負擔但要在以后學年才支付的支出。這類費用主要有借款利息、職工培訓費等。
5.“累計折舊”用于核算高等學校教學用固定資產的折舊額?!袄塾嬚叟f”應按固定資產類別和使用部門設置二級科目。折舊額可以按學年計提和攤銷,本學年新增的不滿一學年的固定資產按實際使用月數攤銷,折舊方法采用直線法。能分清專業、年級的可直接記入“教育成本”,不能分清專業、年級先記入“間接費用”,再按間接費用的分攤方式進行分攤。
以上對高等教育成本核算進行的探析,雖不完善但具有可操作性。筆者相信,隨著高校管理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和高校財務管理的不斷完善,高等教育成本核算將成為高校會計核算的有機組成部分而發揮其在學費制度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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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成本核算范文3
【關鍵詞】 教育成本; 核算; 美國; 比較
步入21世紀以后,世界范圍內的經濟競爭將轉變成為國與國之間的科學技術和民族素質的競爭。高等教育作為培養民族素質的先鋒,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近年來,我國對教育的發展給予了高度重視,使得高等教育的規模突飛猛進,在校大學生人數由1998年的340多萬猛增到2008年的2 500萬左右,給非盈利事業單位――高校的正常運營成本施加了壓力,并逐步顯現出現行教育成本核算體系和方法的缺陷。因此,有必要在研究美國較成熟的核算方法的基礎上,改善我國的教育成本核算體系。
一、高校教育成本的涵義
20世紀60年代,“教育成本”概念出現在英國經濟學家約翰?維澤的《教育成本》和美國經濟學家舒爾茨《教育的經濟價值》中。約翰站在學校的角度上提出教育成本應同時計量教育的直接成本和間接成本,舒爾茨站在學生及高校的角度上提出教育成本還應考慮教育服務成本和學生上學的機會成本。因為他們所考慮問題的角度不同,所以對教育成本的含義出現了差異。
如果將經濟學中的成本概念仔細分析,綜合各家學者的研究,就可以得出高校教育成本的涵義,其實就是指高等學校為培養一定數量和層次的各類專門人才所耗費的各種物化勞動、活勞動以及其他貨幣資金,主要包括教師課時津貼、四項經費、教學及實驗設備和用房等固定資產折舊、圖書資料購買及攤銷等費用,除教師課時費由于各大學校規模大小、運營的好壞而有所不同,其他的本科辦學條件中的四項經費包括本專科業務費、教學差旅費、體育維持費、教學儀器設備維修費都有相應標準,四項經費占學費收入的比例應≥25%,才能較好地滿足人才培養需要。根據教育部教發[2004]2號文,以綜合、師范類高等院校為例,生均教學科研儀器設備值應不低于5 000元;生均圖書資料為100冊,且生均年進書量為4冊,達到年更新率為4%;凡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超過1億元的高校,當年新增教學科研儀器設備值超過1 000萬元才為合格。
二、中美高校教育成本核算比較
經濟大國美國是世界上高等教育最為發達的國家之一,對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研究和實務運行都有近百年的歷史。從1919年的《高等教育花費了多少》教育通告到現在執行的《非營利組織的財務報表》、《高等教育財務會計與報告手冊》,都顯示了美國政府和美國高校對教育成本核算的重視,也顯現出與中國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不同之處。
(一)核算基礎不同
根據美國NACUBO和FASB的要求,美國高校教育成本核算是以權責發生制為會計基礎,而目前中國高校多數還是以收付實現制作為會計基礎,僅經營性收支業務可以采用權責發生制,給新形勢下會計信息的正確反映帶來了局限性。在會計學中,權責發生制和收付實現制是兩大核算基礎。高校成本核算的收付實現制是以高?,F金收到或支出為標準來確認收入和費用,而高校成本核算的權責發生制是以高校業務實際發生的時期來確認收入和費用。收付實現制最大的缺陷是導致會計信息滯后,特別是跨年度的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的購入等事項,收付實現制下是不需計提損耗和折舊的。在高校預決算編制中,對那些預算已經安排但實際無法支出的項目,中國高校賬面上居然會出現“實際赤字、賬面結余”的怪象。收付實現制的使用使得中國高校資產的價值和學生培養成本的實際數不能正確反映,與外國高校教育成本缺乏可比的基礎。
(二)核算原則不同
美國NACUBO組織在1992年提出了12條高等教育成本核算原則,與我國現行的11條成本核算原則大致相同,但細節卻迥異。如1.統一性原則。美國嚴格區分財務與非財務數據的使用,有關成本的財務數據應當與正式對外報出的財務會計數據相一致,而非財務數據應當與高校的正式記錄相一致;中國的統一性原則只是保證事業單位會計指標在全國范圍內口徑一致,對財務數據和非財務數據的具體使用并未提及。2.配比原則。美國要求成本數據的分配應該根據各作業中心、項目中心等利益關系來分配,如果出現共同成本則按一定的收益大小方式分配;我國的配比原則只是強調事業單位耗費的一定資源應與得到的收入相配比,并根據因果關系來正確計算高校系部的各項損益。3.謹慎性原則。美國在執行成本核算原則時,時刻牢記謹慎性原則,如要求在計算資本成本時應當考慮到每一項資產的預計使用年限而計提累計折舊,從而確認特定會計期間的應用成本。4.成本信息披露的方式不同。美國規定成本信息應當以報表的方式提供,而我國規定事業單位提供的報表主要供主管部門、財政部門、銀行、審計部門的檢查和監督,規定了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表為事業單位的主表,其他的收入支出明細表是對兩大主表的有效補充,對成本信息的反映方式并未進行明確的規定。
(三)核算方法不同
美國的高校教育成本核算方法體系中,引入了企業成本會計的作業成本核算和過程核算的概念,改變了傳統成本核算系統中分配間接費用的缺陷,更新費用概念替代傳統的支出概念。我國的高校成本核算體系中還依照資產、負債、凈資產、收入、支出和結余,對費用概念使用甚少,主要是因為我國大部分高等院校是國家撥款非盈利的公立學校,傳統上費用概念是和企業掛鉤的,不適用我國的高等院校。
(四)成本核算規范制度不同
目前,美國高校教育成本核算是以《非營利組織的財務報表》、《高等教育財務會計與報告手冊》以及A―21通告的要求為核算的規范體系,涵蓋了財務報表的編制和科學核算成本過程的要求。我國在對高校教育成本規范程度上比較薄弱、起步較晚,直到2005年,國家發改委才出臺了《高等學校教育培養成本監審辦法(試行)》,將高校教育成本納入政府的監管范疇,成本信息的客觀性、準確性和權威性,會計核算程序的準確性還有待提高,特別是各個專業設置的課程和運行的成本尚未建立比較合理和完善的教育成本核算體系。
三、提高我國高校教育成本核算水平的建議
(一)修正我國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會計基礎
目前,保持我國高等教育正常運轉的經費大約需要4 000億元,而國家現有的實際投入只有800億元,隨著高校擴招、擴建等事項的出現,許多高校都不同程度向銀行貸款,總金額已經超過了1 000億元。高校教育環境的變化,使得現行的收付實現制的會計基礎要發生相應的變化,應借鑒美國的做法,兼顧各方面因素,有選擇性地執行權責發生制和收付實現制。凡是涉及以后各個期間教育成本核算范圍的收入和費用支出的業務,選擇收付實現制作為記賬基礎,如各院系的行政管理經費;凡是涉及以后各期教育成本核算范圍的收入和費用支出的業務,選擇權責發生制,如每年下半年收取的全年學費、教學設備購入款項支出等,同時可以相應地增加新的核算科目,如“預提費用”、“待攤費用”、“累計折舊”等?!邦A提費用”可以核算在一學年內重復使用的圖書資料、低值易耗品;“待攤費用”可以核算先支付但未發生的行政部門報刊雜志費等;“累計折舊”可以核算教學儀器設備、教學和行政樓房等固定資產隨時間推移而出現的價值減少。
(二)借鑒企業成本核算原則
我國企業會計核算原則包括真實性、相關性、清晰性、可比性、實質重于形式、重要性、謹慎性、及時性等。高校教育成本確認和計量可以借鑒這些企業會計核算原則,將財務信息和非財務信息在成本報表中反映,特別是要建立高校固定資產折舊制度,使其能有效地監管固定資產的價值,有助于反映高校教育成本的真實情況和固定資產管理。同時借鑒高校的特點修正會計核算原則,如學年期間原則和學費實際成本原則。因為高校的學生是每年9月份入學,三年至四年后的7月份畢業,所以不能采用企業的公歷的會計期間原則,而修正為學年期間原則;同時每年的學費隨著時間、市場的物價有所變化,如中國在1995年高校學費是800元,2005年漲到5 000元,2009年,教育部等國家七部委下發了《關于2009年規范教育收費進一步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在《實施意見》中明確規定了各級各類學校今年的收費標準應不高于2006年秋季學期收費水平。其中,普通高等學校普通經、管、法、文專業每生每學年學費3 400元;體育、外語專業4 800元;理工類專業3 600元;熱門專業在該專業收費標準的基礎上上浮10% 。中外合作辦學收費標準國內本科學費2萬元/學年,國內專科學費15 000元/學年?!?11院?!睂W費平均高出普通高校400元至500元??梢?時間不同、學歷層次不同、專業不同都會影響成本核算,所以采用學費實際成本原則。
(三)基于專業分類的基礎上,構建作業成本法核算系統
根據作業成本法的理論,高校教學活動是由一系列相互關聯的教學活動組成的,各專業和各院系在組織教學活動時都要耗用一定的資源,而高校教育成本實際上就是高校各院系、各部門、各類學生全部消耗資源的總和。專業不同,學生的培養成本也差別很大。以會計專業為例,隸屬文科類,相對醫科、藝術、工科的培養成本低一些,一般院校的會計專業培養成本只要每年1萬元左右,但若是中外合作項目,則培養成本高達每年2-5萬元左右。有些學校為了降低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的教育成本,對專業設置進行了改革,采用英文教材中方老師講授或送符合條件的中方教師到國外培訓,以達到教學成本的下降。由于出國培養教師費用不能由一屆學生來承擔,形成了跨期費用和一些間接費用,應借助作業成本法的概念,按專業、類別、層次、學年核算,保持成本信息的準確性。其基本流程如下:首先,按所開課程、學分或學生確定成本對象;其次,按照每個學校所設系部或招生就業環節設立作業成本庫;再次,歸集的資源費用分配到作業成本庫,因為在成本核算中,成本一般分為兩大類,直接成本和間接成本,所以一般高校選擇的歸集是費用也是直接成本和間接成本,直接成本是指直接計入高校學生的各項費用,如學生費用、教學費用等等,間接成本是指不能直接計入培養對象的各項費用,但為了保證開展高校正常的教學及相關管理活動而開支的費用,如行政管理費用、社會保障費用、固定資產折舊費用等;最后,按照學生收益情況和不同專業標準將作業成本分配。
(四)統一成本核算規范制度和體系
我國現行學費的制定并未形成明確的標準,一般按照預測后的高校年均日常的運行經費為基礎來計算,根據《中國高等教育法》的規定,學費應為學生培養成本的25%。如果重點高校會計專業年均日常運行成本是1.6萬元,一般性院校同專業日常運行成本是一年1萬元左右,平均后按25%提取,則每個學生每學年的學費可以定在3 250元左右。表面上計算比較客觀,其由于缺乏成本計算基礎,高校的日常運行經費是預測數,那么學費成本計算就不可能精確,因此要制定統一明確的會計核算體系規范,以規范高校的成本核算行為,為教育投資者、債權人、學生和家長了解高校教學資源的消耗和進行決策提供依據。
綜上所述,中美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差異不僅單純涉及到會計的基本核算,還涉及到中美兩國的國情和宏觀政策的不同。隨著市場經濟的深化和教育體制改革的進行,我國高校教育成本核算質量將會有極大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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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成本核算范文4
論文摘要:高等學校教育成本核算是高校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也是高校財務管理中的一個重要環節。以高校現有會計核算體系為依托,分析進行教育成本核算的緊迫性,剖析教育成本核算的弊端,進而提出建立科學的高校教育成本核算模式可行性建議。
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高等教育的管理體制和運營機制正在發生變革,高等學校逐漸成為面向社會的法人實體單位。高等教育產業化已被社會各界廣泛認可。隨著高等教育經費投入機制的轉變,作為辦學主體的高校也有責任向社會公開辦學成本及其核算方法。但目前由于高校會計體制的局限再加上高等教育成本的非精確性和不確定性等特點,使得高校教育成本核算至今沒有一個統一的核算體系與辦法。高校教育成本核算問題既是理論研究的課題,又是實踐工作的重點和難點。
一、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研究的緊迫性
(一)高校自身特點及教育資源的稀缺性要求進行成本核算
現階段,我國高等教育已逐步從公益化向產業化發展,高等教育不再是免費的午餐。高等學校作為以教學科研活動為中心的事業單位,雖然不能像企業那樣直接從事物質資料等有形產品的生產和銷售,但通??杀豢醋魇且粋€生產性部門,具有一定知識和技能的人才就是它的產品,高等學校培養出來的人才通過對人類社會的貢獻實現其價值。而人才培養和產品生產一樣,需要消耗大量的資源,因此高校與其它物質生產部門一樣,同樣存在“投入”和“產出”的經濟活動,同樣需要講究投入產出效益。教育資源的稀缺性客觀上也要求高等學校必須充分利用辦學資源,以有限的辦學資源培養出盡可能多的優質學生。而辦學資源的充分利用,則有賴于高等學校加強財務管理、節約辦學成本、提高辦學效益。
(二)公平合理的學生培養成本分擔機制要求進行成本核算
《中國高等教育法》規定,高等教育不屬義務教育,需要建立由國家、社會、學生個人共同分擔培養成本的機制。按照國家教育部規定,學費應為學生培養成本的25%。但由于國家沒有出臺教育成本的具體核算規范,各高校一般按各自的理解和需要制定學費標準,造成學費收費標準在近20年的時間里上漲了近25倍,從1989年前的200元/年,1995年漲到800元/年,2005年再漲到5000元/年。實行學生培養成本核算,可以為制定合理的高校收費標準,確定國家、社會補償教育成本的額度提供科學依據。它對克服國家教育投入的隨意性、增加高校收費透明度、規范高校收費行為起著積極作用。
(三)學校內部資源的合理配置要求進行成本核算
目前我國高校存在著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的一些弊端,例如,高校至今尚未形成有效的成本約束機制;資源的短缺與浪費并存;部分高校盲目擴大規模,在各類學生的規模、質量和效益方面缺乏系統的、理性的思考等等。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研究,可對不同專業的培養成本進行計算,建立成本意識,可發現管理上的漏洞,進而達到科學地配置資源、進一步優化人員結構、強化內部管理和提高效益的目的進而提高高校教育資源利用率。
二、高校教育成本、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基本內容
在社會經濟活動中,我們始終會涉及到各類商品、服務、活動和產出的成本問題。教育成本是教育經濟學的重要內容,是指為使受教育者接受教育服務而耗費的資源的價值。高校教育成本是從高等學校提供教育服務的角度考慮的教育成本,它指高等學校在教育活動中用于培養學生所耗費的教育資源的價值,它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來說,高校教育成本是指高等學校開展教育活動消耗的所有資源的價值,包括社會和受教育者個人或家庭直接或間接支付的全部費用。狹義的高校教育成本是指高校用于培養學生所耗費的,可以用貨幣計量的教育資源的價值,屬于財務范疇的以貨幣實際支付的成本,而不包括社會和個人投資于高等教育喪失的機會成本。本文所指的是狹義的高校教育成本。
另外,所謂教育成本核算是指審核、匯總、核算一定時期內教育費用的發生額和計算教育成本工作的總稱。教育成本核算包括兩個基本環節:第一,按規定的成本開支范圍對教育費用進行匯集,計算教育費用的實際發生額;第二,根據教育成本核算,采用適當的方法,計算出教育總成本和單位成本。筆者所指的高校教育成本核算是以高校為主體所進行的核算工作,即實際發生并可以直接計量的財務成本,不包括經濟學意義上的機會成本,也不包括學生個人成本等。三、現有會計核算制度已不能適應成本核算的需要
高校教育成本研究的關鍵,就是如何準確、可靠地核算成本,量化各種直接成本,獲取各種可靠數據。會計核算的基礎有權責發生制和收付實現制兩種,我國會計制度實行收付實現制。收付實現制以貨幣資金的增減直接來確定收入和支出的發生,而不考慮該項資金的取得和付出的歸屬期間,從而阻斷了收入和支出的配比過程,掩蓋了高校各個期間業務的真實情況,這樣就難以準確反映高校的成本項目和成本水平,對學生培養成本的計算造成了困難。另外,多年來,國家對高校實行“供給制”,高校只核算經費支出,至于開支是否合理和必要,則無人問津。雖然后來國家對高校實行了“核定收支,定額或定向補助,超支不補,節余留用”的預算管理模式,但其仍局限于計算預算收支余超的階段。一方面,高校利用所獲得的資金主要關注于如何擴大學校規模、如何增強實力,對于能否合理和優化資源配置以及降低學校的風險,關注的程度較低;另一方面,作為非營利性的事業單位,不存在市場經濟中的企業破產機制,導致高校相關領導的理財觀念也存在一種誤區,即認為高校財務管理的目標就是盡量獲取盡可能多的資金來發展,而成本核算則可有可無。我國高校面臨著教育經費短缺與教育資源嚴重浪費同時并存的問題,這種教育成本核算的滯后性以及由此形成的各種弊病,嚴重制約著高等教育事業的發展,這難以適應市場經濟及優化資源配置的需要,與發展有中國特色的高等教育不相適應。因此,必須改革高?,F行的會計核算模式。
四、科學確立高校教育成本核算體系的三個建議
(一)參考權責發生制核算成本的原則,適當修正現行的收付實現制
從目前的研究現狀和可利用的手段分析,教育成本計量的方法可以歸納為三類:統計調查方法、利用現有學校會計資料轉換計算方法、進行教育成本核算方法。第三種會計核算法變革現行的高等學校會計制度,即通過對高等學校會計制度的重新設計以適應教育成本核算的需要。正如前面所說的,目前我國高校會計采用收付實現制,但隨著高校招生規模的日益擴大,財務收支量增多,這種以實現收支為基礎的會計核算方法,很難適應當前高校財務管理的需要,容易形成財務管理漏洞。
權責發生制,又稱應收應付制或應計基礎,是指對收入和費用的確認均以權利的形成和責任(義務)的發生為標準。按照這一原則,對于收入,無論其款項是否收到,以權利的形成確定其歸屬期;對于費用,無論其款項是否付出,以責任的發生確定其歸屬期。顯然,采用權責發生制原則來確認收入和費用的歸屬期,避免了現金收付具體時間對成本核算信息的影響,能夠準確地進行成本核算。這種方法應該成為一種趨勢,因為用它核算教育成本最為直接,會隨著高等學校日常會計核算的進行自然而然地產生教育成本信息。但是,由于目前高等學校非營利組織性質和高校管理體制制約了教育成本核算理論研究的深入,按照成本核算的要求重新修改現行的高等學校財務制度和會計制度還需要一段時間。
(二)加強固定資產管理,實行固定資產折舊制度
現行《高等學校會計制度》規定,固定資產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規定的標準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來物質形態的資產,包括房屋和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他固定資產等。固定資產折舊是指固定資產在使用過程中,通過損耗而逐漸轉移到產品成本或商品流通費中的那部分價值。而現今高校會計制度規定,固定資產是按賬面原值核算的,不計提折舊,這種做法的缺陷是無形中增大了高校的資產數量,作為凈資產的固定基金嚴重不實,不符合衡量會計信息質量的客觀性原則;同時,當前高校正進行后勤社會化改革,固定資產實行有償使用,不計提折舊,有償使用缺乏依據;另外,教育作為一項產業是要計算人才培養成本的,不提取折舊,人才培養成本的數據就不準確。
因此,高校應加強固定資產的管理,編制年度固定資產更新改造及購建計劃,對報廢、封存和有待更新、改造的固定資產要及時辦理有關手續;同時,高校還要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按照《國營企業固定資產折舊施行條例》,并結合高校詩集,制定一套實施辦法,另外,選擇固定資產折舊方法時,由于固定資產用途、性質不同,高校應根據實際情況,首先將固定資產劃分歸類,然后根據不同類別,選用不同折算方法。
教育成本核算范文5
一、高校教育成本核算存在的問題
(一)成本計算期與預算執行期不一致
高校進行財務管理時,預算作為財務管理的核心,根據自然年度進行編制,堅持“量入為出與收支平衡”的原則,高校的各項經費都是根據自然年度進行統計,根據自然年度編制和提供預算執行的狀況和預算報表,但是我國高校的招生計劃是根據學年制定的,并且學費也是按照學年收取,高校的教學活動也是按照學年實施的,教育經費支出是隨著教學進度進行支出,所以高校要想制定合理的成本核算期,就需要以教學年度為依據,但是這樣就與預算編制期出現矛盾,這對高校教育成本核算是不利的。
(二)缺少成本管理的制度
高校缺少成本管理制度,一直以來高校沒有計算培養學生所花費的成本,所以在財務管理方面也沒有設定相關的制度進行計算,進行會計核算時,也沒有制定成本核算的具體措施;并且沒有進行成本核算基礎數據資料的搜集、整理與統計。目前大部分高校的管理普遍缺少設立成本管理制度的意識,也沒有全體人員參加成本管理的意識,進行成本核算時必然缺少相應的支持。
(三)教育成本核算的范圍較為模糊
在我國《高等學校教育培養成本監審辦法 (試行)》中規定,高等教育的培養成本主要由人員支出、公用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固定資產折舊這四個部分,人員支出包括教職工的基本工資、獎金、津貼等;公用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勞務費、租賃費等一系列費用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包括離退休費、撫恤、生活補助、醫療費等支出;固定資產折舊包括房屋建筑折舊和設備折舊的費用。在教育費用核算的過程中,大學生資助這一項費用能否計入大部分人齒否定態度,其認為學生的教育支出,獎學金、助學金、住宿等方面的補貼和支出,等同于學校收入的轉移支付項目,不應歸入成本項目中。
(四)未進行專業化的成本核算
當前在高校的教育成本中,會計核算中的經費支出是按照教育基本支出、教輔基本支出、行政基本支出、后期基本支出、學生事務支出等進行一級科目核算,人工經費支出也是根據教學、教輔、行政、科研、后勤支出等進行分類劃分與核算,沒有根據專業進行學生培養成本的計算。當前我國高校由于專業不同,規定的學費標準也是不一致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專業學費標準從4500元至35000元,而且因為高校內部財力分化形勢比較嚴峻,高校各個院系間的學費標準也存在差別,不同專業的教師與學生之間教學資源的分配也是嚴重不均的。在高校教育成本核算時,需要按照教育、科研、后勤、行政管理、離退休等進行計算,計算出來的學生名義培養成本和實際培養成本之間存在比較大的差距。
二、完善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措施
(一)提高高校教育成本核算意識
目前來看我國高校教育成本核算意識普遍不強,因為教育成本核算未與會計核算相掛鉤,使學校的管理層未重視教學成本這一支出。根據國家政策和相關意見的出臺,可知為了適應經濟社會和促進教育的發展,我國教育會計體制將會得到改革和完善,所以需要使學習管理層認識到進行教育成本核算的重要意義,轉變領導的觀念,從而在教育成本核算的推廣上獲得支持。首先需要使高校的領導認識到進行教育成本核算的重要性,在領導統一部署下,積極引入教育成本這一概念,向教師灌輸教育成本觀念;其次進行預算編制時,要堅持以收定支和收支平衡的原則,解決學校內部結構不平衡的問題,平衡各個院系之間的教育資源,對高校之間的教育資源進行統一安排,以實現資源的優化合理配置。
(二)實現會計核算主體的統一
高校進行教育成本核算時,需要實現會計核算主體的統一,才能保證會計信息的完整與安全。首先需要把基建會計納入到學校的賬務之中,由于高校目前的會計核算不能完全體現學校的費用支出,全面進行資產、負債、支出的反應,所以需要保證會計核算主體的統一,保證會計核算信息的完整。此外,還可以對高校的財務狀況進行把握,及時獲得相關的會計數據和歷史信息。
(三)計算高校固定資產折舊項目
固定資產隨著使用時間的延長,會出現磨損和損壞的問題,所以進行減值準備計算是非常必要的,如果不進行固定資產折舊項目的計算,必定會使高校資產出現虛增的情況。所以進行高校教育成本核算時,需要通過一定的方法,設定一定的固定資產折舊率進行高校固定資產折舊的計算和計提。例如對于那些更新換代比較快的教學儀器和設備,進行資產折舊計算時可以使用加速折舊計提的方法;對于房屋建筑等普通固定資產來說,可以使用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選擇合理科學的折舊方法才能正確的進行高校固定資產折舊的計提,保證教育成本核算的準確性。
教育成本核算范文6
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主體,是指高校教育成本確認、計量和報告的空間范圍。當前,高校教育成本已具有明確的對外報告要求:2014年1月正式施行的《高等學校會計制度》所列示的《收入支出表》,要求高等學校分項目清晰反映教育、科研、行政管理、后勤保障、離退休等各項事業支出的情況??梢?,從對外報告的角度考慮,有且僅需要學校一級作為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主體。高校教育成本的核算同時需要滿足內部管理的需要。與大多數高校實行校、院二級管理體制對應,為有效落實經濟責任制,實施績效評價,同時直觀比較不同學科專業教育成本的差異,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主體可以且應該以二級學院為基本單位劃分,有條件的學校亦可進一步細分至專業。這亦正好符合新《財務制度》規定的“逐步細化成本核算,開展學校、院系和專業的教育總成本和生均成本等核算工作”的要求。
二、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對象
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對象,亦稱客體,是指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內容。企業成本核算的對象是企業日?;顒又兴l生的各項費用和生產產品、提供勞務等的成本。一些學者認為,高校的首要任務是培養具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高級專門人才,因此,高校的教育成本核算對象是其教育產品——在校生(畢業生);另一些學者認為,學校是提供教育服務的機構,教育產品應是指教育服務。誠然,高校教育服務的對象是大學生,但是正如一些學者所述,“學生不可能被置于完全被動的地位任意塑造,現代法律和倫理更禁止將人作為買賣的對象”,因此,直接將大學生定義為高校教育成本核算對象是不恰當的。參照企業成本核算對象的界定,結合會計可計量性的基本特征要求,筆者認為,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對象,是指高校提供教育服務所消耗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物化勞動和活勞動的價值總和。
三、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范圍
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范圍,旨在明確高校教育成本核算對象的基礎上,進一步確認成本歸集的范疇。根據成本信息的覆蓋領域,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范圍可以劃分為三種模式,三種模式都是以二級學院作為核算主體,但在間接費用的分配范圍上呈升序排列:第一,直接教育成本模式,僅核算二級學院發生的教學費用支出,不分配間接費用;第二,間接配比教育成本模式,在第一種模式的基礎上,進一步對校級有關教學費用進行分配;第三,全成本模式,核算二級學院的直接支出,分配校級有關教學支出和行政管理費用。綜合評析三種模式,第一種模式直觀、簡潔,但所提供的成本數據不完整;第三種模式最為復雜,但提供的成本數據包含教學支出和非教學支出,不夠準確,且不利于控制公用支出;第二種模式符合受益原則,也是大眾普遍認可的教育成本概念,且單獨歸集學校公用支出有利于加強行政管理費用的控制和管理。此外,新《財務制度》規定,高校的教育費用,指高校在教學、教輔、學生事務和其他教育活動中產生的各項耗費;高校的管理費用,指高校為完成學校行政管理任務而發生的各項費用。新《會計制度》亦專門指出教育事業支出主要歸屬高校各二級學院(含其下屬不單列的科研中心)、校團委、學工部、學生會等各類學生思政教育部門、信息網絡中心、電教中心、測試中心、圖書館、博物館和檔案館等教學輔助部門發生。顯然,制度層面的費用劃分,為我們選用第二種模式核算高校教育成本提供了法律依據,且進一步明確了費用歸集的主體。在會計實務中,高校若采用“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其二級學院的各項支出均有獨立的賬務體系,可以直接確認,則其工作重點在于校級層面發生的教學相關費用的歸集和分配;高校若采用“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則需要進一步在校級一級核算的基礎上,歸集和分配各二級學院的直接支出及校級層面發生的教學相關費用。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具體范圍,可參照其《支出預算表》歸集。以H高校為例,其采用“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學校支出項目包括工資福利支出、教學支出、學生支出、行政運營支出、后勤保障支出、工會黨委支出、董事會經費(民辦高校特有)、基礎設施建設、基金支出和專項支出等。根據與教育活動的相關性及會計制度要求,其中納入教育成本核算的支出主要為教學支出(不含教務處等校級行政管理部門發生)、學生支出以及各二級學院、思政教育部門、教學輔助部門等發生的工資福利支出、行政運營支出、基礎建設支出和后勤保障支出等。為減少成本歸集的工作量,在會計核算時,建議實行部門明細核算,則二級學院的直接支出較容易從賬戶中取得。
四、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分期
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分期,指的是成本核算的時間范圍。《高等學校會計制度》規定,高等學校會計年度自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高校提供教育服務的周期以學年為單位,與高校的會計年度不相符。以為本科生提供的教育服務為例,其服務周期為4個學年,每一個學年自公歷9月1日起至次年8月31日(以學生在校期間計算,第四年止于6月30日),由此,無論是以會計年度或是學年度為成本計算期間,每個成本計算周期均存在很多“完工產品”與“在產品”之間的費用分配問題,這給高校教育成本的核算帶來了實際困難。但是,應該看到,高校提供的教育服務是連續的,且一般來說,同一個時間段高校的在校生包含各個年級,而高校的人才培養計劃具有一定的穩定性,由此,其相近年級的提供的教育服務成本亦變化不大。有鑒于此,我們可以將一個會計年度的上、下半年分別視為一個學年度的上、下學期,將對在校不同年級學生提供的教育服務視為對一級畢業生在校期間所有學年度提供教育費用的綜合體?;谝陨戏治?,筆者建議以會計年度為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時間范圍,這既符合我國高校會計制度的報告要求,亦可以規避成本核算周期與會計年度不一致帶來的“在產品”分配工作量問題。
五、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方法選用
傳統的成本核算基本方法是品種法、分批法和分步法。三種基本成本核算方法的適應范圍各不相同,但其對間接費用的分配卻是一致的。傳統成本核算方法認為,企業的產品按照其耗費的生產時間或產量線性地消耗各項間接費用,因此,其一般采用人工工時或機器工時簡均分配間接費用。這與高校教育成本的特性是相悖的。近年來,學者討論得較多的,是采用作業成本法核算高校教育成本。作業成本法,通過關注作為基礎成本對象的各個作業,計算作業和成本對象的成本,評價作業業績和資源利用情況。一個作業,是一項事件、任務或具體目的的工作單元。作業是一種可以計量的狹義的、具體的交易活動,又是一種動態活動,其表現為資源的投入和另一種效果產出的過程。作業成本法的理論基礎是“作業耗用資源,產品耗用作業,從而導致成本發生”。因此,作業成本法計量下的成本,按作業的消耗量進行分配;作業成本的核算深入到資源、作業層次,其通過選擇多樣化的分配標準分配間接費用,大大提高成本的可歸屬性,提高成本信息的準確性。作業成本法適用于間接成本所占比重大;生產經營活動復雜的企業。若企業的間接成本所占比重較小,則依據會計計量的重要性原則,可以采用傳統成本會計的方法,簡均分配,以降低核算成本并提高工作效率;若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較為簡單,則其作業亦相對單一且同質,同樣無須逐個分析作業特點,即可通過傳統成本會計法歸集和核算成本。高校的教育成本核算符合作業成本法的適用范圍。一是,高校教育所發生的成本多屬于間接成本。除獎助學金、實習實踐經費等項目直接計入單個學生教育成本外,其他大部分教育資源都是共享的,如師資力量、圖書資料、教學場館設施等,其耗費均屬于間接成本,且資源動因和作業動因各異,不能單純按照學生數、課時數等平均分配,否則必將導致成本信息失真,進而影響管理決策的準確性;二是,高校的教育教學活動具有復雜性。以教學活動為例,涉及教師選聘、教材征訂、課程建設、教學改革、實習實驗管理、教學儀器維修等更具體的作業,且不同學科專業的教育教學活動有其各自的特點,應分析各項作業的特點,發生原因等,歸集、核算和反映作業成本,尋求管理改進。此外,作業成本法的成本信息資料除報告產品成本外,亦報告各作業的成本,包括各作業的資源投入與產出狀況,還原產品生產各個環節的成本形成過程,其成本信息資料的詳細程度高于傳統成本計算法。有基于此,作業成本法提供的高校教育成本信息,可以視作對高校為學生提供教育服務的耗費進行信息反饋和控制的過程,有利于高校管理者追蹤、分析影響教育成本形成的各個環節的因素,改進現有的必要作業,減少不必要的作業,降低支出。
六、結束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