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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科普教育工作計劃范文1
安全教育納入必修課
2013年12月20日,教育部網站了中小學幼兒園秋季校園安全工作交叉檢查情況通報:共發現存在安全問題校園80所。教育部基礎教育一司聯合公安部治安管理局、中央綜治辦三室組織了32個省際交叉檢查組對各?。▍^、市)校園安全工作進行了督導檢查,共實地檢查中小學、幼兒園495所。
教育部副部長劉利民表示,年頭歲末往往是個人極端行為的多發期,也是校園安全管理容易松懈的時期,特別是農村鄉鎮校園防范能力薄弱,極易因疏于管理而發生重大涉校案事件。對此,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密切與公安機關、綜治部門等溝通和配合,針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舉一反三,查缺補漏,確保校園安全穩定。為了保證校園安全,劉利民表示,要把安全教育納入必修課,把安全演練常態化。他說,不具備安全意識的教師和校長是不稱職的教師、校長。
在2013年9月,公安部、教育部聯合下發了通知,要求各地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通知要求,各中小學每學期開學第一周和寒(暑)假前安排不少于4課時的消防知識教育課程。每學期組織一次火災疏散逃生演練,每學年參觀一次消防隊站、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并布置一次家庭消防作業。
通知強調,各中小學要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教學內容,每學期開學第一周和寒暑假前要安排不少于4課時的消防知識教育課程,形成消防安全教育常態機制。各中小學每學期要組織一次火災疏散逃生演練,使每一名學生熟悉掌握火災疏散逃生路線和逃生方式、方法;每學年開展一次參觀消防隊站或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活動;每學年布置一次由學生與家長共同完成的家庭消防作業,制作家庭逃生路線圖,填寫家庭消防安全自查表。
之后不久,一些地方就做出了反應。2013年11月5日,湖北省教育廳表示,從2014年春季開始,各中小學要將安全教育(包括生命教育、應急逃生演練)、心理健康教育納入課程計劃,其中安全教育每周一課時,心理健康教育每兩周一課時。課時在地方課程計劃課時中安排。在山東省,煙臺市交警大隊的交警們,在2013年12月2日,來到小學校宣傳“122全國交通安全日”,孩子們組織了“安全伴我行”的主題班會。南通路小學大隊輔導員許茹表示,交警的到來填補了課堂上對安全知識的空缺。
山西省也在2013年9月開始在中小學校中全面開設安全教育課程,學校每年安全演練的次數不少于5次。2013年9月22日,山西省政府辦公廳下發了《關于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安全能力建設的意見》,省里組織編寫的中小學安全教材將在太原、晉中、陽泉三市部分中小學的三年級和七年級進行試用。2014年春季學期,全省義務教育階段三年級至八年級學生全部使用安全教材。
事故從校內轉向校外
上海市2010年所做的調查顯示,寒暑假是學生傷害事故的“高發期”初中階段學生傷害事故比例最高,占總數的48.6%;其次為小學生,占37.5%;高中階段學生占13.9%。由于假期中的事故上升,校方責任事故下降了2.1%。非正常死亡下降,非正常死亡學生68人,比上年減少3人。上海市教委青保處處長楊永明認為,學生安全事故總體減少,是與開展校園安全風險整改分不開的。2009年上海市全市共發生學生交通事故150起,比上年上升27起,因交通事故死亡16人,比上年上升11人。其主要原因為水泥攪拌車、土方車、卡車、大巴等機動車駕駛員違章駕駛,學生不遵守交通規則亂穿馬路,家長用電瓶車、助動車違章帶孩子等。學生受傷害導致骨折傷害數上升。據統計,傷害事故中輕微傷和輕傷占96%,其中導致骨折的占54%。
在北京,2011年寒暑假120救治的兒童意外傷害近800起。5歲以下占了五成多。同時,兒童最易受皮肉傷,無論是寒假還是暑假,排在前三名的都是外傷、車禍與摔傷,共占了三成多。雖說七八歲的孩子最淘,但畢竟有一定的安全意識,意外的發生率并非最高。在寒暑假意外傷害的統計中,5歲以下的共有400多例,占了五成多。專家分析認為,5歲以下特別是3歲至5歲的孩子,已有了自主能力,但對危險卻沒有防范意識,所以家長一個看護不周就容易發生意外。
在傷害類型中,排在前三名的是外傷、車禍及摔傷。雖然外傷的發生居首,但類型較多,寒暑假發生的數量差距不大。車禍緊隨其后,特別是在暑假,一個多月的寒暑假,僅120就救治了55起。
北京兒童醫院外科主任王強表示,對中小學生特別是處于初三、高三階段的學生,家長要尊重孩子對人生的選擇,避免將家長的意愿強加于孩子。合力關心中小學生的假期生活,積極營造保護未成年人的社會氛圍。
模塊化設計教材
上海市教委在2013年9月宣布,上海中小學將率先試點《公共安全行為指南》教材,開設“安全課”。有了統計分類,校園安全課的內容就可以有針對性地安排。過馬路要遵守哪些交通規則?居家滅火器如何使用?這些生活中的安全常識,將成為滬上中小學生的必修課。
新編滬版安全教材分為小學低年級和高年級、初中和高中4套,2015年將實現上海中小學全覆蓋。上海市教委透露,安全課程將分必修年級與選修年級:必修年級為小學一、四年級;初中一、二年級;高中一年級;中小學階段其他年級為選修年級。其中,必修年級每學期將安排至少8課時用于安全教育,選修年級則將每學期安排不少于4課時。中小學安全教育實現課程架構下的常態化。
據主編楊永明介紹,以往學校也有公共安全教育,但不系統,不夠完整。這套《公共安全行為指南》則系統地包括了各類安全教育,并根據學生的生活、年齡特點、成長規律系統安排。這套教材突出生活性,主要按“在路上”“在學?!薄霸诩依铩薄霸谏鐓^”四大模塊,即學生實際生活中的空間來歸納安排與學生認知水平相適應的內容。這些內容全部與日常生活相關,使《指南》的課堂教育延伸到家庭和社會?!吨改稀返拿恳荒K中均設計一定的場景,且分別含有治安、交通、消防、自然災害等相關內容。如小學低年級的“在路上”部分,有“常見的報警求助辦法”“平時過馬路”“特殊天氣過馬路”“乘私家車、乘公交車、乘軌道交通”“遠離無證小攤販”“親水平臺和河道的危險”等。這些內容綜合了治安、交通、氣象、水安全和食品安全等主題教育的內容。
上海市虹口區教育學院實驗中學校長胡珍表示,收到教材后已著手安排課程與老師。胡珍認為,學生安全無小事,對開設此門課程完全支持,“學校已經定期開展逃生演練,每天的晨會課、每周的班會課上,老師都會強調在學校里的安全問題,如今有教材進行系統教授,更有利于學生提升安全意識。”
交通安全是重點科目
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將2013年定為北京市學生群體交通安全教育年,以“小手拉大手”為主題,針對大、中、小、幼四個學生群體開展了形式多樣、豐富多彩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而辯論賽的開展,就是今年交管部門交通安全進校園系列活動中的重要內容之一。12月2日是全國交通安全日,按照公安部統一部署,北京市交管部門舉辦了以“摒棄交通陋習 安全文明出行”為主題的一系列交通安全主題宣傳活動。在活動中交管部門人士披露,交通安全事故已經上升為城市中小學生安全事故的主要類別。
北京市東城交通支隊開展的“關愛學生有序停車”主題宣傳日中,宣傳人員介紹說,在學生上下學時段,校園周邊存在嚴重的家長駕車亂停放現象。位于東城區的北京市第一師范學校附屬小學門口是一條狹窄的道路,每到上下學時間,接送給孩子上下學的家長就駕車把路堵得死死地。為此,學校向每位家長發出呼吁,請家長自覺維護校園周邊交通秩序,自覺做到有序停車,盡量避免駕車接送,或者將車停在較遠的停車位,避免校門口的交通堵塞,做到綠色出行、文明交通、從我做起,使學校周邊的道路交通環境得到有效凈化。
同樣是交通安全,小學低年級主要是強調過馬路和乘私家車的安全細節,而小學高年級則為乘坐公交車、軌道交通、電梯時應注意的安全細節。因為現實生活中,小學高年級的學生獨自上學、外出的概率要高于低年級學生,所以要有區別地提出警示。
消防科普教育工作計劃范文2
一、學校安全管理“一崗雙責”的內涵意義
學校安全管理“一崗雙責”就是在教育教學管理工作的基礎上,同時承擔著學校安全管理的責任?!耙粛忞p責”是推行全員安全管理的重要舉措,其對象包括教育系統全體人員。
在教育系統推行安全管理工作“一崗雙責”,有利于實現學校“管人、管事與管安全”的有機結合,有利于統籌安排學校安全工作與業務工作,有利于把安全責任落實到具體部門和責任人。
二、學校安全管理“一崗雙責”的目標原則
(一)工作目標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管理”工作方針,進一步落實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監管責任和學校主體責任,進一步完善學校安全工作機制,實現學校安全管理“無盲點、無空白、全覆蓋、全參與”目標,全面提升全市學校安全管理水平。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和“屬地管理與分級管理相結合,以屬地管理為主”的原則。
2.堅持“兩手抓”的原則。各單位要牢固樹立“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的原則,堅持“一崗雙責”,堅持標本兼治,使安全工作和業務工作互相滲透,互相促進,共同提高。
3.堅持“以考促管”的原則。各單位要結合實際,認真實施考核和獎懲,運用科學有效的考核機制,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通過考核和獎懲,全面落實“一崗雙責”。
4.堅持“責任追究”原則。實行學校安全工作問責制、責任追究制,對未按規定落實學校安全監督和管理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要嚴肅追究責任。
三、學校安全管理“一崗雙責”領導機構
市教育局成立學校安全管理“一崗雙責”工作領導小組,指導全市教育系統學校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成人員如下:
四、學校安全管理“一崗雙責”主要責任
(一)領導小組責任
市教育局對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實行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工作制度。局領導根據《關于市教育局領導分工的通知》精神,明確分工,各負其責,并按“一崗雙責”的要求對分管工作承擔相應的學校安全管理責任。如遇領導班子成員調整或分工調整,繼任繼管者自然接替相應職責。領導小組具體職責為:
1.在市委、市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指導下,負責研究部署、指導、協調本系統安全工作,組織、督促各校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要求,制定我市教育系統安全管理工作的重大決策和措施。
2.建立市教育局學校安全管理監督工作機構,配置足夠的專職干部和工作人員;保障安全工作專項經費。
3.組織教育年度安全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的考核。組織召開全市校園安全工作季度例會。
4.定期組織開展學校安全工作檢查及不定期組織學校安全工作的抽查,監督重大安全隱患的整改銷號。指導各校做好安全事故救援、調查處理和善后工作。
5.指導各校制定和落實防范安全事故的措施,會同有關職能部門查處學校安全管理方面的失職或違規行為。
6.掌握安全法律法規、熟知應急指揮流程、積極參與應急演練;突發事件發生時,領導小組應及時轉為“學校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指揮中心”,啟動應急預案,妥善處理事件。
(二)各職能科室共同責任
1.科室負責人對本科室業務范圍內的學校安全工作負直接監管責任,要認真抓好本科室業務范圍內安全工作,要開展專題研究和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
2.把學校安全工作納入科室年度工作目標,列入科室總體工作議事日程,做到與其它業務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同獎懲。
3.認真落實學校安全工作責任,明確科室人員的安全崗位職責。加強對科室人員的安全教育。
4.安全事件發生后,各科室在教育局安全管理“一崗雙責”工作領導小組的指揮下,迅速及時到位工作,積極主動前往現場,參與和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對事件的調查處置工作。
5.承擔與科室工作職責相關的網絡輿情分析、研判、引導的責任。
6.做好業務范圍內和領導安排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
(三)各職能科室和有關直屬單位崗位責任
1.安全管理科:
(1)貫徹執行有關安全工作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制定全市學校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和考核目標,指導、督查和考核、評估教育系統安全管理工作。
(2)指導各校建立健全學校安全管理制度,指導部署全市教育系統開展各類安全宣傳教育活動;組織學校安全管理人員業務培訓。制定學校各類事故應急預案,組織開展預案演練。
(3)定期組織召開教育系統安全工作例會,通報教育系統安全工作情況,分析研究安全現狀,預測安全工作形勢,提出整改意見和措施。
(4)負責落實上級及有關部門下達的安全管理工作任務,負責全市教育系統安全工作月報、季報和相關數據的統計報送。
(5)承擔市綜治委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專項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校園及學校周邊綜合治理工作;承辦市安委辦、市食安辦、市綜治辦、市平安辦、市應急辦和有關職能部門及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6)建立教育系統安全工作責任制和事故責任追究制,堅持“一崗雙責”制,完善學校安全責任體系,明確科室、學校安全工作責任。
(7)做好全市教育系統各類安全工作違法案件的處罰執行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和職能科室妥善處理學生傷害事故。
(8)指導全市教育系統做好安全事故的善后處理,協調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按規定通報學校安全事故情況及有關數據,參與全市教育系統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9)監督全市教育系統檢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建立本系統重大危險源和重特大事故隱患治理的數據庫,并實施嚴格的動態監控。
(10)協調有關部門和職能科室指導部署學校食品安全、傳染病防控、食堂量化分級管理、食品安全示范店創建、健康促進學校創建等工作;配合職能科室做好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禁毒教育、學校防火、防汛、防雷、防震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2.辦公室(行政審批科):
(1)負責教育局機關內部安全工作,負責平時和節假日的值班安排。
(2)負責有關安全方面的新聞宣傳報道和學校安全事故信息報送工作,牽頭做好網上廳、教育微博等投訴的引導、回復,負責學校安全工作的輿論引導分析。
(3)負責所辦會議和開展活動涉及的學校師生安全工作。
(4)負責民辦學校的審批、年檢、發證、撤銷以及非法辦學機構取締過程中的安全工作。
(5)做好來信來訪接待、矛盾化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
(6)負責局機關后勤的安全保障工作。
3.普教科:
(1)負責全市普通中小學各類教育教學活動(會議)中的學校師生安全工作。
(2)負責指導學校明確教師在日常管理中對學生實施保護的責任區間和具體要求。
(3)負責抓好學生德育工作,建立健全德育導師制和青少年違法犯罪預警機制,指導學校開展法制、國家安全、禁毒、防艾、青春期健康等教育工作。
(4)負責初中學業考試的學校師生安全工作。
(5)負責學校各類體藝活動中的師生安全工作。
(6)配合局相關職能科室和市級有關部門開展各種疾病預防、食品安全衛生等工作。
(7)負責全市中小學心理健康預警、干預,青少年科普、勞動技術教育、社會實踐活動的安全工作。
(8)負責教育系統對外交流的安全工作。
(9)普通中小學校發生突發事件后,會同安全管理科前往現場,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4.職成教科:
(1)負責全市職業學校和成人學校教育教學活動(會議)中的學校師生安全工作。
(2)負責指導學校明確教師在日常管理中對學生實施保護的責任區間和具體要求。
(3)負責做好職高學生教學、實習、初訓安全管理工作。
(4)配合局相關職能科室和市級有關部門做好民辦培訓機構教學培訓活動、消防、食品等安全管理工作。
(5)配合局相關職能科室和市級有關部門開展各種疾病預防、食品安全衛生等工作。
(6)職高學校、成校(社區學院)、民辦培訓機構發生突發事件后,會同安全管理科前往現場,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5.學前教育科:
(1)負責全市幼兒園各類教育教學活動(會議)中的學校師生安全工作。
(2)負責指導幼兒園明確保教人員在日常管理中對幼兒實施保護的責任區間和具體要求。
(3)配合局相關職能科室和市級有關部門開展各種傳染病預防、食品安全衛生等工作。
(4)負責將“平安校園”相關等級作為幼兒園各類創建和評優評先的前置條件。
(5)幼兒園發生突發事件后,會同安全管理科前往現場,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6.人事科:
(1)負責涉及教師招考、考核獎懲、職稱評聘、繼續教育、工資調整、保險福利等各項業務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2)負責將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列入學校領導班子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在職務晉升、職稱評聘、評先評優中,落實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制。
(3)負責將履行安全管理“一崗雙責”情況納入各崗位人員年度考核和晉升考察的內容。負責將履行安全管理“一崗雙責”情況納入干部任用考察評價的重要內容。
(4)負責處理涉及人事管理和已辭退教職工來信來訪工作;負責離退休教職工的安全管理工作;
(5)負責做好人事檔案室的防火、防盜、資料保全工作。
(6)負責取消在學校安全工作中犯有重大錯誤、已不具備教師資格人員的教師資格。負責初級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幼兒園教師資格認證過程中的安全工作。
(7)負責教職工教育管理的指導,嚴禁教師體罰、變相體罰學生。
(8)配合上級部門開展涉及教職工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7.計財科:
(1)負責學校校舍安全管理工作。
(2)負責危舊校舍的檢查、檢測、統計、改造過程中的學校師生、財產安全工作。
(3)負責學校基建項目及施工過程中的安全工作。嚴格落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制度,不斷改善安全生產條件。
(4)負責學校飲用水設備安全管理,負責學校鍋爐、電梯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消防、防臺防汛、防雷、防震設施等配置及監管工作。
(5)負責學校安全工作經費的保障和管理,并負責對投入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6)負責學校食堂、小賣部及其它教育教學設施的安全。
(7)負責學校財務運行、現金管理過程中的安全工作。
(8)負責學校出租房屋及人員財產的安全管理。
8.紀檢監察審計室:
(1)會同安全管理科對學校安全管理工作不力的人員進行通報批評,警示誡勉。
(2)對因工作失職、瀆職等造成學校安全事故的人員進行責任追究。
(3)對學校安全事故調查與處理工作進行監察。
9.督導科:
(1)修改完善現有各種督導評估指標體系,把安全工作內容納入各種相關的教育督導評估指標體系。
(2)負責研究建立學校安全工作督導評價機制。
(3)對學校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專題調研指導,巡查、督導,并督促有關單位落實督查意見并及時整改。
(4)負責學校安全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的督查工作。
(5)負責將學校安全工作列入義務段學校素質教育星級學校考核的重要內容,并將“平安校園”相關等級作為義務段素質教育星級評定的前置條件。
(6)履行教育督導室負責的其他工作的安全管理職責。
10.教育工會:
(1)負責教代會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中的學校師生、財產安全。
(2)負責工會組織的各項活動的安全監管。
(3)參與涉及教職工權益的安全事故的協調與處理工作。
11.教儀站(電教館):
(1)負責學校教學實驗中的師生、財產安全。
(2)負責指導學校對易燃、易爆、放射、劇毒等危險化學品的儲藏、搬運與使用中的師生、財產安全。
(3)負責信息技術教育及計算機網絡管理中的師生、財產安全,信息技術、實驗操作等考試過程中的學生安全工作。
(4)負責電化教學及各種電化教育活動中的師生、財產安全。
(5)負責教育系統網絡軟硬件的安全監管。
12.教研室(職教教研室):
(1)負責組織、協調師生進行市級教學質量檢測、學科競賽等活動過程中的師生安全及安全督查。
(2)負責組織、協調師生參加市級教研活動、教學業務評比等過程中的師生安全及安全督查。
(3)負責組織、協調考研室教師專業培訓項目中的人員安全。
(4)負責開展學校安全教育專題課題及教學研究,做好教育學會安全教育分會相關工作。
13.高招辦(自考辦):
(1)負責高考、成人高考、自學考試等考試過程中學校師生交通、消防、食品、衛生、暴力傷害等方面的安全。
(2)負責高考、成人高考、自學考試試卷保密保管安全工作。
14.教育服務管理中心(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1)負責學生資助、勤工儉學等工作中的師生、財產安全。
(2)負責落實校園責任險和無責險,提倡學生自愿參加意外傷害險及其他險種,積極協調有關單位做好保險理賠工作。
(3)負責落實校服采購,教學設備、后勤物業等招標過程中的安全監管責任。
(四)教辦安全崗位責任
教辦主任是本鎮(街道)范圍內校園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負責全面抓好轄區內校園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實。主要職責有:
1.貫徹落實國家安全工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決策、部署、指示,組織落實上級和有關部門下達的安全專項目標任務。
2.把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納入重要工作議事日程,每季度至少主持召開一次學校安全工作會議,及時研究解決轄區學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3.落實學校安全管理“一崗雙責”,堅持將安全工作與教育業務、教育發展工作同時安排部署,同時組織實施,同時考核驗收。
4.組織制定轄區學校安全工作計劃、工作目標和工作措施,落實轄區學校安全管理責任制。
5.組織開展學校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及時發現和解決轄區學校安全隱患,督促制定落實重大隱患、重大危險源的整治、監控措施。
6.配備學校安全管理干部和工作人員,保障安全管理工作經費。每年至少組織一次轄區學校安全第一責任人、直接責任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
7.建立健全轄區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每學期至少組織一次應急救援演練觀摩。
8.轄區學校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時,按規定啟動預案,第一時間向市教育局和當地政府報告,并趕赴事故現場,組織開展救援。
9.組織協調當地鎮(街道)相關職能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工作。
10.滸山、白沙路、古塘街道社區學院院長參照教辦主任安全崗位職責管理轄區內的所屬幼兒園。
(五)學校教職工的崗位職責
全市學校教職工安全崗位職責按教育部《中小學校崗位安全工作指南》要求制訂并落實,其中幼兒園、民辦培訓機構教職工崗位安全職責參照《中小學校崗位安全工作指南》要求執行。
五、學校安全工作責任落實保障措施
1.實行辦學資格安全審查制度。在審批設置中小學、幼兒園、民辦培訓機構過程中,要將校園設施及周邊安全情況作為基本條件。每年下達招生計劃前對學校的安全條件進行檢查,安全條件不合格的學校,必須限期整改,整改不達標的學校,暫停該校招生工作或減少該校的招生數量。情節嚴重的,勒令其停辦整頓、取消辦學資格。
2.建立督查、通報制度。市教育局組織力量對學校安全工作實行定期和不定期督查,切實督促學校消除安全隱患,堅決避免事故發生。市教育局對學校安全工作落實情況實行定期通報制度。
3.強化安全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市教育局對學校安全工作實行過程和結果雙重考核,并將考核結果作為評價學校領導班子和校長實績的重要內容。
4.建立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對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及幼兒園有關安全工作責任人因工作失職、瀆職等造成的學校安全責任事故均要追究相應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