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級企業技術中心申報材料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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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級企業技術中心申報材料

市級企業技術中心申報材料范文1

(一)申請條件

由國務院部委認定或批準為國家級研發機構。

(二)扶持標準

1、凡對被認定為國家實驗室、國家工程實驗室、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國家質檢中心等研發機構,區財政專項資金一次性資助300萬元。

2、獨立法人或企業內設的國家級研發機構得到上級資金資助,上級資助資金在200萬元以上的,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追加匹配資金200萬元;上級資助資金在200萬以下的,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予以1:1追加匹配資金;同一機構同時獲得國家財政資助和市級財政資助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則匹配。

3、對特別重大項目資助需要超過以上標準的,需一事一議。

(三)申報材料

1、國務院部委批準認定的相關證明復印件;

2、上級撥款憑證;

3、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二、鼓勵發展外資研發機構

(一)申請條件

1、注冊資金在5000萬美元以上或世界500強等外資企業直接設立的研發機構;

2、在經營期內,企業注冊資本未減少;

3、由市主管部門認定或批準。

(二)扶持標準

1、對注冊資金1000萬美元以上或一次性增加注冊資金1000萬美元以上的外資研發機構,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資助300—500萬元人民幣。

2、對注冊資金不足1000萬美元或一次性增加注冊資金不足1000萬美元的外資研發機構,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資助100萬元人民幣。

3、對特別重大項目資助需要超過以上標準的,需一事一議。

(三)申報材料

1、市主管部門批準認定的相關證明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三、鼓勵培育?。ㄊ校┘壯邪l機構

(一)申請條件

由市主管部門批準認定為市級企業技術中心或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

(二)扶持標準

1、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一次性給予市扶持資金30%的匹配扶持,最高資助不超過300萬元。

2、對新落戶本區的國內?。ㄊ校┘壯邪l機構,參照本市技術中心補貼標準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給予相應扶持。

(三)申報材料

1、市主管部門批準認定的相關證明復印件;

2、上級撥款憑證;

3、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四、積極扶持區級研發機構

(一)申請條件

企業通過區科委、區經委等部門按相關認定標準每年12月份組織的專家評審,被認定為區級企業技術研究中心。

(二)扶持標準

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一次性給予30萬元資助。

(三)申報材料

1、區科委、區經委批準認定的相關證明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五、鼓勵承擔市級以上重大科技項目

(一)申請條件

申報的課題(項目)獲得國家重大科技計劃(含863計劃、973計劃、科技攻關計劃、重點新產品計劃、星火計劃、火炬計劃、創新基金等)項目以及市重大產業科技攻關計劃(含市科教興市重大產業科技攻關、重大科技攻關、重點科技攻關、科技小巨人工程計劃、重點新產品計劃、火炬計劃、創新資金、農業成果轉化等)項目立項或資助的。

(二)扶持標準

1、申報的課題(項目)得到上級部門立項資助并要求匹配的,根據上級財政實際到帳金額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給予同步匹配。

2、申報的課題(項目)得到國家主管部門立項的,按上級資助總額的5—10%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予以匹配,每項匹配資金總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資助金額超過100萬元的,需一事一議。

3、申報的課題(項目)得到市主管部門立項的,按上級資助總額的5—10%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予以匹配,每項匹配資金總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資助金額超過50萬元的,需一事一議。

(三)申報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2、項目合同書(或證書)、上級撥款憑證復印件。

六、鼓勵加強技術研發

(一)申請條件

1、項目單位有承擔項目的資金、技術力量及設施設備;

2、項目單位應有專利、版權等自主知識產權,或在項目完成后可以形成自主知識產權。

(二)扶持標準

1、重大項目:符合區主導產業(含航天航空、現代裝備、電子信息、生物醫藥、新能源、新材料等專業領域)的自主創新項目。項目經專家評審綜合評分在80分以上,區財政專項資金給予50-80萬元的資助;對項目產值達到2000萬元以上、且專家評審綜合評分在90分以上,區財政專項資金給予80—100萬元資助;超過以上標準的特別重大項目,需報區政府一事一議。

2、技術創新項目:推動我區以企業為主體、對提高區域高新技術產業的競爭能力、促進我區產業領域技術創新有重大推動作用的研發項目或產學研合作項目。對專家評審綜合評分在70分以上的項目,區財政專項資金資助15-20萬元;對專家綜合評分在60分以上的項目,區財政專項資金資助8-12萬元。

3、科學研究項目:為推動經濟發展,促進社會事業進步開展的研究課題,主要包括農業科技攻關、農業技術研究、公共衛生、信息技術、環境保護、水環境治理等研究課題。項目經專家評審通過后,區財政專項資金給予6-10萬元的資助。

4、決策咨詢項目(軟課題):根據區經濟、科技和社會發展情況,結合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和國際大都市新城建設的重點、難點和緊迫問題,開展調研與咨詢研究的重大課題。項目經專家評審通過后,區財政專項資金給予6-10萬元的資助。

(三)申報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上一年度財務報表復印件(資產負債表、損益表);

2、項目計劃任務書、有關項目查新報告、自主知識產權的證明材料(如專利證書、版權證書、著作權證書)等;已經完成的科研、技術攻關項目的有關成果證明材料復印件。

(四)其他事項

項目資助資金分兩次撥付,在下達項目時先撥付80%,項目到期時,企業提交驗收申請,區科委組織專家驗收合格后,撥付其余資金;如項目成果被認定為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可免于驗收。上年度應完成而未完成項目或未通過驗收的單位,下一年度申報不予受理。

七、鼓勵共享儀器設施設備

(一)申請條件

1、所使用的儀器設備屬于區域內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市研發公共服務平臺成員單位;

2、所使用的儀器設備是企業開展該項技術創新的必要設施,購置原值在20萬元人民幣以上而企業確實未購置。

(二)扶持標準

區財政專項資金資助項目研發和測試等發生費用總額的50%,每個項目最多可資助10萬元,同一企業一年最高不超過20萬元。

(三)申報材料

1、區內企業與區域內高校、科研院所、市研發公共服務平臺成員單位簽訂的使用儀器設備的協議書或合同、儀器設備原值證明,以及發生相關費用的憑證復印件;如使用市研發公共服務平臺成員單位的儀器設備,還需提供成員單位加盟市研發公共服務平臺的相關證明和該儀器設備在市研發公共服務平臺的編號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八、資助企業設立博士后工作站

(一)申請條件

已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在該企業設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二)扶持標準

對設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企業,區財政專項資金根據工作站建設進度,在建立初期和建設中期分別給予20萬元、30萬元的扶持。

(三)申報材料

1、企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立初期

(1)企業工商執照及稅務登記證書復印件;

(2)國家有關部門批準建立企業博士后工作站的批文復印件。

2、企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設中期

(1)企業博士后工作人員進站證明及有關協議復印件;

(2)工作站科研成果及自主知識產權相關證明復印件。

九、資助進站博士后科研

(一)申請條件

1、博士后進入本區企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經區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辦理相關登記手續進入實踐基地,工作一年以上。

2、博士后主持的科研項目被市級以上有關部門立項。

(二)扶持標準

區財政專項資金給予每人10萬元的一次性科研資助。

(三)申報材料

1、企業博士后科研工作人員進站證明及有關協議復印件;

2、科研項目被市級以上部門立項的相關證明(在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辦理登記手續的博士后出具區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項目立項書)復印件;

3、博士后科研人員學歷、學位證明等復印件。

十、鼓勵培育科技小巨人企業

(一)申請條件

1、經市有關部門認定為市科技小巨人企業和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業;

2、經區有關部門認定為區科技小巨人企業(即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業)和區科技小巨人培育企業。

(二)扶持標準

1、對市科技小巨人企業和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業,按市相關要求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予以1:1匹配。

2、對區科技小巨人培育企業,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資助,總額不超過30萬元。

(三)申報材料

1、市、區兩級科技小巨人企業評定相關證明和上級撥款憑證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十一、資助專利申請的費

(一)申請條件

1、申報資助的專利已被國家知識產權局受理,且沒有署名權和專利權的權屬糾紛;

2、申請主體為專利的第一申請人(包括職務發明和非職務發明)。

(二)扶持標準

區財政專項資金對每項發明專利資助2500元,實用新型專利資助800元,外觀設計專利資助400元。

(三)申報材料

1、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的專利申請受理通知書復印件;

2、市專利機構開具的費發票復印件;

3、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或個人本區戶籍證明復印件。

十二、資助申請國外發明專利

(一)申請條件

1、申報資助的專利已被其他國家知識產權局受理或授權,且沒有署名權和專利權的權屬糾紛;

2、申請主體為專利的第一申請人。

(二)扶持標準

1、每獲得一個國家專利申請的,受理后資助15000元,獲得授權后區財政專項資金資助15000元。

2、在香港或澳門申請發明專利的,受理后資助5000元,獲得授權后區財政專項資金資助5000元。

3、每項發明專利最多資助3個國家或組織的申請。

(三)申報材料

1、國家主管部門批準的涉外專利機構出具的國外或港澳發明專利申請費用結算賬單和發票復印件;

2、國外專利部門申請受理或授權的相關證明材料及中文譯件復印件;

3、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十三、獎勵發明專利授權

(一)申請條件

1、申報資助的專利已經被國家知識產權局授權,且沒有署名權和專利權的權屬糾紛;

2、申請主體為專利的第一申請人(包括職務發明和非職務發明)。

(二)扶持標準

每獲得一項發明專利授權后,區財政專項資金給予3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三)申報材料

1、授權的專利證書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或個人本區戶籍證明復印件。

十四、資助市知識產權示范企業

(一)申請條件

市政府有關部門認定為市知識產權示范企業。

(二)扶持標準

區財政專項資金一次性給予市扶持資金50%的匹配資助。

(三)申報材料

1、市政府主管部門認定的相關證明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十五、資助專利示范、試點、培育企業

(一)申請條件

被列為市專利示范、試點、培育企業的區內企業。

(二)扶持標準

獲得市專利示范、試點、培育企業的企業,區財政專項資金給予10萬、8萬、6萬元的一次性資助。

(三)申報材料

1、市政府主管部門認定的相關證明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十六、資助企業制定和實施專利戰略

(一)申請條件

被列為市企業專利戰略制定試點項目的承擔單位。

(二)扶持標準

區財政專項資金根據市財政資助金額一次性給予100%匹配。

(三)申報材料

1、市政府主管部門認定的相關證明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十七、鼓勵制定國家技術標準

(一)申請條件

企事業單位參與制定的國家技術標準(含國際標準、行業標準)經批準并。

(二)扶持標準

企事業單位參與制定的國家技術標準后,區財政專項資金對第一起草者一次性獎勵20萬元;對非第一起草者一次性獎勵5萬元。

(三)申報材料

1、經批準并的國家技術標準文本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十八、鼓勵軟件企業和軟件產品登記

(一)申請條件

由市政府有關部門批準,企業被認定為軟件企業或產品獲得軟件產品登記證書。

(二)扶持標準

1、對經市主管部門認定的軟件企業,區財政專項資金一次性資助1萬元。

2、對經市主管部門認定獲得軟件產品登記證書的企業,區財政專項資金一次性資助5000元。

(三)申報材料

1、市主管部門認定或批準的證明材料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十九、鼓勵加快自主品牌建設

(一)申請條件

獲得“中國世界名牌產品”、“中國名牌產品”、“中國馳名商標”、“市名牌產品”、“市著名商標”等榮譽稱號。

(二)扶持標準

1、獲得“中國世界名牌產品”、“中國名牌產品”、“中國馳名商標”等榮譽稱號的企業,視其對社會及地方的貢獻情況,區、鎮(含街道和相關園區)兩級按財力分配比例一次性獎勵30~60萬元。

2、對獲得“市名牌產品”、“市著名商標”等榮譽稱號的企業,視其對社會及地方的貢獻情況,區、鎮(含街道和相關園區)兩級按財力分配比例一次性獎勵10~30萬元。

3、同年獲得同一產品系列榮譽稱號的,按就高原則補貼;同年獲得兩個產品系列榮譽稱號的,其中一項減半補貼。

(三)申報材料

1、企業品牌獲獎證書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二十、獎勵發明專利轉讓

(一)申請條件

1、申請主體必須是注冊納稅在本區的企業;

2、授權的發明專利已轉讓。

(二)扶持標準

1、對在區外轉讓的發明專利權人,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一次性獎勵其技術轉讓所得總額的1%,最高不超過10萬元。

2、對在區內轉讓的發明專利權人,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一次性獎勵其技術轉讓所得總額的1.5-3%。其中,轉讓金在500萬元以下的項目,給予3%的資助;在500—1000萬元之間的項目給予2-3%的資助;在1000萬元以上的項目,給予1.5-2%的資助;此項資助最高不超過20萬元。

(三)申報材料

1、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的登記簿副本、專利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轉讓合同及該項納稅單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或個人本區戶籍證明復印件。

二十一、獎勵發明專利實施

(一)申請條件

申請主體必須是對已授權的發明專利實施產業化企業。

(二)扶持標準

1、企業實施經轉讓的發明專利,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可按企業已支付轉讓金的1.5-3%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20萬元。

2、企業實施自有發明專利,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可按實際產生的經濟效益一次性獎勵10-20萬元。

(三)申報材料

1、發明專利當年年費發票、專利證書復印件;

2、專利轉讓合同以及經稅務部門認可的新產品銷售清單、納稅核定單復印件;

3、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二十二、鼓勵高端制造業發展

(一)申請條件

經認定,屬航天航空、現代裝備、電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平板顯示等高端制造業領域內的重點企業,且企業對提升區域經濟實力有較大貢獻,或者列入市、區重點推進的重大產業新建項目。

(二)扶持標準

1、對企業新建產業投資項目,根據項目前期建設投資情況,給予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50%的貼息,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2、對企業實施技術改造的項目,根據項目實際投資額給予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50%的貼息,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3、對投資大、建設周期長、特別重大的新建產業項目,根據實際情況,可給予項目投資100%的貼息,貼息期最長不超過3年。

4、以上貼息均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按財力分配比例予以資助。

(三)申報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2、項目簡介和實際發生額相關證明復印件。

二十三、鼓勵智力密集型服務業發展

(一)申請條件

1、符合《產業發展重點支持目錄(2008)》(滬府辦發〔2008〕41號)前十類;

2、對提升區域經濟實力有實際貢獻。

(二)扶持標準

對企業自主申報扶持項目(交通補貼、房租補貼、人才補貼),經有關部門聯合評審后,確定年度扶持的企業(項目)數量,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資助每個項目20—50萬元的。超過50萬元的項目一事一議。

(三)申報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3、企業的書面介紹及相關項目發生費用證明復印件。

二十四、鼓勵智力密集型服務業載體建設

(一)申請條件

1、獲得市現代服務業集聚區、生產業功能區和創意產業園區稱號的園區;

2、列入區“三點一線”發展架構的現代服務業集聚區(點);

3、區政府同意設立的其他現代服務業集聚區、生產業功能區、創意產業園區和物流園區。

(二)扶持標準

1、獲得市現代服務業集聚區和生產業功能區稱號的園區,根據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給予1:1的匹配。

2、符合申請條件的功能區(集聚區、園區),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給予規劃制作費用最高不超過總額的50%、金額不超過80萬元的補貼。

(三)申報材料

1、申請配套資金扶持的,需提供市撥付集聚區(功能區)引導資金相關證明復印件;

2、申請集聚區(功能區、創意產業園區和物流園區)規劃制作、咨詢論證、平臺建設扶持的,需提供有關集聚區設立的證明以及相關經費投入的證明復印件。

二十五、鼓勵引進企業總部(一)

(一)申請條件

1、經市主管部門認定的外資地區總部;

2、在經營期內,企業注冊資本未減少。

(二)扶持標準

1、參照市對外資總部扶持標準(見《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商務委等八部門關于<市鼓勵跨國公司設立地區總部的規定>若干實施意見的通知》),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按財力分配比例給予市本級財政扶持資金100%的匹配。

2、對特別重大的項目,報區政府一事一議。

(三)申報材料

1、經市有關部門認定為外資地區總部的相關證明及撥款憑證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二十六、鼓勵引進企業總部(二)

(一)申請條件

1、內資企業總部或地區總部是指在本區設立的以投資或授權形式,對多個區域內的企業、機構行使管理、采購、營銷、結算、投資決策和研發服務職能。其中地區總部在管理區域內投資或者授權管理的企業不少于5個。

2、內資企業總部總資產達到20億或凈資產達到6億元;地區總部注冊資金5000萬元以上且資助期內年均營業額在5億元以上。

(二)扶持標準

1、參照對外資地區總部扶持標準,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按財力分配比例給予資助。

2、對特別重大的項目,報區政府一事一議。

(三)申報材料

1、申報企業書面材料(公司概況、業務范圍、銷售收入及納稅等情況介紹);

2、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及公司章程、驗資報告;

3、申報企業近期(1年以內)經審計的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復印件;

4、申報企業投資或者授權管理企業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及驗資報告,主要投資者委托申報企業進行授權管理的委托書復印件。

二十七、鼓勵企業技術改造節能降耗(一)

(一)申請條件

1、年綜合能耗在5000-10000噸標準煤的企業和部分年綜合能耗在2000-5000噸標準煤的能耗超標企業;

2、項目實施單位必需具備完善的能源計量、統計和管理體系。

(二)扶持標準

對于符合條件的重點用能企業開展能源審計工作,在審計項目完成通過驗收后,區財政專項資金資助5萬元。

(三)申報材料

1、國家和本市、本區有關部門的項目立項文件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二十八、鼓勵技術改造節能降耗(二)

(一)申請條件

1、單個項目年節能量在200噸(含200噸)標準煤以上的節能技改項目;

2、項目實施單位具備完善的能源計量、統計和管理體系。

(二)扶持標準

1、根據節能技術改造項目所取得的實際節能量(年節約每噸標準煤獎勵300元),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給予單個項目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

2、獲得市主管部門節能技改獎勵的項目,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根據市有關要求配套獎勵。

(三)申報材料

1、國家和本市、本區有關部門的項目立項文件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二十九、鼓勵技術改造節能降耗(三)

(一)申請條件

1、企業年耗能在500噸標準煤以上;

2、參加培訓的人員應具有大專以上學歷,中級以上技術職稱,具備一定的節能管理或工程經驗。

(二)扶持標準

區財政專項資金按每人1500-2000元的培訓費用標準補貼給企業。

(三)申報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2、企業培訓節能工程師發生費用的相關憑證復印件。

三十、鼓勵產業結構調整騰出空間發展優勢產業

(一)申請條件

1、列入年度市重點推進的簽約項目;

2、列入年度區推進的簽約項目。

(二)扶持標準

1、對于列入市重點推進的項目,區財政專項資金按市核撥的專項扶持資金給予1:1匹配;

2、區推進項目參照當年度市專項扶持資金標準給予專項扶持。

(三)申報材料

1、企業調整方案;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3、上一年度能耗表(區統計局蓋章)復印件;

4、列入區推進項目的相關證明復印件。

三十一、鼓勵申報高新技術企業

(一)申請條件

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并經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公室受理。

(二)扶持標準

對企業申請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發生的相關費用,區財政專項資金一次性補貼5萬元。

(三)申報材料

1、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公室受理單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三十二、支持企業債券融資

(一)申請條件

1、成功發行企業債券或短期融資券的企業;

2、已列入區中小企業債券融資備選企業,進入企業債券和短期融資券發行準備階段,并已支付有關發行費用。

(二)扶持標準

對企業發行企業債券或短期融資券所承擔的擔保費、評級費、審計費予以50%的補貼。

(三)申報材料

1、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發行企業債券或短期融資券相關證明復印件;

2、區有關部門出具債券融資備選企業相關證明復印件;

3、企業與中介機構簽署的有關合同及支付相關費用憑證復印件;

4、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三十三、鼓勵企業上市

(一)申請條件

1、已列入區中小企業上市培育企業,進入上市階段的;

2、引進成功上市或借殼上市的企業。

(二)扶持標準

1、對由有限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取得股份有限公司營業執照,且已在證監局輔導備案的企業,區財政專項資金一次性補貼50萬元;對已通過證監局輔導驗收,且申報材料經證監會正式受理的企業,區財政專項資金再一次性補貼100萬元。

2、對擬上市企業因上市原因而籌措的銀行貸款的擬上市企業,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按財力分配比例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的一年期利息予以50%的補貼,最高不超過150萬元。

3、對實行借“殼”上市并將其工商注冊和稅務登記遷至本區內的公司,區財政專項資金一次性獎勵100萬元。

(三)申報材料

1、改制后的股份制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2、企業輔導備案公告復印件;

3、證監會正式受理、證券交易所上市等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

4、企業銀行貸款合同復印件。

三十四、支持青年創新創業(一)

(一)申請條件

1、以從事高新技術的開發、生產與經營為主業;

2、企業主要負責人為35周歲以下的創業青年。

(二)扶持標準

區財政專項資金根據“YBC—紫竹專項基金”今后三年扶持項目給予相應支持(由YBC—紫竹專項基金辦公室負責日常管理和運作)。

(三)申報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稅務證復印件;

2、“YBC”項目計劃任務書。

三十五、支持留學生創新創業(二)

(一)申請條件

1、留學回國人員回國未滿5年,且在本區注冊興辦研發型、實體型企業未滿3年,從事自主知識產權技術開發;

2、申報主體是留學回國人員創辦的企業,所資助款項用于企業科研項目的孵化和產業化。

(二)扶持標準

區財政專項資金一次性資助5-10萬元。

(三)申報材料

1、企業工商執照及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2、留學人員身份、戶籍、學歷、學位證明等復印件。

三十六、鼓勵引進創業風險投資

(一)申請條件

創業投資企業對注冊納稅在本區企業或企業自主創新項目進行風險投資,資金實際到位。

(二)扶持標準

1、對成功引進世界著名投資公司風險投資的項目,引導基金可按其實際到位資金跟進投資;

2、引導基金還可以通過參股方式,吸引社會資本共同發起設立創業投資企業;

3、對風險投資公司投資本區企業的,區財政專項資金根據其實際到位資金按銀行同期貸款利息數給予補貼,其中對區內投資公司投資給予100%的貼息,對區外投資公司投資給予50%貼息,貼息期最長不超過三年。

(三)申報材料

1、創業投資機構與區內企業簽訂風險投資的合同或協議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以及風險投資機構實際到位資金的相關憑證復印件。

三十七、鼓勵科技中介機構服務(一)

(一)申請條件

科技中介機構為注冊納稅在本區的企事業單位科技項目開展技術擴散(如技術產權交易所、技術市場等)、成果轉化(如生產力促進中心等)等提供了切實有效的專業化服務。

(二)扶持標準

1、對注冊納稅在區內的科技中介機構,區財政專項資金根據其服務項目的中介費用最高給予20%的獎勵;

2、對注冊納稅在區外的科技中介機構,區財政專項資金根據其服務項目的中介費用最高給予10%的獎勵。

(三)申報材料

1、科技中介機構的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2、與區內企事業單位簽訂的科技中介服務項目合同書、中介費用的相關憑證復印件。

三十八、鼓勵科技中介機構服務(二)

(一)申請條件

1、辦公地點在莘閔園區、863()軟件孵化基地、滄源科技園、紫竹大學生創業中心、漕河涇創新創業園、吳涇科技園等孵化器內;

2、科技中介機構為區內企事業單位開展科技中介服務(包括技術擴散、成果轉化、科技評估、創新決策與管理咨詢等)的業務收入占其年度業務總收入的20%以上。

(二)扶持標準

科技中介機構租賃指定孵化器的自用辦公用房,按孵化器同期房租標準,租用面積在100平方米以內,區財政專項資金當年度給予50%的房租補貼;租用面積在100平米以上的,按100平方米的標準核算。

(三)申報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2、為本區企事業單位開展科技中介服務的項目合同書以及相關服務費用憑證復印件;

3、與指定孵化器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書以及交納房租費用的相關證明復印件。

三十九、加強孵化器建設(一)

(一)申請條件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能提供3000平方米以上的孵化物理空間,并配備通訊、網絡與辦公等方面的共享設施;

2、管理規范,可為企業提供商務、資金、信息、咨詢、市場、技術開發與交流等多方面的服務;

3、在該機構提供的場地內的在孵企業達30家以上。

(二)扶持標準

1、對孵化器建立專業技術實驗室、技術測試等共性技術平臺、為入孵企業技術創新和新產品開發提供專項技術服務等,區財政專項資金給予項目總費用10%—30%的支持,同一項目最高不超過30萬元。

2、對孵化器構建科技創新服務平臺,為企業提供管理、金融、法律等服務發生的費用,區財政專項資金給予10%--20%的相應補貼,同一項目每年最多不超過10萬元。

(三)申報材料

孵化器公益性項目和重點支持項目的計劃任務書及其相關費用憑證復印件。

四十、加強孵化器建設(二)

(一)申請條件

1、辦公地點在莘閔園區、863()軟件孵化基地、滄源科技園、紫竹大學生創業中心、漕河涇創新創業園、吳涇科技園等孵化器內;

2、企業注冊資本200萬元以下,營業時間不滿3年。

(二)扶持標準

企業租賃指定孵化器的辦公用房,按孵化器同期房租標準,租用面積在100平方米以內,當年度區財政專項資金給予50%的房租補貼;租用面積在100平米以上的,按100平方米的標準給予50%的房租補貼。

(三)申報材料

1、企業的營業執照、及當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2、與指定孵化器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書以及交納房租費用的相關證明復印件。

四十一、獎勵獲得市級以上科學技術獎

(一)申請條件

科技項目獲得國家級、市級科學技術獎。

(二)扶持標準

1、對注冊、納稅在本區的企事業單位的獲獎項目,區財政專項資金按上級獎勵金額給予100%的匹配獎勵。

2、對經營地在本區的企事業單位的獲獎項目,區財政專項資金根據其對地方的貢獻情況給予50%的匹配獎勵。

3、對獲得國家級、市級最高科學技術獎的個人,區財政專項資金根據上級獎勵金額分別給予10%的匹配獎勵。

(三)申報材料

1、項目單位工商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2、項目獲獎批文或獲獎證書、上級資金撥款憑證復印件。

四十二、獎勵區科技成果獎

(一)申請條件

項目經區科技成果獎評審委員會按有關要求評定為區科技成果獎一、二和三等獎。

(二)扶持標準

1、對獲得區科技成果獎一等獎,區財政專項資金獎勵3萬元。

2、對獲得區科技成果獎二等獎,區財政專項資金獎勵2萬元。

3、對獲得區科技成果獎三等獎,區財政專項資金獎勵1萬元。

(三)申報材料

區科學技術成果獎獲獎憑證復印件。

四十三、資助兩院(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院士購房

(一)申請條件

在本區企業簽約服務兩年以上。

(二)扶持標準

院士在本區購買自住商品房,區財政專項資金一次性資助房款總額的20%,但最高不超過50萬元。

(三)申報材料

1、院士與本區企業簽訂的工作協議復印件;

2、院士的專家證明復印件;

3、院士購房合同(房產證)與購房發票復印件。

四十四、為研發機構高級人才子女就讀提供優質服務

(一)申報條件

1、監護人為受聘于區內研發機構的高級技術人員和高級管理人員。

2、監護人持本市戶口(含藍印戶口,下同)或市居住證。

3、符合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

(二)相關標準

1、受惠對象享有本區同齡戶籍學生同等優惠待遇。

2、選擇本區民辦學校的,由區教育考試中心推薦,同等條件下優先予以解決。

3、選擇本區公辦學校的,由區教育考試中心按就近入學的原則安排入學或根據家長要求,提供適當的公辦學校給予選擇。

4、研發機構高級人才子女在校期間的評優、獎勵等與其他學生享受同等待遇。

(三)申報材料

1、入讀小學需提供監護人及子女的本市戶口或居住證、預防接種卡、購(租)房合同、研發機構高級人才證明及聘用證明復印件。

2、入讀中學需提供監護人及子女的本市戶口或居住證、畢業生材料(畢業生登記表、預防接種卡、體育合格登記表、體質健康卡、小學畢業證書)、購(租)房合同、研發機構高級人才證明及聘用證明復印件。

3、轉學需提供監護人及子女的本市戶口或居住證、學籍檔案(轉學證明、學籍卡、預防接種卡、體育合格登記表、體質健康卡),購(租)房合同、研發機構高級人才證明及聘用證明復印件。

四十五、為研發機構高級人才醫療衛生提供優質服務

(一)申報條件

高級技術人員和高級管理人員受聘于區內研發機構一年以上。

(二)服務方式

1、研發機構高級人才所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提供適宜的社區衛生服務,建立個人電子健康檔案,定期開展健康服務咨詢和特定項目的體檢,提供常備、常用藥物的使用指導及個性化的就醫指導及疾病的預防和管理。

2、區域醫療中心為研發機構高級人才提供專家級的“健康衛士”服務,區內二級甲等醫院具有高級職稱的專家與研發機構高級人才結對,根據研發機構高級人才及其直系家屬的需要及時提供優質便捷的醫療指導和服務。

3、研發機構的高級人才直系家屬到醫院就診,醫院給予優先掛號、優先檢查、優先化驗、優先收費、優先配藥、優先住院的“六優先”服務。

(三)申報材料

1、研發機構高級人才證明及聘用證明復印件;

2、企業申請材料及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四十六、為研發機構高級人才家屬就業提供優質服務

(一)申報條件

1、受聘于本區研發機構的高級技術人員和高級管理人員的親屬;

2、具有本市戶籍或居住證、在勞動年齡段、有勞動能力并有就業愿望。

(二)服務方式

1、對有市場就業能力的優先積極推薦實現就業。

2、對就業條件差難以通過市場就業,且家庭生活特別困難,需要接受就業援助的本市戶籍人員進行托底安置。

3、對需要了解各項勞動保障政策以及其他相關事項的安排專人進行職業指導。

4、需要參加政府補貼培訓的提供指導并對本市戶籍人員辦理職業培訓帳戶卡。

5、個人想創業的提供專家咨詢、輔導。

6、其它就業服務方面的按有關規定提供幫助。

(三)申報材料

1、研發機構高級人才證明及聘用證明復印件;

2、企業申請材料及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四十七、加強政府采購支持

(一)申請條件

1、已列入國家政府采購目錄;

2、已被授予“中國名牌產品”、“名牌產品”稱號;

3、列入《市專利新產品認定目錄》名單;

4、已被市有關部門認定為市重點新產品;

5、企業已實施的被市有關部門確定為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的主要產品;

6、已被國家或市重大工程項目中采購使用的企業產品。

符合以上條件之一即可申請。

(二)扶持方式

1、梳理本區自主創新產品目錄,列入自主創新產品采購計劃,加強自主創新產品采購管理。

2、對符合條件的企業產品,區招管辦通過組織產品推介、優先采購、合同優惠等形式予以支持。

(三)申報材料

1、企業產品被市有關方面認定的相關證明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四十八、附則

(一)申報對象

本操作辦法適用于注冊和納稅在本區的企事業單位,以及區

域內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單位或個人。

(二)操作流程

1、申報對象在區政府網站()或區科技網下載表格,按本操作辦法要求準備書面申報材料;

2、區科委在區證照辦理中心服務窗口統一接收各項申請材料;

3、區科委根據各項目操作辦法的主管部門分工情況,分別送達主管部門在區證照辦理中心的窗口,各主管部門同時做好受理登記。未在區證照辦理中心設窗口的主管單位,需指定人員到區科委窗口接收材料并做好受理登記;

3、各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把符合條件的單位名單及享受政策扶持的標準函送區財政局;

4、區財政局按相關要求做好資金劃撥,每月將《區科技政策扶持獎勵申請表》及對應的專項資金撥款單反饋給區證照辦理中心的區科委服務窗口。

(三)受理時間

1、項目常年受理。對申報材料齊全且無需評審的項目,各主管部門需在7個工作日內做出審核批準的決定,并及時回復申請單位或個人,需專家評審的項目由各主管部門根據評審周期組織專家評審,在評審后(需公示的項目在公示期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做出審核批準的決定,并及時回復申請單位或個人;

市級企業技術中心申報材料范文2

各有關單位:

按照市級科技專項資金組織管理的相關要求,現就長春市科技發展計劃2021年度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請各申報單位及項目申報人在填寫項目申報書前務必認真閱讀本申報要求。

一、總體申報條件

(一)申報單位資格條件

1.申報單位應在長春市域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固定的場所,實行獨立經濟核算,有健全的財務制度,能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的企事業單位。其中,職工總數不超過500人、年銷售收入不超過2億元、資產總額不超過2億元的中小企業,須通過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系統評價,并于當年取得入庫編號。

2.申報單位應具有較好的前期工作基礎、完善的科研項目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以及較好研發條件。

3.項目申報單位、項目參與單位誠信狀況良好,無在懲戒執行期內的科研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和相關領域信用“黑名單”記錄。到本次申報項目截止日期時沒有無故拖期的項目。  

4.各項目申報單位須對本單位申報項目進行涉密自查,并承諾項目不涉及國家秘密,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和《科學技術保密規定》及《吉林省涉密科研項目保密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

5.企業作為申報主持單位,2020年度R&D投入占主營業務收入應不低于1%(科技服務類企業不做R&D投入要求)。

6.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持近三年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優先支持納入長春市“十四五”科技項目儲備庫項目;優先支持圍繞長春市主導產業鏈延鏈、補鏈項目;優先支持創新型縣(市)申報的項目。

(二)項目主要負責人資格條件

1.各類科技計劃項目設1名負責人,應為所在單位正式職工,且在項目執行期內為在職人員,項目執行期內除極特殊原因外應保持穩定,鼓勵青年科技人員申報和承擔市級科技計劃項目。

2.項目負責人及項目團隊成員應有良好的科研信用記錄,在科研誠信禁止申報處罰期內的人員不能申報及參與申報 2021年度長春市科技發展計劃項目;無拖期項目;有到期應驗收未驗收項目的及因主觀或人為因素終止、撤銷項目的,不能申報2021年度長春市科技發展計劃項目。

3.為避免一題多報、交叉申請和重復立項,確保申請人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從事課題研究,2021年度長春市科技計劃項目申請作如下限定:

(1)項目申報單位限項。企業作為申報單位的,同一年度只能申報1個市科技發展計劃項目(后補助類項目除外),有在研市科技發展計劃項目的不得再申報本年度新項目(后補助類項目除外);高等學校、科研機構作為申報單位的,按照各個計劃類別具體要求執行。

(2)項目負責人限項。項目負責人同一年度只能申報1個市科技發展計劃項目(后補助類項目除外);有在研的市科技發展計劃項目負責人不得作為項目負責人申報本年度新項目(后補助類項目除外)。

(3)其他限項情況。同一申請人的同一項目不得重復申報,或改頭換面多頭申報;項目申請人需在《項目申報書》中明確列出作為項目負責人承擔的各級各類科研項目情況(填報2017年以來獲得的項目),包括項目名稱、資助機構、資助金額、結項情況、研究起止時間等;不得將內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報材料以不同申請人的名義提出申請;凡在內容上與在研或已結項的各級各類項目有較大關聯的,須在《項目申報書》中詳細說明所申請項目與已承擔項目的聯系和區別,否則視為重復申請;不得以內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請多個項目結項;對同一項目重復申報且獲得多項資助的,或者同一申請人多項申報且獲得超項資助的,一經發現,取消相關立項并收回項目資助經費,計入個人誠信檔案。

二、申報材料要求

項目申報采取網上申報和紙件申報并行的方式,網上申報材料與紙件申報材料應一致,所有申報項目不接受個人報送,均由推薦單位統一匯總報送至長春市科技局對應項目管理處室。

推薦單位報送材料主要包括:長春市科技發展計劃項目申報書等5類紙質材料(一式4份,膠裝成冊),具體要求如下:

1.長春市科技發展計劃項目申報書(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申報書的研究內容、考核指標等應合理、明確、可考核;如果項目列入計劃,將作為簽訂任務書、驗收的依據,原則上不得更改。項目組現有研究基礎中,不能填寫與本課題無關的成果,其中論文成果按照《關于破除科技評價中“唯論文”不良導向的若干措施(試行)》(國科發監〔2020〕37號)要求執行。

2.長春市科技發展計劃項目經費預算書(后補助類項目不需要提交)。依照《長春市財政局 長春市科學技術局關于加強市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的通知》(長財教[2017]1345號),項目預算書中會議費、差旅費、國際合作與交流費科目不超過直接費用10%,不需提供預算測算依據;超過10%的,提供必要的測算依據,無需對每次會議、差旅做單獨的測算和說明。

3.長春市科技計劃項目科研承諾書。按照《關于建立科研誠信承諾與審核制度 加強科技計劃項目誠信管理的通知》要求,分別簽訂項目承擔單位誠信承諾書、項目參加人員誠信承諾書,其中,項目承擔單位誠信承諾書(I類)適用于申報非驗收類且給予一次性財政資金補貼項目的承擔單位;項目承擔單位誠信承諾書(II類)適用于申報驗收類且分階段給予財政資金支持項目的承擔單位;項目參加人員誠信承諾書適用于申報驗收類且分階段給予財政資金支持項目的參加人員。

4.長春市科技計劃項目不涉及國家秘密承諾書。各項目申報單位、項目負責人須在項目申報系統中上傳項目不涉及國家秘密承諾書,項目申報單位加蓋單位公章、項目負責人本人簽字。

5.各專項(計劃)單獨要求的其他附件材料。各專項(計劃)單獨要求的其他附件材料須按照項目申報系統要求為準,原則上不在各專項(計劃)指南中單獨列出。

三、申報注意事項

1.資金支持方式和撥款方式。本年度項目支持方式分為前補助和后補助兩種方式。前補助類項目采取事前立項、先期撥付70%項目資金,事后驗收、驗收合格后撥付30%項目資金的方式(科學家工作站專項除外);后補助類項目采取一次性撥付。

2.配套資金要求。以前補助方式支持的項目,企業為申報單位或合作單位的,企業須為本項目提供不低于1:1的配套資金。

3.項目執行周期。除創新發展戰略研究計劃項目執行周期為1年外,其他項目執行周期時間統一為2年。

4.知識產權要求。研究成果產權歸屬不明確的、項目申報人或參加人有不良信用記錄且在懲戒期的、涉嫌侵害他人知識產權的項目和申請人的,不能申報本年度長春市科技發展計劃項目。

5.申報材料的時效性。申報材料所附知識產權歸屬證明、中外合作協議書、技術標準、產品檢測(驗)報告、科技查新(檢索)報告、咨詢報告、產品用戶定性、定量使用意見(報告)等證明材料,須在有效期內。沒有標明時效期的,按有效期為 2 年界定。

6.認真核對申報材料的準確性。申報單位應認真核對申報書及其他相關申報材料內容,確認無誤后再提交。申報項目受理后,原則上不能更改申報單位和負責人。

7.答辯要求。項目申報負責人必須本人參加評審答辯(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參加答辯的需要提前提供本單位相關證明),無特殊原因不參加評審答辯的,不予立項。

四、申報流程及時間

(一)長春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信息系統申報項目

1.受理網址:cckjxm.com/

2.受理項目類別:市院科技創新合作專項、重點研發計劃、科技成果轉化計劃、創新平臺與人才計劃、創新發展戰略研究計劃、技術創新引導計劃中的市屬高校創新能力提升項目。

3.受理時間:網上申報受理時間為本指南之日起至7月30日17:00截止(科技成果本地轉化引導專項、技術交易服務機構后補助專項除外),推薦審核時間為8月2日17:00截止,紙件受理時間為8月2日17:00截止(逾期不予受理)。申報書模板可在長春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信息系統下載,待系統調試結束后正式網上填報(系統預計7月8日開通)。

 

 

 

 

 

4.申報流程圖:

 

5.綜合業務咨詢電話:發展規劃處 88777251(具體項目問題請與指南中各項目類別對應的咨詢電話進行聯系)。

6.網上申報操作技術支持電話: 88777251  孫洪江

7.受理地址:長春市政務服務中心(長春市南關區華新街700號)

(二)長春市政策服務網上大廳申報項目

1.受理網址:116.141.0.164:8800/hqw-bsdt-web/static/home

2.受理項目類別:技術創新引導計劃中的企業創新主體培育專項(企業研發投入后補助項目、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后補助項目、長春市科技型“小巨人”認定后補助項目)及科技金融專項(科技企業貸款貼息后補助項目)。

3.受理時間:申報系統預計7月初開通(具體詳情關注長春市政策服務網上大廳的通知或咨詢技術支持電話)。

4.網上申報操作技術支持電話:長春市政策服務網上大廳  趙艷玲  88779404

5.受理地址:長春市政務服務中心(長春市南關區華新街700號)

 

 

 

長春市科學技術局    長春市財政局

市級企業技術中心申報材料范文3

一、明確目標,力爭實現行政效率質的飛躍

1.加大協調推進力度,確保市政府明確進中心運作的行政許可項目、非行政許可的審批項目和服務項目100%進中心;

2.提高進中心項目即辦件的比例,周邊城市能做到即辦的,一律實行即辦,確保即辦件達到中心日均辦件量的50%;

3.壓縮審批時限,承諾件審批時限在現有基礎上整體壓縮30-50%,原則上一般項目不超過7個工作日;

4.積極推行一審一核制,各部門在窗口辦理的“一審一核”項目要達到50%;

5.加強中心窗口建設,推進審批工作前移,各部門行政服務處處長和審批工作人員要進窗口,確保中心窗口審批人員配備在70%以上,并對窗口充分授權,確保處長以下的審批工作都在窗口完成,使接待型窗口成為審批型窗口。

6.建立園區工業項目行政許可快速通道,力爭使外商投資企業設立的承諾時限從原來的18個工作日壓縮到7個工作日;園區工業項目基本建設審批階段的行政許可時限從原來的124個工作日縮短到40個工作日。

7.簡化審批方式,對項目申報材料進行認真梳理,取消重復的和不必要的材料,能用表格說清的決不用報告,能用一張表的決不用兩張表,使申請人準備材料的時間在現有基礎上壓縮30%以上。

8.積極推進“六公開”工作,通過辦事須知、服務指南、觸摸屏、服務網站等公開所有進中心項目的內容、審批流程、申報材料、承諾期限、收費依據和收費標準。

9.加快電子政務建設,積極推進網上辦公、網上申報、網上審批,提供網上咨詢、網上查詢、表單下載等服務,為辦事人員提供更加快捷的服務。

10.加強業務指導,促進各轄市和XX區行政服務中心建設,建立健全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形成三級便民服務網絡,建立覆蓋全市的行政審批(服務)快速通道。

二、強化措施,確保各項工作目標落實到位

1、加快推進“兩集中、兩到位”工作。近期,重點抓好第二批部門(單位)“兩集中、兩到位”的落實工作,確保按期保質地完成既定的工作目標。明年上半年,中心將和市紀委、監察局、編辦和法制辦等部門一道,對進市行政服務中心的部門(單位)的“兩集中、兩到位”定期進行檢查,確保職能歸并到位,項目進駐到位,窗口授權到位,人員落實到位,堅決杜絕兩頭受理、體外循環、違規收費行為。

2、進一步“六公開”工作。進一步調整和充實審批事項,凡適合在中心辦理的事項,要全部納入中心,實行集中管理。在此基礎上,對所有進中心項目的辦理程序、申報材料、承諾時限、收費標準等逐一進行梳理,確保“六公開”工作落實到位。

3、做好園區工業項目行政[!]許可快速通道的組織協調工作。加強與各園區的聯系,建立暢通的信息渠道,對重點項目提前介入,超前服務。及時分析匯總園區工業項目的辦理情況,定期向市領導匯報并通報各有關部門,為領導決策提供服務。

4、扎扎實實地推進聯審會辦工作。繼續加大對聯審會辦的協調、督查力度,對基本建設項目、外商投資企業設立、企業技術改造項目、工商企業證照、城市道路挖掘、戶外廣告設置等項目實行“一門受理、抄告相關、并聯審批、限時完成”。

5、加快建設電子政務平臺。依托市政府電子政務平臺,積極組織實施網上辦公、網上申報、網上審批,為群眾和企業提供更加優質、快捷的服務。繼續完善網上評議、網上監督功能,建立電子監控系統,進一步規范行政行為。

6、抓緊做好中介機構進中心的準備工作。配合市政府法制辦對市級中介服務機構進行調研,盡快提出加強中介機構管理的暫行辦法。同時根據市政府第33次常務會議的決定,積極創造條件把與基本建設有關的中介機構納入中心管理,確保進中心的中介機構統一在中心收件、出件,并公開服務程序、承諾時限和收費標準,提高中介服務的透明度,以進一步改善我市的投資軟環境。

三、強化監督和投訴工作

投訴處理:對辦事人以電話、信件、電子郵件等方式投訴工作人員違紀違規的,署實名并留有聯系方式或本人上門投訴的均即時受理,并在3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未署實名的在鎮江行政服務中心網站上公開答復。

監督或投訴電話:0511―8983011、0511―8983010、

投訴接待部門:XX市行政服務中心督查處、監察室

咨詢電話:0511―8983082

咨詢接待部門:XX市行政服務中心咨詢臺、業務處

市級企業技術中心申報材料范文4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統攬全局,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科技創新戰略要求,大力推進科技創新載體建設、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和創新創業環境建設,強化產學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轉化,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不斷調整優化產業結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全面保增長、全面達小康提供科技支撐。

二、主要目標

1.全縣高新技術產業投資30億元,同比增長30%;高新技術產業產值確保185億元,力爭200億元,同比增長25%,高新技術產業產值占全縣規模以上工業總產值的28%。

2.培植認定高新技術企業3家;申報認定民營科技企業30家,累計達到190家,實現年技工貿總收入250億,同比增長23%;培植認定省以上高新技術產品15個。

3.培植專利大戶5家,申請專利超1000件,授權專利400件,開展專利培訓500人次。

4.申報國家、省、市級科技計劃項目不少于100項,獲準立項不少于40項,爭取上級科技撥款不少于600萬元,科技專項貸款9000萬元。

5.開展“百家企業高校行”和縣級產學研合作活動不少于8次,引進實施產學研合作項目30項,實施國際科技合作項目2項,吸引柔性科技人才300名。

6.力爭新建20家市級、5家省級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

7.申報省、市級科技進步獎15項,評定縣級科技進步獎25項。

8.培植認定市以上農業科技企業3家,開展星火技術培訓1500人。

9.建立省級院士工作站1家,新增科技孵化器面積力爭達10萬平方米。

10.全縣科技服務業收入達到2億元。

三、重點工作

(一)加強創新載體建設

1.推進創新企業建設。對具有較強自主創新能力、自主知識產權和核心技術的高新技術企業,進一步加大資源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激發企業自主創新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促進企業提高技術含量和市場競爭能力,主動搶占產業鏈的高端增值環節,走高效集約發展道路。圍繞高新技術新興產業領域,重點在太陽能光伏、風電裝備、半導體照明、汽車電子等領域著力培育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技術創新活躍、技術水平和規模效益位于行業領先水平的科技成長型企業。積極幫助企業協調解決技術開發、人才引進、科技投入等問題,努力使企業盡快成為區域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中堅力量。通過精心培育,確保全縣高新技術產業產值增幅不低于25%,高新技術產值占規模工業總產值比重達到28%以上。爭取全縣新認定高新技術產品15個,新認定高新技術企業3家。

2.推進研發機構建設。按照“有科技人員、有研發經費和設備、有研發課題、有技術依托單位、有激勵措施”的“五有”要求,引導全縣所有企業建立健全研發機構,使研發機構成為科技要素聚集與科技成果開發的平臺、企業增強自主創新能力的重要載體,努力突破制約產業發展的重大關鍵性技術瓶頸,擺脫束縛產業發展的技術障礙,增強產品研發能力,促進科技成果產業化、規?;4_保全縣年銷售億元以上制造業企業全部建立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爭取新增省級工程技術中心5家。

3.推進創新平臺建設。加快科技創業園和科技孵化器建設,努力使科技創業園成為區域創新的技術源、輻射源和動力源,使科技孵化器成為高科技企業成長和新興產業培育的搖籃。年內新建成一個科技創業園,孵化面積10萬平方米。加快特色產業基地建設,整合集成科技資源,培育扶持機械電子、風電裝備、精細化工三大高新技術特色產業基地,增強骨干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加快農業(海洋)科技園區建設,強化農業技術創新,以優勢資源開發為重點,培育和壯大科技型企業。加強各類農業(海洋)科技計劃的集成,積極組織星火培訓,示范實施農業信息化項目。加快科技中介服務機構建設,充分發揮生產力促進中心等一批科技中介機構的作用,積極開展咨詢服務、技術交易等工作,加快做大科技服務業。大力推進服務農業科技創新的科技服務超市和便利店建設,年內建成3家。

(二)增強產業競爭實力

4.提升產業發展層次。要按照“傳統產業品牌化、優勢產業高端化、新興產業規?;钡囊螅ν七M高新技術改造紡織服裝、食品加工等傳統產業,提升產品檔次,增強市場競爭力;著力加快石油機械等制造業優勢產業的發展,加強核心部件、關鍵材料的研發制造,推動其不斷向規模和高端攀升;著力推動汽車電子、太陽能光伏、風電裝備、半導體照明等新興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逐步形成規模優勢,不斷提高貢獻份額。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重點加快金融、現代物流、科技、信息等生產服務業發展,著力培育和引進一批服務外包企業,不斷提高服務業在GDP中的占比。大力發展現代農(漁)業,加強現代農(漁)業示范區、優質糧食產業基地的建設,大力發展設施農業,形成一批規模大、水平高、帶動力強的高效農業基地,逐步形成“一鎮一品”的農業優勢特色產業。

5.提升項目實施水平。重點圍繞國家高新技術研究開發領域、全縣科技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十一五”規劃確立的發展領域,積極實施各級各類科技計劃項目,通過政府科學技術資金的引導投入,進一步強化以企業為主體的科技投入機制,增強企業自主創新能力,推進高新技術重點產品群、產業鏈的形成和壯大,促進全縣高新技術產業化和傳統產業高新技術化的發展步伐。積極做好擬申報項目的標準制訂、產品檢測、專利申請、科技查新、成果鑒定等前期基礎性工作,認真編制項目申報材料,確保項目申報材料質量。圍繞省科技廳“工程”組織項目申報,全年申報各級各類項目不少于100項、立項不少于40項,爭取上級科技撥款不少于600萬元、科技專項貸款9000萬元。要以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為龍頭,提升全縣高新技術產業的層次,優化產業結構。通過實施一批民生科技項目,建立科技引導和推動社會事業發展的示范體系,促進經濟、社會、人口、資源和環境協調發展,使科技成果更多地惠及*百姓。

6.提升科技招商實效??h“四大載體”是科技創新的重要載體。要積極其發揮在招商引資方面的優勢,將科技工作與招商工作有機結合,大力引進技術含量高、投資規模大、帶動作用強的高新技術人才、項目和企業,努力建設創新型園區,成為自主知識產權、自有品牌的集聚區。全縣力爭新引進科技項目占新引進項目總數的29%以上。

(三)培育科技創新源頭

7.加強產學研合作。有針對性地征集、一批層次高、有前瞻性的技術需求項目和科技成果信息。要圍繞全縣優勢產業,繼續組織企業開展“科技取經萬里行”活動,組織企業到中西部地區、高校院所、部隊院校尋找重大科技成果,引進高層次科技人才;組織國內著名的科研院所和科技專家來*舉辦科技論壇、科技成果信息會,開展科技服務。要開拓新的產學研合作渠道,擴大合作領域,提升合作層次,建立更多高層面的產學研合作聯合體。力爭全年組織實施產學研合作項目30項,吸引柔性科技人才300名,并建成縣科技成果轉化中心1個。要積極開展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加大國際科技合作項目的組織力度,充分發揮國際科技合作對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引導作用,實施國際科技合作項目2項。

8.加強知識產權保護。要以創建省知識產權區域示范縣為契機,大力實施知識產權戰略。認真開展科技計劃項目的專利申請、科技成果鑒定和科技進步獎申報工作,尊重科技人員的勞動成果。力爭專利申請量超1000件、授權量超400件,發明專利申請量占專利申請總量比達25%。繼續抓好專利示范企業、專利規模企業和專利大戶企業的培育和服務工作,培植專利大戶5家、專利示范企業10家。實施專利申請資助政策,不斷提升企業專利申請數量和質量。促進專利成果項目的轉化、實施和產業化。

9.加強創新人才培養。大力培養面向產業的高素質創新人才和創新團隊,使科技計劃項目的實施既出成果、又出人才。采取企業、學校、委托培養、外出進修培訓等多種渠道和形式,重點培養全縣優勢產業、新興產業的技術創新緊缺型人才,在全縣建設好具有較強創新意識和創新管理水平的企業家隊伍、具有較強科技研發能力的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和具有較高技術水平的技術工人隊伍。全年培訓創新管理人才5批、500名。要不拘一格引進人才,千方百計引進有科技成果、有創新能力的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和團隊。加大申報省高層次創業創新人才引進計劃的組織力度,力爭有2人(或團隊)以上獲省資助。建立多種形式的“人才驛站”,更多的吸引海內外高層次人才以全職、兼職或短期工作的方式,參與全縣重要項目的開發。建立“企業院士工作站”,力爭重點引進1名院士,5名海內外博士及創新團隊。

(四)優化科技創新環境

10.強化科技工作組織。要以國家科技進步縣考核為抓手,繼續開展科技興縣功臣評選以及鎮、區“創新杯”競賽活動,堅持實行正常的科教興縣領導小組成員會議、科技工作會議、季度工作例會、重點工作推進會、科技統計月報等制度,及時通報情況,交流工作,加強溝通,充分發揮各類媒體和科技網站、刊物的作用,大力宣傳科技政策、信息和先進典型,努力營造濃厚的科技創新氛圍。

市級企業技術中心申報材料范文5

同志們:

按照會議安排,下面我就金融服務、科技創新工作講幾點意見:

一、關于金融服務工作

截止2月底,全市金融機構各項存款余額x億元,增長x%;各項貸款余額x億元,增長x%;新增貸款x億元,增長x%。集聚信貸資源,加大對文化旅游重點產業的金融支持,現已完成6項重點項目前期融資籌備工作。加大防范和打擊非法集資工作,不斷優化金融環境。在孟塬鎮迪家市場內排查杜絕一起非法集資案件,對該涉案營業點予以取締關停。

二季度要繼續凝聚金融力量,支持市域經濟發展。要持續加強跟蹤協調重點項目融資工作,4月份組織召開全市政銀企合作推進會,要規范行業發展普惠金融市場,組織各金融機構推進信息化金融機構建設,實現由自助銀行、POS機、電話銀行、手機銀行、網上銀行構成的電子銀行立體服務體系。要進一步強化金融風險防范宣傳教育,5月份舉辦“非法集資宣傳月”活動,采取多種形式引導廣大民眾增強金融風險防范和自覺抵制非法金融活動的意識。要加大金融犯罪查處力度,堅決打擊非法集資、非法攬儲、惡意逃避銀行債務、金融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要推動信息共享機制建設,建立全市金融、經濟信息共享機制,提升金融信息便民惠民服務水平。

二、關于科技創新工作

一季度累計開展各項科技服務活動、科普宣傳和培訓活動4場次,申報2017年渭南市科研發展項目1項,申報2018年渭南市科技創新扶持資金項目2項。科技研發投入(RD)占GDP比重為x%;初審完成x億元占GDP比重達到x%。年度技術合同交易額任務為x萬元,截止目前已納入x萬元。完成2項發明專利申報工作,上報第32屆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作品共57件。

二季度要繼續做好科技創新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引領作用,重點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圍繞全市重點工作,發揮科技引領作用。要積極推進蓮藕產業關鍵技術集成研究與示范項目,做好科技創新驅動縣域經濟發展調研、科技型企業和民營科技企業認定批復與渭南市級農業科技園區申報工作。要加大對已申報項目的跟蹤落實和技術成果的引進,對擬申報渭南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進行前期調研。要做好科學技術獎申報的溝通協調工作,按時上報科學技術獎申報書。

市級企業技術中心申報材料范文6

一、實施范圍

市級審批權限以內的企業技術改造項目審批。對市級審批權限以上的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的審核,參照本實施意見執行。屬備案項目范圍的,按照《浙江省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暫行辦法》執行。

二、審批流程

根據企業技術改造項目性質不同,分為純設備投資技術改造項目、擴建技術改造項目(不征地)、異地遷建技術改造項目(征地)等三種情況。

(一)純設備投資技術改造項目核準(牽頭部門為經貿部門,流程和時限見附件圖1)。

經貿部門受理申請人提交的項目申請報告及相關資料后,在3個工作日內出具項目批準文件。涉及環評的技術改造項目,經貿部門在受理后的1個工作日內,抄告環保部門,環保部門必須在3個工作日內出具意見反饋給經貿部門,同時告知申請人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環評審批手續,經貿部門收到環保部門的反饋意見后的2個工作日內出具項目批準文件。

(二)擴建技術改造項目審批(流程和時限見附件圖2)。

擴建技術改造項目審批,參照基本建設項目審批流程,分階段實施。

1、項目核準階段(經貿部門牽頭)。

(1)經貿部門受理申請人提交的項目申請報告及相關資料后,在1個工作日內開具“聯系單”,征求規劃建設部門的意見,涉及環評的項目,同時征求環保部門意見。

(2)規劃建設、環保等部門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出具意見,反饋給經貿部門。

(3)對較復雜項目或對經濟社會影響較大的項目,經貿部門可在5個工作日內組織現場聯合踏勘,當場作出踏勘意見(形成書面意見),作為項目審批依據。

(4)經貿部門根據相關部門的意見,在2個工作日內出具項目核準文件。

2、規劃方案階段(規劃建設部門牽頭)。

(1)申請人憑項目核準文件及相關資料向規劃建設部門申請規劃設計條件。規劃建設部門在受理申請后2個工作日內出具規劃設計條件通知書。

(2)申請人要委托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作方案設計,并將方案設計文本及相關材料提交給規劃建設部門。

(3)規劃建設部門受理后,在5個工作日內出具會審紀要,把需修改的內容一次性告知申請人,申請人必須按會審紀要要求修改方案設計文本。

(4)涉及環評的項目,申請人按照環保部門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5)需作初步設計方案的項目,申請人要委托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編制初步設計方案文本,并及時提交給規劃建設部門。規劃建設部門在受理初步設計文本及相關材料后,在5個工作日內組織召開聯審會議,會審后5個工作日內作出聯審會議紀要,把需修改的內容一次性告知申請人。申請人必須在承諾的時間內按聯審會議紀要的要求修改初步設計方案文本,再由規劃建設部門在3個工作日內作出批復。批復文件要明確施工圖設計的要求及相關法律責任,并告知下階段提交施工圖審查及相關審圖部門(如消防、防雷等部門)。

3、施工許可階段(規劃建設部門牽頭)。

(1)申請人委托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對施工圖進行設計審查,同時送交消防、氣象等部門,消防、氣象等部門對施工圖進行專項審查。施工圖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國家技術規范要求的,有關部門和單位必須在規定的時限內出具審核意見書。

(2)申請人向規劃建設部門提交相關材料申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劃建設部門在受理申請人提交的申報材料后5個工作日內(不含公示期5天)出具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3)申請人在辦理規劃許可證和消防審批手續后,向規劃建設部門提交相關材料申領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規劃建設部門受理后,即時發放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

(三)異地遷建技術改造項目審批(流程和時限見附件圖3)。

1、項目核準階段(經貿部門牽頭)。

(1)經貿部門在受理申請人提交的項目申請報告及有關申報材料后,在1個工作日內開具“聯系單”,征求國土資源、規劃建設、環保等部門意見;涉及其他部門的,同時征求其他部門意見;涉及用海項目,按有關規定辦理。

(2)國土資源部門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出具供地預審意見,規劃建設、環保等有關部門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出具意見反饋給經貿部門。對較復雜項目或對經濟社會影響較大的項目,經貿部門可在5個工作日內組織現場聯合踏勘,當場作出踏勘意見(形成書面意見),作為項目審批依據。

(3)經貿部門根據相關部門意見在2個工作日內出具項目核準文件。

2、規劃方案階段(規劃建設部門牽頭)。

(1)申請人憑項目核準文件向規劃建設部門申請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含用地紅線圖、規劃設計條件通知書),規劃建設部門受理申請后,必須在2個工作日內出具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含用地紅線圖、規劃設計條件通知書)。

(2)申請人憑相關材料向國土資源部門申請用地預審,國土資源部門受理申請后,在5個工作日內出具用地預審意見書。

(3)申請人委托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作方案設計,并將方案設計文本及相關材料提交給規劃建設部門。規劃建設部門受理后,在5個工作日內出具會審紀要,把需修改的內容一次性告知申請人。申請人必須按會審紀要要求修改方案設計文本。

(4)如需作初步設計方案的,申請人需委托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作初步設計方案,并提交給規劃建設部門,規劃建設部門受理初步設計方案文本及相關材料后,在5個工作日內組織召開聯審會議,會審后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聯審會議紀要,把需修改的內容一次性告知申請人。申請人必須在承諾的時間內按聯審會議紀要的要求修改設計文本,再由規劃建設部門在3個工作日內作出批復。

(5)申請人向規劃建設部門提交有關材料申領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規劃建設部門在3個工作日內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涉及環評的項目,申請人按照環保部門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6)申請人憑相關材料,向國土資源部門申請辦理用地審批手續。國土資源部門受理申請人提交的申報材料后,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并報市政府審批。

3、施工許可階段(規劃建設部門牽頭)。此階段的審批程序與擴建技術改造項目審批程序相同。

三、工作要求

(一)專人負責,特事特辦,優先辦理。

1、各項目審批部門要指定精通業務、責任心強的工作人員專門負責技術改造項目在本部門內的審批、協調及提供咨詢服務,主動指導、幫助建設單位準備審批資料,告知審批過程中的有關情況和問題,主動幫助建設單位辦理下一環節的審批事項。

2、對資料齊全條件符合的審批件要優先辦理。對核準性的審批事項,如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等,能當場辦理的當場給予辦理。

3、對資料不齊全而材料主件齊全,其他條件和材料有所欠缺或稍作調整修改不影響審批的,應先予受理。如基本條件符合,申請人承諾在約定時限內補齊材料或修改完畢的,應先予審批,使項目盡快進入下一環節。

(二)充分授權,推行一審一核制。

1、各審批部門主要審批科室要成建制進市行政服務中心,并做到充分授權。窗口負責人要切實負起責任。

2、凡核準性事項由部門領導全權委托窗口負責人簽字蓋章,直接在窗口辦理,實行“一審一核”制,提高即辦件比例。對非核準性的許可事項,由專業人員審核,窗口負責人把關,報部門領導審批。各部門必須確定一個科(室)承擔單位內的主要審批工作。

(三)一門受理,抄告相關,同步審批,限時辦結。

1、牽頭部門需征求相關部門審批意見的,要以抄告單(或網上告知)形式并聯告知相關審批部門,并移交相關資料。

2、相關部門收到抄告單(或網上告知)后,對其申請的項目及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查,按有關規定提出具體明確的審批意見。對需要實施聯合踏勘的,由牽頭部門統一組織,市行政服務中心配合。

3、相關部門對審批項目無論同意與否,必須在規定時限內將意見反饋給牽頭部門,逾期沒有反饋的,視為同意。

四、審批責任追究

為了加強對企業技術改造項目審批的監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市行政審批責任及其追究實施辦法》的規定,對有下列行為的,將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一)標準不一,自由裁量權過大。對符合條件的項目不按規定時限作出行政許可,或對不符合條件的項目隨意作出許可的。

(二)不實行一次性告知。在受理時沒有對申報材料作初步審查,并一次性告知申請人,而直至承諾期限到時,才提出需補全的材料或不符合條件等問題,導致審批時間延誤的。

(三)審批程序外置。沒有統一受理行政許可申請,實行內部封閉運作,要求申請人先到部門內部有關科(室)或下屬事業單位簽署意見,然后予以受理的。

(四)在審批過程中吃拿卡要以及接受申請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賄賂的。

(五)不履行法定的行政許可職責,嚴重侵害行政許可申請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合法權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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