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設計合同范本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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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設計合同范本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范本范文1

設計人:

工 程 名 稱 :

工 程 地 點 :

設計證書等級:

簽 訂 日 期 :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為 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的實施單位,負責本項目方案設計階段、初步設計階段、施工圖設計階段、施工配合階段、竣工驗收配合階段的工作。為明確發包人、設計人的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就本項目的設計服務工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包括但不限于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發包人要求及附件的內容。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

第三條 發包人須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注:發包人所提供的所有設計文件的文字應為中文簡體,并符合國家有關規范及當地的相關法規。

第四條 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說明:

1、上述序號的設計文件提交時間應以設計人順利收到發包人提供的齊全設計資料為前提。設計人提交階段設計成果后,經發包人書面同意方可進入下一階段工作。發包人對階段設計成果有異議且向設計人書面提出的,設計人應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補充、修改并承擔因此產生的所有費用。

2、設計過程中因發包人原因造成設計工作不能如期進行時,各階段設計圖紙的提交時間經發包人確認可順延。

3、上述設計文件的提交地點為 。

4、合同外設計文件的加曬、復印和制作按實際量結合下表單價計算收費。

5.設計人在提交各階段設計圖紙時應同時向發包人提供該階段圖紙完整電子文件一套,圖形應為由AutoCAD繪制的dwg格式。

6.施工圖順序編排應考慮項目分期施工或分為幾個施工單位使用的需要。

7.施工圖紙應統一為A1圖幅。對于大面積樓層(如地下室底板、頂板),一層結構圖可以多張圖表示,圖紙劃分應與現場施工段劃分一致。

8.圖紙目錄須包含“有效出圖日期”,并與施工圖圖簽內的出圖日期吻合。

9.施工圖進行修改時,應在圖簽的“圖號”欄內添加修改版號(如“修A”),并同時修改圖紙目錄內的“圖號”欄,目錄的圖紙版號應與施工圖嚴格吻合。

第五條 設計費及支付進度

5.1本合同項下設計工作設計費用(包括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施工現場配合及竣工驗收配合等)采用以下第 種方式計算:

A.本工程采用固定綜合單價包干的形式,設計單價為 。上述設計單價為固定單價,已包含設計費、人工費、發包人向設計人就本次項下設計有關工作的說明(詳見發包人就本次項目招標補充文件內容)及咨詢費用、直接費、間接費、利潤、稅金、不可預見費等設計人為完成本合同項下的設計工作所需的一切費用,本合同履行期間,無論物價如何上漲,設計單價均不作任何調整。設計面積按實結算,由甲方根據 審定。

B.本工程采用固定總價包干的形式,固定總價已包含設計費、人工費、發包人向設計人就本次項下設計有關工作的說明(詳見發包人就本次項目招標補充文件內容)及咨詢費用、直接費、間接費、利潤、稅金、不可預見費等設計人為完成本合同項下的設計工作所需的一切費用,本合同履行期間,無論物價如何上漲,總價均不作任何調整。

5.2根據5.1約定,本合同含稅暫定總價為:大寫:人民幣 (¥ 元)。

5.3以上費用已包括 人次乙方在設計施工過程中至甲方處及工程項目現場產生的差旅、住宿、餐費、交通、通訊費,每次為 小時。超出上述次數,甲方除承擔乙方的交通差旅住宿費外,還應支付予乙方技術咨詢服務費用,按每人每天 元計算。

5.4設計費支付時間:

5.5 設計人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完成各階段工作并提交相應的設計圖紙和資料,經發包人書面確認合格后,設計人提交書面的付款申請,發包人按上述條款的約定審核付款申請并向設計人付款。若發包人對設計人提交的付款申請存有異議,應在收到報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設計人,由雙方協商確認后再行付款。

5.6設計人在收取發包人每一筆設計費時,應按發包人的要求開具同等金額的有效發票給發包人,否則發包人有權拒付,直至設計人開具同等金額的有效發票為止。

5.7本合同款項以現金/支票/轉賬形式支付。乙方銀行帳號為: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第六條 雙方責任及義務

6.1 發包人責任及義務:

6.1.1 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1.2 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6.1.3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4 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 設計人責任及義務:

6.2.1 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并對其正確性、及時性、經濟性、優化性負責,設計人提交的設計文件,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設計深度要求。

6.2.2 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國家相關規范及行業標準。

6.2.3 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 年。

6.2.4 設計人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5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設計資料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在發包人約定的時間,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圖紙會審、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

6.2.6因設計人的錯誤,導致設計圖紙及資料需進行更改時,設計人應當及時更改,不得據以要求發包人增加費用,且提交圖紙的日期不順延。

6.2.7設計人應提供設計組成員名單及詳細情況介紹給發包人,甲乙雙方就設計人參與本項目的項目組成員達成一致后,設計人設計組成員名單及詳細情況介紹作為本合同附件(詳見附件 ),發包人有權根據各設計人主要負責人具體工作表現提出增加、更換要求,設計人應予以增加、更換,不得要求發包人額外增加任何費用,設計人在未事先征得發包人同意時,不得隨意更換或減少項目組設計成員。

6.2.8設計人對發包人提交的資料文件發現有誤的應及時書面通知發包人改正。對發包人提供的資料文件,設計人應妥善保管。

6.2.9設計人應按協議約定和國家的有關規定配合本項目的招投標工作。在設計圖紙會審時,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并協調和解決施工部門及其它部門(如發包人、監理部門、質監部門等)對施工圖所提出的有關設計問題。

6.2.10設計人應確保在接到發包人及監理工程師的書面通知后,在二十四小時內派出有關專業人員到達施工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并提出具體有效的解決方案。

6.2.11設計人應在本項目工程施工階段,派出設計代表參加有關設計問題的專業會議和聯絡會議,對關鍵的、新的施工工藝進行指導施工,對某些關鍵部位,作出相應的現場檢查落實;設計人應當就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向施工單位作出詳細說明,解決施工過程中所遇到的有關設計問題,及時作出處理;并參加重要部位的隱蔽工程的驗收、各階段工程的竣工驗收及總體驗收等工作,務求達到設計的質量要求和符合國家有關的質量標準。

6.2.12設計人應按工程需要及發包人要求參與工程質量驗收,負責本工程設計聯絡工作。

6.2.13設計人有義務指出施工單位技術上的缺點及對物料及機械的標準及施工隊伍的技術水平提出意見。

6.2.14設計人不得將本項目轉包;未經發包人書面同意,不得將本項目分包給其它單位或個人完成。

6.2.15設計人在設計文件中選用的材料和設備,應當注明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其質量要求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除有特殊要求的材料、專用設備、工藝生產線等外,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設計人提供的系統配置清單產品應有至少三個或以上的同檔次品牌可供選擇。

6.2.16發包人有權要求設計人提供與本項目有關的數據。

6.2.17設計人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擴散或轉讓發包人提交的圖紙等技術資料。

6.2.18工程開工后,如發包人需要,則設計人應派人到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到施工現場人數視工程進度而定,所發生費用均由設計人支付。

6.2.19施工圖設計要求盡量不引用標準圖,如確需引用,需向發包方提供標準圖復印件。

6.2.20設計人的設計需在發包人提供的合理的成本控制指標范圍內進行,在初步設計審查時核定此限額。如施工圖設計造價超過設計限額要求,設計人應免費進行調整,經多次調整后仍未達到設計限額要求的,應經過發包人書面認可后方可實施。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守約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7.2發包人單方面未按本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解除本合同的,發包人根據設計人實際完成的工作量結算費用;設計人單方面未按本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解除本合同的,設計人需向發包人雙倍返還定金,并同時返還已收取的設計費。

7.3發包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的,每逾期一天,應向設計人支付所欠設計費萬分之五的違約金,但最多不超過合同總價的3%。

7.4設計人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向發包人交付設計資料或設計文件并經發包人確認合格,或未按發包人要求的時間進行竣工圖審核蓋出圖章的,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該階段應收設計費的萬分之五作為違約金,累計超過10天的,發包人可單方解除合同,設計人除支付上述違約金外,還應退還發包人全部已付款并向發包人支付合同總價20%的違約金。

7.5設計人設計文件達不到發包人要求的,應立即無條件進行修改、返工直至符合本合同要求,由此增加的費用由設計人承擔。若由此造成逾期交付設計文件的,按本合同第7.4條執行。

7.6由于設計人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并根據損失的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最多與合同的總設計費金額相等。

7.7發包人按階段付款,設計人只有在完成該階段工作并經發包人確認后,設計人才可收取該階段的設計費。如果因設計人未按合同要求完成設計任務而造成發包人不認可設計人任一階段的工作,發包人有權解除本合同,發包人有權另聘其他設計單位完成設計工作,該階段及該階段后其他階段設計費發包人無需支付。

7.8未經發包人同意,設計人擅自減少或更換已經發包人確認的項目成員(詳見附件 ),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退還發包人全部的已付款并向發包人支付合同總價20%的違約金并賠償發包人的一切損失。

7.9設計人基于本合同的規定應向發包人支付的違約金及賠償,發包人有權直接從未付給設計人的款項中抵扣,若不足以抵扣的,設計人應在發包人通知之日起10天內向發包人付清。

7.10未經發包人書面同意,設計人不得將本合同轉包或分包,否則,設計人須向發包人支付相當于合同總價的20%作為違約金,因此造成發包人損失的,設計人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知識產權與保密

8.1設計人向發包人提交的所有成果及相關書面文件知識產權歸發包人。

8.2設計人因本項目所知悉或獲得的一切發包人資料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及不合理使用。

第九條 其他

9.1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9.2雙方約定只有以下人員在以下規定范圍內有簽字權:

商務:

姓名職務

發包人

設計人

設計成果確認:

姓名職務

發包人

設計人

圖紙交接:

姓名職務

發包人

設計人

9.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9.4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起訴方向發包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9.5本合同一式肆份,發包人貳份,設計人貳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6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并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定金后生效。

9.7 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到項目所在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9.8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范本范文2

借 款 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 電話:________

貸 款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 電話:________

根據國家法律規定,借款方為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貸款,經貸款方審查發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金額: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____ (大寫)元。預計用款為一年____ 元;____ 年____ 元;____ 年____ 元;____ 年____ 元;____ 年____ 元;

第三條 借款利率: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并計算復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息為____ %.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貸款,如逾期部分加收利率20%.

第四條 借款期限:借款方保證從____ 年____ 月起至____ 年____ 月止,就國家規定的還款資金償還全部貸款。預定為____ 年____ 元;____ 年____ 元;____ 年____ 元;____ 年____ 元;____ 年____ 元;。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或者商請借款單位的其他開戶銀行代為扣款清償。

第五條 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稅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條 代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與銀行規定的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第七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統計、會計報表及資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并對違約使用部分按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第八條 本合同條款以外的其他事項,雙方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九條 本合同經過簽章后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簽章各方各執一份,報送主管部門、總行、分行各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蓋章) 貸款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范本范文3

招標編號:(招標機構編)

(工程項目名稱)

(招標設備名稱)

第二卷 合同條款

(招標機構名稱)

(招標人名稱)

招標文件出版日期

合同號:

合同簽字時間及地點:

合同生效日期:

合同雙方:  (需方名稱)(以下簡稱需方)

---(供方名稱)-----(以下簡稱供方)

供需雙方達成協議,并同意按如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l.定義

本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詞的含義在此予以確定。

1.1 “需方”是指(需方法定名稱),包括該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繼任方和法

人的受讓方。

1.2 “供方”是指(供方法定名稱),包括該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繼任方和法

人的受讓方。

1.3 合同是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

1.4 “合同價格”是指在本合同4款中規定的部分。

1.5 “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18款中所規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

1.6 “技術資料”是指合同設備及其與電廠相關的設計、制造、監造、檢驗、安裝、

調試、驗收、性能驗收試驗和技術指導等文件(包括圖紙、各種文字說明、標準、各種軟

件)和本合同附件3規定的用于合同電廠正確運行和維護的文件。

1.7 “合同設備”是指供方根據合同所要供應的機器、裝置、材料、物品、專用工

具、備品備件和所有各種物品,如本合同附件2所列示和規定。

1.8 “監造”是指在合同設備的制造過程中,由需方委托有資質的監造單位派出代

表對供方提供的合同設備的關鍵部位進行質量監督,實行文件見證和現場見證。此種質量

監造不解除供方對合同設備質量所負的責任。

1.9 “性能驗收試驗”是指為檢驗本合同附件規定的性能保證值按本合同附件5

規定所進行的試驗。

1.10 “初步驗收”是指當性能驗收試驗的結果表明已達到了合同附件1規定的性能供證

值后需方對每臺機組合同設備的驗收。

1.11 “最結驗收”是指需方對每一機組的合同設備保證期滿后的驗收。

1.12 ”日、月、年”是指公歷的日、月、年:“天”是指24小時;“周”是指7天。

1.13 “電廠”是____發電民

1.14 “技術服務”是指由供方提供的與本合同設備有關的工程設計、設備監造、檢

驗、土建、安裝、調試、驗收、性能驗收試驗、運行.檢修時相應的技術指導、技術配

合、技術培訓等全過程的服務。

1.15 “現場”是指位于__,為需方安裝合同設備所在地。

1.16 “備品備件”是指根據本合同提供的(合同設備名稱)備用部件,包括隨機備

品備件和足夠_折運行使用的備品備件。

1.17 “試運行”是指單機、整機或各系統和域設備在調試和電廠試運行階段進行

的運行。

1.18 “ 機終”是指鍋爐、汽輪機、汽輪發電機和附屬設備組成的一套完整的設備。

1.19 “書面文件”是指任何手稿、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和/或簽名的文件。

1.20 “分包商“或”“分供貨商”是指由供方將合同供貨范圍內任何部分的供貸分包

給其他的法人及該法人的繼任方和該法人允許的受讓方。

1.21 “最后一批交貨”是指該批貨物交付后,使得合同設備的已交付的貨物總值達

到合同設備價格98%以上;并且余下未交的設備不影響機組的安裝、調試和性能驗收試

驗。

1.22 “設備缺陷”是指供方因設計、制造錯誤或疏忽所引起的本合同設備(包括部

件、原材料、鑄鍛件、原器件等)達不到本合同規定的性能、質量標準要求的情形。

2.合同標的

本合同所訂設備將用于(工程項目名稱)工程。

2.1 設備名稱、規格(型國)、數量

設備名稱:

設備規格(型號):

數量:

2.2 凡供方供應的設備應是全新的、技術先進的并且是成初可靠的。

2.3 設備的技術規范、技術經濟指標和性能按本合同附件1。

2.4 供方提供合同設備的供貨范圍按合同附件2。

2.5 供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按合同附件3。

2.6 供方投供的技術服務按合同附件7。

2.7 供方提供設備的運輸及保險。

3. 供貨范圍

3.1 合同供貨范圍詳見附件2。

3.2 合同供貨范圍包括了所有設備、技術資料、專用工具、備品備件但在執行合

同過程中如發現有任何漏項和短缺,在發貨清單中并未列入而目確實是供方供貨范圍中應

該有的,并且是滿足合同附件1對合同設備的性能保證值要求所必須的均應由供方負責

將所缺的設備、技術資料、專用工具、備品備件等實上百不發生費用問題。

4. 合同價格

4.1 本合同價格即合同總價為___萬元(大寫:__._)。其中第一套合同價格為

萬元(),第二套合同價格為_萬元()

本合同價格包括合同設備(含備品備件、專用工具)、技術資料、技術服務等費用,

還包括合同設備的稅費、運雜費、保險費等與本合同有關的所有費用。

4.1.1 合同設備價格為萬元,其中第一套合門設備價格為___萬元第二

套合同設備價格為萬元。

本合同設備價格包括與設備有關的供方所應納的稅費、技術資料費從制造廠到始

發站(車上)洞頭(船上)的運輸、裝卸、保險費及所有設備包裝費。

4.1.2 合同設備的技術服務費為_萬元,其中第一套合同設備技術服務費為

_萬元,第二套合同設備技術服務費為_萬元

4.1.3 兩套合同設備到現場交貨點的運雜費為 萬元,其中第一套合同設備運

雜費為 萬元,第二套合同設備運雜費為_萬元。

4.1.4 兩套合同設備保險費為 萬元,其中第一套合同設備保險費為_萬

元,第二套合同設備保險費為_萬元。

4.2 合同的分項價格見附件6。

4.3 本合同總價在合同交貨期內為不變價。

5. 付款

5.1 本合同使用貨幣種類為人民幣。

5.2 付款方式:銀行托收或匯票。

5.3 合同設備款的支付:

5.3.1 合同生效日期起 個月內供方提交金額為合同設備價格的10%不

可撤銷的履約保函和金額為合同設備價格10%的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復印件四份)需

方審核無誤后___個月內支付給供方合同設備價格的10%(___萬元)做為預付款。

5.3.2 供方按交貨順序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每批設備(部組件)運到交貨地點,并將

該批設備的商業發票(金額為該批設備價格的80%,正本一份復印件四份)、清單、質

量檢驗合格證明、貨運提單提供給需方,需方驗明無誤后 天內,支付該批設備價格

的80%(_萬元)。

5.3.3 剩余合同設備價格的10%作為設備保證金待每套合同設備保證期滿沒有問題,

供方報交下列單據經需方審核無誤后需方在_個月內支付給供方該套合同設備價格的10%

(如有問題,應扣除相應部分);

(1)金額為該套合同設備價格10%的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復印件一式四份)

(2)該套合同設備最終驗收證書的復印件一式五份。

5.4 技術服務費的支付。

5.4.1 第一批設備交貨后,供方提交金額為該套合同設備技術服務費3o%的商業發

票(正本一份,復印件四份)需方審核無誤后___個月內,支付給供方該套合同設備

技術服務費的30%(_萬元)。

5.4.2 每套合同設備通過該套機組性能驗收試驗,初步驗收證書簽署后,供方提交

金額為該套合同設備技術服務費70%的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復印件四份),需方審核

無誤后__ 個月內,支付給供方該套合同設備技術服務費的70%(_萬元)。

5.5 運雜費的支付

運雜費在設備交貨時由供方分批向需方結算結算總額為合同規定的運雜費。需方在

收到供方提交的單據經審核無誤后個月內需方支付給供方該批運雜費。

5.6 付款時間以杰方銀行承付日期為實際支付日期著此日期晚于規定的付款日期,

即從規定的日期開始按本合同1114款計算遲交違約金。

6. 交貨和運輸

6.1 本合同設備的交貨期及交貨順序應滿足工程建設設備安裝進度和順序的要求

應保證及時和部會的完整性。分部套交貨時間見附件4。

6.2 交貨地點合同設備的交貨地點為需方電廠鐵路專用線指定地點(車上)/碼頭

(船上)(具體交貨地點)。

6.3 合同生效后個月內,供方應按照本合同附件4的規定向需方提供每批貨物名稱、

總重量、總體積和交貨日期的初步交貨計劃及本合同項下的貨物總清單和裝箱總清單。

在每批貨物預訂啟運_天前及天前供方應以電報或傳真將66款中的各項內容通知需方。

6.4 每批合同設備交貨日期以到貨車/碼頭的到貨通知單時間戳記為準。此日期即

本合同1.1.9款計算遲交貨物違約金時的根據。

6.5 供方須向承運部門辦理申請發運設備所需要的運輸工具計劃,負現合同設備從

供方到現場交貨地點的運輸。

6.6 在每批貨物備妥及裝運車輛/船發出24小時內,供方應以電報或傳真將該批貨

物的如下內容通知需方。

(1)合同號;

(2)機組號;

(3)貨物備妥發運日;

(4)貨物名稱及編號和價格;

(5)貨物總毛重;

(6)貨物總體積;

(7)總包裝件數;

(8)交運車站/碼頭名稱、車號/船號和運單號;

(9)重量超過二十噸或尺寸超過9米x3米x3米的每件貨物的名稱、重量、體積和件數。

對每件該類設備(部件)必須標明重心和吊點位置,并附有草圖。

(10)對于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它危險品和運輸過程中對溫度等環

境因素和震動有特殊要求的設備或物品〕必須特別標明其品名、性質、特殊保護措施、保

存方法以及處理意外情況的方法。

6.7 附件4中沒有開列的貨物應配合安裝進度進行交貨。

6.8 在保證期內和在保證期滿后至第一次大修時止由于供方的過失或疏忽造成的供

應設備(或部件)的損壞或潛在缺陷,而動用了需方庫存中的備品備件以調換損壞的設備

或部件,則供方應負責免費將動用的備品備件補齊,最遲不得超過___個月運到指定目

的車站/碼頭并且通告需見

6.9 供方應按附件1和附件3規定向需方分批提供滿足電廠設計、監適、施工、調試、

試驗、檢驗、培訓、運行和維修所需的技術資料、按附件1和附件3的規定提供技術資料每

套合同設備_套。應分別列出上述技術資料的清單及符合附件3規定的交付進度。

6.10 技術資料一般以郵寄方式遞交,每批技術資料交郵局后,供方應在24小時內將

技術資料的交郵日期、郵單號、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件數及重量合同號等以傳真或電報

通告需方。

6.11 技術資料以郵政部門提貨通知單時間戳記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此日期

將作為按合同11.10款對任何延期交付資料進行延期違約金計算的依據。如果技術資料經

需方或需方代表檢查后發現有缺少、丟失或損壞,且非需方原因供方應在收到需方通知后

___天內(對急用者應在__天內)免費向現場補充提供缺少、丟失或損失的部分。如

因需方原因發生缺少、丟失或損壞,供方應在接到需方通知后__天內(對急用者應在_

天內),向現場補充提供缺少、丟失或損壞部分,費用由需方承擔。

6.12 需方可派遣代表到供方工廠及裝貨車站檢查包裝質量和監督裝車情況。供方應

提前_天通知需方交運回期。如果需方代表不能及時參加檢驗時,供方有權發貨。上述需

方代表的檢查與監督不能免除供方應負的責任。

6.13 因需方原因要求供方推遲設備發貨時(設備已制造完畢),由需方負擔倉儲費

及必要時的保養費。并按本合同規定(視為供方已交貨)支付議批設備的款項。

6.14 到貨站(整車)/碼頭:____

(零擔)/碼頭:____

6.15 收貨單位:

6.16 技術資料郵寄地址:______

單位:?。撸撸撸撸撸?/p>

7 包裝與標記

7.1 供方支付的所有貨物要符合_包裝儲運指示標志的規定及國家主管機關的規定及

國家主管機關的規定具有適合長途運輸、多次搬運和裝卸的堅固包裝。包裝應保證在運輸、

裝卸過程中完好無損,并有減振、防沖擊的措施。若包裝無法防止運輸、裝卸過程中垂直、

水平加速度引起的設備損壞,供方要在設備的設計結構上予以解決。包裝應按設備特點,

按需要分別加上防潮、防雹、防銹、防腐蝕的保護措施,以保證貨物在沒有任何損壞和腐

蝕的情況下安全運抵合同設備安裝現場。產品包裝前,供方負責按部套進行檢查清理,不

留異物,并保證本部件開全。

7.2 供方對包裝箱內和捆內的各散裝部件在裝配圖中的部件號、零件號應標記清楚。

7.3 供方應在每件包裝箱的兩個側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顯易見的中文字樣印

刷以下標記:

(1)合同號;

(2)目的站/碼頭;

(3)供貨、收貨單位名稱;

(4)設備名稱、機組號、圖號;

(5)箱號/件號;

(6)毛重/凈重(公斤);

(7)體積(長x寬x高,以毫米表示)

凡重量為二噸或超過二噸的貨物,應在包裝箱的側面以運輸常用的標記和圖案標明重

心位置及起吊點,以便于裝卸搬運。按照貨物的特點,裝卸和運輸上的不同要求,包裝箱

上應明顯地印刷有“輕放”、“勿倒置”和“防雨”等字樣。

7.4 對裸裝貨物應以金屬標簽或直接在設備本身上注明上述有關內容。大件貨物應

帶有足夠的貨物支架或包裝墊木。

7.5 每件包裝箱內,應附有包括分件名稱、數量、價格、機組號、圖號的詳細裝箱

單、合格證。外購件包裝箱內應有產品出廠質量合格證明書、技術說明各一份。另郵寄裝

箱清單各二份。

7.6 附件2中列明的備品備件應按每套設備分別包裝,并在包裝箱外加以注明,一

次性發貨。

7.7 備品備件應分別包裝并按7.2款注明上述內容,專用工具也應分別包裝。

7.8 各種設備的松散零星部件應采用好的包裝方式,裝入尺寸適當的箱內,并盡可

能整車發運以減少運輸費用。

7.9 柵格式箱子/或類似的包裝,應能用于盛裝不至于被偷竊或被其他物品或雨水造

成損壞的設備及零部件。

7.10 所有管道、管件、閥門及其它設備的端口必須用保護蓋或其它方式妥善防護。

7.11 供方和/或其分包商不得用同一箱號檣明任何兩個箱件。

7.12 對于需要精確裝配的明潔凈加工面的貨物,加工面時采用優良,耐久的保護層

(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裝前發生銹蝕和損壞。

7.13 供方交付的技術資料應使用適合于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和防潮的包裝。

每包技術資料的封面上應注明下述內容:

(1)合同號;

(2)供貨、收貨單位名稱;

(3)目的站/碼頭;

(4)毛重;

(5)箱號/件號。

每一包資料內應附有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文件項號、

名稱頁數。

7.14 凡由于供方包裝或保管不善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或丟失時,不論在何時何地發現,

一經證實,供方均應按本合同11款的規定負責及時修理、更換或賠償。在運輸中如發生貨

物損壞和丟失時,供方負責與承運部門及保險公司交涉,同時供方應盡快向需方補供貨物

以滿足工期需要。

7.15 需方應對多次使用的專用鐵路包裝箱、包裝架等,在該部件到貨清點之后「_

個月]內返供方(費用由供方承擔)。

8 技術服務和聯絡

8.l 供方應及時提供與本合同設備有關的工程設計、設備監造、檢驗、土建、安裝、

調試、驗收、性能驗收試驗、運行、檢修等相應的技術指導、技術配合、技術培訓等全過

程的服務。

8.2 供方需派代表到現場進行技術服務,指導需方按供方的技術資料進行安裝、分部

試運、調試和啟動,并負責解決合同設備在安裝調試、試運行中發現的制造質量及性能等

有關問題。

8.3 供方應在合同生效后__個月內以郵寄方式向需方提交執行8.1和8.2款中

規定的服務工作的組織計劃一式兩份。

8.4 在合同生效后_個月內,雙方確定技術聯絡會的次數、時間和地點。

8.5 供方有義務在必要時邀請需方參與供方的技術設計,并向需方解釋技術設計。

8.6 如遇有重大問題需要雙方立即研究協商時,任何一方均可建議召開會議,在

一般情況下,另一方應同意參加。

8.7 各次會議及其他聯絡方式雙方均應簽訂會議或聯絡紀要,所簽紀要雙方均應

執行。如涉及合同條款有修改時,需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批準,以修改本為準。如有重

大技術方案和/或合同價格的修改,須報原合同審批單位審查同意后方可執行.

8.8  供方提出并經雙方在會議上確定的安裝、調試和運行技術服務方案,供方如

有修改,須以書面形式通知需方,經需方確認后方可進行。為適應現場條件的要求,需

方有權提出變更或修改意見,并書面通知供方,供方應給予充分考慮,應盡量滿足需方

要求。

8.9 供需方有權將對方所提供的一切與本合同設備有關的資料分發給與本工程有關

的各方,并不由此而構成任何侵權,但不得向任何與本工程無關的第三方提供。

8.10 對蓋有“密件”印章的供銷方的資料,雙方都有為其保密的義務。

8.11 供方的分包商需要合同設備的部分技術服務或去現場工作,應由供方統一組織

并征得紹方同意,費用應由其自行負擔。

8.12 供方(包括分包與外購)須對一切與本合同有關的供貨、設備及技術接口、技

術服務等問題負全部責任。

8.13 凡與本合同設備相連接的其它設備裝置,供方有提供接口和技術配合的義務,

并不由此而發生合同價格以外的任何費用。

8.14 供方派到現場服務的技術人員應是有實踐經驗、可勝任此項工作的人員。供方

派到現場服務的技術人員在本合同生效后_個月內提交需方予以確認。需方有權提出更換

不符合要求的供方現場服務人員,供方應根據現場需要,重新選派需方認可的服務人員。

如果需方在書面提出該項要求__天內供方沒有答復,將按11.11款視為延誤工期等同處理。

8.15 由于供方技術服務人員對安裝、調試的技術指導的疏忽和錯誤以及供方未按要

求派人指導而造成的損失應由供方負責。

8.16 技術服務和聯絡的具體要求見附件7

9 質量監造與檢驗

9.1 監造

9.1.1 供方應在配合同生效日期起__個月內,問需方提供本合同設備的設計、制

造和檢驗標準的目錄。設計、制造和檢驗標準應符合附件1和附件5的規定。

9.1.2 需方將委托有監造資質的監造單位進行設備監造。在電力工業部/國家電力

公司的指導下進行監造和出廠前的檢驗,了解設備組裝、檢驗、試驗和設備包裝質量情況

并簽字。監造檢驗的標準為附件1和附件5所列的相應標準。供方有配合監造的義務。在監

造中及時提供相應資料和標準,并不由此而發生任何費用。

9.1.3 監造的范圍及具體監造檢驗/見證項目見附件5

9.1.4 供方必須為電力工業部/國家電力公司駐廠代表和監造代表的監造檢驗提供:

9.1.4.1 本合同設備投料時提供整套設備的生產計劃及每一個月度實際生產進度和

月度檢驗計劃。

9.1.4.2 提前_天提供設備的監造內容和檢驗時間。

9.1.4.3 與本合同設備監造有關的標準(包括工廠標準)、圖紙、資料工藝及實際

工藝過程和檢驗記錄(包括中間檢驗記錄和/或不一致性報告)及附件5規定的有關文件

以及復印件。

9.1.4.4 向監造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

9.1.5 監造檢驗/見證(一般為現場見證)一般不得影響工廠的正常生產進度(不包

據發現重大問題時的停工檢驗),應盡量結合供方工廠實際生產過程。若監造代表不能按

供方通知時間及時到場,供方工廠的試驗工作風正常運行,試驗結果有效,但是監造代表

有權事后了解、查閱、復制檢查試驗報告和結果(轉為文件見證)。若供方未及時通知監

造代表面單獨檢驗.需方將不承認該檢驗結果,供方應在需方代表在場的情況下進行該項

試驗。

9.1.6 監造代表在監造中如發現設備和材料存在質量問題或不符合本規定的標準或

包裝要求時,有權提出意見并暫不予以簽字,供方須采取應改進措施、以保證交貨質量。

無論監造代表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供方均有義務主動及時地向其提供合同設備制造過程

中出現的較大的質髦缺陷和問題,不得隱瞞,在監造單位不知道的情況下供方不得擅自處

理。

9.1.7 不論監造代表是否參與監造與出廠檢驗或者監造代表參加了監造與檢驗,并

且簽署了監造與檢驗報告,均不能被視為供方按合同11款規定應承擔的質量保證責任的

解除,也不能免除供方對設備質量應負的責任。

9.2 工廠檢驗與現場開箱檢驗

9.2.1 由供方供應的所有合同設備/部件(包括分包與外購),在生產過移中都須進

行嚴格的檢驗和試驗,出廠前須進行部套和/或整機總裝和試驗。所有檢驗、試驗和總裝

(裝配)必須有正式的記錄文件。以上工作完成之后,合格者才能出廠發運。所有這些正

式的記錄文件及合格證作為技術資料的一部分郵寄給需方存檔。此外,供方還應在隨機文

件中提供合格證和質量證明文件。

9.2.2 貨物到達目的地后,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應及時到現場,與需方一起根據

運單和裝箱單對貨物的包裝、外觀及件數進行清點檢驗。如發現有任何不符之處經雙方代

表確認屬供方責任后,由供方處理解決。當貨物運到現場后,需方應盡快開箱檢驗檢,檢

驗貨物的數量、規格和質量。需方應在開箱檢查前__天通知供方開箱檢驗日期,供方應

派遣檢驗人員參加現場檢驗工作,需方應為供方檢驗人員提供工作和記錄對雙方同樣有效,

并作為需方向供方提出索賠的有效證據。如需方未通知供方而自行開箱或每一批設備到達

現場_個月后仍不開箱,產生的后果由需方承擔。

9.2.3 現場檢驗時,如發現設備由于供方原因(包括運輸)有任何損壞、缺陷、短少

或不符合合同中規定的質量標準和規范時,應做好記錄并由雙方代表簽字,各執一份,作

為需方向供方提出修理和/或更換和/或索賠的依據;如果供方委托需方修理損壞的設備所

有修理設備的費用由供方承擔;如果由于需方原因,發現損壞或短缺,供方在接到需方通

知后,應盡快提供或替換相應的部件,但費用由需方自負。

9.2.4 供方如對上述需方提出修理、更換、索賠的要求有異議,應在接到需方書面通

知后__天內提出,否則上述要求即告成立。如有異議,供方在接到通知后_個月內,自

費派代表赴現場同需方代表共同復驗。

9.2.5 如雙方代表在合同檢驗中對檢驗記錄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可由雙方委托權

威的第三方檢驗機構/雙方權威檢驗機構聯合進行檢驗。檢驗結果對雙方都有約束力,檢

驗費用由責任方負擔。

9.2.6 供方在接到需方按本合同9.2.2至9.2.5款規定提出的索賠后,應按9.2.7款的

規定盡快修理,更換或補發短缺部分,由此產生的制造、修理和運費及保險費均應由責任

方負擔。對于上述索賠,由需方從履約保函或下次付款中扣除。

9.2.7 由于供方原因而引起的設備或部件的修理或更換的時間,以不影響電廠建設

進度為原則,但最遲不得晚于發現缺陷、損壞或短缺等之后_個月,否則按11.11款處理。

9.2.8 需方對到貨檢驗的貨物提出索賠的時間,不遲于貨物抵達電廠設備儲放場之

日起的_個月。

9.2.9 上述9.2.2至9.2.8款所述的各項檢驗僅是現場的到貨檢驗,盡管沒發現問題

或供方已按索賠要求予以更換或修理均不能被視為供方按合同11款及附件1的規定應承擔

的質量保證責任的解除。

10 安裝、調試、試運和驗收

10.1 本合同設備由需方根據供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檢驗標準、圖紙及說明書進行安

裝、設試、運行和維修。整個安裝、調試過程須在供方現場技術服務人員指導下進行。重

要工序須經供方現場技術服務人員簽字確認。重要工序由供方提供(見附件7)。安裝、

調試過程中,若對方未按供方的技術資料規定和現場技術腋務人員指導、未經供方現場技

術服務人員簽字確認而出現問題,需方自行負責(設備問題除外);若需方按供方技術資

料規定和現場技術服務人員的指導、供方現場技術服務人員簽字確認而出現問題,供方承

擔責任。

10.2 本合同設備安裝完畢后的驗收工作按照附件1、5的要求進行。

10.3 合同設備的安裝完畢后,供方應派人參加調試進行指導,并應盡快解決調試中

出現的設備問題,其所需時間應不超過_個月,否則將擔11.ll款視為延誤工期等同處理。

10.4 性能驗收試驗應在每套機組全部設備運轉穩定,達到額定出力連續穩定運行

168小時完畢后__個月內進行,這項驗收試驗由需方負責,供方參加。

性能驗收試驗完畢,每套合同設備達到本合同附件1所規定的各項性能保證值格標后,

需方應在__天內簽署由供方會簽的本合同設備初步驗收證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如果合同設備不能達到本合同附件1、5所規定的一項或多項保證指標時按1o.6款和

11.6款辦理。

10.5 在不影響本合同設備安全、可靠運行的條件下,如有個別微小缺陷,供方在雙

方商定的時間內免費修理上述的缺陷,需方則可同意簽署初步驗收證書。

10.6 如果第一次性能驗收試驗達不到本合同附件1.5所規定的一項或多項性能保

證值,剛雙方應共同分析原因澄清責任,由責任一方采取措施并征第一次驗收試驗結

束后_個月內進行第二次驗收試驗。

10.7在第h次性能驗收試驗后,如仍有一項或多項指標未能達到本合同附件1、5所規

定的性能保證值,雙方應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責任:

如屬供方原因,則應按本合同11款執行;

如屬需方原因,本合同設備應被認為初步驗收通過,此后_天內由需方代表簽署,

由供方代表會簽的本合同設備初步驗收證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此時供方仍有義務

與需方一起采取措施,使合同設備性能達到保證值。

10.8 每套合同設備最后一批交貨到達現場之日起_個月內,如因需方原因該合同

設備未能進行試運行和性能驗收試驗,期滿后即視為通過最終驗收,此后__ 天內應由

需方簽署并由供方會簽本合同設備最終驗收證書。

在合同設備穩定運行168小時后如果由于需方原因造成的性能驗收試驗的延誤超過

__個月,則此后_天內需方應簽署并由供方會簽的本合同設備初步驗收證書。

10.9 不管合同設備性能驗收試驗進行一次或二次,需方將于初步驗收證書簽發之

日起至一年并完成索賠后止_天內按照11.4款的規定簽發最終驗收證明書。

10.10 按1o.4款及10.7款出具的初步證書只是證明供方所提供的合同設備性能和

參數截至出具初步驗收證明時可以按合同要求予以接受,但不能視為供方對合同設備中

存在的可能引起合同設備損壞的潛在缺陷所應負的責任解除的證據,同樣,最終驗收證

書也不能被視為供方對合同設備中存在可能引起合同設備損壞的潛在缺陷應負責任的解

除的證據。潛在缺陷指設備的隱患在正常情況下不能在制造過程中被發現,供方對糾正

潛在缺陷所應負的責任,其時間應保證到一年保證期終止后到第一次大修時(通常為一

年)。當發現這類潛在缺陷時(經雙方確認),供方應按照本合同68款及11.3.1款的規

定進行修理或調換。

10.11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的任何時候,對由于供方責任需整進行的檢驗、試驗、再

試驗、修理或調換,在供方提出請求時,需方應作好安排進行配合以便進行上述工作。供

方應負擔修理或調換及其人員的費用。如果供方委托需方施工人員進行加工和/或修理、

更換設備,或由于供方設計圖紙錯誤或供方技術服務人員的指導錯誤造成返工,供方應按

下列公式向需方支付費用;(所有費用按發生時的費率水平計費)

p=ah+m+cm

其中:p_總費用(元)

a_人工費(元/小時 人)

h_(小時 人)

m_材料費(元)

c_臺班數(臺 班)

m_每臺設備的臺班費(元/臺 班〕

11 保證與索賠

11.1 保證期一般是指合同設備簽發初步驗收證書之日起一年(簽最級驗收證書)或

供方發運的最后一批交貨的設備到貨之日起_個月(簽最終驗收證書)。二者以先到日期

為準。該保證期的具體內容按10款和11款有關條款執行。

11.2 供方保證其供應的本合同設備是全新的,技術水平是先進的、成熟的、質量優

良的,設備的選型均符合安全可靠、經濟運行和易于維護的要求。供方保證根據本合同附

件3所交付的技術資料完整統一和內容正確、準確的并能滿足合同設備的設計、安裝、調

試、運行和維修的要求,合同設備在投產后的第一年內,年可用小時數要求大于6500 小

時;第二年及以后年可用小時數要求大于7500小時,年強迫停機率小于2%,供方為合同

設備承擔的保證期應到需方出具最終驗收證書時止。

11.3.1 本設備合同執行期間,如果供方提供的設備有缺陷和技術資料有錯誤,或者

由于供方技術人員指導錯誤和疏忽,造成工程返工、報廢,供方應立即無償更換和修理。

如需更換,供方應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更換的一切費用,更換或修理期限應不遲于

證實屬供方責任之日起的__個月內,否則,應按11.ll款處理。

11.3.2 由于需方未按供方所提供的技術資料、圖紙、說明書和供方現場技術服務人

員的指導而進行施工、安裝、調試造成的設備損壞,由需方負責修理更換,但供方有義務

盡快提供所需更換的部件,對于需方要求的緊急部件,供方應安排最快的方式運輸,所有

費用均由需方負擔。

11.4 合同規定的保證期滿后,由需方在_天內出具合同設備保證期滿最終驗收證書

交給供方。條件是:在此期間供方應完成需方在保證期滿前提出的索賠和賠償。但供方對

非正常維修和誤操作以及由于正常磨損造成的損失不負責任。

11.5 在保證期內,如發現設備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如屬供方責任,則需

方有權向供方提出索賠。如供方對此索賠有異議,按9.2.4條款辦理。否則供方在接到需方

索賠文件后應立即無償修理、更換、賠款或委托需方安排大型修理。包括由此產生的到安

裝現場的更換費用、運費及保險費由供方負擔。

11.6 如由于供方責任需要更換、修理有缺陷的設備,而使合同設備停運或推遲/安裝

時,則保證期應按實際修理或更換所延誤的時間做相應的延長。

11.7 由于供方責任,在9款規定的性能驗收試驗后,如經第二次驗收試驗(由于供方

原因)仍不能達到本合同附件1所規定的一項或多項保證招標時,供方應承擔違約金,其計

算方法通常根據各種設備經濟指標保證值按成本法、煤耗加補償裝機法計算。

以汽輪機為例

(1)如果汽輪機熱耗高于保證值,每增高4.18kj/kwh,供方向需方支付_萬元人民幣

的違約金。

(2)汽輪機在銘牌工況(夏季工況)條件下出力每降低1mw.供方向需方支付_萬元人

民幣的違約金。

(3)如果汽輪機在額定轉速下各軸承的振動每高于保證值0.01mm,供方向需方支付_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如上述任何一項的違約金比率超過以上條款指出的違約金比率的五倍時,需方有權要求

供方以更大的違約金比率來支付違約金,其具體違約金比率可由雙方協商決定。如果達

不成協議,供方在需方同意的時間內盡快提供需方滿意的替換件。

供方提交違約金后,仍有義務向需方提供技術幫助,采取各種措施以使設備達到各

項經濟指標。

每套合同設備按照以上(1)至(3)項累積計算的最大違約金總金額將不超過每套

合同設備總價的10%。供方支付全部違約金或者供方提供的滿意的替換件被需方接受之

日,即為需方承認設備可以初步驗收并出具的初步驗收證書之日。

11.8 如合同設備在保證期內發現屬供方責任的十分嚴重的缺陷(如設備性能達不到

要求等)則其保證或將自該缺陷修正后開始計算一年。

11.9 如果不是由于需方原因或需方要求推遲交貨而供方未能按本合同附件4規定的

交貨期交貨時(不可抗力除外),實際交貨日期按本合同6.1款和動6.4款規定計算,需方

有權按下列比例向供方收取違約金:

遲交1-4周,每周違約金全額為遲交貨物金額的0.5%;

遲交5-8周,每周違約金金額為遲交貨物金額的1%;

遲交9周以上,每周違約金金額為遲交貨物金額的1.5%;

不滿一周按一周計算。

每套合同設備遲交貨物的違約金總金額不超過每套合同設備總價的5%。

供方支付遲交違約金,并不解除供方按照合同繼續交貨的義務。

對安裝試運行有重大影響的設備遲交超過_個月時,供方需方支付的違約金總額可超

過每套合同設備總價的5%,與此同時,需方有權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1.10 如由于確屬供方責任未按本合同附件3的規定按時交付經雙方確認同嚴重影響

施工的關鍵技術資料時,則每遲交一周,供方支付違約金5萬元/件,遲交時間的計算以

6.11款規定的為準。

11.11 如果由于供方技術服務的延誤、疏忽和/或錯誤,在執行合同中造成延誤,每

延誤工期一周供方將向招方支付每套合同設備總價的5%。且供方需求付由于供方技術服

務錯誤或違約造成緒萬的直接損失。

11.12 供方對于根據本合同11.7、 11.9、11.10、11.11款承擔的每套合同設備違約

總金額不論單項或多項累計將不超過每套合同設備總價的io%。

11.13 供方支付遲交違約金并不解除按合同所規定的相應義務。

11.14 如果由于需方原因,遲付貨款,需方須按下列方式支付違約金;

遲交l-4周,每周違約金金額為遲付金額的o.3%;

遲交9周以上,每周違約金金額為遲付金額的1%;

不滿一周按一周計算。

需方除交付遲付款違約金外,還應支付遲交款的相應利息,每套合同設備遲付款違約

總金額不超過每套合同設備的5%。

11.15 本合同生效_月內,供方須向需力提供由供方主辦銀行開具金額為合同設備

價格_%的不可撤銷的履約保函,以需方為受益人其格式見附件10。

12保險

12.1 供方須對合同設備,根據水運、陸運和空運等運輸方式,向保險公司以供方為

受益人投保發運合同設備價格110%的運輸一切險,保險區段為供方倉庫到工地交貨(包

括卸貨)后90天止。

12.2 供方須對合同設備的關鍵部件的加工制造過程向保險公司投保合同設備關鍵部

件價格110%的,以供方為受益人的設備制造質量險,投保范圍為制造過程中合同設備發生

制造質量問題和/或車間內搬運等損壞和現場安裝、調試、運行直至保證期滿出現的設備質

量問題。

13 稅費

13.1 根據國家有關稅務的法律、法規和規定,供方應該交納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稅費

由供方承擔..

13.2 本合同價格為含稅價。供方提供的設備、技術資料、服務(也包括運輸)、進

口設備/部件等所有稅費(包括保險費)已全部包含在合同價格內,由供方承擔。

i4 外包與外購

14.1 供方未經需方同意不得將本合同范圍內的設備/部件進行分包(包括主要部件

外購)。供方需分包的內容和比例應征得需方同意,否則不得分包。

14.2 供方將本合同范圍內的設備/部件的內容和比例提交需方同意后,在本合同生

效_個月內,將此部分設備/部件的分包商預選名單、分包商資質材料、提交給需方。需

方收到供方提交的分包商文件后__個月內進行審查,審查同意后,以書面形式予以答復。

供方須在需方同意的分包涵名單中選定分包商,并以書面形式正式通知需方。

14.3 分包(外購)設備/部件的技術服務技術配合接8.10、8.11、8.12款的規定辦理。

14.4 供方對所有分包設備、部件承擔本合同項下的全部責任。

14.5 分包與外購內容見附件8。

15 合同的變更、修改、中止和終止

15.1 本合同一經生效,合同雙方均不得擅自對本合同的內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單

方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對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提出變更、修改、取消或補充的建議。

該項建議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經雙方簽字確認。如果該項修改改變了合同價格和交

貨進度,應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書后的_個工作日內,提出影響合同價格和/或交貨期的

詳細說明。雙方同意后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須經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委托)

簽字并報原合同審查單位審查后方能生效。將修改后的有關部分抄送原合同有關單位。

15.2 如果供方有違反或拒絕執行本合同規定的行為時,需方將用書面通知供方供方

在接到通知后_天內確認無誤后,應對違反或拒絕作出修正,如果認為在_______

天內來不及糾正時,應提出修正計劃。如果得不到糾正或提不出修正計劃,需方將保留中

止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份的權利。對于這種中止,需方將不出具變更通知書,由此而發

生的一切費用、損失和索賠將由供方負擔。如果供方的違約行為本合同其它條款有明確規

定,則按有關條款處理。

15.3 如果需方行使中止權力,需方有權停付到期應向供方支付中止部分的款項,并

有權將在執行合同中預付給供方的中止部分款項索回。

15.4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若因國家計劃調整而引起本合同無法正常執行時,供方和

/或需方可以向對方提出中止執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關條款的建議,與之有關的事宜雙方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范本范文4

關鍵詞:工程項目;項目管理企業;設計管理

0引言

隨著國家經濟進入新常態,低端監工式的工程監理模式必將落伍,高端技術型的工程項目管理模式必將興起。要承攬工程項目管理業務,工程設計管理起決定性作用。眾所周知,工程設計是工程從立項規劃方案變成實施設計施工圖的重要環節,它是工程建設的龍頭和靈魂。設計工作對工程建設來說有著基礎性、先導性和決定性的作用,決定著工程的投資規模、功能質量和工期進度。設計的優劣是實現業主意圖,順利實施工程項目,體現完美建筑的成敗關鍵因素。設計管理是工程項目管理中技術含量最高的技術咨詢管理,亦是體現工程項目管理企業工程項目管理水平的核心,是最受業主希望急需解決設計與施工脫節的項目管理內容。工程項目管理企業作為業主的委托方,按照工程項目管理合同約定,在授權范圍內代表業主運用相關的知識、技能和專業技術,實施工程項目全過程或分階段有效控制管理,尋求工期、投資和質量之間最佳平衡點,使工程項目獲得最大效益。筆者通過學習和實踐,從工程項目管理企業的角度,淺談工程項目的設計管理,供同行參考。

1工程項目設計階段的劃分

一般來說,國際上通行將設計劃分為“概念設計”、“基本設計”和“詳細設計”三個階段。而我國習慣對技術要求嚴格、工藝流程復雜、設計缺乏經驗的重大工程項目采用初步設計、技術設計和施工圖設計三個階段。對技術成熟的中小型工程分為擴大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兩個階段。對技術既簡單又成熟的小型工程或個別生產車間可以一次完成設計。此外,對于大型聯合企業,為了解決總體部署和開發問題,還要進行總體規劃設計或總體設計。

2工程項目方案設計或初步設計階段的咨詢管理

方案設計(概念設計)是投資立項決策之后,經與業主協商認可后提出的具體開展建設的創意性規劃方案,其深度應當滿足編制初步設計文件和控制概算的需要。因此,工程項目管理企業在此階段協助業主組織設計方案競賽,比選設計方案,提出技術優化意見,幫助業主起草具體開展建設的《項目方案技術性深化設計任務書》,加強業主與設計人員的溝通,清晰表達業主的真實意圖。初步設計(基礎設計)是在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與立項批復及方案設計的基礎上,將概念性、方案性構思等逐步轉化為具有可行性、經濟性、合理性的設計方案過程,它根據項目的類型不同而有所變化,一般來說,它決定項目的總體設計、布局設計、主要的工藝流程、設備的選型和安裝設計等內容。初步設計深度應當滿足編制施工圖設計文件的需要,為細化《項目設計任務書》,招標選擇施工圖設計單位做準備。工程項目管理企業在這一階段應協助雇主組織召開各類設計審查會,邀請規劃、咨詢、工藝、設備等方面的專家進行論證,使設計文件滿足政府規劃建設要求,滿足雇主項目使用要求。同時,協助業主策劃設計合同結構,編制初步設計任務書,起草各類設計合同范本。

3工程施工圖設計階段的技術管理

施工圖設計(詳細設計)是將建設意圖與設計理念轉變為實物的過程,是設計工作與施工工作的橋梁,是現場施工和制作的依據,同時它又是限額、限量的階段,根據批準的初步設計,繪制出正確、完整和盡可能詳細的建筑、安裝圖紙,包括建設項目部分工程的詳圖、零部件結構明細表、驗收標準、方法、施工圖預算等。施工圖設計文件深度應滿足設備材料采購、非標準設備制作和施工的需要。施工圖設計階段是實現總體設計階段構想、方案以及驗證初步設計階段工藝參數的實現階段,施工圖設計的結果即是設計各專業對工程的實施進行具體的量化,確定出總平面施工圖、建筑施工圖、結構施工圖、電氣施工圖、給排水及暖通施工圖、設備基礎詳圖、工藝管道詳細布置施工圖、施工圖的概預算等,為施工單位招標做準備。工程項目管理企業在這一階段的技術管理就是首先應協助雇主通過招投標有形市場平臺選定具有資質的施工圖設計單位,簽訂工程設計合同,制定施工圖設計任務書,監督設計單位執行設計合同。同時,在設計過程中,協助業主確定設計標準,組織專業人員和專家進行施工知識和經驗系統的集成和優化,及時反饋初步設計審查意見和圖紙審查機構的審查意見,協調解決設計過程提出的設計條件和需業主解決的問題,審批設計方的出圖進度計劃和設計概算,監督計劃執行,控制限額設計。在完成施工圖設計,施工實施前,協助雇主選擇施工圖審查機構,完成施工圖審查工作,保證用于工程施工的圖紙是審查合格的圖紙。同時,協助業主完成施工圖預算,編制工程量清單,為招標工程施工單位做準備。

4工程項目施工階段的設計變更管理

設計變更是工程施工過程中保證設計和施工質量,完善工程設計,糾正設計錯誤以及滿足現場條件變化而進行的設計修改、完善的工作。頻繁的變更會給施工方帶來向業主索賠的機會,導致項目的進度拖延和投資增加。設計變更的原則必須是保證工程質量的原則,確屬設計錯誤的原則,造成無法施工的原則,變更投資最佳的原則,變更簽發程序合規的原則。項目管理企業在施工階段必須加強設計變更管理工作,從以下方面嚴格控制設計變更。

4.1施工實施前的設計變更控制

在施工單位進場準備階段,組織設計交底和圖紙會審,解決施工設計圖中的錯、漏、碰、缺,盡量避免施工后的設計變更。在圖紙會審中主要審查圖紙存在的以下問題。(1)施工圖是否是國家批準的設計單位設計的;是否是正式簽署、經過設計審查的施工圖;設計文件是否完整,是否與圖紙目錄相符,設計深度是否滿足施工要求。(2)設計是否符合國家及地區現行有關規定,是否是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進行設計的。如:施工圖紙與說明文件中指定使用的規程、標準圖冊、規范等是否現行有效;施工圖紙中所用材料、構配件、設備等是否符合現行規范、規程的要求;施工圖紙規定的施工工藝是否符合現行規范、規程的規定;大型構件和設備的吊裝能否滿足安全施工的要求;設計的特殊要求及材料的特殊要求能否實現等。(3)地基與基礎的設計是否符合工程地質、水文地質勘察報告。工程結構設計是否符合安全可靠、經濟合理的原則,有哪些合理的改進意見。(4)施工現場條件(道路、臨設場地、周邊環境等)是否滿足施工需要,尤其是在改建、擴建工程中。(5)根據業主工期要求進行工程進度安排,對于必須進行季節性施工的項目要審查是否適合季節性施工要求,是否需要設計進行變動(如現澆改預制、防水材料變更、裝飾濕作業改干掛等)。(6)施工圖紙中有無遺漏、差錯或相互矛盾之處(如各部分尺寸,標高,地下地上之間,上下樓層之間,建筑、結構、設備安裝、管線工程等各專業之間等)。

4.2工序施工后的設計變更控制

在施工過程中,對施工完成工序部位提出的設計變更必須慎之又慎,分清變更緣由,堅持能不變更不變更,變更追求最優合理化的原則。

5工程項目設計管理中的溝通協調

在項目管理中,溝通與協調是管理的紐帶,是在人、思想和信息之間建立的聯系,它對于項目取得成功是必不可少的,而且是非常重要的。溝通與協調可使矛盾著的各個方面居于統一體中,使系統結構均衡,使項目實施和運行過程順利。溝通是組織協調的手段,是解決組織成員間障礙的基本方法。協調的程度和效果常依賴于各項目參加者之間溝通的程度。工程項目管理企業要在設計單位與以下相關單位部門搭起橋梁,建立高效、暢通的溝通協調渠道,確保做到信息及時、準確的交流。(1)協調設計方與政府相關部門的關系。(2)協調設計方與業主的關系。(3)協調設計方內部各專業之間的關系。(4)協調設計方與專業分包設計方的關系。(5)協調設計方與材料設備供應方的關系。(6)協調設計方與施工方的關系。

6工程項目竣工驗收階段的設計檔案管理

工程檔案管理工作是具有內涵和獨特性管理工作,它是建筑軟實力,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在常規意義上,工程檔案主要是指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形成的,以文字、圖畫、表格、照片、視頻等為表現形式的,具有重要的歸檔保存價值的信息載體。工程檔案是對工程建設活動的歷史記錄。工程管理企業在竣工驗收階段,及時協助與設計單位聯系,按照建設工程檔案規范要求收集、匯總、整理需要在城建檔案部門歸檔的設計文件,滿足檔案驗收的要求。

7結語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范本范文5

【關鍵詞】勘察設計企業合同管理問題對策

中圖分類號:TU723.1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引言

伴隨著建設市場的不斷開發,勘察設計企業不僅拓展國內市場同時也在開辟國際市場, EPC模式的總承包業務也逐漸增多,同時遇到合同風險問題也加大了。合同管理是防范企業法律風險的基礎工作。本文針對近年來合同管理實踐中出現的問題進行分析,提出治理對策,目的是加強企業合同管理,維護勘察設計企業的合法權益。

2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2.1合同簽訂階段的問題

(1)口頭協議不合規定

因為很多勘察設計合同的履約過程時間跨度較長,不應該采用口頭協定和承諾的方式。口頭的協議帶來的風險常常不易識別,合同作為企業雙方權利和義務關系的證明,一旦毀“約”將造成企業的重大損失,所以口頭協定的是不合法律規范的非正規的,應當杜絕。

(2)合同主體不當

合同主體的首要條件是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合同當事人。一些勘察設計企業中的職能科室與分公司的機構經常會對外簽訂合同,既無法人授權書,又無身份證明,一旦發生糾紛責任很難明確。所以合同當事人主體必須合格,才是合同有效成立的前提條件之一。

(3)合同條款不全面、不完整

常見的合同漏項往往是違約責任,在勘察設計企業簽訂合同時常常使用的是固定文本,有些條款過去簡單,對合同主體雙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的條款不做約定;或約定的條款不明確、不具體等都容易產生法律風險。

(4)合同簽訂不夠嚴謹

合同簽訂不夠嚴謹,需要解決三方面的矛盾:一是合同的合法性,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以及合同經辦人是否有授權;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有關規定;二是合同的嚴密性,包括: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具體、明確;文字表達是否確切無誤;三是合同的可行性,包括:當事人雙方特別是對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條件;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5)對合同范本不夠熟練

勘察設計企業要根據不同情況,在《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列》推薦的合同示范文本的基礎上編制適合本單位的多種版本和合同示范文本,請法律專家、合同專家審核定稿后作為本企業的合同示范文本。這些年勘察設計企業發展迅速逐步拓展海外市場,對境外合同文本的使用要適用法律、國際慣例、標準、語言等。要加強海外市場合同的范本適用。

2.2合同履約階段的問題

合同履約階段是被忽視的階段。合同簽訂階段的問題往往在履約階段爆發;同時,合同履約過程中的變化帶來的問題也需要在履約階段解決。合同履約階段問題主要有:

(1)合同管理脫節

在履約過程中往往由于業主提出超出合同條件的要求而設計方仔細研究“合同”,又處于合同的“弱勢”方,一味地滿足業主提出的要求,而沒意識到合同條件已經發生變化,應向業主主張自己的合法權益。待事后發現時已處于十分被動的地位,很難爭取到這部分利益。

(2)合同內容應該沒有變更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合同變更是正常的事情,包括合同內容變更和合同主題的變更兩種情形。問題在于不少負責履行合同的管理人員缺乏這種及時變更的意識,結果導致了履行合同時出現了問題,增加了企業風險。作為勘察設計企業,更重要的是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關鍵在于變更要及時。

(3)應當及時發出必要的文件、報告、會議紀要等相關資料

在履約過程中及時地發出必要的函件,也是勘察設計企業動態管理的需要,是一種手段,也是勘察設計企業自我保護的一種招數?!督ㄔO工程設計合同(示范文本)》,把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 、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合同的組成部分。對此必須給予足夠的重視。

(4)應當及時追究的合同條款而沒有及時追究超過了訴訟時效

勘察設計行業拖設計款的情況相當嚴重,有些拖欠沒有及時訴諸法律,但當時才發現一超過了訴訟時效,無法挽回損失。超過了訴訟時效等于放棄權利主張,等于權利人放棄了訴訟權。

(5)企業作為合同當事人應行使的權利卻沒有行使

《合同法》賦予了合同當事人多種抗辯權,但大多數勘察設計單位不會行使。如:發包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勘察設計進度款,承包方可以行使抗辯權停止工作,但卻沒有行使,怕單方面停工要承擔違約責任,結果造成墊資,導致發包方的欠款數額越來越大,問題也越來越難解決。

(6)沒有重視證據的法律效力的卻沒有足夠的重視

并不是所有書面證據都具有法律效力的,有效的證據,應當是原件的、與事實關的、有蓋章和簽名的、有明確內容的、未超過期限的,不具備法律效力的書面證據只是廢紙一張。

3解決合同管理中常見問題的對策

3.1領導應加強合同管理意識,全員參與

勘察設計企業必須意識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領導重視是搞好合同管理的重要保證和前提??辈煸O計企業的各級領導應當樹立牢固的“合同”意識,建立以合同為“核心”的經營生產運作體系,落實各級責任人,并使之法制化、制度化、規范化、標準化。

全員參與是合同得以順利履行的基礎。要從上到下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機構,使合同管理覆蓋到企業的每個層次,延伸到各個角落,使合同管理都有相關崗位人員履行職責,每一環節都有“責任人”才能保證合同的正常履行。

3.2建立健全勘察設計企業的合同管理系統

現今一些中石油集團公司的勘察設計企業都使用的:“集團公司合同管理系統”,集團設置了合同管理的專職部門,各分公司或二級生產單位設合同管理專職或兼職部門,建立好制度網絡的建設工作,是企業在合同管理的全過程的每個環節,都能建立和健全具體的可操作的制度,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對合同的洽談、草擬、評審、簽訂、下達、交底、學習、責任分解、履約跟蹤、變更、中止、解除、終止等各個環節,都應落實到責任部門或責任人。

3.3加強合同管理中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為主、事后處理為輔的合同管理方式

勘察設計企業的合同管理應當是自始至終的全過程的,全方位的管理,根據合同的訂立、履行、結束的時間順序來分,合同管理分為:

(1)合同管理的事前防范。簽訂合同之前,必須認真了解對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包括各項資質是否合法。簽訂合同時,合同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及違約等的規定必須明確、具體、文字表達要清楚、準確。

(2)合同管理的事中控制。主要是對合同履行過程進行跟蹤監督和管理。為了保證合同得以切實履行,需要法律管理部門同財務、采購、市場等相關部門密切配合,保障合同的及時有效履行,防止違約行為的發生。

(3)合同管理的事后應對處理。和同事后補救主要是合同履行出現問題,既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出現違約行為后的應對措施,一旦發生違約要積極采取策略,采用協商,仲裁和訴訟等方式予以解決,盡量為企業減少損失。

3.4設立企業法律顧問機構,歸口管理合同

勘察設計企業應當設立企業法律顧問部門管理。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實現一定的經濟目的,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系而簽訂的合同是民事合同,企業通過簽訂合同建立的民事法律關系的行為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由此可見,由合同簽訂成為一種受法律規范和調整的社會關系,涉及大量的法律專業問題,所以合同應由企業法律顧問部門管理。

所以由企業法律部門管理可以有效地降低合同風險,更好地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3.5加強合同管理人員的培訓

人才是管理的主體,也是企業管理優化的保證,因此,加強合同管理人員的培訓的目的是決定企業合同管理的績效高低。隨著勘察設計企業越來越多的參與國內外市場競爭,對懂專業、懂英語又精通法律的專業人才日益渴求,培養成為“四懂”人才:懂經營、懂生產、懂法律、懂技術的合同管理人員。通過定期業務交流、專業化崗位培訓,外派合同管理人員到相關的兄弟單位進行一年的學習,這樣能促進合同管理人員學習先關的業務單位先進的合同管理經驗。

4結語

合同管理是勘察設計企業經營管理中的一項非常重要的工作,它不再是簡單的要約、承諾、簽約等內容,而是一種全過程、全方位、科學的管理。

本文針對合同管理風險提出的問題和解決的對策只起到拋磚引玉的作用,勘察設計企業不斷開拓市場并逐步承攬國內和國外的總承包的項目,企業合同管理未來之路將會遇到更多不可預見的風險,勘察設計企業要學會運用法律規則來管理合同,這是市場經濟的要求,也是勘察設計企業持續有效和諧發展的內在要求。

參考文獻

[1]全國企業法律顧問職業資格考試用書編委會,企業法律事務分冊,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2012

[2]譚亞明,企業合同管理中的常見問題與對策,江漢石油職工大學學報,2010(6)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范本范文6

供水特許經營合同范本一第一章 總則

鑒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加強城市供水企業管理,保證城市用水安全和供水企業的合法權益;(注:請根據項目具體情況,簡單介紹本協議簽署的目的、原則、過程,及本協議的主要內容)

第一條 根據(注:請填入本協議的法律依據),和本協議第二條所述雙方于年月日在中國省(自治區)市(縣)簽署本協議。

第二條 協議雙方分別為:經中國_____省(自治區)_____市(縣)人民政府授權(注:該授權可以通過以下二種形式,1、該人民政府規范性文件;2、該人民政府就本協議事項簽發授權書),中國_____省(自治區)_____市(縣)人民政府局(委)(下稱甲方),法定地址: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職務:_____;和__________公司(下稱乙方),注冊地點:__________,注冊號: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

第二章 定義與解釋

第三條 名詞解釋:

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僅為本協議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

法律:指所有適用的中國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司法解釋及其它有法律約束力的規范性文件。

供水工程:是指以管道及其附屬設施向單位和居民的生活、生產及其他各項建設提供用水的工程設施,包括:專用水庫、引水渠道、取水口、泵站、井群、輸(配)水管網、凈(配)水廠、水站、進戶總水表等,詳見本協議第十二條和十三條的規定。(注:本定義是假設乙方負責取水、凈水、送水和出廠輸水給終端用戶而規定的,請根據具體情況進行相應修改)

特許經營權:是指本協議中甲方授予乙方的、在特許的經營期限和經營區域范圍內設計、融資、建設、運營、維護供水工程、向用水戶提供服務并收取費用(注:請根據乙方是否負責向終端用戶供水而相應修改)的權利。

生效日:指本協議條款中雙方約定的本協議生效日期。

特許經營期:是指從本協議生效日開始的_____年期間,可根據本協議延長。

特許經營區域范圍:是指實施本協議時附件《工程和特許經營區域范圍》規定的經營和服務區域范圍。

不可抗力:是指在簽訂本協議時不能合理預見的、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事件或情形。以滿足上述條件為前提,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

(1)雷電、地震、火山爆發、滑坡、水災、暴雨、海嘯、臺風、龍卷風或旱災;

(2)流行病、瘟疫;

(3)戰爭行為、入侵、武裝沖突或外敵行為、封鎖或軍事力量的使用,暴亂或恐怖行為;

(4)全國性、地區性、城市性或行業性罷工;

(5)由于不能歸因于乙方的原因引起的供水工程供電中斷;

(6)由于不能歸因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原水水質惡化或供應不足。

日、月、季度、年:均指公歷的日、月份、季度和年。

建設期:是指從本協議生效日至最終完工日的期間。

運營期:是指從最終完工日(注:適用于新建項目)或開始運營日(注:適用于已經投產項目)起至移交日的期間。

工程綜合設計供水能力:是指按供水設施取水、凈化、送水、出廠輸水干管等環節設計能力計算的綜合生產能力。計算時,以四個環節中能力最小的環節確定工程綜合設計供水能力。

移交:是指乙方根據本協議的規定向甲方或其指定機構移交供水工程。

移交日:是指特許經營期屆滿之日(適用于本協議期滿終止)或根據本協議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確定的移交日期(適用于本協議提前終止)。

營業日:是指中國除法定節、假日之外的日期,若支付到期日為非營業日,則應視支付日為下一個營業日。

批準:指乙方為履行本協議需從政府部門獲得的許可、執照、同意、批準、核準或備案。

法律變更:指中國立法機關或政府部門頒布、修訂、修改、廢除、變更和解釋的任何法律;或者甲方的任何上級政府部門在本協議簽署日之后修改任何批準的重要條件或增加任何重要的額外條件,并且上述任何一種情況導致:

(1)適用于乙方或由乙方承擔的稅收、稅收優惠或關稅發生任何變化;及

(2)對供水工程的融資(包括有關外匯兌換和匯出)、設計、建設、運營、維護和移交的要求發生任何變化。

建設:指按本協議建設供水工程。(注:適用于包含或將來可能發生的新建項目或工程)

環境污染:指供水工程、供水工程用地或其任何部分之上、之下或周圍的空氣、土地、水或其他方面的污染,且該等污染違背或不符合有關環境的適用法律或國際慣例。

最終完工證書:指根據第_____條頒發或視為頒發的證書。

最終完工日:指最終完工證書頒發或視為頒發之日。

計劃最終完工日:詳見附件《工程進度》。

最終性能測試:指第_____條所述的確認供水工程具有安全、可靠、穩定性能的測試。

融資交割:當下述條件具備時,為完成融資交割:

(1)乙方與貸款人已簽署并遞交所有融資文件,融資文件要求的獲得首筆資金的每一前提條件已得到滿足或被貸款人放棄,并且,

(2)乙方收到融資文件要求的股權投資人的認股書或股權出資。

融資文件:指經有關政府部門依適用法律批準的并報甲方備案的、與項目的融資或再融資相關的貸款協議、票據、契約保函、外匯套期保值協議和其他文件,及擔保協議,但不包括:(注:如乙方的水價或提前終止補償條款與貸款文件有密切聯系,則應規定“貸款文件應取得甲方同意”)

(1)與股權投資者的認股書或股權出資相關的任何文件,或

(2)與提供履約保函和維護保函相關的文件。

貸款人:指融資文件中的貸款人。

維護保函:指乙方根據第_____條向甲方提供的維護保函。

進度日期:指附件《工程進度》中所述的日期。

終止通知:指根據第_____條發出的通知。

計劃開始運營日:指雙方確定的、預計供水工程可以開始運營的日期,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注:適用于已經投產的項目,對于新建項目,該日期應與計劃最終完工日為同一日期)

開始運營日:指乙方根據第_____條向甲方發出供水工程已準備就緒可以開始運營的書面通知中明確之日。(注:適用于已經投產的項目,對于新建項目,該日期應與最終完工日為同一日期)

履約保函:指乙方按照第_____條向甲方提供的履約保函。

前期工作:指第_____條所述的工作。

初步完工通知:指根據第_____條發出的通知。

初步完工證書:指根據第_____條頒發或視為頒發的證書。

初步性能測試:指第_____條所述的確保項目設施達到技術標準、規范和要求及設計標準的測試。

謹慎運營慣例:指在熟練和有經驗的中國的供水企業在運營類似于本供水工程的項目中所采用或接受的慣例、方法和作法以及國際慣例和方法。

擔保協議:指由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有關政府部門依適用法律批準、并經甲方同意的向貸款人提供的在乙方股東持有的乙方公司股權或乙方擁有的任何財產、權利或權益之上設置抵押、質押、債權負擔或其他擔保權益的任何協議。

項目合同:指本協議、融資文件、與本供水工程項目的設計、重要設備原材料采購、施工建設、監理、運營維護及其他相關合同。

允許供水通知:指根據第_____條發出或視為發出的通知。

允許供水日:指允許供水通知發出或視為發出之日。

項目:指乙方根據本協議設計、融資、建設、運營、維護供水工程,向用水戶提供服務并收取費用。

第三章 協議的應用

第四條 各方同意本協議是乙方在特許經營期內進行項目融資、設計、建設、運營、維護、服務的依據之一,也是甲方按照本協議對乙方在特許經營期內的經營行為實施監管的依據之一。

第五條 本協議并不構成甲方和乙方之間的合營或合伙關系。

第六條 本協議并不限制或以其他方式影響甲方行使其法定權力。

第七條 當以下先決條件滿足或被甲方書面放棄時,甲方開始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

(1)乙方已向甲方提交了符合本協議要求的履約保函;

(2)融資交割完成;

(3)有關項目合同依適用法律獲得批準。

(4)乙方已經按第十四章購買保險;

(5)已營運的城市供水企業還應當:

①依法清產核資、產權界定、資產評估、產權登記,并依適用法律獲本城市人民政府相關部門批準;

②職工安置方案按法定程序獲得批準;

③按附件《項目和企業相關批準文件》的約定交割完資產資金,須擔保、質押等文件依適用法律獲得批準;

④已經取得依法應當取得的其他批準文件。

如果因乙方原因未能在生效日后_____日內滿足前述先決條件,則甲方有權提取履約保函項下的所有款項,并有權終止本協議。

第八條 甲方和乙方聲明和保證如下:

(1)他們有權簽署本協議并按本協議履行義務,所有為授權其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必需的組織或公司內部行動和其他行動均已完成;

(2)本協議構成甲方和乙方的有效、合法、有約束力的義務,按其條款依適用法律對其有強制執行力;

(3)簽署和履行本協議不違反甲方或乙方應遵守的任何適用法律或對甲方或乙方有約束力的其他任何協議或安排。

第九條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

(1)從事本協議規定特許經營權以外的任何經營活動;

(2)將依本協議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用于供水工程以外的任何其他用途。

第十條 乙方有義務且必須就由于建設、運營和維護供水工程設施而造成的環境污染及因此而導致的任何損害、費用、損失或責任,對甲方予以賠償。但若所要求的損害、費用、損失或責任是由甲方違約所致或依本協議乙方不承擔責任的環境污染除外。

第十一條 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特許經營期限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果出現下述情況影響到本協議的執行,有關的進度日期應相應延長,同時,甲方應選擇支付補償金,或調整供水價格,或相應延長特許經營期:

(1)不可抗力事件;

(2)因甲方違約而造成延誤;

(3)在供水工程建設用地上發現考古文物、化石、古墓及遺址、藝術歷史遺物及具有考古學、地質學和歷史意義的任何其他物品;

(4)因法律變更導致乙方的資本性支出每年增加_____元人民幣或收益性支出每年增加_____元人民幣。

第四章 供水工程項目

第十二條 供水工程名稱為,規模為_____萬萬立方米/日。

第十三條 供水工程項目包括(凈(配)水廠、管網及相關附屬設施等)。工程位于國省市地區,其確切位置見附件《工程和經營服務范圍》。(注:該表述是假設乙方負責取水、凈水、送水和出廠輸水給終端用戶而規定的,請根據具體情況進行相應修改)

第十四條 工程項目最終批復的施工設計文件為工程建設和竣工的依據。(注:只適用于新建項目)

第十五條 工程造價為_____萬元人民幣,建設期利息為_____萬元人民幣,工程總造價為_____萬元人民幣,見附件《工程和特許經營區域范圍》,如有追加,應經甲方批準。(注:只適用于新建項目)

第十六條 除本協議規定的其他義務外,乙方在特許期內負責:

(1)工程項目的設計與工程技術服務、采購、建造、和運營和維護;(注:本項只適用于新建項目)

(2)建設工程項目的所有費用及所有必要的融資安排;(注:本項只適用于新建項目)

(3)承擔供水工程前期工作和永久性市政設施建設和其他工作的費用。(注:請根據具體情況進行相應修改)

第十七條 除本協議規定的其他義務外,在遵守、符合中國法律要求的前提下,甲方負責協助、監督、檢查乙方實施以下工作,但甲方并不因其承擔有關協助、監督、檢查工作而承擔任何責任,且并不解除或減輕乙方應承擔的任何義務或責任:

(1)監督和檢查供水工程的設計、建造、運營和維護;

(2)協助乙方獲得設計、建造、運營和維護供水工程所需的所有批準;

(3)協助乙方取得供水工程場地的土地使用權;

(4)協助乙方完成前期工作和永久性市政設施建設和其他工作,包括:

①安置受建設影響的居民和其他人,拆除需要建設供水工程的場地上的任何建筑物或障礙物;

②供水工程建設所需的臨時或永久用電、供水、排水、排污和道路。(注:本條只適用于新建項目)

第十八條 在生效日后_____個營業日內,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格式為附件

《履約保函和維護保函格式》的或甲方同意的其他格式的履約保函。

履約保函必須由甲方可接受的金融機構出具,金額為_____萬元人民幣。(注:本條只適用于新建項目)

第十九條 乙方必須確保于生效日后_____個營業日之內實現融資交割,并在融資交割時向甲方交付所有已簽署的融資文件復印件,以及甲方可能合理要求的表明融資交割已實現的任何其他文件。

第五章 供水工程設計和建設

(注:本章只適用于新建工程)

第二十條 乙方必須按照經投資管理部門核準的項目申請報告、附件《工程和特許經營區域范圍》所述項目范圍、附件《技術規范和要求》所述技術標準、規范和要求、附件《設施維護方案》所述維護方案、附件《工程技術方案》所述技術方案,自費完成供水工程的初步設計。

第二十一條 未經有關政府部門書面批準,不對經批準的初步設計進行實質性修改。

第二十二條 乙方必須按照初步設計和初步設計批復文件、附件《工程和特許經營區域范圍》所述項目范圍、附件《技術規范和要求》所述技術標準、規范和要求、附件《設施維護方案》所述維護方案、附件《工程技術方案》所述技術方案,自費完成供水工程設施的施工圖設計。

第二十三條 乙方必須隨時將施工圖設計已編制的部分提交甲方審查,并且在提交施工圖設計之后的工作日內未經甲方批準,不得將施工圖設計文件用于建設。

第二十四條 乙方必須按照提交給甲方的施工圖設計、附件《工程和特許經營區域范圍》所述項目范圍、附件《技術規范和要求》所述技術標準、規范和要求、附件《設施維護方案》所述維護方案、附件《工程技術方案》所述技術方案,自費建設供水工程設施。

乙方可以將供水工程設計和施工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施工機構,完成供水工程設施的建設。但乙方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義務不因分包行為而免除、減輕或受其他影響。

第二十五條 乙方必須按附件《工程進度》規定的日期開始工程建設和實現最終完工并向甲方提交工程建設方案,工程建設方案應合理、詳細地反映為實現最終完工日而計劃的活動、活動次序和期限。

乙方若修改工程建設方案,則必須將修改稿提交給甲方,修改稿應合理詳細地反映對活動、活動次序和期限的修改。

第二十六條 對用于建設的材料和主要設備在離開制造廠前,乙方必須按適用法律安排測試和檢驗。

乙方應在對材料和主要設備進行每次測試和檢驗前合理的時間內通知甲方。

甲方的人或代表有權參加測試和檢驗,但是如果甲方未提出書面反對,或未對乙方通知予以答復,并且在通知測試和檢驗的時間沒有到場,則測試和檢驗可以在甲方的人或代表缺席的情況下進行。

乙方在完成測試和檢驗后,應立即向甲方提交關于測試和檢驗程序和結果的報告。

甲方在收到上款所述報告后,可書面通知乙方:

(1)對測試和檢驗結果滿意;或者

(2)說明測試和檢驗的程序或結果的不符合規定或要求的情形。

甲方檢驗并接受用于建設的材料和主要設備的任何部分,并不解除或減輕乙方在供水工程設施建設過程中應承擔的所有義務或責任。

第二十七條 乙方必須將有關供水工程設計和建設的所有技術數據,包括設計報告、計算和設計文件,隨進度在編制完成后立即提交給甲方,以使甲方能監督項目設施的設計和建設進度。

乙方向甲方保證,乙方對其用于供水工程設施的設計、建設且作為知識產權客體的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和任何其他文件,擁有所有權或使用權。

乙方給予甲方不可撤銷的、非獨占的許可,使用本條第二款所述的任何文件:

(1)用于供水工程的目的,包括但不限于本協議因任何原因終止、移交后,甲方繼續對供水項目進行建設、運營和維護;

(2)參加與本供水工程類似的供水工程的設計和建設方面的會議。

第二十八條 工程開工之日的下一月起,每月的第一天(如遇節假日順延),乙方應向甲方供水工程建設進度報告。報告應詳述:上一個月已完成的和在建的供水工程情況;預計本月完成建設情況;距離計劃最終完工日期的進展情況;預計完成建設的時間;以及甲方合理要求的其他事宜。

第二十九條 除政府部門依照適用法律進行的監督檢查以外,甲方的人或代表可在建設期間經合理的通知,在乙方人或代表參加的情況下對建設進行監督檢查。

甲方的人或代表監督和檢查的費用由甲方承擔,除非監督和檢查的結果表明建設、材料、設備或機器存在任何重大缺陷,在此情況下,乙方應承擔監督和檢查的費用。

第三十條 乙方必須:

(1)確保甲方的人或代表可以進入供水工程設施、供水工程設施用地,但該等進入不應妨礙建設;并且

(2)應甲方的人或代表要求,提供圖紙和設計資料。

第三十一條 甲方有權在最終完工日之前的任何時候,要求乙方改正或更換不符合下列條件的任何建設工程、材料或機器設備:

(1)提交給甲方的施工圖設計;

(2)附件《工程和特許經營區域范圍》所述的項目范圍;

(3)附件《技術規范和要求》所述的技術標準、規范和要求;或

(4)附件《設施維護方案》所述的維護方案。

并且,甲方必須書面通知乙方,并說明理由。

第三十二條 在收到第三十一條所述通知后,乙方必須在合理期限內采取所有必要措施改正建設工作或更換合適的材料和機器設備,并且乙方必須承擔費用和支出,并對改正措施造成的工期延誤負責。

第三十三條 乙方必須在建設初步完工前合理時間內提前向甲方發出初步完工通知,告知預計可以開始初步性能測試的日期(并且初步性能測試日期必須在發出通知后的工作日后)。

第三十四條 乙方必須按照附件《技術規范和要求》在出具初步完工通知后,進行初步性能測試。

甲方的人或代表有權參加初步性能測試,但如果甲方未對初步完工通知提出書面異議或作出回復,并且在通知的初步性能測試的時間沒有到場,則初步性能測試可在甲方的人或代表缺席的情況下進行。

第三十五條 初步性能測試完成之后,乙方必須立即向甲方提交一份報告,列明初步性能測試的程序和結果。

第三十六條 甲方收到第三十五條所述報告之后:

(1)如初步性能測試的結果符合本協議要求,應發出初步完工證書;或者

(2)如初步性能測試的結果不符合本協議要求,應書面通知初步性能測試的程序或結果不符合規定或要求的情形。

如果甲方在收到第三十五條所述報告之后_____工作日之內不向乙方發出上述有關不符合情況的通知,應視為甲方對初步性能測試結果表示滿意(或認可)。

第三十七條 如果供水工程設施未通過初步性能測試,乙方必須:

(1)采取所有必要的改正措施補救不符合情況;并

(2)至少提前_____工作日向甲方發出書面通知,重復初步性能測試。

乙方必須承擔費用和支出并對因上述改正措施和重復初步性能測試而發生的延誤負責。

第三十八條 以有關政府部門和機構依適用法律完成項目工程各項驗收為前提,在甲方發出初步完工證書或按第三十六條測試結果被視為滿意(或認可)之后_____工作日內,乙方必須書面通知甲方有關完工檢查的日期和時間(完工檢查日期應在發出初步完工通知_____工作日后)。

甲方的人或代表有權參加完工檢查,但如果甲方未對通知提出書面異議或作出回復,并且在通知的完工檢查的時間沒有到場,則完工檢查可在甲方的人或代表缺席的情況下進行。

第三十九條 在完工檢查之后_____工作日內,甲方應將供水工程的建設工作、材料、設備或機器中存在的所有缺陷詳細列明并書面通知乙方。

如果甲方不參加完工檢查,或者未在完工檢查結束后_____工作日之內向發出有關缺陷的通知,則應視為供水工程的建設工作、材料、設備和機器已令甲方滿意(或認可)。

第四十條 如果甲方向乙方發出上述有關缺陷的通知且乙方無異議,乙方必須改正所有缺陷。

甲方可對有關缺陷通知中列明的缺陷進行進一步的完工檢查。

第四十一條 在完工檢查后的_____工作日內,如果初步性能測試和完工檢查的結果令甲方滿意(或認可)或視為令甲方滿意(或認可),甲方應發出允許供水通知。

第四十二條 只有在以下各項均已發生之后,乙方方可向甲方和有關政府部門發出供水工程可以開始試運營的書面通知∶

(1)甲方已發出允許供水通知;

(2)甲方書面通知乙方其已收到或放棄收取以下各項∶

①運營供水工程所需的所有批準均充分有效的書面證明;

②證明運營保險完全有效并符合本協議要求的證明的復印件;

③乙方已簽署項目設施運營維護所需的化學品和零件供應合同的書面證明。

第四十三條 在開始試運營_____日后日內,乙方必須按照附件《技術規范和要求》進行最終性能測試。

甲方的人或代表有權參加最終性能測試,但如果甲方不提出書面反對,或未作回復并且在通知的最終性能測試的時間沒有到場,則最終性能測試也可在甲方人或代表不參加的情況下進行。

第四十四條 在完成最終性能測試且辦理完畢竣工驗收備案手續后,乙方必須立即向甲方提交有關最終性能測試的程序和結果的報告(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驗收備案文件)。

收到上款所述報告后,甲方可以書面通知乙方,表示最終性能測試的結果符合本協議要求并發出最終完工證書,或認為與報告中所述的最終性能測試的程序或結果不符合規定或要求的情形。

如果甲方未在收到報告后_____工作日內向乙方發出上述不符合通知,則最終性能測試結果視為符合本協議要求。

第四十五條 如果供水工程未通過最終性能測試,則乙方必須采取所有必要的改正措施來補救不符合情況,并應在至少提前工作日向甲方發出書面通知后,重復最終性能測試。

乙方必須承擔上述改正措施和重復最終性能測試的費用和支出,并對因上述改正措施和重復最終性能測試而發生的延誤負責。

第四十六條 如果最終性能測試符合本協議要求且乙方辦理完畢竣工驗收備案手續,但甲方不按照第四十四條第二款發出最終完工證書,則最終完工證書在上述工作日期滿時視為發出。

第四十七條 如果甲方①檢查和驗收供水工程建設工作、材料、機器或設備的全部或任何部分;②頒發允許供水證書;或③頒發最終完工證書,這些行為均不得解除乙方對供水工程的設計和建設所應承擔的任何義務或責任。

第四十八條 供水工程最終完工后,乙方應當將供水工程項目外所受工程影響的地上和地下建構筑物恢復到工程施工前的相應狀態;乙方不能實施的,甲方可指定機構代為實施,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十九條 在最終完工日后_____個月內,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下列資料(并按照適用法律歸檔):

(1)供水工程有關的圖紙(包括打印件和電腦磁盤)一式三份;

(2)所有設備的技術資料和圖紙(包括設備隨機圖紙、文件、說明書、質量保證書、安裝記錄、質量監督和驗收記錄)一式三份;

(3)甲方合理要求的與本供水工程有關的其他技術文件或資料一式三份。

第五十條 甲方和乙方承認政府有關部門可依適用法律參加供水工程的測試和檢查。

第五十一條 如果由于乙方違約造成的延誤,使供水工程開始運營日或最終完工日延誤,則乙方必須按元人民幣/日向甲方支付預定違約金直至開始運營日或最終完工日或本協議終止日(以先發生者為準)。

甲方獲得這些預定違約金的權利,并不影響其終止本協議的權利。

第五十二條 如果除甲方違約事件或不可抗力事件以外的任何原因,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則建設應視為已被放棄:

(1)書面通知甲方其終止建設,且并不打算重新開始建設的決定;

(2)未在生效日期后_____日內開始建設;

(3)未在任何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_____日內恢復建設;

(4)停止建設連續或累計達_____日;

(5)在允許供水日前直接或通過建設承包商從供水工程設施用地撤走全部或大部分的工作人員,并且在建設停止之日后_____日內未更換建設承包商;

(6)未在允許供水日后_____日內達到最終完工日;及

(7)未在計劃最終完工日后_____日內實現最終完工。

第五十三條 如果由于除甲方違約事件或不可抗力以外的任何原因,乙方放棄或被視為放棄建設,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第五十一條項下應付的金額,且甲方有權提取履約保函項下未提取的金額,作為乙方放棄或被視為放棄建設的預定違約金。

甲方行使該等權利不影響其終止本協議的權利。

第五十四條 為獲取預定違約金的支付,甲方可以從履約保函中提款,直至履約保函金額全部提取完。

在履約保函的金額全部提取完后,乙方就延誤到達最終完工日或開始運營日或放棄建設,對甲方不再有進一步的責任。

第五十五條 在下述日期中較遲的日期到來時,甲方應解除尚未提取的履約保函項下的金額:

(1)最終完工日后的_____個月屆滿之時;

(2)乙方根據第_____條向甲方提交維護保函之日。

如果在解除履約保函之前本協議終止,則履約保函應在本協議終止后_____個月期限內保持有效。

第五十六條 乙方對于為移走在供水工程設施用地上發現的考古文物、化石、古墓及遺址、藝術歷史遺物及具有考古學、地質學和歷史意義的任何物品而發生的任何額外費用不承擔責任。

第六章 供水工程的運營與維護

第五十七條 在特許經營期內,

(1)乙方享有以下權利和義務:

①依據適用法律獨家向特許經營區域范圍內用戶供水,合法經營并取得合理回報;

②根據社會和經濟發展的情況,保障特許經營區域范圍內水廠的運行、供水管網的正常維護以及特許經營區域范圍內用戶供水服務;

③根據中國法律和本協議的要求滿足用戶用水水質、水量、水壓、供水服務需求;

④履行協議雙方約定的社會公益性義務;

⑤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應當將項目合同報甲方備案;

⑥法律和本協議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2)甲方享有以下權利和義務:

①對乙方的供水服務進行監督檢查;

②結合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制訂供水服務標準和近、遠期目標,包括水質、水量、水壓以及維修、投訴處理等各項服務標準;

③制定年度供水水質監督檢查工作方案,對乙方的供水水源、出廠水及管網水質進行抽檢和年度綜合評價;

④受理用戶對乙方的投訴;

⑤維護特許經營權的完整;

⑥法律、規章和本協議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五十八條 乙方經營的供水工程目前凈(配)水能力為_____萬立方米/日。見附件《工程和特許經營區域范圍》。

第五十九條 乙方應按照城市規劃和供水規劃的要求制定經營計劃(包括供水計劃、投資計劃),并經甲方同意后方可實施。經營計劃的修改須經甲方同意。

第六十條 乙方于開始運營日起_____日內向甲方呈報第一個五年和年度經營計劃。每個五年計劃執行到期前_____個月應向甲方提交下一個五年經營計劃,每年十月底以前向甲方提交下一年度的經營計劃。

甲方在收到乙方五年經營計劃后三個月內、在收到年度經營計劃后_____個月內作出審查實施決定。

第六十一條 乙方應在每年第一季度向甲方提交上一年度的經營情況報告并保證報告內容準確真實。報告內容應包括投資和經營計劃的執行情況、運營狀況、財務報告、規范化服務和供水服務承諾實施以及本年度服務目標等。

乙方應將經營報告的主要內容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六十二條 在履約保函到期或解除之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不可撤銷的、獨立于本協議的有效的維護保函。其格式應為附件《履約保函和維護保函格式》規定的格式,或可為甲方接受的其它格式。

第六十三條 維護保函的出具人為可為甲方接受的金融機構,并且保函金額為_____萬元,作為乙方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的保證。

第六十四條 如果甲方在特許經營期提取維護保函項下的款項,乙方必須在提取后_____工作日內將維護保函的數額恢復到第六十三條所述之金額,并向甲方提供維護保函已恢復至該數額的證據。

乙方必須在特許經營期結束前_____個月將維護保函增加至_____萬元。

第六十五條 如果乙方沒有遵守第六十四條的規定,并且乙方在收到甲方有關未遵守的書面通知后______個營業日內未予以糾正,甲方有權提取維護保函下的剩余款額和終止本協議。

第六十六條 甲方行使提取維護保函金額的權利不損害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其他權利,并且不應解除乙方不履行本協議義務而對甲方所負的任何進一步的責任和義務。

第六十七條 乙方應對取水設施、凈水廠、加壓泵站、主干供水管網等主要供水工程的狀況及性能進行定期檢修保養,并于每年______月和______月向甲方提交設施運行情況報告。

第六十八條 乙方必須在特許經營期內按照附件《設施維護方案》所述維護方案和附件《工程技術方案》所述技術方案運營維護供水工程設施。

第六十九條 在運營期內如供水工程設施的任何部分需要替換,乙方必須支付必要的額外金額用以購買和安裝替換部分,并將替換情況說明報甲方備案。

第七十條 在特許經營期內如乙方需要建造新的供水工程時,必須經市政府書面批準,其建設費用應由乙方承擔。并應由雙方根據本協議下第五章所述條款規定的原則簽署補充協議。

第七十一條 乙方必須保證水凈化處理設備、設施滿足凈水工藝的要求。在凈化處理各工序(車間),應配備相應的水質檢測手段。

第七十二條 乙方必須制定保障設備、設施正常運行及保證人身安全的技術操作規程、崗位責任制以及相關的安全制度,并負責組織實施。

第七十三條 乙方的運行操作人員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持證上崗。

第七十四條 乙方必須具備保證供水設施設備完好的定期檢查、維護和故障搶修程序及手段。

第七十五條 乙方必須保證從事制水的人員按國家規定經過嚴格體檢,無任何傳染疾病。

第七十六條 乙方必須建立完整齊全的主要設備、設施檔案并與實物相符。管網應具有大比例區切塊網圖,有完整閥門卡。

第七十七條 乙方必須建立生產、經營、服務全過程規范的原始記錄、統計報表及臺帳。

第七十八條 乙方保證出廠水量、電耗、物耗準確計量,并按適用法律及時校準相關計量器具。

第七十九條 為確保乙方履行本協議的義務,在不妨礙乙方正常運營和維護項目設施的情況下,甲方的人或代表有權在任何時候進入供水工程用地和接近相關設備進行監督檢查。

第八十條 甲方或其人或代表可要求乙方提供下列資料:

(1)凈水和原水質量的檢測分析報告;

(2)設備和機器的狀況及設備和機器的定期檢修情況的報告;

(3)財務報表;

(4)重大事故報告;

(5)計量器具校核證明文件;

(6)甲方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資料。

第八十一條 如果乙方違反其在本協議項下運營和維護供水工程的義務,甲方可就該違反行為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乙方在接到上述通知后應:

(1)對供水工程設施進行必要的糾正性維護;或者

(2)書面通知甲方其對通知內容有異議,爭議應按照補償與爭議解決程序的規定解決。

第八十二條 如果根據爭議解決程序,認定乙方未能按照本協議維護供水工程和履行本協議項下其它義務(包括但不限于第一百一十四條所規定的情形),并且乙方在補償與爭議解決程序規定的期限內未能補救,則甲方可以自行或指定第三方進行維護和運營供水工程,與維護和運營有關的風險和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允許甲方及其指定的第三方的雇員、人和/或承包商及必要的工具、設備和儀器進入供水工程用地。

甲方應確保維護和運營工作盡量減少對供水工程運營的干擾。

第八十三條 如果乙方違反其運營維護供水工程的義務,則有關費用和開支必須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提取維護保函金額,但是需將所發生的費用和開支的詳細記錄提交給乙方。

第八十四條 甲方有權對城市供水工程安全保護范圍內危害供水工程安全的活動實施處罰。

第八十五條 經甲方同意,需要改裝、拆除或遷移乙方經營的城市供水設施,甲方需與乙方進行協商并達成共識方可進行。

第八十六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制定保證在緊急情況下的基本供水的應急預案。并在供水緊急情況下,嚴格執行供水應急預案,服從甲方的調度。

第八十七條 乙方有權因啟動供水應急預案而增加的合理成本向甲方提出補償要求,甲方應選擇支付補償金,或調整水價,或延長特許經營期限給予補償。

第八十八條 乙方應按照適用法律定時向甲方提供生產以及經營的統計數據。為了核實某些情況,甲可要求乙方對供水系統的性能和運轉情況提供統計資料。

第八十九條 乙方應無條件地向甲方提供有關供水服務和成本的信息和相關解釋。并應按甲方的要求,在甲方或其人或代表在場的情況下,對設備進行試驗和檢測,以核實設備的實際運轉狀況。

第七章 供水服務

第九十條 乙方應按照適用法律在特許經營區域范圍從事供水服務。

第九十一條 由于城市規劃要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另外供水服務,甲、乙雙方應進行協商,努力就修改本協議達成共識。

第九十二條 乙方應保障每日24小時的連續供水服務,在因擴建及設施檢修需停止供水服務時,應提前24小時通知用水戶,因發生緊急事故或不可抗力,不能提前通知的,應在搶修的同時通知用水單位和個人,盡快恢復正常供水。停水時間必須在附件《供水服務標準》規定的期限內。出現或可能出現下列情況時:

(1)一次暫停供水時間超過十二小時的,應當提前_____日報告并取得甲方同意;

(2)需要對直徑_____毫米以上市政主干管進行維修、造成供水影響較大的,應當提前_____日報告并取得甲方同意;

(3)直接影響供水的重要設施、設備發生事故的,應當在發生事故后一小時內報告;

(4)由于不可抗力或者突發事故造成臨時停水超過十二小時的,應當在發生事故后一小時內報告并采取臨時供水措施。

第九十三條 乙方應按照本協議附件《供水服務標準》,實施規范化供水服務,向社會公開水質、水量、水壓等涉及供水服務的各項服務指標,接受社會的監督。

第九十四條 乙方必須建立、健全水質監測制度,保證城市供水水質符合中國國家標準和其他相關標準。

第九十五條 乙方應建立原水水質監測制度。對取用地表水原水的濁度、ph值、溫度、色度等項目應每日進行檢測;對取用地下水的原水水質應每日進行檢測。對本地區原水需要特別監測的項目,也可列入檢測范圍,根據需要增加監測次數。

第九十六條 乙方應對出廠水和管網水進行檢測。水質的檢測項目、檢測頻率及采樣點的設置應符合中國國家標準和其他相關標準。

第九十七條 乙方發現水質問題,應及時通知甲方。

第九十八條 甲方對乙方的供水水質進行全面監督檢查并進行評估。乙方必須允許甲方人或代表進入供水工程,并配合甲方人或代表進行水質監督和檢查活動。

第九十九條 乙方必須按照適用法律設置管網測壓點,保證供水管網壓力符合相應標準。

第一百條 乙方提供的供水服務,必須全部按表計量收費。乙方可以委托物業管理單位對用戶實行抄表服務,但不免除自己應承擔的供水責任。在同一供水服務范圍內,乙方應保證同類用戶交納同一水費、接受同一供水服務。

第一百0一條 乙方應按有關規定與用戶簽訂《城市供水用水合同》。

第一百0二條 中國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乙方不得拒絕或停止向特許經營區域范圍內符合城市規劃及用水地點具備供水條件的用戶供水。

第一百0三條 按照適用法律,乙方應向社會公布用水申請程序,并有義務向辦理用水申請手續的用戶提供咨詢服務。

第一百0四條 除水費及政府明文規定的收費外,乙方不得向用戶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第一百0五條 乙方須建立營業規章并報甲方備案。

第一百0六條 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應隨時向甲方提供有關供水服務的書面報告,并作詳細的說明。

第八章 收費

第一百0七條 乙方向公眾用戶供水的價格實行政府定價。乙方按照______市人民政府批準的收費標準向其服務范圍內的用水戶收取費用。

本協議生效日時的綜合水價是每立方米______元。生活用水每立方米______元,行政事業用水每立方米______元,工業用水每立方米______元,經營服務用水每立方米______元,特種行業用水每立方米______元。(注:本條適用于乙方直接向公眾供水的情況)

第一百0八條 不同用水性質的用水共用一只計量水表時,除另有規定外,按從高使用水價計收水費。(注:本條適用于乙方直接向公眾供水的情況)

第一百0九條 水費結算方式按照適用法律,實行周期抄驗水表并結算水費。

第一百一十條 按照適用法律,雙方同意水價調整原則、程序、時限在附件《水價調整協議》具體約定。

第一百一十一條 甲方協助有關部門按照適用法律制定城市供水收費標準、收費監督政策的調整計劃。調整計劃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第一百一十二條 甲方有權對乙方經營成本進行監管,并對乙方的經營狀況進行評估。(注:具體監管協議,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在附件《水價調整協議》中約定)

乙方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經營成本發生重大變動時,可提出城市供水收費標準調整申請。甲方核實后應向有關部門提出調整意見。

第九章 特許經營權的終止與變更

第一百一十三條 特許經營期滿,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許經營權終止。

第一百一十四條 在特許經營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且未在收到甲方通知后______日內糾正的,甲方有權提前通知乙方提前終止本協議:

(1)擅自轉讓、抵押、出租特許經營權的;

(2)擅自將所經營的財產進行處置或者抵押的;

(3)因管理不善,發生重大質量、生產安全事故的;

(4)未根據本協議規定提供、更新、恢復履約保函或維護保函的;

(5)擅自停業、歇業,嚴重影響到社會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6)乙方出現第五十二條規定的放棄建設或視為放棄建設;及

(7)嚴重違反本協議或法律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一百一十五條 在特許經營期內,乙方擬提前終止本協議時,應當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請。甲方應當自收到乙方申請的______個月內作出答復。在甲方同意提前終止協議前,乙方必須保證正常的經營與服務。

第一百一十六條 甲方有權在乙方沒有任何違約行為的情況下提前______日通知乙方提前終止本協議,但是應按照本協議支付補償款項。

第一百一十七條 在特許經營期內,如甲方嚴重違反本協議規定且未在收到乙方通知后______日內糾正,則乙方有權通知甲方提前終止本協議。

第一百一十八條 未經乙方事先的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轉讓或讓與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權利或義務。但前述規定不得妨礙甲方的分立、或其同中國政府部委、部門、機構,或機構,或其中國的任何行政下屬機構,或任何中國國有企業或國有控股企業聯合、兼并或重組,并且只要受讓方或繼承實體具有履行甲方在本協議項下義務的能力,并接受對履行甲方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和義務承擔全面責任,不得妨礙甲方將其權利和義務移交給上述機構和公司。

第一百一十九條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乙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協議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權利和義務。

第一百二十條 除下述第一百二十一條外,乙方不得對下列各項進行抵押、質押、設置任何留置權或擔保權益,或以其他類似方式加以處置:

(1)供水工程用地的土地使用權;

(2)供水工程設施;

(3)本協議項下權利;

(4)供水服務所需的乙方的任何其它資產和權利。

第一百二十一條 為安排供水工程項目融資,乙方有權依適用法律以其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給貸款人提供擔保,并且為貸款人的權利和利益在供水工程用地的土地使用權、供水工程設施或供水工程和服務所需的乙方的任何其它資產和權利上設抵押、質押、留置權或擔保權益。但此類抵押、質押、擔保權益設置(包括此類權益設置的變更)均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不合理地拒絕同意。

第一百二十二條 乙方在開始運營日起______年后才能進行股東變更。(注:請協議各方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建議一般為5年)

第一百二十三條 如因任何原因乙方主要股東發生變更(實際持股數列前2位的股東變更,包括通過關聯方持股使列前2位的股東發生變更),乙方必須書面通知甲方。

第十章 特許經營權終止后的移交

第一百二十四條 在第一百一十三條所述情況下,乙方在移交日應向甲方或其指定機構移交其全部固定資產、權利、文件和材料和檔案,并確保該等固定資產、權利附件《技術規范和要求》和附件《工程技術方案》規定的功能標準要求。乙方在未正式完成交接前,應善意履行看守職責,保障正常生產和服務。

如本協議根據第一百一十四條和第一百一十五條終止,甲方應在乙方完成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的移交后______日內按照乙方在融資文件項下尚未償還的貸款人的本金、利息、罰息和其它債務的金額補償乙方,在任何情況下,該補償金額應不超過按照甲方、乙方共同委托的資產評估機構對乙方移交的全部固定資產、權利所做評估的評估值。(注:1、甲方應視項目情況要求乙方的注冊資本金應達到一定的比例;2、如項目公司是外商投資企業,其外資比例應符合國家外資準入政策。)

如本協議根據第一百一十六條或第一百一十七條終止,甲方應在乙方完成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的移交后日內按照甲方、乙方共同委托的資產評估機構對乙方移交的全部固定資產、權利所做評估的評估值和乙方從移交日起______年的預期利潤補償乙方。(注:評估時應考慮乙方已經提取的固定資產折舊等因素)

第一百二十五條 在特許經營期滿之前不早于個______月,乙方應對供水工程進行一次最后恢復性大修,并應在甲方在場時進行供水工程性能測試,測試所得性能數據應符合附件《技術規范和要求》和附件《工程技術方案》規定的功能標準要求。

第一百二十六條 乙方保證在移交日后______個月內,修復由乙方責任而造成供水工程任何部分出現的缺陷或損壞。如果修理達不到附件《技術規范和要求》和附件《工程技術方案》規定的功能標準要求。甲方有權就供水設施性能降低而從維護保函中提取相應金額獲得賠償。

除非乙方的行為構成嚴重不當,乙方對甲方在上述保證期承擔的責任應限于維護保函。

第一百二十七條 因法律變更導致任何一方根據第十三章提前終止本協議,甲方應在乙方完成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的移交后______日內按照下述金額或標準向乙方支付補償:(注:雙方根據項目具體情況公平合理地確定補償金額或標準)

因不可抗力導致任何一方根據第十三章提前終止本協議,甲方應在乙方完成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的移交后______日內按照下述金額或標準向乙方支付補償:(注:雙方根據項目具體情況公平合理地確定補償金額或標準)

第一百二十八條 如本協議提前終止,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知后______工作日內向甲方或其指定機構移交其全部固定資產、權利、文件和材料和檔案,并確保這些固定資產和權利處于提前終止發生日的狀態。乙方在未正式完成交接前,應善意履行看守職責,保障正常生產和服務。

因第一百一十四條和第一百十五條所述情況下的本協議提前終止給甲方增加的任何合理成本或費用,乙方應給予補償。

第十一章 違約與賠償

第一百二十九條 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當協議一方發生違反本協議的行為而使非違約方遭受任何損害、損失、增加支出或承擔額外責任,非違約方有權獲得賠償,該項賠償由違約方支付。

上款所述賠償不應超過違約方在簽訂本協議時預見或應當預見到的損害、損失、支出或責任。

如果違反本協議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則甲方和乙方對此種違反不承擔責任。

第一百三十條 對于是否發生違反本協議的情況有爭議,應按照在補償與爭議解決程序中規定的爭議解決程序解決。

第一百三十一條 非違約方必須采取合理措施減輕或最大程度地減少違反本協議引起的損失,并有權從違約方獲得為謀求減輕和減少損失而發生的任何合理費用。

如果非違約方未能采取上款所述措施,違約方可以請求從賠償金額中扣除本應能夠減輕或減少的損失金額。

第一百三十二條 如果損失是部分由于非違約方的作為或不作為造成的,或產生于應由非違約方承擔風險的另一事件,則應從賠償的數額中扣除這些因素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章 文件

第一百三十三條 甲方和乙方對獲取的有關本協議和供水工程的所有資料和文件,必須保密。保密期至本協議期滿或終止后______年。

第一百三十四條 對以下情況,第一百三十二條不適用:

(1)已經公布的或按本協議可以其他方式公開取得的信息;

(2)一方以不違反保密義務的方式已經取得的信息;

(3)以不違反保密義務的方式從第三方取得的信息;

(4)按照適用法律要求披露的信息;

(5)為履行一方在本協議項下義務而披露的行為。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和法律變更

第一百三十五條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義務時,任一方可中止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在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發生前已發生的應付且未付義務除外)。

如果甲方或乙方按照上款中止履行義務,其必須在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結束后盡快恢復履行這些義務。

第一百三十六條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或法律變更影響的一方必須在知道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發生之后盡可能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并詳細描述有關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的發生和可能對該方履行在本協議義務產生的影響和預計影響結束的時間。同時提供另一方可能合理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

第一百三十七條 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時,任一方必須各自承擔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支出和費用。

第一百三十八條 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或法律變更的一方必須盡合理的努力減少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的影響,包括:

(1)根據合理判斷采取適當措施并為此支付合理的金額;

(2)與另一方協商制定并實施補救計劃及合理的替代措施以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并確定為減少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帶來的損失應采取的合理措施;

(3)在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結束之后必須盡快恢復履行本協議義務。

第一百三十九條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是由于不可抗力定義中第(6)項原水惡化或供應不足,且該不可抗力事件全部或部分阻止乙方按本協議履行義務的時間,

(1)從第一個原水惡化或供應不足之日起計算的連續______個月期間內連續或累計超過______日,并且

(2)如在緊接著的______個月期間該情形再次阻止乙方按本協議履行其義務超過______個連續或累計日,則甲方和乙方應通過協商決定繼續履行本協議的條件或雙方同意終止本協議。

如果甲方和乙方不能按上款所述就終止條件達成協議,甲方或乙方的任何一方可在上款(2)所述的______之后不少于______日后的任何時間給予另一方書面通知后終止本協議。

第一百四十條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是由于不可抗力定義中第(6)項原水供應不足,且該不可抗力事件全部或部分阻止乙方按本協議履行義務的時間,從第一個原水惡化或供應不足之日起計算的連續______個月期間內連續或累計超過______日,則,如果融資文件要求,乙方可以在日期滿后不少于______日后的任何時間書面通知甲方終止本協議。

第一百四十一條 如果任何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全部或部分阻止甲方或乙方履行其在本協議義務的時間,在某一連續______個月期間連續或累計超過______日,雙方必須協商決定繼續履行本協議的條件。

第一百四十二條 如果甲方和乙方不能按第一百四十條所述就繼續履行本協議的條件達成協議,則甲方或乙方可在第一百四十條所述的日期滿后不少于______日的任何時間,給予另一方書面通知后終止本協議。

第十四章 保險

第一百四十三條 在特許經營期內,乙方必須自費購買和維持附件《保險》所述的保險。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變更該等保險。

乙方必須使甲方列為保險單上的共同被保險人(受益人)和使所有保險單均注明保險商在取消保險或對之進行重大改變之前至少______日書面通知甲方。

第一百四十四條 乙方必須促使其保險公司或人向甲方提供保險證明,以證實按照第一百四十二條獲得的保險及相關文件。

第一百四十五條 乙方未能按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一百四十三條要求投?;颢@得保險證明,不得減輕或以其他方式影響乙方依本協議應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第一百四十六條 如果乙方不購買或維持根據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一百四十三條所要求的保險,則甲方有權購買該保險,并且有權根據本協議從履約保函或維護保函款項中提取需支付的保險費金額。

第十五章 通知

第一百四十七條 本協議的任何通知應以中文書面形式給予,應派人送達或掛號郵寄、電傳或傳真發送,地址如下:____________甲方地址: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收件人:____________;乙方地址: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收件人:____________。

任何一方如需改變上述通訊方式應提前______天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收到這種通知后這種改變即生效。

第十六章 爭議解決

第一百四十八條 在本協議有效期限內,雙方代表應至少每半年開會一次討論供水工程的建設、運行以便保證雙方的安排在互相滿意的基礎上繼續進行。

第一百四十九條 對于甲方可能在任何司法管轄區主張的其自身、其資產或其收益對訴訟、執行、扣押或其他法律程序享有的主權豁免,甲方同意不主張該等豁免并且在法律允許的最大限度內不可撤銷地放棄該等豁免。

第一百五十條 雙方同意,如在執行本協議時產生爭議或歧義,雙方應通過協商努力解決這種爭議,如不能解決,雙方同意按下述第種方式解決:(注:只能選擇一種方式)

(1)任何一方應將該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由其根據其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在______(注:可在北京、上海、深圳中選擇)進行仲裁;或

(2)任何一方應就該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章 適用法律及標準語言

第一百五十一條 本協議用中文書寫,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所有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一百五十二條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第十八章 附件

附件一、《工程和特許經營區域范圍》(注:根據項目情況,分別確定工程情況和范圍、經營服務范圍)(略)

附件二、《工程進度》(略)

附件三、《履約保函和維護保函格式》(略)

附件四、《項目和企業相關批準文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土地使用證、初步設計審批、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外國設計商的資質審查及設計合同、設計承包合同的批準、外國建設承包商資格審批和資質證書、建設施工合同備案、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環保設施的驗收、竣工驗收、衛生許可證、土地復墾驗收、供水設施產權登記及其他權利登記、公司登記和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財政登記、統計登記、海關登記備案、勞動管理有關事項、項目融資的批準和登記等)(注:請協議各方根據項目具體情況相應修改)(略)

附件五、《技術規范和要求》(注:對于新建項目,應考慮包括初步性能測試和最終性能測試的要求)(略)

附件六、《設施維護方案》(略)

附件七、《保險》(略)

附件八、《工程技術方案》(略)

附件九、《原水供應協議或取水協議》(略)

附件十、《水價調整協議》(注: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考慮在財政監管和水價調整方面具體約定)(略)

附件十一、《供水服務標準》(略)雙方各自授權代表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署本協議,以茲為證。

甲方: 乙方:

簽字: 簽字: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公章)  (公章)

供水特許經營合同范本二第一章

總則為加強城市供水企業管理,保證城市用水安全和供水企業的合法權益;簽訂如下協議:(注:請根據項目具體情況,簡單介紹本協議簽署的目的、原則、過程,及本協議的主要內容)

第一條根據_________(注:請填入本協議的法律依據),和本協議第二條所述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日_________在中國_________省(自治區)市_________(縣)簽署本協議。

第二條協議雙方分別為:中國_________省(自治區)市(縣)人民政府局(委)(下稱甲方),法定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下稱乙方),注冊地點:_________,注冊號: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國籍:_________。

第二章定義與解釋

第三條名詞解釋:

1.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僅為本協議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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