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判報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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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判報告

研判報告范文1

一、街道火災基本情況。

街道下轄社區、社區、社區、社區、社區共5個城市社區??偯娣e31.7平方公里,總人口16771人。1月1日至3月31日,街道共發生火災3起,死亡0人、受傷0人,直接財產損失約1.5萬元,較上個季度相比:火災數下降10%,財產損失下降12%。從火災發生的區域看,社區1起、社區2起。從火災發生的場所看,居首的是村(居)民住宅火災,共2起,交通工具火災1起。從引發火災的原因看,電氣故障和生活用火用電不慎是引發火災的主要原因。

火災是影響公共安全的“高概率”風險,為確保街道消防安全工作形勢,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消防安全檢查及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深入分析研判當前消防安全工作的形勢,著力防范、解決消防安全風險,確保街道安全穩定。街道逐項排摸隱患底數、研究提出守底線、打基礎、管長遠的對策建議。

當前街道消防安全高風險主要集中在老舊建筑的商貿市場、養老機構、居民小區等場所,老舊建筑商貿市場:以振強商場、方圓超市、日雜商店為主體,該類場所以批發、零售形式為主,涉及鞋帽服裝、農副產品、海鮮水產等數十個類別,從業攤主消防安全意識淡薄,發生火災后易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目前街道共有登記備案的養老機構2家。養老機構服務對象集中為老人、病患等弱勢群體,自我保護和逃生能力差,且老年人的心態特征、生活習慣易帶來臥床吸煙、遺留火種、忘關或未正確使用電熱器具等火災隱患。居民小區歷來也是亡人火災高發區域,目前街道房齡較長的居民住宅、待改造的棚戶區還有相當大的比例,消防安全現狀令人堪憂。

深入剖析上述3類高風險點,折射出當前我街道消防安全治理的短板,同時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強化“三個堅持”,提高站位抓安全。

街道黨工委和辦事處面對消防安全的重視力度要一致,落實主體責任,把安全作為第一責任,把穩定作為第一任務。要牢固樹立“抓與不抓不一樣、虛抓與實抓不一樣、籠統抓與具體抓不一樣”的理念,共同對本單位安全負責,其中消防安全要是出現問題,要落實到位責任到人。

三、要突出“二個重點”,靶向施策促安全。

一、是突出消防安全教育引導。要結合“消防入戶宣傳”等教育實踐活動,正面引導強化消防安全意識,提高公眾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及自我整改。保障每個人都可以懂得基本逃生常識。切實將消防安全工作落實到位,落實到人。

二、是突出風險管控。要強化對重點單位、人員的管控工作,認真梳理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清單,緊盯“九小場所”等重點環節,加強安全隱患排查,不斷提升消防安全防范系數。

四、要落實“工作責任制”,長抓不懈保安全。

一、消防工作責任壓力逐級遞減。街道要重點加強消防工作壓力傳遞不暢,基層自覺性不高,單位主體責任意識不強,“上熱下冷”問題突出,重點解決一些基層單位和組織抓消防工作還缺少主動性,網格虛掛,易造成安全管理“真空”。

二、是公共消防安全意識相對薄弱。主要表現為,全社會主動參與支持消防工作、自查自糾安全隱患、積極預防火災風險的意識能力與現代社會管理要求還不相適應。消防車通道被擠占、樓道堆物、私拉亂接電氣線路等情況比比皆是。一些市民群眾“重維權、輕履責”的行為屢見不鮮,日常生產生活多以犧牲消防安全為代價,明知存在隱患、身處危險,依然心存僥幸,對火災隱患視而不見、不督不改甚至督也難改。

研判報告范文2

關鍵詞:施工現場 試驗報告 合格判定

一、"合格"的試驗報告可能不合格

1、只注明實測值的試驗報告

例如,某工程外窗的氣密、水密、抗風壓性能指標,試驗報告中只記錄實測數值。試驗報告結論是:檢測方法依據GB/T7106-2008《建筑外門窗氣密、水密、抗風壓性能分級及檢測方法》,氣密性X級、水密性X級、抗風壓性X級。

例如,某工程外墻外保溫密度指標的試驗報告結論是:依據GB/T25975-2010 《建筑外墻外保溫用巖棉制品》,該材料密度檢驗結果為實測值。

要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在冬季施工中,混凝土臨界強度試塊的抗壓強度報告也只是標明實測抗壓強度值。

2、只注明符合某一種規范要求的試驗報告

例如,某工程外墻外保溫材料導熱系數試驗報告結論是:依據GB/T25975-2010 《建筑外墻外保溫用巖棉制品》,導熱系數符合標準中板類產品的指標要求。

例如,某工程二次結構施工中,主體結構與二次結構植筋連接的拉拔試驗報告結論是:依據JGJ145-2013《混凝土結構后錨固技術規程》,檢測拉力值符合要求。該試驗報告的問題是:僅標明了拉力數值符合試驗方法標準,而未標明拉拔的樣本數量是否符合相關標準要求。

對上述1、2兩類試驗報告進行分析,個別參建單位對試驗報告"合格"的認識偏低是產生不合格試驗報告的主要原因。他們片面認為只要試驗室出具了報告就算"合格"了。這種簡單的"合格"標準容易給工程質量埋下隱患。實際上,現場人員一定要弄清楚這把真正合格的"尺子"到底是什么。

例如,外窗的氣密、水密、抗風壓性能、外墻外保溫材料的密度、導熱系數等,施工圖紙上都應有具體的數值--這就是"尺子"。所以,試驗結果回來后,現場人員一定要與圖紙要求的指標值進行比對。

例如,冬季施工中混凝土的臨界強度試塊抗壓強度值一定要與JGJ/T104-2011《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規程》中第6.1.1條要求的數值進行比對,及時排除混凝土可能受凍的隱患。

例如,對于主體結構與二次結構植筋連接的拉拔試驗檢驗批數量應依據GB 50203-2011《砌體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中表9.2.3進行取樣,再依據JGJ145-2013《混凝土結構后錨固技術規程》的試驗方法進行檢驗。若只依據JGJ145-2013《混凝土結構后錨固技術規程》,鋼筋拉拔試驗的根數將減少,關于粘結強度可靠性的說服力勢必降低。

3、材料標準與驗收標準不符

例如:地下防水卷材不透水性試驗,應依據GB18242-2008《彈性體改性瀝青防水卷材》、GB50208-2011《地下防水工程質量驗收規范》要求,0.3Mpa、120min不透水為合格。然而一些地下防水卷材不透水性試驗報告依據GB18242-2008《彈性體改性瀝青防水卷材》進行0.3Mpa,30min不透水試驗。二者就不透水試驗的時間有較大區別,需要在日常檢查中注意。

4、其它值得注意的試驗報告

例如:混凝土試塊抗壓強度試驗實測抗壓強度值過大。

這類試驗報告看上去是已經超出合格標準很多,但實際上也有可能在評定的過程中存在離散性過大,而依據GB/T50107-2010《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評定不合格的情況,也要引起注意。

二、"不合格"的試驗報告可能合格

我們會收到一些試驗室發來的混凝土抗壓強度報告數值不符合設計要求的試驗報告傳真。這些報告往往被定義為"不合格"試驗報告。

對于這類試驗報告要進行有效分類,我們一般認為,實際數值達到設計強度要求的85%及以上的試塊,基本可以通過GB/T50107-2010《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評定的方式判為合格。

三、關于施工現場試驗報告的幾點思考

"合格"的試驗報告可能是不合格的,"不合格"的試驗報告可能是合格的,二者可能相互轉化。這個問題也引發出我們一些思考。

1、 增強對試驗報告的重視程度及研判意識。在檢查試驗報告時,各方均應

盡可能做到認真、仔細,注意研判。

2、交底時預先告知。對于試驗報告中一些容易被忽視的問題,在工程質量監督交底時給予參建單位充分告知。

3、關注試驗室的資質。目前,施工試驗市場魚龍混雜。介入監督后,應首先查詢工程委托試驗的試驗室資質是否符合要求。

4、指派施工單位專人負責試驗結果比對。施工單位與試驗室簽訂委托試驗合同后,試驗室會給施工單位一個本工程特有的賬號,以此登陸試驗報告檢測結果查詢系統。應在監督檢查時,將壓力傳遞給施工單位的試驗員(直接責任人),督促其由被動等結果變為主動查結果并進行結果的比對。當出現圖紙上沒有明確指標數值可比或材料標準與驗收標準檢驗指標不符等情況時,直接責任人應及時向項目總工進行匯報并解決處理,不留隱患。

5、充分發揮監理見證記錄表的作用。為了避免試驗檢測結果沒有比對標準的問題,新版的監理見證表格增加了一欄檢測結果判定依據,包含了產品標準、驗收規范和設計要求。應嚴格要求監理人員充分發揮這一表格在試驗檢測結果比對上的作用,在材料送檢前,預先設定準確的比對數值。

研判報告范文3

[關鍵詞]六盤水;醫改

中圖分類號:F1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0278(2013)08-064-01

一、工作開展情況

(一)健全全民醫保體系實施情況

全民醫保實施情況。醫保體系已基本覆蓋我市城鄉居民。截止至3月底,我市城鎮職工參保人數為28.74萬人,城鎮居民參保人數為35.84萬人。新農合參保人數為224.26萬人。2013年開始,各級財政對新農合補助標準提高到280元每人每年,農民人均籌資標準達330元。

支付方式改革情況。全市開展按病種,總額預付等支付方式改革。按病種付費的有農村兒童先心病,白血病,尿毒癥,重性精神病,耐藥結核。完善差別支付機制,支付比例進一步向基層醫療機構傾斜,鄉級住院報銷比例達90%,引導群眾首診到基層。

大病保險開展情況。2008年起,鐘山區就積極探索開展商業保險參與管理模式,委托保險公司提供經辦服務,并支付相應的管理費用。3月15日,我市制定并下發了《六盤水市商業保險機構參與經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業務實施方案(試行)》,按文件精神要求,四個縣區均已同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六盤水分公司簽訂協議,將兒童兩病、所有惡性腫瘤、慢性腎衰竭等22類大病納入重大疾病保障范疇,報銷比例按不低于80%。

(二)鞏固完善基本藥物制度和基層運行新機制

我市101所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部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974所開展業務的行政村衛生室全部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統一從貴州省醫藥集中采購平臺購進。并逐步對非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采取購買服務的方式將其納入實施范圍,并鼓勵公立醫院和其他醫療機構優先使用基本藥物。

(三)推進縣級公立醫院改革進展情況

六枝特區人民醫院為省級試點醫院,目前正在開展各項前期準備工作。2011年,制定印發了《六枝特區人民醫院改革實施方案》。加強對醫藥費用增長速度較快疾病的診療行為監管。研究制定適應基本醫療需求的臨床路徑,不斷擴大實施病種范圍。實行臨床路徑管理的病種數不少于5個,選擇14個病種作為臨床路徑管理,共784人進入路徑管理,完成路徑管理745人,退出路徑管理39人;通過臨床路徑管理,提高醫療質量,規范診療行為。

(四)統籌推進相關領域改革實施情況

截止6月底,我市城鄉居民電子健康檔案規范化建檔人數為194萬人,建檔率68.04%。高血壓、糖尿病規范化管理人數分別達到16.89萬人、5.7萬人。

二、存在的問題和困難

1 基層衛生技術人員短缺。我市四個縣區基層衛生機構均面臨醫技人員編制不足、招人難的問題。受人事招聘流程和申請編制的限制,部分稀缺醫技專業人員難以引進。由于我市基層醫療機構資源、財力有限,難以提供吸引優秀醫技人才的薪資待遇,人才流失和人才缺少的現象十分明顯。鄉鎮衛生院專業技術人員的匱乏,造成基層就診率和看病人員的流失,縣級醫院醫院人滿為患,基層醫療機構門可羅雀,看病難問題難以緩解。

2 財政對醫改投入不足。通過檢查發現,各地基層衛生機構發展中均存在資金缺口問題。如盤縣人民醫院新建項目因資金缺口推進較慢,導致醫院對重大資金不敢投入,在信息化建設上不敢投入,從而影響了醫院自身建設和醫改的進程。如因缺少財政扶持,四個縣區的縣級人民醫院對藥品零差率均采取觀望態度,以藥養醫現象難以破除,公立醫院改革難以推進。

3 基層基本藥物配備困難。由于地區差異、發病率等因素,選定基本藥物目錄品種中臨床醫師用藥與老百姓用藥還不適應,部分基本藥物配送企業送貨不及時,或者不能供給,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衛生院的正常工作。并且在基藥的采購上存在部分基本藥物價格虛高情況,導致推進基本藥物制度實施難度較大。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 加強醫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加大公開招錄衛技人員的力度,對稀缺專業醫技人員招聘采用綠色通道進行引進。進一步優化醫技人員引進程序和管理體制,做到“引得進,留得住”。

研判報告范文4

【關鍵詞】 馬鈴薯;肥料配比;試驗

一 、前言

我鎮是主產馬鈴薯的鄉鎮之一,馬鈴薯生產居糧食作物第二位。近年來,年均播種面積在3萬畝以上,除自食、用于飼料外,多以種薯及商品薯銷往云南。目前雖有良好的經濟前景。但由于多年習慣施肥,以氮為主,磷雖有,量少,鉀幾乎沒用,造成土壤板結,缺素嚴重,作物對氮肥的依賴性很強,又加上粗放經營,管理不善,總體上單產不高。為了改良土壤,提高單產,降低成本,找到合理的肥料配比方案,在上級主管部門的安排和指導下,在我鎮巖上村進行了“3414+1”肥料試驗。通過試驗,了解并掌握在本地土壤環境下,栽培馬鈴薯獲得高產所需氮、磷、鉀的最佳配比用量,為發展馬鈴薯生產提供合理施肥的科學依據。

二 材料與方法

1. 供試肥料四種,配比水平五個,我鎮是高海拔區,采用高山春作區的實施方案。

2. 試驗地點:

本試驗地在平關鎮巖上村大石洞,海拔2085米,東經104°23′12.35″,北緯25 °36′31.92 ″,全年無霜期270天左右,年降雨量1310毫米,年均溫度16.8℃。土壤屬黃棕壤土,肥力中等,。前茬玉米。播種期2011年3月29日,收獲期2011年7月26日,全生育期117天。

3. 試驗方法及施肥水平設計。

本試驗采用聯合國糧農組織向第三世界國家推薦的最優方案。試驗因素為氮、磷、鉀和有機肥共4個,氮、磷、鉀每因素設4個水平共14個處理,有機肥1個水平1個處理,合計15個處理,即“3414+1”試驗方案。

表1 肥料各水平配比用量表

4 .本試驗設15個處理,兩次重復共30個小區,每個小區凈面積30平方米,種植200窩。重復間設走道,走道寬0.5米,小區間不設走道,四周設保護行,試驗采用隨機區組排列。

田間小區排列圖如下

5.共試品種,栽培技術及田間管理。

供試品種為威芋3號,畝用種量200公斤,種植方法按規范化種植。采用寬窄行。種植密度以每畝4500窩,種植方式采用露地凈作。

管理技術:在作物生長期間,中耕除草兩次,培土一次。

適時收獲,到成熟期,及時收獲,各小區實收實測,同時在各小區內隨機抽取10窩進行單窩稱重,計算平均窩重。測產時各處理按薯塊的大、中、小,等級分別測產,計算商品率。由于受馬鈴薯營養特性和生育特性的影響,不同的施肥處理存在著不同的產量結果與經濟性狀。

6. 災害性天氣說明

在播種期,正遇春風較大,有少量肥料流失。其次,在6月中旬連續幾天降雨,氣溫較低,普遍感晚疫病嚴重。雖噴灑農藥,但總體馬鈴薯葉提前干枯,產量稍偏低。

三.產量結果分析及經濟效益分析

1. 產量結果分析及商品結構分析(如表)

由產量結果得,處理10畝產最高2126公斤/畝。其次是處理11,居第二位。處理7處理6稍高,除空白處,處理14畝產最低.

2.對產量進行方差分析 F 測驗。

通過方差分析,得表5 F 測驗顯著性所示,區組間F=0.65﹤F0.01,證明區組間沒有顯著異常。處理間F=70.76﹥F0.01,說明處理間有極顯著差異。即肥料配比不同對馬鈴薯畝產量有極顯著的影響。

3. 經濟效益分析。

上表中,產品價格按馬鈴薯市場價1.00元/公斤計算,肥料以方案所給養肥含量公斤/畝分別折算成尿素、鈣鎂磷肥和硫酸鉀三種肥料的實際用量,其價格尿素按2.5元/公斤,硫酸鉀2.3元/公斤, 鈣鎂磷肥0.5元/公斤計算,其他包括人工畜力費。

通過經濟效益分析,處理10畝增純收入最高,其增產值為1115.20元。其次是處理11為960.70元每畝,處理7居第三位。處理6居第四位,最低的為處理14為364.70元每畝。產投比最高的是處理2,缺素處理。雖然畝產不高,由于肥料投入低得產投比較高。處理10居第二位為2.92比1,依次是處理5、處理8、處理3、處理7、處理6和處理11,五個處理在2.60以上。其余稍高,最低為處理4。

四、結論與建議

1.通過試驗表明,處理間存在著顯著差異,說明肥料配比量不同對馬鈴薯生長產量有不同影響。本試驗結果得處理10 N2P2K3畝產量最高。純收入也最高為1115.20元。產投比居第二位,可在本地小面積推廣。處理2雖產投比居第一位,但畝產量低,由于是缺素處理畝用肥料成本低,在本地不宜推廣運用。

2、建議下年將處理3、處理6、處理7再進行試驗,進一步深入研究。同時也了解到今后種植馬鈴薯總體施肥趨向于中氮磷、高鉀的水平。

參考文獻

研判報告范文5

一、基層民行檢察工作實踐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檢察機關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進行監督存在很多困難。按照現行法律的規定,檢察機關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確有錯誤的,有權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提出抗訴,但是人民檢察院審查人民法院審判卷宗或進行調卷缺乏相應的法律規定,由于法律沒有規定檢察機關在民事檢察監督過程中的調查取證的職權,就使得現行法律規定的民事抗訴的力度受限,抗訴制度難以發揮應有的作用。如,延安市院向中院提出抗訴的一件案件,中院裁定由黃陵法院再審,該案在縣院發了檢察建議的情況下才審結。

人民法院將抗訴案件發回重審,弱化了檢察機關的抗訴權,降低了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職能。司法實踐中,絕大部分抗訴案件被發回重審,由原審法院另行組成合議庭重新審理,而原審法院卻向提出抗訴的人民檢察院(即其對等人民檢察院的上級檢察院)通知派員出席法庭。這種做法實際違背了司法制度的基本對等原則,同時也不利于及時糾正錯誤裁判。

基層人民檢察院無抗訴權,不利于抗訴活動的健康發展。

根據現行法律規定,基層人民檢察院無抗訴權。實際上,基層檢察院是與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聯系最直接的檢察機關,由于基層檢察院大量接觸實際工作,熟悉情況,對于同級人民法院審理的民事案件,情況較清楚,也便于調查取證,最易對民事訴訟進行及時有效地監督。在實踐中,大量的民事申訴案件當事人直接到基層人民檢察院去申訴。而對此基層人民檢察卻無抗訴權,只能建議或提請上級人民檢察提出抗訴。這無疑加大了抗訴活動的成本??梢?,我國關于檢察機關對民事訴訟實行法律監督法律規定是原則的、有限的,檢察機關的民事訴訟法律監督職能受到了限制。

檢察機關代表國家提起公益訴訟,法理充足,法規缺位。

現行民事訴訟法雖然規定檢察機關有權對民事訴訟活動進行監督,但缺乏民事公訴的具體明確規定。近幾年來,全國許多地方檢察機關對提起公益訴訟工作作了有益的嘗試,積累了一些成功經驗,總體上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但由于立法不明確,司法實踐中檢察機關與法院認識不一,法學界對此仍存在分歧,因此開展此項工作目前仍舉步維艱。

人民法院的單方司法解釋及內部規定對檢察權進行限制的現象日趨增多。

如最高人民法院于底在重慶召開《全國審判監督工作座談會關于當前審判監督工作若干問題的紀要》中要求:“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特別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業法人破產還債程序審理的案件;以調解方式審結的案件;涉及婚姻關系和收養關系的案件;執行和解的案件;原審案件當事人在原審裁判生效兩年內無正當理由未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的案件;同一檢察院提出過抗訴的案件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中明確不適用抗訴程序處理的案件,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規定是違反我國《民事訴訟法》第187條、第188條“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再審”之規定的,是對檢察機關法律監督權的限制甚至剝奪。再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抗訴案件,由抗訴機關出席法庭的人員按照再審案件的審判程序宣讀抗訴書,不參與庭審的其它訴訟活動…”等一些最高法院的規定也是對檢察權的限制,可以說是嚴重違法,缺乏法理基礎。

二、產生問題的原因所在

客觀地講,破解民行檢察長期以來路障重重的原因時,首先要對自身存在的問題深刻反思。檢察機關自身存在的問題與現行立法上的局限性一樣,都會削弱民行檢察監督工作的效果:對民事行政檢察工作重視程度不夠,力量配備不足。

究其原因:一是民行工作起步較晚。由于歷史原因,民事訴訟法實行以后,民事檢察工作才被重視起來。各級檢察機關先后在檢察業務中增加設立了民事檢察部門,專門從事民事檢察監督工作。加之這項工作與其它檢察業務的關聯性不大,與各業務部門橫向聯系較少,而且實事求是地講,工作業績上沒有取得重大突破,監督職能沒有得到有效發揮,致使大家對民行檢察工作的重要性缺乏充分認識,從而監督意識不強,觀念上難更新,思想保守,對新的監督方式探索研究的少,沒有開拓進取精神,使民行檢察工作發展緩慢。二是隨著機構改革,以延安檢察機關為例,13個基層檢察院民行檢察機構均被撤銷,民行人員被充實到控申部門,名義上配備一名民行專干,實際上除寶塔區院外,其他十二個縣院無一名真正從事民行專干。領導班子對民行檢察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弱化,使民行檢察工作走入低谷。出現有些縣院民行工作幾乎不能正常開展,全年工作為空白。三是由于民行隊伍力量嚴重不足,民行檢察人員綜合業務素質和執法能力極度不適應民行檢察工作發展的需要。臨時湊數思想嚴重,有相當一部分人員年齡偏大,工作沒有積極性,執法意識不強?,F有的民事行政檢察隊伍很難適應形勢發展的要求,直接影響著民行檢察監督工作的開展。

民行檢察的工作重點定位不準。

檢察機關的民行檢察監督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對違反法律的判決、裁定的抗訴,二是對民事行政審判法官貪污受賄、枉法裁判行為依法偵查、追究刑事責任。民行檢察工作形式上的一手硬一手軟,導致最終結果是被動地受制于人;在此局面下我們應當把工作重點放在查處上;對、枉法裁判者的懲處便是最好的監督。目前全國各檢察機關民行部門人員配備少,且大量精力放在尋找抗訴案源、抗訴、再審檢察建議、支持監督等工作上,以完成上級院下達的崗位目標評比任務,致使在查處法官職務犯罪工作上沒有力度;后果是抗訴案件數量上升,改判卻很少,檢察建議發出不少,往往收效甚微;社會各界對監督的效果也不認同,難以達到社會所需要的監督效果

現行民事檢察制度在立法上的局限性

1、現行立法的總則和分則的規定相互矛盾。在民事訴訟法中,關于民事訴訟檢察的規定,總則和分則不相一致??倓t規定檢察機關有權對民事審判活動進行監督,規定的范圍十分寬泛。但是,在分則中,只規定檢察機關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確有錯誤的判決、裁定進行抗訴。具體的、可操作性的規定又十分狹窄。在這樣前后矛盾的法律規定面前,檢察機關的民事檢察監督進退兩難。按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檢察機關對民事審判活動中的一切違法行為都可以進行監督,但由于分則中沒有具體規定,任何一個法院都可以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理由,拒絕檢察機關對抗訴以外任何形式的法律監督;檢察機關僅僅按照分則的規定,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進行監督,放棄對民事審判活動的全面監督,有悖于總則規定的精神;然而,按照總則的規定實施全面監督,則沒有分則的法律依據。同樣,現行的《民法通則》第59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72條對于顯失公平的民事行為進行了規定,但是,實踐中,對一方當事人不愿履行合同義務,以權利義務明顯不對等為由請求撤銷合同的案件,或者合同的簽訂有違反法律規定的案件,法院都是以合同的簽訂系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而作出合法有效的判決,如有一方不服判決、裁定來檢察機關申訴,檢察機關卻無法進入監督程序,因為,此類情形并未納入《民事訴訟法》第179條之中。

2、法律賦予檢察機關的民事抗訴權過于狹窄??乖V,是檢察機關行使法律監督職能的一項重要權力。包括上訴程序的抗訴權和審判監督程序的抗訴權。完整的抗訴權是將法院全部的判決、裁定、調解都置于監督之下,檢察機關對一審判決、裁定、調解和二審判決、裁定、調解都可以抗訴,而不論其是否生效?,F行民事訴訟法規定的抗訴權,并不是完整的抗訴權,而是審判監督程序的抗訴權。按照這樣的規定,檢察機關只能對二審判決、裁定和一審生效的判決、裁定進行抗訴,凡是沒有生效的判決、裁定,檢察機關無權抗訴。這就是所謂的“事后監督”。同樣,檢察機關對法院的民事調解也沒有監督權,而法院做出的民事調解和判決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法律規定檢察機關對民事判決可以提出抗訴,那么對確有錯誤的民事調解檢察機關也應有權提出抗訴。實踐中,法院主張民事調解工作,近幾年,就我市兩級法院每年民事案件調解率占40%左右,占的比例相當大,但是現行民事訴訟法卻沒有賦予檢察機關此項權利。這些充分說明現行民事檢察工作中的抗訴權過于狹窄,是不完整的抗訴權。

3、法律賦予檢察機關的民事檢察監督職權過于狹窄。檢察機關的民事檢察職能既然是對人民法院的民事審判活動進行監督,那么,就不應當僅僅享有抗訴權,僅僅對人民法院的民事審判活動中的生效判決和裁定進行監督,而應當按照民事訴訟法總則的規定,對民事審判活動實施全面監督。這種全面監督,不僅僅包括審判監督程序的抗訴,也包括對至判決、裁定、執行全部活動的監督,以及對重要的民事案件參與訴訟的權力和對涉及國有資產流失和社會公益的案件的權。這樣的民事檢察監督,才是完整的法律監督。然而,現行立法除了賦予檢察機關所謂的“事后監督”的抗訴權以外,再沒有任何其他的監督權力,檢察機關在這樣的立法面前,無法實施全面的法律監督職責。例如,今年一個基層院受理了一件當事人不服法院在執行過程中作出的民事裁定,該裁定明顯違反了《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但檢察機關就是無法進入監督程序。

三、解決問題的對策

進一步完善立法,改變民行檢察監督的被動局面。

在民事訴訟法分則中規定檢察機關有權對民事審判活動實施全程監督;通過立法途徑賦予檢察機關對民事案件的權,把調解和執行納入民行檢察監督范圍,將民事審判活動檢察監督的范圍進行拓寬和完善;賦予檢察機關實施民事檢察監督相應的權利,特別是對再審活動是否合法的監督權、糾正違法權、檢察建議權。

加大措施,狠抓辦案,提高民事行政檢察案件質量。

民事行政抗訴案件質量是民事行政檢察工作的立足點、出發點,也是民事行政檢察工作的落腳點和歸宿,更是民事行政檢察工作的得以生存發展的生命線。因此,首先要從增強民行監督意識入手,充分認識民事行政檢察是直接關系到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使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得到保護,對錯誤裁判進行抗訴,平息民怨,對正確裁判進行息訴,化解矛盾,可以最大限度地維護社會穩定的一項重要職責。其次在審查案件中,要堅持“敢抗、抗準”和“公開、公正、合法”的辦案原則,緊緊抓住辦案質量、辦案效果、辦案效率三個環節。堅持正確的審查方法,在辦案中積極推行公開審查制度,制作了《民行申訴案件受案、立案告知書》,維護當事人的及時告知權利和義務,通過詢問雙方當事人,全面了解、查清案情,保證案件的正確辦理。堅持把握好抗訴標準。應盡量減少周轉環節,提高訴訟效率,提升案件質量,人民群眾也才能更加理解和支持檢察工作,檢察機關也才能更有效地履行法律監督職責。在決定是否抗訴時,嚴格按照抗訴條件審查把關。應盡量減少周轉環節,提高訴訟效率,提升案件質量,人民群眾也才能更加理解和支持檢察工作,檢察機關也才能更有效地履行法律監督職責。第三,理順辦案數量和質量的關系。要明確辦案質量是民行監督的前提,辦案數量是保證民行監督效果的基礎,要把辦理民行抗訴案件的質量和數量作為衡量民行檢察工作量化指標,規定立辦案件數量,以促進全市民行檢察工作向前發展。

研判報告范文6

關鍵詞:硬盤保護系統 計算機實驗室 工作原理 應用

中圖分類號:G47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2)08-084-02

一、硬盤保護系統功能概述

硬盤保護系統的基本功能對系統硬盤的內容進行定向保護,在特定情況下,例如某些程序或者文件被誤刪除后通過硬盤保護系統進行恢復。目前常見的硬盤保護系統主要有三類:其一是由常規局域網絡、終端機和文件服務器來構成,其中母機承擔了復原數據的備份工作;其二是通過軟件保護的方式是所構建出的硬盤保護系統,其保護方式主要借助了市場上常見的克隆軟件和恢復軟件,很利于對大量計算機的系統恢復,但這種方式缺乏對硬件的保護;其三是近年來較為流行的硬盤保護卡,硬盤保護卡本身內嵌了備份恢復程序,將特定內容固化在BIOS上,由于ROM的永久性存儲方式使得在硬盤應誤操作等導致的文件丟失問題不易出現,對系統保障具有明顯的效率提升功能,但是這種方式操作較為麻煩,且安裝保護卡后特定文件無法進行修改、移動,對于多樣化應用有所影響。

目前國內較為流行的是聯想硬盤保護系統,其在多年的開發過程中逐漸被完善,并被大眾所熟知,其功能主要包括了同步更新、硬盤資料存儲等等,在該系統的支持下只需要對一臺母機進行保護就能夠實現對整個實驗室的硬盤恢復,操作相對方便。這樣在一臺母機上安裝多個獨立的OS,在系統分區時將引導盤定義為復原型,這樣可以大大減少實驗室常規OS中WINDOWS的修復次數,可以說兼顧了軟硬件的保護,而且使用和操作相對便捷,對于高校計算機實驗室的應用來說具有較高的可行性和性價比。因此本文也設計了以聯想硬盤恢復系統為基礎的高校實驗室硬盤保護系統。

二、硬盤保護系統在實驗室中的實際應用

上文提到該次設計當中采用聯想硬盤保護系統及西寧整體設計,聯想硬盤保護系統目前在國內各大企業、院校的公用網絡中應用十分普遍,其本身是具備了網卡和硬盤保護卡功能的硬件,只需要針對一臺母機進行設置就能夠實現批量維護和修復。在系統設計當中以此為基礎,只需要進行額外的硬盤分區規劃、IP設置就能夠實現完整的硬盤保護工作。

首先是硬盤分區規劃,在大部分高校實驗室的終端當中,硬盤容量一般為80-320GB,這對于教學應用方面的系統、軟件安裝和數據存儲來說都能夠很好的滿足,而聯想保護系統是依據母機的分區情況進行定向的分區恢復,因此,硬盤分區工作應當一致進行,這樣才能保證硬盤恢復系統的正常運作。聯想硬盤恢復系統的恢復方式主要有自動回復和手動恢復兩種方式,在頻繁的應用當中如果進行手動復原會十分耗時,因此只在針對特定需求的情況下進行手動修復,例如計算機等級考試、OSTA考試這類需要大面積應用機房并要求設備安全的情況下進行,而自動恢復的模式主要是定期的系統自動復原,以避免某些因學生誤操作所導致的文件丟失、軟件丟失或者病毒感染等情況。

計算機實驗室的硬盤分區通常只考慮三個情況:第一是OS,即計算機專業課程所需的WINDOWS和LINUX,還有一些備用的OS,例如UNIX等,其需要占據三個盤符;第二是專業課程和公共課程的軟件,一般需要一個盤符;第三是需要應用到計算機實驗室的考試項目,也需要占據到一個盤符。除去上述三種情況,其他盤符均屬于專屬的數據盤,針對不同學院的實際需求進行分立,這既保證了不同用戶的不同需求,也保證了系統運行的穩定性。

其次是網絡系統和IP設置模式。由于聯想硬盤恢復系統僅在一臺母機上安裝,需要借助網絡來實現數據的傳輸和復制,因此網絡是一個最為基本的功能實現渠道。由于一般實驗室當中除了教師用機之外,其他的終端配置是一致的,因此在母機進行數據傳輸的效率是很快的,通過前文所述的統一硬盤分區來保證信息傳輸的有效性。在聯想硬盤恢復系統工作的過程中基本不依賴終端的操作系統,其通過內置的系統就能夠實現定向傳輸,其不需要識別系統只用識別O/I接口,這只要求網絡設備設置正確即可,例如交換機的設置保證網絡正常運行即可。

在IP設置方面,由于聯想硬盤恢復系統具備IP選擇和分配的功能,這對于高校計算機實驗室的實際管理來說提供了很大的便利,通過恢復系統進行匹配的IP地址設置,在恢復時通過定向IP地址查詢就能夠獲得相關的權限,這樣在大面積的終端硬盤恢復工作時,不需要進行頻繁的IP指定數據收發,僅通過群組收發的方式就能夠自動實現硬盤的恢復工作,提供了很好的管理方面的便利性。

最后是保護系統安裝和應用過程中所需要注意的問題。由于硬盤保護卡只保護C盤,所以在進行實際的數據復制的過程中需要先溢出保護系統,另外在實際的操作過程中要注意COMS的設置,尤其是映射地址和引導順序的設置,分別應為默認和AC。雖然硬盤保護系統提供了較為完善的軟硬件維護方案,但是對于硬盤頻繁讀寫過程中所形成的碎片現象和壞點現象是難以避免的,因此在實際的管理當中,管理員應當注意系統恢復的頻率以及操作員在操作過程中的注意事項提前告知,這遠比保護系統本身提供給硬盤的保護措施要有效的多。

三、總結

硬盤保護系統主要針對用戶的誤操作導致的硬盤數據丟失問題進行改善,其有效的解決使用人數眾多、水平差異明顯的計算機實驗室應用過程中的硬盤問題。在高校計算機實驗室的應用過程中,學生由于嘗試行為等可能導致終端死機、感染病毒的現象在硬盤保護系統的支持下能夠快速恢復,并且恢復到常規設置的狀態當中,在聯想硬盤恢復系統的基礎上構建的硬盤保護系統操作比較便捷,且智能化較高,對于高校計算機實驗室的應用來說十分實用。

當然,完全利用外界軟硬件保護的方式還是無法完全保障終端的安全性的,最好能夠針對母機進行額外的保護卡保護,這樣能夠確保核心終端的安全,另外還要完善注意操作事項,在實驗室中張貼計算機操作事項,口頭強調操作注意事項對于計算機機房的維護來說都有潛在的提升,所以說保護是被動的,在進行了基本操作技術普及后的保護才能最大程度地提升計算機實驗室的安全和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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