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規劃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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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規劃法范文1

關鍵詞:城鄉規劃法; 規劃信息化; 城市規劃管理; 珠海

Abstract:Promulgation and enforcement on January 1,2008,“town and country planning law ”. Comparing with “the Urban Planning Law ”, be law's turn to plan as a whole emphasizing city and countryside , encourage further adopt the advanced technology, strengthen the town and country planning scientificalness , improve the put supervision into practice and administrative efficacy of town and country planning. How to make use of the new that the informationize plan administration means puts into effect“town and country planning law”to require that lifting plans control level under new circumstances, be worthy for the plan information chemical industry author to ponder over the matter. Important several content the main body of a book is promulgated right away“town and country planning law”,has planned informationize construction current situation combining with present , has suggested that at present, the urban planning there exists several problems ought to pay attention to in informationize construction and develops in the days to come, and having been in progress expounding combining with informationize construction of Zhu Hai City town and country planning example.

Keywords:city and country planning law; plan informationize; the urban planning managed; Zhuhai

中圖分類號:TU984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008-0422(2008)11-0128-03

1前言

信息化技術進入我國城市規劃領域的近20年間,為城市規劃提供了現代化的技術支撐,逐步成為城市規劃編制和管理過程中不可或缺的輔助手段,極大提高了城市規劃水平和效率,并在人類社會城市規劃進程中為城市規劃龍頭作用的體現提供了強大的科技平臺。

隨著城鎮化的快速發展,《城市規劃法》已不能滿足新時期社會發展的需求。2008年1月1日《城鄉規劃法》的頒布實施,打破了原有的城鄉二元結構,將規劃制定、實施、修改和監督檢查等各項工作以城市為中心擴展到城鄉一體化,其覆蓋的業務范圍和地理位置都有很大的增加,要求更為規范、更為嚴格。這意味著在新法的指引下,規劃信息化面臨著新的機遇和挑戰。規劃信息化的發展如何能較好地應對城鄉規劃工作在廣度和深度上的變化,規劃信息化建設支撐部門有不可推卸的職責。面對全面實施《城鄉規劃法》而引起的規劃管理體制改革、規劃管理模式的變動、管理程序的調整,都需要信息技術支撐部門的跟進。因此,及早研究和謀劃才不至于陷于被動。

2規劃信息化發展現狀

我國城市規劃行業在近20年的發展中,在規劃編制、規劃設計、規劃管理等多方面推進信息技術已取得豐碩成果。目前全國已有200多個城市建成了具有空間定位的基礎設施管理系統;有近300個城市建成了規劃(審批)管理系統用以輔助業務管理;全行業初步達到了圖形數據管理數字化,規劃設計可視化和方案成果網上展示;大多數城市政府規劃部門所建立的政府專業網站,通過數字化、可視化、網絡化及圖文一體化的公共平臺實施政務公開和公眾參與,實現政府與公眾的溝通和互動。[1]

然而,當前城市規劃信息化建設與規劃管理的實際工作還有較大差距。在2007年中國城市規劃信息化年會暨規劃新技術運用20年回顧與展望研討會上,國家住房與城鄉建設部城鄉規劃司唐凱司長[1]在主題報告中,總結了目前規劃信息化建設需要重視和有待解決的幾個問題,比如規劃信息化的標準化、規范化建設有待提高;地區發展不平衡;不少地方建成的規劃管理系統功能比較單一等。

《城鄉規劃法》的頒布實施對完善和指導當前規劃信息化工作有著深遠的意義,同時又對規劃信息化提出了新的要求,是中國規劃信息化發展中面臨的新課題。

3規劃信息化建設的新要求

從1990年《城市規劃法》正式施行到2008年《城鄉規劃法》正式施行的近20年時間里,城市規劃信息化工作取得了長足的進步。規劃法制建設為規劃信息化建設提供了重要的支撐環境,規劃信息化建設也促進和推動了規劃法制建設?!冻青l規劃法》對新時期規劃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也給規劃信息化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1在規劃管理方面,《城鄉規劃法》強調城鄉規劃綜合調控的地位和作用,完善了“一書三證”的城鄉規劃行政許可制度和公眾參與的制度框架,確立了嚴格的監督檢查制度,強調城鄉規劃制定、實施全過程的民主和公開。根據《城鄉規劃法》的要求,規劃信息化應盡快完善“一書三證”的規劃審批信息系統的建設,采用GPS、遙感等技術增強規劃監督檢查,完善規劃服務網站,增強規劃公示的參與力度,豐富規劃參與內容,并開展城鄉規劃信息資源的整合,確立城鄉規劃信息化一體化建設體系,盡快將城市規劃信息化的建設成果應用普及到各區縣的規劃管理部門。

3.2在規劃編制管理方面,在《城鄉規劃法》“先規劃后建設”的原則下,各地都在開展城鄉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編制,規劃編制任務加重,對規劃編制成果的科學性也有更高的要求。應建立規劃編制管理平臺,對規劃編制工作進行全過程的信息化管理,借助高新技術加強對城市發展重大問題的前期研究,建立規劃成果數據庫平臺,規范規劃成果數據管理,實現各類規劃成果的銜接,指導規劃成果的實施和管理。

3.3規劃數據共享方面,“三規合一”是規劃未來發展的必然趨勢?!冻青l規劃法》第五條規定[3],城鄉規劃的編制應當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并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目前城鄉總體規劃與國民經濟發展規劃、土地利用規劃三大規劃間就存在內容不一致、相互銜接差等缺陷,不利于城鄉發展。需在統一規劃目標及統一空間管制基礎之上,加強數據標準和數據共享機制的研究,統一空間數據管理,協調和銜接各類規劃。

4《城鄉規劃法》下規劃信息化的發展對策

針對《城鄉規劃法》對規劃信息化建設的新要求,以下結合珠海規劃信息化建設實例,對規劃信息化發展的思考進行詳細闡述。

4.1城鄉規劃信息化一體化建設

《城鄉規劃法》的頒布,意味著城市規劃管理進入城鄉一體規劃時代。城鄉一體規劃信息化最關鍵的是規劃數據整合,建立統一的標準,形成健全和完善的機制,最終實現在統一的平臺上互通互聯,保證信息上傳下達。珠海市規劃信息化建設在市域骨干網絡的基礎上,逐步開展了市――區規劃信息化的一體化建設。

在城鄉規劃信息化一體化的建設前期,珠海市開展了規劃業務辦公系統的一體化建設,解決了市局和區分局的業務規范、規劃信息、系統應用的一體化,提高了系統運行性能和數據安全性。

4.1.1業務規范一體化。統一了市局與區分局之間的業務規范。建立了市局與分局一致的業務立案標準、業務審查依據、業務審批流程,為城鄉規劃審批管理平臺的整合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4.1.2規劃審批信息一體化。實現市局、區分局各類規劃審批信息的整合。市局分局的審批信息在同一數據庫平臺下進行集中管理。在各區分局信息化人才貧乏的現實條件下,為分局數據的管理和維護提供了堅實的保障,提高了規劃數據管理的安全性。

4.1.3應用一體化。實現了統一的規劃業務辦公平臺。按照權限管理,市局可查看各分局的業務審批信息,實施業務的督察督辦及行政效能統計分析,提高了城鄉規劃市、區間縱向的規劃業務管理水平。

4.2城鄉規劃編制管理

珠海市新一輪總體規劃《珠海市城市總體規劃(2006年-2020年)》已編制完成,依據《城鄉規劃法》“先規劃后建設”的要求,目前城鄉控規編制工作已全面啟動,城鄉規劃編制任務繁重。為加快城鄉規劃編制工作,指導城市建設,實現城鄉統籌規劃,珠海市前期開展了全市區地域編碼體系的研究,建立了基于“綜合分區―分區―片區―編制單元―管理單元―地塊”六級體系的全市城市規劃地域劃分,并統一賦予各級唯一的地域編碼,將城鎮體系規劃、城市規劃、鎮規劃、鄉規劃和村莊規劃在內的全部城鄉規劃編制工作進行統一管理,建立了珠海市規劃編制管理平臺,提高了城鄉規劃編制效率和管理水平。

4.2.1規劃編制工作的統一平臺管理

珠海市城市規劃編制單位包括市政府各職能部門、市局機關各科室、局屬各分局,各編制單位在統一的規劃編制管理平臺上進行規劃編制工作的開展,制定統一的規劃編制工作規范標準,實現規劃編制工作的規范化、流程化、信息化、科學化管理。

4.2.2規劃編制項目的全過程管理

對規劃編審業務的編制任務計劃擬定、計劃審核、經費使用、合同簽訂、評審會議紀要(初步方案、中期成果、成果、技術委員會)、公示、審批、成果歸檔等全過程實現流程化管理(圖1)。結合《城鄉規劃法》的要求完善了規劃編制單位的資質管理。保證了規劃編制的科學性,提高了城鄉規劃編制的管理效率和水平。

4.3控制性詳細規劃成果數據庫的建設

控制性詳細規劃作為介于總體規劃與修建性詳細規劃之間的中間環節,在城市規劃管理過程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冻青l規劃法》明確了控制性詳細規劃的法律地位,嚴格規劃實施的管理??匾幊晒鳛槌鞘幸巹澒芾韺嵤┑谋匾罁壳翱匾幊晒麛祿墓芾砩胁荒軡M足規劃管理的實際需要。主要體現在上下層次規劃成果銜接不足、與規劃歷史數據和現狀數據的時態關聯不足、與實際規劃業務審批管理的聯系不足等方面。

珠海市以中心城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全覆蓋工程為契機,依據《珠海市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技術規定》、《珠海市地域劃分及編碼規則》及《珠海市控制性詳細規劃成果數據標準》等技術標準,以城市用地規劃管理的實際需要為導向,建立了基于GIS的控規成果數據庫平臺,實現了對控規成果數據的科學管理。

4.3.1制定了珠海市城市規劃成果數據標準化體系

建立一整套規劃成果及基礎數據的數據標準,完善的數據采集、監理、入庫、更新、維護、分發和共享機制,保證系統數據的完整性、一致性和規范性。

4.3.2建立珠海市控制性詳細規劃成果管理平臺

對中心城區內控規編制的現狀調研數據、控規編制成果數據以及規劃審批數據進行入庫管理,實現規劃數據的管理和應用,建立了珠海市城市規劃管理空間信息數據庫平臺。主要包含的功能模塊有:監理入庫模塊、圖形操作模塊、信息查詢與統計模塊、數據決策分析、數據管理模塊、元數據管理模塊、對外服務模塊、三維效果分析模塊。

4.3.3控規成果數據的關聯設計

4.3.3.1規劃數據的時態關聯。城市規劃數據信息來源于過去,存在于現實,并在現實中發生變化,是一組動態變化的信息。因此,基于時空約束條件,我們設計空間數據組織和地塊編碼關聯性,用于實現對歷史信息的動態回溯以及歷史信息、現狀信息和成果數據的關聯;

4.3.3.2與上下層次規劃成果的關聯??刂菩砸巹澇晒麛祿熳鳛橹楹3鞘幸巹澘臻g數據庫的子庫,與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的數據都存在著邏輯上的派生關系。將規劃成果數據先分成不同規劃區域,再分為不同規劃層次:總規、分區規劃、控規,明確各區域數據的不同規劃專題信息,定義各規劃專題間的層次關系,理清數據之間的邏輯關系,在珠海市統一的地域劃分編碼體系下,利用地域編碼建立各層次規劃成果之間的關聯,實現規劃成果在時空上相互銜接。

4.3.3.3與業務審批管理和規劃編制管理的銜接。實現控規成果數據庫、規劃編制管理系統及業務審批系統的銜接。規劃編制管理系統有效地對規劃管理空間信息數據庫中的數據以項目為單位建立關聯關系,使用戶可以便捷地從規劃編制管理系統的圖形模塊中查閱關聯的已入庫的規劃成果數據,實現規劃編審系統的圖文一體化管理;在規劃審批管理系統中完善控規管理圖形模塊,實現對規劃審批過程中對控規成果數據的查閱及統計分析。

5結語

中國規劃信息化經過近20年的發展,已積累了一定的技術應用和實踐經驗,逐步顯示出快速發展的潛勢,具備走向規?;l展的初步條件。隨著《城鄉規劃法》的頒布實施,如何提升法律監督能力,促進城鄉規劃法的實施,是中國規劃信息化建設面臨的新課題。由于機構改革的原因,珠海市規劃信息化建設起步較晚,目前城鄉規劃信息化建設還僅僅是個開端,今后仍需要不斷地探索。結合《城鄉規劃法》的要求,力求在城鄉規劃管理、全過程的公眾參與及規劃實施監督等方面提供更廣、更深的信息化支撐,促進數據共享,推進“三規合一”,提升城鄉規劃管理的服務水平,提高城鄉規劃的科學性。

參考文獻:

[1] 唐凱.新技術在城市規劃信息化應用的二十年[A].2007年中國城市規劃信息化年會暨規劃新技術運用20年回顧與展望研討會,昆明,2007-11-24. 昆明:昆明市規劃局,2007.57~63.

[2]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Z].1989-12-26.

[3]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Z]. 2008-1-1.

[4] 于卓,吳志華. 信息技術在城市規劃管理中的應用體系研究[J]. 武漢大學學報?工學版,2002(05):47~50.

城鄉規劃法范文2

根據縣規劃和建設局的安排,我將參加省建設廳、市規劃和建設局組織的《城鄉規劃法》培訓和我自己學習《城鄉規劃法》的體會向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員作匯報。我的匯報分三個部份,第一部份是《城鄉規劃法》制定的時代背景,第二部份是《城鄉規劃法》的立法目的,第三部份是《城鄉規劃法》與原《城市規劃法》相比較彰顯的特點及主要內容。

第一部份:《城鄉規劃法》制定的時代背景

對《城鄉規劃法》制定的時代背景主要從二個方面來看:

一、以《城市規劃法》為基礎構建城鄉規劃法律制度的不足

1、城鄉二元分治,不利于統籌發展

《城鄉規劃法》出臺前,我國的城鄉規劃法律制度是建立在對城市規劃管理依據《城市規劃法》,對村莊和集鎮的規劃管理依據《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基礎上的城鄉二元結構管理模式。城市和鄉村分別對待,不同的法律和法規,分別就城市論城市、就鄉村論鄉村,不利于城鄉統籌發展,還造成了法律空白,在一些地區無法進行有效的規劃管治,這一點在城鄉結合部地區和各類開發區中表現得尤為明顯。

2、偏重技術管理,不利于政府職能轉變需要

《城市規劃法》形成于我國經濟體制改革初期,內容上難以突出城鄉規劃必須適應政府職能轉變,難以充分體現“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的原則。今天已十分明確,城鄉規劃是一項全局性、綜合性、戰略性很強的工作,涉及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等廣泛領域。城鄉規劃由物質空間設計走向綜合規劃,由技術管制走向公共政策。由于《城市規劃法》沒有突出對公眾利益保護的規則,使規劃在制定和實施管理中不能十分有針對性地保護資源、環境、自然和歷史文化遺產,以及社會弱勢群體的利益。

3、不適應經濟體制轉軌后的開發管理

《城市規劃法》在內容上對規劃編制作了較多規定,而對規劃管理、操作程序、監督檢查、法律責任規定得較少、較籠統。隨著改革的深化,一系列新制度,如土地有償使用制度、投資體制的改革、分稅制等,帶來城市發展動力的多元化和利益群體的分化。建設單位有著不同價值取向和行為方式的利益主體,甚至地方城市政府也產生了追逐利益的沖動。

4、《城鄉規劃法》出臺前的規劃體系難以適應城鎮化和城鄉建設發展的需求

⑴各級城鎮體系規劃的法律地位不明確,導致城鄉規劃缺乏基本的區域協調與制約機制;

⑵城市總體規劃內容繁雜,強制性內容不明確,難于作為管理依據;

⑶鎮的地位及其規劃缺乏實事求是的定位和規范,導致小城鎮規劃的法律規范薄弱;

⑷城鎮詳細規劃缺乏嚴格的法定約束,導致詳細規劃從制定到實施都表現出隨意性,各級城鎮的規劃實施管理難以有效規范;

⑸鄉村規劃缺乏強有力的法律規范,導致鄉村建設難以逐步實現集約化發展。

5、監督機制不完善,不適應決策的科學化和民主化

《城市規劃法》比較注重對行政權力和管理手段的維護,而對政府部門實施監督制約和對公民、法人以及社會組織的保護性規定薄弱。在規劃編制的組織上,強調單一的政府行政部門責任,沒有將公眾參與、多部門參與作為法定程序;規劃決策限于一個相對封閉的機制。據此形成的規劃管理體制,使編制和實施規劃的職能主要集中在城市政府,而立法機關、上級政府、社會公眾對規劃工作這一行政權力缺乏有效的監督,對地方政府的違法行為缺少法定的糾正能力。(舉李伯富規劃修改的例子)

6、法律責任較輕,不利于維護規劃的嚴肅性

《城市規劃法》對違法行為的處罰規定較為原則,可操作性差。主要針對違法建設行為本身提出糾錯規定,對違法行為人的處罰僅涉及由單位給予行政處分;特別是對政府的違法行為,若非涉及經濟犯罪,基本上構不成法律責任。這樣的法律制度,為規劃決策提供了很大的隨意性空間。對于建設單位和個人而言,為了謀求利益最大化,也會在計算違法和守法的成本后,不惜違法牟利。鑒于一些地方違法的機會成本遠低于守法的機會成本,更加導致違法建設行為屢禁不止,嚴重損害了規劃的權威性和嚴肅性。

二、城市規劃工作大背景發生了深刻變化

1、經濟體制改革促進城鎮化快速發展

⑴城市數量和規模迅速增加,建設量大面廣;

⑵小城鎮發展,建制鎮內涵發生了本質變化;

⑶全國范圍內人口流動數量龐大。

目前,全國流動人口為1.3億人。全國人口流動主要有以下一些特點:從距離上看,以近距離的省內流動為主體;分省看,從經濟欠發達地區向經濟發達地區流動。分城鄉看,主要是從鄉村向城鎮流動。隨著我國改革開放步伐的加快、市場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十一五”期間流動人口的流向格局不會有大的變化,規??赡軙掷m增大。

2、經濟體制改革使城市規劃工作面對新問題

⑴我國城鎮化發展水平不平衡;

⑵快速城鎮化與人均資源少、環境脆弱的矛盾更加突出;

⑶經濟體制改革,市場配置資源,看不見的經濟之手發揮作用;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全國經濟體制改革取得了可喜的成績,市場這只看不見的手在配置社會資源方面所發揮的作用日益強大,給我們城市建設和發展帶來了無限活力。但是,由于我國市場體制尚未健全、行業分割、城鄉分割的因素,也存在著市場機制失靈問題。第一,以優勝劣汰為主要特點的市場機制無法解決由于城鄉發展政策。第二,城鎮商業性公共設施建設過量,政府主導性公共設施建設普遍不足。第三,必須依靠政府才能解決目前所存在的住房供應結構失衡、農民工進城務工的生存保障和城市特色風貌建設中存在的問題。

3、城市規劃管理依法行政成為迫切要求

⑴市場對資源配置起主要作用,城市規劃作為公共政策首先要保護公眾利益與公平,而不是操作具體項目;

⑵城市規劃決策對經濟發展能造成很大的影響,各級領導都認識到,城市規劃失誤造成的經濟損失難以估量;

⑶經濟成份多樣化,城市規劃涉及到公共管理與私有權利的關系,城市規劃的實施無權損害私有權利;

城鄉規劃法范文3

論文摘要:城鄉規劃是一種空間戰略規劃,是統籌城鄉發展的綜合調控手段。城鄉規劃在城鄉統籌發展過程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城鄉規劃需要堅持全面統籌發展的理念,從單純注重城市發展轉向更好地統籌城鄉協調發展,推動城鄉區域的互促共進,從片面追求經濟效益轉向更好地兼顧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

一、城鄉規劃與城鄉統籌發展的關系

《城鄉規劃法》中明確提出堅持城鄉統籌發展的原則,將具有密切聯系的市、鎮、鄉和村莊納入統一的規劃,實施統一規劃前提下的管理,加強市、鎮基礎設施向農村地區延伸,保證一定空間距離范圍內的城市、鎮、鄉和村莊在資源調配、生活供應、設施共享等方面能夠實現相互依存、緊密聯系、避免各自為政、重復建設、資源浪費。

城鄉規劃需要堅持全面統籌發展的理念,從單純注重城市發展轉向更好地統籌城鄉協調發展,推動城鄉區域的互促共進,從片面追求經濟效益轉向更好地兼顧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規劃編制要關注公共利益、長遠利益和社會公平,完善城鄉功能,營造良好人居環境,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生活質量。

二、完善城鄉規劃編制、管理體系

1、完善城鄉規劃編制體系,應堅持以城市規劃為重點,以市(縣)域城鎮體系規劃為依托,整合城市總體規劃、建制鎮總體規劃、村莊規劃、控制性規劃以及各種專項規劃,使規劃編制覆蓋到行政區域內的鄉(鎮)、村,構建科學、合理、合法的城鄉規劃體系,強化城鄉規劃對城鎮建設和發展的先導、統籌作用。

2、完善城鄉規劃管理體系,建立統一協調的規劃管理體系,按照“三規融合”的原則,統籌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城鄉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建立規劃的信息共享平臺,在此基礎上進行城鄉空間布局規劃,科學劃分不同的功能區。強化全局意識,按照城市總體規劃確定的發展方向和發展時序,結合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土地供應計劃,有序推進城市建設;健全制度措施,使各重點建設項目與城市、鎮總體規劃及土地利用規劃相協調。

積極推行“陽光規劃”,完善城鄉規劃編制過程中的公眾參與機制,擴寬公眾咨詢途徑,依法保障城鄉居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使城鄉規劃編制能夠更好地反映社會大眾訴求。

三、城鄉規劃引導城鄉統籌發展

城鄉規劃是一種空間戰略規劃,是統籌城鄉發展的綜合調控手段。城鄉規劃在城鄉統籌發展過程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通過統籌城鄉規劃,實現區域產業和人口的合理集聚,增強城鎮的輻射作用,促進城鄉協調發展。實施好城鄉協調發展規劃,組織編制并落實城鄉基礎設施、產業發展、公共服務、城鄉規劃、環境保護等規劃,是引導城市與鄉鎮之間實現一體化協調發展的重要途徑之一。

城鄉統籌發展規劃,是通過城鄉規劃創造平等統一的新型城鄉關系,打破城鄉二元結構,營造城鄉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環境。促進三農問題的解決,改善生態環境,集約利用土地資源,提高農村活力和農民生活水平,拓展城鎮發展空間。達到城鄉之間取長補短、相互融合、共同發展的階段。

四、城鄉統籌發展的規劃原則

1、以城帶鄉、以鄉保城

依靠工業化帶動城鎮化,減少農民數量,鼓勵農民進城和在城鎮從事二、三產業,通過城鎮的發展帶動農村的發展。加強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集約調整城鎮產業建設用地,同時強化農村作為區域生態基礎的特征,保障城鎮地區的良好生態環境。

2、空間集聚、劃定城鄉

以“三集中”為基本形式,依據城、鎮、村三級居民點體系的規劃,鼓勵各城鎮和農村集聚發展、集約經營。通過劃定城鎮發展邊界,明確城鎮和農村的地域范圍,保持農村特色風貌。

3、設施先行、區域共享

城鄉統籌的首要任務之一是首先實現城鄉基礎設施的共享和聯通,使城市基礎設施能夠服務于農村地區,通過在中心村市政設施和服務設施的優先配置,引導農村人口向中心村集聚。

4、錯位發展、尊重文化

引導城鎮與農村的差別化發展,二、三產業向城鎮集中,農村地區僅發展第一產業以及利用其農業、生態、文化資源發展的第三產業,突出農村的文化特色。

五、城鄉統籌發展目標

1、經濟目標:形成城鄉互補與城鎮產業化的富裕城鄉

城鄉統籌的經濟目標是形成一個優勢互補、合理分工、協調發展的產業布局體系。充分發揮鄉鎮企業和工業園區的優勢,實現城鄉之間的合作;又要以城市為依托、鄉村為基礎、集鎮為紐帶,形成既服務于城市,又提高了鄉村的自增力,使鄉村盡快地富裕起來,并形成城鄉結合、工農結合開放型的經濟實體。同時引導鄉鎮企業向小城鎮集聚是實現鄉鎮企業和小城鎮協調發展的關鍵。

2、社會目標:實現勞動力自由流動與公共服務均等化的和諧城鄉

城鄉統籌建設需要解決勞動力轉移的關鍵問題,而吸納勞動力必須依托城鎮化進程,而由于空間發展機會的不均等性,因此要提高城鎮化的效率必須鼓勵勞動力的自由流動,形成就業崗位與居住空間相適應的健康城鎮化進程。

公共服務設施均化等是城鄉統籌的另外一個目標。在制定城鎮化發展戰略以及新農村發展戰略時要對農村地區發展放到重點位置,城鄉統籌的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內容,體現了黨和政府對農村發展的重視。規劃的實施需要各級政府制定強有力的政策保障,并建立區域性的協調機制、基礎設施的共建共享制度,從根本上改變各自為政的發展限制。另外引入市場化管理體制,城鄉統籌基礎設施建設需要多方籌集資金,可按照國家、集體、社會投入相結合的原則,充分調動社會各方面的積極性,多層次、多渠道增加對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把城鄉統籌的基礎設施建設推向社會。

(4)空間目標:構筑內部資源與外部機遇相匹配的集約城鄉

城鄉統籌建設規劃核心在于高效的對空間資源進行合理的配置,實現經濟產出和整體利益的最大化。要鼓勵有條件地區率先發展,優先扶持那些具有戰略意義、交通便捷、水土等資源豐富的地區發展,讓具有全局性影響的產業項目率先上馬,充分發揮政府對市場的引導性作用,通過集中建設交通、市政等基礎性設施來引導產業發展,合理規劃布局城市和農村建設用地;城鄉統籌建設同時要兼顧現狀和長遠發展,要禁止或者限制不具備發展條件地區發展,促使國土開發空間的整體高效利用,促進土地集約利用;形成合理國土開發秩序,避免造成無序競爭和空間資源浪費。

(3)生態目標:建設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相協調的綠色城鄉

城鄉統籌建設要將生態文明理念放在首位,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滿足自身需要而不損害自然環境。城鄉統籌建設要優先關注不可建設用地,優先劃定區域綠地、生態保護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等禁止開發區域,控制戰略性、稀缺性資源,主動出擊應對快速城市化的無序蔓延,為城鄉可持續發展預留充足的生態空間;要優先劃定生態環境空間和布置生態環保設施,再合理布局生產空間和生活空間。

同時要充分發揮鄉鎮的生態優勢就必須做到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相結合,農業上建立綠色農業生產體系,工業上實現循環生產、建立循環經濟體系,同時結合旅游資源發展生態旅游、農業旅游等,建立鄉鎮的綠色產業體系。

參考文獻:

[1]羅承勇.影響城鄉統籌的制約因素和協調發展對策[M].決策導刊.2007.第10期

城鄉規劃法范文4

關鍵詞:規劃管理 執法 問題

中圖分類號:F29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2)01-229-01

一、山西規劃管理執法問題的現狀分析與兄弟省市的借鑒

城鄉規劃是引導城鄉有序建設和發展的重要公共政策,科學編制和實施城鄉規劃對于有效配置公共資源,保護資源環境,協調利益關系,維護社會公平,確保城鄉可持續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整個城鄉建設中處于龍頭地位。城鄉規劃管理執法主要是通過對違法建設的制止和依法查處來保障規劃實施的權威性、嚴肅性,確保城鄉建設的有序發展。違法建設的存在干擾城市秩序破壞城市規則,對城市構成建設性破壞,浪費社會資源,加大了建設管理成本,形成社會不公,毒化社會風氣,激化社會矛盾,降低政府公信力,損害了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危害十分巨大。因此城鄉規劃管理執法在整個城鄉規劃制定、實施中占有舉足輕重的作用。

但是在城鄉規劃管理執法中出現難題,違法建設屢禁不止,甚至部分地區呈現高發態勢,突出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規劃管理立法方面上存在不完善的地方,許多規定過于原則化,為自由裁量留有較大空間。例如我省在對違法建設的行政處罰方面中處罰標準并未作出明確的法律規定。北京市按照違法建設所在區域及違法建設的性質,制定出了處罰標準。根據土地地價情況,本市行政區域劃分為七類,其中,東城區、西城區、朝陽區被定為A類區域。依據違法建設對規劃的影響程度、情節輕重等具體情況,設置固定的系數,相應減輕或加重處罰。二是我省規劃編制工作與社會經濟發展相比存在一定的滯后性,一些地區的總體規劃已經嚴重落后于經濟發展,而新的城市總體規劃還未制定,同時控制性詳細規劃并未做到全覆蓋,甚至一些地區并無編制控規,導致規劃管理執法無規劃可依,規劃管理執法成為一句空話。三是違法建設責任追究制度不健全,尤其是對違法建設的設計單位、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的行政責任追究制度并未建立。廣州市在違法建設查處條例中在對違法建設的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的直接責任人和主管人員,屬行政監察對象的,城市規劃部門和綜合行使城市管理行政處罰權機關可以向有管轄權的行政監察機關提出行政處分建議。行政監察機關查證屬實后,應當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四是在對違法建設的處罰力度過小,導致違法建設的守法成本高而違法成本低,尤其是在房地產開發領域,不斷出現越證,擅自加高、加胖。重慶市為加大違法建設查處力度,提高違法建設成本,在建設工程規劃違法建設處罰標準中對主城區(2737平方公里)內的商品房工程違法建設行為,按違法建筑每平方米500元罰款;不能以面積計算的,按違法建設工程造價的50%罰款。對主城區外的商品房工程違法建設行為,按違法建筑每平方米不低于400元罰款;不能以面積計算的,按不低于違法建設工程造價的40%罰款。五是部門聯動機制并未建立。規劃管理執法與土地、建設管理有密切關系,尤其是在城鄉結合部區域更加明顯。六是行政執法部門在采取查封現場、等行政強制措施時缺乏切實的執法保障。七是相對注重對違法建設的行政執法力度,缺乏對建設單位守法的激勵

二、破解規劃管理執法難題的措施與對策

鑒于上述城鄉規劃管理執法中存在的難題,導致我省規劃管理執法工作不容樂觀,最近幾年一些地區違法建設呈現高發態勢。如何破解規劃管理執法難題,建立具有山西特色的規劃管理執法機制,從源頭上遏制違法建設的蔓延就成為擺在我們面前的一個重要課題。

(一)完善相關法規制度

加快制定與國家《城鄉規劃法》《山西省城鄉規劃條例》相配套的法規制度,提高其科學性和適應性,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程序性制約規定,清晰準確界定法律責任與義務。

(二)加強宣傳教育

開展城鄉規劃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專題學習教育,加強對城鄉規劃龍頭作用和違法建設危害的宣傳,提高規劃管理人員的廉潔自律意識和全社會規劃守法意識。同時注重規劃管理執法人員的雙重作用,既要充當法律的執行者、違法建設的斗爭者,也要充當規劃管理知識的傳播者,深入建設工地、深入到老百姓中間,宣傳規劃的龍頭作用和違法建設的危害性,使全社會形成規劃守法意識。

(三)建立規劃、國土、建設和公安等部門聯動機制

1.建立規劃、國土、建設等多部門聯動機制。在土地儲備階段,由規劃國土資源部門梳理形成儲備土地數據,房屋管理部門提早介入,預測遠期市場供應量。在土地出讓階段,由規劃、國土資源、房屋管理部門加強溝通,共同參與形成出讓合同數據,明確規劃國土資源部門作為簽訂合同的主體,及時將出讓合同內容、約定的開竣工時間等各種技術參數抄報房屋管理部門。在開發建設過程中,房屋管理部門及時將實際開竣工情況、開發進度情況反饋至規劃國土資源部門,由其按出讓合同約定的條款加強監管,同時將房地產市場分析情況及時反饋給規劃國土資源部門,為下階段科學制定土地儲備計劃提供依據。

2.建立規劃公安聯動機制。一是規劃部門在執法過程中,需要公安部門介入的,公安部門應派員參加;對涉嫌規劃犯罪的案件,規劃部門應及時向公安部門移送,便于公安部門盡早掌握案情,做好刑事偵查工作。二是對規劃違法案件每月會商一次,通報近期規劃違法案件查處情況,在查處規劃違法案件上尋找合力點。

(四)建立規劃守法激勵機制

從經濟學角度上看,任何行為都是需要付出成本的,守法行為也需要成本,守法成本是指遵循法律所需要付出的代價。守法成本具體包括行為成本和機會成本,行為成本的大小一般由法律自身所決定,一般情況下,以作為的方式履行守法義務的行為,需要付出行為成本,比如給車輛上牌、繳納行政收費、工廠安裝使用治污設備等等。機會成本是人們被迫在稀缺物品之間作出選擇時所需要付出的成本,是將資源用于某一方面而不能用于其它方面所放棄的收益,或者說,機會成本是采取某種而非另一種行動所放棄的機會的成本。在存在法律規范的前提下,人們的行為決策通常只有兩種可能即守法和不守法,從一種極端的機會成本角度上看,不守法的收益即為守法的成本。因此,守法意味著承擔守法的成本,如果沒有相應的補償,“經濟人”不會有守法的動力,所以需要我們探索一套規劃守法的激勵制度。比如,對于需要付出高額守法成本的守法行為,給與適當補償;對于長期守法的公民或社會組織,適當給予一定的獎勵作為激勵,努力構建誠信守法的社會環境。

[基金項目:2010年度山西省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山西城鄉規劃管理執法問題研究》(項目編號:20102224)成果之一]

城鄉規劃法范文5

關鍵詞:城鄉規劃;課程;實踐

中圖分類號: TU984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2)11-0267-02

科學發展觀和“五個統籌”為正處轉型階段城鄉規劃指明了改革方向,新版《城鄉規劃法》頒布更是為我國未來城鄉規劃各項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作為培養城鄉規劃專門人才的學校,應關注社會需要和自身發展。

經初步統計,我國目前開辦城鄉規劃專業的學校近200所,有的一座城市有五六所(吳志強)。而社會又反映缺乏應用技能型人才,尤其是既有學歷又有豐富專業知識和較強動手能力的高級技師。因此,普通本科院校城鄉規劃專業在面臨的新形勢下,應依自身實際和社會需求進行課程改革,辦出特色。

一、學生入學情況分析

普通本科院校城鄉規劃專業錄取批次在二本;它們一般是在原師?;蚪ㄔO學校基礎上創辦的,文理兼招,起點較低, 表1 學生入學成績調查

從??苹蛑袑I氡究茣r間不長。需做好新生入學調查等工作,了解學生素質、學生的長處與欠缺所在、學習需求、就業思想等,以便有針對性進行素質教育、專業教育和職業教育,找準定位。

(一)入學成績分析

某院城鄉規劃專業學生來自全國絕大多數省份,如江蘇、浙江、山西、新疆、青海、甘肅、北京、山東、湖南、廣西、安徽等地,以湖北省為多。分析學生的入學成績,總的來看,學生基礎相對來講,還是比較差的,絕大部分新生入學成績剛好達到分數線或僅超過幾分。以某級學生入學成績為例(見表1),就湖北生員來講,超過10分以上的有9人,10分以下的為24人,其中5分以下的為20人,超過1分的5人,剛好在線上的有4人。

(二)入學思想調查

從筆者對學生的調查情況來看,進校時甚至一二年后絕大多數學生對本專業都了解得很少。他們不知道城鄉規劃是干什么的,更不知道畢業以后到哪里就業。筆者問他們為什么選擇本專業,回答說是因為城鄉規劃名字好聽或是他們父母的決定。

二、專業課程教學情況

(一)教師情況

表2 專業教學主要課程

某院城鄉規劃專業現有教師8人,其中具研究生學歷的3人。師資力量少,沒有形成各研究方向有機配合的團隊力量,教師承擔的教學任務很重,少有時間從事理論研究;教師實踐工程項目少,只有新農村的一些小規劃項目。

(二)課程安排情況

某院城鄉規劃專業的培養目標是應用型高級專門人才,要求畢業生能從事城鄉規劃的管理、設計、研究工作,并具有參加區域規劃、土地利用規劃、交通與市政工程規劃以及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等專業規劃工作的基本能力。

現有課程安排狀況為:學位課程有城鄉規劃原理、城市總體規劃設計、城市詳細規劃設計、建筑設計、城鄉規劃系統工程學。其他主要課程有城市地理學、城市環境與城市生態學、城鄉規劃與管理、城市經濟學等。實踐性教學環節有美術實習、城市認識實習、規劃認識實習、社會實踐(社會綜合調查)、專業實習(建筑實習、居住區規劃調查、交通調查)、畢業設計等??傆嫻脖匦拚n18門、專業基礎課18門、專業主干12門、集中綜合實踐7門、專業選修課20門、跨專業選修課5門,見表2。教師和學生都感到課程多,自習時間少。

三、面向社會和學生實際進行課程改革

(一)課程教學組織安排改革

課程的教師安排上,應充分考慮專業教師少這一具體情況,讓每位教師據自己實際情況選一研究方向進行研究,教學課程相對固定,且理論課和實踐課的教學要相互配套,相對固定同一個或同一組教師教學。可分為城市總體規劃、城市詳細規劃、城市設計、園林綠地規劃、道路交通規劃、工程管線規劃等幾個方向。城市設計組可教城市社會學、城市設計概論、城市設計等課程;城市總體規劃組可教城市地理學、城市經濟學、城市總體規劃原理、城市總體規劃設計等課程;城市詳細規劃組可城市詳細規劃原理、建筑概論、城市詳細規劃設計、建筑設計等課程。在教學過程中依工科專業特點,加強對學生理論聯系實踐能力的培養,鼓勵教學方式探索改革,如現場式教學、問題式教學等。

(二)課程縱向安排上的改革

某院現有專業課程安排上,前2—3年時間基本上是建筑學課程。學生在城鄉規劃專業學習2—3年后對城鄉規劃專業還是知之甚少,基本上是建筑學方面知識,造成諸多矛盾和問題。筆者認為,必須進行兩個方面的改革,改革方向一:建筑學和城鄉規劃專業學生入學后先不分專業,前2年的課程拉通,第3年再分專業;改革方向二:(1)規劃專業的一些基礎課程可適當往前安排,如中外城市發展與規劃史、城市經濟學、城市環境與城市生態學、計算機輔助設計、城鄉規劃原理等。

(2)有些課程可合并,如:城鄉規劃初步與城鄉規劃原理等;建筑學方面課程有些可適當壓縮學時,如:美術等,有些可取消,如:中外建筑史等。(3)理論課必安排在實踐課之前,如:城市設計概論;城市總體規劃、城市詳細規劃、城市設計等實踐課應安排在所有理論課教完之后,學生畢業實習之前,即第七或第八期。

表3 專業教學主要課程改革

(三)充分考慮學生畢業后的就業

大學生就業形勢本來就嚴峻,與重點大學相比,像筆者所在這樣一般本科院校畢業生更具劣勢。所以,應對本專業學生就業市場進行全面調查,了解就業市場動態,課程教學改革充分考慮國家社會經濟發展和政策變化、學生畢業后就業方向和單位實際情況。當前,我國正處于城鎮化發展快速時期,有大量的城鄉規劃和建設工程,各規劃院已進行了面向社會的市場化改造。應積極鼓勵學生考取碩士研究生進一步深造;幫助引導畢業生就業于各層次規劃院、建筑設計院從事規劃及建筑設計工作;支持畢業生去縣級及鄉鎮級規劃建設管理部門從事規劃建設管理工作。

因此,教學改革實行“大平臺、小方向”,在注重對學生理論、公共知識構建的同時,應使學生畢業后能適應更寬就業面。城鄉規劃原理、城市地理學等理論課的課時應加大;城市地理學及城鄉規劃管理與法規應作為學位課程教學(表3)。

(四)重視實踐教學環節

工科城鄉規劃專業本身就是個強調實踐環節的專業,而一般本科院校學生要在就業市場找準、找好就業崗位,更應強化自己動手能力,應以提高學生動手的能力、知識素質和結構來安排本專業的課程教學。首先,加大各實踐教學課程的課時量,而不是減少課時量。其次,配備能力強、實踐經驗豐富的老師擔任教學。再次,教學方式可多樣化,比如:可積極與城鄉規劃院所聯系,通過建立校外實踐基地方式,與他們聯合;亦可積極與實踐單位、部門進行人員交流,引入實踐專家來校講課;可聯系一些小工程項目讓學生完成等。

對于學生實習環節,現有各種項目較多,有美術、城市認識(一、二)、社會綜合調查、規劃設計、畢業實習等。我認為,根據絕大多數學生家庭不寬裕及學院經費緊張的具體情況,應講求實效,合并相關實習環節。

(五)充分發揮學院已有優勢

充分、現實地分析某院城市專業教學與學生就業的優勢與劣勢,將優勢基礎做大做堅實,轉化為市場,并積聚人才,合理使用人才,充分發揮人才能力,將這種優勢發展成壟斷優勢。

某院本專業前身是建設部南方村鎮建設學校,為各地基層培養大量技術力量。重點學校畢業生瞄準的是大中城市,而廣大縣級、鎮級規劃建設部門需要大量的規劃建設設計和管理人才,應充分發揮學院的歷史、資源優勢,建設實踐平臺,瞄準小城鎮,培養大量針對性人才。課程教學上,可安排一些針對性課程,如小城鎮發展戰略、小城鎮規劃等。

Study on the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speciality development in the ordinary colleges

HONG Guang-rong

(City construction school,Xiaogan college,Xiaogan 432000,China)

城鄉規劃法范文6

一、嚴格依法管理,規范城鄉結合部公路兩側用地行為。城鄉結合部公路沿線用地必須由市政府統一規劃、統一征用、統一開發、統一出讓、統一管理,所有建設項目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鎮建設規劃,依法辦理規劃、土地、房屋產權等相關手續,并嚴格按照批準的用途、位置、開發強度進行建設。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切實加強城鄉結合部公路沿線用地的規劃、審批和開發利用等行為的監管。住房與城鄉建設部門要在項目規劃選址中嚴格按照全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明確擬用土地用途、位置、容積率、建筑密度、開工及竣工時限等規劃使用條件,并實時監督檢查,對未提供土地使用證明文件的建設項目,不準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項目實施過程中,確需改變批準用途和容積率的,必須經市政府批準、由國土資源部門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后,辦理規劃許可變更。國土資源部門必須嚴格按照住房與城鄉建設部門的規劃條件,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沒有規劃手續和土地使用手續的,住房與城鄉建設部門不得發放施工許可證;沒有國土部門的核驗意見,建設項目不得通過竣工驗收。

二、統籌城鄉發展,嚴格集體建設用地規劃土地審批。按照城鄉一體化發展規劃與城市總體發展規劃,嚴格規劃審批,城鄉結合部公路沿線新建、擴建、改建項目要經過市規劃委員會嚴格審查。住房與城鄉建設部門按照因地制宜、經濟適用、風格各異、布局合理的要求和集約用地、保護耕地的原則,科學制定村莊建設規劃,做到近郊村對接城市,偏遠村相對集中。農民宅基地嚴格執行“一戶一宅”制度,盡量使用空閑地、老宅基地和廢棄地,嚴禁在城鄉結合部公路沿線控制范圍內違法修莊建院。

三、加大查處力度,遏制城鄉結合部公路沿線土地規劃違法行為。國土資源、住房與城鄉建設、監察等部門要認真履行各自執法監管的職責,開展對城鄉結合部公路沿線土地規劃專項整治活動,嚴厲打擊違法違規用地。對批準的建設用地規劃條件中,約定的土地用途、容積率、建設密度、開工及竣工時限等規劃、建設、土地使用條件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未批先建、擅自改變土地用途、未按照批準的規劃條件和控制性指標開發利用的違法建設行為,住房與城鄉建設、國土資源等職能部門要采取措施,堅決制止,依法進行查處,觸犯刑律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機關查處。對監管不力的鄉鎮和部門,市上將嚴格按照《市土地管理行政首長問責辦法》進行問責,對擅自批準改變土地用途、土地利用條件的部門,監察部門要依照《監察部人力資源和勞動保障部國土資源部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處分辦法》的規定追究違法違規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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