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防欺詐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防欺詐范文1
1.“信用”是銀行信用
信用證是基于銀行信用而設置的。具體是指銀行通過自己的信用作為付款的保證,在信用證單據“單單相符且單證一致”的前提下,開證行承兌或議付給款項受益人或其指定人員。在信用證內,作為第一付款人,開證行獨立承擔受益人或其指定的責任。此項制度的缺陷在于:開證行只審理表面不審理實質,若開證行由于賣方提供的單據與信用證的要求相符而適當地將自己的第一付款義務進行履行。與此同時,買方未能根據約定贖當,會導致銀行無法收回賣方支付的付款,銀行便會有經濟損失產生。這種情形通常出現于買方與賣方串通的情況下。
2.信用證具有獨立性
信用證雖是依據雙方買賣合同而開立,但是一經開立便生效,即可立即執行。而這一獨立性特點也為買賣雙方合同的全面履行埋下了隱患。就賣方而言,根據合同規定將貨物提交以后,即稱之為全面履行了合同義務,但是有的時候賣方往往會因為提交的單據與信用證要求不符,而遭到銀行的拒付。在此種情形下,除非買方向銀行作出放棄不符點的要求,否則,賣方就僅能拼接買方合同的規定,要求買方支付貨款或將貨物退還,而無法在信用證對買方進行任何要求的提出。對于買方來說,一旦銀行收到“單單相符且單證一致”的單據,那么銀行即可根據信用證將無條件支付貨款進行規定,而不論合同是否得到確切、實際的履行。因此,一旦賣方未能對合同進行全面履行,則買方只能根據買賣合同的相關要求向賣方提出要求,而不能在信用證的基礎上對賣方提出任何要求。淺析進口商在信用證欺詐下的風險與防范
3.信用證必須嚴格相符
信用證必須在單證一致、單單相符的情況下付款,由此可見其支付方式是依據單證的表面一致性而確認付款。根據UCP600第5條的規定,作為第一付款人,銀行在支付貨款時,只需要對單據的表面特征進行審核,例如:內容、數量是否滿足信用證的要求。其次,觀察不同單據呈現出的相關內容是否相符,因此,只要從單據表面上看,已經完全一致了,銀行就必須履行信用證項下付款義務。而這一僅憑單證表面一致付款的特點,也會給合同相對方留下一些可趁之機。若賣方將單據提供至銀行后負荷信用證的要求,但在實際上單據并非據實而來,一旦銀行憑單據付款,買方則可能出現無法提到貨物、未能根據提貨時間或提到的獲取無法滿足買賣合同內容的現象發生。
二、進口商遭受信用證欺詐,影響網絡安全的主要表現形式
在目前的國際貿易實踐中,進口商信用證項下遭受欺詐的主要表現形式,主要包含以下三種類型。
(一)偽造單據,有單無貨
此種情形是指出口商在根本沒有發貨的情況下,通過偽造信用證項下需要的全部單據,從而達到騙取開證行和開證申請人資金的行為。作為目前最為盛行的一種進口信用證欺騙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幾種途徑:承運人和受益人之間的相互勾結、預借提單、倒簽提單、通過保函對清潔提單換取或受益人直接對提單實施憑空偽造等行為導致欺詐現象發生,致使開證申請人憑借提單根本無法提到貨物,由此造成各項損失。
(二)偽造單據,有質無量
此種情形是指出口商在發貨時,盡管貨物本身的質量合格,但數量短缺。通常的手段是出口商通過對偽造單據的利用或海上截貨的方法,嚴重減少貨物到港后的數量,此時,受益人根據與信用證條款規定的一直單據,達到開證行或進口商全部貨款被騙取的目的。該類有質無量的進口信用證欺詐表型類型偶爾核查算你狠,有一定的隱蔽性存在,一般在開證行和開證申請人費用支付完以后,開證申請人咋憑單提貨時才會發現問題,因此對于進口商造成的損失也是巨大的。
(三)偽造單據,有貨無質
此種情形是指出口商在發貨時,通過偽造單據,將原本質量不合格的貨物全部標注合格,造成貨物無法順利通關,進口商無法順利提到貨,而此時出口商卻可以憑單據符合信用證項下規定而得到開證行的付款。這是相對隱蔽的一種信用證欺詐類型,因為在進口商提取貨物之前或者是貨物到目的港后報關商檢之前,進口商基本上是無法預知貨物是否存在質量問題的,而等到進口商付款贖單后,才有機會發現貨物存在質量問題,此時進口商就不能憑借信用證來救濟,只能依據買賣合同通過訴訟等來解決。這種類型的信用證欺詐通常發生在某些限制進口的大宗商品交易中,一般情況下進口國規定對此類商品進行控制,未達到國家標準的嚴禁通關,故一旦進口商遭遇此種類型的欺詐,那么結果往往就是錢財兩空。
三、進口商交易中可采取的防范措施
信用證作為一種國際通用的貿易結算方式,雖然基于銀行的信用而給貿易雙方增加了信任度和收款保障,但基于信用證的獨立性,銀行作為付款人只審單據表面不審實質,故不太可能最大限度的控制欺詐的發生。要防止和減少信用證欺詐的發生,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開證申請人是否審慎。因此,要做到降低信用證欺詐風險,開證申請人應加強自身審慎能力,與銀行相互配合,最大限度的做好防范。以下幾點可供國內進口商即買方參考,具體措施如下。
(一)慎重選擇交易伙伴
對買方來說,在簽訂合同之前要充分了解對方的資信,做好相關資信調查工作,選擇資信良好的貿易商作為交易伙伴,確保對方客戶具備應有的履約能力,并能誠實守信地履約。
(二)謹慎選擇結算方式
進口商在簽訂合同時,應謹慎選擇結算方式,根據自身情況合理選擇信用證的種類。首先,就進口商來講,盡量不開立信用證轉讓,避免信用證被不法貿易商獲取,同時盡可能對已方有利的貿易術語進行運用,例如:進口商盡可能對F組貿易屬于進行選擇,便于對貨運的進程實施有效控制。就開證行來講,其若能協助客戶對貿易結算方式進行合理選擇,對合同條款實施妥善擬定,不僅能對已方客戶的利益實施有利保護,贏得客戶的信任,而且還能降低銀行結算業務風險。其次,作為進口商,應盡量選擇對己方有利的信用證付款方式。就我國目前的國際貿易實踐來講,開出的議付信用證居多。相比以開證行為付款人的延期付款信用證而言,議付信用證側重保護的是銀行(議付行)的利益。因此,如果以開證行或開證申請人的角度出發,開立以開證行為付款人的延期付款信用證是較為有利的。
(三)迅速展開自我救濟
進口商一旦發現受益人有利用信用證進行欺詐的意圖,就必須迅速與開證行取得聯系,共商制定對策。如果此時議付行聲稱自己已經善意議付了信用證項下的全套單據,我們應該要求議付行對自己議付行為進行舉證,只有其能證明其確實提供給了客戶入賬的真實有效的會計憑證,那么我們才能議付行確實進行了議付。同時,作為信用證票據的正當持票人,只有在票據的取得符合法律的規定可以得到信用證司法解釋的保護。那么我們也可以通過議付行是否在匯票后作出正確的背書行為來判定其是否為善意持票人。因為按照信用證欺詐例外的原則,開證行不能以信用證欺詐為由對抗善意持票人。由此可見,出口商在信用證結算中可通過匯票和匯票的背書來保護自身的利益。因此這一點應引起進口商的注意,提醒進口商在開立信用證時,盡量避免開立帶匯票的信用證。
四、結語
防欺詐范文2
然而,網絡雖幫助中小企業創造神話,但由于中小企業對電子商務了解不夠深、誠信缺失等問題,讓不法分子有機可乘?!爸行∑髽I如何防范此類騙局”、“騙子是這樣忽悠中小企業”、“招商企業有95%是準騙子”等太多案例讓人望而卻步。
是誰在傷害中小企業對互聯網的熱情?是誰在減退中小企業對網絡的信任?
伴隨著大量網上購物行為的發生,網上欺詐活動也日益猖獗,犯罪分子往往通過虛假的網站、華麗的頁面、超低的價格、偽造的證件,大肆騙取錢財。
網絡經濟的虛擬性,使得魚目混珠、泥沙俱下的情況很難避免。在電子商務法律法規還不健全的情況下,如何識別網絡騙局,保護自身權益,成為廣大中小企業關注的焦點。對此,針對網站賣家,電子商務專家教您幾招防網絡欺詐。
一、檢查資質
檢查網站是否具有合法的ICP證及工商局頒發的營業執照。按照信息產業部的規定,提供網絡交易服務的網站如屬經營性網站,必須申請ICP許可證。取得該許可證的條件包括具有工商局頒發的營業執照,注冊資金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等。各地工商部門也提供了網站的資質證明,比如北京市工商局給備案網站提供了“紅盾”標識,上海市工商局給備案網站提供了“企業營業執照認證”標識。以上標識都能連接到相關政府部門的網站上,并可提供信息核實。
二、檢查網站有沒有公布詳細的經營地址和電話號碼
一般來說,正規的經營網站都會公布自己的經營地址、固定電話號碼等信息,供客戶聯系。
三、檢查網站是否提供實名登記的聯系方式
1.手機。目前,電信運營商提供的不用經過實名登記的電話號碼主要是預付費手機,欺詐性網站多提供以上聯系方式。如,某網站提供“銷售熱線:0136-6130XXXX 地址:深圳市XX街XX號”,該熱線有兩點可疑,一是將手機寫成固定電話的方式,試圖讓人誤以為是固定電話,撥打該手機時往往是可以打通的;二是手機所在地址與網站提供的地址不同,通過輸入號碼段1366130查詢,該手機為北京的移動神州行卡。
2.小靈通。由于小靈通的號碼段與固定電話一樣,并未實施實名登記制度,難以通過網絡來進行查詢,建議不妨通過撥打區號所屬114臺進行咨詢,即可知該號碼是固定電話號碼還是小靈通號碼。
3.E-mail。作為有實力的購物網站,聯系E-mail中的“@”后綴與其域名往往是一致的,而不會使用公眾常用的免費郵箱。
四、檢查付款方式
有些網站的支付方式限定為個人銀行卡轉賬,不接受郵局匯款和網上支付。遇到這種情況也一定要慎重。因為通過郵局匯款需要收款人的聯系地址;通過網上支付時,網絡銀行對交易過程有詳細的記錄,一旦發生詐騙,公安部門較容易追查。因此,部分虛假網站的支付方式就限定為個人銀行卡轉賬以降低其風險,而這些個人銀行卡往往都是通過虛假證件辦理的,難以進一步追查。
防欺詐范文3
天氣涼爽了,但許多人卻犯困、精神疲乏。這是因為經過持續高溫的夏天,人一直處于亢奮狀態,出現脾氣暴躁、容易發火等“情緒中暑”狀況。到了立秋前后,隨著天氣漸漸涼快,人也從過激情緒中調整過來,這時就容易因身體能量消耗過多,而出現疲軟、困乏等狀況,嚴重者會影響正常生活。
為擺脫這種“情緒疲軟”狀態,最好能保持充足睡眠,盡量爭取在晚上10點前入睡;要早睡早起,早晨如能提前進入儲備狀態,就能防止一上班就犯困;中午適當“充充電”,小睡10~30分鐘可化解困頓情緒。在飲食上,最好吃清淡些,油膩食物會在體內產生酸性物質,加深困倦;要多吃水果、多喝水,最好是喝綠茶,提神效果遠比咖啡好。此外,這種困乏狀態和人體缺氧也有關,因此,可在室內放些綠色植物,如吊蘭、橡皮樹、文竹等,能釋放氧氣、調節室內空氣。
秋天莫傷感
一陣秋風起,落葉四處飄,每每此時,一些中老年人,身臨草枯葉落的秋天,心中常有凄涼、苦悶、垂暮之感,易誘發消沉心理。
為什么秋季里有些人容易傷感呢?現代醫學研究證明,在人體大腦底部,有一種叫“松果體”的腺體,它能夠分泌“褪黑素”。這種激素能促進睡眠,但分泌過盛也容易使人抑郁,氣溫的變化對其分泌會產生間接影響,尤其是在冷熱交替的換季時節。
中醫學認為,人體的五臟六腑、七情六欲與五行學說和四季變化有著相應的聯系。以五行學說中“金、木、水、火、土”的“金”為例:五臟中的“肺”屬金,七情中的“悲”屬金,四季中的“秋”也屬金。因此在秋天,尤其是秋雨連綿的日子里,人們除了容易“秋燥”,有時也容易產生傷感的情緒。
此外,“一場秋雨一場寒”。氣溫的驟然下降,會使人體新陳代謝和生理機能均受到抑制,導致內分泌功能紊亂,進而使情緒低落,注意力難以集中,甚至還會出現心慌、多夢、失眠等一系列癥狀,即人們通常所說的“低溫抑郁癥”。
預防“悲秋”最有效的方法是心理調節,保持樂觀情緒,切莫“秋雨晴時淚不晴”地自尋煩惱。秋天,乃“不是春光,勝似春光”的大好季節,是收獲的季節,大可不必自尋煩惱。
飲食滋養好心情
早餐一定要吃,盡可能食用牛奶、蛋、水果,補充蛋白質和鈣質的攝取量,以增強耐力與意志力,經常不吃早餐的人,不但無精打采而且意志力也較薄弱。
注重養心和養肝,多喝玫瑰花茶或茶、蓮子茶,因為它們有清肝解郁的作用,長期喝對于抑郁很有幫助。
多吃蓮藕、蓮子、小麥、甘草、紅棗、龍眼等,這些食物有養心安神的作用,對焦慮、抑郁很有幫助。核桃、魚類等含有較多磷質,也會幫人們消除抑郁。
克服情緒低落
(1)參加鍛煉:體育鍛煉能使人體產生一系列的化學變化和心理變化,較適宜的運動項目有慢跑、戶外散步、跳舞、游泳、打太極拳等。
(2)改善營養:維生素B有助于改善情緒,這樣的食品有全麥面包、蔬菜、雞蛋等。
(3)走親訪友:找知心的、明白事理的親友,向其傾吐心里話。
(4)樂觀幻想:有些人遭受了一點挫折,凡事總往壞處想??朔姆椒ㄊ牵瑢幾鰳酚^的幻想,不做消極的猜度。
(5)奮發工作:一旦潛心事業,把精力集中到工作上,便能使人忘記憂傷和愁苦。
防欺詐范文4
年輕人拿出幾箱來分給為酒店工作的幾名員工,又拿出一部分用來贈送顧客,結果還剩下了十多箱,他想便宜點賣給別人,但是這種連廠家都倒閉了的冰淇淋根本沒有人要,年輕人只能用兩只大冰柜存放著這些冰淇淋,卻想不出究竟該如何處理才好!
一次,他店中的廚師所炸一盤刀切饅頭遭到了顧客的投訴,因為刀切饅頭是一種冷凍食品,要用低油溫慢慢炸才行,而那位廚師在把刀切饅頭下油鍋時的溫度太高了,導致饅頭外面雖然色澤金黃,但一口咬去后,里面卻還是冰的。
年輕人聽完顧客的投訴后,邊向顧客道歉邊在心里想開了:“油鍋里炸出來的刀切饅頭竟然還能夠是冰的?!如果這里面夾著的是冰淇淋,那不是剛剛好?”想到這里,年輕人立刻要求廚房做了一些圓形面餅,蒸好涼卻后再用調羹舀一勺冰淇淋放在面餅上,然后將面餅對折捏成餃子狀。
做好這些后,年輕人將包著冰淇淋的面餅放入速凍箱冷凍了起來。半天后,他嘗試著將這些冰淇淋放入了油鍋中炸起來,一嘗,外熱內冰,外酥里甜,口感竟然非常不錯!年輕人把這取名為“油炸冰淇淋”寫進了餐廳菜譜,奇特的稱呼和良好的口味使它迅速成為了顧客們最愛吃的一道小點心!
有一次,一位走南闖北做生意的香港商人在吃了這道油炸冰淇淋后,伸起大拇指連連說好,并說他常年往返于臺灣香港地區和祖國大陸各地,可從來沒有吃到過這種做法的冰淇淋,這里的油炸冰淇淋算得上是絕無僅有了!
這一番話給了年輕人一個靈感:在自己的酒店里賣得再好也無法創造更大的價值,何不投資辦廠大規模生產出來,讓更多的酒店來都賣?主意拿定,年輕人在大半年后就辦起了一座小小的油炸冰淇淋加工廠,把冷凍的半成品推向了市場,很快受到了消費者的歡迎。
防欺詐范文5
就通常意義上的欺詐而言,是指民事欺詐。最高人民法院將民事欺詐解釋為“一方當事人故意告知對方虛假情況,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誘使對方當事人作出錯誤意思表示的行為”。在特定的條件下,主要是以欺詐方法騙取財物的數額達到規定的金額時,將構成詐騙犯罪,這被稱為刑事欺詐。
雖然特許經營也有少數刑事欺詐的案例,但特許經營欺詐主要是民事欺詐,本文將從民事欺詐的角度來探討特許經營欺詐。
特許經營欺詐是指特許人故意告知受許人虛假情況,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誘使受許人簽訂特許經營合同的行為。因此,特許經營欺詐是合同欺詐,也可稱為特許經營合同欺詐。因特許經營通常被稱為加盟,所以也可將特許經營欺詐稱為加盟欺詐。加盟欺詐無異于為受許人預設的陷阱,因此,也被形象地比喻為加盟陷阱。特許經營欺詐的構成條件包括:
(一)特許人主觀上具有欺詐的故意
所謂欺詐的故意,是指特許人明知自己告知受許人的情況是虛假的,且會使受許人對購買特許權陷入錯誤認識,而希望或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即特許人主觀上有欺詐的故意。
(二)特許人實施了欺詐行為
特許經營欺詐行為在實踐中表現為故意告知受許人虛假情況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誘使受許人作出錯誤的意思表示。所謂故意告知虛假情況,也就是特許人故意陳述虛偽的事實,比如將自己新開發的品牌說成是國際知名特許經營品牌;所謂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是指特許人有義務向受許人如實告知某種真實情況而故意不告知?!渡虡I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規定了特許人在簽訂合同前必須要向受許人進行信息披露即告知的內容。據此,信息披露義務是法定義務,特許人必須履行。
(三)受許人因欺詐而陷入錯誤并因此作出了加盟的意思表示
由于特許人的欺詐,受許人對購買特許權做出了錯誤的判斷,簽訂了特許經營合同。欺詐行為是受許人不真實的意思表示發生的原因。如果并未因欺詐行為陷入錯誤,則不構成特許經營欺詐。
在實踐中,特許經營欺詐主要包括兩種類型:
一是以騙取加盟費用為目的的特許經營欺詐。特許人根本不具備開展特許經營的條件,沒有成功經營的經驗,而是以騙取加盟費為目的,在收取加盟費用后不提供也無力提供后續服務與支持,導致受許人加盟失敗。這是典型的特許經營欺詐,在實踐中也比較容易區分和判斷。
二是特許經營模式不完善導致的特許經營欺詐。特許人雖有發展特許經營的意圖,但因特許經營模式尚未完善,不具備發展或大規模發展特許經營的條件,急功近利,盲目發展。由于特許經營系統存在明顯不足,不能給予受許人必要的支持與服務,而導致加盟失敗。由于特許經營模式不完善,為了吸引受許人加盟,特許人往往夸大特許經營的投資收益、廣告支持等情況,隱瞞特許經營系統的不足。由于真實的、虛假的情況混為一體,特許經營欺詐具有一定的隱蔽性,在判斷是否構成特許經營欺詐時具有一定的復雜性。
特許經營欺詐的表現方式
如上所述,特許經營欺詐在主觀上表現為故意告知虛假情況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在實踐中,特許人實施欺詐的手段和方法形形,往往是多種欺詐手段并存。歸納起來,特許經營欺詐的表現方式主要包括:
(一)合同主體欺詐
合同法對合同主體的要求是“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由于特許經營是經營模式的復制與交易,以特許人擁有成功的經營模式為前提,所以作為特許經營合同的主體,除應當具備合同法規定的一般條件外,還應當符合特許經營的特別要求?!渡虡I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規定特許人應當具備“在中國境內擁有至少兩家經營一年以上的直營店或者由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建立的直營店”等條件。不符合規定條件的,即構成合同主體欺詐。主要表現為:特許人沒有設立直營店,或者是直營店僅僅是一個用于展示的模型“樣板店”,特許人沒有成功經營其許可業務的業績與經驗。
(二)知識產權欺詐
特許經營(Franchise)是以知識產權許可為核心的復合型交易,其中商標權即品牌是知識產權的主要要素,受許人購買的是以品牌為代表的知識產權化的經營模式。因此,特許人往往虛構其知識產權,以達到欺騙受許人的目的。主要表現為:偽稱國外知名品牌;仿冒知名品牌;假冒專利或夸大專利的作用;謊稱擁有秘方等商業秘密。
(三)經營模式欺詐
特許經營是成功的經營模式的復制,經營模式的完善與否對特許經營的成敗具有決定性意義。因此,特許人往往片面地宣傳其經營模式的優勢,而回避其不足。主要表現為:將未經實踐的經營模式進行特許經營;以市場分析代替實際經營情況,夸大市場需求;以特殊位置設立的店鋪作為考察加盟的樣板店,甚至故意做托營造生意火爆的場面。
(四)盈利欺詐
特許經營是復制成功的經營模式,因此特許經營體系(包括直營店和加盟店)的經營業績,是投資人最為關注的。受許人購買特許權的目的,是獲得投資回報。因此,特許人往往投其所好,通過夸大投資回報欺騙受許人。主要表現為:回避直營店和加盟店的實際經營業績,而是向投資人宣傳其盈利分析,以盈利分析代替經營業績與財務報告。
(五)質量欺詐
商品質量是實現銷售的根本。但是,特許人為了達到賺取利潤的目的,往往向受許人銷售或變相銷售質量不合格的產品。主要表現為:向受許人銷售質量不合格的設備或產品;以特許經營的名義變相銷售設備或產品。
(六)價格欺詐
利用加盟商投資心切的心理和特許人的優勢地位,特許人通過價格欺詐牟取不正當利益。主要表現為:以高價向受許人銷售設備或產品;要求受許人向指定供應商購買設備或產品,從供應商處收取高額傭金或回扣。
特許經營欺詐泛濫的原因
在特許經營領域出現嚴重的商業欺詐,有其自身特定的原因。分析這些原因,有利于幫助我們找出其中的規律,以加強立法,預防特許經營欺詐。顯然,這些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個方面,是特許經營行業自身的特點決定的,這些特點主要包括:
(一)特許權的復合性
特許權是一個復合性的合同標的物,一般難以量化,受許人在向特許人交付加盟費用時,很難對其獲得的特許權做出檢驗,而是更多地依靠加盟店的經營業績來驗證特許權的質量。但是,無論法律或者合同,都不會把加盟店的經營業績與特許權的質量直接掛鉤。特許權質量的不確定性,導致了特許人的義務被虛化,受許人難以就合同標的物的質量提出主張,司法機構也難以進行裁量。
(二)特許人獲利的前置性
特許經營的一個重要特點是:受許人在購買特許權時需向特許人支付大筆的加盟費用(包括加盟費、保證金、設備與產品的購買費等),特許人可以獲得較大的一次性收益,而特許人履行義務即特許權的交付與驗證需要相當長的一段時間。特許人獲利的前置性與履行義務的滯后性不僅是特許人欺詐牟利的動機,也為特許人欺詐牟利創造了客觀條件。
(三)因果關系的不確定性
盡管特許權的質量是加盟成功的主要動因,但不可否認的是,加盟店的運營效果是由多種因素決定的,加盟失敗的原因除歸結于特許權的質量之外,也包括了其他一些因素。事實上,加盟店的運營效果也不是完全由特許權的質量決定的,也包括了受許人的原因等因素。在加盟失敗的結果與原因之間,很難進行定性與定量分析,不能確定其在法律上的因果關系。在這種情況下,特許人可以在受許人加盟時比較安全地獲得加盟收入,而不用擔心承擔違約或賠償責任。
第二個方面,是受許人處于弱勢地位及投資風險意識不足。
特許經營在理論上是成功的經營模式的“克隆”,因此具有較強的市場競爭力和投資的可行性、安全性、可靠性。特別是在競爭越來越激烈的市場中,加盟創業成為創業投資的首選方式,即使要付出不菲的加盟費用。創業投資人一般都沒有成熟的市場經驗,也沒有組織優勢可言。在與擁有豐富市場經驗、組織優勢的特許人的交易中,無疑處于弱勢地位。這種弱勢地位也表現為信息的不對稱,即受許人獲得與加盟項目有關的市場信息的渠道及信息分析能力,都遠遠不如特許人。
受許人的這種弱勢還表現在對投資風險的防范意識不足,包括對特許人簽訂與履行合同的能力等法律風險的防范。受許人在選擇加盟項目時,主要是憑自己的感覺與商業經驗來判斷,而沒有采取力所能及的風險防范措施,尋求專業人士的協助來彌補自己在商業經驗、組織資源、法律及信息不對稱方面的劣勢。
第三方面,是特許經營的法律體系不完善所致。
中國民事立法尚處于發展時期。在這樣的背景下,對特許經營專項立法的需要更為強烈。以《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為代表的法律規范體系,除了法律效力等級的因素外,特許經營法律規范的不完善是特許經營欺詐泛濫的重要原因,一方面不能有效預防特許經營欺詐的產生,另一方面在特許經營欺詐發生時不能充分發揮法律救濟的功能。
特許經營法律體系不完善首先表現為法律規范不健全、操作性不強和責任制度不完善。就《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而言,存在的主要問題是:信息披露制度普遍沒有得到執行;不具備條件的企業違規開展特許經營;進行大量虛假宣傳;缺乏有效的監管體制。導致的結果是,大量企業違規開展特許經營,受許人不能通過合法有效的渠道獲得信息,行業監管形同虛設,從而嚴重削弱了法律實施的效率,降低了違法行為人的法律風險,致使法律未能有效發揮對特許經營欺詐進行規制的功能。
前面所述的特許經營的三個特點,決定了特許經營欺詐大規模發生的規律性。前置性的利益驅動,法律責任風險的不確定,是導致特許經營欺詐泛濫的主要原因。
四、特許經營欺詐的解決方案
特許經營欺詐問題并非中國特有的現象,特許經營發展較早的國家同樣也存在類似經歷。各國在實踐中均根據其自身國情,采取針對性措施對特許經營欺詐予以有效規制。一個成熟的特許經營市場,應該有充分的市場基礎和較為完善、全面的法律體系。
特許經營欺詐作為特許經營市場發展過程中的伴生產物,通過市場自由競爭、優勝劣汰逐步消除,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客觀規律。中國特許經營市場的發展始于二十世紀九十年代,是在中國個體私營經濟充分發展,市場競爭越來越激烈的背景下,逐步獲得了快速發展的市場空間。在這一時期,由于個體私營經濟競爭加劇,特許經營作為具有相對競爭力的經營模式,獲得了創業投資人的青睞。不難發現,這一時期的特許經營體系基本上處于初級形態,具有一些共性的特征,集中表現在特許人獲利模式的設定上:特許人以獲取加盟時的一次性收益為主要目標,忽視長期收益,即收取較低的特許權使用費(通常是一個固定的低收費)。這主要反映了特許人對持續發展的信心不足、目標不明確,以及對知識產權保護的信心不足等因素??陀^上也是由于特許經營處于發展初期,受到市場的追捧,非常易于發展新的加盟商,加盟商也比較容易獲得成功,導致特許人受眼前利益的驅使而自覺或不自覺地陷入盲目發展之中。不少特許人都發展過數百家的加盟店,但不能長期保持加盟關系,甚至發展為自己的競爭對手。在市場處于爆炸式增長階段,特許人往往選擇數量的擴張,而忽視質量的提高。
統計數據表明,中國開展特許經營的企業數量已經攀升至世界第一位,特許經營模式已經獲得廣泛應用,初級形態的特許經營市場已經處于相對飽和狀態,同質化競爭加劇,“一招鮮”式加盟的失敗率越來越高。特許經營對品牌、系統與支持的要求越來越高。同時,創業投資人也在實踐和知識的傳播中成長,投資風險意識得到提高。初級形態的特許經營模式已經越來越難以適應市場競爭的需要,迫切需要實現產業升級換代和戰略轉型。在這樣的市場背景下,特許人為了在市場競爭中獲得發展,也必然更多地選擇完善特許經營體系以謀求發展。
我們相信,未來十年,更多的優秀特許經營企業將脫穎而出,并產生一批世界級的特許經營品牌,從而推動中國特許經營行業的升級換代,同時對消除特許經營欺詐發揮重要作用。
市場的升級換代除市場內在的發展動因外,政府干預將有利于加快行業發展進程,減少市場發展的代價,引導、提升特許經營行業的整體升級換代。作為現代流通方式和組織形式的特許經營,實質上就是品牌經營與品牌擴張,有利于推動中國的產業升級換代、打造世界性知名品牌、改造提升傳統服務業、提高服務業的比重和水平,成為中國品牌發展戰略的重要途徑。
毫無疑問,政府干預的主要手段是完善特許經營立法。一方面需要吸取國外成功的實踐經驗和立法智慧,對中國現行法律進行完善;更重要的是對法律實踐中取得的經驗和教訓進行分析、總結,采取針對性措施,解決特許經營欺詐泛濫的問題。我們認為,在現行立法的基礎上,完善市場準入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第三方中介制度,為預防特許經營欺詐提供法律制度保障。
(一)完善特許經營市場準入制度
完善市場準入制度是解決加盟欺詐問題的重要途徑。設立市場準入標準是為了保障特許經營模式屬于可以復制的經營模式、特許人具備特許經營的基本條件和有能力從事特許經營業務,即特許人具備開展特許經營的民事行為能力。
雖然特許經營成功與否取決于多種因素,與準入標準高低并沒有必然聯系,但特許人具備特許經營的基本條件是特許經營體系能否成功的前提和必要條件,關系著廣大投資人的切身利益。通過控制市場準入標準,從主體資格上將不具備特許經營基本條件的主體排除在特許經營市場之外,從而減少特許經營欺詐的發生。
市場準入標準的高低,對特許經營的發展的影響具有兩面性。準入標準過低,不能保障特許人具備開展特許經營的基本條件;準入標準過高,會限制很多具有發展潛力的中小型企業利用特許經營進行擴張。企業在條件不充分時過早開展特許經營,不僅容易導致加盟失敗,滋生特許經營欺詐,同時由于不具備完善的知識產權保護能力,也可能導致知識產權得不到有效保護,特別是商業秘密的流失,使加盟商演變為自己的競爭對手,反而危害了企業的長遠利益。
設立特許經營市場準入標準的目的,就是將特許經營的規律和成功商業模式的基本條件轉變成法律上的要求和規則,明確在符合什么條件的情況下,特許經營才是一個可以復制的商業模式,從而確保特許經營是成功商業模式的復制,減少特許經營欺詐的發生。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對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設定了準入標準。但是,它存在兩個主要問題:準入標準的可操作性不強,以及如何保障準入標準的實施。
首先,《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規定的市場準入條件,除“兩店一年”之外,在主體資格上沒有實質性限制,在知識產權、支持能力等方面的要求,基本上沒有可實施的操作標準。
通過設定特許經營的市場準入標準來預防特許經營欺詐,其作用是非常直接的。盡管成功的直營經驗只是特許經營的基礎,并不能保障特許經營的成功,但一個持續經營并且擁有成功經營模式的企業,一般來說都比較珍惜其成功與品牌,不易發生特許經營欺詐。司法實踐也表明,實施特許經營欺詐的企業一般都不符合“兩店一年”的規定??梢哉f“兩店一年”這樣的量化標準是排除欺詐主體的有效方法。
其次,《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將是否符合從事市場準入的要求,交由企業自行判斷和評估,行政機關通過事后監督對不符合法律規定的特許人進行懲罰。在行政執法效率不高和缺乏誠信的市場環境下,特許人自行判斷是否符合條件的方式,不可能得到有效實施。
顯然,市場準入標準的有效實施,比準入標準的設定更為重要。以行政機關的事后監督與處罰來保障準入標準的實施,實踐證明其作用與效果是不明顯的。如何強化準入標準的實施,成為特許經營立法面臨的重要課題。
(二)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欺詐無法在陽光中生存,信息公開的要求本身就有防止欺詐的作用。通過信息披露制度對特許經營進行規范和防范特許經營欺詐是國際通行做法。信息披露制度作為特許經營風險防范的核心制度和保障受許人知情權的基本途徑,是由特許經營權的價值預期性、價值不確定性、信息的非對稱性、信息決定性及加盟商的公眾性和社會性所決定的。其主要功能是要求特許人在特許業務銷售前向受許人披露相關信息,并確保披露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及時性,杜絕誤導和虛假陳述,使受許人對欲從事的特許業務、風險及其他相關情況具有充分的了解,消除受許人信息不對稱現象,保證受許人的知情權,在實行謹慎調查和合理市場分析的基礎上做出是否從事該特許業務的真實商業判斷,以實現“賣者自慎”和“購者自慎”相結合的市場自律目標。信息披露制度有助于培育市場理性和投資者分析判斷信息并從事理性投資的能力,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和提升受許人的市場判斷能力和風險鑒別能力,通過市場的選擇和判斷決定特許經營企業的生存和發展。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也是特許人向受許人展示企業風采、投資前景的重要方式和途徑,特許人可以向加盟商更全面迅速地傳播信息,提高與加盟商溝通、談判的效率與成功率,減少交易成本,加快發展的步伐,促進特許人自身的不斷改進與完善,確保特許經營系統的持續穩健發展。
為了確保特許人按照法律要求,全面、真實、完整地披露相關信息,“事前立規、依法披露、事后追究”的信息披露監管制度是各國在實踐中的通行做法。在這種監管制度中,政府監管者的職責是確保特許人依法全面、真實、準確、及時地披露相關信息,使投資者能夠獲得投資判斷的基礎。如果政府管理機構發現特許人在披露文件存在虛假、誤導、不實、欺詐等情形,可以阻止其從事特許經營銷售業務并要求其承擔法律責任。如果受許人能夠證明特許人在信息披露文件中存在不實陳述,致使其遭受損失的,受許人有權依法請求特許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這種監管制度所建立的假設前提是,法律制度是完善的、政府監管者的行政執法效率非常高、司法制度非常完善,特許人的任何違反披露義務的行為均將及時受到應有懲罰,因此特許人愿意依法披露信息。《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對特許人的信息披露義務、披露內容、披露時間、法律責任等進行了規定,但并未得到有效實施,特許人普遍沒有進行信息披露,所以未能發揮其預防特許經營欺詐的作用。導致這種現象的原因是,信息披露義務不是開展特許經營的強制義務。中國的現實情況是,遵紀守法、誠信經營的價值觀念尚未有效建立,非強制性的法律規范一般難以得到有效實施。因此,如何確保信息披露制度的的實施是問題的關健所在。
(三)完善第三方中介制度
正如商務部副部長姜培增指出:中國正處在商業欺詐的高發時期。這是中國當前社會經濟宏觀環境的特征之一。其根本原因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滯后,“還沒有到收獲豐收果實的時候”。
在社會信用體系和法制建設尚未完善的特定市場環境下,普遍存在利用法律規范不完善和操作性不強牟取利益的驅動。市場準入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未能得到普遍遵循,特許經營欺詐現象嚴重,正是當前特定市場環境下的產物。
為了確保信息披露制度和市場準入制度的有效實施,可以選擇的立法路徑主要有兩條:政府監管制度和第三方中介制度。通過加強政府監管,在理論上可以比較有效地抑制特許經營欺詐,規范特許經營市場。但這不僅要求建立一個龐大的政府監管體系,增加監管成本,也不符合現代政府的職能,同時會導致法律責任的混同,而且容易滋生腐敗。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已經導入了第三方中介制度,規定特許人的信息披露應當包括“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報告內容和納稅等基本情況”。但它同樣在實踐中沒有得到執行。
通過完善第三方中介制度,由中介機構依法對特許人進行審查、驗證,并作出獨立公正的判斷,可以有效地保證市場準入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的實施(市場準入條件也可以納入信息披露制度)。第三方中介制度的完善,主要是兩個方面:
一是完善財務審計制度。財務狀況是評價企業經營效果的主要指標,特許人的商業模式,必須具有較強的贏利能力。立法應當明確規定審計的年限、審計事項、審計指標及是否需要對直營店進行獨立審計,等等。
二是要增加律師審查制度。特許經營是成功經營模式的知識產權的許可,除通過財務審計反映其經營指標外,需要對其知識產權的狀況及有關事項做出審查驗證,以預防特許經營欺詐特別是知識產權欺詐,這是財務審計無法實現的。知識產權的復雜性客觀上也要求建立律師審查制度。同樣,律師審查制度也需要明確審查的有關內容。
由于法律體系對中介組織的執業規范、法律責任等已經建立相對完善的制度,特別是中介機構的連帶賠償責任,可以有效保障信息披露的真實性、合法性,確保立法的有效實施。利用完善的中介機構體系,可以為政府監管提供最有效的途徑,快速建立特許經營的市場監管體系。
防欺詐范文6
哮喘的全稱是支氣管哮喘。支氣管又是怎樣的一個概念呢?支氣管是從氣管分出來的,它們一起組成了一棵倒過來的樹;這棵樹的主干是氣管,由氣管一分為二,分成左、右兩個支氣管,左右支氣管各自再以二分法,向下面的不同方向又分了26次(共27級),所以越分越多,越分越細。最后一級支氣管與肺泡相連。可見,當人體呼出二氧化碳和吸入新鮮空氣時,都要經過這棵茂盛的“支氣管樹”形成的通道,最后在肺泡內,與肺泡壁上的毛細血管進行氣體交換,把新鮮富含氧的氣體融入血液,同時把血液中的二氧化碳釋放出來。
這樣龐大的一個支氣管系統,一旦發異常,自然對呼吸功能的影響很大。支氣管哮喘是一種過敏疾病。當患者吸入過敏物質時,支氣管就會出現過敏反應,表現為支氣管粘膜和粘膜下層組織水腫、分泌增加,管壁中的平滑肌收縮,導致支氣管哮喘發作時,就會出現“氣流受限”,病人表現為胸悶、氣急、心慌、咳嗽等。嚴重時,由于缺氧和二氧化碳潴留,病人還會出現口唇青紫,醫學上稱之為發紺。
從上述發病的原因可看出,治療的首要一點,就是病人要脫離過敏源。覺見的過敏源有:寵物的皮毛、油漆、花草、灰塵中的塵螨等等。但是,令人頭痛的是哮喘者往往對多種物質同時過敏,這樣,病人就無法脫離過敏源。醫生轉而采用免疫抑制的方法治療,例如吸入或口服糖皮質激素。雖然糖皮激素可以控制癥狀,但這是治標不治本的辦法,所以不能根治此病。而且,長期大量應用糖皮質激素會引起全身性副作用,例如肥胖、多毛、骨質疏松、高血糖等。兒童患者長期用糖皮質激素,會影響其生長發育。由于這些嚴重的副作用,目前醫生多采用小劑量的糖皮質激素吸入治療,以減少副作用的發生。支氣管哮喘的其他療法包括:抗過敏藥物和支氣管擴張藥物的應用。
從理論上進,支氣管哮喘只有通過糾正病人的免疫功能紊亂,或者說降低病人的超敏反就應,才能達到治本的目的。這也是科學家們正努力研究的方向。近年,國外醫學文獻上提到一種新型免疫營養物――烷氧基甘油(英文縮寫為AKGS)。經美國、澳大利亞、日本等國和北歐的科學家多年研究發現,AKGS可以通過升高白細胞和淋巴細胞數量,激活免疫細胞來調節免疫系統功能。瑞典科學在他們的臨床觀察中發現,AKGS對過敏、哮喘患者具有良好的效果。他們給一些患過敏性疾病或喘的病人用AKGS,有效地控制過敏性疾病,特別是可減輕哮喘發作的程度,有的甚至消除疾病,并且沒有任何副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