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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卡考勤制度范文1
講真,別管人家專業有六大模塊、四大職能爾爾,管好這三件事才能讓你騰出手來干成點大事兒……其中,上至老總下至雇員,中間橫掃各個管理層級,不論你管或不管,它就是那里的一項工作,這項工作每天都在進行,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如同人體新陳代謝一樣,伴隨公司存在的每一天。HR一天不搞定這事兒,公司秩序就一天規范不起來。
考勤這個難題之所以只在最親密的HR同行間探討,實際上恰恰體現了考勤頑疾久治不愈且傳染病一樣廣泛存在的病根所在。
――覺得考勤這事兒技術含量低,差不多就是抓遲到早退,玩兒起來太“小兒科”,就算抓得再好也難登大雅之堂,誰見過哪個企業的年會上交流過關于考勤的工作經驗?
――深知考勤這事兒誰抓誰得罪人,不如玩兒點高科技的,用人機對話代替人人對抗。先是打卡機,發現員工代打卡亦如反掌;再上指紋打卡機,又發現員工應對手段迅速升級,幾十元的指紋套愛誰誰;實在不行,直接上007版的人臉識別……難怪某寶、某東,這些玩意兒大u特賣,只想問問買家,別只評價機器好用不,說說你那的考勤工作從此萬事大吉了沒有?高科技醫得好考勤這個“兒科病”不?
――考勤是個無底洞,勞神費力又一言難盡。如果說管人是千人千面,考勤工作遇到的問題簡直就是私人定制。跑銷售的員工說,我天天坐在公司里能有訂單才怪;部門經理說,人都抓不著影兒,工作安排給誰干;員工甲說,去集團辦事所以晚來了,來不及打卡可是你能算我遲到嗎;員工乙說,家務做得多指紋磨平了,按不出指紋怪我嘍;員工丙說,我是有過遲到早退,但我得先看看那些根本不打卡的你們怎么算考勤;員工丁說,你們人力資源部能記錄嗎?公司高管打卡嗎?你們憑打卡記錄開除我合法嗎 ……真是“小兒科”里也犯暈?。?/p>
考勤似乎一直以一種剪不斷,理還亂的面貌在各企事業單位、企業發展的不同階段頑強地存在著,完全是“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的畫風。抓還是不抓?這是個問題,但更重要的是怎么抓的問題,試問各企事業單位,只要活過三年的,哪家沒有試著抓過員工考勤問題?只不過真抓、常抓、抓好的少之又少,好在抓不好的時候,大家手里還都有一塊“考勤不過是小兒科”的遮羞布,殊不知慢性中毒也是毒,考勤這塊企業管理的基石上,載不動工作秩序井然、員工心平氣和的軟環境,這對企業來說可就不是“小兒科”了吧!
如果要真刀真槍地向員工考勤頑疾宣戰的話,怎么抓還真是個專家門診級的技術活兒,望聞切問斷不可少。
望,看管理層的決心是否堅定。抓考勤涉及許多具體的人和千差萬別的所謂“特殊情況”。管理層,特別是最高管理者如果沒有堅定不移推進工作的決心,遇到這些問題時,難免會讓一時間本已焦頭爛額的HR們豬八戒照鏡子――里外不是人。管理層的決心要多大才足以推動這項日常工作呢?一家成功地把考勤工作變為不再是工作,而是工作慣例的企業給我們以很好的啟示。這家公司高管人人打卡,凡是外出不能打卡的均和普通員工一樣填寫補證單進行公示,凡是因商業秘密不便說明原因的一律由總經理簽證,他們這樣一做就是五年多,其間管理層人員不斷更迭,但規矩不壞,很難想象這是用怎樣的決心來捍衛得來的果實。問及該老總時,人家只是輕描淡寫地說,我們不是微軟,很抱歉不能讓員工帶寵物來公司上班。接下來,出臺的考勤制度不過是員工手冊中的兩頁紙,但公司從上到上沒有不敬畏的,外籍員工笑稱為“公司圣經”。
聞,看員工是否學會遵守考勤制度。一項涉及員工切身利益制度的出臺,要讓員工知道、理解、認同,才能達到上下同欲、共同遵守的效果。遲到、早退、未打卡、代打卡如何處理,例外事項如何補證公示接受監督,常見問題通用處理辦法說明等,讓員工在行為前即可預料結果,在有結果后即可看到一視同仁的處理。“只有在董事長辦公會才能決定中層以上管理干部的考勤例外事項”, “只有在總經理辦公會才能決定其他員工的考勤例外事項”,如此嚴格、清晰的管理制度,讓例外事項聞風而逃,這種管理效果,HR們要感謝的不是考勤機上的監控探頭,而是要感謝員工大會對考勤制度的完善通過。真正公平的制度與監管,總會好過以信任為名對監督的放任自流。“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員工心理得以滿足后,員工中對考勤制度的不滿、對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的對抗情緒都會慢慢減弱。
切,特殊情況是否得到特殊處理。最好的考勤制度一定是最符合公司實際的制度,所以,在培訓機構滿天飛的今天,你能買到處理考勤基礎數據的軟件、學到excel的函數計算公式,但要找到一套滿意的考勤制度,最靠譜的還是自己動手。咨詢機構的專業支持是空降兵,永遠代替不了步兵的點對點的細膩。有銷售代表愿意以高于公司要求的業績指標來代替打卡,那就請他坐下來談談;個別員工指紋打卡確有困難,不妨恢復他的原始簽證考勤,只是每天需有2名員工簽字證明他的出勤情況……再復雜的問題只要有公平、公開、公正的法寶,也就沒有消不了的毒。
打卡考勤制度范文2
用人單位無考勤制度
在企業用工實踐中,用人單位對勞動者進行管理約束最基本的手段,就是要求員工按時上下班,這也是企業對員工實施有效管理的重要前提。因此,大多數用人單位都有相對系統的考勤管理制度,以便對員工出勤狀況實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
但另一方面,用人單位不實施考勤的現象也不少見:有些是因為公司規模較小、剛成立等原因,導致企業考勤管理處于空白期;也有些規模較大、管理比較規范的企業,對司機、外勤銷售人員、24小時輪值班人員等部分特殊崗位缺乏認識,以為這類崗位無法考勤或者沒有必要,而不實施考勤管理,這些都直接或間接地為用工風險埋下隱患。
在勞動爭議案件中,涉及出勤時間的爭議非常多見,如加班費爭議、曠工爭議、拖欠勞動報酬等爭議,都直接或間接地與出勤時間的確認有關。如果企業未實施考勤,將無法提供有效的考勤記錄,而考勤制度是企業的一項基礎管理工作,用人單位對其員工在本單位的出勤情況應負有舉證責任。若無法提供考勤記錄,則仲裁機構或法院將可能采信員工的主張。屆時是否加班、加班時間長短、是否曠工等均由不得用人單位做主,顯然,這是任何用人單位都不愿意看到的局面。
多重考勤方式并存
當前科技迅猛發展,考勤方式也日新月異,從紙片打卡鐘考勤到射頻IC卡打卡考勤,從指紋打卡考勤到人臉識別考勤,不一而足。雖然企業大都執行單一的考勤方式,但多重考勤方式并存的企業也不占少數。個別用人單位為了減少電子考勤的差錯(如漏打卡、設備損害、設備誤差等),還另外增加了手工考勤方式,而這兩種考勤方式在記錄結果上很可能存在較大差異。
在許多加班工資爭議案件中,用人單位主張將手工考勤作為認定工作時間的依據,而勞動者則主張以電子考勤為準。管理上的不嚴謹導致考勤記錄的不明確性,用人單位應當承擔主要責任。很多用人單位對出勤時間的認定標準并無制度規定或合同約定,這也導致在實際的爭議處理中,仲裁員或法官會從有利于勞動者角度考慮。
考勤規定不明確
企業的考勤制度往往涉及工時制度、工作時間安排、加班的申請程序等,如果這些內容不夠明確或與勞動合同存在沖突,同樣會為勞動爭議埋下隱患。
問題之一,是企業考勤規定沒有規定工作時間的統計及確認方法,由于工作時間直接涉及薪資結算,往往直接影響到勞動者權益,故用人單位應當加以明確。如門禁記錄是否作為統計工作時間的依據、員工的考勤記錄是否須經相關部門核對校準。如果規定明確的話,將大大減少爭議發生的可能性。
問題之二,是企業考勤規定往往忽視對休息時間的安排。有些單位規定每天工作9小時,并未規定中間有1小時休息時間。但員工可能以為存在1小時加班時間而申請仲裁,盡管員工并不一定勝訴,但仲裁本身也消耗了企業的管理成本。特別是對制造業企業而言,對于“工間休息時間”更應有明確的規定。
問題之三,是企業考勤規定忽視對加班的認定標準。加班是否須經審批?員工超時工作究竟是個人行為,還是公司行為?這方面問題往往是勞動爭議中非
常常見的爭論焦點。用人單位明確加班須經審批的程序,可以避免員工因個人原因超時工作卻可以索要加班費的情況。
缺勤記錄未注明事由
在企業日??记诠芾懋斨校瑔T工因病假、事假等而缺勤是常有的事,但若對有關缺勤缺乏明確的標準,則員工是否屬于曠工、是否屬于休假、休了什么假等,都將成為疑問。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用人單位應當安排職工休假。如未休假,則用人單位應當支付未休年假的三倍工資。在年假爭議的案件類型中,由于用人單位在休假安排上居主導地位,故對是否已休假、休了多少天假,均應由用人單位舉證。若缺乏相應的缺勤記錄,用人單位將處于極為不利的境地。已休過假的員工也可能主張未休年假的三倍工資,如沒有其他證據,則用人單位極有可能敗訴。而涉及加班調休的爭議中,有些用人單位的考勤記錄只記載了調休的日期,而未注明是哪一時間段的加班調休,在具體爭議中,用人單位或稱2010年的加班已在2010年安排調休,而勞動者則主張2010年的調休日期是針對2009年的加班。對這些問題若用人單位不能給予合理解釋,都有可能要承擔不利后果。
所以,缺勤記錄應明確事由,必須做到對出勤狀態的精確掌控。
考勤記錄無簽名核對
考勤記錄是勞動爭議當中的典型證據形式,而該類證據的真實性、關聯性也是各方爭論的焦點。其中最典型的爭議是,沒有員工簽字確認的考勤記錄是否具有證明效力。
考勤記錄關乎員工的工資休假等權益,對其真實性的判斷至關重要。而用人單位提供的考勤記錄是否屬于原始證據、是否形成于當時、是否具有更改可能性、是否經員工簽字確認等,都是判斷考勤記錄真實與否的重要標準。
通常,人工考勤記錄往往有部門主管簽字,這些證據也往往形成于當時,事后補救可以通過特殊手段(司法鑒定等)加以驗證,若無員工簽字必然導致該證據無效。而電子考勤記錄則不然,其具有物質依賴性和易更改性,企業出示的往往都是電子考勤記錄的打印件。而未經員工簽字確認的打印件,從證據形式上看,其屬于非原始證據,而該打印件是否與原始保存的考勤記錄完全一致是值得懷疑的。
因此,在司法實踐中,用人單位需要提供其他證據加以佐證電子考勤記錄打印件的真實性,如制作考勤記錄導出過程的視頻,以證明該證據的形成過程是真實的,如提供工資發放情況與考勤記錄核對。若不能提供其他證據加以佐證,或者其他證據存在自相矛盾之處,則用人單位將面臨訴訟風險。從控制風險角度來看,電子考勤記錄定期交由員工簽字,是確??记谟涗浾鎸?、合法、有效的重要手段。
考勤記錄疏于保管
在勞動爭議案件中,與考勤記錄相關的曠工爭議、加班費爭議往往存在仲裁時效限制。但時效限制的背后,卻要求用人單位務必要保管相關的管理文件,考勤記錄便是其中之一。
舉例來說,員工主張離職前5年的加班費,那么對爭議發生前2年的考勤記錄,用人單位負有舉證義務。若勞動者能舉證證明用人單位掌握管理考勤記錄,則用人單位應當提供該勞動者2年內的考勤記錄,不能提供的將承擔不利后果。有些用人單位以為離職員工已經不是公司的人了,所以對其過往的資料疏于保管,或銷毀或遺棄,一旦涉訴,則往往面臨舉證不足的問題。那么,考勤記錄應該保存多久呢?
對于主動離職、合同期滿終止、與單位協商解除的離職員工,筆者建議最低保管期限為1年(自員工離職之日起計算),因該類員工發生勞動爭議的概率較小。而對于單位單方辭退、被動離職的職工,筆者建議保管期限為2年。以上均需要保存該員工在職期間的所有考勤資料。
考勤規定與實際處理不一致
企業員工關系管理應當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否則所有的制度規定都將形同虛設,更不利于建立管理威信,更重要的是,還會制造各種訴訟風險,而企業的考勤管理規定與實際執行情況便是其中之一。
如,大多數企業對曠工行為都做出了相應的懲處規定,或扣減工資或給予書面警告等,有些單位一方面認定員工曠工,另一方面卻正常發放工資,這就導致企業對該缺勤記錄判斷和實際處理發生偏差。如果
員工主張休假且領導口頭同意,則勢必“曠工”難以認定。
又如,有些公司規定,員工請假須書面申請并經人力資源部批準,超過10天假期應當經總經理書面批準。但這些規定在實際操作中卻變成“請假口頭化,審批口頭化”,有些部門主管甚至代行人力資源部職權,直接批準員工請假。久而久之,請假手續和相關統計極為混亂,甚至造成薪資計算的差錯,為勞動爭議埋下伏筆。
以上,足以說明用人單位在員工管理上必須做到“言行一致”、“權責統一”,否則,既不利于管理,也不利于風險控制。
未及時申報、續延特殊工時制
企業由于部分員工工作崗位的特殊性(如外勤人員、司機、高級管理人員等)而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和綜合工時制,既是控制成本的需要,也便于管理統計。但部分用人單位卻對特殊工時制存在誤解。
第一,認為特殊工時制只需合同約定或制度規定即可。根據現行政策,實行綜合工時或不定時工時制度須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未經批準,即使雙方有約定也不得執行特殊工時制,而只能按照標準工時制統計加班。
第二,認為只要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就可全員執行特殊工時制或永久執行特殊工時制。根據特殊工時有關申報規定,經批準的特殊工時制有適用期限、適用崗位的限制。不是所有的崗位都能執行特殊工時制度,也不是申請特殊工時制獲得批準后便可一勞永逸。
第三,認為執行特殊工時制無須告知員工。盡管是否執行特殊工時制主要取決于是否獲得審批而非員工知曉,但員工不知情容易埋下勞動爭議隱患,更為重要的是,究竟哪些崗位屬于審批范圍,需要企業事先規定或及時與員工溝通確認,以減少爭議發生的可能性。
出勤違紀處理不當
員工涉及出勤違紀的情況,主要包括曠工、代打卡、遲到早退、缺失考勤記錄(忘打卡)等情形。
對于“曠工”行為,很多企業認為只要離開工作崗位未報告即屬于曠工,這種理解是錯誤的。員工缺勤可能有諸多原因,最典型的是因病休息卻沒有及時提交病假單。如果事后證明員工卻因病休息,而用人單位以曠工解除,用人單位就存在極大的訴訟風險。在司法實踐中,用人單位負有核查員工缺勤原因的義務,并盡到合理的告知義務。用人單位應當首先核查員工為何不出勤,告知員工恢復上班或履行請假手續,在盡到合理的提示義務而員工未能做出反應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方可依據規章制度做出處理。
對“代打卡”的行為,很多企業直接規定屬于嚴重違紀行為,一旦在監控資料中員工手拿多張考勤卡,或發現兩名員工多次同一時間刷卡,即認為員工存在代打卡行為??紤]到“代打卡”行為需要用人單位舉證,而監控錄像又往往模糊不清,特別是小物件的考勤卡更是難以辨認,有些監控錄像記錄時間與標準時間存在誤差,這些都會影響該類證據的效力,從而使得用人單位面臨舉證不足的風險。筆者建議,對該類違紀行為,應當向員工展示有關證據,要求員工給予合理解釋、加以辨認,以確認其真偽。若有可能,還應取得員工的簽字確認或對有關談話作錄音,以確保對違紀行為證據的完整性。
打卡考勤制度范文3
為規范公司考勤制度,加強員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 出勤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車間員工周一至周六:
白班: 07:30 ---- 12:00 13:00 ---- 16:00
晚班: 19:00 ---- 23:00 24:00 ---- 03:30 (跨日)
車間員工每兩周倒班一次;
(二)辦公室員工周一至周五:
08:30 ---- 12:00
13:00 ---- 17:00
辦公室員工周六實行長短周制,長周休息,短周出勤時間為:
08:30 ---- 12:00;
(三)每周休息一天;
(四)法定有薪假期:
元旦一天;春節三天;勞動節三天;國慶節三天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節假日。
第二條 全體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每日四次)。嚴禁請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違者將受到紀律處分。
第三條 未刷考勤卡處理辦法:
(一)因公務未刷卡者,應填寫出差單,人事部根據經所屬部門負責人確認的出差單作公差處理;
(二)因IC卡或考勤機出現故障而未刷卡者,應立即向部門負責人說明情況,由人事部確認后作簽卡處理;
(三)因曠工而未打卡者,按曠工處理;
(四)員工每月允許有兩次忘帶卡或漏刷卡作簽卡處理的機會。之后忘帶卡的,扣除當月勤工獎。之后漏刷卡的,參照第5款處理; (五)當月兩次簽卡機會用完后出現的漏刷卡,作如下處理:
1. 第三次漏刷卡:從勤工獎中扣除因漏打卡而產生的缺勤工時工資的相應金額;
2. 第四次漏刷卡:扣除全月勤工獎;
3. 有四次以上漏刷卡行為者,從第五次起,按所缺工時的三倍計罰。
(六)漏刷卡缺勤工時的計算:每漏刷卡一次,考勤系統自動扣除該時段二分之一工時;
(七)忘帶卡者必須于當日上下班時向所屬部門主管報到,各部門主管應于當日向人事部說明情況;
(八)員工漏刷卡需填寫《員工漏刷情況說明表》,確認工時后,由人事部作相應處理。
第四條 員工應妥善保管IC卡,如有遺失或人為損壞,補辦新卡費用由員工本人承擔。
第五條 病假
員工病休,必須提供醫院出具的相關證明。醫療期內,按規定享受病假工資。醫療期外,病假無薪。
第六條 事假
員工因私事不能出勤,必須提前填寫請假單,經所屬部門主管/經理、廠長、總經理簽名批準后方為有效。如因特殊情況不能提前請假者,本人應于當日十時前向部門負責人說明情況,獲準后方可休假,并于返工當日補辦請假手續。
事假無薪。
第七條 婚假
(一)在職期間領取結婚證的員工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者(男年滿25周歲,女年滿23周歲初婚)增加10天;
(二)需往異地辦理結婚手續者,可酌情給予路程假,以夫婦雙方身份證所示較遠的一方為標準,廣東省內1天,廣東省外2天;
打卡考勤制度范文4
(1)、公司員工工作時間
管理部、事務部、工程部、為每周六天,每天6小時(暫定);
即: 8:00-11:00 ,14:00-17:00 ;
客服部、保安部、保潔部因工作時間特殊,由各部門根據實據情況制定,原則每人每周工作不超40小時。
(2)、上下班按時簽到打卡時間:
各部門員工每天上下午上班前五分鐘簽到打卡。
(3)、員工因故未簽到者,由所屬部門負責人于兩日內在卡上簽署意見。主管以上的干部因故未簽到者,由經理助理簽署意見;
(4)、如未按時簽到、又無正當理由,每遲到一次扣5元,管理層以上員工每遲到一次扣10元;如代人簽到,扣代簽到者和被代簽到者每人每次10元;
(5)、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超過30分鐘,或未經準假又不到崗者,均視為曠工。管理層員工曠工半天扣發一天工資, 曠工一天扣發二天工資;操作層員工曠工半天扣發當日工資和一天加班工資,曠工一天扣發兩日工資和兩天加班工資;管理層入操作層員工累計曠工三天以上者(含三天)辭退并按實際出勤天數計發當月工資。
2、請假
(1)、管理人員請假必須提前一天辦理相關手續,寫明事由及去向經批準后交管理部備案。
(2)、操作層員工請假七天以內由部門領導批準,請假七天以上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操作層員工請假10天以上者,原則上須在本單位服務一年)。
(3)、請病假須有醫生證明方可休息,休病假按規定執行。
(4)、試用期間請假者轉正時間要按請假實際天數延長,若請假四天以上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5)、上班時間必須堅守自己的工作崗位,管理部不定期對員工上崗情況進行抽查,如檢查發現無故脫崗者,按曠工一天處理。
3、考勤范圍
公司所有員工按部門按時簽到打卡;操作層人員在本部門簽到打卡考勤,部門考
勤員在每月5日上午前將上月考勤表及請假條一并交到管理部,逾期不交的部門考勤員及部門主管人員承擔責任。
4、 員工加班按下列標準發放加班工資
打卡考勤制度范文5
很多企業都喜歡用能人管理,而由于種種原因,老板往往對這些能人睜一眼閉一眼,以人情代替機制,很多老板認為“疑人不用,用人不疑”,以“授權管理”等時髦理念來為機制建設的缺失辯護,然而,我們常??吹降氖?在企業管理中最被企業信任的人往往給企業帶來最大的損失。
例如,房地產行業人才短缺,企業吸引人才方式的陳舊,是造成企業缺乏機制監管的重要原因。由于地產行業缺乏人才培養機制,再加上行業形勢好,人才短缺,中國的地產企業更多靠從其他企業挖人,依靠金錢去吸引人才。在這種情況下,企業管理對“能人”比較依賴,不敢用剛性的制度對其進行約束,而不得不用人情來對其進行管理。
然而,用人情進行管理風險很大,因為人都有弱點,只要做事就有可能犯錯,單單依靠人情很難及時避免工作中的錯誤。依賴人情會導致企業缺乏機制,缺乏機制又會使企業更加依賴能人,從而更加依賴人情,這樣的惡性循環往往讓企業最后走向滅亡的死胡同。
企業管理靠人情去吸引團隊,就不敢放手去管理,公司文化就會更混沌,更黑白不分。很多房企要打通政府的關系,常常用一些政府部門退休的領導,這種情況下,如果這個人違反制度,破壞規則,吃回扣,老板也不敢指出來,結果就會導致公司內部的妥協越來越多,企業家越來越無法強勢,員工對公司規章制度的敬畏越來越差,這是很多地方民企的現狀,這就是人才結構的畸形、對能人過度依賴,造成了企業機制退化的結果。民企要改變自己的管理機制,成為真正有競爭力的公司,就必須擺脫這種狀態,擺脫自己過去的成功模式,擺脫對政策的依賴,擺脫對政府關系的依賴,擺脫對能人的依賴,真正建立起現代企業制度。
過去中國的企業管理之所以提倡“疑人不用,用人不疑”,是因為在通信不發達的時期,只能使用這樣的管理方式,所謂“將在外,軍令有所不受”,但是在通信發達的現代社會,無論員工在任何地方,企業的監管機制都可以發揮作用。不得不依靠能人的時代,已經可以被技術的進步所改變。
流程、管控是機制的核心,機制包含規章制度和機制流程,企業管理經營,就要有一種思維:“員工一定會犯錯,員工是人不是神”,合作伙伴也一定會出錯,所以做老板或者做合作伙伴的不是如何去勸導員工或合作伙伴不犯錯,不是去祈禱不犯錯,而是不給人犯錯的機會。
導入oa系統的“江湖追殺令”
執行力是很多企業管理頭疼的事情。企業的績效管理和目標管理制定得不可謂不細,但結果往往不盡如人意。而一些小小的制度上的設計往往會起意想不到的作用。
房地產企業很多都應用了oa系統,有一家企業在oa系統上的一個小小的設計,就大大改善了該公司困擾多年的目標任務管理的問題。這個設計叫“江湖追殺令”。在系統中對每周的工作計劃設置一個到期提醒,提醒內容是“溫馨提醒:任務未按時完成要交20元水果費!”到任務完成之前三天,提醒的間隔是一天;前兩天,間隔為一個小時;前一天,間隔變為半個小時;而一旦任務完成截止時間已過,則在公司公告欄會出現一條消息:“某某的某個任務原定什么時間完成,某某沒有完成。請大家鄙視他。請某某主動交納20元水果費?!边@條消息,除了系統管理員,誰都無法取消。直到完成任務,通過上級的認可,才能提交系統管理員消除。
“江湖追殺令”的效果很好。誰也不愿意讓自己的名字在公告欄中被公示。公司的目標任務的執行和考核進行得很順利。
指紋打卡也沒用?
制度是企業管理的軟件。企業管理如果只考慮硬件,不考慮軟件,結果是不可能理想的。
打卡考勤制度范文6
1.1為了確保出勤的準確統計,維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各職能部門及下屬公司。
二、考勤方式及對象
2.1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均使用卡鐘進行打卡考勤。
2.2集團總部副總級以下員工、下屬公司副總經理級以下員工為考勤對象。集團及下屬公司經理級(含)以上員工每天打卡二次(上下班各一次),集團及下屬公司經理級以下員工每天打卡四次(上午上班、上午下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各一次)。
2.3市場業務人員在公司上班應照常打卡,出差的人員憑《因公出差申報單》記錄考勤。
三、工作時間
集團總部實行六天工作制。上班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集團的某些特殊崗位及下屬公司可依據營業特點、工作崗位性質調整上班時間和休息時間,報集團人力資源中心審批并備案。
四、打卡管理
4.1代人或授人打卡者,一經發現即予以記大過處分,再次發現即予以開除。
4.2人事部門負責考勤制度的執行與考勤的管理工作,考勤結果直接與工資掛勾。
4.3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記錄,違者扣薪50元/次。
4.4員工在打卡時,應自覺遵守秩序,打卡完畢將卡依位插入本部門區域,不得亂放。
4.5因卡鐘出現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事部門登記上下班時間。
4.6因公出差若預計會影響正常打卡者,須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經規定的審批人審批后,由本部門文員于每周六下午交至人力資源中心,作為考勤的依據。如因特急事而無法預先填單者,可事先電話知會人事部門,待出差返回后及時補卡。補卡時間為每周六下午。
4.7每月25日,各部門文員到人力資源中心領取考勤卡,按員工工號填寫下月考勤卡,于每月末前一天晚上依位插入本部門區域。每月于1號將上月考勤卡送交人力資源中心,并附考勤原始報表。
4.8在市內辦理公務不能按時打卡或已按時上、下班但忘記打卡者,須在次日填寫《出勤解釋單》,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下屬公司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否則作缺勤處理。
4.9因公外出當天不能往返的為出差。出差人員須提前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一式兩份,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集團總部副總級(含)以上員工及下屬公司總經理由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初核,集團總經理審核,集團董事長批準。下屬公司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否則作缺勤處理。
4.10需到國外出差的,出差人員須提前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一式兩份,并附申請報告(說明內容、目的、地點、時間、費用預算等),由集團總經理審核,集團董事長批準。
五、請假流程
5.1員工請假必須填寫《請假申請單》,并在批準后交人事部門備案,未在人事部門備案的請假無效,強行請假作曠工處理。
5.2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請假三天(含)以下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請假三天以上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并交人力資源中心備案。
5.3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請假三天(含)以下由主管副總/總監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請假三天以上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并交人力資源中心備案。
5.4集團總部副總級(含)以上員工及下屬公司總經理請假報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復核,集團董事長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
5.5下屬公司員工請假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交行政人事部備案。
5.6員工請產假必須提前三十天向人事部門申請,并附醫院或當地政府相關證明。
5.7.凡請假員工,假期未滿上班或超假必須到人事部門辦理銷假或續假手續。未辦理銷假手續者假期內上班不計工資,超假但未辦理續假手續者以曠工論。
六、缺勤處理
6.1遲到、早退者,5分鐘以內每次扣薪5元,15分鐘以內的每次扣薪15元,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薪30元。每個季度考勤有遲到、早退記錄,將不能獲得年度的晉職、晉級資格。
6.2當月忘記打卡超過一次(含)以上,沒有合理理由的;遲到或早退30分鐘(含)以上的;沒有事先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擅離工作崗位的,以曠工論。
6.3無故不上班或故意不打卡者作曠工處理,當日曠工0.5-2小時以內的計半天曠工,2-4小時以內的計全天曠工。曠工扣當天工資總數并進行相關的行政處罰,曠工一天扣薪100元,曠工二天扣薪200元,依此類推。連續曠工三天或全年累計曠工達四天者作自動離職處理,將予以解除勞動合同,不計發當月工資,不做任何經濟補償。
七、加班管理
7.1公司提倡高效運作,員工的本職工作應于正常上班時間內完成,不得故意拖延。
7.2實際加班時間應與考勤紀錄相符,加班工資計算以考勤紀錄為準。如有加班考勤紀錄而實際并未加班的,視情節輕重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扣薪50―100元的處罰。
7.3員工加班需提前半天提出申請,詳細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經理審核,主管(副)總經理/總監批準后交人事部門備案,未經批準而擅自加班的,公司不予計算加班費。如加班時間與所填報時間不符的,部門經理需在次日上午補填《加班申請單》,經相關負責人審批后交人事部門備案。
7.4如確因工作需要,符合以下條件并經過相關領導審批的,可計為加班:
7.4.1在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內,公司因為生產、業務等原因要求員工加班的。
7.4.2必須利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進行物資盤點、對帳或不影響日常工作而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召開會議的。
7.4.3由于發生嚴重自然災害或其他災害,為避免公司財物遭受損失而進行搶救的。
7.4.4突發性、不屬于正常工作范圍內的工作而必須通過延時工作或利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完成工作的。
7.5下列情況不屬于加班:
7.5.1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經理級(含)以上員工(除司機)在星期日、法定節假日以外的延時工作時間。
7.5.2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正常上班時間以外的延時工作時間。
7.5.3凡屬正常工作范圍之內,但因個人工作效率必須在正常工作時間之外繼續上班的。
7.5.4因工作需要出席社交場合的。
7.5.5因公差旅期間。
7.5.6加班時的就餐時間。
7.5.7市場銷售人員的業務時間。
7.6加班工資計算
7.6.1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經理級以下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及司機)在正常上班時間外(非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150%的基本工資。
7.6.2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200%的基本工資。
7.6.3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300%的基本工資。
7.6.4加班時間不足30分鐘者不予計算加班費。
八、其他
8.1本制度解釋權歸集團人力資源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