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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金并軌方案范文1
江蘇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出臺,人均增幅6.5%,全省企業退休人員人均增幅超7%,機關退休人員人均增幅將控制在5.5%,新增養老金月底前發放到位。今天為大家提供2019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最新消息:江蘇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出臺 人均增幅6.5%。后續將持續更新養老金調整最新消息,敬請期待。
從江蘇省人社廳獲悉,江蘇省 2019 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出臺,據悉,今年是企業退休人員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實施同步調整,整個調整工作將在 9 月底前落實到位。
2019江蘇省養老金并軌細則的調整辦法總體框架與往年做法一致,了解到,按照今年的調整方案,總體調整水平為國家統一規定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全部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 6.5%,其中,全省企業退休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調整幅度將超過 7%,機關事業退休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調整幅度將控制在 5.5%,這有利于縮小兩類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的相對差距。
2019年是兩類人員首次統籌調整養老金
根據國家統一部署,今年我省企業退休人員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實施同步調整,整個調整工作將在 9 月底前落實到位。過去,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國家統一部署實施,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退休費與在職人員工資調整同步進行。從今年起,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和企業退休人員將一起調整基本養老金,這向建立覆蓋全體參保人員的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合理調整機制邁出了重要一步,也在消除基本養老保險 雙軌制 征程上邁出了重要一步。
2019江蘇省養老金并軌細則調整辦法的總體框架與往年做法一致
根據國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復方案,今年我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普調仍由固定額、與繳費年限掛鉤和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三部分組成。這一辦法既鼓勵多繳多得、長繳多得,又合理控高抬低、防止差距過大,較好體現了公平與效率相結合的原則。
固定額部分企業退休人員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統一標準,每人每月增加 45 元。這部分將使得基本養老金水平偏低的退休人員的調整數額能得到一定保證。
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部分企業退休人員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也采取統一標準,繳費年限每滿 1 年每月增加 2.4 元,不足 36 元的按 36 元發給。這一部分主要體現長繳多得,繳費年限越長的,這一部分增加的數額越多。
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部分,企業退休人員與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掛鉤辦法略有不同。企業退休人員統一按本人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的 2.3% 掛鉤,這與往年的做法一致;考慮到過去機關事業單位調整基本退休費全省同職務職級的退休人員都是一個標準,為了與原有做法保持適當銜接,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與本人調整前的月基本養老金掛鉤比例為 1.8%,還有一部分與全省同類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掛鉤。
按照今年的調整方案,總體調整水平為國家統一規定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全部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 6.5%,其中,全省企業退休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調整幅度將超過 7%,機關事業退休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調整幅度將控制在 5.5%,這有利于縮小兩類人群基本養老金水平的相對差距。需要說明的是,上述 7%、5.5% 不是指每一位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都上調到這一幅度,總體而言,基本養老金水平高的退休人員增加的絕對額相對高一些,但調整幅度將相對低一些,而基本養老金水平低的退休人員增加的絕對額相對低一些,但調整幅度將相對高一些。
養老金并軌方案范文2
文丨鄧海建
目前,人社部等正在抓緊研究養老保險的頂層設計方案。8月22日《新京報》稱:清華大學版的方案建議,在“統賬結合”基礎上,將養老金變為“國民基礎養老金”和“個人儲蓄養老金”的二元結構。前者?;?,后者拉開差距。他們建議改革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也建議延長領取退休金年齡。
清華版方案剛一出爐,不出所料地罵聲一片。所罵的無非是兩個意思:一是延遲領取退休金有悖契約精神。說好了的事情,怎么能忽然就變化?二是“并軌”太慢,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改革仍像在玩 “拖字訣”。眼下要做的,恐怕還是在“快改”、“精改”、“大改”的原則下,真正從 “坐而論道”的口水仗中抽身出來,直面問題,做點實事。
一者,養老金改革,民主討論重要,集中決策也重要。與其在哪兒破而不立、總是幻想拿出“普大喜奔”的方案兼濟蒼生,倒不如哪怕是從不完美的方案開始,邊改邊試、邊論邊行。罵清華版方案的,大多是沖著斷章取義的網絡標題而去,可是,有幾個人仔細甄別過方案、或者耐心聽聽主筆者的構想?數字是最好的說理。據社科院此前的《中國養老金發展報告2012年》的統計數據,2011年養老金個人賬戶空賬額突破兩萬億元,養老金收不抵支的省份達14個。在以銀行存款為主的投資體制下,中國養老保險基金獲得的年均收益率不到2%,但2012年前的十余年間,中國年均通貨膨脹率卻高達2.47%。專家推算,養老金被通脹“攤薄”約6000億元。拖一年,缺口大一點、失保人數多一點――中國的老人還等得起嗎?
二者,養老金改革遲滯不前,說到底還是制度設計沒有直面問題的勇氣。這幾年,頂層設計在反思收入分配上的公平癥結,但有一點被輿論所忽略:任何領域、任何時候,效率與公平都是相對協調,而不可能同步行走。養老改革吁求效率,而各方博弈旨在公平。拖,解決不了問題。就拿養老金“并軌”來說:對于減輕財政負擔而言,“削高就低”肯定最有利,為了減少阻力,2008年,國家開始在一些地區試點事業單位的養老金改革。但是,因為有些人不高興,因此“困難重重”。于是,“提低就高”被認為是“并軌”改革的新方向。問題是,在全覆蓋的要求下,政府財政猴年馬月才能完成 “就高”的目標?如果真“就高”了,這養老金還是十報告中提出的“?;尽钡囊馑紗幔磕z著不下的結果,還是“低”的群體繼續“受傷”。
此外,在領取退休金年齡等細節的時候,很容易忽略了一點:任何改革,具體而微的探討固然熱鬧,制度層面的嚴謹更為重要。如果兜底的制度不能看好“管錢”的權力,養命錢也可能成為稀疏平常的“唐僧肉”。
基本養老是國家的底線責任,這是養老金改革的共識。但要讓養老問題更穩妥解決,恐怕還是應該看到 “國家責任”、“市場機制”、“個人擔當”這三駕馬車的協同運作。多想辦法,多動腦筋,養老責任分擔也未必就是你死我活的事情。
養老金并軌方案范文3
關鍵詞:退休養老保險;雙軌制;并軌;改革
一、背景
我國城鎮退休養老金“雙軌制”問題由來已久,多年來要求并軌的呼聲也一直未停止過。雖然2009年的《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要求5個試點啟動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然而至今該五省市的改革幾無進展,可見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是存在很大困難的。
我國城鎮養老保險制度建立于建國初期,并于1958年初步形成了工人、職員退休養老保險相統一的局面。然而由于某些歷史原因,1978年6月國務院了《關于安置老弱病殘干部的暫行辦法》和《關于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規定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實行不同的退休、退職制度,由此形成了兩種制度并存的局面。之后雖然經歷了一系列的發展改革,這種雙軌并立的局面一直沒有改變。在1993年,企業養老保險模式改革為“統賬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但機關和事業單位并不在改革范疇內,養老金制度仍為雙軌模式。2009年1月28日,廣東、上海等5個試點進行了事業單位和企業實行統一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此次改革范圍雖未包含機關單位,但卻預示著國家將統一養老保險制度的明顯意圖,可見并軌是大勢所趨。
二、“雙軌制”導致的問題
“雙軌制”的最直接后果是退休后企業職工的養老金收入明顯低于事業機關單位。盡管我國近年來多次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但與機關事業單位相比,養老金水平及其增長速度的差距還是較大的。養老金是退休人員生活的主要收入,過大的差距必然會造成人們心理的不平衡,產生不穩定因素。企業職工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一樣辛勤勞動了多年,退休后僅僅因為社會分工不同而產生如此大的差距,這也有違社會公平正義。
同時,兩種養老保險制度結構上存在很大差異,如繳費方式、待遇計發和退休年齡均不相同,這使得人員在不同性質單位間流動時遇到困難。兩者的差異形成了一道屏障,限制了人才的自由流動,阻礙了高效勞動市場的建立。
不僅如此,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完全由財政承擔,這無疑大大增加了我國政府的財政負擔。
三、并軌的難點
近年來改革一直醞釀在社會各界的呼吁討論聲中,然而要真正地實現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養老制度的完全并軌,我們仍面臨著很多困難。
首先,兩種制度自形成以來經歷了各自的發展和完善,導致兩者有很大的差異。從繳費和養老金的計發上分析,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個人不需繳納養老保險費,養老保險金來源于國家財政撥款,養老金的發放實行待遇確定型計發辦法,退休后的養老金待遇與其身份和工齡密切相關。而企業則統一實行“統賬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退休前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費,退休時的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并按月計發。基礎賬戶養老金由個人退休時上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和個人繳費年限共同決定,個人賬戶養老金由退休時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相應的計發月數決定??梢?,兩種制度的實施辦法都較為復雜,在改革中如何使兩種制度有效并軌是一大難題。
另外,改革中如果通過降低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以實現兩種體制的并軌,雖然能夠平衡收入差距,實現待遇公平,減緩財政壓力,但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必然會大幅度地下降,從而造成該部分人群的恐慌心理,遭遇既得利益群體的反對,導致較大的改革阻力,滋生不良情緒,影響社會穩定。
四、對改革的建議
從穩定發展的角度考慮,建議將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制度由政府全包逐步向基本養老保險體系轉變??紤]到改革將會損害部分人群的既得利益者,為了減小改革阻力,可模仿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改革時將相關人員分為“老人、中人和新人”的辦法,將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分為“老人、中人和新人”,并分別實施不同的制度,對已經辦理退休手續的“老人”采用原標準計發養老金;對未辦理退休手續的“中人”把其工作年限轉換成繳費年限,并由國家財政負擔相應的經費建立其個人賬戶,并開始繳納保費;對“新人”則在其進入單位時開始參保。通過這種措施不僅可以使改革實現平穩過渡,也有利于改革的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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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雙軌制改革;探析
一、我國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
“制”改革的歷史沿革十三屆三中全會國務院的《關于安置老弱病殘干部暫行辦法》標志著我國養老保險“雙軌制”由此形成。1993~1999年是“雙軌制”改革的初期階段,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政策改革正式開啟。隨后,云南、福建等省也陸續了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政策改革的文件。2000~2014年“雙軌制”改革邁入穩定發展階段,2008年國務院決定在廣東、上海、重慶等五省開展養老保險試點改革。從2015年起“雙軌制”進入了全面改革階段,國務院出臺了《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等文件。這次改革力圖從體制與制度上化解“雙軌制”,是一次全面徹底的改革。
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雙軌制”改革面臨的現實困難
(一)改革中的政策銜接問題
如何處理老人、中人、新人三種類型的養老保險制度是新一輪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中最迫切的問題。改革方案明確規定,以2014年10月1日為改革時間節點,將改革群體劃分為三種類型[1]:一是“老人”,改革前已退休人員,這部分人群不受改革辦法影響一切照舊。二是“新人”,改革后參加工作的人員,按照改革后方案參加養老保險,“新人”與“老人”在養老金的待遇差距關系到政策的合理銜接。三是為“中人”,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員,“中人”這部分群體規模大,內部結構復雜,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而保證“中人”在改革后待遇水平不降低是這次改革的重點。目前國家已明確“中人”養老金的改革方案為“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職業年金+過渡性養老金”(“2+1+1”結構),其中過渡性養老金是專門為“中人”建立的直接補貼機制。此次改革的重難點核心在于如何合理確定“中人”待遇及其補償標準。
(二)替代率過低問題
新的養老保險改革被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最為關心的一點就是退休之后,養老金的待遇會發生多大幅度的變化,替代率是否會下降。在改革之前,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資金來源與財政供款,其綜合替代率按照不同工齡與級別大致能達到原工資水平的80%~90%。在改革后統一實行個人賬戶與社會統籌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個人按工資的8%繳費計入個人賬戶,單位按工資總額的20%繳費納入社會統籌賬戶。在企業年金不確定的情況之下,使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養老金替代率可能從原來的80%~90%下降到60%左右。這勢必會影響到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生活質量,如果不補全待遇差別這部分的利益群體肯定會產生心理抵觸。
(三)“并軌”增加財政壓力
早在2008年五省就推進事業單位人員養老保險金試點改革,但是事業單位養老金改革遇到較大的阻力,有專家分析其主要原因就是企業年金制度尚未建立,配套的工資改革機制缺乏。這就造成改革的人群感到不公平,積極性不高。為了彌補養老保險雙軌制改革“中人”的待遇問題,國家需要加大財政投入,建立起視同繳費期限的賬戶資金、過渡性養老金及職業年金,這就造成巨大的“轉軌成本”。根據專家測算,事業單位“中人”成本約3.7萬億元,機關單位“中人”成本約4.5萬億元,“中人”的轉軌總成本比全國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余還高出2倍多[2]。
三、關于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雙軌制”改革的建議
(一)出臺改革實施細則,明確“中人”補貼標準
國務院雖然頒發了《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但就文件本身來看只是大概的思路框架,具體改革方案尚未公布。內部人士推測,詳細的實施意見和配套措施出臺將在未來公布。筆者認為應該盡快出臺國家層面的改革實施細則,只有這樣各個地方才能根據實際情況撰寫地方事業機關“并軌”的實施辦法,把養老保險改革落到實處。在改革細則中,需要解決兩個核心問題,其一是明確對“中人”的改革補貼標準。據有關專家預測“中人”的平均補貼水平應該在1000~1500元[3],但是要根據內部結構差異具體測算,為避免有些中人待遇明顯下降,對低于“中人”養老金底線水平的應給予額外補貼,對特殊情況預留政策空間。其二是明確機關事業單位企業年金制度標準,應該盡快出臺職業年金的管理辦法,制度標準等,統一管理。
(二)積極應對財政壓力挑戰
養老保險雙軌制改革預測解決“中人”補貼額大致需要8.2萬億,加上空賬問題、隱形債務問題等,可想而知我國社會保障的財政壓力巨大。要解決“并軌”帶來的財政壓力問題這就需要開源與節流。針對“開源”:首先,加快經濟發展,財政支出結構有方向性優化使財政適當傾斜。中央和地方財政對社會保障事業加大投入,使各階層、各個群體共享改革的紅利。其次,推進養老保險金的管理工作,尤其是養老保險金保值增值問題。國務院在2015年出臺了《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在保證養老金的安全的情況下拓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渠道,例如購買證券、基金投入股市等等。針對“節流”:則要強化養老保險金流出的管理,每年審計核查地方政府養老保險金的發放工作,對于有違規操作或者是現象一定嚴懲不貸。
(三)加快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改革,增進社會公平
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才是社會養老保險的大流,雖然機關事業單位破除雙軌制,其實養老保險待遇之間還是有明顯的差距(同時期退休的企業養老保險替代率約為40%左右)。要真正的實現社會公平,就要同步推進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改革。第一,提高社會保險統籌層次,增強了互濟功能提高抵御風險的能力,惠及更多的社會群體。第二,面對經濟下行壓力,為了減輕企業負擔,降低企業的人工成本,有專家呼吁降低企業養老金繳費率,同時也應該完善企業年金制度。近年來我國老齡化程度加深,養老保險改革這一關系國計民生的重大問題會越來越受到重視,所以不管是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或者企業養老保險改革都迫在眉睫。
四、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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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企業;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并軌
一、河北省企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現狀及問題
(一)企業養老保險概況
我國企業養老保險實行由國家、企業和個人三方負責,“統賬結合”的制度。在河北省,根據《國務院關于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關于《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2005]38號)、《河北省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意見》和《河北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規定,目前河北省企業職工的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職工個人按照本人上月實發工資的8%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個人繳費基數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繳費,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繳費。企業按照上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0%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對于繳費基數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和不能核定工資總額的企業,可按職工繳費基數之和為基數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二)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概況
從20世紀50年代至今,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本上實行的是“國家財政保險”(全額撥款單位)、“單位保險”(自收自支單位)或“國家財政與單位共同保險”(差額撥款單位)的制度。事業單位職工退休養老通常由國家財政負擔或單位自理,按照職工退休時的工資的一定比例發放,個人不承擔相應的責任。有些地區已經對事業單位的聘用人員建立了個人賬戶,但繳費標準不一,全國各地事業單位個人繳費的比例為2%-8%,多數地方為2%左右,但仍有很多地方并沒有建立個人賬戶。河北省對于事業單位聘用人員有建立個人賬戶及繳費比例的相關規定,但多數事業單位職工并沒有個人賬戶,退休待遇依照工作年限和退休前工資待遇決定。
(三)企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比較
1、資金來源不同。事業單位職工的養老保險由財政支付,個人并不繳費,主要來源是國家稅收。每年各級財政根據支退休費的實際需要直接做出預算安排。雖然這樣的資金來源穩定性、保險性高,但隨著老齡化社會的到來也給政府財政造成了沉重而且直接的負擔。
企業職工的養老保險目前已經是國家、企業和個人三方支付,國家負擔部分一方面是對企業繳費部分的稅收減免(稅前列支)形式體現;另一方面是養老保險基金收不抵支時,國家財政予以兜底。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金的來源主要還是靠個人和企業的繳費。
2、養老保險基金管理不同。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是國家保障模式,幾乎沒有養老保險基金的積累,不存在對養老保險基金增值保值的運營。而由現收現付制逐漸轉向基金積累制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有大量的基金積累?,F實生活中,需要對其進行投資運營,實現資金的保值增值。
目前企業的養老保險金基本實現了社會化管理,當企業職工退休之后,將在當地社會經辦機構領取養老金,而事業單位的退休人員仍然在原單位領取退休金,還未實現社會化的發放與管理。
3、企事業單位職工待遇不同。事業單位職工退休后的待遇取決于其工作年限及退休前的工資水平,與繳費無關。而企業職工退休后養老保險待遇取決于職工繳費年限和繳費工資基數。繳費年限長、繳費工資基數高,退休后的養老待遇就高,繳費年限短、繳費工資基數低,退休后的養老待遇就低。
在這樣的養老保險制度下,傳統的事業單位職工退休養老保險制度是單一層次的制度安排,退休人員只能從一個渠道獲得退休養老金,其老年生活也就完全依賴這一制度的保障。事業單位曾經長期實行低工資政策,職工工資長期偏低,自己積累的養老基金較少,因此,除了提高退休養老金替代率很難找到能夠確保退休人員老年生活的替代辦法。許多事業單位退休養老金替代率幾乎達到了90%,部分獲得有關榮譽稱號及有特殊貢獻者的退休金替代率達到100%。而相對照的是企業的退休金替代率在70%左右。
二、河北省企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并軌的障礙
(一)缺乏明確的法律法規支持
我國一直沒有統一的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各省有關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具體方案由于各種原因也遲遲未能實施,出現養老保險改革難,養老保險費征繳難、管理不統一、使用不規范等問題。
任何改革都會有改革的成本,如果企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并軌,必然會使一些人的既得利益受損,在沒有法律強制力和約束力的情況下,既得利益者會阻撓改革的發展,阻礙改革。
(二)待遇下降與福利剛性的矛盾
企業的替代率相對于事業單位較低,如果企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并軌,那么根據目前國情和目前狀況,事業單位的基本養老金替代率會下降,事業單位退休職工的待遇也會大幅縮水。福利是存在剛性的,原來待遇較高的事業單位職工如果因為改革而導致待遇下降,那么其參與改革的積極性會非常低,并且具有抵觸心理,這會增加改革的難度。
(三)巨大的轉制成本
目前的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是國家保障模式,個人無需繳費。如果和企業并軌,向基金積累制轉變,那么目前退休的老人和即將退休的職工沒有個人賬戶,財政需要為他們的日后生活考慮,這筆資金數額巨大。同時,在職職工建立個人賬戶后,其資金積累時間不足也會影響其日后養老保險待遇,這同樣需要資金支持。在保證替代率不會大幅下降的情況下,這筆資金將更為龐大。
目前,河北省企業養老保險的轉制成本還未消化,如果事業單位沒有統籌規劃的話,河北省財政將會承受非常大的壓力,經濟不夠發達的市縣將無法支撐。
三、河北省企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并軌構想
(一)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相結合的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
河北省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制度的框架應該與企業養老保險制度保持一致,減少運行成本,防止政策碎片化。
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制度可以分為兩個層次。第一層是基本養老保險,這個企業的基本養老保險是一樣的,其制度設計、計發辦法、替代率水平、調整機制應和企業養老保險保持一致,這一層次主要體現養老保險的公平原則,目的定位于保障離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其養老工資目標替代率建議在40%-50%。
職業年金屬于補充養老保險,屬于養老保險三支柱中的第二支柱,與企業年金相對應。但事業單位職業年金可以定為強制性的,而非像企業年金一樣為選擇性的。這是因為在制度設計時,降低了第一層次的替代率,離退休人員若要保證生活與在職時差距不大并同時減少福利剛性對人們心理的影響,第二支柱將是必要的。另外,公益性事業單位職工在職時工資不及企業,退休后僅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較低,通過職業年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彌補這個差距。這一支柱的養老工資目標替代率建議在20%-30%之間。
(二)建立個人賬戶,參照企業養老保險制度進行改革運營
企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并軌應為事業單位職工建立個人賬戶。個人每月按一定比例繳費,所繳費用全部進入個人賬戶,事業單位也按照一定比例為職工繳費,進入社會統籌賬戶,費率參照企業費率執行,保持一致,即正常工資水平內實發工資的8%,國家提供將繳費稅前列支等稅惠政策。轉型時期,國家負責彌補轉制成本。針對改革時已經或馬上退休(老人)、在職職工(中人)和新入職人員(新人)三類不同人群,個人賬戶在建立時有所差別。
已經退休的人群不參與改革,仍舊按照原有規定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對于即將退休的人群,建立個人賬戶,待遇參照已經退休的人群,由國家對其賬戶進行做實。對于在職職工,建立個人賬戶的同時,按規定費率進行繳費,國家根據工齡提供轉制時期的補充資金。對于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建立個人賬戶的同時個人和單位按費率進行繳費。
職業年金按照工資一定比例也打入個人賬戶,但與基本養老保險中的個人繳費部分分開管理。個人賬戶內資金應進行專業的資本運作,實現保值增值,在投資運營時期實行針對其運營環節和增值情況給予免稅政策,但在未來作為養老金提取使用時,應進行課稅。
中人和新人日后退休時,其基本養老保險金待遇和其繳費金額及年限掛鉤,職業年金待遇與其職業年金的繳費與賬戶內資金保值增值情況相聯系。
(三)推遲退休年齡,實行彈性退休政策
事業單位主要是腦力勞動者,對體力要求不及其他行業高。例如高校教師不僅從事腦力勞動,而且其學歷水平高,受教育年限長。往往在25歲-35歲之間入職,如果按照女55歲,男60歲退休的話,實際工作年限不到30年。而在退休后,其身體狀況往往可以繼續講課,而且經驗豐富、學識廣博。對于這類事業單位,應實行彈性的退休政策,根據職工身體狀況允許職工延遲退休,這樣也會增加養老保險基金積累時間,在一定程度上緩解老齡化加速到來所引發的危機。
(四)出臺法律進行指引與規范
針對目前法律法規缺失的狀況,相關部門應盡快出臺權威性較高的法律文件。厘清繳費基數、費率等問題,對計發辦法作出明確規定。當改革方式與程序確定之后應寫入法律強制執行。
通過實行基本養老保險與職業年金相結合的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首先,有利于河北省事業單位人員流動時養老保險關系的相互銜接。企事業單位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保持一致可以在人員調動時,賬戶隨人走,養老目標替代率基本一致,不會引起因替代率陡然下降很多,事業單位不愿去企業工作的現象。其次,有利于控制提前退休的現象。一些事業單位職工前退休,按照退休前工資待遇其養老金不比同齡在職職工少,這樣沒有達到養老保險實際目的也不利于社會公平。而個人賬戶的建立可以有效的解決這一問題,有助于控制體現退休現象。再次,有利于提高參保人員對自身養老保險基金的關注度。建立健全事業單位職工個人賬戶和職業年金,既可有效地增強參保單位依法參保繳費的法律意識,又可增大參保職工對所在單位繳納養老保險及本人養老金積累情況的關注,并可以提高公益性事業單位對人才的吸引力。
參考文獻:
1、仇建國.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探析[DB/OL].中國社會保障網,2009-10-29.
2、馬英.進一步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制度改革[J].發展研究,2006(3).
3、陳佳.中國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研究[D].山東濟南大學,2009.
4、孫建民.對河北省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待遇問題的思考[J].唐山學院學報,2008(7).
5、李黎.關于建立事業單位職業年金制度的思考[J].經濟師,2009(7).
養老金并軌方案范文6
事業單位與企業養老保險并軌已成定局。經過了上世紀90年代開始的局部嘗試和2008年后的試點折戟,第一部系統規范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的行政法規為改革確立了依據和方向。不過,在具體方案出臺之前,不同屬性的事業單位、不同年齡層的員工如何差異化對待仍然未知。這也是讓部分“老人”恐慌、猜度的原因。
“頂層設計”初具,而后續的可操作方案以及是否將公務員也納入的政策選擇,才是對養老并軌的真正考驗。
試點失敗
眾所周知,當前超過3000萬的事業單位編制人員和700多萬公務員享受的福利性退休制度,與企業職工的保障性養老制度有著強烈反差。
盡管企業職工養老金已經實現了連續10年、年均10%的高增長,從2005年的人均714元漲至2014年的突破2000元,但養老金替代率仍不能達標,遠低于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預期的58.5%。相比之下,事業單位和機關的對應數字則分別為70%和100%左右。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的研究顯示,2013年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月人均養老金近1900元,事業單位月均養老金是企業退休職工的1.8倍,機關公務員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是企業的2.1倍。
早在上世紀90年代,伴隨著事業單位改革的啟動,部分地方開始了養老機制轉型的探索?!坝械牡胤絺€人也繳費了,但機制沒有理順,結果又退回去了?!比松绮扛辈块L胡曉義曾對媒體坦言改革的嘗試并不成功。
沒有統一協調的方案和配套改革,地方既面臨阻力,也缺乏動力。這注定了后來進行的試點也不會有實質性突破。
2008年2月,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廣東、重慶五省市先期開展試點,與事業單位分類改革配套推進。然而,數年過去,幾個地方都無法為即將到來的全國性改革交出一份合格的“試點經驗”。
“5省市等于最后都停了,沒有搞下去。地方肯定是動力不足的,而且事業單位的人員比較抵觸――憑什么公務員不參加改革?”中國勞動學會副會長兼中國勞動學會薪酬專業委員會會長蘇海南說。除此之外,地方確實也有具體困難,如果當地事業單位的人數比較多,且以前沒有繳費的視同繳費的話,在當地從企業籌集的養老保險基金又不夠多的情況下,等于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要分掉一部分養老保險基金,現收現付就會有比較大的壓力。而且承擔義務教育、基礎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衛生及基層基本醫療服務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其職工按制度安排的工資水平不高,讓他們拿出一部分錢繳費,的確很難落實。
影響最大的群體
事實上,即便是實際收入較高的醫療機構、高校等公益二類事業單位,也對不充分的改革有怨言。
“事業單位雖然退休工資高,但是在職收入比企業低。以我為例,讀了很多年博士,又出國進修學習過,到現在工資才1萬塊錢左右,還不如我的研究生剛畢業的收入。而且,工資收入里只有3000元是財政給的,其他7000元是學校和學院發的。”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教授劉昕說。據他所知,退休后績效工資和補貼就都沒有了,只有五六千塊。
公益類事業單位以教師和醫務人員為主體,他們將是受改革影響最大的群體。按照最新的統計數字,全國專任教師超過1400萬,醫務人員達到860萬。由于長久以來人員冗余、效率低下的社會形象,行政類事業單位對改革形成的阻力被看作是對既得利益的維護,在合理性上立不住腳。而教師和醫務人員則不同,他們不僅面向社會公眾、提供公共服務,具有天然的道德優勢,而且教師群體更是有《教師法》作為法理依據,這使他們在反對并軌時,比其他人更迫切和公開。
2009年全國“兩會”期間,正值試點方案不久。77名主要來自教育界的政協委員聯名提案,建議暫時停止在教師隊伍中進行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他們認為,《教師法》規定教師收入應當不低于當地公務員,自然也應該包括退休收入不低于公務員。
公務員獨立于養老改革之外,雙軌制便依然存在,只不過對比力量發生變化而已。過去幾年中,一直堅持先動事業單位,公務員暫時不動的思路已經被實踐證明無法走通,改革很難單兵突進。而現在,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已經被明確寫入《政府工作報告》,意味著公務員養老納入社保只是一個時間問題。由于公務員與事業單位切割而產生的阻力變小,成敗的關鍵便更依賴于改革的成本由誰負擔。
改革由誰埋單
養老金并軌后涉及的首先是籌資機制問題。按照財政撥款類型的不同,全額撥款、差額財政補貼、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的欠費是由財政兜底還是個人補繳,老中青三代人群應該如何區分對待,個人繳費是否應該以漲工資為前提,都需要以全面的調研和測算為基礎。
有學者估算,按照8%的個人繳費率,如果3000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月平均工資2500元,每年空置的個人賬戶中少繳費用達720億元。財政不可能為此全部埋單。
“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相對來說不會涉及很復雜的制度設計,而“中人中辦法”則會產生欠繳費如何補、補多少的問題。
“全額撥款或者差額撥款的事業單位,主要看財政能不能兜底,這些人已經欠繳費很多年了,退休之后要動用現收現付養老保險基金的部分錢,這可能會使某些地方的社保基金形成缺口?!碧K海南說,如果全國算總賬,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退休金改由各地養老保險基金支付,不足部分由財政兜底,這一兜底壓力基本不會增加,但是對于財政吃緊、社?;鹨膊怀渥愕牡貐^,短期內肯定有影響。
在養老基金本身就面臨諸多問題的情況下,如果籌資的辦法不理順,新涌入的事業單位人員無疑會使養老基金的負擔加重。人社部最近的公報顯示,2013年各級財政補貼基本養老保險基金3019億元,比2012年再增加371億元。以財政補貼為重要來源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是否具有可持續性,因此也受到質疑。
而對于已經脫離了財政供養模式的自收自支單位來說,并軌之后要拿出一部分錢交養老保險是短期內最實際的問題?!坝行┦聵I單位經濟效益不好,沒什么創收渠道,而且當地財政一般不會為他們兜底,欠費需要單位自己拿錢去補。壓力當然很大。”蘇海南說。
方案還有多遠
在《條例》中,與養老并軌同時提起的還有建立事業單位工資增長機制。這被公眾普遍認為是給事業單位漲工資的信號,并依此斷定改革并不會真正觸動事業單位人員的利益。而人社部新聞發言人在一次例行會上“建立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的表述更是讓輿論質疑:雙軌制還沒有破除,是否又會產生新的不公平?
如果并軌后事業單位建立相應的職業年金制度,則只能依賴單位創收或財政投入。相當于原有的利益非但沒有影響,還會增加新的福利?;诖耍浾摰馁|疑也并非完全是一些事業單位人員所認為的心理不平衡。以往的社會保障并軌中,名義上的特殊待遇被取消,而以變種的名目繼續享受優待的“改革”并不是沒有發生過,這讓公眾不得不格外敏感。以醫療領域為例,取消公費醫療后,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以不同名目享受“補充醫療補助”,需自付部分可進行“二次報銷”,與公費醫療待遇相當。
“職業或企業年金制度作為強制養老保險、補充養老保險、個人儲蓄養老保險三根支柱之一,設計出發點并不是拉大差距,而是減輕基本養老保險的壓力,更好地保障職工退休后的水平不比在職時大幅度下降,合理的差距可以有,但必須要有封頂,在制度上規范得更加細致嚴密?!碧K海南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