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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征管調研范文1
當前,全市地稅系統正在深入貫徹落實市局年初提出的“11216”的工作要點,結合省局數據大集中工程的實施,通過各項措施,切實加強稅收征管工作的精細化管理。但由于農村受地理、經濟、文化等方面的影響,農村稅收征管工作在數據大集中工程實施后暴露出許多亟待解決的問題,農村個體稅收征管點多、面廣、難度大的矛盾也日益突出?,F結合本職工作對農村稅收征管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談一點粗淺地認識。
一、農村稅收征管現狀
(一)稅源零星分散,納稅戶難以控管。雙灣稅務所總計129戶固定個體納稅人中,有近三分之二多的納稅人分散在村隊進行生產經營,各村隊還分布有近40戶零散戶,稅源較為分散。在村隊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大都是以農業為主,以經營為輔,大多利用農閑及早晚時間經營,窗口經營、流動經營較多,由于經營的季節性和經營情況的好壞,納稅戶經常變換經營范圍,發生停業、歇業、轉讓等行為,很少有人到稅務機關辦理變更、注銷和停歇業手續,使稅務機關難以真正掌握戶籍變動情況,難以發現,難以控管。
(二)季節性稅源多,納稅意識亟待提高。在管轄的納稅戶中季節性生產經營的小商店、小飯館、小修理店等家庭店較多。這些經營戶場所基本在農戶自己家里,生產經營集中在幾個月,加上納稅意識較差,主觀上不情愿納稅,極少主動上門申報繳納。如果稅務人員找上門,就把門關上,甚至惡語傷人,將稅務人員拒之門外,因為店面在家里,稅務人員也不好強行進入。納稅人的自行申報納稅變成了自由申報納稅,查到就拖,查不到就躲,納稅人的稅法意識亟待提高。
(三)辦理停歇業的意識較差,停歇業后又難以跟蹤管理。農村很多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由于受知識、觀念等原因的影響都不能按規定辦理開業、變更、注銷稅務登記的手續,又受農忙的影響不能連續經營,又不前來主動辦理停歇業審批手續,因此稅務機關在征稅和處罰時經常引起征納雙方的矛盾。另外納稅人只是將經營作為副業,很難形成規模,農忙則停,農閑則營,即使辦理了停歇業,停歇業也很頻繁,由于距離較遠稅務人員跟蹤檢查難度較大,也增加了稅收成本。
(四)起征點的調整,使征納雙方矛盾變得突出。自從增值稅起征點調整后,雙灣鎮轄區所有國地稅共管個體納稅戶(101戶)都免征了增值稅、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但有些業戶國稅實行隨時調整定額的辦法管理,即隔一兩個月征一次稅,但地稅不掌握情況,等待情況摸清楚后追征地方稅款時,由于納稅人不了解政策,對地稅的抵觸情緒加大,無形間使地稅征管的難度加大。
(五)現有征管機構設置不盡合理。今年,為了減少征收成本,雙灣稅務所辦公地點搬遷至市區辦公,但由于人員只有兩人,又要在辦公室接待納稅人辦理納稅事宜,又要進戶進行日常檢查,經常出現顧頭不顧尾的現象。另外現在起征點調整后,起征點以上的納稅戶數將大為減少,雙灣稅務所增值稅起征點以下的個體納稅戶達90%,營業稅起征點以下的納稅戶數達95%以上,而且95%以上的納稅人進行了簡并征期。雖然納稅戶數減少,但管理工作一點也沒有減少,致使有些工作不能按照精細化的要求完成,從而影響了整體工作的提高。
二、加強農村個體稅收征管的幾點建議
筆者認為加強農村個體稅收征管總的原則是:規范鎮區個體納稅戶,抓住鄉鎮重點納稅戶,清理村隊經營隱蔽戶;在申報納稅方式方面,積極推行簡并征期、簡易申報等多元化申報功能,更好地方便納稅人。
(一)擴大巡回征收和簡并征期,減少停歇業次數。農村納稅人大都以農業為主,以經營為輔,農忙種地,農閑開店,流動性較大。因此建議對于村隊納稅戶辦理臨時稅務登記,簡并征期,采取一次性巡回征收的方式,每年按八或九個月征收稅款(一次性扣除假期),不再辦理停歇業,這樣就會減少納稅人停歇業的次數,降低管理的難度。重點是做好征收臺帳的登記工作。
(二)進一步做好農村稅源的普查工作。因為農民新開的小商店、小吃店或小加工修理鋪很少主動到稅務部門進行開業登記和納稅申報,所以存在漏征漏管現象。為此建議應做好源頭控管,每年稅務人員要分幾次深入鄉村全面開展一次稅源調查,建立和完善零散戶征管臺賬,對新增個體戶按稅法規定給查補稅款,而后納入正常稅收管理。
(三)進一步加強稅法宣傳工作。廣大農民對稅法知識較陌生,有的農民認為收費也是稅收,認為工商收了稅務就不應在收,對稅收概念認識不清,對納稅人的權利和義務更是不清楚。增值稅起征點提高后雙灣的90%個體納稅人都達不到起征點免征了增值稅,正是由于對稅收政策認識不清,他們認為什么誰都應該免。包括房產稅和土地稅等。稅務人員上門催繳稅款時,有的農民拒絕繳納,甚至漫罵。為此,建議切實做好稅法宣傳工作。首先,稅務部門不僅要充分利用稅法宣傳月活動開展形式多樣的稅法宣傳,而且要把稅法知識宣傳貫穿于整個稅務工作始終,常抓不懈。其 次,建議利用農村的廣播站、文化站等宣傳部門,以及冬季集中教育,協助稅務機關搞好稅法宣傳,使廣大農民群眾對基本的稅收法律法規有一定的了解。
稅收征管調研范文2
(一)稅源分布情況
現*莊白灰生產企業共有21家,其中一般納稅人7家,小規模納稅人4家,個體納稅人10家。一般納稅人按17%征稅的5家,按6%簡易征收的2家,他們全部自己使用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發票,小規模納稅人和個體納稅人是到辦稅服務廳代開專用發票。
(二)稅源構成情況
*莊白灰行業稅收分兩塊:一是經銷,二是生產。銷售對象也是兩個方面:一是直接對鐵廠,一是對唐山的經銷商。
唐山是*莊白灰的主要銷售地,而且鐵廠購銷合同多數是直接對礦山,業務上全部需要增值稅專用發票,所以白灰產銷流程圖可以分解為:礦山生產---經銷商采購---運輸到廠-----結算貨款-----再到繼續生產。
(三)白灰的價格構成(截止2008年11月15日對9家業主調查加權平均數據)
1噸白灰成本:1/4噸煤135元左右,石頭15元(主要是人工運輸);分攤費用:炸藥費用5元,開采費用10元;加上各項收費分攤5元,噸灰成本共計170元;
1噸白灰出礦價格190元,只生產不銷售的業主每噸毛利20元;
1噸白灰運輸費用(均價)為60元左右;
1噸白灰入廠價在350元左右;稅金30元(增值稅及附加23元左右,資源稅2元,個人所得稅5元)左右;
對只負責經銷的業主的毛利潤是350-30-60-190=70元,此外,入廠費用有:驗質、去水費用扣除10元,鐵廠未按期付款付息5元,以及其他雜費在5元左右,即每噸白灰毛利在50元左右;
1噸白灰從采購、生產、運輸、直至最終入廠消費,其毛利一直在60-90元之間徘徊。
(四)稅收征管現狀:
1.一般納稅人查賬征收,自行網上申報,業務上自行用防偽稅控開具發票;
2.小規模納稅人查賬征收,網上申報,業務上到稅務機關申請代開專用發票;
3.個體工商戶查賬征收,上門申報,業務上到稅務機關申請代開專用發票;
二、加強稅源控管的思考
在稅源管理工作實際中,不可避免的存在兩個方面的問題,需要基層稅務機關和稅收管理員深入思考:
一是如何避免虛開發票的問題。虛開發票有兩個動因:其一,由于白灰和鐵精粉是鋼鐵生產的主要原料,*莊生產白灰的業主都有正常的開采手續,屬于合法生產,而非法生產的白灰及鐵精粉有可能通過虛開發票的途徑加入到鐵的成本中來。其二,通過虛開發票加大鐵的成本減少鐵廠的本年利潤,造成少繳所得稅。
二是如何最大限度的堵塞稅收漏洞,防止偷稅的發生。如何促使納稅人依法、如實申報納稅,是稅務機關以及每位稅收管理員孜孜以求的目標。然而,由于*莊白灰礦的生產者大多數是農民,納稅意識不高,外來的經銷者受利潤最大化的驅使,不可避免的要在偷稅上做“文章”。
為了盡可能地避免虛開發票,堵塞稅收漏洞,促進應收盡收,通過幾年來對*莊灰礦的接觸與研究,我認為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進行圍堵:
(一)總量控制
*莊畢竟是一個自然村,白灰的年生產能力是一個定數,我們可以直接測算出每座窯日最大產能。具體因數包括:雇工人數、采石場的大小、日出石料情況等。也就是通過測算出的企業日生產數,構成*莊所有灰礦生產能力的上限。因為不可避免的是納稅人之間的白灰交易,我們要控制的是運出*莊的白灰真實的數量,最大限度的避免虛開。
(二)登記《日產銷臺帳》,保證巡查次數和質量
要求所有灰礦生產企業都必須如實登記《日產銷臺帳》,隨時掌握納稅人的實際生產數量,因為白灰生產特點是如果不運輸銷售,就不能出爐,灰窯只得封火。這就要求稅收管理員要加強巡查次數,主要檢查兩項記錄:《日產銷臺帳》和采石場運輸石料的噸數記錄。
稅收征管調研范文3
一、當前基層稅收征管現狀
按照“以納稅申報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強化管理”原則構建的征管體制,經過多年的深化和實踐,取得全面成功,從運行成效看,較為科學和嚴密。不僅促進了征管科技含量和征管質量逐步提高,同時也促進了稅務部門勤政、廉潔、高效的形象日益凸現。主要表現為:一是從法制的角度明確了稅務機關和納稅人的權利、義務、責任,使征納雙方責任不清的問題得到根本解決。二是稅務執法明顯優化。通過征、管、查職能機構間的分離,在執法權力的合理分解制約上取得重大突破。三是稅收征管的科技含量逐步提高,加快了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的征管現代化進程。特別是在ctais系統成功上線運行后,計算機作為現代化管理的技術手段,已廣泛運用于征管的全過程,基本實現了信息化支持下的專業化征管格局。建立了人機結合的稅收征管體系,大力推行稅收管理員制度,強化基礎管理,使稅收征管踏上良性循環的軌道。五是稅務機關的社會形象明顯提升。
二、當前基層稅收征管遇到的問題
近年來,稅收征管工作雖然取得了顯著的成效和突破性進展,但面臨新形勢,還存在著一些問題。主要表現為:
(一)稅源管理還存在薄弱環節
國家稅務總局局長謝旭人指出:稅源管理是稅收征管的基礎和核心,是反映稅收征管水平的重要方面。稅務系統要大力實施科學化、精細化管理,多管齊下,把稅源管理抓緊、抓實、抓好。由此可見稅源管理的重要性。基層國稅機關面臨新形勢,在稅源管理方面還存在幾個薄弱環節:一是在外部,國地稅之間的稅源管理關系不夠協調。在分稅制財稅體制下,為解決中央與地方政府在財力和管理權限方面的矛盾,調動中央與地方兩個積極性,把稅收分為中央稅和地方稅是非常必要的。但國地分設,在稅源管理方面,出現了一些矛盾,主要體現在所得稅管理方面,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所得稅收入分享體制改革后稅收征管范圍的通知》(國稅發〔20__〕8號)文件規定:“自20__年1月1日起,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有關規定,在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設立(開業)登記的企業,其企業所得稅由國家稅務局負責征收管理”,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都是企業所得稅的征收管理機關,而征管對象的劃分卻不按企業性質、類別,而是按工商注冊登記時間,這就意味著部分相同性質、類型的企業,歸屬不同的稅務機關管理,客觀上增加了管理的難度。對于所得稅管理的問題,實際上是因為在稅收收入任務的壓力之下,充分“挖掘”稅源的結果,也從一個側面反映了國稅、地稅之間,中央和地方之間爭搶稅源的現狀。結果導致國、地稅在企業所得稅日常管理中,對于好管的,稅收效益明顯的雙方爭著管,而對于效益不明顯甚至虧損的企業,就雙方都少管甚至不管,無形中損害了稅法的嚴肅性。二是在系統與系統之間,稅源管理標準有待統一。具體表現在雙定戶定額標準方面,從目前情況看,雖然推行了電腦核定定額,由于局與局之間掌握的定稅標準不一致,造成某些交叉管理地段的行業相同、規模相近業戶的核定稅額差距較大。特別是對于地處市、縣、區的雙定戶,核定定額由于沒有統一的標準,極易引起爭議。三是在系統內部,稅源管理力量不協調。由于機構和人員配備上的相對獨立,分析、監控、評估和稽查良性互動機制尚未形成,征、管、查之間信息不通暢、力量不協調,制約了稅源管理質量的提高,成為對稅源進行深度分析、對稅源進行精細化管理的瓶頸。
(二)信息化的依托作用不明顯
近年來,國稅部門的信息化建設步伐明顯加快,成功推行應用了如ctais征管信息系統,并相繼配套完善了輔助系統和稅收執法考核系統等,但仍存在一些問題:一是基層的稅收實踐與信息化的要求存在一定的距離。信息化系統的程序設計,是嚴格按照稅法的程序和要求設計的,特別是涉及執法程序的執行,是非常嚴謹的,這是嚴格依法治稅的體現,無可厚非。但從整個國家的國情、法制化的進程以及納稅人的納稅意識方面,卻跟不上信息系統的步伐?;鶎用媾R的實際操作困難較多。二是系統功能存在缺陷,影響了征管效率。在計算機運用上,其科技含量沒有充分挖掘,計算機功能遠遠沒有發揮,不少計算機只停留在用于開票、打字等一些相對簡單的工作和文件處理、信息收集等較低層面上,其信息處理、管理監督等功能大量被閑置,稅收征管的基本手段仍然靠傳統的“人海戰術”,還遠沒有實現稅收征管手段的現代化。如應用系統缺乏稅收收入統計分析、征管行為的統計分析及自動預警功能等,部分系統數據均需要通過導出數據結合手工操作完成,增加了稅收成本高,加重了基層負擔。三是僅在系統內實現了網絡化,且數據綜合利用率不高。工商、 公安、財政、銀行、勞動、統計等經濟部門的信息與稅源管理密切相關,雖然新稅收征管法對政府和部門支持稅收工作都提出了明確要求,但由于缺乏硬性的法律責任約束和具體的工作機制,這些要求往往很難落實到位。即便稅務部門能夠取得數據,但在數據的準確度上和時效性上也往往不能滿足管理的要求。同時,內外信息不兼容。各經濟管理部門由于管理內容和要求的差異,在數據的統計口徑、分類方法、信息化應用平臺上都各具特色,致使內外信息互不兼容,稅務部門難以將外部信息直接應用于日常管理工作之中。
(三)稅務稽查“重中之重”的地位不突出
稅務稽查作為依法治稅、保證征收的重要手段和稅收管理的重要環節,是稅收征管的最后一道防線,對于打擊涉稅違法行為,保證國家財政收入,促進稅收征管具有重要作用。目前的征管模式賦予稅務稽查十分重要的職能,并強調了其“重中之重”的地位,但在實際運作中,受多種因素的制約與影響,稽查工作“重中之重”的地位與作用并沒有充分體現,實際工作中“重征收、輕稽查”的觀念仍然存在,稽查獨立性欠缺,辦案干擾因素多,案件查處和處罰力度不平衡。
(四)基層征管隊伍不能適應新形勢的要求
一是隊伍現代管理意識不強。還沒有真正確立現代管理意識,對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的管理手段認識不足。特別是計算機操作不夠熟練的人員,仍習慣于長期的傳統管理方式,即使“人手一機”的條件已經具備,卻缺乏熟悉應用信息系統處理日常稅收業務的能力。二是隊伍有老化趨勢,復合型人才缺乏。以梅江區局為例,國稅人員中40歲以上的占50%以上,30歲以下的不到20%,隊伍年齡結構呈倒金字塔形。隊伍年齡偏大,對推行以高科技為依托的現代稅收管理形成了制約。缺乏既懂稅收業務又精通電腦的復合型人才。部分稅務人員技術應用水平低,造成信息的時效差、傳遞不及時和數據不準確或過時現象,從而,工作效率不能得到明顯改觀。三是考核機制有待于進一步完善?,F行的考核評價機制雖然推行了計算機管理,但是依然沒有擺脫“做多錯多”的局面,使重要崗位和業務骨干面臨越來越大的壓力。同時,缺乏激勵機制使得人才的積極性和主觀能動性的發揮受到一定的負面影響。
三、對策
(一)強化稅源管理。一是探索委托代征制度。兩稅合并后,內外資所得稅管理機構在管理職能上需要在國地稅內部進行銜接和重新調整。在國地稅機關之間,重新調整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的征管范圍,按照主體稅種的歸屬來劃分征管范圍,即征收增值稅、消費稅的企業,其企業所得稅交由國稅部門征收管理,征收營業稅的企業,其企業所得稅由地稅部門負責征收管理。如果出現既征收增值稅業務又有營業稅業務的企業,可以比照增值稅混合銷售業務或者兼營業務來處理。這樣,既避免征收范圍交叉重復征收管理,也避免國地稅務機關爭稅源的問題,同時,主體稅種全部由一個稅務部門管理,可以降低稅收管理成本,便于稅務機關進行稅源監控,便于實施科學化、精細化管理。二是建立市縣區定期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協調相互之間的征管標準。三是實施專業化管理。在進一步明確征收、管理和檢查職能基礎上,增強征管查的協作性,重點是加強信息流的傳遞、交換和共享。征收、管理、稽查部門之間應該建立一套規范的聯系制度,設置統一的信息傳遞文書,定期將納稅申報資料、稅收管理資料、稅收稽查資料在各部門相互傳遞,形成相互配合、相互協調、相互銜接、相互制約的格局,建立職責清晰、銜接順暢、重點突出、良性互動的稅源管理機制。
(二)依托科技手段,最大程度提高征管效率和質量。以信息化為支撐是新一輪征管改革的主要特征,其主要目的是充分發揮計算機網絡在稅收征管各環節中的依托作用,最大程度地提高稅收征管的效率和質量。一是關注征管軟件的兼容性和差異性,充分考慮到城鄉有別、稅源的集中與分散有別,經濟發達與經濟發展相對滯后有別的實際情況,逐步修改完善統一征管軟件,以避免征管軟件與征管實際不相適應,影響征管效率的提高。二是要充實完善系統功能,大力推進信息系統的深層次應用,減輕基層負擔。要把日常的數據邏輯分析、比對、預警等需要耗費大量人力的工作,依托計算機進行處理,最大限度提高工作效能。三是積極納入政府上網工程,在國稅與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之間建立信息溝通的專用網絡,將外系統其他部門所掌握的經濟信息及時導入ctais中,豐富系統資源的內容和應用方式,實現安全、快速的信息交互和共享,準確掌握納稅人的信息,確認納稅人納稅申報的真實程度,從而更加有效地對稅源進行監控,提高稅收征管的質量和效率。
稅收征管調研范文4
非稅收入是指政府以收費、基金、罰款、攤派、捐助等方式籌集的用于履行政府職能的收入,是除稅收以外的其他財政性資金,是政府財政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加強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對市場經濟條件下理順政府分配關系、健全公共財政職能、增強財政宏觀調控能力、促進社會經濟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近年來,區委、區政府及財政部門越來越重視政府非稅收入,加大了管理力度,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問題仍然較多,加強和規范非稅收入管理顯得尤為迫切。
一、我區非稅收入的構成、規模及特點
從我區的區級財政收入構成來看,主要由稅收收入和非稅收入組成。非稅收入主要包括排污費、水資源費、教育費附加、罰沒收入、行政事業性收費、稅務部門罰沒收入、國庫存款利息以及基金收入等。從規模上看,非稅收入占財政收入的比例較大,且收入額呈逐年上升的趨勢。20__年我區非稅收入額為33,090萬元,占當年全部財政收入的18.3%;20__年收入額為37,861萬元,占15%;20__年收入額為37,940萬元,占11.8%,20__年收入額為45,633萬元,占10.9%。在非稅收入中,基金收入占較大比重,要占到全部非稅收入的一半以上。大量非稅收入的存在,為緩解政府部門經費不足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但在政府財政收入中,預算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基金和游離于財政之外的政府各部門的收費、集資、攤派是政府非稅收入的主體,由于其沒有納入預算內和財政管理,造成了政府非稅收入的混亂局面,其負面效應也在相當程度上存在。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1、思想認識上存在誤區。一是認為非稅收入并非真正的財政收入。受傳統觀念以及較長時間以來財政管理較為粗放的影響,部分執收部門認為非稅收入是單位執收的,也付出了一定的成本,理應作為成本補償,而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財政收入,無須納入預算管理。二是認為非稅收入不形成政府可用財力,在現行財政管理體制下,除部分非稅收入分別納入一般預算和基金預算外,確有相當部分非稅收入仍在實行專戶管理,且納入預算管理的非稅收入也是列收列支。因此有人認為非稅收入并不形成政府可用財力。三是認為非稅收入規模過大影響了財政收入質量。一般認為稅收收入應作為財政收入的主體,稅收收入的規模反映了一個國家、一個地區經濟實力、發展水平的高低,如果非稅收入在財政收入中所占比例過大,則表明這個國家、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較低。
2、管理方式不到位,統籌調劑乏力。日前對非稅收入的管理,無論是預算內還是預算外,收入實質上仍歸部門單位所有,反映為誰收誰用,多收多用。這種收費多少與單位利益直接關系使得無論是行政機關還是事業單位都有一種本能的多收費沖動。加之實行部門預算改革后,財政部門在編制綜合預算時采取先預算外后預算內,部門、單位往往人為地將年初收入預算編制過低,支出預算編制過大,造成本應科學、規范的部門預算中帶有相當的人為因素,使非稅收入的管理流于形式,財政統籌調劑乏力。
3、財政職能被肢解,難以充分發揮作用。實際中,非稅收入的所有權、使用權和管理權未真正歸位,財政職能被肢解,難以發揮整體效應。一方面財政部門對非稅收入的規模過快膨脹難以有效控制,給企業、單位造成額外的負擔,影響了企業納稅的積極性,且名目繁多的各種收費也嚴重侵蝕了稅基,出現了“費擠稅”的現象;另一方面分散了地區財力,削弱了政府調控能力,影響了稅收作為“內在穩定器”功能的發揮,造成分配無序,加劇了社會分配不公,敗壞了社會風氣,滋生了消極腐敗行為。此外,納入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名義上為財政性資金,實則為部門單位使用,納入預算內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也基本上是列收列支,不能有效地形成地方可用財力,無形中虛增了一塊財政收入,影響了地方財政職能的充分發揮。
4、法制不健全,缺乏監督約束機制。目前,我區在非稅收入管理上依據的大多為行政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而沒有制定較為完備的規章制度和法律法規。按照國家規定,設立審批收費要以法律法規為依據,而現行的法律法規涉及設立收費項目的條款非常少。到實際工作中一般由業務部門向主管部門提出收費申請,審批機關依據單位財政經費不足實質上就成了審批收費的基本依據。法制建設跟不上,依法管理也就難以實現,加之缺乏健全完善的監督機制,監督乏力,非稅收入在片管和使用安排上存在較大的隨意性,違規違紀行為時有發生。
三、進一步規范非稅收入的思路和建議
非稅收入日前已經成為從中央到地方財政改革的一個突破口,其規范的最終目標應是財權上收,將全部的非稅收入收歸國庫,納入預算,充分發揮非稅收入在優化資源配置、發展社會公共事業、制止收入流失和增加財政收入的作用。要從根本上改變非稅收入管理中存在的種種弊端和體制缺陷,就必須在認識上有所轉變,體制上有所創新,在管理上有所突破。
1、對非稅收入應予以正確認識。首先要從思想上根本轉變對非稅收入的片面模糊認識,從根本上講,非稅收入與稅收收入都是政府財政收入,如同主糧雜糧都是糧食一樣。非稅收入是國家制定政策授權有關部門和單位在依法行政過程中取得的,所有權屬國家,管理權歸國家。隨著非稅收入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力度不斷加大,非稅收入也將實現全口徑預算管理,與國家稅收一起都將由政府統籌安排,與稅收收入一起成為政府可用財力。即使暫時沒有納入財政統籌安排的非稅收入,也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執收單位的經費不足。從我區情況來看,如果沒有非稅收入,財政收支矛盾會更加突出,各項事業發展也必將受到影響。既然非稅收入也屬于政府采用財力,就不能說非稅收入規模過大或比例過高導致影響財政收入質量。規模過大或過高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從縱向情況分析,從中央到市至區縣,越到基層非稅收入相對而言規模就越大。經濟發達地區與經濟相對落后地區的財政收入結構不大一樣,發達地區因稅源充足會取消一些非稅收入項目或減少納入一般預算的非稅收入,而落后地區有可能在非稅收入上“做文章”,非稅收入規模過高或過大是客觀存在的事實,只要是依
法依規取得的非稅收入,就不能說規模過大影響了財政收入質量。2、完善政府非稅收入征繳管理機制。政府非稅收入資金額度大,涉及面廣,征收工作難度大,而且征收手段比較薄弱,法制制度不健全。因此需要完善“源頭控收,以票管收,依法盡收”的管理模式,建立運轉協調、規范透明、廉潔高效的政府非稅收入征繳機制。首先要改進非稅收入的征管方式,豐富完善征管手段,努力做到應收盡收。其次是加快非稅收入收繳改革步伐,以有關部門、機構的職責分工和相互制衡為基礎,以收繳分離為目標,建立“單位開票,銀行代收、財政統管、政府統籌”的非稅收入征管模式,進一步規范非稅收入的收繳行為。第三要加強賬戶管理,取消執收單位以各種形式設立的非稅收入過渡戶,將非稅收入納入國庫單一賬戶體系,實行直接繳庫或集中匯繳,規范收入收繳程序,減少資金收繳環節,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第四是推進非稅收入信息化建設,按照“金財工程”的要求,搭建網絡技術平臺,建立健全非稅收入征收管理信息系統,提高管理效率。
稅收征管調研范文5
[關鍵詞]國家稅收 征管質量 問題及對策
2004年至2009年,我國財政整體運行狀況得到大力改觀,全國財政收入超速增長,此與我國稅收收入的快速增長密不可分。但近年我國稅收收入質量明顯下滑,其在財政收入中的比重從2004年91.55%下降至2009年的86.91%,這與我國征管質量存在的問題有關。在此,筆者對現行稅收征管質量進行分析,并提出完善措施。
一、我國稅收征管質量存在的問題
一是稅收進度存在隨意性,人為調節嚴重
我國各級稅務機關年度稅收計劃按“基數+增長”的模式確定,稅收任務完成的好壞,直接與稅務機關考核及獎勵掛鉤,但在實際征收過程中存在一定的出入,導致人為調節稅收進度的現象時有發生。如2008年度,我國其中16個省中的62個縣級國稅部門,就違規向169戶企業提前征稅或多征稅款23.4億元,以及向71戶企業延期征收稅款130.92億元。
二是稅收收入不實,虛增現象存在
我國一些地方政府為完成,甚至超額完成上級下達的稅收考核目標,將考核任務從上而下層層加碼,到縣鄉時也不堪重負??h鄉政府官員面對嚴重脫離實際的稅收增長率,將個人政治前途放在首位,不惜代價進行指標造假,確保稅收收入基數,導致虛增稅收現象的發生。如山東省荷澤市某縣2006年下達各鄉鎮“三稅”(增殖稅、所得稅和營業稅)增長考核指標高達47%,而鄉鎮只能采取“空轉”進行虛增稅收收入,據估算虛增稅收占該縣財政總收入30%-40%。
三是稅收征管不力,稅收流失嚴重
近年我國稅收征管不力,稅收政策亂用、減免無度等現象時有發生,使國家稅收流失嚴重。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外資企業可以享受基本稅15%及所得稅“兩免三減半”的優惠政策,但一些地方政府卻實施至“十免十減”甚至倒補政策[2];2009年,審計署對我國16個省的國稅部門在2008年度稅收征管時,在抽查享受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的116戶企業,有85戶違規享受36.31億元,對44戶消費稅應稅企業測算,2007和2008年少繳消費稅116.15億元[1]。
四是稅收征管成本過高
1994年國家稅務和地方稅務兩套征收管理機構設立后,近十五年來,我國稅收征管成本大幅提高,使稅收質量明顯下降。據數據顯示,我國稅收征收成本率,從1993年的3.12%增長到1996年的4.73%,以及迅速攀升至近年的8%,增長近1.56倍。而西方發達國家僅在1%~2%范圍,其中美國長期低于1%。
二、完善我國稅收征管的對策
一是加強稅源監管,嚴防稅收流失,確保稅收征管質量
加強稅源監管是從源頭防止稅收流失,增強征管質量和效益的有效措施。加強稅務登記,完善戶籍管理制度。在實際工作中,對納稅人進行實地登記,做到戶數清楚、情況明白,加強核實納稅人依法辦理情況,及時與稅務登記人員聯系,防止漏征漏管戶的出現。強化稅源管理檢查制度。加大對稅源戶的檢查力度,堅持管稅與管票相結合,通過對納稅人發票使用情況監管,正真實現以票控稅。建立稅源管理協稅機制。以現代信息化為依托,擴大金稅工程覆蓋范圍,實施稅源戶信息資源共享,實現國稅、地稅、工商、海關等部門政策信息傳遞制度,完善協稅和護稅網絡體系,堵塞涉稅違法犯罪漏洞,提高監管效能、降低征管成本,確保稅收征管質量。
二是優化稅收政策,加強權力約束,強化稅務官員責任
稅收優惠政策促進了我國地區經濟發展,對縮小區域差距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為防范和制止一些地方政府政策亂用,確保稅收應收盡收,提升征管質量,應建立以配合產業政策、優化產業結構為主的稅收政策,實現稅收政策和產業政策的積極配合,推動不發達、貧困地區的經濟發展。在省及其以下分別成立獨立于國、地兩家的稅務稽查機構,分別在國家稅務總局和省級地方稅務局的垂直管理領導下,各自負責對國稅、地稅部門在征管中政策運用情況進行督查,對違背政策的各級稅務部門,追究其稅務官員的責任,強化稅務官員權力約束,確保稅收職能的充分發揮。
三是創新征管執法體系,嚴打涉稅犯罪活動,加大稅收執法力度
我國稅收征管存在的漏洞,是導致偷稅、抗稅、騙稅以及利用發票犯罪等涉稅行為的原因。為有效打擊和懲治涉稅犯罪行為,全面推行稅務警察體制改革,借鑒國外經驗,在我國稅務機關內部建立統一的稅務警察機構,強化稅收司法保障體系,增強稅務部門執法剛性。嚴厲打擊重大稅收違法案件,尤其是對虛開和接受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等各類可抵扣憑證的違法案件,以及騙取出口退稅等違法犯罪活動。從法制層面堵塞涉稅違法犯罪漏洞,嚴厲打擊涉稅違法行為,保障稅收征管質量和效益。
四是完善征管考核機制,提升稅收征管質量
完善的稅收征管考核機制,是提升稅收征管質量的重要保證。為杜絕一些稅務機關根據稅收計劃情況調節進度,而嚴重影響其及時性和完整性,必須進一步完善稅收征管考核機制。創新稅收管理員制度,明確其崗位職責,工作目標、考核方法和責任追究,并優化管理績效監督與考核,增強稅源管理的質效。創新征管質量考核機制。各級稅務部門在深入開展調研的基礎上,按合理、科學、實用的原則,制定完善的稅收征管質量考核辦法,提升征管質量。創新稅務官員責任追究機制。嚴格落實稅收執法責任制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對稅收征管質量達不到標準和存在過錯行為的,嚴格追究稅務官員責任,消除稅收特權思想,不斷提升征管質量和效益。
參考文獻:
稅收征管調研范文6
1、認識不到位。一是基層領導重視程度不夠。單純任務觀點嚴重,“一俊遮百丑”現象依然存在。二是缺乏責任感,對“七率”工作抱著“無所謂”的態度,處于被動應付,勤勉敬業和拼搏進取的勁頭不足。三是缺乏學習和研究。對“七率”指標的統計口徑、指標來源、計算方法和平衡關系都弄不明白,在“七率”征管中顯得無所適從,覺得內容太多,不知如何下手。
2、底數摸不清。稅務登記是稅務機關對納稅人管理的開始,在稅收征收管理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開業登記、停歇(業)審批、稅務登記的變更和注銷,都是稅務機關最基礎性的征管工作。一些基層單位不愿在這方面下功夫,個別人員責任心不強,造成漏征漏管現象嚴重,登記率偏低,稅源監管失控。尤其是偏遠山區點多、線長、面廣的農村稅收,征管“死角”表現更加突出,個體登記率也就更加不盡如人意。
3、管理抓不細。一是職責不清,缺乏明確的分工和嚴格的內部考核,干好干壞一個樣,平均主義嚴重。二是征管資料不規范,各種報表資料的填寫存在大量漏項、漏章、不復寫、無簽字等情況。有的單位應付思想嚴重,對納稅申報表只“收”不“審”,盲目地照搬照抄,按申報表開稅票,結果錯誤連篇,申報的準確率也就可想而知了。三是部分征收人員責任心不強,素質偏低,“保姆式”的征收方式沒有徹底改變,專管員代納稅戶填申報的現象依然存在,至使一些納稅戶依賴思想嚴重,對稅收政策不及時學習、不認真研究,影響了納稅申報的準確率。四是管理不平衡。有的單位在管理上搞“抓大放小”,對私營以上企業比較重視,而對個體戶則放任自流,疏于管理,造成稅負不平和管理上的失衡。表現出企業“七率”普遍較高,個體“七率”較低,兩者形成很大的反差。
4、執法不嚴格。由于法制意識較差加之圖省事怕麻煩心理,有的單位在必要程序和文書使用上能簡則簡,極其不嚴格。一是忽視對納稅人納稅方式的認定,究竟是按帳核實征收,還是按定額(定率)征收,沒有嚴格的履行文字手續;二是在定額核定中不按法定程序進行,存在較大的隨意性;三是處罰程序不規范,不能全面正確使用法律文書,人為的簡化手續,為涉稅訴訟留下隱患。四是基層的日常檢查工作弱化,檢查面過低,致使對納稅人經營情況的變化以及對納稅人的管理約束力下降。五是處罰力度不夠。在征管“七率”考核體系中,“滯納金加收率”“處罰率”對其他各“率”的提高起著保障作用,由于一些人不能充分認識“處罰”在強化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或因業務能力差不會罰,或者因私欲做寵不愿罰,或因“怕”字當頭不敢罰。沒有用好法律賦予的權力,造成處罰力度不夠,致使“滯納金加收率”、“處罰率”仍處于較低水平。
二、提高基層稅收征管“七率”的對策
(一)提高認識,加強學習是基層稅收征管“七率”提高的前提。一是要領導重視,加強調研。各級領導都要把“七率”考核工作作為稅收工作的頭等大事來抓,以考核促征管,以征管促稅收。要深入基層調研,及時發現稅收征管“七率”考核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時解決。二是要轉變觀念,提高認識。目前,征管工作在整個稅收工作中的重要地位日益突出。作為新時期的地稅干部應當認清形勢,抓住重點,不斷深化對稅收征管“七率”考核工作的認識,克服消極畏難情緒,增強做好工作的主動性和自覺性。三是要吃透政策,精通業務。經常性開展“業務知識大討論”活動,提高自身的業務素質。對實體法、程序法以及上級出臺的政策、措施和辦法要認真地加以研究,進行消化和吸收,做到融會貫通;對征管檔案資料的種類、格式、項目等要一目了然;對會計制度要熟練掌握,對企業的財務報表要看得懂、會審查、能正確使用。
(二)明確崗位,完善職責,是基層稅收征管“七率”提高的關鍵。本著以崗定責的思路,各基層單位應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編制的《稅收征管業務流程》,結合自身實際分別制定《崗位目標管理責任制》,明確基層各崗位職責范圍和服務規范,細化責任,量化指標,規范行為,做到崗位職責清晰,操作程序規范。同時,還要進一步加強稅收執法責任制的落實,定期組織以執法質量為主要內容的內部考核??己艘浞掷每萍际侄?,考核指標要盡量量化,反映執法行為的真實情況。要嚴格過錯追究,通過分環節、分崗位實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減少稅務干部執法的隨意性,增強工作的主動性。對查出工作中存在問題的,要予以扣發獎金等經濟處罰,達到少出錯或不出錯,不斷提高稅收征管“七率”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