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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合同管理辦法范文1
一、系統管理員現狀與基本要求
1.現狀分析。在新疆林區,會計電算化推廣過程中,突出問題首先就是:系統管理員一般由部門負責人或會計主管擔任,他們通常缺乏計算機技術,不能履行系統管理員的職能。一旦出現問題,只有請外單位的人員來解決,偏遠的地方往往要耽誤工作好幾天。其次,雖然經過幾年對會計人員的電算化培訓,情況有所好轉,有些單位已經有了一些可以擔任系統管理員的人員,但是崗位設置上將系統管理員與會計主管、數據管理員和網絡管理員混為一談,造成工作中職責不明、權限不清。表現最為突出的問題是系統管理員的權力過大,相當多的單位在賦予系統管理員權限時,都能夠調用系統的所有功能,有時甚至完全超過了會計主管的權限。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以下兩個方面:①一些會計軟件本身就允許賦予系統管理員全部工作權限,支持系統管理員享有所謂的“超級用戶”權力;②一些單位對系統管理員的崗位職責認識不清楚,混淆了會計主管與系統管理員的崗位界限,往往將二者混為一談。前者需要軟件開發商依照《會計電算化工作規范》,加強對系統管理員權限的約束,摒棄只圖用戶使用“方便”,而不顧會計制度要求的不嚴肅商業行為。后者則需要會計人員,進一步體會在會計電算化條件下的崗位分工,澄清概念、明確職責。
2.基本要求。系統管理員工作壓力大、責任重,會計人員對系統管理員的要求是:事事必會,出現問題能夠徹底解決;當應用程序出現不干活、報表數據計算錯誤或者系統死機了,會計人員首先想到的是找系統管理員,而不是去問其他技術人員,因為他們認為系統管理員應該能夠解決一切問題,究其原因在于他們不能判斷是系統方面的原因,還是計算機硬件或網絡方面的原因。這無形中提高了對系統管理員工作的要求。這就要求系統管理員首先應該掌握基本的會計知識,熟悉會計業務,了解會計軟件的各項功能及其結構、聯系,尤其是網絡版軟件的功能設置。其次,要求系統管理員掌握會計法、會計制度及財經紀律的各項規定。第三,系統管理員必須知道計算機硬件方面的基本知識,單機條件下應熟悉基本的計算機硬件,如軟驅、硬盤等,出現硬件的小問題知道錯誤在何處及解決辦法;網絡條件下的系統管理員還必須掌握網絡方面的基本硬件知識。結合正在進行的會計電算化各級培訓,有必要全面地加強系統管理員的業務知識培訓。第四,系統管理員必須熟悉本單位主要業務情況,了解主要工作流程。最后,要求系統管理員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個人品德修養。鑒于系統管理員崗位的重要性、特殊性,其工作涉及整個系統的會計數據、重要工作口令等,故而要求系統管理員應忠于職守、誠信自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職業信念。
二、系統管理員的職責與權限
系統管理員的總體要求是保護計算機軟件系統、硬件系統的正常運行,管理機內會計數據。
1.系統管理員的首要任務是,負責會計軟件運行環境的建立以及系統建立時的各項初始化工作。會計軟件運行環境的建立包括系統軟件、應用軟件的使用,并要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建立科目體系、憑證類型、會計核算方式等。值得一提的是,在會計信息系統建立的過程中,系統管理員非常有必要積極主動地參與系統建賬等初始化工作,盡早熟悉本單位財務運行情況和工作流程,結合財務軟件功能、特點和運行要求等等提出適宜的實施方案。
2.系統管理員要負責會計軟件日常運行管理工作,監督并保證系統的有效、安全、正常運行。系統自身的安全運行主要涉及系統各項運行日志的管理維護、防病毒的措施等。系統運行日志主要是指會計人員上機的操作日志管理,包括機制日志和手工日,志。加強對操作日志的管理,應成為系統管理員日常的一項重要而又必要的工作。計算機病毒對系統攻擊的破壞性比以往任何時候都嚴重得多,預防與清除計算機病毒已成為會計電算化工作中應加以重視的問題。系統自身的安全性日益成為首要考慮的問題,系統管理員有責任監督檢查系統的抗病毒能力,堅決杜絕病毒可能入侵的機會。
3.系統管理員應負責系統定期的正確性、安全性檢測,保證系統軟件、硬件、網絡、數據庫的正常運行;負責在系統發生故障時,及時組織有關人員恢復系統的正確運行,針對系統事故找到系統事故原因。
4.對系統各類人員進行分工、管理操作,協調他們之間的工作關系。對用戶的管理,必須及時掌握新任成員的增加注冊,離崗成員的處理操作,人員分工權限的授權管理等。
5.系就管理員應對系統的安全性負責,尤其是做好系統災難預防與恢復工作。災難包括數據庫受到嚴重的意外破壞,由于計算機病毒造成系統崩潰或機器受損,因為意外情況,如火災、水災、失盜、電源問題等造成系統、數據受到嚴重破壞。這里特別將災難預防單獨說明,原因就在于會計數據的重要性、會計信息系統自身的特點。預防災難的措施中主要包括會計軟件、系統軟件和各項會計數據、各項網絡參數的備份等。會計數據易受到人為篡改、不正確操作、計算機病毒的刪改以及意外情況的破壞,系統管理員應及時備份會計數據,監視和發現系統中的一些不正確操作。系統中的會計數據在受到攻擊或破壞后能夠在最短時間內恢復到系統最近狀況,這應當作為考核系統管理員工作合格與否的一個重要方面。
6.系統管理員的權限應當局限于系統的管理和維護。系統管理員的權限,一般來說主要有:網絡服務的管理(口令)、數據庫的操作(口令)、會計數據的及時備份(數據和當期數據)、系統運行及維護的記錄管理、基層單位系統管理員的授權和管理、依照主管會計的人員崗位分工分配會計人員工作權限、新舊會計人員的注冊與注銷等。還有一點需要著重提出的是:對于自主開發的專用軟件,系統管理員是不允許由軟件開發人員擔任或兼任的。 三、系統管理員與電算化條件下主管的關系
電算化條件下的會計主管主要負責組織和管理本單位會計電算化工作,確定會計人員的崗位安排、分工權限,總體負責單位會計電算化的數據安全、保密工作,本部門工作進度,系統的穩定、可靠,數據的安全,協調機及會計軟件系統運行工作。系統管理員負責單位會計電算化的具體技術管理工作,包括會計軟件系統所涉及到的軟件、硬件的使用、管理、維護等。在一般情況下,會計主管和系統管理員應由兩人分別擔當,尤其是實現條件的會計軟件,從軟件的規模、電算化工作的強度與會計業務的工作量上都要求由專門的系統管理員負責。當然,在單位會計人員不多、會計業務量不大、會計軟件為單機運行時,會計主管與系統管理員是一個人的情況也是允許的。無論從會計工作的分工、工作的、所負責任等方面來講,會計主管都是本單位的業務總負責人,系統管理員應服從會計主管的工作安排,系統管理員的權限并不是“無限大”的,其所做各項工作都應對會計主管負責。
四、如何解決新疆林區會計電算化工作中系統管理員崗位設置上存在的
1.選擇使用通過財政部審驗的,對系統管理員職權設置符合分工要求的商品化軟件,選擇信用好,有技術能力,售后服務好的公司購買財務軟件。
2.進一步加強新疆林區財務人員的電算化培訓,尤其要花大力氣對一批有潛能的會計人員進行專門的高層次的系統管理員的培訓。
3.有效利用現有人才資源,對一些非財務的具有計算機技術的人員,進行基本的財務知識培訓,兼任系統管理員,完成系統管理員最主要的職能一一保證計算機系統安全、穩定工作。
集體合同管理辦法范文2
在各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施行以來,本市土地管理基本上走上了法制軌道。為了認真落實黨的十四大文件中提出的“嚴格執行憲法和法律,加強執法監督,堅決糾正以言代法”和“加強國家立法和法律實施工作,使國家各項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軌道”的精神,以及國務院明電(92)13號緊急通知的要求,依法全面管好用好本行政區域內的每寸土地。根據《實施辦法》第五十九條“本辦法具體應用中的問題,由市土地管理局負責解釋”的規定,現就土地執法中的有關問題解釋如下:
一、關于全市土地統一管理問題(略)
二、關于“已經開發使用的城鎮建設用地”問題(略)
三、關于農村土地范圍問題
農村土地,大量是集體所有的和一小部分國家所有的土地。農村土地由土地管理局直接管理,不存在代的問題。
四、關于土地確權發證蓋章問題
根據《實施辦法》第七條規定的精神,土地確權發證工作是地籍管理的核心?!秾嵤┺k法》第十一條規定“地籍管理工作,由市、區、縣土地管理局負責”。確權發證,是一個復雜、嚴肅的工作,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四條之規定:“集體土地所有者、國有土地使用者,必須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提出土地登記申請”。然后,由土地管理局確權并組織測繪、量算面積、登記造冊,報政府審核批準。填寫國家統一制定的證書,蓋政府章(或政府土地權屬證專用章)。按《實施辦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已經開發使用的城鎮建設用地的地籍調查工作,在土地管理局的統一組織管理下,房管局參與“辦理”地籍管理“事項”,即代辦一些具體事宜。
五、關于國有土地使用權審核劃撥問題。
根據《實施辦法》第三十一條“國家建設使用國有荒山、荒地以及其他單位使用的國有土地的,向本辦法第三條規定的管理機關提出申請,按照國家建設征用土地的程序和批準權限經批準后劃撥土地”的規定,應該按照《實施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關于征用土地的程序辦理。即:計委立項,規劃選址并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再向“市或者區縣土地管理局申請建設用地”,報政府批準后,“由土地管理局根據建設進度一次或者分期劃撥建設用地”,等等。
六、關于臨時用地審批問題
集體合同管理辦法范文3
現將《湖南省建立統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和《湖南省城鎮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從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建立和實行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既是解決目前存在的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負擔重、統籌層次低、管理不健全等問題的需要,又是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勞動力市場的客觀要求,意義重大。隨著經濟結構調整和所有制形式的多樣化,加快城鎮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從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步伐也勢在必行。
統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進一步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是深化社會保險制度改革的重要步驟,關系到改革、發展和穩定的全局。各級政府要把社會保險事業納入本地區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計劃,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領導,制定具體方案,精心組織實施。勞動部門要加強工作指導和監督檢查,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體改、經貿、財政等有關部門要積極配合,確保這項制度的順利實施。
湖南省建立統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
根據《國務院關于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精神,結合我省近兩年貫徹《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湘政發〔1995〕18號)和《湖南省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辦法》(省政府令第59號)的實踐,現就全省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統一企業和職工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基數和比例。企業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企業繳費)的基數為企業職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之和。職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之和小于統計年報的企業工資總額的,應以統計年報數為企業繳費基數。企業繳費比例,要由目前全省平均24.5%的比例盡快并逐步降至20%,即1998年1月起降至22.5%,并在2000年底以前降至20%。在降低企業費率的同時,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采取措施,積極推進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項社會保險制度改革。
職工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個人繳費)的基數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月平均工資應按國家統計局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項目計算,其中包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收入。月平均工資超過本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基數;低于本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計算繳費基數。個人繳費比例,1997年為本人繳費工資的4%,以后每兩年提高一個百分點,直至8%為止。有條件的地區和工資增長較快的年份,個人繳費比例提高的速度可適當加快。
二、統一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記入比例。從1998年1月1日起統一按本人繳費工資11%的數額為職工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個人繳費全部記入個人帳戶,其余部分從企業繳費中劃入;隨著個人繳費比例的提高,企業劃入的部分逐步降至3%。1997年底以前已為職工建立的個人帳戶儲存額予以保留,并與統一制度后職工個人帳戶儲存額合并計算。個人帳戶儲存額,每年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城鄉居民存款利率計算利息。個人帳戶儲存額只用于職工養老,不得提前支取。職工調動時,記入個人帳戶的儲存額全部隨同轉移。職工或退休人員死亡,其個人帳戶余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含本實施意見實施前從用人單位繳納的養老保險費中按職工本人繳費工資基數劃轉記入職工個人帳戶的部分)可以繼承。
三、統一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企業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且履行了繳費(指單位和個人同時足額繳費,下同)義務,應予辦理退休手續。其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按以下辦法計發:
1、1996年1月1日以后參加工作,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職工,退休后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攫B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帳戶養老金兩部分組成。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準為本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個人帳戶養老金月標準為本人帳戶儲存額除以120.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礎養老金待遇,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一次支付給本人。
2、1996年1月1日以前參加工作、1998年1月1日以后退休且個人繳費和視同繳費年限(以下簡稱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職工,按照新老辦法平穩銜接、待遇水平基本平衡等原則,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帳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增加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按職工建立個人帳戶前的繳費年限每滿一年發給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1.4%。增加過渡性養老金后仍難以平穩過渡的地、州、市,可另加過渡性調節金予以解決。過渡性調節金的具體數額由各地、州、市按每月不超過130元的標準統一確定,并應從統一制度實施后的第6年起在其后的10年內逐年減少,直至取消。
在統一制度初期,為了保證職工退休后的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不降低,可以采取新老辦法對比計算的做法。凡按照本辦法計發的基本養老金,低于省人民政府湘政發〔1995〕18號文件實施前的老辦法(按老辦法計發待遇的工資基數,仍應按省人民政府湘政發〔1995〕18號文件規定封定在1994年底以前)待遇標準的,差額部分予以補齊;高于老辦法待遇標準的,統一制度實施當年退休的增加幅度不得超過10%,從第2年至第5年退休的增加幅度每年可遞增5個百分點,至第6年不再予限制,同時取消新老辦法對比計算的做法。
對繳費年限累計滿10年不滿15年而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職工,或繳費年限累計滿10年而因病或非因工負傷經縣以上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也可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其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三部分組成。
對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礎養老金待遇,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一次支付給本人,有視同繳費年限的,再按其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發給兩個月全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同時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3、1997年底以前已經退休的人員,仍按國家和省原規定發給養老金。
四、繼續完善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職工退休后領取的基本養老金,根據全省經濟發展情況和養老保險基金的承受能力,原則上每年7月1日按照本省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率的一定比例調整一次。職工平均工資負增長時不作調整。具體調整辦法由省勞動廳在國家政策指導下研究后報省人民政府批準。
企業離休人員基本離休金的調整辦法,按照省委辦公廳、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湘辦發〔1997〕2號文件規定執行。
五、嚴格退休審批手續。勞動行政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嚴格執行國家現有的退休政策,各地不得自行放寬條件,任何企業都不得自行辦理職工退休審批手續。企業職工凡沒有經過當地勞動行政部門辦理退休審批手續的一律無效。
六、鞏固和提高養老保險社會化程度。在鞏固現有統籌層次的基礎上,進一步改進完善省級統籌辦法,繼續堅持全省集中決策,省級調控,分級管理,以地州市為主的原則,強化省級調劑金的收繳,加大省級調控力度,在全省范圍內逐步實現統一費率、統一標準、統一管理和統一調劑使用基金。
七、進一步擴大養老保險的覆蓋范圍。凡按省人民政府湘政發〔1995〕18號文件規定應參加養老保險而至今尚未參加的城鎮各類企業及其職工,必須在1998年底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同時,加快城鎮私營企業和個體經濟從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步伐。
八、提高社會保險管理服務的社會化水平。加快將目前由企業發放養老金改為社會化發放的步伐,積極創造條件將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逐步由企業轉向社會,減輕企業的社會事務負擔。各級社會保險機構要進一步加強基礎建設,改進和完善服務與管理工作,不斷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促進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
九、加強養老保險基金的收繳和管理?;攫B老保險基金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要保證??顚S?,全部用于職工養老,嚴禁擠占挪用和揮霍浪費?;鸾Y余額除預留相當于2個月的支付費用外,應全部購買國家債券和存入專戶,嚴禁投入其他金融和經營性事業。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基金收繳工作,各有關部門要督促企業依法繳納養老保險費。要建立健全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機構,財政、審計部門要依法加強監督,確保基金的安全。
十、本實施意見從1998年1月1日起施行,省政府過去有關養老保險的規定與本實施意見不一致的,以本實施意見為準。
本實施意見由省勞動廳負責組織實施和解釋。
湖南省城鎮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從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城鎮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從業人員年老退休后的基本生活,根據《國務院關于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和《湖南省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辦法》(省政府令第59號)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省境內的城鎮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以下稱“用人單位”)及其業主、雇員和幫工(以下稱“從業人員”)。已享受其他法定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基本養老保險屬于強制性的社會保險。用人單位及其從業人員必須按照本辦法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從業人員個人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權利受法律保護。
第四條 本辦法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用人單位和從業人員分擔費用,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與用人單位及從業人員個人繳費掛鉤的原則。
第五條 縣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負責從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行政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具體經辦從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業務。
工商、稅務、物價、交通、公安等部門及個體勞動協會和私營經濟協會應積極配合并協助做好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收繳工作。
社會保障委員會對勞動行政部門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執行從業人員的養老保險政策、法規和基金管理情況實行監督。
第二章 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繳納
第六條 用人單位及其從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費按下列標準繳納。
(一)用人單位現按其從業人員個人繳費工資基數總和的10%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后每年提高2個百分點,5年內逐步過渡到統一的城鎮企業繳費水平。
(二)從業人員暫按個人繳費工資基數的4%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1999年調整至5%,以后每兩年提高一個百分點,直至達到8%為止。
(三)私營企業從業人員,以上年度本人月實際工資收入作為個人繳費工資基數。本人月實際工資收入低于所在地州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以所在地州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收入的60%為繳費工資基數。本人月實際工資收入超過所在地州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收入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繳費工資基數。
個體工商戶從業人員,以所在地州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工資基數。
第七條 基本養老保險費可由用人單位的開戶銀行代為扣繳(免簽協議),或者委托工商、稅務等部門代為收繳。用人單位也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
第八條 用人單位和從業人員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存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銀行開設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帳戶”。
第九條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保證??顚S?,全部用于養老保險,嚴禁擠占挪用和揮霍浪費。財政、審計部門要依法加強監督,確保基金安全。
第十條 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在稅前列支,從業人員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不計征個人所得稅。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費不實行減免。因特殊原因,用人單位暫無力繳納的,由用人單位提出書面申請,經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批準可以暫緩繳納。緩繳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在辦理工商注冊和稅務登記后,必須在30日內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登記手續,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用人單位未辦理基本養老保險登記手續或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工商、稅務、物價、交通、公安等部門在辦理有關證、照年檢、年審和登記手續時,應督促其辦理基本養老保險登記手續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從業人員建立、解除勞動關系,或用人單位發生分立、兼(合)并、停業、破產的,應在30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參保、停保、轉移等相關手續。
第十四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定期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用人單位的從業人員人數、工資總額、退休人數核查一次。核查時,有權調閱用人單位的從業人員名冊、帳目和報表,有關部門應予以配合。
第三章 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
第十五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國家技術監督局的社會保障號碼為每個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業人員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發給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手冊。
第十六條 個人帳戶按本人繳費工資的11%建立,個人帳戶由以下部分組成:
(一)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二)從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中按從業人員本人繳費工資基數的一定比例劃入的部分。
隨著個人繳費比例的提高,從用人單位劃入的部分相應降低,直到降至3%為止。
個人帳戶的儲存額,每年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城鄉居民存款利率計算利息。所得利息記入個人帳戶。
第十七條 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除計入從業人員個人帳戶部分外,其余作為社會統籌基金。
社會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儲存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城鄉居民存款利率計算利息。
第十八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每年結算一次個人帳戶儲存額,并及時向從業人員提供個人帳戶對帳單和個人帳戶卡,作為從業人員核查和今后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依據。
第十九條 從業人員工作異動,個人帳戶儲存額全部隨同轉移;因故停止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個人帳戶予以保留;繼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個人帳戶中的前后儲存額予以合并計算,不間斷計息。
第四章 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第二十條 從業人員達到退休年齡,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方可辦理退休手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攫B老金由兩部分組成:
(一)基礎性養老金。按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發給。
(二)個人帳戶養老金。標準為個人帳戶儲存額除以120.第二十一條 從業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一次性領取養老保險補助金,同時終止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一)從業人員累計繳費年限未滿15年即達到退休年齡的,可一次性領取個人帳戶中的全部儲存額。
(二)退休前或者退休后死亡,其個人帳戶儲存額尚未領取或未領取完的,其中的個人繳費部分可由其法定繼承人一次性領取。私營企業主及個體工商戶本人的個人帳戶儲存額或余額可以全部繼承。
(三)從業人員未達到退休年齡而去境外(包括港澳臺)定居的,可按本條(二)項的規定一次性領取相應待遇。
第二十二條 從業人員退休后死亡,依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發給的喪葬補助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先從個人帳戶儲存額中支付,不足部分從社會統籌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三條 從業人員的繳費年限從用人單位和本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開始時計算。
從業人員被招收、聘用到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并繼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其實際繳費年限可前后合并計算。
從業人員原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已建立了個人帳戶的,其實際繳費年限前后合并計算。
從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之后中斷繳費期間,不計算繳費年限。
第二十四條 建立基本養老金的正常調整機制。從業人員退休后按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按照城鎮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增長比例同步調整。
第二十五條 用人單位和從業人員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查基本養老保險費繳納和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情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無償提供服務。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定的,依照《湖南省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辦法》(省政府令第59號)處罰。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實施前,已經按照省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按照《湖南省建立統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的有關規定予以銜接。
集體合同管理辦法范文4
一、大力推動新的思想解放
深入開展解放思想大討論活動。根據新的經濟形勢發展的變化和要求以及員工的期待,以這一次學習實踐活動所形成的推動力,深入推進新一輪思想解放,認真分析目前宏觀經濟調控約束的不利因素,充分認識資金、勞動力和能源動力要素瓶頸制約不斷加劇,節能環保、安全生產、產業政策門檻不斷提高,要素成本、交易成本、環境成本、稅費政策調整使企業生產成本持續攀升的形勢,謀求企業發展在體制和機制建設上的解放思想,不為所取得的成績而自滿,不為既有的經驗而束縛,不為傳統的模式所局限,把思想解放的重點從“要不要發展、敢不敢改革”轉向“會不會發展,善不善創新”方面來,不斷開創公司工作的新局面;要在追求科學治企上解放思想,按照以人為本、提高效益、統籌協調和可持續發展的理念,深化科學治企內涵,優化科學治企思路,促進公司又好又快發展;要在破解經濟發展難題和員工生產生活突出問題上解放思想,圍繞現代水利發展的要求,圍繞企業發展核心競爭力的提升,堅持統籌規劃,綜合治理和協調推進,努力提高公司的整體經濟效益和綜合社會效益。通過領導班子帶頭解放思想,帶動全體人員的思想大解放。
二、進一步深化企業體制機制改革
加強對公司發展的組織管理體系的調查研究,加強對公司內部獨立子公司機構設立和走規?;?、集團化經營之路的研究與推進工作,爭取特級資質的申報。
在新成立公司市場部、審計部的基礎上,進一步強化和銜接各項管理職能,以有效措施強化各項制度的執行力度。
通過制訂完善“公司內部各類人員分配辦法”、“企業民主管理實施細則”、“四個專項集體合同”、責任風險抵押機制、企業年金制度等進一步規范企業管理行為。
通過修訂完善經營及招投標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部門辦公費預算控制管理辦法,租賃用車管理制度等,嚴格控制非生產性開支,積極推進開源節流工作。
三、進一步加強項目施工管理職能
按照職責分工,充分發揮職能部門和工程分包、勞務分包、材料采購等專項委員會的管理職能,加強對投標項目的管理評審;加強對分公司單位投標項目的資質使用管理、項目預控以及聯營項目的合同管理;制訂統一格式的工程分包、勞務分包的合同文本;積極推行大宗材料的集中采購等工作。
積極推行并完善對中標工程的成本測分,費用包干上繳,項目經理競聘上崗制度;修訂項目管理考核辦法,加大對項目部季度綜合檢查考核的力度,加強對施工項目的過程管理。
在開展“安全月”、“安康杯”活動的基礎上,認真開展“質量月”活動,通過質量剖析,查原因、訂措施,促進工程質量的進一步提升。
認真梳理各項項目成本預控和工程款收付情況,加大對材差問題的洽談力度,加大應收款的回籠力度。
四、進一步提升設備裝備水平
根據公司主要施工設備陳舊老化的問題,為能適應生產水平不斷增長的需要,努力增強公司市場競爭力,計劃用三年時間,集中資金,以多元融資、分期付款等方式,投入2500萬元,購置40m臂桿砼泵車一臺,砼罐車三臺,gb34型液壓抓斗和50t吊機一臺套,購置鋼板樁1200t,以分別增強砼施工、地下連續墻的施工能力,另打造一條500m3挖泥船,以提高水下疏浚施工能力,每年再投入大修理費用150萬元左右,確?,F有施工設備的基本運行。
五、進行推進技術創新工作
公司成立總工辦,強化技術管理組織體系的管理職能和對施工技術問題處置的專業職能,進一步做好施工方案的審定把關,重大技術難題的解決與攻關。
成立“工法領導小組”,把科技創新的重點落實到產 品過程的質量控制上,形成2~3個具有企業自主知識產權的科技成果或工法。
針對工程特點,有針對性地選擇課題,開展qc小組活動,把工程創優與開發應用“四新技術”結合起來,不斷提高施工工藝水平。
建立科技創新基金,以激發科技創新的積極性。
梳理創優工程,積極申報省級、國家級工程獎項。
六、進一步促進公司的可持續發展
積極向水利廳反映,請求盡快協調解決公司改制土地權屬問題,以保證公司合法注冊,依法經營的基礎,推進公司中長期的規劃發展。
請求廳盡快協調解決改制單位離休干部歸口管理問題及相關費用的落實。
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健全人才培養、使用、管理機制,堅持“需要至上,實用為主,夠用為度”的理念,合理調整和優化職工隊伍,引入競爭機制,促進項目管理人才隊伍的成長和更新。
積極開展企業文化建設,培育企業精神,提煉經營理念,推動制度創新,全面提升職工文明素質和公司形象。
集體合同管理辦法范文5
行政備案,或簡稱備案,是行政主體在自己行政管理的范圍內,根據工作需要制定的某種行政管理方式的概稱?!缎姓S可法》實施后,特別是黨的十以來,按照建設法治政府和服務型政府的基本要求,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大力推行簡政放權和轉變政府職能,行政審批事項過多過濫、審批過程冗長復雜等現象得到明顯改觀。在此背景下,作為一種相對緩和的政府規制手段,行政備案被廣泛使用于日常行政管理領域,成為行政機關實現外部管理的一種重要途徑和手段。例如,中央和地方政府在編制行政權力清單中,明確將備案劃入“其他行政權力”類別。雖然備案作為一種常見的管理手段,在我國法律法規中的出現頻率很高,但目前法律法規尚未對其概念和屬性作出明確界定,在具體實踐中,存在諸多設置不科學、邊界不清晰、管理不規范之處。因此,與行政審批前置中介服務類似,行政備案領域也很容易成為公共管理服務領域的“灰色地帶”,如果管理不當,就會引發降低政府行政效能、提供權力尋租土壤、增加行政相對人負擔等一系列嚴重問題,亟需各級政府引起高度重視并認真加以解決。
一、存在問題及根源分析
(一)存在的問題。威海市通過查閱法律法規文件和相關資料、召開座談會、進企業走訪、到政務服務中心與服務對象現場交流等形式,對行政備案領域的基本情況進行了調查分析,將存在問題歸納為“濫”、“亂”、“散”、“慢”四個方面。
一是“濫”,即備案設立隨意,事項過多過濫。由于法律法規沒有對設定行政備案的主體權限、行政備案的定位要求和程序規范作出明確界定,行政備案事實上成了一個什么都可以往里裝的大“筐”:首先,目前各個層級、各個部門的行政機關都事實上“有權”在各自領域設定備案事項;其次,《行政許可法》明確要求將一些不適宜用許可方式管理的事項,規范為以備案等方式管理;此外,對經濟社會管理中出現的一些新事務,受法律限制不能設定為行政許可的,一些行政機關傾向于采取備案形式變相實施。隨著時間推移,各類行政備案事項不斷膨脹。據有關資料顯示,截至2009年1月,我國共有涉及備案的法律170部,行政法規481部,法規性文件372部,地方性法規6554部。從我市情況看,目前列入市級行政權力清單的行政備案事項共101項,涉及26個市直部門、單位。除此之外,由于目前行政機關對備案的理解比較混亂,一些部門、單位僅憑工作經驗和直覺,簡單發個內部通知就可以設定備案,直接或間接為相對人設定義務、限制權利,顯得非常任性。
二是“亂”,即事項邊界模糊,錯位越位嚴重。行政備案角色混亂、功能雜糅的問題非常突出,行政機關以備案之名行審批或認定之實的事例屢見不鮮。例如前面提到的“宗教教職人員備案”,實際上是一種純粹的審批,只是在外表上披上了一層備案外衣。再如,《商標法》第四十條規定:“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應當報商標局備案?!弊罡呷嗣穹ㄔ?002年10月頒布的《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規定:“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未在商標局備案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边@種備案雖不具有強制性,但實際是對已有權利、資格或行為進行承認、確定或否認,實質上是一種行政確認。此外,有的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對相對人規定了“報告”、“報送”義務,雖未明確采用“備案”字眼,但具體分析起來仍是設定了一種備案要求。例如,《勞動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裁減人員”;第三十四條規定:“集體合同簽訂后應當報送勞動行政部門”,等等。
三是“散”,即備案程序不清,缺乏統一標準。目前行政備案未形成如行政許可、行政處罰那樣完備統一的法制程序,不同領域、不同行業、不同機關對行政備案的理解和認識各不相同,從而在工作實踐中各說各話、各自為戰。從現狀看,絕大多數備案僅就各自領域簡要規定了申請期限、需提供材料及基本流程,而對事項受理、審查期限、結果告知及后續監督檢查等重要環節普遍缺乏完備的程序規定,對備案過程中行政主體及其工作人員的法律責任沒有具體明確,容易導致行政權力的濫用或行政機關的不作為。以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備案為例,該事項的設立依據是2000年3月建設部、工商總局印發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簽訂勘察設計合同的雙方,應當將合同文本送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機構備案,也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合同鑒證?!钡@個辦法并未對備案(鑒證)程序方法作出具體規定(從掌握的情況看,“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合同鑒證”是一紙空文,各地基本未實施過),之后各地出臺的備案實施辦法五花八門,僅從規定的提交材料看,與江蘇省、煙臺市相比,威海市多出了“發改、土地、規劃部門等批準文件”,在一定程度上確實存在“材料過多、要求不一、增加負擔”等問題。此外,這一領域還存在行政機關打著協會的旗號干預市場問題:2011年山東省勘察設計協會出臺了《工程勘察市場自律管理意見》,對省內勘察市場最低成本價作出規定,并要求各市成立勘察市場自律管理委員會及其常設辦公室(省里將辦公室設在省住建廳下屬事業單位省建設工程勘察質量監督站)負責規范本市的勘察市場行為,接受和查證有關勘察單位違背市場行為的舉報,公開以協會的名義干預市場行為。由于目前省內各市實際市場價格已大大低于這個“最低成本價”,勘察單位只得做陰陽合同以應付“檢查”。
四是“慢”,即規矩意識不牢,辦事效率低下。在調研中發現,許多服務對象的意見集中反映在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工作作風上。例如,有的行政機關習慣把備案理解為審批設卡,強令不備案就不能從事后續相關活動;有的行政機關關起門來搞一套“土辦法”,把一些部門私利塞入其中,要求相對人一律都得照辦;有的行政機關以行業協會的名義出臺收費指導標準,違反了這個標準,行政機關就要干預甚至處罰;有的行政機關之間信息不通、壁壘森嚴,把部門之間能夠溝通解決的事情轉嫁到企業和群眾身上;有的機關工作人員生冷橫硬、吹毛求疵,心情不好了這也不行、那也不行,雞蛋里挑骨頭;有的機關工作人員漫不經心、敷衍塞責,沒有盡到首問負責和一次性告知義務,讓服務對象多跑了許多冤枉路,等等。
(二)原因分析。通過對以上問題的具體分析,原因可概括為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受傳統管理理念束縛,行政機關審批意識濃厚。雖然《行政許可法》已經頒布實施十一年,但不少領導干部和機關工作人員思想意識深處仍未完成由全能政府到有限政府、管理政府到服務政府、權力政府到責任政府的轉換,仍然認為社會公共事務只有政府才能解決好,在管理方式上更多地強調相對人的義務,強調政府事前審批把關。在制定政策、采取措施過程中,會自覺不自覺地出現“以事前審批代替事中事后監管”、“以備案名義實施審批”、“以服務名義實施管理”、“以協會名義實施管理”等問題。
二是受法制建設滯后影響,清理規范缺乏理論支撐。行政備案是一項程序性公務行為,我國至今尚未完成行政程序法立法工作,而且缺乏對行政備案行為的系統專業研究,各地對此也鮮有實際探索,導致備案概念不清、程序不明、定位不準,出現了大量“偽備案”事實。由于法律對行政備案的設定主體沒有作出統一規定,一些部門、單位可以以“紅頭文件” 隨意設定行政備案,導致行政備案設定事實上處于失控狀態,出現了一些不合法、不合理問題。此外,對備案事項的清理規范,也因為缺乏法律支撐和政策依據,難以全面有效開展,一些早就不合時宜的“霸王條款”和“僵尸條款”仍然存在,需要自上而下引起高度重視。
三是受“信息孤島”現狀制約,行政備案壓力難以紓解。由于行政機關上下之間、左右之間存在條塊分割事實,各類行政活動的情況和資料收集、整理、分析等處于分散管理狀態,各部門、單位之間尚未真正建立起制度化、暢通的信息交流機制和共享機制,從而形成了一個個“信息孤島”。在此情況下,若乙部門在受理某件審批申請時,需要以獲得甲部門的審批信息為先決條件,最省心省力的選擇辦法就是通過增設行政備案,把有關成本轉嫁到申請人身上。如果申請事項涉及的審批鏈條越長,相關審批部門的備案要求則會越多,轉嫁到申請人的壓力則會越大。
四是受部門和個人利益侵蝕,政府執行力和公信力被削弱。馬克思說過,一切問題都是人的問題??陀^地看,近期開展的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和領導干部“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活動在加強和改進黨風政風方面取得了明顯實效,但一些行政機關領導干部和工作人員宗旨意識淡化、紀律觀念松弛和服務理念不牢固、制度要求不嚴格、責任履行不到位等問題仍然存在,影響了政府部門形象。
二、加強和改進行政備案工作的思路設想
行政備案領域存在的問題具有普遍性,其根源首先在于法制建設滯后和體制機制不健全,因此需要從全局角度加強頂層設計,明確改革指導思路和基本方法。
(一)推進依法行政,予以正本清源。一是加快推進法制建設,及時提供法律法規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關于全會推進依法治國的部署要求,組織加強理論研究,從法律層面上厘清審批、備案、登記之間的邊界關系,指導各級行政機關及時消除模糊認識。從國家層面加快推進對《行政程序法》的立法研究,構建公正行政程序制度,進一步完善行政權力清單和政府部門責任清單制度,規范包括備案在內的各項行政權力運行。二是合理設置備案權限,還原備案真實屬性。行政備案作為一種較行政審批更為柔性、更為靈活的管理方式,其設定方式除法律、法規外,還需考慮其時效性、專業性和便利性等因素,應允許以地方政府規章形式設定行政備案事項,除此之外,嚴禁地方各級部門、單位以“紅頭文件”形式作出設立備案事項的規定。在此基礎上,從法律法規角度明確行政備案的功能特征,解決好“什么是備案、如何設定備案、怎么管理備案”三個關鍵問題,真正讓“上帝的歸上帝,凱撒的歸凱撒”。三是完善法制審查機制,嚴格把關界定。一方面,行政機關新設定行政許可、行政備案事項必須按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權限、范圍、條件和程序進行,并由專業機構予以把關審查;另一方面,應及時組織對現有備案事項進行清理審查,對錯位越位問題根據管理權限提出修改建議,認真解決這一領域存在的不合法、不合理問題。
(二)圍繞政府職能轉變核心,大膽改革創新。一是積極推行簡政放權,積極為各類服務對象減負松綁。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不斷改進政府管理方式,研究推進行政審批前置改后置、審批改備案、前置備案改后置等改革創新,組織清減備案事項中的繁文縟節和事實障礙,進一步優化政務服務環境。二是完善信息統籌共享機制,減少備案設置需求。加快推進數字城市和電子政務建設,運用互聯網+政務服務,加大政務服務信息統籌建設力度,建立跨部門、跨層級的開放式政務服務電子數據平臺,擴大提高數據收集、整理、分析、范圍和效率,實現同一審批事項所涉及的不同層級、不同部門之間閉環信息共享,進一步減輕申請人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