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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法律意識淡漠、學校規章制度違法、學校管理學生的慣性思維,導致學生和學校糾紛不斷。糾紛的實質是學生管理工作者法律意識的淡漠和學生日益崛起的主體權利義務之間的沖突,是關于學生權利的法律規定與學生管理制度中不當因素的沖突。
二、解決高職院校學生管理問題的思路和對策
隨著經濟的發展,社會的進步,依法治校、依法管理理念的學習和宣傳,高職院校的學生管理工作也面臨著難得的機遇和挑戰。只有從高職院校學生的實際出發,實現學生管理的法治化,才能減少和避免學校與學生之間的糾紛出現。本文從以下三個方面提出高職院校學生管理工作法治化的思考和建議。
(一)高職院校學生日常管理的法治化
高職院校學生實現日常管理法治化的關鍵在于轉變觀念,樹立“以學生為本”的教育、管理思想,加強高職院校法治文化建設,改變傳統的管理手段,強化學生的平等主體地位。加強法制教育,提高法律素質,以良好的法律意識、法制觀念指導學生管理工作,增強高職生的法治觀念。同時要把法治的理念傳達給所培養的學生,高職生要明確自己所享有的法律上的基本權利,逐步提高維權意識,敢于維權,善于維權。而且也要明確自己應承擔的義務,遵守校規校紀,認真履行作為學生的職責。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高職院校應嚴格依法制定校規校紀。校規校紀的內容不能違反法律法規。學校在制定相應校規的時候也應詳細地制定學生的權利救濟制度。在高校內部建立規范的學生申訴制度。應注重程序制度的健全與完善。在校規校紀的內容上,應當設置明確合理、操作性強的程序條款,遵循正當程序原則。學生日常管理要實現制度化和規范化,學生管理要遵循既定的制度和規定,避免臨時性、隨意性和盲目性。
(二)高職院校頂崗實習學生管理工作的法治化
隨著高職人才培養模式的改革,頂崗實習已成為高職教學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國法律對高職頂崗實習法律關系并沒有明確的規定,實踐中侵犯頂崗實習學生權益案件屢屢發生,學生實習過程中權益受到侵犯,維權無門,導致學生與學校糾紛的發生。加強頂崗實習的依法管理,才能預防和減少實習糾紛的發生。高職院校要給學生開設勞動權益保障方面的相應課程,增強學生法律意識,提升自我保護能力。學校一定要重視頂崗實習協議的簽訂工作,學校、學生與實習單位三方應簽訂書面頂崗實習協議,在簽訂協議時,應把三方之間的權利、義務、責任規定明確清晰,尤其是勞動報酬和保險方面。針對目前頂崗實習學生不能享受工傷保險的狀況,高職院校要主動化解學生實習意外風險,在協議中將學生意外傷害險予以明確,解除學生后顧之憂,確保工學結合人才培養模式順利推進。
(三)依法防范和處理高職學生意外傷害事故
高職生傷害事故表現形式多樣,打架斗毆、詐騙、盜竊、交通事故、搶劫、搶奪、強奸、自殺或自殘、疾病引發的傷害事故、不可抗力引發的傷害事故等,高職學生傷害事故接連不斷,嚴重困擾高職院校工作,影響教學秩序,阻滯學校的發展。依法處理和防范高職生意外傷害事故,首先需建立健全高職院校安全防范制度。要加強對教師、學生的安全教育,實現安全教育制度化、規范化,預防和減少學生傷害事故。其次加強學生心理輔導工作,建立學生健康檔案,對特殊體質和異常心理狀態的學生學校要給予特別的關注,對個別存在安全隱患的學生可以采取與學生和家長簽定安全責任協議的形式來明確責任,減少學校的風險。再次處理學生意外傷害事故一定要遵循法定程序。應建立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工作預案,增強預防和妥善處理事故的能力,健全學生安全和傷害事故的應急處理機制和報告制度。
三、總結
高職院校學生管理工作法治化涉及學生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是一項系統工程,在新時期、新形勢下我們更應努力實踐和探索,推動高職院校學生管理的法治化,推進依法治校的真正實現。
作者:陳靈銳 單位:山東科技職業學院經管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