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項目工程推廣問題及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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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項目工程推廣問題及對策

代建制是目前水利項目建設在推廣過程中衍生出的一種新型的方法,這也體現了政府在深化我國水利工程項目組織改革的要求下創建新的管理思路的決心。在當前我國水利甚至于整個工程行業的建設管理中項目建設實踐推廣仍在不斷地探索與完善,整體行業發展較為緩慢。當中所遇到的一系列問題阻礙了發展的進程。我國建設部于2003年2月與2003年7月相繼頒布了兩項文件,為我國整體工程建設管理提出相應的意見,體現出國家在我國工程項目改革的要求下創新發展的決心,同樣也勾勒出我國工程建設未來的發展藍圖。我國作為一個人口數量龐大的發展中國家,以先進國家的現代工程管理模式為基礎,從中探索一條適合自己發展的工程管理模式:將整個建設工程項目由項目的負責人委托具有一定能力和技術的機構完成,讓機構承擔整個工程的設計、組織、管理、監督等各環節。而代建制的產生是我國當前工程建設管理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這加快了我國的工程建設與國際工程建設的接軌。同時,代建制的產生能夠不斷地吸收項目管理資源,從而形成一種項目管理建設蓬勃發展的狀態。而面對整個建筑行業,代建制在我國水利甚至整個建筑行業管理中的應用與發展仍在不斷地完善當中,整體行業發展較為緩慢。因此,通過分析代建制的發展過程,才能夠促進代建制在整個工程建設及水利中更好的發展,并且需要在實際推廣過程中解決一些存在的問題。

1代建制在我國水利工程項目在推廣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1.1身份地位較低

從代建制在我國出現到現今,其發展較為緩慢,不具備以專業化管理為條件的項目建設管理,而通常此環節是以政府的行政管理單位為主體。特別是目前代建制在我國建設管理環節中沒有一個較為準確的地位,在目前整體大環境下,想要改變傳統的水利工程管理模式還是較為困難的,代建制在長期內必然會處于被動的地位。

1.2服務對象的接受度較差

由于受到傳統觀念以及固定思維的影響,并不能夠真正的接受水利工程建設代建制這一行業,當中必然包括對現今科學技術與行政管理認識的不足,將兩者混為一談。代建制如果想要得到全面的認可,必然會經歷一段較為艱苦的過程。由于很多人對水利項目建設管理代建制這一概念的認識與了解程度不夠,造成利用代建制管理的水利工程建設項目鳳毛麟次。

1.3對代建制的認知程度較低

在整個水利建設行業中,有部分地方的建設項目的負責人并不能夠完全的了解代建制的意義及作用,大多將工程建設項目全部管理的代建行為與施工階段的監管行為兩者混淆,同時也出現了個別項目以監管作為項目管理主體的錯誤現象。

1.4有關的法律、制度較為落后

目前,我國關于代建制管理相應的法律、程序以及統一標準等的指導文件并沒有落實和完善,再加上代建制的工作環境條件以及收費等各因素的影響,我國代建制在水利工程項目推廣中與發達國家的成熟管理模式相差較遠。這均不利于我國建設項目管理的發展。

2代建制在我國水利工程項目推廣過程中問題的解決對策

2.1加強行業認識,完善自身

由于代建單位的機構設置和人員配置是整個行業復合人才的集中表現,應當包括工程建設的過程中所有技術與能力的整合。在建設管理環節當中,需要構建清晰的組織結構、配備專業的技術人員,實際操作中既能分工明確又能合作共進。而作為一個理想的代建機構,主要包括:項目的預算、經濟、財務、工程的招投標、施工、環境等多方面。代建機制既可以運用國家及政府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規,還能夠兼顧工程建設所需要的各專業。代建組織機構應當極為精密,從業的人員應當具有很強的責任心以及組織管理能力。這樣的組織才是水利工程項目以及整個建設項目所需要的建設項目管理機構,才能夠滿足建設管理的需求。

2.2需要相關人員的支持和監督

通過不斷的理解代建制的意義和作用,我們可以認識到代建制的推廣能夠初步解決政府對項目工程雙重參與的政治企業不明晰問題,可以初步的劃清職責、責任、權利三者的界限。是杜絕水利建設過程中出現不法行為的重要手段之一,克服傳統體制中政府過多參與水利項目建設實施的缺點,提高整個建設管理的效果。因此,國家及政府相關機構需要給予大力的支持,并且加以監督和管理。與此同時,水利工程項目管理人應當嘗試利用委托代建的管理方式。與傳統的管理制度相比,代建制具有明顯的優勢。因此,代建制在實踐推廣過程中,相關的人員應當充分發揮其優勢,促進代建制逐步成熟,發揮重要作用。

2.3完善相關的制度、法規及規程

近些年來,代建制紛紛出現在各地的投資項目建設行業當中。很多地方政府紛紛出臺各自的管理制度及管理規程。通過地方制定的管理制度及規程可以發現,各地紛紛推廣代建制,必然已經認識到代建制的優點和好處,迫切的希望能有一套標準的執行流程。而從目前情況來看,代建單位的相關制度、組織結構、從業人員等諸多方面,均沒有完善的、全面的統一標準執行?,F行的代建制從表面上看是一種制度,那么只要是制度就必須具備制度應有的特征,有一套相對完整的、統一的管理體系,隨著不斷的完善與發展,同時也能夠體現出代建制的科學性及合理性。這些工作的缺失很容易造成整個建筑市場的混亂,運行及管理復雜,甚至出現一些問題,影響水利項目建設管理及推廣的順利開展,并產生一定的不利影響。因此,完善相關的制度、法規及規程是現階段推行代建制的必然要求。

2.4制定統一的代建收費標準

目前,盡管國家已經提出代建制這一管理方式,但其很大程度上仍然是為用戶提供咨詢和服務,因此,必然會涉及到費用的收取。根據物價及市場政策,代建單位所提供的咨詢及管理服務既然是商品,那么就應當有統一的收費標準。代建收費從表面上看是簡單的事,但是長時間內必然會成為阻礙代建制推廣與發展的重要因素。因此,代建制在推行的過程中,需要制定統一的待見收費標準,這樣有助于代建制在我國水利工程項目推廣中的蓬勃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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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曉瑛 單位:內蒙古烏蘭察布市水利局水利技術推廣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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