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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九歌》為屈原放逐沅湘時,在當地民間祭歌的基礎上加工創作而成,反映了古楚地的巫風儺俗。本文運用古代文學與民俗學交叉研究方法,結合出土文獻、史料典籍,將《九歌》與現沅湘苗族儺戲進行比較研究,發現《九歌》與苗族儺戲皆遵循“迎神——娛神——送神”的程式,神祇體系存在內在聯系,兼有娛神、娛人的功能,而二者在祭祀程式、祭祀對象、娛樂功能上的淵源關系是客觀認識《楚辭》巫文化價值的基礎。
【關鍵詞】沅湘;苗族;儺戲;《九歌》;楚文化
《九歌》共十一篇,目前學界普遍認同其為屈原在南楚沅湘民間祭神樂歌的基礎上加工潤飾而成。《涉江》言詩人“朝發枉陼”“夕宿辰陽”“入溆浦儃佪”,其中,枉陼(今湖南常德)、辰陽(今湖南辰溪)、溆浦(今湖南溆浦)在南楚故地、沅水流域,正是苗族巫儺文化流行的區域。楚人自古“信巫鬼,重淫祀”,多保留夏商巫文化遺習,自然崇拜、祖先崇拜、鬼神信仰盛行,這為《九歌》創作提供了文化土壤,從現今沅湘苗族儺戲儺俗中,我們亦能窺得古楚地的巫儺文化遺存。
一、從祭祀程式看《九歌》與苗族還儺愿
從結構形式上看,《九歌》可以分為三部分:《東皇太一》是迎神曲,全詩描寫了一個隆重而熱烈的祭祀場面,包括祭祀的時間(吉日)、對象(上皇)、祭品種類、祭祀形式(歌舞降神),表達了對天神的虔誠、敬畏之心,而沒有描述“上皇”的具體形象;《禮魂》是送神曲,寫祀神儀式結束時眾人鼓樂傳花、載歌載舞的場景;其余九篇是娛神歌。現今,沅湘當地的苗族還儺愿儀式中依然可以見到“迎神、娛神、送神”這一結構形式的縮影。還儺愿是流行于沅湘苗族地區的一種古老儺戲,當地百姓為禳災祛邪、祈福求壽,會向儺神許愿,一旦愿望達成,他們就擇一良辰吉日迎請巫師,舉行儀式、酬恩了愿。還儺愿的持續時間一天、三天、七天不等,主要包括“迎神——唱神——送神”三部分,如湖南省溆浦縣均坪鎮的還儺愿儀式中,巫師在堂屋正中的祭桌上供奉儺公儺母的木像,擺設豬、牛、雞、鴨、米粑、茶、酒等祭品,勸二神飲下敬酒,隨后“開壇”迎神接駕,人們在儺壇前的空地上圍成一圈,隨著鼓點表演儺舞,動作古樸,氣氛熱烈歡快,以討二神喜歡;之后,舉行“開洞”儀式,按照“上座、中座、下座”的唱詞順序請眾神下壇場,神祇各司其職,根據權力大小劃分出不同等級,巫師扮成神的樣子唱跳,又上演儺戲悅神;最后舉行“勸儺倒儺”,將儺公儺母請下神壇,儀式方結束。沅湘各地苗族還儺愿所作科儀不盡相同,總體上卻都遵循著“迎神——娛神——送神”的程式,代代相傳,這與《九歌》存在著一脈相承的血緣關系。
二、從祭祀對象看《九歌》神祇與苗族儺神體系
《九歌》描寫了沅湘民間祀神活動的盛況,從祭祀對象上看,除末篇《禮魂》外,其余十篇各祀一神,分為三類:一是“天神”,即東皇太一、云中君、大司命、少司命、東君;二是“地祇”,即湘君、湘夫人、河伯、山鬼;三是“人鬼”,即《國殤》所祭陣亡將士之魂。從天上到人間,神祇等級有別,各司其職,各自受到相應的祭祀,自成系統。雖然《九歌》作為文學作品經過了作者的加工潤飾和藝術想象,然而,以“東皇太一”為主神的多神崇拜在一定程度上能夠反映古楚地的神話體系,這一神話體系與當今沅湘苗族儺神體系有著內在關聯,后者也為《九歌》神祇的研究考證提供了地域民俗學視角。“東皇太一”“云中君”的神格身份自漢代以來眾說紛紜,學界尚無定論?!疤弧痹谙惹貢r期指抽象的哲學概念,是古人認識中的“道”“太極”,即創造一切、支配一切的超自然力;漢代“太一”多為星名,如《史記?天官書第五》:“中宮天極星,其一明者,太一常居也。”[1]后亦用來代指天神,《六臣注文選》載唐代呂向注《東皇太一》:“太一,星名,天之尊神。祠在楚東,以配東帝,故云東皇?!盵2]結合出土文獻來看,江陵望山一號楚墓、荊門包山二號楚墓出土竹簡均有對楚國至尊神“太(太一)”的記載;長沙馬王堆三號漢墓出土的帛畫《神祇圖》中,上端正中繪有一位鹿角狀天神,上書“大(太)一將行……神從之以……”[3]等文字。聯系《九歌》的創作時間與背景,將“太一”作為人格化的天神加以祭祀,或源自古楚地特有的民俗。聞一多先生提出“伏羲說”,認為“東皇太一”的神話原型是苗族傳說中的人類始祖——伏羲?!胺恕痹诿缯Z中讀作“bu-i”,本義是“始祖”。1942年長沙子彈庫出土的楚帛書記載其為創世神,湖南苗族地區自古以來便流傳著洪水故事與伏羲、女媧的創世神話。在沅湘苗族儺文化中,伏羲被稱作“儺公”,號“東山圣公”,是儺壇的主神,也是苗族儺神體系的中心,地位高踞眾神之上。在當地還儺愿儀式中,巫師擇良辰吉日開壇行儺,先在堂屋正中的供案上擺設伏羲、女媧的木雕偶像,其余神祇規格在其之下,僅懸掛儺畫、擺設神牌;再以煮熟的豬、羊、雞、魚四牲與醇酒、米粑、水果、鮮花等祭品敬獻二神,以示虔誠敬畏之心;儀式開始后先“迎神”,巫師身著顏色鮮艷的法衣,手持司刀法劍,擊鼓吹笙,一邊歌舞“和神”,即讓神歡喜,一邊禱祝,唱頌天神恩德;之后才舉行“開洞”儀式,請出其余儺神。結合《東皇太一》的文本來看,其首先點出天神至高無上的身份地位,再詳述祭祀的規格、祭品的豐盛,以及巫師以歌舞迎神、悅神的場景,這在現今沅湘苗族儺堂戲的迎神儀式中能夠窺見基本輪廓。王逸《楚辭章句》注“云中君”:“云神豐隆”[4];另注《離騷》“吾令豐隆乘云兮”一句:“豐隆,雷師”[5],始見爭議。洪興祖《楚辭補注》:“云神豐隆也。一曰屏翳”[6];朱熹、汪瑗、戴震作注時亦沿襲此說。蔣天樞先生在《楚辭校釋》中提出“雷神說”:“舊注以云中君為‘豐隆’是也。豐隆,雷神也。雷發云中,故亦謂之云神?!盵7]從先秦至漢代的文獻典籍記載來看,“豐隆”多用作雷或雷神的代稱,如1993年江陵王家臺15號墓出土的秦簡《歸藏》中記載“壯曰昔者豐隆”[8],《象》曰:“雷在天上,大壯。”[9]《淮南子?天文訓》:“季春三月,豐隆乃出,以將其雨”,高誘注:“豐隆,雷也。”[10]張衡《思玄賦》:“豐隆軯其震霆兮,列缺曄其照夜”,李善注“豐隆”:“雷公也?!盵11]從《九歌》文本來看,祭祀順序為首先迎請東皇太一,再祭其余神祇,而云中君的位次僅在“上皇”之后,又身居“壽宮”,著“帝服”,更享有專祠,地位與其余神祇不同。結合沅湘民俗來看,苗族人自古敬畏雷神,創世神話中以洪水滅絕人類的正是雷神,在當地苗族儺文化中,雷神被尊為“雷祖大帝”,多有雷公廟,天旱無雨、百姓患病都要設壇殺牲,向雷神禱祝,巫師戴雷神儺面,以《雷公》儺戲酬神,因而祭祀“云中君”或與沅湘民間自古以來的雷神信仰有著淵源關系。二湘為配偶神,是湘水之靈;“大司命”與“少司命”同為司命之神,王夫之《楚辭通釋》:“大司命統司人之生死,而少司命則司人子嗣之有無……皆楚俗為之名而祀之”[12],天星觀楚簡、望山楚簡、包山楚簡均記有“司命”,現湖南桃江地區亦保留著祭祀“司命嗲嗲”的儺俗;“東君”為日神;“河伯”與“山鬼”為山岳河流之靈;“人鬼”則反映了楚人的鬼魂信仰,包山楚簡記有“殤”“兵死”。楚人自古崇巫敬鬼,信奉多神,如清代《宣統永綏廳志》卷六“苗峒”載永綏(今湖南花垣)當地“苗鄉應祭之鬼共七十余堂”[13]。現沅湘苗族儺神體系同樣以“天、地、人”三元為核心,神靈間有明顯的尊卑等級之分,與《九歌》神祇相比照,可見楚人從古至今一以貫之地崇敬祖先、崇拜自然、敬畏鬼神的原始宗教觀。
三、從娛樂性看《九歌》與沅湘苗族儺文化
上古時代,巫覡承擔著溝通人神的使命,歌舞是降神的主要方式,《說文》:“巫,祝也。女能事無形,以舞降神者也?!盵14]《九歌》中的巫音巫舞皆以降神、娛神為主要目的,如洪興祖注《東皇太一》“靈偃蹇兮姣服”一句:“言神降而讬于巫也”[15]。從思想內涵上看,巫師以歌舞祀神祈福,實則吐人之情,如《禮魂》描寫祭祀結束后禮送神明的隆重場面,眾人擊鼓傳花、交替起舞、歡聲高唱,許下終古不絕的供奉之愿,實際上反映了百姓對美好生活的向往?,F湘西南城步苗族仍保留著“散花”“傳花”的儺俗,巫師用青竹制成“花樹”,以四色剪紙裝飾其上,立在神壇前,由寨子里的長者請神接“花”,再依次傳遞給眾人;當地舉行“踩田”儀式時,長者手持“花樹”走在隊伍最前方,巫師在鑼鼓聲中搖擺起舞,動作粗獷、古樸,眾人亦跟隨巫師且歌且舞。儀式結束后,巫師將“花”散給眾人,以求幸福安康、人丁興旺,儀式中的“花”不僅是神祇的象征,更承載著一種生生不息的以“人”為本位的情感價值。從藝術形態上看,《九歌》中的祀神活動不僅是宗教巫術行為,也是一種巫術藝術和娛樂形式。王國維先生在《宋元戲曲考》中強調巫覡的“模仿”,指出《九歌》是“后世戲劇之萌芽”[16];姜亮夫先生認為《九歌》是“民間娛神以自樂之歌劇”[17],指出其娛人功能。湘西苗族地區自古巫風儺俗盛行,在千百年的延續與演變中,已經逐漸擺脫了純宗教的性質,從娛神向娛人轉變,向以民俗、戲曲、歌舞為主體的民間藝術形式過渡,發展成為民間戲曲劇種,如清代《乾隆永順縣志》卷四“風土志”記載,當地巫師在還儺愿儀式中演出儺戲《孟姜女》:“永俗酬神,必延辰郡師巫唱演儺戲……敲鑼擊鼓,人各紙面,有女裝者曰孟姜女,男扮者曰范七郎,沒于王事,妻姜女大哭之。其聲凄慘,鄉民聽之,至有垂淚者”[18],娛樂性、表演性逐漸突出?,F今沅湘地區的苗儺掌壇一方面保留了完整的儺壇祭祀儀式流程,一方面以儺戲班的形式演出“三女戲”“三會戲”等更為藝術化、市場化的劇目,這也反映出楚地巫儺文化的歷史演進與傳承創新。
四、結語
《九歌》脫胎于沅湘地區的祀神樂歌,在一定程度上為我們保存了古楚地的巫風儺俗。現今的湘西地區在戰國時屬楚地,而苗族的先民是楚人的主體民族,從苗儺文化遺存中我們依稀能看出屈原時代沅水、湘水流域原始宗教和巫儺活動的痕跡,如清代《同治續修永定縣志》卷六記載,當地百姓信巫尚鬼、敬畏神明,“病者命巫代禱,謂之求福至。廣集巫眾,歌舞跳神,謂之還儺愿”[19],又卷十二“七絕”收錄詩人丁啟性所作《竹枝詞》一首:“薜衣蘿帶舞婆娑,嘈雜神弦唱九歌。木偶何曾能禍福,奈他說鬼愛東坡”[20],描述了當地巫師唱頌《九歌》、以樂舞娛神的場景。從源流上看,沅湘地區的巫儺文化是在傳承楚文化的基礎上發展而來的,楚地巫風盛行,出土楚簡、史料典籍的記載充分表明其崇巫、敬鬼、好祀的民俗宗教特征,《楚辭》沐浴在這一文化氛圍中,我們在《離騷》《九歌》《招魂》《大招》等詩篇中都能夠窺見上古巫文化的縮影,其社會歷史文化土壤以及楚地巫風儺俗的歷時演變,亦是我們客觀認識《楚辭》中巫儺文化因子及其價值的重要依據。
作者:姚冠男 單位:首都師范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