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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和各項事業的全面進步,圍繞上級下達我鄉的各項目標任務,結合本鄉實際,特制定本考核辦法。
一、考核依據
鄉黨委、政府下達給各村(居)的重點工作目標及實現情況。
二、考核原則
堅持公平、客觀、便于操作的原則,注重工作的開創性和實效性。
三、考核內容、分值和計分辦法
(一)黨建、黨風廉政、黨管武裝、統戰、宣傳及意識形態工作(19.5分)
1、組織工作,計4.5分。
(1)村級班子及后備干部建設(1.5分)。村兩委班子團結協作有戰斗力,班子成員分工包組明確,重視培養選拔優秀年輕干部,計1.5分
(2)組織發展工作(1分)。注重培養35歲以下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優秀進城務工青年、種養能手、致富能人入黨,全年發展黨員1名以上,至少要有一名發展對象,計0.5分;預備黨員能按期轉正,計0.5分。
(3)黨員教育管理與黨費收繳(1分)。堅持“”制度,抓好本村黨員的教育管理和農村黨員現代遠程教育工作,按時完善支部工作手冊等有關資料,按時、足額收繳黨費和按要求進行黨費公示,并及時上交有關表冊,計1分(其中支部工作手冊未完善到位的,此項不得分)。
(4)“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1分)。按照要求開展主題教育活動且做好相關資料臺帳計1分。
2、黨風廉政建設,計4分。
(1)抓好黨風廉政文化示范點及室內制度建設,計1分。各村抓好廉政文化建設,按要求至少建一個廉政文化示范點得0.5分。村辦公室完善黨風廉政建設各項制度并上墻,新農村宣傳欄按要求加入黨風廉政建設有關內容得0.5分。
(2)為鄉查辦案件提供線索,積極配合鄉查辦案件,計1分。若出現下列情況,實行倒扣分:該年度每發現一例村干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等,視情節輕重扣分。每發現一例瞞、漏報線索,扣0.5分;不配合案件查辦,扣0.5分。
(3)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的落實,計1分。落實好“兩個責任”制,工作不到位視情況扣分,受到縣以上抽檢通報批評此項得0分。
(4)村務監督工作,計1分。根據全年工作開展情況得分。
3、民兵武裝工作,計3分。
(1)征兵工作2分。得分情況按鄉下發文件《2019年夏季征兵工作實施方案》(石府字〔2019〕7號)執行。
(2)年內按要求派人參加預備役、民兵訓練得0.5分。
(3)平時完成任務好、資料報送及時得0.2分,村級民兵工作室建設的村得0.3分。
4、退役軍人服務工作,計1.5分。
(1)抓好退役軍人服務站建設計1分。
(2)發放光榮之家榮譽牌100%到位,并及時上交有關表冊計0.5分。
5、統戰工作3分,把統戰工作納入村委議事日程得0.5分,看會議記錄,沒有納入的不得分。加強轄區內宗教活動巡察,無非法宗教活動得1分,出現非法宗教活動不得分。及時上報各種統戰資料得0.5分,遲報一次扣0.1分,缺一次扣0.1分,扣完為止。開展鄉賢理事會工作1分。沒有按要求收集鄉賢資料扣0.5分,沒有開展鄉賢理事會工作扣0.5分。
6、宣傳及意識形態工作,計3.5分。
把宣傳及意識形態工作納入村委議事日程得1分,主要看會議記錄,沒有納入不得分。開展學習強國學習且積分達到全鄉平均積分的得1分,村級平均得分低于全鄉平均得分的,每少10個百分點扣0.5分,扣完為止。開展新時代文明實踐站活動,有活動場所及上墻資料的得0.4分,開展活動不少于3次,得0.6分,每少一次扣0.2分,扣完為止。完成黨報黨刊征訂得0.5分,沒完成不得分。
(二)脫貧攻堅工作(30分)
1、扶貧政策落實及脫貧成效,計18.5分。
(1)村級層面基層基礎計7.5分。
按“六個一”建設村扶貧工作室,計1.5分。其中“一個工作室、一個文件柜,一張貧困戶幫扶卡、一個貧困戶文件資料袋、一張貧困戶就業公示表、一個貧困或信息公示欄(問題整改臺賬公示)”設施完備、資料齊全、便于查閱、妥善存管的得1.5分,少一項或不達標的每項扣0.5分,扣完為止。
規范做好會議記錄計1.5分。其中貧困村每2個月至少研究一次脫貧攻堅工作,非貧困村每個季度至少一次,少一次扣0.5分,扣完為止;會議記錄要有研究中央巡視整改、夏季提升整改,秋冬鞏固提升工作,2019年項目安排,數據動態管理,貧困戶退出民主評議會,學習扶貧論述摘編和在解決“兩不愁三保障”突出問題座談會上的講話及傳達省市扶貧會議精神等,少一項內容扣0.5分,扣完為止。
建好行業扶貧臺賬計1.5分。產業扶貧、就業扶貧、扶貧專崗、安居扶貧(每個貧困戶)鑒定報告(A、B級掛牌、C、D級要銜接危房改造項目)及安居享受名單、健康扶貧、保障扶貧、飲水安全(每個貧困戶)鑒定報告、村莊整治、教育扶貧、雨露計劃、生態扶貧、精神扶貧、扶貧宣傳等分別建立資料檔案,含上級政策文件、貧困戶享受名單、五類人員名單(與報送鄉的一致)、2014年至2019年開展的扶貧項目建設臺帳、邊緣戶臺帳、所有貧困戶2019年的銀行流水等,少一項扣0.5分,扣完為止。
村集體經濟收入達標計1.5分。貧困村村級集體經濟達5萬元以上,計1.5分;非貧困村村集體經濟2萬元以上,計1.5分。每少1個百分點,扣0.5分。
“一戶一檔”規范建檔的計1.5分。發現一類問題扣0.5分,扣完為止。
(2)戶級層面基層基礎計5分。
隨機抽3戶,其中兩不愁三保障計1分、基礎設施計1分、政策享受計1分、收入計1分、脫貧成效計1分。一項未達標扣1分,扣完為止。
(3)平時考核計6分。做好日常報送工作的計2分;中央巡視、夏季提升整改臺賬整改到位并按要求做好佐證資料的,計4分。發現存在1個問題沒整改到位或沒有佐證資料的,扣1分,沒有整改臺賬的,一個扣3分,扣完為止。
2、就業扶貧,計3.5分。
(1)新農保、新農合,按鄉時間進度要求全面完成新農保、新農合任務得1.5分,未按要求完成任務的按完成比例得分。
(2)扶貧專崗上報及履職1分,完成扶貧專崗任務及正常履職得1分。
(3)交通補貼發放1分,100%完成交通補貼發放得1分,漏一戶扣0.5分。
3、保障扶貧,計2分。及時并實事求是上報低保、五保戶等名單,做到應保盡保,應退盡退,五保戶入院應入盡入,計1分;殘疾證辦理及發放做到應發盡發,無漏辦漏發的得1分。
4、安居扶貧,計2分。能全面按照序時進度完成下達的國家和省級建設任務得1分;能按照縣級要求及時完善資料得1分,差欠1戶資料扣0.5分,扣完為止。
5、教育扶貧,計1分。積極配合鄉搞好學制改革、網點調整,搞好校舍、幼兒園安全檢查,扎實做好假期學生安全工作計0.5分;扎實做好與外界及本村熱心教育事業人士溝通聯絡,爭取到他們捐資助學和捐款鄉教育基金會的計0.5分。
6、安全飲水,計1.5分。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安全飲水保障到位得1.5分,發現一戶未完成不得分。
7、健康扶貧,計1.5分。貧困戶慢性病辦理到位得1分,衛生室按要求坐診達標得0.5分。
(三)農業農村工作(38分)
1、衛生計生工作(1分)
(1)衛計工作,計1分。數據資料上報及時、完成四術、優生檢測、兩癌篩查等任務
2、農業工作(39分)
(1)農業產業化,計4分。完成土地流轉面積50畝以上并落實經營主體(見協議、已整地)計4分;完成土地流轉面積30-50畝并落實經營主體(見協議、已整地)的按比例得分;完成土地流轉面積30畝以下的不得分。
(2)三防工作,計7分:動物防疫,計0.5分。配備了村級農防員,并做好消毒滅源工作計0.25分。完成防疫任務,確保防疫密度100%,防疫質量80%以上計0.25分。出現1例禽流感、牲畜“五號病”、非洲豬瘟等病例此項不得分;植物防疫,計2分。能夠根據鄉里安排,及時完成任務,縣任務較重的得2分,任務較輕的得1分,沒有任務的此項不得分。②野外用火,計4分。認真做好禁止野外用火宣傳動員工作,年度內無火警出現得滿分,出現一例野外用火扣0.5分,如因工作不到位,野外用火面積過大,造成不良影響或造成森林火災的此項不得分。③防汛抗旱,計0.5分。防汛工作0.25分,若出現防汛物質準備不足,人員責任不到位或組織不力,每發生一次扣0.25分,或因工作不到位被上級通報批評一次扣0.25分;抗旱工作0.25分,若因用水發生較大打架斗毆,每出現一起扣0.25分。
(3)農村農民建房管理及國土監察工作,計4分。轄區內無村民違法建房及非法圈占集體土地的計2.5分,每新增1例,村級能及時制止并組織拆除的扣1分,需鄉及鄉以上單位出動拆除的扣2分;能配合好國土規劃部門提供完善建房資料及履行有關手續的計1.5分,否則視情況扣分;衛片監測到的違法用地疑似圖斑,經查證屬實的每例扣1分,扣完為止。
(4)新農村建設工作,計4分。村點建設按“七改三網”規定動作到位是達標的得4分(其中環境整治到位得1.5分,改路改溝到位得1分,改廁到位得1分,整體效果好得0.5分),未完成或不達標相應扣分。
(5)環境整治工作,計12分。①農村生活垃圾治理監管工作計2分,按日常監督檢查情況得分。②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計4分(包含農村八亂、土坯房、鐵皮棚、污水等),按日常檢查及上級督查檢查情況得分。③末位村整治工作計2分,未列入末位村的得2分,列入末位村未成功退出的不得分,列入末位村按時退出的得2分。④生豬規范化養殖工作。計1分。有工作任務且開展情況較好的村得滿分,否則視工作情況扣分。沒有任務的村得平均分。⑤“河長制”工作,計1分。認真落實“河長制”各項工作,轄區內河道環境及水庫水質不達標扣1分,出現違法采砂情況不得分。(沒有涉及的村得平均分)⑥廁所革命工作,計2分。按要求拆除旱廁,完成戶廁新(改)建任務并及時上報數據。
(6)綠色殯葬工作,計3分。公墓山建設及管理工作計2分,完成公募山建設的村計1分,其他無任務村按0.5分計算;公路山日常管理及死亡人數按要求進公墓山的得1分,發現一例未進公墓山的此項不得分;遷改墳墓工作計1分,按遷改率計算。
(7)規范村級財務(含糧補政策落實)及統計工作,計3分。規范村級財務工作計2分,確保村級財務收支發票合法規范,村級所有收入按規定入帳,嚴禁設小金庫,嚴格按季度報賬,每出現1例不符合規定的扣0.5分,直至扣完為止;糧補政策落實計0.5分,糧食補貼按時報送到賬花名冊,出現錯誤及時更改得0.5分;統計工作計0.5分,及時報送各類統計報表且數據準確得0.5分。
(四)社會穩定工作(7分)
1、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計2分。①按時足額交繳綜治平安保險得0.5分,每差欠10個百分點扣0.1分。②村級開展網格員巡查完成任務的得0.5分,每少一次扣0.1分。③村里未出現打架斗毆群體事件得0.5分,每發生一起扣0.5分。④日常工作資料報送得0.5分,每缺一次扣0.1分。
2、信訪工作,計4分。全年無信訪案件計4分。如每發生一起赴鄉集體訪扣1分(其中10人以上的加扣1分/起);每發生一起赴縣集體訪的扣2分(其中10人以上的加扣1分/起);每發生一起赴市集體訪的扣3分(其中10人以上的加扣1分/起);凡發生赴省、赴京非訪的,此項不得分,赴市、赴省、赴京訪接人的一切費用由該村承擔。發生赴縣非集體訪(5人以下)或至縣相關部門進行投訴經批轉的每例扣0.2分;發生赴市非集體訪(5人以下)或至市相關部門進行投訴經批轉的每例扣0.4分;發生赴省或以上非集體訪或投拆經批轉的每例扣1分;歷年來老上訪戶赴縣、市上訪的累計扣分最高不超過1分,同批人員非集體訪(5人以下)就同一事項赴縣、市上訪的累計扣分最高不超過1分。
3、安全生產及食品安全,計1分。做好轄區內安全生產各項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做好安全生產檢查、整改工作,全年未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得0.5分,發生安全生產傷亡事故此項不得分。搞好衛生防疫、免疫工作和配合食品藥品經常性安全檢查工作計0.5分,凡出現此項安全事故不得分。
(五)擔當實干、馬上就辦工作作風(3.5分)
迅速落實黨委政府決策部署的得1分,主動擔當、不推諉的得1.5分,嚴格遵守工作紀律的得1分。
(六)加減分項目
1、重點項目建設工作(含公墓山建設項目、高標準農田建設、增減掛項目、交通項目等)。按要求平穩序時推進,每村每類項目加3分(5分封頂),未按鄉時間進度和質量要求完成項目建設的村,并受到縣通報批評的,每個項目倒扣0.5分。
2、村級工作創特色或代表鄉接受上級檢查獲好評,省級加5分,市級加3分,縣級加2分。在縣排名倒數后3名或受到縣(含)以上批評處罰的每項扣2分(以上級文件為準)。
3、開放型經濟工作。凡提供一個億元進園項目有效信息,并協助鄉使其落戶縣工業園加5分。
4、社會撫養費征收工作,每征收10000元加一分,以此類推。
5、信訪維穩工作。成功化解一起重點信訪積案、一般積案、突發性矛盾糾紛分別加2分、1分、1分。
6、征兵工作超額完成下達任務的加1分,以此類推。
以上加分項目,以村為單位,如同一內容同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的,按就高不就低、不重復的原則計分。村累計加分不超過15分。
四、考評程序和獎懲措施
(一)為使考評客觀公正,鄉成立考評小組,組長由鄉長擔任,副組長由各分管領導和片組長擔任,成員為各站所負責人??荚u考核程序為各村先進行自查,然后考評組采取看記錄、查資料、看現場、開座談會等形式進行,考評組將考核得分情況與分管領導進一步進行綜合評審,最終經鄉黨政聯席會審定考評結果。
(二)實行四個“一票否決”制。“一票否決”制就是取消該村及其主要領導評先評優資格,責成限期整改,限期整改未達到要求的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即:
1、脫貧攻堅工作。因本村脫貧攻堅工作不實造成全鄉脫貧攻堅負面影響的實行“一票否決”。
2、衛生計生工作。按鄉計生工作方案中的“一票否決”辦法執行。
3、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按鄉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目標管理考評辦法中的“一票否決”辦法執行。
4、農民建房管理工作。出現嚴重違規建房行為在鄉造成嚴重負面影響或在縣以上造成一定負面影響的實行“一票否決”。
5、農村垃圾處理工作。按鄉制定的農村垃圾處理實施方案執行。
(三)考評結果直接與獎懲掛鉤。
五、幾點要求
(一)各分管領導及站所室務必做好平時各項工作的及時通報、資料的準備全面收集、登記、統計等事項。
(二)各村(居)要認真對照本考評辦法,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抓好每項工作及環節的落實,努力按要求完成每一項工作任務。
(三)未盡事宜由黨委、政府聯席會議另行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