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級重點工作目標管理考評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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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深入貫徹落實黨的精神和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大力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引導鼓勵各村積極創先爭優,促進鄉域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經鄉黨委、政府研究,特制定2019年度村級重點工作目標管理考評辦法。

一、考評項目及分值

考評項目共計五項,即黨建工作、社會穩定工作、脫貧攻堅工作、農業農村工作、社會事業五項工作,總分值為100分。

1、黨建工作18分;

2、社會穩定工作16分;

3、脫貧攻堅工作32分;

4、農業農村工作25分;

5、社會事業9分。

二、考評細則及計分辦法

(一)黨建工作(18分)

1、組織宣傳統戰(8分)

①開展黨建重點工作(2分)。按要求落實“一樹兩強”主題活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等黨建重點工作。軟件資料、硬件資料各占1分。

②發展黨員(1.5分)。根據一村1個黨員發展計劃,按進度完成指標的計1分,發展對象符合35歲以下或者高中以上學歷的計1.5分。

③黨內政治生活嚴肅規范(2分)。按要求落實“”、組織生活會、民主評議、主題黨日等制度。在省市縣調閱《黨支部工作手冊》工作中,記錄規范、評為優秀,有好做法受到縣級以上組織部門通報表揚的計2分,受到通報批評的不計分,其余的計1分。

④人才工作0.5分。做好優秀在外人才信息收集工作,且信息度完整的計0.5分。

⑤統戰工作1分。做好了統戰日常性工作,做好宗教日常監管工作,未發生宗教安全責任事故,并及時上報相關臺賬資料的計1分,否則不計分。

⑥意識形態工作1分。學習強國未達到要求的計0.5分,達到要求的計1分。發生負面輿情此項不得分。

2、黨風廉政建設和執紀審查工作(5分)

①執紀審查工作(1分)。能主動協助鄉紀委開展執紀審查工作任務;能積極協助鄉紀委做好上級紀委督辦的案件且資料通過縣紀委驗收的;能主動提交普通黨員違紀線索并協助鄉紀委完成執紀審查工作。

②黨風廉政建設宣傳工作(1分)。協助鄉紀委做好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各項工作,每村新建1個黨風廉政教育示范點。

③村級財務規范有序(2分)。認真做好村級財務公開工作,年中、年底各一次,并報鄉紀委備案,共計1分。村組“三資”管理規范有序的計1分。

④信訪信息報送工作(1分)。每個村至少上報1條以上有效信訪信息的計1分。

3、黨管武裝工作(3分)

①征兵(2分)。送檢對象數量達到要求且體檢合格,達到任務要求的計1分,否則按比例計分;體檢、政審雙合格的計1分,否則按比例計分。如拒絕政審或政審合格拒絕兵役,導致未能完成任務的,每例扣2分。

②民兵建設(1分)。民兵連部建設規范、兵役登記、民兵整組、民兵訓練工作扎實、資料詳細的計1分,否則酌情計分。

4、班子履職情況(2分)

根據各村“兩委”班子履職情況評分。班子團結、凝聚力、戰斗力強,工作任務完成好的得2分,否則酌情計分。

(二)社會穩定工作(16分)

1、綜治組織運轉(2分)。做實“三室一窗口”建設的計1.5分;綜治日常性臺賬完善的計0.5分;完成上級政法部門年度內布置的相關工作計1分。否則酌情計分。

2、掃黑除惡工作(3分)。做好掃黑除惡宣傳、線索摸排等工作,計3分。因矛盾糾紛化解不力導致刑事或重大治安案件發生或刑案、重大治安事件發生后維穩把控不力,引發越級上訪,因涉黑涉惡線索摸排不到位導致發生涉黑涉惡案件的,每發生一起扣1分,扣完為止。

3、信訪工作(5分)。不發生越級訪的得滿分。發生去縣、去市、赴省、進京上訪每次分別扣0.5分、1分、2分、3分,集體訪和非正常訪的相應翻倍扣分。已被縣列為重點穩控人員的,能認真做好勸返穩控工作的不扣分。

4、矛盾糾紛排查和調處工作(2分)。排查調處及時且不上交矛盾的計2分,一般的計0.5分,差的不計分。

5、雙提升工作(1分)。認真協助配合好雙提升工作,發生一起不良反饋扣0.5分,扣完為止。

6、安全生產(2分)。做好轄區內安全生產宣傳、巡查、排查工作,未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計2分。凡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出現死亡現象的,不得分。

7、食品藥品安全(1分)。凡發生食品藥品安全事故的不得分。未發生食品藥品安全事故的村,建立定期、不定期巡查機制的記1分。

(三)脫貧攻堅工作(32分)

1、精準扶貧(11分)

①及時上報相關信息和資料2分:按鄉扶貧工作站要求及時上報相關信息和資料計滿分,遲報一次扣0.2分,少報一次扣0.5分,扣完該項目分值為止。

②按要求及時完善好村扶貧工作室及貧困戶家庭的扶貧攻堅各類臺賬、資料等計5分,未完善或每缺一項扣0.1分,扣完該項目分值為止,以鄉下達整改通報為準。

③貧困戶政策知曉率、滿意率2分。貧困戶政策知曉率80%以上計1分、滿意率90%以上計1分,否則按比例計分。

④貧困戶“兩不愁三保障”及政策享受情況2分。不達標每項扣0.5分,扣分不封頂,以鄉督查結果為準。

因工作不扎實,在國家、省、市督查中被大范圍點名通報批評,且對全鄉甚至全縣脫貧攻堅造成了惡劣影響的,實行一票否決,村委該項工作不得分,且不得評優評先。

2、產業扶貧(6分)

①煙葉產業(3分)。面積及產量落實計1.5分,完成下達計劃面積及產量100%計1.5分,未完成按比例計分;煙葉質量計1分,按均價最高村委計滿分,其它村委按比例計分;技術措施落實計0.5分,日常技術措施100%到位計滿分,否則酌情計分。無煙葉發展任務的村此項計最低分。

②特色產業(3分)。貧困戶發展自有產業1分,貧困戶100%擁有一項以上自有產業(水稻除外)的計1分,否則按比例計分。貧困戶入股村扶貧產業合作社2分,其中入股比例計1分,貧困戶100%入股計1分,否則按比例計分;戶均入股金額計1分,戶均入股金額排名第一的計1分,第二名計0.9分,依次遞減。

3、安居扶貧(9分)

①危舊房拆除(2分)。按要求全面完成危舊房及土坯房拆除任務的得滿分,每發現一棟無人居住危舊房及土坯房未拆除扣0.2分,每發現一棟有人居住危舊房及土坯房未拆除扣1分,扣完為止。

②貧困戶危改(3分)。按要求完成縣危改辦確認的2019年貧困戶危改任務計2分,未完成的按比例計分;危改完工并于12底前入住的計1分,否則不計分。

③貧困戶人居環境整治(4分)。所有貧困戶按要求完成人居環境整治計4分,發現一戶未完成扣1分(凡出現墻體開裂、室內地面未硬化、入戶路未硬化、房屋漏水、改水改廁未達標幾種情形之一的即視為未完成環境整治)。

4、清潔工程(6分)。日常督查4分,以每月鄉督查排名為主,年度排名為每月排名相加,相加分數最少的為第一,依此類推,排名第一得4分,第二的得3.5分,每靠后一名扣0.5分。上級暗訪督查通報2分,凡被縣暗訪督查曝光的村委,每通報一次扣0.2分,凡被省、市曝光或者通報的,每通報一次扣1分。

(四)農業農村工作(25分)

1、美麗鄉村建設(6分)。①工作量計3分,按照年度新農村建設點、資金整合項目建設點合計任務分三個檔次,分別計3、2、1分。②工作質量計1分,能做好建設點內部協調且工程質量監管到位的計1分,否則不計分。③精品點計2分,對列入精品點的計1分,能協調推進工作的計1分。無美麗鄉村建設任務的得最低分。

2、農村“兩違”管控(3分)。①落實了縣農村農民建房規劃管理考核文件中的各項軟硬件設施的計0.5分;②按農民建房審批程序報批,并核實了村民身份的真實性、合法性,計0.5分;③落實管控責任制的計2分。年度內未發生違規占用耕地及違章建筑的得滿分,否則每發生一起違法占耕地建房的扣2分,非耕地違規建房的扣1分,受上級明查暗訪通報的每起扣1分,扣完為止。屬進壩公路及“二改一”沿線范圍內違法建筑的此項得0分,不屬該范圍的,如村委自行做工作消除“兩違”行為的不扣分。

3、農業“三防”工作(5分)

①森林防火2分。制定了嚴格的防范措施,未發生森林火災計滿分。每發生一起10畝以上的森林火災扣1分,50畝以上的扣2分,扣完該項目分值為止。

②防汛工作2分。在防汛期間,小(二)型以上水庫防汛措施未到位的,每次扣1分,山塘水庫防汛措施未到位的每次扣0.5分,防汛措施未到位且被縣防汛辦通報的,每通報一次扣2分,發生責任事故的該項為零分。非防汛期間水庫治理被縣里通報的,每通報一次扣1分。

③畜禽防疫1分。動物防疫按完成春、秋防疫密度計分,出現重大疫情的,不計分。

4、國家健康促進縣創建工作(2分)

①優生檢測1分。完成任務的得1分,未完成的按比例計分。

②藥具發放0.5分。完成任務的得1分,未完成的按比例計分。

③兩癌篩查0.5分。完成任務的得1分,未完成的按比例計分。

5、環境保護(9分)

(1)生豬污染和水庫水質污染治理(6分)

①水庫水質保護(4分)。嚴禁水庫(含小山塘)庫區出現禽畜養殖導致水質污染行為,村轄水庫水質均達III類以上計滿分,小(二)型及以上水庫水質不達標每座扣0.5分,存在養鴨行為的?。ǘ┬退畮烀孔?.5分,山塘水庫每座扣0.1分,扣完為止。贛江沿線一千米內出現1次/處畜禽養殖行為扣1分,扣完為止。

②生豬養殖污染治理(2分)。按照“去庫存、遏增量”的原則,所有養豬場全部拆除計2分,否則按拆除比例計分。發生一起違法新建豬舍不及時報告的,此項得0分。對現有養殖戶管控不力,出現購豬恢復養殖的每起扣2分,扣完為止。

(2)秸稈禁燒(3分)

凡焚燒秸稈被省、市督查到的村委,每發現一起,分別扣2分、1分;被縣督查到的,每發現一起,扣0.5分;被鄉巡查組督查到的,每發現一起,扣0.2分,扣完此項為止。

(五)社會事業工作(9分)

1、殯葬改革(3分)

①公益性墓地建設(2分)。以12月底為時間節點,完成公益性墓區建設并通過縣民政局驗收的,計2分,否則不計分。

②文明祭祀(1分)。信息員報備監管到位計0.5分,否則不計分。文明安葬監管到位,未出現一起違規安葬現象的計0.5分。

2、民生保障及勞務就業工作(6分)

①水費收繳(0.5分)。按要求進度完成水費收繳的得0.5分,否則按比例計分。

②新型農村合作醫療(0.5分)。按時間節點內完成參合任務的計0.5分,否則按比例計分。

③新型農村養老保險(0.5分)。按時間節點內完成參保任務的計0.5分,否則按比例計分。

④民政工作(1分)。按要求做好“五保”戶調查、救濟款發放和農村低保聽證評議的計1分,否則不得分。

⑤勞務就業工作(2分)。根據鄉里勞務就業分配任務完成情況,按比例計分。

⑥退役軍人事務工作(1分)。按要求組建退役軍人服務站及完成相關制度建設、做好退役軍人服務相關工作的計1分,否則按比例計分。

7鄉村文明建設(0.5分)。按時按要求上報本村創業能人、孝老愛親、敬業奉獻、扶危濟困的好人典型材料,推進和諧福民建設的計0.5分。

三、加扣分項目

(一)創先爭優。單項工作(黨建、新農村建設、清潔工程等)迎接省、市檢查及縣年終單項考評中(僅指村里工作代表鄉迎檢或年終考評)未出現扣分且獲得前三名分別加3分、2分、1分。反之,排名后三名的分別扣1分、2分、3分。

(二)脫貧攻堅。國家、省、市、縣脫貧攻堅檢查結果較好的分別加5、4、3、1分。省、市、縣脫貧攻堅檢查提出整改意見一項分別扣3分、2分、1分,受到領導批評或文字性通報批評的加倍扣分。如國檢或省檢未通過或受到文字性通報批評的,實行綜合考評“一票否決”。

(三)農業產業發展。每新增100畝集中連片農業產業面積加0.5分,加分5分封頂。

(四)武裝工作。每完成一個大學生征兵任務加0.5分,每完成一個本科生或大學畢業生任務再加0.5分,每超額完成1個征兵任務加1分。3分封頂。

(五)生豬養殖污染治理工作:每完成拆除豬欄1000平方米加1分(以縣工作組核查數據為準),具體按比例得分。

(六)殯葬改革。有平墳任務的村委按縣里統一驗收要求,驗收合格加1分。

(七)招商引資工作。村委提供了有價值引資信息,并力促項目落戶縣工業園區的,加5分。

(八)黨風廉政建設。凡協助完成經濟類立案件(村兩委干部涉案除外),每起加1分。

(九)掃黑除惡工作。每上報一條線索,并立案成功加1分。

(十)會議紀律。不按時參加鄉及鄉以上召開的會議,每次扣0.5分,未經鄉主要領導批準擅自缺席會議的,每次扣1分,被上級通報批評的加倍扣分。以上扣分以鄉政府通報為依據。

四、獎勵與處罰

(一)獎勵

1、設立綜合獎。綜合考評前二名的由鄉黨委、政府表彰并獎勵,獎金為第一名10000元,第二名8000元。

2、設立單項獎,對黨建、社會穩定、脫貧攻堅、煙葉生產、產業發展、征兵工作、人居環境整治、美麗鄉村建設八項工作考評得分排前列的村予以表彰,每項獎勵村委1000元。

3、所有獎金書記、主任各獎25%。

4、對村干部實行績效工資,按村委工作量劃分,口里書記8000元/年;田心,宋家,方家,郭下書記、主任9000元/年,婁屋得,小櫪書記、主任10000元/年。年度目標考評與村干部績效工資掛鉤,實行獎優罰劣,年度綜合考評獲得第一、二名的村,村書記、主任績效工資可分別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提高20%、10%,年度綜合考評得分在70分以下的降低10%。

(二)處罰

1、在省、市、縣組織的迎檢工作中,檢查結果影響鄉評先達標的,取消其評先資格。

2、年度內班子成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取消評先資格。

3、年度內發生一起100畝以上森林火災,一起倒堤、壩和嚴重畜禽疫情,取消其評先資格。

4、凡出現群體性械斗、重大惡性事件或重大安全事故之一的,取消其評先資格。

5、年度綜合考評最后1名且總分低于70分的,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必須向鄉黨委、政府寫出書面報告,表明態度和具體打算,并取消該村支書、主任評優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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