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社會組織年度工作檢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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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社會組織年度工作檢查通知

一、年檢對象及時間

年檢對象:2019年6月30日以前,經我縣民政局依法注冊登記的各類社會組織。

年檢時間:2020年5月10日至6月30日止。

二、年檢內容

(一)執行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情況;

(二)開展業務活動情況;

(三)開展黨建工作情況;

(四)社會組織收入和支出情況報告,財務管理情況;

(五)2019年財務審計情況;

(六)負責人(含法人代表)、辦公場所和章程等應登記或備案內容的變化情況,分支機構設置和創辦實體情況;

(七)其它有關情況。

三、年檢時應提交的材料

(一)2019年度工作總結及2020年度工作計劃;

(二)社會組織法人登記證書(副本);

(三)經業務主管部門簽署“同意報檢”意見的《年檢報告書》(一式3份);

(四)行業協會(商會)財務審計報告書,民辦非企業單位財務審計報告書;

(五)社會組織年度工作檢查評分表。

四、其它要求

(一)各社會組織接到通知后,可在“人民政府網”—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縣民政局—公示公告下載年檢報告書等材料,同時可在“民間組織管理QQ群”下載,或直接到縣行政服務中心民政窗口領取年檢報告書。

(二)本次年檢應使用具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社會組織法人登記證書報檢。

(三)《年檢報告書》統一由縣行政服務中心民政窗口受理。縣民政局將組織執法人員對社會組織年檢工作進行隨機抽查工作,年檢結果將在年檢結束后,統一在人民政府網予以公布。

(四)我局根據年檢情況分別做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個等次結論,并在社會組織登記證書(副本)加蓋年檢結論印鑒,逾期未參加年檢的,不再出具年檢結論。

年度檢查不合格的和兩年以上未參加年檢且不接受監督管理的,縣民政局將視情節依法予以行政處罰,并納入社會組織異常名錄,列入“黑名單”進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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