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農對林改政策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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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農對林改政策的肯定

 

1引言   2010年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15億畝林地確權到戶,占全國集體林地面積的60%,這是繼土地家庭承包之后我國農村經營制度的又一重大變革。”從2003年新一輪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伊始迄今,旨在“明晰產權、放活經營權、落實處置權、保障收益權”的這一重大變革在一定程度上調動了林農生產積極性,但是林農在這“第三次土地革命”的過程中是否愿意擴大經營規模,以實現“資源增長、農民增收、生態良好、林區和諧”目標值得關注。擴大林業經營規模就其本身而言,一方面有利于實現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一方面有利于實現農戶的經濟效益[1],可謂雙贏。然而,筆者通過查閱大量資料文獻和實地調查研究發現,林農絕大部分積極擁護集體林權改革并肯定改革對生產積極性的提升,但對擴大林業經營規模意愿差異性很大。具體體現在有些林農積極尋求擴大經營規模的途徑,有些林農對擴大經營規模持消極看法,有些林農對現有經營規模表示滿意,有些林農甚至表達想要放棄現有林地經營權的想法。林農意愿受多方因素的影響,具有復雜性、區域差異性及多因素關聯性的特征。意愿在很大程度上會轉化為未來的行為。因此,分析林農擴大林業經營規模意愿影響因素,對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政策制定有重要參考價值,對林業發展有著不可忽視的意義。筆者嘗試運用二項式邏輯回歸進行計量實證研究,為引導林農經營行為和相關政策制定提供參考。   2研究區域概況   本文是以我國南方林改試點省浙江省、福建省和江西省為主要調查地區。分別選取浙江省德清縣和遂昌縣、福建省順昌縣和沙縣以及江西省遂川縣和銅鼓縣為調查樣本縣。研究區域自然條件優越,林業發達,森林資源分布均勻,集約經營水平高。并且三省樣本縣林改起步較早,截至2009年已經基本完成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林業發展趨于成熟。3研究方法利用2010年7月-8月參與的國家林業局關于我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政策追蹤項目的農戶實地調查數據,采用二分類Logistic回歸模型來分析林農擴大林業經營規模意愿;使用SPSS16.0統計軟件作為分析數據的工具;運用的分析方法主要有描述統計、信度分析和回歸分析法。   2.1模型選擇與設計   Logistic回歸是對定性變量的回歸分析,根據因變量取值類別的不同,Logistic回歸可以分為BinaryLo-gistic分析和MuitinominalLogistic回歸分析。前者因變量只能取兩個值1和0(虛擬因變量),而后者因變量可以取多個值[2]。根據本研究的需要,林農只有愿意擴大經營規模和不愿參擴大經營規模兩種行為意愿,因此本文中應用的是二分類邏輯回歸(BinaryLogisticRegression)。根據研究目標,將林農擴大林業經營規模意愿作為被解釋變量,即因變量;將影響林農行為意愿的各種因素作為解釋變量,即自變量[3]。根據解釋變量特征,將全部影響因素分為五大類因素函數:①農戶戶主特征;②林農家庭特征;③林農生產經營特征;④外部市場政策特征;⑤林改政策特征。納入函數理論模型,即:擴大經營意愿=f(內部影響因素變量,外部影響因素變量)=f(農戶戶主特征變量,林農家庭特征變量,林農生產經營特征變量,外部市場政策特征變量,林改政策特征變量)+隨機擾動項[4]。   2.2變量選取與設計   2.2.1變量選取   本次調查采用入戶走訪和發放問卷兩種形式,共發放問卷810份,收回問卷810份,有效問卷為798份,問卷有效率為98.52%。本著因素重要、數據可行的原則,筆者選取了具有代表性的變量用于實證研究。①農戶戶主特征:戶主性別、戶主是否是干部、戶主是否是黨員、戶主文化程度、戶主婚姻狀況、戶主是否是勞動力、戶主從事行業、戶主從事地區、非農收入;②林農家庭特征:除戶主以外家庭成員數、除戶主以外勞動力個數、家庭成員是否知道生態效益補償政策、家距離林地遠近;③林農生產經營特征:從事林業資金來源、林地經營面積、林地地塊數、公益林下是否經營;④外部市場政策特征:有無林業技術教育和培訓、有無產品市場信息服務、有無投資融資服務、有無政策法律咨詢服務、有無防范病蟲害及火災服務、有無中介服務;⑤林改政策特征:申請采伐指標是否容易、林改后林地經營方式、林改對家庭是否有好處、政府補貼對造林積極性調動程度、是否獲得造林補助、是否得到造林撫育基金、其它投入來源。   2.2.2變量定義及特征描述   調查數據表明,在798戶林農戶中,表示愿意擴大林業經營規模的林農戶為444戶,占55.7%;表示不愿意擴大林業經營規模的林農戶為354戶,占44.3%。戶主性別以男性為主,占97.7%。戶主是村組及以上干部的占33.6%;受教育年限達到6年以上的占49.2%;戶主將農林牧兼業作為主要從事行業的占30.7%;43.4%的戶主主要從事行業是單一農業。更多詳細的自變量定義以及數據描述特征見表1-5。其中表1-3反映的是內部影響因素特征變量賦值和樣本分布情況;表4-5反映的是外部影響因素特征變量賦值和樣本分布情況。   3模型估計及結果分析   3.1模型估計及統計檢驗結果分析   在進行二項式Logistic回歸時,采用的回歸方法是Backward(Conditional)方式。在處理過程中,先將影響因變量的自變量代入模型進行檢驗,根據檢驗結果,將因變量影響不顯著的自變量剔除,繼續檢驗,直到自變量對因變量影響的檢驗結果基本顯著為止。將數據代入進行篩選和檢驗,得出最后的估計結果,見表6。從模型擬合優度檢驗看(表6),最后一次回歸中,極大似然估計值為974.795,NagelkerkeRSquare的值為0.145??傮w上,擬合效果較好,回歸具有可信性。Wald檢驗是針對Logistic回歸模型中的回歸系數顯著性檢驗的一種假設檢驗方法。假設零假設H0為:βk=0(表示自變量Xk對事件發生可能性無影響作用),如果零假設被拒絕,說明事件發生可能性依賴于Xk的變化。常用統計軟件,對邏輯回歸系數顯著性進行檢驗通常使用Wald檢驗。在零假設條件下,每一個回歸系數都等于0,那么這個單變量為自由度等于1的漸進的2分布。根據表(7),各影響因素的影響力度是有差異的。其中,有無中介服務和有無投資融資服務的回歸系數經Wald檢驗最為顯著,對因變量影響顯著水平均在1%內,即Wald值大于α=0.01的2臨界值6.63,拒絕零假設βk=0。同理,公益林面積及林改對家庭有無好處的回歸系數較為顯著,對因變量影響顯著水平均在5%內,即Wald值大于α=0.05的2臨界值3.84,拒絕零假設βk=0。而戶主受教育年數、非農收入、家距離林地遠近、是否知道生態效益補償政策、林地經營面積、林地塊數和補貼對造林積極性的調動的回歸系數一般顯著,對因變量影響顯著水平均在10%內,即Wald值大于α=0.10的2臨界值2.71,拒絕零假設βk=0。由此可見,(表7)所列示的解釋變量均通過統計檢驗。#p#分頁標題#e#   3.2模型結果分析   通過對林農擴大經營規模意愿影響因素分析(表7),結果表明   (1)有無中介服務和有無投資融資服務是影響林農擴大林業經營規模意愿最顯著的因素。其中有無中介服務與擴大規模意愿密切正相關,即越是能夠給予林農關于森林資產評估、景觀資源資產評估、其它相關資產評估、論證及咨詢等方面信息援助,越能讓林農了解林業經營的價值、林業資產價值,從而使林農合理調整經營結構,優化資源配置,逐步科學擴大林業經營規模。而有無投資融資服務與擴大規模意愿負相關,這就表明,一方面現有投融資服務對農戶在林業經營方面導向偏頗,也就是說在向農戶推介投融資信息時,或者忽略林業的潛在價值或者過分強調農業生產經營效益;另一方面,現有投融資服務對林農思想在一定程度上產生壓力,表現在調研訪談時林農普遍表示對貸款利息、手續傭金的經濟負擔的困擾以及投融資手續繁瑣的擔憂。   (2)公益林面積因素與林改是否對農戶家庭有好處是影響林農擴大經營規模的比較顯著的影響因素。其中公益林面積與擴大規模意愿反向相關,說明公益林面積越大,林農越沒有擴大經營規模的意愿。調查過程中,筆者發現當前幾乎所有公益林都沒有林下經營。而由于政策原因,林農一方面在公益林養護過程中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財力,另一方面公益林不能給林農帶來實質經濟效益,從而導致經營積極性懈怠。另一因素,即林改是否對農戶家庭有好處。變量賦值情況和回歸結果表明,體驗到林改為自己家庭帶來實惠的林農,往往愿意擴大經營。體現在訪談中,林農普遍表示林改后產權明晰,管護獨立,經營自主,提升了林農經營的責任心和積極性。   (3)戶主受教育年數、林地塊數、非農收入、家距離林地遠近、林地面積和成員是否知道生態效益補償政策是影響擴大規模意愿的顯著因素。具體分析如下:①戶主受教育年數越大,越愿意擴大經營規模。即受教育程度越高,對林業政策的解讀越深刻,對林業發展越支持,對林業經營多方面效益認識越全面和立體。林地塊數越多,林農擴大經營規模的意愿越強烈。②林地塊數多,從而林農投入精力大,對規模經營形成規模效益的渴望越強。③非農收入與擴大經營規模意愿反向相關,表明可觀的非農收入帶給林農足夠的效益和滿足感,非農產業對林農的吸引力大于農林牧業。④家距離林地越遠,農戶越愿意擴大經營。其潛在的涵義是林地距離家越遠,林地形成經營規模才越有可能性。林農居住區往往是生活區或者糧食、經濟作物產區,在居住區附近經營林業經濟條件、自然地理條件對林業經營規模有限制。⑤林地面積與林農擴大經營規模意愿正相關,說明林地面積量是林地經營規模的基礎。只有林農擁有足夠量的林地,才會引起林農對林業經營的重視,才會促進擴大經營規模的意愿。⑥成員對生態效益補償政策的了解程度越深刻,越愿意擴大林業經營規模。其原因很顯然,林農對林業相關政策的認知程度,決定了其對經營林業、發展林業的價值意義認識,從而很大程度影響了其林業經營的思路以及擴大經營規模的意愿。   4結論與討論   本文以對南方集體林權區三省六縣18個村的實際調查數據為基礎,根據Logistic回歸模型分析,可得出如下結論:有無中介服務和有無投資融資服務是影響林農擴大林業經營規模意愿最顯著的因素。這就需要相關部門在日后工作中,進一步加強深入農村資訊服務,提升林農對現規模林地形成客觀認識,對其經濟價值和社會效益有全面的認知。特別是投資融資服務與擴大經營規模意愿負向相關發人深省。重新樹立正確的價值導向,將客觀、公正的金融政策有效、科學灌輸給農村大眾是所有任務的先導。了解農民的投融資顧慮,改進投融資方式,提升投融資效率,減少農民經濟負擔是相關部門工作的重心。除此以外,加強現有利農政策,有助于增強農民從事農林牧事業的決心和信心。特別要加強對農村民眾的教育力度和宣傳力度,讓生態保護的相關政策深入民心,才能促進林農從感性上理解林業經營的意義,從而提高林業經營的積極性。   但因本次調查相對專業,受訪林農樣本量大、分布不集中,對專業知識理解程度參差不齊,這就導致個別林農的給出的答案在一定程度上偏離事實。即使在調查過程中對林農也進行了相關知識的講解,但調查數據還是略顯粗糙。再者,由于許多農村居民已將出外打工作為主要謀生手段,對林地養護、經營缺乏相關經驗,有可能導致調查數據缺乏客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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