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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志友 單位:全國木材行業管理辦公室
林經營思想是制定林業發展戰略的靈魂,對如何經營森林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長期以來,世界各國都在研究和尋找適合于自然發展和經濟發展的森林經營方式。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和經濟的發展,不同時期產生了各種森林經營理論,已從森林永續利用理論發展到森林可持續經營理論。不同的經營思想與理論產生了不同的森林經營方式及其經營效果。目前我國面臨著木材需求膨脹、森林資源危機、生態狀況整體惡化、生物多樣性遭到破壞等問題,所有這些問題的產生和解決都與森林的經營與利用方式有著直接或間接的關系。在這樣的背景下,探索既適合我國經濟發展又與自然和諧共存的森林經營理論和森林經營方式是非常必要的,本文擬對此問題作一理論上的探討。
一、森林的作用與特點
研究森林經營理論,必須充分認識森林的作用與特點,通過對森林不同效益的追求,產生了各種不同的經營理論。
第一,森林是重要的自然資源。森林可以向人類提供經濟建設和生活所需的木材、燒柴以及大量的林副產品,如果品、像膠、藥材、松香、香料、染料等。
第二,森林具有強大的維持地球生態平衡的作用。科學家通過多年的研究,已經確認森林具有涵養水源、保持水土、防治洪澇、防風固沙、調控溫室效應、調節氣候、凈化大氣、美化環境等多種作用。森林是陸地生態系統的主體,對自然生態系統的平衡起主要的調節作用,在生物界和非生物界的能.和物質轉換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對保持生態系統的整體功能起著中樞和杠桿作用。
第三,森林對農業生產提供保護和保障作用。一是農田防護林帶具有防風效應和改善氣候、土艘及水文條件等農田生態環境的作用,防止魷減緩多種自然災害對農業生產的影響。二是森林整體對農業區或牧區提供保護作用,例如我國大興安嶺林區是東北松嫩平原和呼倫貝爾大草原的生態屏障,大興安嶺山脈及其森林植被抵御著西伯利亞寒流和蒙古高原早風的浸襲;再如三北防護林工程,我國從1978年起,在東起黑龍江省賓縣,西至新沮的烏孜別里山口,橫跨西北、華北、東北4480公里的風沙帶建設的防護林體系工程,對工程區內的廣大農業、牧業免受載減輕風沙的危害起到了巨大作用。
第四,森林是野生動物的棲息地和生物多樣性的巨大儲庫。我國有高等植物3萬多種,木本植物8000種,高等陸棲脊椎動物2414種(其中喃乳動物499種,鳥類1186種.兩棲動物279種,爬行動物376種),昆蟲約4萬種。這些動物和植物絕大多數直接絨間接依賴森林而生存。第五,森林可以為人類提供旅游景觀。有些特殊的地理位置和地理結構的森林具有特殊的景觀,成為重要的旅游資源,在旅游和娛樂游憩等方面發揮著其特有的作用。它可以使入們享受大自然、消除疲勞、振奮精神、陶冶情操。
二、世界森林經營思想發展概況
從17世紀德國創立了森林永續利用理論以來,已經演變為森林多功能論、林業分工論、新林業理論、近自然林業理論、森林可持續經營理論?,F將幾個主要的理論簡述如下:
(一)森林永續利用理論
17世紀中葉德國創立了森林永續利用理論,其中心思想是以獲得木材為目的的森林永續利用經營。“木材倍育論”和‘法正林’學說是其主要理論。“木材培育論’主張營造針葉純林,選擇生長量大的樹種為造林樹種,以獲得更大的經濟效益;“法正林’學說主張實行皆伐作業,營造云杉和松樹純林的同齡林經營。后來又發展到采取擇伐作業,異齡林經營的“恒續林思想’。世界上一些國家,如德國、美國、瑞典、奧地利等國,都將森林永續利用理論作為森林經營的指導思想。
(二)林業分工論
20世紀70年代,美國林業經濟學家提出了森林多效益主導利用的林業分工論經營思想和《全國林地多向利用方案》,對所有林地不能采用相同的集約經營水平,只能在優質林地上進行集約化經營,同時使優質林地的集約經營趨向單一化,導致經營目標的分工。80年代,美國林業分工論的研究表明,人工林具有良好的經濟效益,對世界木材長期供應將產生強大的影響,認為當今世界林業正在經歷兩三千年前農業所經歷的轉變,正像農業從采食、狩獵走向種植、養殖一樣,現代林業也正從采伐天然林的木材生產走向集約經營人工林的木材生產。
(三)新林業理論
20世紀80年代美國林學家J.「.福蘭克林提出了新林業理論,其主要內容是以實現森林的經濟效益、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相互統一為經營目標,建立一種不但能永續生產木材和林產品,而且也能持久地發揮保護生物多樣性和改善生態狀況等多種效益的林業。
(四)近自然林業理論
近自然林業理論是德國林學家嘎耶(Gayer)于1898年創建的,主要內容是從生態學角度出發,將森林視為永續的、多種多樣的、生氣勃勃的生態系統,力求利用森林生態系統所發生的自然過程,把生態要求與經濟要求結合起來,實現接近于自然的森林經理模式,保持森林生態系統結構和功能穩定在一個較高的水平。近自然林業理論的特征,一是不以人的主觀意志,而是遵循自然的、自身的發展規律來經營森林;二是通過不斷的嘗試來認識和促成森林及其各部分的反應能力。
(五)森林可持續經營理論
1987年,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提出了可持續發展的概念,即“既滿足當代人的需求,又不危及后代子孫滿足其需求的能力的發展。,。森林可持續經營是可持續發展中的林業部分,其理論可概括為,森林可持續經營是實現一個絨多個明確規定的經營目標的過程.既能持續不斷地得到所瓣的林業產品和服務,同時又不造成森林與生俱來的價值和未來生產力不合理的減少,也不給自然世界和社會環境造成不良影響。
三、建國后我國森林經營與森林資源概變化情況
(一)中國森林資源變化倩況
經過50多年的開發利用與造林育林的發展,我國的森林資源從建國初期到現在發生了很大變化,總且得到較大發展,但林分林齡結構不夠協調,林分低齡化較為突出。根據我國森林資源清查資料及建國初期的沽算分析資料,1949-1998年間的森林資源變化情況如下表:1976年的數據中,尚有未分齡組的面積2.1%和蓄積2.4%。
(二)森林經營思想的變遷
第一、經濟建設的客觀要求,促使中國大規模開發森林。這一時期大致可概括為從建國到50年代末。建國之初,百業待興,為了國民經濟恢復和建設的迫切需要,國家有計劃地開發了東北、內象古、西南和西北國有林區,并在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廣東、廣西九省(區)的集體林區建設了158個林業重點縣。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使森林采運工業得到迅速發展。#p#分頁標題#e#
第二、長時間的“以木材生產為中心.的指導思想和以需定產的方針使我國森林過度采伐、不堪重負,森林質皿下降。這一時期大致可概括為從建國到1985年。幾十年來,我國林業實行‘以木材生產為中心.的指導思想,在木材生產計劃管理上,實行以需定產,重采輕育。
第三、政治運動使我國的森林資源遭受了兩次大的挫折(1958一1976)。第一次是1958年“.和化在全國推開之后,由于各地大煉鋼鐵,大辦公共食堂,大最的天然林甚至原始林遭到涼奪性砍伐。加之木材生產中的高指標,造成集中過里采伐和三年困難時期的毀林開荒,短短幾年,森林資源遭到了嚴重破壞。第二次是1966年至1976年的‘’期間,森林資源遭到了更為嚴重的破壞。由于林業行政機構動蕩,管理混亂,因火災、亂砍濫伐等造成全國森林資源大幅度減少。1966年至1977年,全國共發生森林火災11萬多次,平均每年受害森林面積達67萬公頃。
第四、經營思想的轉變和六大工程的實施,促進了林業的大發展。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進行,我國綜合國力不斷加強,可以多進口一部分木材來滿足經濟建設之需,客觀上又存在著林業.兩危’的客觀壓力,1985年1月l日實施的(森林法》在經營思想上發生了大的轉變,開始從森林承受力的角度考慮對森林的采伐利用,規定:.國家根據用材林的消耗里低于生長l的原則,嚴格控制森林采伐且’。1998年實施的天然林保護工程、退耕還林工程,以及相繼實施的其他林業四大工程,削減了木材生產且,加大了木材倍育(造林)力度,使林業得到較快發展。
四、森林經營思想的選擇
選擇適當的森林經營思想,制定合理的森林經營方案,是實現我國森林的可持續發展的必要條件。根據《林業分工論》思想,實行分類經營。根據對森林不同效益的追求,將森林分為兩類。對于公益林,筆者認為應選擇(近自然林業理論》進行經營,從生態學角度出發,將森林視為永續的、多種多樣的、生氣勃勃的生態系統,按照森林生態系統所發生的自然過程,把生態要求與經濟要求結合起來,實現接近于自然的森林經理模式,保持森林生態系統結構和功能穩定在一個較高的水平。對于商品林,筆者認為應選擇《森林永續利用理論》以及《木材倍育論》進行經營,選擇生長里大、適合于社會豁求的樹種作為造林樹種,營造速生豐產林,以獲得大.的木材等林產品和豐富的森林景觀。
五、林業經營政策選擇
(一)公益林經營政策
第一、公益林的管理體制。公益林所發揮作用的受益者是全社會或局部社會,根據所有權與經營權相統一的原則,公益林應該由政府所有,政府委托管理,社會受益。公益林的管理體制應設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管的體制,根據不同公益林的重要性不同,以及受益區域的大小,設立國家和地方各級公益林管理機構(以下簡稱管理機構),分別隸屬于中央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和地方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從事公益林的經營管理。對于關系到國家盆大生態安全地區的公益林由中央政府委托國家級管理機構管理;對區域較小的地區的公益林由地方政府委托地方級管理機構管理。
第二、公益林的經營。公益林的經營目標應該為使公益林能夠保持長期發揮生態功能狀態,對公益林的經營管理應圍繞上述目標而設計采伐、營林、管護方案。一是采伐管理,采伐的目的是為了改善林分的齡組結構、樹種結構,有利于營林、防火、防治病蟲害等。采伐數且、采伐方式由按照上述目的確定的森林經營方案中確定,而不是追求所獲木材的數量。二是營林管理,造林要適地適樹,及時更新、撫育并擴大造林。
(二)商品林的經營政策
商品林可以提供作為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的木材和其他大量林產品及服務,因此其生產和消費應按市場規律運行。在寬松的經營環境條件下,幣場經濟能夠按照市場規律找到最好的維持經濟效率的方式,能夠保證最低的生產成本,能夠保證產品符合消費者的需要。因此在商品林的管理上要盡量減少類似于“行政審批”的束縛,減少行政壁壘,使生產者和經營者能夠靈活經營,保障其投資于林業的積極性。
第一、商品林構成。根據我國的現實情況,可將商品林分為國有林和民營林兩大類。國有商品林是指國有林區(包括東北、內蒙古重點國有林區,西北、西南國有林區以及南方各省的國營林場)中,除劃為公益林的部分外,其余均為國有商品林。民營商品林是指原來的南方集體林區和平原無林少林區中,扣除劃為公益林之后的森林,均為民營商品林,稱其為‘民營林區’更為合適。
第二、國有商品林的經營。在管理體制上,國家應在國有林區建立國有商品林經營管理機構,經營管理國有商品林資源。該管理機構按照經濟效益原則,制定森林經營方案,包括采伐、營林和管護,并按市場規則進行經營。在經營管理上,根據“森林永續利用理論’,按照消耗量小于生長量的原則,確定年采伐量,然后向相應的森工企業有償轉讓采伐權并將采伐權轉讓收入用于用材林建設,包括林木的造林培育、營林撫育、病蟲害防治、森林防火以及道路修建等。
第三、民營商品林的經營。一是明晰產權。產權包括使用權即使用資產的權利,收益權即獲得資產收益的權利,處分權即改變資產形態和實質的權利,轉讓權即將資產轉讓給他人的權利。保證經營者的林木產權,可以使經營者按照經濟效益最大化的目標對林木進行處分,從而保證其收益權,保障了經營者對林業投資的積極性。二是經營自主。民營商品林的具體經營,如采伐、撫育、管護、病蟲害防治、防火等,由經營者自主決策、實施。三是不實行采伐限制和木材運輸限制。實行分類經營后,對于公益林實行嚴格的采伐限制,而對商品林要充分放開,由經營者按照林木的經濟成熟、工藝成熟進行采伐,充分保證經營者的產品處置權,使其按照市場規則靈活經營,最大限度地鼓勵農民經營林木的積極性。四是不實行育林基金制度。育林基金原是采伐天然林后,為了采伐跡地及時更新、恢復森林,實行以林養林而提取的一部分育林費用。幾十年來,育林基金制度在國有林區的實行,對彌補國家財政對營林投入的不足,促進營林生產的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實行分類經營后,商品林按市場規律進行經營,其造林、撫育、管護等經營程序由承包經營者承擔和實施,無須再強制性地提取一部分下一個經營期使用的育林費。因此,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在民營林區,育林基金制度已失去其存在的基礎。五是大力鼓勵民營商品林發展,增加木材和林產品生產。在現有的退耕還林工程和速生豐產林工程的基礎上,進一步制定吸引、鼓勵民營資本的林業投資政策。#p#分頁標題#e#
如獎勵政策,對造林達到一定規模者給予一定獎勵;服務政策,政府為造林者提供林業新技術推廣、森林經營管理指導、特殊的林產品加工信息、森林病蟲害防治和森林防火的公共項目技術服務等;信貸扶持政策,林業貸款實行專項低息、貼息、貸款期限延長等;輕賦稅政策等。此外,參照國外經驗,調整和增加民營商品林的比例。美國用于木材生產的商品林中,公有林面積約占27%(其中國有林占17籠,其他公有林占10%),私有林約占73%,私有林是木材生產的主體力.,約95%的木材產I來自于私有林。根據有關方面最近進行的專題調研,當前我國非公有林面積占10%一15%,公有制林業(國有和集體)占絕大比例。在我國林業體制改革過程中,應逐步調整和增加民營商品林的比例,使其承擔更大的木材生產和供給的任務。通過選擇正確的森林經營思想,制定可行的森林經營政策和鼓勵政策,使經營造林與林產工業有較大的比較優勢,廣泛地吸引社會民營資本和外資對林業的投資,進一步捉進我國林業的可持續發展,以滿足社會不斷增長的對林業多樣化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