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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姜瀅 單位:云南省無線電管理辦公室
1.完善管理政策和制度,強化無線電行政管理職能,推動自身建設和發展
1985年,無線電管理工作從軍隊轉移到地方政府,無線電管理成為各級政府的一項重要行政管理職能,由此確定了各級無線電管理機構是國家專門管理無線電頻譜和衛星軌道資源的行政機關。云南無線電管理機構作為地方政府的一級機構,自成立以來,始終堅持實現“管理資源、維護安全、促進發展”的工作任務和目標,緊緊圍繞行政管理職能,搭建起了以國家和省無線電管理條例為基礎,涵蓋體制建設、法律制度、行政管理、技術監管的無線電管理政策體系,全面提升了政策執行力。
(1)探索無線電行政管理體制,強化各級政府的無線電管理職能
在《云南省無線電管理條例》起草和制定中,云南省無線電管理機構深入開展無線電管理體制建設研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規定和有關無線電管理機構建設的要求,明確云南省無線電管理實行當地政府和上級無線電管理機構雙重領導的體制,規定“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在政府辦公室或者其他機構中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管理人員,協助上級無線電管理機構做好無線電管理工作”,建立全省、州(市)、縣(市、區)三級無線電管理工作機構。2004年,云南省各縣成立了無線電管理領導小組,并在政府辦設立辦公室,配備無線電管理專兼職人員281人。目前,機構改革后,各縣(市、區)政府保留了無線電管理領導小組,無線電管理職能大部分移交給當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內設股室并配備專職人員;少部分縣(市、區)的無線電管理職能仍在政府辦公室。2007年,為貫徹落實《云南省無線電管理條例》,云南省政府辦公廳組織開展了《云南省無線電行政管理體制和隊伍建設研究》課題,形成《云南省加強縣級無線電管理體制建設的意見》,制定并頒布了《云南省縣級無線電管理人員監管辦法》,明確了縣級機構和人員的職能職責,完善了縣級無線電管理工作制度。同時,制定并頒布了《云南省無線電管理工作評議考核辦法》,連續3年,省政府與各州(市)政府、各州(市)政府與各縣級政府簽署了《云南省無線電管理工作責任狀》,實行上級政府對下級政府無線電管理工作的目標責任考核,實現了云南省無線電管理工作從省和州、市兩級無線電管理機構實施管理,過渡到各級政府各負其責的管理體制,無線電管理工作全面納入各級政府工作,適應了新形勢下無線電事業的發展要求,對云南無線電管理事業的發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2)加強法制保障能力建設,構建無線電管理法規制度體系,強化法律手段
為適應無線電管理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各項法律制度規定,2003年,《云南省無線電管理條例》頒布實施,進一步明確了無線電管理機構的法律地位,確定了管理職權和范圍,完善了規劃管理職能,設立了無線電監測許可,健全了監管制度,并在行政處罰行為和罰款額度上有了新的突破。2008年,云南省無線電管理機構組織專家學者深入研究無線電管理與環境保護的法律關系,完成了《云南省無線電電磁環境保護條例》的起草工作,經省人大常委會審議后頒布執行?!稐l例》確定了無線電管理機構是無線電電磁環境保護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門,嚴格劃分了與環境保護部門的職責、權限和管理范圍,爭取了電磁環境保護工作的主動權。在國家和云南省三部條例的框架下,云南省全面推進無線電管理政策研究工作,云南省委、省政府相繼出臺了《云南省無線電頻率臺站行政許可程序規定》、《云南省無線電頻率臺站行政許可監督檢查辦法》、《關于加強移動通信干擾器使用管理的通知》、《關于加強民航無線電通信導航臺站電磁環境保護工作的要求》、《云南省軍地無線電管理協調辦法》等9部規范性文件。云南省無委辦制定出臺了《云南省無線電頻率和臺站行政許可實施辦法》、《云南省無線電臺操作資格管理暫行辦法》、《云南省無線電行政執法程序規定》、《云南省無線電監測規范》、《云南省無線電干擾查處程序》等一系列配套的規范性文件,細化了法律制度,建立起以國家和省條例為主線的無線電管理法規制度體系,為云南省無線電管理依法行政奠定了堅實的法制基礎,提供了政策依據和法制保障。與此同時,云南省大力加強法規制度的執行監督檢查工作。2004年至今,云南省人大常委會對各級政府執行《云南省無線電管理條例》情況進行了執法檢查,云南省政府連續兩年對各部門、各行業、各無線電用頻單位執行國家和省無線電管理條例情況進行了執法檢查,云南省無委辦組織開展了民航導航臺專項執法檢查、無線電廣播和電視行政執法專項檢查、衛星地球站專項執法檢查、會議干擾器專項執法檢查、對講機專項執法檢查、大功率無繩電話專項執法檢查,整治航空、廣播、電視、移動通信等無線電業務中存在的問題。針對突出問題,云南省無線電管理機構出臺相關文件,明確管理政策和措施,促進問題的解決,維護無線電管理秩序,樹立了行政管理的權威。
(3)建立規劃管理體系,強化行政決策和監管能力,完善行政管理手段
為適應無線電事業快速發展的要求,推進云南經濟社會發展戰略的實施,加強行業指導,提升無線電管理行政決策能力和水平,云南省組織編制了《云南省“十二五”無線電事業發展規劃綱要》和《云南省“十二五”無線電管理規劃》、《云南省“十二五”無線電頻率規劃》、《云南省“十二五”城鄉無線電基礎設施建設規劃》、《云南省“十二五”無線電電磁環境保護規劃》、《云南省“十二五”無線電安全應急保障規劃》、《云南省“十二五”無線電產業發展規劃》的“一個”總綱“六個”子規劃的云南無線電規劃體系;完成了150MHz、400MHz、800MHz頻率規劃和全省無線電臺站址規劃、12個民航機場電磁環境保護規劃的編制工作。通過無線電規劃體系的建立和執行,實現了云南省無線電管理工作與國民經濟發展規劃的結合,加強了對無線電行業發展的引導和指導作用,有利于規范有關無線電項目的建設,更加合理有效地利用頻譜資源,以及加強無線電電磁環境保護。規劃管理手段的建設,強化了無線電管理的宏觀管理職能,健全了行政管理手段,增強了管理工作的主動權,促進了無線電管理工作的科學化、系統化。云南省全面推進無線電管理法規制度體系的貫徹執行,建立健全了無線電頻率、臺站、設備管理,以及軍地協調、無線電臺操作人員資格考試等管理機制:實行無線電頻率和臺站行政許可合法性審查、技術審查和行政審批工作制度,綜合運用法律、行政、技術手段,形成無線電管理行政許可、技術監管、監督檢查閉環工作流程,實現行政審批的科學化和規范化;執行廣播電視無線電發射設備檢測制度,關停、整改不合格的大功率無線電發射設備,保障航空無線電通信導航安全和廣播電視播出安全;開展無線電臺操作人員資格考試,頒發操作資格證書,臺站操作人員持證上崗;編制無線電電磁環境保護規劃,劃定無線電電磁環境保護區域,并納入城鄉建設發展規劃,確保重要無線電臺站工作環境安全可靠;貫徹軍地聯席會議制度,健全軍地協調工作機制和程序,在滿足部隊軍事工作需要的同時確保地方無線電臺站工作的電磁環境安全等等。通過法規制度的落實和工作機制的建設,云南省無線電管理機構強化了管理職能,完善了管理手段,規范了工作程序,取得了良好的管理成效。#p#分頁標題#e#
(4)明確無線電監測工作目標,建設無線電技術監管體系,健全無線電技術管理手段
云南省的無線電監測工作以管理無線電頻譜資源、為行政管理提供技術支持為工作目標,立足無線電監測職能職責,科學構建無線電監測網。目前,云南省監測面積達到20萬平方千米,占本省實際國土面積的一半,具有良好的無線電頻譜監測和應急能力。2006年5月,根據《云南省無線電監測工作規范》要求,云南省無線電管理機構在全省推行了監測月報制度,對監測到的無線電信號進行分析和處理,使干擾投訴大幅度下降。監測部門每月都要匯總分析電磁環境狀況,總結干擾排查和查處非法信號情況,形成頻譜監測報告,提出管理意見和建議,并由行政管理部門組織實施。同時,建立起“基礎監測數據—分析統計數據—提取管理信息”的監測工作流程,全面了解無線電電磁環境狀況,掌握了頻率占用度情況,實現了對重要臺站的實時監管,無線電技術監管水平顯著提高,深刻影響并推動著無線電管理和監督檢查方式的轉變。
2加強無線電管理政策的引導和支持作用,推動無線電技術和業務的應用,促進無線電事業快速持續發展
(1)以規劃為綱領,加強宏觀指導,加大無線電管理政策保障力度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無線電技術和無線電業務廣泛應用于政府服務、民生服務的政務信息、衛生急救、遠程教育、移動多媒體、無線支付、無線識別等各領域,成為社會事業發展的重要推動力,無線電設施、設備成為城鄉建設發展的重要基礎設施。為加快云南無線電基礎設施的建設,云南省無線電管理機構組織編制了《云南省“十二五”城鄉無線電基礎設施建設規劃》,提出圍繞云南國民經濟發展戰略,大力發展無線電基礎設施,提升無線電基礎設施為經濟社會發展的服務功能,保障社會安全,滿足云南省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市場化、國際化深入發展的要求。該《規劃》設定了無線電基礎設施發展專項目標:一是進一步改善農村通信條件,農村無線電基礎設施建設取得更大發展,為農村提供無線電通信普遍服務;二是為公共服務的無線電設施建設取得更新的發展,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并為公眾提供普遍的無線電服務;三是無線電安全保障和應急無線電設施建設取得進一步發展,進一步建立健全應急通信保障體系,完善公用通信網,建立有線與無線相結合、基礎電信網絡與專用通信系統相配套的應急通信系統,確保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的通信暢通;四是“無線城市”網絡設施作為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創新發展項目進行穩步推進,并取得新的突破;五是國際大通道無線電通信系統建設取得新的進展,強力保障國際大通道的運輸調度安全,信息化、智能服務水平得到較大提高?!兑巹潯芬蠼⒂欣跓o線電基礎設施發展的完善的法制體系、先進的無線電基礎設施和科學的無線電管理服務體制,營造出有利于無線電基礎設施發展的公平市場環境,加大資金投入,確保無線電基礎設施建設任務的全面完成。
(2)建立健全政策體系,完善工作機制,確保無線電基礎設施建設目標的實現
為認真貫徹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推進3G工作支持TD-SCDMA發展的政策,全面推進云南省公眾移動通信網絡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云南省政府辦公廳下發了《關于大力支持第三代移動通信發展的通知》(云政辦發〔2009〕100號)、《關于成立云南省推進第三代移動通信產業發展領導小組的通知》(云政辦發〔2009〕101號)、《關于加快推進第三代移動通信網絡建設的通知》(云政辦發〔2010〕76號)等文件,將公眾移動通信基礎設施作為經濟和社會公共服務基礎設施,納入土地利用、城鄉建設、市政規劃和公路建設等規劃,要求3G網絡建設中涉及土地、林業、環境保護、氣象等方面的行政審批事項,按州(市)實行打捆方式申報,行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辦公樓宇為網絡建設開放場地,并明確各有關部門和行業的支持政策。云南省政府與各通信運營商簽訂了合作框架協議,委托省工信委領導代表省政府與通信運營商分年度簽訂《移動通信基礎網絡建設目標責任書》,規定了網絡建設任務和投資額度。2011年,云南省政府辦公廳下發了《關于2010年度推進第三代移動通信網絡建設工作進行獎勵的通報》,對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和通信運營商進行了獎勵。為確保公眾移動通信基礎網絡建設的快速健康發展,移動通信基礎網絡建設任務和目標已納入云南省無線電規劃體系,被列為重大建設項目。云南省無線電管理機構還組織制定并向云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申報了云南省工程建設地方標準《室內無線電信號覆蓋系統建設規范》,云南省住建廳和工信委聯合下發了貫徹《規范》的通知,將室內無線電信號覆蓋系統納入建筑物、構筑物設計內容一并審查,實現同步設計、施工、驗收,并對多運營商共建共享行為進行了規范。2010年,《云南省公眾移動通信網絡建設管理辦法(草案)》的起草工作完成,并報送省政府列入2011年政府規章立法計劃,使政策實現制度化、法制化。
3.圍繞國家和云南省的發展戰略與目標研究制定政策措施,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維護邊疆穩定,提升無線電行政管理能力和水平
無線電頻譜資源是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基礎性資源,直接或間接創造著巨大的經濟價值和社會價值。因此,2003年,云南省組織開展了《無線電與經濟社會發展研究》課題,對無線電頻譜資源在云南省經濟社會發展中創造的價值作出了統計評估。2011年,云南省組織開展了《云南省無線電事業發展指標體系研究》課題研究,以無線電規劃體系為基礎,分別建立指標體系,并提煉出統計指標進入云南省國民經濟發展統計指標,增強了無線電管理的宏觀經濟指導能力。云南省是我國通往東南亞和南亞的重要陸上通道,戰略地位十分重要。2011年5月6日,為促進云南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進一步完善國家對外開放格局,國務院下發了《關于支持云南省加快建設面向西南開放重要橋頭堡的意見》(國發〔2011〕11號)。無線電管理工作緊緊圍繞云南省委、省政府“兩強一堡”發展戰略,提出了全面構建云南無線電頻譜資源支撐體系,充分有效利用頻譜資源,促進涉外無線電頻率協調工作,支持云南經濟社會發展和對外開放的目標,包括:結合云南連接東南亞、南亞國家的基礎設施建設、公共服務均等化發展目標,大力發展移動通信基礎網絡,建設“無線城市”,加快城市信息化、智能化、國際化建設;推進交通領域無線電基礎設施建設,優化無線電通信導航和安全保障體系,完善健全交通運輸無線電調度通信體系;加快安全領域無線電基礎設施建設,建設無線電應急通信和安全保障體系,提高應急無線電通信水平和應對非傳統安全威脅的無線電安全保障能力。#p#分頁標題#e#
為此,云南省無線電管理機構進一步加強政策研究,組織完成了《云南省水上無線電業務頻率臺站管理研究》、《瀾滄江—上湄公河無線電情況調查》、《云南省橋頭堡建設中通信便利化對策研究》等課題研究工作,針對存在的突出問題提出了對策措施,完善了管理政策。目前,云南省向國家無線電辦公室遞交了開展《云南省橋頭堡建設無線電保障能力研究》課題的請示,擬研究提出在國家“橋頭堡”戰略實施中如何提高無線電管理水平,健全涉外無線電管理政策,增強無線電管理和安全保障能力,大力推動無線電事業發展,促進社會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及建設項目。“十二五”期間,我國經濟社會進入以轉型促發展的新階段,經濟增長動力將轉換到科技引領、創新驅動的軌道,以無線電技術創新發展為引領的無線電事業,必將進入又一個高速發展的新階段,成為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
無線電管理面臨新的挑戰,同時迎來了重大發展機遇。加強無線電管理基礎性、前瞻性、戰略性問題的研究,推進管理創新和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云南無線電政策研究工作將緊緊圍繞“管資源、管臺站、管秩序,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服務國防建設、服務黨政機關,突出無線電安全保障重點工作”,理清工作思路,按照國家關于無線電管理政策研究的工作部署,結合云南實際,明確無線電政策研究的方向和重點,借助研究機構、科研院所等社會力量,整合人力資源,力求在無線電頻譜資源監管、規劃管理手段建設、無線電基礎設施發展、無線電安全保障、電磁環境保護、新技術和新業務推廣應用、無線電產業培育,以及管理體制和隊伍建設等方面的政策研究有新的突破,加快工業和信息化的融合,促進云南省國民經濟快速發展,維護社會和諧、邊疆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