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尋找寫作靈感?中文期刊網用心挑選的創業教育中的法學教育,希望能為您的閱讀和創作帶來靈感,歡迎大家閱讀并分享。
創業教育對提高國家創新能力、促進知識轉化、解決大學生就業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義。黨的十七大提出了“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創新型國家”的發展戰略,教育部于2010年5月出臺了“關于大力推進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和大學生自主創業工作的意見”。近幾年來,各高校紛紛開設了創業教育課程,對創業教育進行了有益探索。然而,我國大學生畢業后選擇創業的比例仍不到1%,[1]與發達國家相比還有很大差距。本文擬從創業的角度出發,結合法科學生的實際,對法學專業的創業教育問題進行初步探討。 一、創業教育的演變與實踐 國外創業起源于美國,哈佛大學、斯坦福大學和百森商學院分別于1947年、1949年和1967年開設了創業課程,創業教育已成為美國大學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截止目前,美國已經形成了縱(由小學到高校)橫(從高校到企業、政府)的一整套完整的創業教育體系。[2] 美國的創業教育著力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創業熱情、冒險意識和團隊精神,引導學生形成發現新的市場商機、籌集創業資金、尋找合作伙伴的意識和能力,從而提高畢業生的競爭能力,有效解決就業。 受西方發達國家的影響,20世紀90年代末,我國高校紛紛掀起創業教育的熱潮,成千上萬的大學生投身于創業的熱潮中。到2001年,我國把創業教育內容明確納入發展職業教育總體目標,2002年4月,教育部確定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等8所高等院校為創業教育的試點院校。2003年至2007年間,教育部委托北京航空航天大學舉辦教育骨干教師培訓班,全國高校共計650余名有關教師接受了創業教育專題培訓和研修工作。 到目前為止,我國已形成了三種典型的創業教育模式。一是課堂教育模式,重在培養學生的創業意識,構建創業所需知識結構,完善學生綜合素質,鼓勵學生參與各種社會實踐活動和社會公益活動。 通過開展創業教育講座和各種競賽、活動,形成了以專業為依托,以項目和社團為組織形式的“創業教育”實踐體系。二是實踐教育模式。以提高學生的創業知識和創業技能為側重點,成立了“創業管理培訓學院”,建立了大學生創業園,設立了創業基金,為學生創業提供咨詢服務,并對評估后的創業計劃書進行種子期的融資。三是綜合教育模式。 該模式一方面在專業知識的傳授過程中注重學生基本素質的培養。另一方面,為學生提供創業所需資金和技術咨詢。學校投資建立了若干個實驗中心和創新基地,以培養學生的動手能力。 二、法科學生在創業方面的獨特優勢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法學教育得到了迅猛發展。據《中國法治發展報告No.7(2009)》披露,截至2008年11月,全國設立法學院系的高校共有634所,法學本科在校生30萬人,政法系統法律人才匱乏的局面已基本解決。因此,面向市場,立足企業,培養有較強創新精神和實踐操作能力的應用型、復合型法律人才,已成為法學教育的發展趨勢。 法學專業開展創業教育,既是“建設創新型國家”的戰略舉措,又是就業市場的現實需求。與其他專業相比,法科學生在創業方面具備獨特優勢。 一是具備權利意識。在創業團隊中,如果有法科學生加盟,就會有清晰的權利與義務約定,明確的分工與責任劃分,這些將保障創業團隊走向成功。 二是具備風險意識。由于具備相關的法律知識,法科學生在企業設立、經營范圍、合同簽訂、市場競爭、勞動用工等方面具有比較優勢。這種優勢,在防范經營風險(尤其是創業初期)具有重要作用。 三是具備守法意識。由于經過系統的法學思維訓練,在創業過程中,法科學生會自然地考慮法律規定,守法經營。相對來講,有法科學生加盟的創業團隊,誠實守信、合法經營的幾率更大些。這種幾率,對市場主體法制意識的提升和市場經營秩序的優化具有獨特的社會意義。 三、法學專業創業教育面臨的困境 經過10多年來的發展,我國高校的創業教育取得了較大的成績。但相對于理工、經管類學科,法學專業的創業教育起步較晚,面臨更多的問題和困難。 1.課程體系不健全 在法學教育中,學校傳授的是法學理論,培養的是規則意識,倡導的是批判性思維。與理工類學生相比,法科學生對技術知識知之甚少,難以選擇技術創業;相對于經管類學生,又缺乏相關的經濟、管理知識,市場意識不強,在經營中原則有余、靈活不足、創新不夠,急需對創業知識的儲備??疾旄咝5膭摌I教育課程設置,大都只開設了創業教育、創造學等創業基本理論課程,再輔之以零散的創業管理、商業計劃書、企業家精神、科技創業等選修課。這些課程針對性不強,無助于法科學生知識結構的改善和創業知識的儲備,而且游離于法學學科之外,與專業教育缺乏有機聯系,使創業教育成為存在于“正規教育”之外的“業余教育”。 2.實訓基地缺少 近幾年來,各地雖然建立了一些大學生創業實訓基地,但很少有風險投資商主動與大學生進行合作,高校的創業教育主要是在學校內部開展教學和競賽。曾幾何時,以大學生為主體的“創業計劃競賽”和“挑戰杯”吸引了社會的廣泛關注和教育主管部門的高度重視。時至今日,學??粗氐氖敲?,學生關心的是“保研”、獎金,而作品的轉化和應用則被放到次要位置。[3] 正是由于創業實習基地不足,缺少企業和政府的支持與聯動,使學生并不了解社會實際,也不明白什么是真正的創業,致使學生的創業計劃和科技創新成果離孵化為實際產品和企業實體還有很大距離,成功的案例比較少。 #p#分頁標題#e# 3.師資隊伍匱乏 創業教育具有很強的實踐性,對教師的要求相對較高,既要具備較深的理論功底,又要擁有一定的創業經驗。目前,在高校從事創業教育的教師中,大多是就業指導中心的工作人員,缺乏創業的實踐與經歷,屬于典型的“學院派”,講授的多為書本知識,涉及的主要是就業形勢、就業政策、應聘技巧等。這種“紙上談兵”式的指導,無法實現與實踐的融合,教學效果自然不會理想。 四、法學專業創業教育的路徑 創業是一項十分艱巨的社會活動,絕非一蹴而就。創業教育并不是鼓勵大學生一畢業就創業,而是著力培育他們的創新精神和創業能力。因此,法學專業開展創業教育,應該是使學生擁有創業的意識、知識和技能,為他們的長遠發展打下堅實基礎。 1.培養創業思維 在傳統的法學教育中,學生往往會形成一種思維定勢,即把到法院、檢察院、律師事務所、行政事業單位工作當成首選。[4]但是,隨著法學教育從精英化向大眾化的轉變,就業的壓力促使我們找尋創業之路。在法學專業的創業教育中,關鍵是要強化學生創業就業的思維。一是要確立創業意識。在人力資源相對飽和的勞動力市場上,大學生創業是大勢所趨。二是要認清優勢,確立信心。法科學生扎實的專業背景是創業團隊不可缺少的重要元素,是創業成功的重要保障。只有讓學生認識到自身在創業過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后,才能激發他關注、學習有關創業的其他知識,確立創業的目標和方向。 2.豐富教學內容 根據布魯諾的教育目標分類理論,創業教育課程應當包括創業意識、創業品質、創業能力、創業知識等內容。[5]為了給學生創業打下堅實的基礎,法學院系應當實施專業教育和創業教育相結合的人才培養方案,將兩者有機融合起來。針對法科學生的知識機構,創業教育應當包括以下部分。 一是了解創業知識的課程,如開設“創業通論”“創造學原理”等課程,講授創業的基本理論,培養學生的創業意識。二是拓寬知識領域的課程。在抓好14門主干課程教學的基礎上,加大財經法學課程的比重,鼓勵學生多學科發展,適量修習經濟類、管理類課程,開闊學生視野,彌補創業知識的不足。從各高校的實踐看,采用雙學位或主輔修的形式是改善學生知識結構的較好方法。三是培養創業能力的課程。如開設“風險投資”“創業管理”等課程,協助學生創辦“創業論壇”,增強學生的創業能力。四是提升創業精神的課程,如開設“企業家精神”“法律職業倫理”等課程,對學生進行配角和挫折教育,培養學生的忠實勤勉品格和團隊協作精神。 3.改革教學方法 根據創業教育的目標要求,對教學方法和手段進行改革與創新,培養學生的創業能力。要改變“滿堂灌”的傳統教學方式和方法,大力提倡啟發式、案例式、討論式、課外訓練式、情景體驗式、創業基地參觀學習等多種形式的教學法,使學生從“要我學”變為“我要學”,提高學習的主動性。通過案例教學,實現創業理論與實踐的結合,使學生感受和把握創業管理的真諦和精髓;通過情景和模擬教學,使學生將創業知識融于創業活動情境中,進而提高學生對創業知識的學習興趣。同時,還要建立包括案例討論、在線實驗、在線創業論壇等模塊在內的虛擬網絡教學平臺,實現網絡資源共享,為學生創業服務。 4.強化實踐環節 在創業教育中,一個不可缺少的環節就是要為學生提供實踐操作機會。通過實踐平臺,提高學生認識、發現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法學院系應當依托實踐課程、實習基地,有效地開展在案例教學、模擬法庭訓練、模擬實習、法律診所、商務談判等一系列實踐教學活動,并通過實習實訓、社會調查、法律咨詢與服務等法律實踐活動,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同時,學校還要提供場地,集中資源,搭建創業平臺,讓學生們大膽嘗試創業,積累經驗,檢驗學習成效。 5.組建“雙師”隊伍 針對創業教育師資隊伍的現狀,學校應當采取有效措施,建設一支專兼結合、理論與實踐有機聯系的“雙師型”教師隊伍,為創業教育提供智力支持。一是通過進修和培訓,提高教師的創業教育理論水平,實現創業教育師資隊伍的專門化。二是鼓勵和選派教師去企業掛職和項目合作,參與企業的創業、管理和研究活動,將理論知識和生產實踐相結合,提高教師的實踐能力。三是聘請企業家、創業投資家、風險投資商為客座教授、創業導師,定期為學生對創業實踐活動進行指導,引導和幫助學生創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