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法學的人才培養方式

前言:尋找寫作靈感?中文期刊網用心挑選的高校法學的人才培養方式,希望能為您的閱讀和創作帶來靈感,歡迎大家閱讀并分享。

高校法學的人才培養方式

 

法學教育的核心就是對法律人才的培養,就是整個法律人培養的教育教學理念與方法。[1]   高師院校法學專業教育能不能適應高等教育發展的要求,辦出自己的特色,重要的一點是要看是否有面向社會發展的辦學理念,準確的人才培養目標定位,創新的人才培養模式。我國的法學教育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對有關人才的知識結構、實際能力等方面都有了較高的要求,科技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也不斷影響法學教育。作為高等教育的重要陣地的高師院校在培養法學人才方面起著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因為在尚未有完善的司法人才選用制度、法律職業相關制度的背景下,高師院校法學教育不僅要為我國立法、司法和法律服務等法律部門提供法律人才來源,而且要為社會進步和國家建設培養多方面、多途徑的法律教育人才,以適應《中國法學教育研究報告》所指出的培養“適應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寬口徑、厚基礎、高素質、強能力的法律專門人才”的目標。當前,法學教育在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中具有基礎性、全局性和先導性的戰略地位,再加上法學學科的實踐性、社會性等應用型特征,決定了高師院校法學教育必須樹立創新的辦學理念、創新的培養目標以及創新的辦學模式,以滿足建設法治國家對法律人才在知識、素養和能力上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   一、辦學理念創新:面向社會發展   辦學理念是對“辦怎樣的學,怎樣辦學”的深層次思考的結晶。辦學理念作為一所高校學的總體指導思想,對培養目標和辦學模式具有先導性作用。   隨著我國社會的轉型以及高等教育的跨越式發展,高校法學教育也蓬勃發展,除專門的政法院校和綜合性大學法學院之外,理工科、醫科、農林、水利、財經和師范院校也大都辦有法學院系。法學專業招生規模不斷擴大,法學院系不斷遞增。據《中國法治發展報告NO.7(2009)》所示:目前,全國共設立法學院系600余所,改革開放30年增長了100多倍;法學本科在校生30萬左右,法律??圃谛I_22萬多人,30年增長了200多倍;在校法學碩士研究生達6萬多人,30年增長了260多倍;法學博士在校生8000余人。在如此的背景下,高師院校為了拓寬生存和發展空間,也積極申辦法學等非師范類專業。面對這樣的形勢,面對社會和大學教育的轉型,高師院校法學專業教育的辦學理念必須與時俱進,面向社會發展,方能謀取足夠的生存和發展空間。   面向社會發展和以市場為導向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在筆者看來,人才培養強調市場需求是必要的,但簡單地過度地強調以市場為導向的辦學理念,則極具功利性,是一種短期行為。雖然市場在資源配置方面具有一定的優勢,但其盲目性和滯后性亦不容忽視。市場需要什么樣的人才,高校即完全培養適應市場需要的人才,這一方面容易造成人才的過度培養和教育資源的浪費;另一方面市場對于適應社會長遠發展所必須的人才卻難以顧及。例如,隨著我國加入WTO,涉外訴訟與日俱增,然而在中國大陸熟悉WTO規則和精通外語的法律人才卻少之又少,這已成為制約中國企業勝訴的瓶頸。從中國申請復關到入世的十多年,中國大陸法學教育未能培養適應中國加入WTO后所需的法律人才與高校的辦學理念不無關聯。簡而言之,缺乏前瞻性和可預見性是我國高等院校法學教育辦學理念的通病,這也說明了以過度強調以市場為導向的辦學理念有其致命的不足。面向社會發展的辦學理念不光要著眼于短期,也要放眼于長遠。它是對以市場為導向的辦學理念的一種升華,在某種程度上也能避免以市場為導向的辦學理念的缺陷。因為,根據面向社會發展的辦學理念,高等院校法學教育不光要培養適應市場需要的高素質復合型法律人才,還要培養適應未來社會發展所需要的復合型儲備性法律人才,所謂一身兼二任焉。在此,所謂復合型儲備性法律人才,顧名思義兼具兩種屬性。復合型即是市場所需要的法律人才,儲備性則是能適應未來社會發展之急需的法律人才,儲備性并不意味著是浪費法律人才資源??傊?,復合型儲備性法律人才不僅能契合市場需要,也能適合未來社會發展的需要。高師院校法學專業要想在激烈的法學教育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必須認清時展的趨勢,利用自身的優勢辦出自己的特色;必須以面向社會發展的辦學理念為指導,在培養目標和辦學模式上有所創新。這是迎接和應對社會發展的客觀要求和必然趨勢,也是高師院校法學教育的必然選擇。   二、培養目標創新:具有高師特色的綜合性人才   培養目標是基于培養什么樣的人才的一種價值取向,一個科學可行適應社會發展的培養目標能增強人才培養行為的自覺性和目的性,培養目標的設定不光要立足現實,更要放眼長遠。在當下中國大陸,法學教育事實上已經走上了大眾化的路徑,但是法學教育培養目標作為一種價值取向必須且理應具有戰略性、長期性和前瞻性。這就要求我們運用保守性和逆向性思維,以目標來審視、檢驗和評判現實。關于我國法學教育的培養目標,學界向來有“精英教育說”、“通識教育說”、“職業教育說”和“學歷教育說”的爭論,但在培養復合型和應用型法律人才方面基本已達成共識。然而在爭論和共識之虞,我國法學專業畢業生的就業率低是不爭的事實。   這與“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所需要的大量復合型法律人才形成鮮明的對比,“只要法治是一門技術,同時也是治國的藝術,則它的專業性、專門性和綜合性就只有相關的精英才能勝任。”[2]6只要有構建法治國家的欲求,法學教育培養專業性、專門性和綜合性法律人才的目標定位就不能隨著我國高等法學教育步入大眾化而弱化。從某種意義上說,大眾化和精英化并非不能找到均衡點,我們可以換一種角度和思維來理解:即大眾化針對法學教育的招生規模,精英化則針對法學教育的培養目標。   就當前我國法學教育問題來說,大眾化導致了師資的嚴重不足、法律圖書館資源的緊缺,從而影響了精英化的培養目標的實現。但是在主客觀條件具備的情況下,實現精英化的培養目標絕非天方夜譚。大眾化和精英化是一種既對立又統一的關系。所幸的是,有論者已經提出了在民主化的時代下,精英與大眾、精英教育與大眾教育這些提法本身的正當性或合法性的論題,[3]28這個論題值得學界深入思考和研究。#p#分頁標題#e#   面對當前我國法學教育的問題,高師院校法學院系要有責任感和使命感,利用自身的辦學優勢,在培養目標上必須有創新,培養具有高師特色的綜合性法律人才,以期對構建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做出建設性作用。特色既可表現為學科門類上的有自己的優勢研究領域,也可表現為學生培養目標上需要理論還是實務,還可表現為人才培養層次上的區別。[4]5   一方面,高師院校法學教育必須堅持職業和精英并舉的培養目標,這是由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歷史使命和法律職業的性質、特點所決定的。法律人才是建設法治國家的第一資源,[5]22承擔維護正義的歷史使命,因此,對于法學教育培養法律人才的要求和水準要高于其他專業。通識教育和學歷教育無疑是囿于現實、裹足不前,與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要求相距甚遠。誠然,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中國大陸法學教育培養的法律人才在畢業后大部分未能從事法律職業,但是,法律職業的專門性、專業性必然會加強以及職業準入門檻必然會提高應該在可預見的范圍之內。另一方面,高師院校要根據本校的實際,整合自身的教育資源,利用其他師范類或非師范類專業,培養邊緣性復合型的法律人才。當然,復合型的法律人才也只能適合有限需要。如美國學者約翰•S•布魯貝克所言:“一所大學如果試圖辦成所有人需要的萬能機構,那不是騙人,就是愚蠢。”[6]721因此,可以將外語類專業、經濟貿易類專業與法學專業進行適當的整合,培養一些國際性的法律人才,以適應經濟全球化對法律人才的需求。同時,高師院校作為教師培養的重要陣地,在培養法律教育人才方面應該而且可以有所作為。隨著高等院校法學專業招生規模的不斷擴大,法學教育師資顯得尤為不足,從而影響了法律人才培養的質量。有鑒于此,高師院校法學教育可以適當地對法科學生進行必要的教師技能等方面的培養和訓練,以備法學專業學生將來從事法學教育之需。   三、辦學模式創新:走內涵式發展之路   一個學校的辦學模式取決于辦學理念和培養目標的設定。我國法學教育經過幾十年的發展,已經形成了多渠道、多形式、多層次的格局。高等院校法學教育的辦學模式也呈現多元化的態勢。從某種意義上說,只要能契合自身辦學理念、有利于培養目標實現的辦學模式皆可以利用。   隨著法學教育的跨越式發展,法學教育的競爭也日趨激烈,在不遠的將來,必然要進行新一輪的法學教育資源的整合,淘汰一些不具有競爭力、低層次的法學教育機構。高師院校法學教育要想在未來法學教育競爭中占有一席之地,必須充分利用自身教育專業的資源優勢,選擇和試行適合自身發展的辦學模式,辦出自己的特色才是生存之道。為培養適應社會發展的復合型、應用型法律人才,應積極有效地探索雙學士的辦學模式。   有條件的高師院??梢詳U大對外文化交往,與國外大學法學院系進行合作辦學。但無論采取何種辦學模式,高師院校法學教育必須根據法學教育的實踐性、應用型的學科特點和社會發展對法律人才提出的要求,走內涵式的發展道路。為此,提出具體意見如下:首先,優化課程設置,課程設置體現師范特色。一個科學的課程設置與法學教育的培養目標緊密相關。目前,法律專業的課程設置不太合理,學校的計劃性太強,學生的自主選擇余地太小;法律理論性課程太多,實踐性課程太少。這樣的課程設置與培養應用型、復合型的法律人才相距甚遠,勢必要扭轉這種不正常的局面,以增加法律選修課以及實踐課程。同時,高師院校開辦法學專業盡管是非師范專業,但仍然要體現師范特色,比如,可以開設一些與師范專業有關的課程如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法學教學法等,為一部分學生畢業后從事中等學校法學教育教師提供知識技能儲備。其次,改進教學方法。傳統的教學方法,不利于創新法律人才的培養,在學界已成共識,雖然在講授法律概念、術語等方面有其不可或缺的作用。為此,可以借鑒國外先進的法律教學方法和模式,如“診所式法律教學方法”、“判例法律教學方法”。再次,加強法律職業技能和師范職業技能的訓練,當前法科畢業生走上工作崗位后,用人單位普遍反映其理論知識強、實際操作能力不足,這突出反映了我們的高等院校法學教育嚴重忽視了法學教育的實踐性和應用型的這一學科特點。針對這種狀況,高師法學院系必須注重培養學生的實踐技能,必須加強與公檢法機關和律師事務所的協調與溝通,以期保證能讓法學專業學生有一個良好的見習、實習環境。同時,作為高師院校的法學專業學生,為體現師范特色必須加強教師基本技能訓練,包括注重講課技能、教學實習環節、演講技能、口才訓練等,這不僅可以為高師院校法學專業學生畢業后從事法學教育奠定教師技能基礎,還有助于培養法學專業學生從事法律職業所需要的法律職業技能。最后,加強高師法學院系師資隊伍建設。是否有一支高素質的法學師資隊伍,決定著法學院系辦學的成敗。隨著法學教育的擴招,相對穩定的法學教師隊伍和極速發展的學生存在著深層的張力,總體上使本專業的師資力量處于不平衡的狀態。高師院校由于開辦法學專業的歷史不長,師資缺乏顯得尤為突出。因此,引進、委托培養一大批高素質的法學教師刻不容緩。   四、結語   在高等教育走向大眾化的今天,社會需求多方面、多層次的法律人才,法學教育的多元化也勢在必然。高師院校必須結合自身現有資源優勢,立足于中國實際,放眼于全球視野,探索一條具有自身特色的法學教育培養路徑顯得尤為重要。為此,必須在辦學理念、培養目標和辦法模式上要有所創新、狠下功夫,以期為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作出應有的貢獻。

亚洲精品一二三区-久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