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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系統地進行審計目標的研究極為重要又迫在眉睫。 一、審計目標的一般涵義 任何一門科學都有一些最基本的概念作為其理論邏輯體系的基石和思維的元素。審計目標是審計學中最基本的概念之一。按《現代漢語辭典》的解釋,目標的詞義有兩個:①射擊攻擊或尋找的對象,如發現目標;②想要達到的境地和標準,如奮斗目標。把“審計”與“目標”兩詞結合起來,取第②種含義,那么,審計目標就是人們根據審計的特性和社會特定需要對審計活動及其結果的合理期望。它制異審計系統的運行。 二、審計目標的動態性 審計總是依存于特定的社會環境并為其服務,因而審計目標反映社會環境的客觀需要,隨市場經濟的發展而變化。 早期的審計,無論是政府審計還是民間審計,其主要目的都是揭弊查錯。1905年美國版的《迪克西審計學》就將審計目標概括為三個方面:①揭露舞弊與欺詐;②檢查技術性錯誤;③檢查原理性錯誤。這是與當時商品貨幣關系極不發達,市場因素尚未全面滲透的自然經濟相適應的。這種情況一直延續到本世紀初產業革命在世界范圍內擴展,從而導致了商品貨幣關系無處不在,無孔不人,傳統的揭弊查錯為目標的審計已顯“力不從心”,證實企業信用狀況和償債能力的資產負債表審計“展露頭角”。市場經濟的固有盲目性帶來的本世紀三、四十年代的經濟危機喚起了人們對企業盈利能力的極大關注,資產負債表審計在市場經濟的不斷調整和發展的推動下擴展為財務報表審計,將“確定財務報表之公允性”作為審計目標。通過以上對審計目標演變的回顧,我們可以看出市場經濟發展的推動下審計目標是動態的,不是靜止的,這要求我們以動態的眼光來看審計目標。 三、對我國審計目標的再認識 市場經濟在我國的發展使投資主體多元化,財務關系復雜化,產權關系明晰化,宏觀調控間接化,市場秩序規范化,經濟關系法律化,民主政治透明化,使得關系覆蓋社會的方方面面。關系就是委托—委托責任關系,即:委托人授權受托人經營管理經濟資源;受托者接受了委托人的授權就承擔了管好、用好該資源的經濟責任和義務。 一定意義上市場經濟的發達程度,可以用關系滲透的廣度和深度來衡量。關系機制是現代企業制度中的核心機制。一旦這種關系機制不能正常運轉,現代企業就不能正常運轉,市場經濟的發展也就是“無本之木”、“無源之水”。市場經濟實質上就是一系列關系的集合體。 審計與這種關系有著天然的“血緣”關系。 為了理順關系,提高效率,需要在委托人與受托人之間建立一個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運行機制,以調動雙方的積極性,協調雙方的利益沖突。建立一個高效運作的關系機制最重要的一環就是構筑委托人與受托人之間的信息通道。審計人員利用其客觀獨立的地位和評審內部控制系統,_收集證據、編制計劃、提出報告等技術技巧,監督受托人的行為責任和報告責任的全面有效履行,公證和評價其責任履行程度,從而保證委托人與受托人之間信息通道的順暢,使關系機制正常運轉。據以上所述,我們可以順理成章地得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審計目標,是監督、公證和評價受托經濟責任的履行程度,保證機制正常運轉。 四、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審計目標體系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關系是最普遍、最基礎的經濟關系。不計其數的市場個體的關系相互交織構成一幅色彩斑斕的關系網絡。股份公司是市場個體中的典型代表,而且其關系的內容也最復雜、最全面。所以,我們以股份公司為例來闡述源于關系的審計目標體系。 股份公司作為社會協作大系統中的一個子系統,與社會其他子系統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同時,股份公司作為一個獨立的企業法人,又包括基于公司自身的組織機構和內部分工形成的子系統。所以,股份公司的關系相應地可分為兩個層次:第一層次是資源提供者—公司管理當局(人)—公司雇員(次級人)之間的,以財產經營責任、遵紀守法責任、經營的經濟性,‘效率性、效果性責任為內容的關系。第二層次是社會(社會公眾)—公司間以經營行為必須符合社會需要和公眾利益的社會責任為內容的關系。市場經濟向高級方向發展必然推動關系向縱深發展,關系的層次和內容將越來越復雜。 審計所監督、公證、評價的對象是受托經濟責任(關系),所以,可以根據關系的層次來劃分審計目標,即以關系的層次為標準來劃分審計目標,進而形成有機統一的審計目標體系。這樣形成的審計目標體系基于市場經濟最基礎的機制,既有科學合理性,又有動態擴充性。其具體內容如下: 1.監督、公證、評價財產經營管理的財務審計目標。財務審計要監督、公證、評價受托人是否保證了受托資源的安全完整和是否建立嚴密的內控以保證資源的安全完整。 2.監督、公證、評價遵紀守法責任的法紀審計目標。法紀審計要監督受托管理當局及雇員的行為活‘動是否遵守了各種法規制度。 3.評價節約責任、效率責任、效果責任的績效審計目標??冃徲嬛饕窃u價受托管理當局是否以經濟節約和富有效率的方式運用受托經濟資源,是否在為實現各種經營目標,使經營活動獲得預期成果而努力奮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