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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何謂“恥感文化”與“罪感文化”
1.1恥感文化觀
恥感文化在中華歷史中占據重要地位,恥感文化的歷史淵源也頗為悠久。“恥,古作,《說文》曰:‘辱也,從耳,心聲。’《六書總要》曰:‘,從心耳,會意,取聞過自愧之意。凡人心慚,則耳熱面赤,是其驗也。”四書之一《中庸》中也有關于“恥”的描述:“好學近乎知,力行近乎仁,知恥近乎勇。知斯三者,則知所以修身;知所以修身,則知所以治人;知所以治人,則知所以治天下國家矣。”翻開《論語》,孔子師徒對話,最精彩、最深刻、最集中的部分,就是如何做人,其中僅是對于知恥的論述就有多處。從《論語》中孔子弟子記載的孔子所言來看,孔子是以有違仁和禮為恥。儒家把恥感同道德聯系起來,認為恥感是成就道德理想的基本環節。時至今日,“知恥”與中國人而言仍是“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這一追求中的重點。在踐行社會主義榮辱觀的過程中,樹立人們心中的道德標準,充分發揮道德的自律作用,從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入手,自發地、自覺地“以榮為榮”“以恥為恥”,進而“尚榮棄恥”,樹立良好的社會道德風尚,使社會主義榮辱觀在人們心中起到潛移默化的教育作用,達到“潤物細無聲”的教育效果。在這一過程中,“知恥之心”的樹立和培養,則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
1.2罪感文化觀
在西方社會中,“罪感文化”作為基督教文化的精神基底,對西方人的心理和價值取向產生著重要的影響。關于“罪感文化”,西方人對其下的定義是“提倡建立道德的絕對標準,并且依靠其發展人的良心的社會的文化”。這個含義也告訴我們,在一個罪感文化的社會里,人們普遍地認為,如果違背“道德的絕對標準”,就會感到罪。西方的罪感文化以基督教“原罪說”為形成基礎,“原罪”教義是歐洲中世紀基督教思想家奧古斯丁提出來的,在他之前是沒有“原罪”一詞的。在基督教里,“原罪”具有模棱兩可的意味并被人所責詬,但原罪說的提出卻是奧古斯丁對基督教教義學和神學所作的重要貢獻。奧古斯丁對“原罪”的定義是:“原罪,就是那從一人入世界,又傳給眾人的罪,就是使嬰兒也要必須受洗的罪。”因此人類是有為善的可能性,但是后來罪介入了,產生了惡,人的善就不再完全了,這樣,人的善性因為先天的原罪性而不能得到救贖。人不能靠自己來得到救贖,而必須靠上帝的救贖才可以得到拯救。
2“恥感文化”與“罪感文化”的沖突
2.1起源不同
若要研究恥感文化和罪感文化的沖突,首先要考慮的應該是二者形成的內在因素。儒家文化對東方文化的影響不言而喻,而西方的罪感文化則深受宗教信仰的影響。各民族在起源時由于環境的不同、生活經歷的差異和人類創造力潛能的不同發揮等因素,形成了初始的民族文化差異。開始時,這種民族文化差異可能很小,隨著幾千年來在各自地域的發展,民族文化的差異變得越發明顯。“恥感文化”最大的特點就是精神價值高于生命價值。這也正是為什么“面子”在東方文化中占據了舉足輕重的地位。也就解釋了為什么東方人十分在意社會和他人對自己的評論,他人眼中的自己比自己眼中的自我更加重要。“面子”一詞只有簡單兩個字,卻蘊含了儒家思想最為重要的觀念之一,是東方人最典型的社會意識。
2.2強制力來源不同
“恥感文化”和“罪感文化”構建社會的方式是有顯著差別的,前者依靠外部力量,后者倚重內部力量。所謂“恥感”或“知恥”重要的先決條件,就是外部的力量。“恥感文化”源自社會及他人所施加的強制力。正如本尼迪特克所說:“真正的恥感文化依靠外部的強制力來做善行。真正的罪感文化則依靠罪惡感在內心的反應來做善行。羞恥是對別人批評的反應。一個人感到羞恥,是因為他或者被公開譏笑、排斥、或者他自己感覺被譏笑,不管哪一種,羞恥感都是一種有效的強制力。但羞恥感要求有外人在場,至少要感覺有外人在場。但是在一些民族中,名譽的含義就是按照自己心目中的理想自我而生活。這里,即使惡行未被人發覺,自己也會有罪惡感,而且這種罪惡感會因坦白而切實得到解脫。“罪感文化”所體現的是一個由內向外的心理過程。他人是否在場或知曉并不是內心愧疚最根本的來源,自己的內心才是痛苦的源泉。只要認為自己沒能達到自我期望,或者違背了自己內心的道德準則,那么罪惡感就會產生。這完全與他人無關,是不存在僥幸的,因為人無法欺騙自己的內心。“罪感文化”由此看來比“恥感文化”更加直接作用于人的內心。
2.3解脫方式不同
恥感文化和罪感文化采用迥異的解脫方式。在罪感文化中人一旦覺察到自己違背了絕對的道德標準便會產生一種深重的罪惡感。在這種情況下,即使惡行不被人發現,自己也會受到罪惡折磨,盡管這種罪惡可以通過懺悔來得到解脫———這就說明,在“罪感文化”中,引導人們向善的是一種來自人的心靈深處的自發和自主的力量。這一點,從西方電影中頻繁出現人物去教堂懺悔的橋段中就可見一斑。而“恥感文化”中引導人們向善的則是一種從外部提醒和推動的力量。與“罪感文化”的自主性相比,“恥感文化”要求有外人在場,至少要當事人感覺到有外人在場,這種心理所與“罪感文化”對待“惡行”的心理上來說是有所差異的。東方人不會在做錯事的情況下,主動找人傾訴懺悔,因為他們會認為這會破壞他們在別人心中的形象或影響自己的社會地位。懺悔于事無補,只會加重自己的心理負擔,因此“恥感文化”下的東方人會默不作聲。
3“恥感文化”與“罪感文化”對我國道德教育的啟示
對于傳統的“恥感文化”,寬容接受、批判傳承的思考模式是必須的。“恥感文化”根源于儒家文化,強調個人對他人和社會的貢獻,受“他律”的制約。“恥感文化”讓人懂得關注和體諒他人的感受,不至于過分以自我為中心而忽視社會的需求。另一方面,“罪感文化”對當前我國社會道德建設也有著積極的作用。“罪感文化”教會公民“自律”,這樣就避免了“恥感文化”中的罪行沒被人發現的現象,避免了人們對自己的罪行還心存幻想的可能,在這一點罪感文化對降低人們的犯罪嘗試有一定的積極作用。將這兩種文化融匯,取兩者精華,不僅對提高我國公民的道德水平意義重大,而且對實現我國傳統文化與現代化的接軌有一定的作用。“恥感文化”與“罪感文化”的不同塑造了東西方兩種不同的價值理念,“恥感文化”使東方人養成了“愛面子”的性格,“罪感文化”則使西方人能夠從內心深處不斷地自省,但兩者的終極都是“勸人向善”。其原本涵義頗為相近,只是在歷史的進程中其實現方式步步“分道揚鑣”,看待這兩種文化不能從“非此即彼”的角度,而應該融會貫通、虛心接納。如此,人生和世界才能被正確、寬容地對待。
作者:王笑盈 單位:浙江大學外國語言文化與國際交流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