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準則范例

前言:一篇好的文章需要精心雕琢,小編精選了8篇審計準則范例,供您參考,期待您的閱讀。

審計準則

新審計準則的創新模式

 

一、風險導向審計模式的演進   風險導向審計模式不是憑空而來的,它是沿著賬項導向審計、制度導向審計發展而來的一種新的審計模式。   世紀至世紀初由于注冊會計師行業處于起步階段,審計技術和方法相對簡單,企業規模較小、業務簡單,這一階段的審計模式以賬項導向審計為主,運用詳查法對會計事項進行審查,審計的目標是查錯防弊。   世紀年代隨著企業規模的不斷擴大,企業內部控制系統日益完善,以內部控制評價為基礎確定審計重點、審計方法、審計范圍的制度導向審計逐漸得到廣泛運用,但這種審計方法不直接處理審計風險。   世紀年代以后,科學技術不斷創新,使企業所面臨的市場環境的不確定性越來越大,企業處于高風險的經營環境之中,審計風險急劇上升,制度導向審計的缺陷日益顯著,制度導向審計已不能適應充斥的風險的審計環境的要求,審計職業節開始考慮將風險理念和方法融入到現行的審計方法和程序之中以降低和控制執業所帶來的風險,一種新的審計模式風險導向審計產生。風險導向審計立足于對審計風險進行系統的分析和評價,并以此作為出發點,制定審計策略和審計計劃,以滿足審計工作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風險審計模式在經歷了多年的發展后,大致可細分為類:傳統風險導向審計模式、戰略風險導向審計模式和改進后的風險導向審計模型。   傳統風險導向審計模式   傳統風險導向審計模式是指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將風險分析、評價與控制融入傳統審計方法(賬項導向審計和制度導向審計)之中,進而獲取審計證據,形成審計結論的一種審計模式。   傳統風險導向審計模式的基本程序并沒有脫離制度導向審計模式,它實質上是發展了的制度導向模式,它針對制度導向審計不直接處理審計風險、不能對審計風險進行量化的缺點,引入風險理念和方法、建立風險模型,對審計風險進行量化測試。在傳統風險審計模式下審計人員根據審計風險I固有風險J控制風險J檢查風險的審計風險模型確定可接受的檢查風險,并根據可接受的檢查風險水平確定審計程序、審計范圍和審計重點。這種審計方法既提高了審計的效率,又在一定的程度上降低了審計的風險,但傳統風險審計導向模式只注重對賬戶余額和交易層次風險的評估,忽略從宏觀方面了解企業及其環境。   戰略風險導向審計模式世紀年代隨著企業財務欺詐案的不斷出現,國外一些會計師事務所開始對傳統風險導向審計方法進行改進,創造出一種新方法,稱為風險基礎戰略系統審計也稱經營(商業)風險導向審計。戰略風險導向審計模式依據系統論和戰略管理論的觀點,以被審計單位的經營戰略及業務流程為審計起點,通過綜合評估經營控制風險以確定實質性測試的范圍、時間和程序。戰略風險審計方法使審計人員容易掌握企業可能存在的重大風險,有利于節約審計成本,克服缺乏全面性的觀點而導致的審計風險,但該方法也存在局限性:一是會計師事務所必須建立功能強大的數據庫,以滿足了解被審計單位的戰略、流程、風險評估、業績評價和持續改進的需要;二是對注冊會計師的專業要求較高,至少承擔審計項目的注冊會計師應當是復合型人才,有能力判斷企業是否具有生存能力和合理的經營計劃。   改進后的風險導向審計模型   為提高審計人員評估風險、發現舞弊的能力,國際審計與鑒證準則理事會對原有風險導向審計模式提出改進。在BC年月審計風險準則征求意見稿,B年月對征求意見稿進行最后修訂,在年月日正式執行。新修訂的國際審計風險準則揚棄了“無利害關系假設”,把指導思想建立在“合理的職業懷疑假設”的基礎上。要求注冊會計師應當保持職業懷疑態度計劃和實施審計工作,充分考慮可能存在導致會計報表發生重大錯報的情形;引入“重大錯報風險”將審計風險模型修改為:審計風險’重大錯報風險(檢查風險,明確要求審計工作以評估重大錯報風險為起點和導向,根據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來設計和執行審計程序,區分財務報表整體層次和認定層次的重大錯報風險采取不同應對措施;根據新的審計風險模型將審計業務流程由原來的)大塊改為$大塊:風險評估程序、控制測試和實質性程序。   二、我國新審計準則體系的審計模式分析   年!月+&日財政部頒布的)%項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中單獨列示了一組與風險評估、風險應對有關的準則。其中包括:《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號———財務報表審計的目標和一般原則》、《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號———計劃審計工作》、《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號———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并評估重大錯報風險》、《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號———對被審計單位使用服務機構的考慮》、《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號———重要性》、《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號———針對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實施的程序》一組審計準則充分體現了改進后的風險導向審計模式。現具體分析如下:其一,在《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號———財務報表審計的目標和一般原則》準則中第十一條明確規定審計工作應建立在“職業懷疑態度”的假設基礎上。要求在計劃和實施審計工作時,注冊會計師應當保持職業懷疑態度,充分考慮可能存在導致會計報表發生重大錯報的情形。第十六條指出注冊會計師應當關注被審計單位可能影響財務報表的經營風險。第十八條強調審計風險取決于重大錯報風險和檢查風險,根據重大錯報風險評估結果設計和實施審計程序。第二十條提醒注冊會計師應當從財務報表層次和各類交易、賬戶余額、列報認定層次考慮重大錯報風險。   其二,在《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號———計劃審計工作》準則中第九條規定注冊會計師制定的總體審計策略中應該考慮影響審計業務的重要因素,包括初步識別可能存在較高的重大錯報風險的領域。另外,在第十條補充說明注冊會計師應當在總體審計策略中清楚列示:向具體審計領域調配的資源,包括向高風險領域分派有適當經驗的項目組成員,對高風險領域安排的審計時間預算,注冊會計師根據實施風險評估程序的結果對上述內容予以調整等。第十五條強調制定的審計計劃應當包括:注冊會計師計劃實施的風險評估程序的性質、時間和范圍;針對評估的認定層次的重大錯報風險,注冊會計師計劃實施的進一步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和范圍;其三,為了規范注冊會計師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識別和評估財務報表重大錯報風險,特制定了《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號———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并評估重大錯報風險》準則。該準則指出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是注冊會計師實施審計的必要程序,注冊會計師應當通過實施一系列風險評估程序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通過擴大詢問對象以獲取對識別重大錯報風險有用的信息。此外,該準則還專門列示了一節內容要求注冊會計師組織項目組成員對財務報表存在重大錯報的可能性進行討論,并運用職業判斷確定討論的目標、內容、人員、時間和方式。注冊會計師應當了解與審計相關的內部控制以識別潛在錯報的類型,考慮導致重大錯報風險的因素,以及設計和實施進一步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和范圍。準則還強調注冊會計師應當識別和評估財務報表層次以及各類交易、賬戶余額、列報認定層次的重大錯報風險。注意若在實施審計程序中獲取的審計證據與初始評估獲取的審計證據相矛盾,應當修正風險評估結果及時修改審計程序。#p#分頁標題#e#   其四,《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號———針對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實施的程序》準則指出注冊會計師應當針對評估的財務報表層次重大錯報風險確定總體應對措施,并針對評估的認定層次重大錯報風險設計和實施進一步審計程序,以將審計風險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此外在其他條款中還強調注冊會計師應當根據實施的審計程序和獲取的審計證據,評價對認定層次重大錯報風險的評估是否仍然適當。新準則中還要求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被審計單位使用服務機構對其內部控制的影響,以識別和評估重大錯報風險,設計和實施進一步審計程序。   在確定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和范圍以及評價錯報的影響時,注冊會計師還應當考慮重要性。   根據以上分析我們不難看出,新審計準則的指導思想建立在“合理的職業懷疑假設”的基礎上,引入了重大錯報風險概念,以評估重大錯報風險為導向,以控制審計風險至可接受低水平為目標,對原審計風險模型(審計風險’固有風險(控制風險(檢查風險)進行修正建立新的審計風險模型:審計風險’重大錯報風險(檢查風險。這些都充分體現了改進后的風險導向審計模式的特點,由此認為我國新建立的審計準則體系是建立在改進后的風險導向審計模式基礎上。這不僅滿足了我國目前經濟環境下審計對風險控制的要求,同時拉近了我國注冊會計師行業標準與國際審計準則的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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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的審計準則實行歷程與展望

 

一、我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的建設歷程   (一)執業規則制定階段   自上個世紀80年代我國重建注冊會計師制度開始,作為行業自律組織的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就非常重視執業規則的建設。自1991—1993年,中注協先后了《注冊會計師檢查驗證會計報表規則(試行)》等7個執業規則,這是我國注冊會計師行業走向正規化、專業化、法制化的標志。   (二)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體系的建立階段   1993年10月,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注冊會計師法》,規定由注冊會計師協會依法擬定職業規則、準則,報國務院財政部門批準后實行。中注協自1994年5月開始起草審計準則,到2003年,中注協先后制定公布了6批審計準則,共計48個項目。   (三)注冊會計師執業準則體系的建立階段   隨著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體系的建立,行業準則的制定工作不僅重視完善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體系,更注重提高準則質量。2004年以后,中注協在起草新準則時,一方面考慮到當前的審計環境,另一方面也借鑒國際審計與鑒證準則的最新發展,適應注冊會計師日益擴展的業務的需要,為貫徹現代風險導向審計的理念,于2006年2月出臺了注冊會計師執業準則體系(共48項),于2007年1月1日開始執行,其中審計準則是執業準則體系中的最重要的一個組成部分。   (四)注冊會計師執業準則體系的完善階段   注冊會計師執業準則體系自2007年開始實施以來,總體上看運行良好,能為注冊會計師執行審計業務提供切實有效的要求和指導,但近幾年,國際經濟形勢發生了重大變化,為適應新審計環境的要求,國際審計準則也進行了重大修訂,我國注冊會計師的審計業務也出現了一些新的問題亟待解決,所以中注協2009年全面啟動了對2006版執業準則體系的修訂,以“準則趨同”為基本指導思想,充分吸收轉化國際審計準則修訂的最新成果,在2009年底陸續了38項準則的修訂征求意見稿,并認真吸納各方反饋意見修改完善執業準則,于2010年11月正式出臺修訂后的38項執業準則,于2012年1月1日開始施行。   二、新審計準則體系的重大變化   (一)體例結構進行重大調整   因本次修訂與國際審計準則的最新修訂成果充分結合,實現我國注冊會計師執業準則與國際審計準則的持續全面趨同,而此次國際審計準則修訂最大的改進是明晰項目,目的在于使注冊會計師的目標和要求更加明確,從而使審計準則理解和運用保持一致。明晰項目的優勢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1.每項準則單設“目標”,明確界定注冊會計師執行該準則時應達到的目標,用目標指導注冊會計師的工作,又單設“要求”,明確指出注冊會計師為達到目標應怎樣做;   2.語言表述力求平實易懂,以“注冊會計師應當”的形式明確規定“要求   3.改變準則的行文結構,分別清楚列示定義、目標、要求和應用材料,從而使準則整體的可讀性和可理解性更強;   4.在應用材料中特別提及對中小企業和公共部門實體審計的特殊考慮,使準則的適用性更廣。國際審計準則明晰化涉及37項準則,其中36項準則是按照新體例進行了實質性修訂,1項準則是新制定的。這37項國際審計準則涉及到33個我國2006版審計準則項目,于是審計準則委員會重組了這33項準則,重組后的準則項目有37個,與國際審計準則相對應,再加上還修訂了我國特有的前后任注冊會計師的溝通準則,因此本次修訂后公布的審計準則共有38項。   按新的體例結構修訂后的準則由五部分構成:“總則”、“定義”、“目標”、“要求”和“附則”。原審計準則中的解釋說明材料作為應用指南。修訂后的整套審計準則為12萬字,比2006版審計準則精簡不少,解決了“要求”淹沒在冗長的審計準則中的問題。實現了明晰化的修訂目標,使審計準則體系更易于理解和執行。   (二)更凸顯風險導向審計理念   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改進了傳統風險導向審計,在系統論和戰略觀的指導思想下,注冊會計師在審計過程中應以對被審計單位重大錯報風險的識別、評估和應對為主線,以“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結合為審計思路,確定可能存在的重大錯報風險的領域,并根據風險評估結果配置審計資源,做到有的放矢,在保證審計效果同時提高審計效率的。   2006版審計準則建立了現代風險導向的審計模式,體現了風險導向審計的思想。但當時風險導向審計的理念并沒有完全在所有的國際審計準則貫徹,以致我國的部分審計準則也受到影響。   本次修訂審計準則更凸顯風險導向審計的理念,除核心風險審計準則進行修訂外,其他審計準則也修改,在整套審計準則中全面徹底地貫徹風險導向審計理念。例如,公允價值、會計估計、關聯方、對被審計單位使用服務機構的考慮等準則中進一步強化重大錯報風險的風險識別、評估和應對,而不再是原來的審計程序導向思維;分析程序、函證等準則中要求注冊會計師從風險識別、評估和應對的高度考慮要不要實施以及如何實施這些程序;特殊目的審計報告類準則中強調了風險導向審計思想在冊會計師所做審計工作中的重要性等。本次修訂后,風險導向審計的理念徹底體現在審計準則體系中的每一項審計準則中,保證了準則體系基本理念與具體要求的一致。   (三)新興問題的審計工作有了更明確的指導   由于審計環境的變化,在重要性水平、集團報表審計、公允價值審計、關聯方交易審計、管理層聲明、函證程序、利用專家工作、審計報告、內部控制缺陷溝通等領域中出現了一些新興的實務問題,經常出現審計失敗案例,說明原有審計準則不能滿足執業需求,需要完善相關審計準則,加強對注冊會計師的指導,提高注冊會計師識別、評估和應對風險特別是舞弊風險的能力。修訂后的審計準則中,工作要求更明確,工作指導更細化,注冊會計師應運用合理的職業判斷下,以風險導向審計為基本理念,主動識別、評估和應對這些重大錯報風險,尤其是要重點考慮那些舞弊高發領域的風險。#p#分頁標題#e#   另外,2006版的審計準則主要針對的是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編制的企業報表審計業務,但我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業務范圍日益擴大,不僅涉及傳統的企業報表審計,還延伸到高校、醫院等非營利組織報表審計,甚至還要審計按照其他國家或地區會計準則編制的報表以及特殊目的財務報表,這時從原有的審計準則中注冊會計師可能無法獲得更明確的指導,修訂后的審計準則增加了對公共部門實體審計的特殊考慮的內容,使注冊會計師采用中國審計準則審計多種報表成為可能,可以有效降低注冊會計師的審計成本和企業的負擔,既增強審計準則的適應性,也促進了我國資本市場和注冊會計師行業的國際化發展。   (四)更加重視與治理層進行有效的溝通   注冊會計師和公司治理層在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結構中都扮演著重要的角色,他們在對管理層編制的財務報表進行監督方面有共同的關注點,但治理層和注冊會計師從不同層面掌握的情況和信息可能有所不同,因此,注冊會計師和治理層進行有效的雙向溝通十分重要,一方面有利于公司治理層對管理層進行制衡和監督,另一方面也可以增強注冊會計師審計工作的針對性,特別是可以很大程度上保證管理層無法干擾注冊會計師的獨立性。   新審計準則一方面指出治理層在監督財務報告方面的職責和作用,明確區分了管理層與治理層在財務報告方面的職責;另一方面,要求注冊會計師就審計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困難、審計過程中發現的錯報、對被審計單位會計處理質量的看法、違反法律法規行為、舞弊等及時與治理層溝通。另外還特別新制定了一個準則——《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52號——與治理層和管理層通報內部控制缺陷》,在該準則中明確提出,要求注冊會計師如果在審計過程中識別出根據職業判斷認為足夠重要的內部控制缺陷要以書面形式向治理層和口頭形式向管理層通報。   三、新審計準則體系對注冊會計師行業提出的要求   (一)重視對新審計準則的學習   新審計準則的和實施,一方面是我國實施準則國際趨同戰略,實現準則持續全面趨同的階段性結果,順應了經濟全球化和國際審計標準趨同的大勢,為審計工作建立了一個高質量的標準體系,是注冊會計師執行審計業務的技術基礎;另一方面也是對此前審計準則貫徹實施經驗的總結,反映了中國經濟和中國會計行業發展的內在需要,解決了當前在我國審計實務當中出現的實際問題,為降低審計風險、保證審計質量提供了強有力的技術支撐。因此注冊會計師應重視對新審計準則體系的學習,變“要我學”為“我要學”,真正領會風險導向審計的理念,切實掌握新審計準則中審計程序的具體操作要求,并理解其與舊審計準則中的聯系與區別,從而實現審計質量的真正提升,更好地履行對社會公眾的責任。   (二)提高自身的職業道德水平   職業道德是注冊會計師在執業過程中應遵循的道德規范和標準,它不僅制約和調整注冊會計師的職業行為,也制約和調整注冊會計師的行為動機和內心世界。審計關系的特殊性決定了注冊會計師為公眾利益服務的特質,較高的職業道德水平既能體現注冊會計師對公眾利益負責的精神,也是完善審計執業判斷能力的有效保障。新審計準則已對注冊會計師的審計工作提供了更明確、更細化的指導,但這些指導能否真正轉化為注冊會計師職業判斷能力和執業質量的提高,與注冊會計師的職業道德水平是密不可分的,因此注冊會計師應不斷增強職業道德的理性認識和自律意識,牢固樹立“誠信為本,堅持準則”的職業道德風尚,使審計職業判斷朝著正確的方向發展,才會有足夠專業勝任能力。   (三)更重視保持職業懷疑態度   職業懷疑態度是指注冊會計師以質疑的思維方式評價所獲取證據的有效性,并對相互矛盾的證據,以及引起文件記錄或責任方提供的信息的可靠性產生懷疑的證據保持警覺。   要求注冊會計師在審計過程中保持職業懷疑態度,這其實在2006版審計準則就已經明確提出來,也引起了注冊會計師的重視,但在新審計準則施行以后,注冊會計師應該更加提高職業懷疑的意識和在必要時采取有效的程序,因為新審計準則以積極的姿態,明確指出舞弊與財務報表錯報的固有聯系,認為合理保證發現導致財務報表重大錯報的舞弊不是注冊會計師的份外之事,而是應盡職責,并為注冊會計師發現舞弊提供了更詳細的指導和要求。為了履行好這一職責,注冊會計師執業過程中應更重視保持職業懷疑態度,特別是在集團審計、會計估計和公允價值、關聯方等舞弊高發領域,從而確保能夠積極主動地識別、評估和應對舞弊發生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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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內部審計準則實施下的高校審計工作

摘要:內部審計工作是實現企業單位控制有效性的關鍵措施,隨著國家政策的轉變,企業當下的內部審計不僅僅是實現對內控管理的指導,更多的是對財務會計進行風險規避,最終實現單位企業的可持續運行。而隨著教育改革進程不斷深入,高校的資金來源和資金管理中引入了新內部審計,如何在新教改制度下實現對高校相關工作的管理,已然成為了高校的當務之急。

關鍵詞:新內部審計準則;高校審計;審計工作;實現路徑

新審計準是在2014年正式施行,緊接著審計理念逐漸發生轉變,一方面由于新內部審計準則會對讓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升級和完善,另一方面對企業從事相關經濟活動進行了監管,而這些新準則的出現,則意味著企業能夠更好的進行管理和風險規避,保證企業的良性發展,而對高校而言,新審計準則能夠實現對學校更好的管理,推動學校的科研發展。

一、高校審計工作存在的問題

(一)人員審計觀念淡薄

人員的審計觀念對教學管理起著決定性的意義,當下的實際情況是學校的管理機構只注重審計過程,并沒有考慮到資金風險、確認和咨詢等功能,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審計工作的順利開展。此外,審計人員長期接觸的都是一些傳統守舊的思想,缺乏對新內部審計準則的認識,這同樣阻礙了高校審計工作的順利進行。新審計準則的實施雖然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了良好的作用,但是在實際應用當中,卻遭到了來自各方面因素的阻礙,最終的施行效果并不理想。此外,審計人員對于新審計準則還沒有深刻、全面的認識,還停留在較為淺薄的階段,不能發揮出其應有的優勢。

(二)審計人員素質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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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審計報告改革初步研究

摘要:2016年12月23日,我國財政部批準并了《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04號——在審計報告中溝通關鍵審計事項》等12項準則,要求在審計報告中溝通關鍵審計事項,開始了審計報告改革的步伐?;谶@一背景,本文梳理了此次審計報告改革的內容,并對新審計準則可能帶來的影響進行分析。

關鍵詞:審計報告改革;關鍵審計事項;初步研究

一、審計報告改革的內容

審計報告的內容和格式自20世紀形成至今,幾乎沒有進行過重大的改革或者變動,在2008年金融危機后,為了響應報表使用者的需要,即除了審計意見之外,他們基本上無法獲得其他有關被審計單位的信息,以及注冊會計師的具體工作內容。而如今的審計報告改革將這一“黑匣子”進行了“解密”,審計報告不再是單一、固定的“八股文”,審計報告使用者也能獲得更多的信息。在英國、美國、歐盟等相繼進行審計報告改革后,我國也制定并了相關新審計準則,推動審計報告改革的進行。2016年1月,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了審計報告相關準則征求意見稿,同年12月23日,財政部批準并了《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04號——在審計報告中溝通關鍵審計事項》等12項準則,2018年1月1日起在全部A股上市公司中適用,標志著審計報告改革的開始。在這次審計報告改革中,最核心的內容是新制定了《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04號——在審計報告中溝通關鍵審計事項》這一審計準則。除此之外,這一次審計報告改革還對《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03號——在審計報告中增加強調事項段和其他事項段》以及《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21號——注冊會計師對其他信息的責任》等6項審計準則進行了實質性修訂,并且對《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32號——期后事項》、《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41號——書面聲明》等5項審計準則的文字描述進行了修改?!吨袊詴嫀煂徲嫓蕜t第1504號——在審計報告中溝通關鍵審計事項》規定,除了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之外,注冊會計師需要在審計報告中披露關鍵審計事項。而關鍵審計事項,一般分為兩步確定,首先是注冊會計師根據職業經驗獲取對財務報表審計最為重要的事項,其次是從注冊會計師與治理層溝通與交流中選取。除此之外,注冊會計師還需要在審計報告中披露選取這些事項的原因、事項的描述以及注冊會計師的審計應對步驟。在審計報告中披露關鍵審計事項被認為是此次審計報告改革最核心、最有意義的內容,因為通過關鍵審計事項,審計報告使用者可以了解企業的潛在風險、審計師的具體工作內容以及審計應對措施等在以前的審計報告中獲取不到的信息?!吨袊詴嫀煂徲嫓蕜t第1503號——在審計報告中增加強調事項段和其他事項段》規定,其他事項段,指的是審計報告中的一個段落,這個段落是未在企業財務報表中披露或者列報的事項,但是對財務報表使用者,如企業外部投資者、監管層、債權人等具有增量信息的事項。其他事項段的披露也同樣需要通過注冊會計師與公司治理層溝通后進行確定。《中國注冊會計師第1521號——注冊會計師對其他信息的責任》規定,注冊會計師必須考慮企業財務報告中的其他信息是否存在與財務報表有重大不一致的地方,且與其在審計過程中了解到的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一致。如果發現重大不一致,注冊會計師必須與企業治理層討論這一事項,同時要進一步實施額外的相關審計程序。通過以上對這次審計報告改革內容的介紹,我們可以看出,無論是新制定的《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04號——在審計報告中溝通關鍵審計事項》,還是對《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21號——注冊會計師對其他信息的責任》等準則進行實質性的修改,都可能讓企業的審計報告使用者獲得額外信息。

二、審計報告改革可能帶來的正面影響

本次審計報告改革,可能有以下幾點正面的影響。審計報告改革要求注冊會計師在審計報告中披露關鍵審計事項,增加了資本市場信息透明度,審計報告使用者能夠獲得增量信息。以前審計報告在格式、內容上基本是固定不變的,大部分審計報告閱讀者關注的僅有審計意見這一個部分,而對其他部分所包含的信息直接忽略。但在審計報告改革之后,除了以前已有的信息外,還披露了每個企業特有的信息,即關鍵審計事項。通過關鍵審計事項的描述、選取理由以及注冊會計師的審計應對措施,審計報告使用者可以了解注冊會計師在這一過程中的工作內容、工作方法以及最后的工作結果,也可以對企業潛在風險進行感知,這些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資本市場的信息透明度,使審計報告使用者能夠獲得增量信息。審計報告改革使企業更加注重風險的管控與防范。在以前的審計報告中,對企業影響最大的內容即為審計意見的類型,只要是標準無保留的審計意見,企業可能就不會被認為存在有關風險。但在審計報告改革后,需要披露關鍵審計事項,即使企業財務報表的審計意見是標準無保留意見,但只要在關鍵審計事項中披露了有關企業的風險事項,就可能引起投資者以及外部監管單位的注意。所以,企業不再像以前那樣只需要關注其審計意見的類型,還需要關注可能在審計報告中披露的關鍵審計事項,以及外部投資者、監管單位在閱讀審計報告后的反應,這樣企業會更加注重風險的管控與防范。審計報告改革在一定程度上加強了注冊會計師對審計報告的責任感。在審計報告改革之前,審計報告中最核心的內容是審計意見,審計意見是注冊會計師工作的核心成果,也是審計報告使用者最關心的。而在審計報告改革之后,除了審計意見之外,注冊會計師披露的關鍵審計事項意味著其需要承擔披露這些事項的責任,同時也要承擔披露其審計應對步驟的責任,即是否采取了合理、充分的審計應對措施,這些都會加強注冊會計師對審計報告的責任感。審計報告改革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會計事務所的培訓與技能提升。在審計報告改革之前,會計師事務所針對出具審計報告的培訓可能都是“老一套”。但是在審計報告改革之后,會計師事務所需要按照新審計準則的具體要求對注冊會計師進行培訓,這些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注冊會計師的技能提升。

三、審計報告改革可能帶來的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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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績效審計困難及措施探究

摘要:

隨著綠色發展及低碳經濟等理念逐漸被世人接納及倡導,環境審計也逐漸成為獨立的形態,并有了初步的發展,其發展成果之一就是環境績效審計,不過這同時也是目前審計工作的薄弱環節之一。有鑒于此,本文通過導致其成為薄弱環節的問題,透視背后存在的系列困難,籍此有針對性地思考應對破解措施。

關鍵詞:

環境績效審計;環境會計;標準;政府審計

一、開展環境績效審計存在的困難

(一)環境法律法規尚未完善不配套

我國目前已經構建起符合我國國情的環境保護法律體系。但仍不完善不配套,有的甚至相互矛盾,給審計帶來了難度,表現為:一法律法規過于籠統,不少法規缺少細化的具體標準;二是多部門對同一事項立法,部分之間相互矛盾,例如企業污水處理費的征收范圍就不一致;三是行政主管部門出現既是裁判員又是運動員,如排污費的使用。環境績效審計的法律依據是衡量和評價環境審計對象的“度”,我國已頒布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環境標準,形成了環境保護法律體系的雛形,但是《憲法》、《審計法》、《審計法實施條例》等法規,一直未明確審計在環境保護監管中的權限,并未對環境績效審計方面的具體內容做出明確規定。而《環境保護法》只明確行政主管部門在監督的責任,但未明確國家審計機關的權責,不利于發揮審計機構的監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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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審計失敗原因分析與防范探究

摘要:近期許多備受關注的會計丑聞,給投資者造成了巨大損失,阻礙了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損害了會計界的信譽。內部審計是企業的防火線,對企業整體的健康運行至關重要。本文就內部審計失敗的原因和預防措施進行了分析,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企業的內部審計工作。

關鍵詞:內部審計;失敗原因;整改對策

引言近年來,發生了許多財務舞弊導致投資者、債權人、雇員和其他人蒙受了巨大損失。內部控制的崩潰以及有缺陷的管理與審計導致財務報表錯誤,最終對國民經濟造成極大傷害。審計失敗意味著會計行業面臨信心和信譽危機,在當前該行業所處的不斷變化的經濟、社會和監管環境中,從長遠來看,審計失敗將危及該行業的存在及其發展。

一、內部審計失敗的原因

(一)外部原因。在當前的經濟環境中,市場競爭加劇導致的業務風險可能迫使該實體的不誠實管理進行財務欺詐。此類風險可能來自以下方面:①行業發展以及隨之而來的潛在業務風險,即主體沒有應對行業變化的人員和專業知識;②新產品和服務以及由此帶來的潛在業務風險,即產品責任增加;③業務擴展,以及潛在的業務風險,即尚未準確估算需求;④當前和未來的融資要求,以及由于主體無法滿足要求等導致的融資損失的潛在業務風險等。此外,公司治理為管理層提供了超越控制權和提交欺詐性財務報告的機會。盡管中國經歷了十多年的公司改革歷程,但公司治理的內外部機制仍然遠遠不夠有效,因此存在“管理強,監督薄”的現象。因此,為了操縱利潤并誤導財務報表,用戶對實體的績效或獲利能力的判斷,欺詐可能會涉及復雜而精心組織的旨在掩蓋該實體的計劃。

(二)內部原因。當財務報表存在嚴重的失真而未反映在審計報告中時,即發生審計失誤,并且審計師在審計工作中犯了嚴重錯誤。如果審計師遵循公認會計準則,則無論財務報表的公平性和準確性如何,審計均不會失敗。正確進行審計保證不會發生財務報表的嚴重失真,除非存在嚴重的審計錯誤或錯誤判斷,否則審計失敗不會發生。此審核員錯誤的性質有四個系統原因。首先,審計師可能會因誤用或誤解審計標準而犯錯。這種錯誤是無意的,可能是由于疲勞或人為錯誤造成的。其次,審計師可以通過故意比財務數據更有利的審計報告來進行欺詐。當審計師接受賄賂或向客戶施加壓力或威脅時,可能會發生這種情況。最后,在客戶中擁有直接或間接的財務利益,可能會對審計師產生不適當的影響。第四,由于與客戶之間存在一些私人關系,超出了獨立方之間正常審計的預期范圍,因此審計師可能受到不適當的影響。

(三)內部審計準則原因。審計準則是注冊會計師在審計過程中應嚴格遵循的標準,在審計計劃階段,審計前工作的有效實施與被審計單位的配合程度有關。在審計實施過程中,審計準則作為行動指南,確定審計工作文件和審計報告的真實性和可靠性;在審計完成階段,審計報告的質量取決于注冊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能否保持應有的審慎性和獨立性。綜上所述,在審計過程中,審計質量受審計標準,受審計方和會計師事務所的影響。20世紀70年代的美國新制度主義者福斯特認為,經濟與制度問題之間存在因果關系,從審計實踐的角度出發,對中國的審計標準進行研究,發現新的審計標準引入了風險要素,改變了原有的審計模式和審計流程,有利于審計質量的提高。以上海和深圳的非金融上市公司為研究對象,收集2004年至2009年的數據作為研究樣本后,分析新舊審計準則與審計質量之間的關系,認為新的審計準則可以改善審核質量。中國的審計標準經歷了三次實質性調整,在1995年財政部的領導下,了第一批注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2003年對原獨立審計準則進行了修訂,并在獨立審計準則出臺之前和之后向社會。經過近十年的修訂和完善,基本框架形成了中國獨立的審計準則體系。2008年金融危機之后,會計信息質量會計信息用戶和公眾決策信息的內容、審計報告、審計報告有用的問題,為提高審計質量,審計與審計準則委員會制定了《ISA701-獨立注冊會計師報告的關鍵通訊》,并修訂了ISA260,ISA570,ISA700,ISA,ISA706,ISA720、705和六項審核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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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經濟效益審計優化思索

本文作者:黃鈺彬 單位:新鄉學院審計處審計師

1999年國家開始擴大招生規模以來,我國高等教育的發展規模取得了較大成績。高校基本建設規模也隨之大幅上升,全國各地大學城和高校園新區建設遍地開花,許多高校擴招幾年來完成的基本建設投資已經超過了自建校至擴招前數十年的投資總額。因此,加強對高校基建項目投入產出效益審計,對提高教育資金的使用效益,保障高校的健康快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一、國內基本建設投入產出效益審計研究現狀

在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進程中,基本建設項目的投入是社會固定資產再生產的主要手段。十四屆三中全會確立市場經濟體制以來,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增幅較快,年均增幅在25%以上,投資總額超過萬億,其中新工程項目投資所占比例達到60%左右。一方面是投資逐年增加,另一方面是基本建設項目的投入產出方面投資效益低下,損失浪費嚴重的問題比較嚴重,這些問題已經引起全社會廣泛的關注。加強對基本建設項目的投入產出的效益審計,已成為國家有關部門面臨的一項重要工作任務?;窘ㄔO項目投入產出的效益審計活動的根本目的是服務,而開展基本建設項目的投入產出的效益審計能夠直觀地提高經濟效益,實現單位目標,因此,開展基本建設項目的投入產出的效益審計勢在必行。隨著高?;窘ㄔO投資體制的改革,以前建立在計劃經濟體制上的投資行為已逐步轉移到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高校后勤社會化改革的軌道上來。

二、我國高校基本建設投入產出效益審計分析中存在的問題

(一)難以確定評價投入產出經濟效益審計的標準

如何來確定高?;窘ㄔO投入產出的效能或效率、成本與效益缺乏標準。而目標是否達成,社會的影響性又如何等都不是僅憑觀察或感覺就可下定論的。由于我國高校工作性質等原因,審計人員還沒有一個公認可接受的適用于各種情況的審計標準可供參考利用,在這種情況下,就造成了對經濟效益的評價無據可依,無疑會影響經濟效益評價的質量和審計結論的可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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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電算化對審計工作的影響

一、引言

單位實現會計電算化后,會計信息系統由手工會計核算方式下的以人為主體演化為以計算機為主體、人機結合的電算化會計信息系統,在新的會計信息系統中,會計賬務處理程序、部分會計處理方法、數據存儲介質、內部控制制度甚至會計組織機構、人員素質、工作環境等方面都有了新的變化和要求,這些新變化必然對會計信息的使用者產生影響,當然也會影響到以單位財務收支及其有關經營管理活動為工作對象,以經濟監督、經濟鑒證、經濟評價為職能的審計工作。單位實現會計電算化后給審計工作帶來的影響,按照筆者的理解,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二、對審計對象的影響

理論上,審計的對象是被審計單位的經濟活動,具體地說,審計的對象主要包括記載和反映被審計單位財務收支、提供會計信息載體的會計憑證、賬簿、報表等會計資料以及有關計劃、預算、經濟合同等其他資料。單位實現會計電算化后,作為審計工作對象的會計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在存儲介質、存儲方式方法、組織形式、查詢手段等方面發生了很大的變化甚至是本質性的變化,使得原來意義上的審計對象“面目全非”,審計難度增加。

三、對審計線索的影響

手工會計核算方式下,從原始憑證到記賬憑證,憑證審核,憑證記賬,直至期末結賬、編制財務報表,每一步都有書面文字資料,有經辦人的簽字、個人印鑒或筆跡,審計線索十分清楚,審計人員只需根據審計要求,選擇適當的審計方法進行審計即可。單位實現會計電算化后,會計數據處理過程被分為輸入、處理、輸出3個環節,會計人員只需將原始數據手工錄入計算機,計算機即可自動完成記賬、算賬、對賬、結賬、轉賬以及成財務報表和會計核算數據分析等工作,即沒有了傳統意義上的賬簿,也沒有了原有的書面文字資料,直接導致了審計線索減少或者改變,使得傳統的審計方法,不再適用電算化會計信息系統。這就要求審計人員必須熟悉新情況,探索新方法,尋找新的審計線索,才能順利完成審計任務。

四、對審計方法(技術)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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