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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針對農業機械結構復雜,品類繁多的特點,分析了農業機械的分類、結構布局及專利現狀,以作物移栽機械為例探討農業作業機械和農業動力機械在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與外觀設計中的專利分布特點,提出了農業機械專利全方位保護的方法,為農業機械行業專利申請提供一定的技術支持。
關鍵詞:農業機械;移栽機;知識產權;專利布局
隨著社會對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視,知識產權新競爭模式在整體經濟中逐漸占主要地位,這一現象在農機行也初現端倪。發達國家的農機企業利用其在知識產權意識上的優勢,在我國提前布置專利保護網,對我國農機企業產生了巨大沖擊,國內企業無論是在產品設計、產品銷售以及產品出口都存在侵權的風險[1]。因此,我國農機企業迫切需要建立全方位的專利保護。 由于我國地勢地貌多樣,氣候特征差異明顯,導致我國農業模式多樣,為了適應多種作業模式,農業裝備同樣需要具備多樣性。根據不同的作業環境、作業對象以及農藝要求,形成了類型廣、系列多的農業裝備體系。隨著農業現代化的推進,農業裝備結構更為復雜,單靠某一個專利難以對整機保護到位,極容易被仿造,抄襲,對企業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所以,一套全方位的專利保護布局分析能夠為農機企業帶來一定經濟效益的同時維護企業知識產權權益。對農業機械專利布局的分析不僅能夠避開國外企業的專利封鎖,還能保護自身企業的知識產權不被侵犯。針對農業機械產品的全方位專利保護難度大的問題,通過分析整個農業機械行業的專利布局情況,找出專利的分布特點,為提出農業機械專利的全方位保護的方法奠定基礎。
1農業機械專利布局分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的農業機械分類標準 NY/T 1640-2015,農業機械共分為15個大類,49 個小類(不含“其他”), 257 個品目,并分別用數字編號表示,如農業機械中的耕整地機械中的鏵式犁用010101來表示[2]。農業機械的分類劃分,在農機試驗鑒定、統計和農機購置補貼等工作方面發揮了重要的指導和規范作用[3]。同時,為了教學和研究的需要,不同的教材又對農業機械的分類有不一樣的闡述。農業機械學[4],把農業機械主要分為農業動力機械和農業作業機械兩類,并在農業動力機械和農業作業機械中繼續分類。從分類的方式來看,農業機械品種多,涵蓋的范圍廣。從專利申請的角度來看,全球農機專利全球申請量已超過130×104件,中國的農機專利大約40×104件。從全球農機專利技術構成看,農業機械上結構總成方面的專利最多,其次是容器溫床培養技術,然后是特殊用途挖掘機或疏浚機。從專利申請人全球排名看,久保田公司的申請量排名第一,約10×104件專利,約翰迪爾公司排名第二,約4×104件專利。根據地形與耕作制度分類,適合于南方水田作業的機械可歸屬于水田機械。水田機械由可以按照圖1的結構方式進一步分類,還可以按照動力機械和農業作業機械兩類繼續劃分。在水田機械的種植機械方面還可以繼續劃分移栽機、插秧機、拋秧機等。移栽機屬于旱作機械或水田機械,以南方水田的作物移栽機械為例。根據部頒標準分,屬于種植與施肥機械。而且根據其移栽機構、作物種類和掛接方式等,還可以繼續拆分細類。從專利布局的角度出發,要在某一領域或某一機型上完善專利布局,既要根據農機的分類,從整機往上繼續探索,在大類中申請專利,完成總體規劃上的布局,也要往分支上探索,在小類、部件上申請專利,將組成該產品的所有技術及組合技術申請專利,實現專利全方位的保護。
2農業機械專利對比分析
為了進一步的對農業機械領域的專利進行分析,了解行業專利的分布趨勢,以拖拉機和移栽機兩種不同類型的農業機械為代表,進行專利分布的對比分析。從不同機型的角度和整機與部件的角度分析農業機械的專利分布情況,研究在三種不同專利的申請情況,為農業機械專利布局的具體實施打下基礎。以關鍵詞查詢soopat[4]數據庫,分別查詢得到表1和表2的專利數據。由拖拉機的專利分布來看,實用新型專利數量最多,外觀專利最少。具體還表現在傳統的履帶拖拉機、輪式拖拉機、手扶拖拉機和電動拖拉機的發明專利數量少于實用新型專利的數量,而采用新技術的拖拉機如智能拖拉機和遙控拖拉機的發明專利數量多于實用新型專利數量,除了遙控拖拉機外,其余的各類拖拉機都有一定數量的外觀專利。根據表2的數據及其分析,可以認為,農業機械中的拖拉機的關鍵裝置由于與汽車、工程機械等重合度很大,雖然這些技術難度很大,但是這些技術一旦被發明,就很容易形成了穩定的結構形式,再創造的可能性就比較小。如拖拉機現在廣泛使用的中間軸式變速器被發明后,就很難在此基礎上開展相關的發明創造,這也導致了拖拉機領域很難獲得發明專利授權,從而使得發明專利的數量降低,而實用新型專利的數量升高。由移栽機的專利分布來看,發明專利最多,外觀專利幾乎沒有。無論是整機還是部件,在移栽領域的發明專利數量要多于實用新型專利。移栽工作部件如栽植機構、送苗機構、取苗機構的發明專利數量要多于移栽機底盤及其相關的變速器或動力傳動系統的專利。實用新型專利的變化特性與發明專利相似,但實用新型專利的數量要小于發明專利。而移栽機的外觀專利非常少,除整機有少量的外觀專利外,零部件幾乎沒有。從表1、2的專利分布來看,整機一般都有外觀專利,而關鍵零部件一般都沒有外觀專利,相對部件,整機是直接面向客戶,因此整機的美觀性和可識別性更強,因此整機更具有保護意義。從表1、2的專利分布來看,傳統的、技術穩定的產品的發明專利要少于實用新型專利,而新技術、新裝置的發明專利則要多于實用新型專利。從專利審查的角度看,由于發明專利要開展新穎性審查,只有新技術才能通過新穎性審查,因此,在現有的基礎上做創新研究取得的成果,比全新研究更難通過新穎性審查。因此,這類發明的數量就會降低。
3總結
(1)農業機械的工作裝置發明專利的申請數量大于實用新型專利的數量。(2)整機的外觀專利較多,而零部件的外觀專利幾乎沒有。(3)新技術較傳統技術申請的發明專利數量大于實用新型專利的數量。
參考文獻
[1]周豫鴿,陳英超.部分農機企業專利狀況分析與展望[J].農機市場,2016(06):29-31.
[3]晨曦.《農業機械分類》標準修訂確定7原則[J].農業工程,2013,3(04):60.
[4]丁為民.農業機械學(第二版)[M].北京:中國農業出版社,2011.6.
[5]陳凌男,胡小鹿,常永江,李楠,劉利軍,柏雨岑.農業機械專利申請分布[J].農業工程,2018,8(12):1-10.
作者:方芹 肖名濤 肖仕雄 孫松林 陳斌 單位:湖南農業大學工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