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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農業是自然生產與社會經濟緊密相連的產物,風險性較高。我國開辦農業保險就是為了分散風險,保障農業正常發展,維持社會穩定。為適應市場變化,提高農業保險的保障能力,國家大力開發新險種,涵蓋農產品價格指數保險、目標價格保險和收入保險,使得農業保險的保障范圍更廣。
1選題背景及意義目的
農業發展是我國國民經濟發展的基礎,農業發展與第二三產業的發展息息相關。正所謂“民以食為天”,國家對農業發展保持高度重視,但是農業是典型的高風險產業,靠天吃飯,極易受到天氣、疫情、宏觀經濟的影響,加之農業自然生產與經濟社會復雜多變的影響,使得農業生產的風險越來越復雜多樣。為保證我國農業生產正常進行,政府采用補貼、救濟及政策性的農業保險發揮損失補償職能。尤其是農業保險,在保障農村經濟持續發展、穩定農民收入、穩定民心方面有著突出貢獻。改革開放至今,我國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經濟總量與日俱增,綜合國力與歐美強國已不相上下,我國已經全面進入小康社會。但是,日常生活中農產品價格波動劇烈,給人們的生活帶來了不穩定因素,使農民面臨的市場化風險更大,并且不利于我國經濟穩定發展。于是我國開始不斷謀求創新,引入目標價格保險、價格指數保險、收入保險等全新保險產品,提升保險產品穩定農民收入的作用。
2文獻綜述
2.1國外研究綜述
我國保險行業發展落后于歐美等保險強國,農業保險自然也是我國保險行業的短板之一。美國、德國、英國、日本等發達國家已經具有相當完善的農業保險體系,不僅包含傳統的產量保險,而且包含承保市場風險的價格指數保險及收入保險等新型險種。Just、Makki、Glauber等基于農戶視角,分析傳統政策性農業保險具有增進農戶福利以及穩定農戶收入的作用[1-3]。Hart等在美國愛荷華州就農業保險對農戶的影響進行調查研究,發現農戶可以通過保險理賠直接穩定自身農業收入,但同時指出農戶購買保險會造成產量增高、價格降低,進而使得農戶收入受到影響[4]。Glauber等研究表明,政府給予較高補助,使得農戶更愿意種植有補助的農作物,造成市場混亂,降低了農產品市場利潤率[5]。Innes研究表明,對于農業保險的補貼,有利于提高農民投保的積極性,進而促進農業發展[6]。Ashok等對印度農戶購買農業保險進行研究發現,農戶的財富水平隨著投保比例的提升而上升[7]。Ye等對政策性保險進行分析指出,政府對農業保險的補貼程度越高,會大大提升社會福利[8]。
2.2國內研究綜述
時至今日,我國農業保險市場中政策性農業保險占比很高,研究傳統政策性保險的學者眾多,他們大多從損失分攤、分散風險、補貼力度等方面分析農戶收入穩定效應。在農產品價格持續波動的情況下,我國也在大力發展新型農業保險。施紅研究表明,農業保險是政府大力支持農業發展的重要措施,是我國穩定農戶收入及農村經濟的重要支柱[9]。馮文麗等指出,發展傳統政策性農業保險,農民遭受自然災害的時候可以獲得理賠,以此保障農民的最低收入,起到了穩定收入的作用[10]。羅向明等研究發現,政策性農業保險不但擁有分散風險的能力,還具有損失分攤的作用;農業保險不僅可以提升農民收入穩定性,還可以增加農民農業可支配收入[11]。肖軍從福利經濟學的角度分析農業保險保障效用,即使政府的全部福利不能轉移給基層生產者,但是不可否認政策性保險擁有穩定農戶收入的能力[12]。梁平等基于1985—2005年農民收入情況及農業保險承保情況,指出農業保險是農民收入增長的格蘭杰原因[13]。周才云對農業保險保障效用建立誤差修正模型,并進行協調檢驗,發現農業保險是促進農民收入增加最重要的因素[14]。聶榮等基于2003—2012年的面板數據,運用GMM模型,發現農業保險有反貧困及平滑收入的作用,能顯著提升農民的抗風險能力[15]。趙桂玲等認為我國對農業保險的福利補貼雖然能增加社會的福利程度,但是不同地區的不同補貼會加劇東西部收入差距[16]。
2.3述評
國外學者主要研究理論層面及農民視角下的農業保險,還有從保費補貼及實地考察方面分析了傳統政策性保險與新型保險的保障區別。國內學者的研究方向與國外學者不同,大多數學者對傳統農業保險的收入保障效用進行定量分析與定性分析,但是對新型農業保險的研究尚不完善,主要體現如下:①農產品價格指數保險種類繁多,但是國內主要集中研究指數保險;②不同的農業產品有不同的特征,所面臨的風險也不一樣,但是國內外學者研究都比較籠統,缺乏針對性的研究。
3農業保險的社會功能
農業保險在我國各個階段都發揮了巨大作用,但是在各個階段發揮的作用不同。當前,我國農業保險的主要功能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改變原本國家基礎補償制度,使農戶在遭受自然災害時能快速獲得理賠,保證農業生產順利進行,農業保險對于穩定農戶收入以及促進農業發展具有重要意義。二是促進我國經濟體制改革,完善農業保險體系。通過保險來應對風險事故有助于社會安定、人民安居樂業,建立現代化農業發展模式。三是完善社會福利體系。保險公司積極開展農村醫療、養老保險,針對我國農村薄弱環節加大保險深度與廣度,從而扶持農村經濟穩定發展。四是增強風險意識,減少災害事故損失。保險公司在進行承保時對農戶進行防災防損宣講,提高農戶對風險事件的重視程度,增強農戶抵抗風險的能力,減少農戶的經濟損失。
4農業保險對穩定農戶收入所面臨的問題及對策
農業保險是穩定農戶收入最重要的力量之一。農業保險是具有政策性的標志性產物,尤其可以在脫貧攻堅中貢獻重要的力量。結合保險的社會功能與穩定農戶收入的目標,農業保險助力穩定農戶收入面臨以下問題。
4.1政策性農業保險對穩定農戶收入的作用有限
自改革開放以來,傳統農業保險為我國農民分散農業風險做出突出貢獻。但是,隨著我國經濟不斷發展,農產品的價格受到市場因素的影響較大,造成農產品價格波動越發劇烈。近年來,我們發現傳統的產量保險已不能應對復雜多變的市場環境,所以我國要不斷開發新型農業保險,充分發揮社會穩定器的作用。
4.2社會保障體系不完善
影響農民收入的因素不僅僅只有農業保險,還有我國的社會保障體系。完善我國社會保障體系,可以最大限度地保障農民能進行農業活動。從我國農村實際情況出發,應對極度貧困及老弱病殘等弱勢群體加大保障力度,這就需要加大保險產品的保障力度、擴大其保障范圍。比如,針對農村醫療保險等產品,考慮到農村留守人口普遍極端化,老年人口、兒童較多,遭受疾病的概率相較于其他年齡段較高,所以應適當擴大該類產品的投保年齡段,賠償金額也應有所提高,免賠額度也需適當降低。又比如,承包商一般不為進城務工的農民工購買保險,而雇主責任保險可切實解決這一問題,既減少農民工遭受事故時所需承擔的醫療費用,又可減少雇主的成本投入。
4.3“保險+信貸”模式未能廣泛應用
我國農村經濟正在蓬勃發展,但是為了發展具有農村特色的產業需要大量資金扶持。農戶進行融資難度大,擔保復雜,農業生產風險較大,導致了借貸難度大大提高。鑒于此,保險公司應大力發展信用保證保險,在銀行與農戶之間形成潤滑的作用,使農戶融資難度大大降低,同時達到穩定農戶收入目的,并能加速農村經濟快速發展。
4.4農業保險創新力度有待提升
不置可否,我國自2006年以來傳統農業保險獲得快速發展,但是一直以來傳統農業保險只能根據保險條款保障農作物不受到自然災害及病蟲害的侵害,并不能補償因市場波動所帶來的經濟損失。因此,我國為了有效應對市場波動,保障農民收入得到保障,農產品目標價格保險被提出。此項保險在我國正處于測試階段,是我國穩定農戶收入的一大創新之舉,突破以往分散風險的范疇,在結合市場經濟的情況下并沒有扭曲市場規則,促進了農產品穩定流通,這將成為農業保險創新發展的新方向。當今我國正處于全面深化改革黃金時期,為了有效應對市場風險,農產品目標價格保險的出現有效緩解了農民收入波動大的問題,實現了政策性市場調節工具質的突破。不同于傳統的政策性農業保險,農產品目標價格保險承保的是市場價格風險,而且開發出農產品價格指數保險、收益保險、農產品收入保險三大主要險種。這樣一來,我們就可以根據農產品的特性選擇適應的險種進行投保,為穩定農戶收入提供更加全面的保障。由此可見,農產品目標價格保險是我國完善農業保險體系又一重要里程碑,符合我國支農惠農強農的政策演變趨勢。
4.5農業保險再保險機制有待完善
農業保險合同涉及的人員不單單只有農民,還有保險公司。但是,多年來我國對于農民所面臨的農業風險關注很多,對于保險公司自身高賠付未有足夠重視,造成農業保險一直未獲得長足進展。當商業保險公司所面臨的高風險得不到分散時,保險公司就會面臨破產,從而引起農業保險供給不足,造成我國農業保險市場不能穩定發展。因此,我國應完善農業保險再保險體系,在更大范圍內分散風險,以實現我國農業保險健康快速發展。
作者:左曉奇 單位:廣西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