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式治理下鄉村治理現代化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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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式治理下鄉村治理現代化問題

摘要:本文通過研究德慶縣鄉村治理工程的整體狀況、其在治理的工作實踐中存在的問題以及問題出現的原因,以參與治理層面為基礎進行整體分析,讓最終制定的對策和建議更有針對性、科學性和實用性,推動政府治理和村民自治的有機銜接,有效推動了農村地區的和諧穩定和健康發展。

關鍵詞:參與式治理;鄉村治理;參與度

一、參與式治理理論

(一)治理理論

CGG全球治理委員會觀點認為,治理是不同主體針對共同事務各種管理方式的總和,包括各種私人機構、公共管理機構,針對不同利益和相互沖突進行有效調和,采取行動上的持續聯合。

(二)參與理論

“參與”簡單地說就是置身其中,也就是農民在鄉村治理過程中努力發揮自己的作用,但農民參與的程度和作用會受到諸多因子影響,例如農民的素質、認知度和參與度等。

(三)參與式治理理論

參與治理結合的理論,就是將一定的權力賦予參與治理的個人和組織,激勵和引導他們積極主動地參與公共事務的規劃,在這個環節中,政府虛心聽取參與主體的心聲,結合“網絡結構”的治理體系,不斷地推動參與式治理思維下的公民自治,所以參與式治理理論也稱“賦權參與式治理”。

二、德慶縣鄉村治理現代化的實踐

德慶縣位于廣東省中部,有S8和汕湛高速通過,交通便利,總面積約2200km2,下轄13個鎮(街道),共175個行政村。官圩鎮是德慶縣其中一個鄉鎮,下轄25個村(居)委會。德慶縣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指示精神,以破解鄉村治理難題為導向,積極推進鄉村治理現代化提升工作,通過創建“四大中心”,一邊強鎮、一邊活村,統籌整合治理力量、促進鄉村治理現代化。

(一)組建鄉(鎮)“四大中心”,增強鄉鎮(街道)行政執行能力

過去,基層鄉(鎮)都是參照上級管理部門設置,但又受到編制的制約,不能一一對應,普遍存在工作沒人跟進、服務群眾不到位等現象。德慶縣創新治理模式,通過在鄉(鎮)一級組建黨群服務、建設發展、社會事務、依法治理“四大中心”,增強鄉鎮(街道)行政執行能力,把黨支部建放在基層、把黨員放到工作一線,突出抓工作重心、理清權力邊界、下沉工作力量,實現鄉鎮管理與鄉村自治組織之間的有效銜接[1]。

(二)構建“一站式”服務體系,增強鄉鎮(街道)為民服務能力

德慶縣以鎮級“四大中心”為載體,整合審批、服務、執法等方面力量,實現群眾辦事“一站式”辦理。“四大中心”把服務窗口功能和機構內部運轉相結合,為群眾提供“一站式”服務。德慶縣依托13個鎮級依法治理中心,貫通市縣基層社會矛盾調解服務平臺,構建網絡和線下互相促進的一站式處理機制,要達到的目標是“一門受理、一網統攬、最多跑一次”[2]。

(三)突出賦能活村

在推進鄉村治理現代化工作過程中,存在“干部在干、群眾在看”的現象。德慶縣在官圩鎮試點開展“五治興村•城鄉圓夢”鄉村社會治理綜合改革,以強化黨建為引領,以賦能活村為抓手,發揮基層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打造一支黨組織書記后備人才隊伍,破除限制鄉村發展的體制機制,提升鄉村治理能力[3]。1.發揮村民的自治作用。政府過度管理,讓農民參與鄉村建設發展積極性不高、自治能力受到約束、鄉村治理主體地位弱化。通過下放村(社區)建設、管理、發展和監督等權能,強化村集體在經濟發展的主體地位,提高村民自治能力,發揮村民“主人翁”精神。2.構建共建共治共享的鄉村治理新模式。為了從根本上解決治理中參與熱情不高的難題,該區域進行“本地村”“網上村”“外地村”。為破解鄉村治理無人參與難題,德慶縣創新構建“本地村”“外地村”“網上村”的鄉村治理新模式。一是把縣、鎮、村的干部和本地生活的老人、婦女等村民組成“本地村”,主要負責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事項開展議事協商。二是把在縣外工作生活的村民組成“外地村”,主要負責為家鄉建設發展出謀劃策。三是由村委會協辦員擔任管理“網上村”,主要負責宣傳社會民生服務和信息發布,傳播正能量等,凝聚網上村民的共識,共同參與鄉村治理[4-5]。3.建立農村“信用七條”。一是成立村民信用評議機構(村民理事會下設機構),主要職責是對村民開展信用積分評定,每年在村公示欄張榜告示。二是搭建農村信用評分系統,主要包括信用信息采集、評分評級、結果應用等。通過建立農村“信用七條”,破解鄉村治理中村規民約約束力不強的問題,形成村民講信用的共識,提升鄉村信用治理水平。

三、參與式治理視角下鄉村治理面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村民參與鄉村治理過程程度不夠

村民參與度不夠反映在以下方面:第一,村民只是被動地接受治理理念,并不具備主動性,村民對治理工作了解甚少;二是雖然政府非常重視鄉村治理工作,但鄉鎮政府的工作人員少,工作量大、兼職多,沒有深入了解農戶的實際需求,造成治理措施和農戶需求之間的錯位,難以保證農村的有效治理。有三個方面的因素導致這種狀況:第一,有些村民的訴求不知道如何表達,不去思考對鄉村治理的意見和建議;第二,之所以有些村民沒有參加鄉村治理,是因為他們認為鄉村治理與自己無關,應該是村政府和村干部的責任,哪怕村干部征詢這部分村民的意見,村民也只是應付回答,這些言論對鄉村治理不具備應有的作用和價值。每次召開村民大會,村民也只是應付形式,心不在焉、隨聲附和;第三,那些常年在外打工的村民,對村里的事務更是漠不關心,只是節假日回到村里,村里的任何事務都覺得與己無關。

(二)治理工作面臨的問題

一是我國的治理方式傳統上是政府主導的治理方式,具體的治理措施都是政府相關部門制定,落實和執行都是由下級部門進行,上級主管部門負責監督和協調。但政府主導的治理方式很容易導致政府、村自治組織和村民在治理過程中的責任不明確,可能會導致政府過度干預或者直接放手不管,這與當前倡導的“因地制宜、精準施策”原則嚴重不符。二是村規民約沒有發揮應有功能。村規民約的制定有助于提高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能力,匡正群眾價值觀、樹立鄉村新風氣,進而提升基層治理水平,促進基層和諧發展。然而在調研中發展,當前德慶縣許多村集體所發布的村規民約有的是傳統道德準則的簡單重申,有的內容單一、流于形式,實用性和可操作性不高,使得這些村規民約在實踐中的價值與功能被大大削弱,村民自治也因缺乏抓手而難以落實。

(三)村集體經濟較差

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而社會關系的核心又是經濟關系。人們之所以通過奮斗爭取需要的一切,都是和利益相關??偠灾l村治理的基礎還是經濟因素。在治理的整個過程中,無論是建立政社合作組織、治理活動開展的條件保障,還是社會組織日常辦公設置,都需要經濟條件的支持。村級集體經濟薄弱,難以保障必要的經費支持。薄弱的經濟基礎,為鄉村治理帶來巨大的財政壓力。

四、參與式治理視角下鄉村治理對策建議

(一)提高村民參與能力和參與度

1.摒棄治理中的陳舊觀念,充分挖掘村民的主觀能動性。在鄉村治理過程中,我們要做到以人為本,因為人才是參與式治理的首要因素。我們要善于發現和挖掘本地人的治理才干和潛力,全面提高村民的綜合素質,破除村民的陳舊觀念,培養他們的治理能力,激發村民的主觀能動性。2.加大政策的宣傳力度。研究表明,村民只有對政策有更多的了解,他們才會激發參與村財務管理的頻率和熱情。在實際的工作中,政府應該通過村委公告欄、微信公眾號、宣傳單、報紙、電視、報紙等形式,讓村民逐漸掌握相關的政策內容,并促進群眾更快地理解政府的最新政策,引導他自覺地參與其中。另外,必須對群眾現實需求給予滿足,讓其利益得到切實保障,升華群眾的幸福感、獲得感。3.增加教育投入,通過開展村民學習講堂,提升村民的綜合素質和參與治理能力,提升民眾參與鄉村治理的能力,成為鄉村振興的主要力量。

(二)轉變政府職能,尊重村民意愿

1.政府不宜過度干預。在鄉村治理過程中要充分尊重村民自身意愿。2.強化鄉鎮、村級干部法律知識的學習和培訓,讓干部學法、懂法、用法,提升依法治理水平。3.抓好基層黨組織建設,用黨建引領新農村建設,大力整頓渙散基層黨組織,及時吸收優秀年輕“血液”進入黨組織,煥發基層黨組織活力。4.將村規民約和村民自治章程逐步上升為政策或者法律,通過立法,保障村民自治的健康發展,使農村民主管理內容更貼合現實,同時在村民自治和民主管理過程中促進村民廣泛參與,不斷豐富議事形式。5.發揮村規民約積極作用。加強鄉村道德建設和宣傳教育,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社會主義思想道德引領鄉村治理,不斷完善鄉規民約,發揮其積極作用。

(三)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

堅持市場導向,加強規劃引領和政策支持,以增強村級集體經濟造血功能為主攻方向,提升基層黨組織凝聚力和集體經濟可持續發展能力。堅持改革創新,因地制宜,探索發展集體經濟有效實現形式,支持農村集體閑置資金資本化運營,支持有條件的村集體加快現有物業設施升級改造,推進集體經濟轉型升級,推動集體資產保值增值,唯有經濟的快速發展,鄉村治理工作才能實現參與式治理的目標,促進鄉村振興策略的穩步實施。

作者:陳杰 單位:河北農業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學院 肇慶市農業農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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