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投資論文范例

前言:一篇好的文章需要精心雕琢,小編精選了8篇金融投資論文范例,供您參考,期待您的閱讀。

金融投資論文

投資銀行資產價格金融論文

一、投資銀行的功能

1、資產定價功能。

投資銀行擁有卓越的專業研究分析能力,能夠幫助投資主體對投資對象進行價值判斷,并以此來幫助投資主體發現價值和創造價值。資產定價功能是由投資銀行的承銷業務及一些融資服務和并購重組服務來實現的,其定價的準確性決定了投資的風險性,如果定價過高,投資銀行很可能會面臨包銷風險;如果定價偏低,投資主體很可能會利益受損。在企業并購活動中,資產定價功能也體現出一定程度的價值發現功能,企業產權交易的背后,往往都基于價值的發現。

2、金融創新功能。

從華爾街的金融活動中,我們不難看出投資銀行是最具創新活力的主體,在金融產品創造中衍生出了很多金融產品,這在美國次貸危機之前體現的淋漓盡致,創新過度也是引發次貸危機的一個重要因素。無論是發行的債券、股票,還是衍生的金融工具,無一例外,都是由投資銀行創造出來的,這些不斷創新的金融工具不僅為投資者提供了更多的投資選擇,也為投資者提供了一種風險控制機制,只要將其規范化、標準化,就可以在金融市場上進行交易。

3、價值增值功能。

價值增值是現代金融中介發展的主要驅動力,也備受現代金融中介理論重視,投資銀行的價值增值功能是建立在資產定價和金融創新功能基礎上的,投資銀行通過創造金融產品、提供金融服務以及對資產的風險收益進行組合來實現價值增值。在現代金融體系中,投資主體所面對的財富主要表現為虛擬的資產形式,投資者擁有處置這種虛擬資產的權利,但是,由于這種虛擬資產具有不確定性,投資者的權利也就存在不穩定性,因此,投資者有必要對手中的虛擬資產進行評估,既要能夠確保資產升值又要保證將風險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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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風險預算理論下投資管理論文

一、金融風險預算理論概述

1.金融風險預算理論的形成。

造成投資風險的因素很多,包括頭寸大小、市場波動、政策調整等等。其中,現今市場經濟環境中,市場具有很強的波動性,同時市場波動的隨機性也相對較大,給金融風險投資增加了困難,因此在實際投資過程中,需要事先確定風險目標,同時利用相關的量化措施,降低實際風險與風險目標之間的差異。

2.金融風險預算內容。

通過風險預算,主要是為投資方案的確定提供有力依據,明確投資方能夠接受的風險水平,并對風險進行合理的分配與管理。另外,風險預算并不是一層不變等,需要根據投資進程、實際情況等及時的進行調整。具體來說,風險投資預算管理的主要任務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確定投資方可以承受風險的能力;(2)合理分配投資風險預算;(3)對風險預算進行科學、客觀的評價;(4)合理調節風險預算給投資帶來的損失以及收益。相對于投資風險管理工作來說,可以將風險預算管理作為一個有效的工具,首先確定投資方是否愿意以及有無能力承受風險,然后進行投資風險的分配,這兩個環節緊密相連,缺一不可。作為投資管理中重要的內容,投資風險預算工作對投資決策的正確性,投資成功與否等都具有直接的影響,因此做好投資風險預算工作顯得十分重要。

二、投資管理中金融預算理論的應用

金融預算理論在投資管理中的應用,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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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投資企業經營管理論文

一、金融投資管理在企業經營管理中的意義和價值

(1)金融投資管理還是企業發展的動力和催化劑

能夠不斷完善我國企業的管理機制,是市場經濟急速發展趨勢,企業穩定運行的根基保障,首先企業領導應該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這樣才能夠實現其長遠發展,在企業所制定各項規章制度來看,其目的和依據都必須要以企業領導的正確決策為前提,企業領導的決策事物,必然要給企業金融投資帶來巨大的風險和損失,設置會導致非常嚴重的后果,所以說,企業領導的正確決策以及風險意識應該首先得到提高。

(2)管理是為了規范企業行為

為企業做大限度爭取利益,那么在盡心金融投資的時候,金融管理的目的也是如此,而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與管理人才的素質高低密不可分,提高管理人員專業素質,使其能夠在管理工作中更加全面、冷靜的分析問題,從而進行管理,為企業整取高額回報,是非常必要的。企業實施這些管理制度的同時,企業也會不斷的進行環境的優化和創造,進而推動企業的發展。比如,企業對人才培養的投資,能夠使企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為企業的投資作出合理的規劃、制定合理有效的方案、提高投資的準確度,為企業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和氣氛。

二、提高企業金融投資管理的措施

(1)完善金融管理制度,加強風險防范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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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市場投資策略行為金融學論文

一、基于行為金融學的投資決策認知偏差

首先,市場中投資者并非完全理性的。他們在面臨不確定的境況時,受先天條件、知識儲備、生活環境、獲取信息渠道及處理信息能力等方面的影響,并不總是能夠嚴格依照期望效用函數進行決策。有時投資者雖能獲取準確充分的信息卻無法做出正確決策,有時具備信息分析能力卻苦于沒有獲得信息的渠道,種種因素都影響著投資者的決策過程和決策結果,使得投資者只具備有限理性。其次,市場有效假說認為投資者無法獲得超額利潤,但Jegadeesh和Titman(1993)的研究發現“中期慣性”現象,DeBondt和R.Thaler(1985,1987)的研究發現“長期反轉”現象,投資者基于上述現象采用合理的投資策略可以獲得超額利潤。最后,證券市場上價格波動異常。依據EMH理論,市場出現利空或利好消息時,證券價格隨之上漲或下跌。但在市場交易中,會出現證券價格不明原因的上漲或下跌,例如現資(股票代碼000900)于2011年12月28日到2011年12月30日期間,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跌幅累計達到20%,而該公司不存在任何應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項。為了更好的解釋、預測和研究金融市場的發展趨勢和微觀個體的決策行為,經濟學家將心理學引入到金融學中,力求找到一種可以準確反映現實市場狀況的方法。我國證券市場中散戶投資者人數眾多,這部分投資者受信息收集、處理能力和策略制定、選擇能力的限制,在進行投資理財活動中容易忽視風險選擇回報均等風險較高的策略或厭惡損失選擇風險均等回報較低的策略。以下基于行為金融學理論簡要分析我國投資者在理財投資決策實施過程中極易發生的幾種行為偏差。

(一)過度自信

過度自信是指投資者在投資理財行為中賦予主觀判斷較大權重而低估客觀實事的行為。在證券市場中,投資者特別是具備一定金融知識和投資經驗的年輕散戶投資者及機構投資者,往往會過于依賴自己對某只證券收益率的預測,而低估產業周期、行業競爭、替代品、利率風險、匯率風險、政策導向等等客觀環境和因素的影響,有選擇性的接受能夠證實自己對未來收益預測的信息,忽視與預測相悖的信息,從而高估或低估證券價格,導致交易次數頻繁、交易量增大,擾亂市場資源配置效率。劉善軍(2009)上海和深圳兩個市場進行實證檢驗發現上海和深圳兩個證券市場存在過度自信。

(二)損失厭惡

損失厭惡是指投資者將收益和損失放在兩個心理賬戶里,當取得的收益與避免的損失相等時,投資者的心理滿足程度不同,往往前者小于后者。在現實生活中,中小投資者在調整自己的證券組合時,為了實現盈利落袋為安避免證券價格回調造成的收益縮水而賣出賺錢的證券,同時否認證券價格下跌帶來的潛在損失保留虧損的證券。損失厭惡使得投資者在熊市時深度套牢,牛市時只能獲取少量收益。

(三)羊群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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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經濟核算課程教學思考

摘要:文章在系統梳理《國民經濟核算》課程知識結構的基礎上,提出了《國民經濟核算》課程教學改革的建議,認為應從加強案例教學、課程論文、“雨課堂”應用等方面更好地實現課程教學。

關鍵詞:《國民經濟核算》;案例教學;課程論文;“雨課堂”

一、國民經濟核算概述

國民經濟核算是國內高等院校財經類統計學專業的一門重要的專業課程。國民經濟核算是概括描述宏觀經濟運行狀況的重要工具,通過國民經濟核算數據可以顯示經濟發展過程中呈現出的特征、格局和趨勢,是政府統計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授課教師,在教學過程中要不斷思考,積極開展教學改革,努力提高學生的專業知識水平和實踐能力。

二、課程知識結構

《國民經濟核算》課程選用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的高敏雪等編寫的《國民經濟核算原理與中國實踐》為本科生教材,以中國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基本框架的內容組成為依據,按照子體系的方式組織開展相關內容學習,主要包括基本核算和擴展核算兩部分內容[1,2]。1.基本核算是整個課程的核心部分,主要包括國內生產總值核算、投入產出核算、資金流量核算(非金融交易和金融交易)、資產負債核算、國際收支及國際投資頭寸核算。其中,資產負債核算和國際投資頭寸核算是關于經濟存量的核算,而其余部分則是關于經濟流量的核算。國內生產總值是對一時期一國范圍內各生產單位所生產的最終產品價值總和的核算,反映的是核算期內各生產單位通過生產活動新增加的價值,具體包括四張核算表:生產法國內生產總值表、收入法國內生產總值表、支出法國內生產總值表、國內生產總值總表。前三張表分別提供了生產環節、收入初次分配環節、最終產品的消費積累使用環節的相關內容,而最后一張表則是概括呈現三種核算方法之間的關系。投入產出核算是國內生產總值核算向生產領域的延伸,通過多部門結構,揭示出國民經濟各產品部門間錯綜復雜的技術經濟聯系,具體包括三張表:供給表、使用表、投入產出表。其中,供給表反映了各產業部門生產的產品和各類產品的產業部門來源,使用表反映了各類產品的使用去向及各產業部門的投入,投入產出表則全面反映了各產品部門間的相互關系。資金流量核算是從資金循環角度顯示生產過程中新創造的價值如何以消費和積累目的為導向在各個經濟主體之間的流轉過程,是對貨物與服務從生產到使用的實物循環過程的補充,具體包括兩張核算表:非金融交易表和金融交易表。其中,非金融交易表集中提供了各個機構部門收入形成和分配過程、收入使用過程、非金融投資和資金籌集過程的詳細數據信息,而金融交易表則是就國民經濟過程中各機構部門參與金融交易的狀況進行核算,反映機構部門的金融資產和負債變化以及整個經濟體的資金融通過程。資產負債核算是對一國和各部門所擁有的經濟資產、負債及凈資產進行的系統核算,是對經濟存量的核算,它與流量核算體系的內容相結合,可以全面系統地反映國民經濟的完整循環模式,具體包括兩張表:期初(末)資產負債表和資產負債變化(積累)表。其中,資產負債表是對一國和各部門所擁有的資產(非金融資產和金融資產)、金融負債、資產凈值存量結果的核算,而資產負債變化表則是呈現引起期初、期末兩個時點間存量變化的各種活動和現象,涉及非金融投資和金融投資活動、資產其他物量變化和重估價變化的數據資料。國際收支及國際投資頭寸核算是對一段時期內一國常住機構單位與國外單位之間發生的對外經濟活動及其結果進行的系統記錄,可以呈現一國對外經濟的整體狀況。具體包括兩張表:國際收支平衡表和國際投資頭寸表。其中,國際收支平衡表集中反映的是一國當期對外經濟交易及其收支平衡狀況,而國際投資頭寸表則是反映一國對外金融資產和負債的存量以及各種因素引起的存量變化,可以體現各時期國際投資交易的積累結果。國民經濟賬戶體系是對各子體系核算內容的整合,是對整個經濟體系及其當期過程的完整描述。2.擴展核算是對前述基本核算部分的補充,主要涉及SNA的靈活和擴展應用(地區經濟核算、季度GDP核算、旅游衛星賬戶體系、綜合環境經濟核算體系等)、國民經濟核算的動態比較(物量指數和價格指數兩種思路)、國民經濟核算的國際比較(匯率法、購買力平價法等)。

三、加強案例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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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型金融學綜合改革方案

【摘要】

經濟學院于2014年前半年進行了專業自評估,根據我院自評估情況,計劃對金融學專業圍繞培養應用型人才的目標進行綜合改革。改革方案將從團隊建設、課程與教學、教學方式方法、實踐教學、教學管理幾個方面展開。其中改革的亮點主要體現在:網絡課程的大范圍開設;教學大綱的調整將緊密結合各類專業證書的考試大綱來制定;課程考核形式的大幅改革;對專業選修課的課時進行整體規劃,開設小課等。

【關鍵詞】

綜合改革;改革方案

【基金項目】

本論文由西北民族大學金融學專業綜合改革試點項目支持,項目編號為001-10013501。經濟學院于2014年前半年進行了專業自評估,根據我院自評估情況,計劃對金融學專業圍繞培養應用型人才的目標進行綜合改革。

一、改革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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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學專業本科畢業論文改革探討

【摘要】為進一步適應應用型人才培養的需要,提高沈陽工學院金融學專業本科畢業論文質量,金融學專業本科畢業論文應該進行廣泛的、深程度的改革。本文從指導教師選拔、寫作方式、論文選題、撰寫時間、答辯方式、成果形式等幾個方面對金融學專業本科畢業論文改革進行了一定的探討。

【關鍵詞】金融學專業;本科畢業論文;改革

為進一步適應應用型人才培養需要,提高本科畢業論文質量,金融學教研室全體教師在前期調研的基礎上,在經濟與管理學院領導的指導下,提出在指導教師選拔、論文選題、寫作方式、論文撰寫時間、答辯方式等方面進行改革,改革方案如下:

一、認真執行學院指導教師選拔的改革方案

(一)實行雙導師制

本專業擬在與金融企業密切相關的選題中配備校內外雙指導教師,這樣學生可針對金融企業實際經營情況研究企業面臨的實際問題。從而令學生無論是在收集數據、調查資料和解決問題等方面,都會得到企業指導教師的支持,并得到理論和實踐兩方面的指導,從而順利完成論文的寫作。這樣,讓校外指導教師從論文選題、開題和寫作全程參與指導同時還要指導答辯,不僅能夠有效提高學生的論文應用水平,也可以令校內指導教師進一步了解企業實際,大大提高了校內指導教師的實踐能力。但這一過程也需要配備校內指導老師進行指導,因論文的基本要求、框架、格式、書寫規范等必須保證統一,這必須由校內指導老師來把關。

(二)校內指導教師跨專業公開選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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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發展中的法學思考

 

社會發展中的金融法與環境法問題經教育部國際合作與交流司批準“,社會發展與法律改革國際學術研討會”于2009年10月17~18日在復旦大學召開。此次會議由復旦大學法學院、復旦大學醫事法中心、復旦大學民商法學科主辦。來自俄羅斯莫斯科大學、德國洪堡大學、英國班戈大學、日本神奈川大學、韓國西江大學和中國人民大學、上海交通大學、華東政法大學的知名教授以及復旦大學部分教師40余人參加了會議。會議收到學術論文30余篇,圍繞“社會發展與法律改革”的主題,就相關問題進行了深入討淪,是一次高層次的學術研討會。   此議題研討由復旦大學法學院楊心宇教授、王全弟教授主持,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吳宏偉教授評議。主要論文包括:   (1)俄羅斯前總理、俄羅斯聯邦審計院秘書長、莫斯科大學國家審計學院院長S.M.沙赫賴(ShakhraySergey)教授作了《國家審計與社會經濟發展的效率》的報告。他認為,國家審計是在有限的社會資源條件下國家優化解決社會經濟任務的工具,它以公民監督國家效率的機制合理取代了幾個世紀以來國家監督個人行為的制度。作為現代社會的監督制度之一,它提出了社會經濟改造中目的與手段的關系問題,特別重視分析各種改革與戰略的社會代價。國家審計制度是一項轉向新經濟類型和高水平社會發展的前提手段。   中國學者評論認為,俄羅斯的審計制度對于俄羅斯的反腐敗有重要作用。國家審計制度從學術角度來說是憲政的視角,值得中國學者研究與借鑒。   (2)莫斯科大學法律系系主任A.K.戈利琴科夫(GolichenkovAleksandrKonstantinovich)教授作了《生態立法的新的法律編纂》的報告,介紹了俄羅斯生態立法的主要任務、結構、主要途徑(跨部門的法律編纂)、法律部門的區分與整合(環境保護法與自然資源法區分整合后形成生態法)、法典制定者必須解決的問題,認為生態立法改變了環境保護活動的法律基礎,將會促進向清潔技術轉化并保障國內經濟在高生態標準下進一步增長,促使建立真正的國內生態安全體制。中國學者討論認為,俄羅斯將環境保護法與自然資源法整合為生態法,這種跨部門的綜合性的立法,即社會法的產生,值得我們研究。   (3)英國班戈大學法學院院長德莫特•卡希爾(DermotCahill)教授就其論文《歐盟內歐洲法院在公共采購領域對透明原則的運用》發表了演講,介紹了歐盟在公共采購領域的一些最新發展,歐盟法確立了公共采購領域的透明原則及非歧視原則。歐洲法院(ECJ)的諸多判例已經對27個歐盟成員國不透明的公共采購現狀產生了深遠的影響,更強化了透明原則,產生了擴大適用非歧視和透明度一般原則的結果。英國法院遵循了歐洲法院的司法判例,以致幾乎所有該論文討論的新近案件中,公共機構都被認定為違反了歐盟法律或一般原則。中國學者結合金融危機及中國的政府采購,與克希爾教授探討了多層次的金融監管問題。   (4)復旦大學法學院朱淑娣教授以《上海國際金融中心與金融規制法研究》為題作了演講,以利益平衡為視角,探討了中國金融領域的重大問題。朱教授指出,金融規制法律規范的評價標準主要包括規制發生的正當性、規制的合理限度和規制的法律控制3個方面。而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中的金融公法   2社會發展與侵權責任法改革   規制主要目標包括:雙向兼顧性目標、利益平衡化目標和全球化貢獻目標。會議還收到復旦大學法學院張建偉教授提交的論文《金融危機的法律思考》,俄羅斯的S.G梅德維杰夫教授提交的論文《俄羅斯聯邦銀行儲蓄保險制度》,探討了相關中、外金融法律問題。此議題的研討由華東政法大學知識產權學院院長高富平教授主持,復旦大學法學院段匡教授評議。   主要報告有:   (1)中國民法學會副會長、復旦大學醫事法研究中心、民商法學科負責人劉士國教授作了《中國侵權責任法制定中的爭論問題》的主題發言,向中外學者介紹了中國侵權責任法的立法進程等基本情況,著重對以下幾個立法中的爭論問題及主要意見予以介紹和評述:①侵權責任法調整的社會關系,是否僅規定侵犯民事權利,是否再規定侵犯利益;②關于統一死亡賠償金的規定;③關于要不要規定國家賠償責任;④關于責任能力和行為能力的關系;⑤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的責任是否規定礦害等工傷事故責任;⑥樓上拋擲物傷人找不到加害人可否由相鄰人賠償的問題。   針對這些問題,劉士國教授認為:①侵權法調整的就是侵犯絕對性民事權利產生的社會關系,法與法律有區別,即使法律沒有規定的權利,也可能存在于社會生活規則中,那就是法律之外的法涉及的權利,反對對利益作出特別規定。②統一死亡賠償金標準是大勢所趨,有利于保護受害人。③主要從性質上說,國家賠償是國家與公民之間的平等關系,就此,侵權責任法應作規定。鑒于國家賠償法是民法的特別法,侵權法僅規定一條就可以了,表明這是侵權責任的一個類型及賠償的性質,具體條文由國家賠償法規定。④采用責任能力規定是正確的和必要的,這涉及侵權法和民法通則相關規定的改革。監護人責任應以被監護人無責任能力為條件,如被監護人有責任能力,被監護人應承擔責任,不能賠償的,由監護人承擔補充責任。前者,是直接責任。侵權法以救濟受害人為主要目的,也有教育、預防的功能,未成年人有過錯,應予批評教育,甚至責令賠禮道歉。⑤侵權法應規定礦害事故的使用人因違反對被用人的安全保障義務應承擔民事責任的規定,而且不限礦害,凡使用人對被使用人違反安全保障義務均應承擔民事責任。⑥樓上拋擲物傷人找不到加害人不應由相鄰人賠償,法院不宜以共同危險行為或公平責任加以判決。加害人不明,公安機關應予立案偵查。   如仍不能確定加害人,公安部門可會同民政部門,對嚴重受害者實行社會救濟。此外,受害人仍可依醫療保險減輕所支付的醫療支出,保險制度已對此具有救濟功能。   對于中國侵權法的制定,外國專家饒有興趣,就諸多問題與劉士國教授進行了探討。#p#分頁標題#e#   (2)韓國西江大學法學專門大學院長嚴東燮教   授以《韓國制造物責任法》為題,介紹了韓國制造物責任法的概要內容、制定該法以后韓國案例的動向,指出了該法的缺陷,提出了如下修改完善的建議:應對“缺陷推定”作明文規定;《制造物責任法》適用范圍應當包括預售公寓的缺陷責任;應明確規定免責事由“法令制定的標準的遵守”中的“法令”局限為強制性的;法規條文應更明確。   (3)華東政法大學張禮洪教授就其論文《對侵權行為過錯認定標準的新認識》作了報告。他以《阿奎利亞法》中關于過失的原始文獻為基礎,對完善現有的過失判斷標準提出了建議:侵權過失的判斷標準以客觀過錯為基本原則,即過失是對行為人沒有盡一個理性善良的人的義務,預見或者預防自己行為的后果進行的。過失的存在以存在不法行為、侵權行為和損害后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為前提。過失概念本身就蘊含了因果關系。過失的存在以行為人是否盡一般人應采取的謹慎義務為標準,但是,還應根據社會的一般認識,以造成損害的危險是否由行為人所知或者被害人是否根據自己的意志將自身處于一個不應處于的危險區域來判斷行為人的過失。   (4)復旦大學民商法學博士生王淑華作了《未登記過戶之機動車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責任主體的確定》的發言,她認為我國《物權法》對機動車的物權變動采用登記對抗主義,機動車所有權自買賣交付時發生移轉,登記過戶僅是買受人據以獲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的要件。交通事故的受害人不屬于物權變動不得對抗的“第三人”范疇。轉讓交付但未辦理登記過戶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損害的,應由對機動車享有運營支配權和運營利益的機動車實際所有人承擔賠償責任,登記的所有人一般不承擔賠償責任,除非其對于交通事故的發生具有過錯構成侵權行為。會議還收到復旦大學民商法學博士生王康提交的論文《機動車交通事故共同侵權損害賠償中的保險責任研究》。   3社會發展中的醫事法律問題   此議題的研討由上海交通大學法學院韓長印教授主持,復旦大學王全弟教授評議。主要報告有:   (1)日本神奈川大學法科大學院森田明教授作了《日本醫療訴訟與醫療的法制度的動向》的報告。   通過一些具體的案例,介紹了日本國內患者權利運動的發展、重大醫療事故訴訟持續增加的特點以及最新的法律制度的施行:產科醫療補償制度、對因出生時的原因造成的腦性麻痹患兒的無過失補償制度、醫藥品副作用受害人的無過失補償制度及預防接種被害人的補償制度。   (2)復旦大學法學院姚軍副教授作了《醫療事故侵權責任范圍的正確確定》的演講,他提出,作為法治社會核心價值的社會公平的核心內容,要求行為(或責任)人對己方行為及其不良后果承擔(法律)責任(即法律上對己不利的后果)。在具體承擔法律責任時,它又意味著責任人僅對由自己造成的不良后果承擔責任,而不應對超出該不良后果部分負責;同理,基于該核心價值(也是諸法的基本原則),醫療事故的責任人也只應對其行為所造成的后果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立法即司法上不應強迫其承擔超出該后果的責任。   (3)復旦大學法學院民商法學博士滿洪杰從比較法的角度進行了《人體試驗侵權責任研究》的發言,建議我國應當構建獨立于醫療過失責任的人體試驗侵權責任制度。人體試驗侵權責任應適用過錯責任原則,但可以在對過錯的舉證上采取舉證責任倒置。在因果關系問題上,應當采取相當因果關系、倒置。在因果關系問題上,應當采取相當因果關系、疫學原理因果關系以及因果關系推定理論來進行綜合判斷。   (4)復旦大學法學院民商法學博士生李燕以《雙性兒童性別確定的法律問題探究》為題,提出雙性兒童并不是不正常的,當前醫學界普遍施行的、經父母知情同意而為雙性兒童確定性別的性別再造手術,并不符合兒童最大利益原則。性別確定應是兒童自己的憲法權利,父母對子女性別再造手術的知情同意權與雙性兒童自己的憲法基本權利相沖突。法律應承認男女二元性別體系外的第三種性別,雙性兒童的性別確定應待其長大后自己決定。   韓長印教授評議認為,醫事法的研究提醒學者注意到平時不為大眾所關注的處于弱勢群體的少數人的權利,也提醒學者們思考我們的研究方向、研究方法等方法論問題。由于醫事法內容的中外共同性,中外學者就醫療過失認定、損害賠償、醫療訴訟等問題展開了熱烈討論。   4社會發展中的其他民商法律問題   此議題的研討由人民大學法學院吳宏偉教授主持,復旦大學段匡教授評議。主要論文有:   (1)德國柏林洪堡大學法學院萊因哈德•辛格(ReinhardSinger)教授作了《變遷中的民法典的社會模型》的報告,介紹了社會模型的概念和它作為法律發展因素的功能、在19世紀私法秩序的社會模型的發展以及德國民法典的社會模型的變遷,提出了現代私法中的民主化和社會國家化、告別契約法中形式自由倫理模式,強調程序的和實質的合同正義,強調了民法的社會責任。   (2)復旦大學法學院王全弟教授所作報告《兩岸擔保物權比較研究論綱》,就如何確立保證債權獲得完全清償的制度,比較了2007年3月中國大陸《物權法》與臺灣地區在2007年3月經立法院審議通過的擔保物權修正草案,在擔保物權的追及力、擔保物權的實行期間、抵押權順位、動產抵押、最高限額抵押、權利質權和商事留置權7個方面對大陸地區和臺灣地區的物權制度進行了比較分析,提出有利于兩岸發展及法律相互借鑒與完善的建議。   (3)復旦大學法學院胡鴻高教授作了《中國企業并購及其法律改革》的報告,介紹了中國企業并購及其法治演進歷程與特點、中國企業并購的模式、企業并購突出問題與法律改革。胡教授呼吁,企業并購,不僅應當有利于國家安全和經濟結構的戰略性調整,而且要實行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加強信息披露法制,增加透明度,保障中小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還應當特別關注利益相關者的利益,在企業并購中,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勞動者的勞動權益,保護環境、防治污染,發展社會保障公益事業,建設和諧社區與社會。目前當務之急,在于通過法律改革,明確企業社會責任的范圍和實現機制,倡導和激勵企業履行社會責任。#p#分頁標題#e#   (4)復旦大學法學院何力教授作了《中國海外資源投資的法律問題及對策》的演講,指出中國的資源特需改變了世界資源供求格局,闡述了中國海外資源投資的進展,分析了經濟主權和資源主權成為中國海外資源投資的法律障礙,分析了中國海外資源投資的環境法和政治動亂問題,最后就中國海外資源投資保護的法律對策提出了具體的建議。   (5)復旦大學法學院民商法學博士生蓋威作了《社會組織在我國協商治理模式中的地位與功能》的論文發言,建議進一步完善立法、修定民法通則、明確規定社會團體法人和非法人團體,盡快制定社團法、修改現行特別法增加法律責任的規定,進一步扶持社會組織的建設和發展,淡化一些社會組織的行政色彩,轉變政府中心主義治國理念,確立以民為本、以市民社會和市民組織活動為導向的治國之策,進一步完善協商治理機制。   (6)德國柏林洪堡大學法學院托馬斯•萊塞爾(ThomasRaiser)教授作了《合同與合同法》的報告,俄羅斯A.Sherstobitov教授向會議提交了《關于俄羅斯聯邦民事立法修訂的構想》的論文,復旦大學法學院民商法學博士生韓偉、王森波分別提交了論文《斯多葛派的倫理哲學與羅馬法的轉型》、《必亦正名乎?———美國加州同性婚姻立法風波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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