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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來,世界經濟形勢變化復雜,金融科技創新提高迅速。科技的迅猛發展無疑對經濟發展產生巨大的推動作用。然而福兮禍所依,經濟犯罪呈現多發態勢,成為主流犯罪的趨勢日益顯著。目前,經濟犯罪已經從單一的犯罪形式轉變為同時具備形式多樣化、手段智能化、領域滲透綜合化等特征的新型犯罪,經濟犯罪的智能化特點尤其突出。如何在資金流、物流、人流、信息流空前活躍的背景之下,保障經濟的平穩健康發展,讓智能化時代與經濟發展和諧并進,深入研究經濟犯罪的智能化特征,分析其帶來的風險,并提出針對性防御和應對措施極為重要。
關鍵詞:經濟犯罪;智能化;科技創新;特點
一、經濟犯罪智能化含義解析
(一)經濟犯罪
經濟犯罪的范圍比較寬泛,應同時具備經濟領域、主觀故意、危害國家經濟管理活動的特點。因此,經濟犯罪是以圖謀不法利益為目的,違背國家法律規定進行商品經濟活動,致使國家管理制度受到嚴重侵害達到《刑法》處罰的程度,擾亂社會經濟秩序的行為。
(二)智能化犯罪
智能化犯罪是隨著互聯網發展、科學技術創新提高一同產生的,即經濟犯罪產生的環境存在與社會經濟、科技發展具有同一性。正是因為科技更新換代速度快,致使本就具有滯后性的法律難以在第一時間對其進行法律規制,犯罪主體利用法律漏洞,以各種新型方式逃避刑事懲罰,運用智能化知識、設備、技術以及智謀、知識等進行高級手段的經濟犯罪活動。
二、經濟犯罪智能化特征分析
(一)犯罪主體知識結構智能程度高
經濟犯罪之所以不斷向智能化的方向發展,與犯罪主體的變化有著極為緊密的聯系。此類犯罪的主體知識結構的構成與傳統的經濟犯罪主體差別很大,隨著義務教育以及高等教育的不斷普及,社會上具備專業知識的人越來越多,進步的同時也衍生出一批擁有高水平技能的犯罪分子,他們往往具備比一般人更為專業的技能,卻由于心理偏差利用此項技能實施犯罪行為,較高的文化水平成為此類型犯罪的明顯特征。尤其是某些團體組織,為了達到某種利益,對組織成員進行專業技能培訓,提高犯罪的成功率,極大地危害社會穩定和經濟秩序。2017年紹興AI案,就是最為典型的例證,犯罪分子不斷攻破偵查機關的技術措施,增強其自身犯罪的能力。從近幾年的相關報道和案件審理來看,經濟犯罪的智能化使得犯罪分子的學歷構成變化極為明顯,與過去相比提高幅度較大,犯罪分子的知識水平、反偵察能力、選擇與辨別能力都有所提高。
(二)犯罪手段隱蔽性能強
經濟犯罪本身對社會經濟秩序、和諧穩定的影響比較惡劣,其寬泛的經濟犯罪范圍成為國家管控的重點也是難點。對傳統的經濟犯罪而言,犯罪分子的犯罪套路已經被公安、檢察機關所掌握。而隨著技術的發展,如今經濟犯罪的發生輔以智能化手段,犯罪從傳統的投機倒把向技術含量高的現代化手段轉變,比較典型的智能經濟犯罪有計算機技術、洗錢等,這些更為隱蔽的方式導致偵察機關處理案件時候的難度提升,沒有痕跡的作案方式對貪污腐敗、詐騙、作假等行為的發現設置阻礙。正是這樣的阻礙幫助犯罪分子在最短的時間內完成犯罪,有些高技術難度的案件在發現的時候甚至已經超出訴訟時效,難以對其追責。智能化經濟犯罪手段的隱蔽性不僅體現在技術的專業和科技的創新之快,也體現在蓬勃發展的大數據之中,如今大數據鏈條日漸成熟,信息的保護和防護手段跟進機制不完善,使得犯罪成本也隨之降低,多渠道的溝通方式使得團體作案更加方便,尤其是團伙中聚集了各行各業的技術人才,使得整體看起來并無不妥之處,團伙合作、各自發揮特長抹去犯罪痕跡,將有形的侵害權益行為變成無形的存在,這種無形性與隱蔽性隱藏著危害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巨大風險。
(三)犯罪前期準備嚴密度高
我們在浙江紹興AI案件中可以發現,在犯罪行為發生之前,行為主體利用自身的專業技能創造了掃碼平臺的科技,這種科技應用到正常的經濟活動中便成為最為便捷的方式,但在犯罪分子手里就成為犯罪預備的緊密籌劃。如此嚴謹且周密的準備行為,不是普通偷摸、搶劫的暴力犯罪能相提并論的,雖然犯罪方式沒有暴力性,但是其惡劣程度和損害利益的范圍遠遠超出傳統經濟犯罪模式。因而,智能化的經濟犯罪有著極為嚴密的預備程序,邏輯思維和規劃能力驚人。犯罪分子通過一系列精細安排,確保在法律規制之外以不易發現的方式作案,甚至連犯罪的時間、地點、對象、逃跑路線等因素都是通過數據化計量得出,整個犯罪過程環環相扣,以提高犯罪的成功率達到非法獲取利益的目的。像上述案件中,前后犯罪的銜接就非常緊密,前犯罪者將竊取的數據賣給黑客團伙,黑客團伙又將撞庫匹配成功的數據賣給詐騙團伙,各個環節的犯罪分子都是仔細設計、精心分析、連困難都預先預料進而躲避和克服,通過所謂“合作”達成犯罪目的。可見,智能化的經濟犯罪方式增加了社會大眾對其的辨別難度,危害性極大。
(四)犯罪領域綜合性強
楊書文在《試論經濟犯罪的寄生規律》一文中指出:經濟犯罪的產生原因與經濟發展規律具有同源性。也就是說競爭不僅是經濟發展的基本規律,也是產生經濟犯罪的根源。智能化經濟犯罪也是如此,即使犯罪形式從傳統升級到智能型,但是其競爭的本質是沒有變化的,正是由于競爭的存在,導致以競爭為核心的周邊領域都會被牽涉到經濟犯罪之中,加之智能化的到來,更是將犯罪領域拓寬到很強的綜合性特征。日常的司法實踐中,智能化經濟犯罪常常與涉恐、涉毒、涉槍、腐敗等犯罪交織共生,復合化趨勢明顯,危險系數不斷提高。
三、針對經濟犯罪智能化特點的預防與應對措施
(一)成立經濟犯罪智能化評估預防委員會
由于科技更新速度快,現有法律機制難以全面囊括所有階段的智能化經濟犯罪,為了在出現新的犯罪方式的時候,司法機關不至于到手足無措的地步,能夠在最短的時間里從法律、政策等方面對其進行約束,筆者建議成立經濟犯罪智能化預防委員會。其職能主要是關注我國、世界各國的新興科技、新興產業以及最新的經濟智能犯罪方式,在發現的第一時間對相關科技進行分析研究、對了解的新興犯罪方式進行技術攻破,并在全國范圍內的公安、檢察機關進行通知,做好準備。委員會的成員選擇應當是公安、檢察等機關各自分派人員,并且從中國頂尖技術研究部門邀請專業分析人員,確保科技的與時俱進。
(二)提高應對智能化經濟犯罪手段更新的效率
若要有效率且科學地應對變化無常的智能化經濟犯罪,必須針對其特點建立相適應的防控體系。通過上文充分分析現階段智能化經濟犯罪的特點,筆者認為,有必要提高應對此類犯罪手段措施的更新效率,畢竟法律的滯后性成為智能時代法律規制的一個較大的阻礙。但是事物都具有兩面性,法律的這種滯后性也許恰好以不變應萬變。立法者和決策者需要針對更新措施的程序、依據犯罪手段的變化以最小的成本達到最快的辦案手段更新,構建與預防委員會相適應的創新型防范措施,達到真正的以不變應萬變的高度。
(三)加強司法工作人員智能知識素養
出于工作性質的需要,單純增強技術跟進的效率難以達到最優配置,只有相關領域的工作人員對涉及的智能知識有所掌握,才能更好地提高工作效率,預防、處理犯罪。第一,針對偵查工作人員而言,應當定期組織培訓,將最新的偵查技能傳授下去,學習最新的科技知識,定期進行相關內容的考核以保證工作人員具備相應的偵查能力;第二,針對技術人員,在基礎設施上應當配備完善,定期最新研究成果,定時學習國外先進技術,掌握新形勢下的犯罪手段;第三,針對檢察機關工作人員,應當加大監督力度,對貪污腐敗等職責范圍內的經濟犯罪活動的智能化更新敏感,提高發現問題、辨別真偽的能力,加強與技術研究部門的溝通,為偵破案件打基礎;最后,成立培訓小組,提高提供培訓的專業性,針對智能性經濟犯罪的偵破進行科學、機動、有效的培訓。
(四)構建多部門聯合防控機制
針對智能型經濟犯罪所呈現出的綜合性、復合性特點帶來的隱患,應當及時進行部門之間的協調合作,加強信息互換、交流溝通,構建完善的信息共享機制,成立可能涉及的多部門聯合防控機制。由于智能化經濟犯罪的發生大多數情況下伴隨著犯罪、腐敗、洗錢等一同發生,要想有效率地抑制這種復合化趨勢,降低犯罪發生的危險系數,阻止其向更寬泛的領域發展,必須加強經濟犯罪涉及各個領域的主管部門聯合力量,最好運用高級科學技術創建一個網絡系統以供各部門信息共享、網絡培訓等,同時,推動跨區域合作,嚴厲打擊涉暴涉恐涉腐敗的經濟犯罪。
(五)注重財政對司法部門科技創新的支持
由于經濟犯罪的智能化主要是當今科技發展更新頻率高、網絡發展速度快、經濟發展迅速的產物,因而要想真正將其遏制在犯罪行為發生之前,必須給予司法工作充足的人才、科技儲備和財政支持,以供其科技研究、犯罪偵查等設施和方法緊跟時代腳步。財政分派應當秉持科學、合理、最優配置的原則,對每一個環節的部門有針對性地進行預算,提供人力、物力支持。預算是第一環節,在網絡勘查、電子證據提取、判斷、鑒定等技術上給予大力培養和強化;第二環節就是建立跟蹤、監督體系,確保財政資源真正使用在犯罪偵查、案件處理過程中的科技攻破之上,以防造成有不良企圖的權力者濫用權力、貪贓枉法的現象;最后,要成立分享、表揚的激勵機制,對將財政支持用在刀刃上的部門進行表彰,反之進行懲罰,以加強對財政資源使用的秩序管制,為經濟犯罪的智能化防范提供最基礎的保障。
四、結語
經濟犯罪對市場秩序的破壞程度大,對社會穩定造成不良影響。尤其是智能型的經濟犯罪加大了破壞的力度,擾亂了市場經濟秩序。犯罪分子在利益面前,違反市場法則不擇手段、不顧后果地實施犯罪行為,犯罪手段的升級和犯罪結果的加重現象尤為嚴重。這足夠引起相關部門和界內學者的重視。本文主要分析經濟犯罪智能化特點、并針對其特點提出建設性意見,而這遠遠不夠從根源打擊經濟犯罪智能化的要求,還需要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
參考文獻:
[1]楊書文.經濟犯罪智能化特點[J].浙江警察學院學報,2016(05):8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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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鄒濤.計算機經濟犯罪案件的取證對策研究[J].證據學論壇,2015,10(02):433-451.
作者:王士娟 單位:河北經貿大學法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