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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青海省是國家的生態安全屏障,在新常態下,以科技的支撐推進生態環境保護至關重要,因此為科技創新提供有效的金融資源配置,實現科技金融的可持續發展,有利于推動本省經濟的長期穩定增長和高質量發展。本文通過對近幾年青海省科技創新和科技金融發展現狀的分析,認為科技金融發展中存在科技創新的動力不足、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力度不大、有效金融供給不足和風險防控意識薄弱等問題,探索并構建了促進青海省科技金融可持續發展的綠色特色發展模式、“政府導向+多層次金融市場”的供給體系、普惠科技金融和分享科技金融路徑。
關鍵詞:科技創新;科技金融;風險防控;可持續發展
青海省具有豐厚的水資源、草場資源、礦產資源和鹽湖資源等,是國家重要的生態安全屏障,同時也是欠發達地區,面臨著保護生態和發展經濟的雙重任務。青海省經濟發展實施創新驅動戰略,促進科技創新與金融業融合發展,創新科技金融的供給模式,優選優育科技企業資源,優化金融資源配置,有利于改善金融生態環境、提升區域經濟活力和促進地方經濟可持續發展。
1青海省科技金融的發展概況
黨的十八大提出我國將全面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青海省本著“大眾創業,萬眾創新”(雙創)的指導思想,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關于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快創新驅動發展的實施意見》《青海省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方案》和《關于促進科技和金融結合,加快實施自主創新戰略的若干意見》等,深入實施創新發展戰略,促進科技金融發展。
1.1青海省科技創新的發展現狀
青海省處于欠發達地區,科技創新實踐中存在創新人才短缺、創新動力不足和創新資金投入不足等問題,青海省依據發展地方特色產業的目標,開展了鼓勵“雙創”和大學生創新創業,進行科技人才隊伍建設,開展科技援青,引導科技成果轉化,加大科技創新獎勵等舉措,2017年全省科技型企業已達187家,截至2017年10月31日,青海省科技成果登記510項,同比增長8.5%。2015年12月,青海省和科技部共建三江源生態與高原農牧業國家重點實驗室;2017年全省建成科技企業孵化器8家,其中5家為國家級;2017年度獲青海省科技廳認定的眾創空間有26家,其中獲國家備案的有7家;青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也獲批國家級第二批雙創示范基地。青海省2010—2015年R&D經費支出保持穩定增長,2010年青海省科技研究與開發經費投入83323萬元,2015年為115800萬元,相當于生產總值的比例為0.48%;2015年技術合同成交額為469488.7萬元,其中2011—2015年平均增長速度為6.8%[1]。雖然青海省在科技創新、科技成果轉化、科技與金融融合方面作出了很大努力,但與國內發達地區相比仍差距較大。因此應加強科技金融的有效供給,通過技術進步提高資源配置的效率,促進地方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1.2青海省科技金融的服務現狀
促進科技和金融結合是支撐和服務地方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產業結構調整的著力點。青海省制定了《青海省促進科技和金融結合試點工作方案》和《青海省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并以西寧國家經濟技術開發區和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為試點,重點服務新能源、新材料和生物制藥等行業。通過政府主導、金融機構、企業和社會資本參與,建立多元化的科技金融服務體系,實現對科技金融的有效供給。2015年,青海省省級財政科技投入4.12億元,帶動全社會科技投入20億元。國家開發銀行青海省分行大力支持企業提升科技創新能力,截至2017年8月,累計支持科技型企業55家,提供融資190億元。交通銀行省分行2017年上半年累計向去年入圍的創新及科技類企業發放科技金融委托貸款36筆,金額3387萬元。郵儲銀行省分行積極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金融服務,開展再就業小額擔保貸款,2017年上半年累計發放貸款2.5億元。青海省政府積極引導設立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大學生創新創業投資引導資金、創業發展孵化基金和科技成果轉化投資基金。2015—2016年,通過引導資金支持創業企業83家,支持眾創空間、孵化器等中介機構16家,支持金額6547萬元。截至2017年9月,由青海股權交易中心推出以服務中小微企業的債券和股權融資服務體系的“青易融”互聯網投融資平臺,累計發行產品36期,融資金額2.39億元[2]。此外,2017年7月3日西寧市信用擔保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的成立,有利于改善西寧市科技型中小微企業融資環境,促進經濟持續健康增長。
2青海省科技金融可持續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2.1青海省科技創新的動力不足
科技創新是實現產業轉型升級的必要條件,需要大量的創新人才、研發機構和平臺,來實現產學研結合。相比國內發達地區,青海省高等院校、科研機構數量較少,2015年科技機構只有52家,到2016年青海省擁有研發機構企業占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的比重為6.6%,一直以來源頭創新的動力不足和科技成果轉化緩慢,2015年1~12月上海經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22513項,成交額707.99億元,而青海省2015年認定登記技術合同只有953項,全省技術合同總成交額僅為46.95億元。此外技術產權交易平臺發展落后,缺乏一個專利技術變現的通道。
2.2科技金融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力度不夠
青海省科技金融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主要體現在新材料、新能源、節能環保和生物制藥產業方面,對新一代信息技術、文化創意產業和互聯網產業的服務較弱。2016年,青海省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加值占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的比重為7.6%,高技術產業(制造業)增加值占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的比重為6.4%,與全國平均比重12.4%相比差距較大[3]。因此青海應深入金融、科技、產業“三融合”,優化金融資源配置,促進產業轉型升級,將金融資源從傳統行業和落后的產能中有序退出,向高科技制造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傾斜。
2.3青海省科技金融缺乏有效的供給
目前青海省科技金融的供給模式,僅限于片段化的創新,缺乏系統化的創新,雖在政府的主導下,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青海股權交易中心等機構都積極響應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為科技創新提供資金支持。但青海省科技型企業大多屬于中小企業,其普遍具有輕資產、缺乏抵押物、運作風險較高、發展前景不確定的特征,往往達不到傳統的銀行信貸和股權融資等金融服務方式的供給標準。并且目前的科技金融產品和服務趨于同質化,對科技創新在實驗研究到科技成果轉化環節、以及科技創新的主體科技型企業各成長周期的融資需求缺乏針對性的引導和支持,難以形成差異化的有效金融供給。
2.4科技金融的風險防控意識薄弱
科技金融風險具有高發性、杠桿性和傳染性,做好科技創新各階段和資金投放過程中的風險防控至關重要??萍紕撔略诓煌碾A段所面臨的風險程度也不同,越是處于前期階段,距離創新目標越遠,失敗可能性越大,風險愈高。科技成果在實驗階段到轉化為生產力階段會面臨著各種風險: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和流動性風險等,如不能進行有效的防控,將使得其資金獲取比較困難,缺乏資金支持會使科技成果轉化為生產力的作用弱化;對科技金融供給主體來說,政策性的資金支持只是暫時的,如果支持科技創新過程中不良貸款比率較高,將會終止資金供給,對科技創新主體來說將不能獲取長期有效的資金供給。只有做好科技創新各發展階段的風險防范和控制,降低企業的運作風險,才能提高科技型企業盈利預期,實現企業的可持續發展,為科技進步和產業轉型升級營造持續穩定的金融環境。因此,在科技創新各階段要做好嚴格的市場準入門檻限制和市場有序退出機制,做好全過程的風險防范和保值策略,配備有效的風險管理產品;建立區域間協作的技術交易市場,促進技術產權和技術產品的交易和流通;創新科技金融的投融資方式,開展銀行投貸聯動、創投基金和科技股權投資等新型供給方式,構建差異化、系統的科技金融供給體系,實現科技金融的有效供給;建立企業與金融機構、科技創新與企業對接的信息和服務平臺,促進政金產學研相結合,來實現生態保護、經濟效率不斷提高和青海地方經濟可持續發展。
3青海省科技金融可持續發展的路徑選擇
3.1構建綠色科技金融的發展模式
青海省科技金融發展應結合實際狀況,構建適合本區域經濟可持續發展的發展模式。青海省處于欠發達地區,且是國家重要的生態安全屏障,在區域經濟發展的過程中應樹立生態優先的理念,堅持發展為保護讓路,才能取得長期穩定的可持續發展。因此青??萍冀鹑诘陌l展特色應圍繞著生態保護展開,科技創新的方向以節能環保、草場保護和修復、新材料防污染、新能源汽車減排和保護生態環境、維持生態平衡為主,金融資源的配置也應結合生態優先發展特色,促進科技創新、生態保護和經濟效率不斷提高,走綠色科技金融和經濟可持續發展之路。
3.2建立“政府導向+多層次金融市場”的供給體系
青海省經濟發展水平較低,技術進步緩慢,資本市場不太發達,金融供給體系不完善,科技金融的發展還處于起步階段。隨著科技創新——技術進步——經濟效率不斷提高——經濟可持續發展的聯動作用日益顯現,青海省政府制定了《青海省“十三五”科技創新規劃》,支持大學生創新創業、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開展科研工作以及積極引導科研成果轉化對接工作。因此,地方政府應在科技金融供給中發揮導向作用。一方面,完善科技金融相關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規,為科技金融可持續健康發展創造政策環境和提供制度保障;另一方面,通過政府財政資金支持,引導設立創新創業投資基金和科技成果轉化基金,帶動金融機構和社會資本實現科技金融的有效供給,促進科技、金融和科技創新產業的深度融合,實踐創新驅動發展戰略[4]??萍冀鹑诘目沙掷m發展離不開有為政府與有效市場的結合,以及各供給主體之間的相互配合與協作。科技金融市場在實際發展過程中存在信息不對稱和理性預期失靈問題,因此應多關注科技創新主體的技術含量、資產質量和發展前景,建立科技型企業數據庫,做好全過程的風險管控和有效制度供給,并根據科技型企業在不同階段的投融資特性,創新金融產品及服務,為其提供多層次、差異化的金融供給,實現科技資源和金融資源的有效配置。通過科技信貸市場、科技資本市場、創新創業風險投資市場、科技信用擔保市場和科技保險市場,開展商業銀行投貸聯動、技術產權質押貸款、政府+社會資本(PPP)和信托投資基金等供給方式,并借助資本市場股權投資、債券投資和資產證券化等方式加大直接融資力度,設立科技項目保險和科技項目風險補償基金,使政府財政資金、金融資本和社會資本合力形成一個“資金池”,實現科技金融市場的有效供給和風險防控。此外,還應完善科技金融配套機制的建設,搭建科技金融服務平臺,建立專業的科技金融中介服務機構,建立集科技、金融和企業經營為一體的全方位的科技金融咨詢專家隊伍,設立創新創業導師,培養科技金融綜合性人才,促進科技金融的可持續發展。
3.3促進普惠科技金融的發展
普惠金融是青??萍冀鹑诎l展的必然選擇。傳統的金融供給存在金融資源配置不平衡的現象,導致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等問題仍然存在[5]??萍紕撔绿岢?ldquo;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發展理念,現代科技金融應當為有金融服務需求的每一個創新創業主體提供有效的金融供給,使具備創新能力和創業動機的社會各階層群體無資金之憂,全力投入到科技創新和技術進步的創造工作中,引領未來經濟增長的新動向和新發展。2016年6月,中國人民銀行確定青海為全國普惠金融綜合示范區試點省份,目前青海省已形成了具有欠發達民族地區特色的普惠金融“青海模式”,將普惠金融運用到科技創新、技術進步和生態保護領域,通過金融創新助推科技創新和“雙創”發展,大力發展普惠科技金融,不僅有利于金融業可持續均衡發展,也有助于青海經濟發展方式轉型升級,是全面實現小康社會的現實路徑。
3.4大力推進分享科技金融的發展
分享金融是青海科技金融發展的必然趨勢。青海省科技金融市場目前存在的供給和需求不匹配問題,很大程度上是由信息不對稱造成的,科技金融的參與者是否能夠及時獲取與資金、要素、技術和產品相關的信息,科技成果是否能夠迅速地轉化為生產力,才是金融資源得以有效配置和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關鍵。分享金融可以通過大數據、互聯網信息技術和建立眾多共享平臺的方式直接參與到科技金融市場,使資金需求者——擁有技術產權、技術專利等科技成果且缺乏資金的創新主體,與資金供給者——手中有閑置資金且愿意投資到技術產品的資金盈余者之間進行信息共享,不僅使金融資源利用更加有效,技術產品和技術產權易于交易和流通,科技成果更加高效地轉化為生產力,也使眾多社會公眾的資本可以參與到科技創新中,真正實現全社會共享創新創業的成果和風險共擔。因此青海省應大力推進分享科技金融的發展,樹立共享信息、共享技術和共享金融的理念,促進區域協調與合作,縮小與國內發達地區的差距,實現青海經濟高質量、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1]2016年青海省統計年鑒[Z].
[2]青海省金融辦公室網站[Z].
[3]國家統計局網站[Z].
[4]王靜,李明.甘肅省科技金融融合模式選擇及路徑探析[J].財會研究,2017(6).
[5]闕方平.科技金融新觀察[J].征信,2017(5).
作者:趙李曼 單位:青海師范大學經濟管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