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生態環境現狀及對策

前言:尋找寫作靈感?中文期刊網用心挑選的金融生態環境現狀及對策,希望能為您的閱讀和創作帶來靈感,歡迎大家閱讀并分享。

金融生態環境現狀及對策

摘要:構建良好的區域金融生態環境,有利于疏通貨幣政策傳導機制,促進地區經濟與金融業的和諧發展,對區域經濟的發展起舉足輕重的作用。目前,內蒙古金融生態環境基礎差、起點低,面臨的問題較為突出,需要發揮政府主導作用,通過建設健全的法律體系、信用體系和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優化內蒙古金融生態環境,促進內蒙古金融與經濟的協調發展。

關鍵詞:內蒙古;金融生態環境;優化

1前言

1.1研究背景

當前,內蒙古自治區金融業正穩步發展,銀行金融機構不斷壯大,整體實力和經營效益逐步增強,金融基礎設施建設步伐加快。但由于我區金融生態環境底子差、起步較晚,尚未建立以政府為主導的,銀行、司法部門、企業為輔的金融生態環境保護機制。

1.2研究意義

當前,雖然全區經濟、金融業發展和諧穩定,經濟總量、金融業增加值連年上升,產業結構得到優化,金融生態環境也逐步改善。但是金融業仍處于相對滯后的發展狀態,存在較多問題,諸如融資結構不合理、民間金融風險系數高、中小企業融資困難、金融開放度不夠等問題。通過分析,尋找適合內蒙古金融業發展的措施,解決難題,優化金融生態環境,以促進區域經濟發展。

2內蒙古地區金融生態環境的發展現狀

2.1內蒙古地區經濟發展現狀

2.1.1全區生產總值穩步上升

2015年,全年實現地區生產總值18032.8億元,同比增長7.7%,占全國生產總值的2.7%,高于全國平均增速0.8個百分點。10年來,我區生產總值雖一直穩步增加,實現了經濟穩定發展。

2.1.2產業結構繼續優化

2015年,第一產業實現收入為1618.7億元,同比增長3.0%;第二產業收入為9200.6億元,增長8.0%;第三產業收入為7213.5億元,增長8.1%。全區三次產業比例為9:51:40,這是2005年以來第三產業增加值創下最新高,且第三產業占比連年上升,相信在不久后將超越第二產業,全區以服務行業為主要產業。

2.1.3固定資產投資穩中趨緩

2014年全年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額為12074.2億元,其中,城鎮固定資產投資17437.85億元,房地產開發投資1370.88億元。2005年到2013年的九年中固定資產投資逐步上升,到了2014年處于趨緩狀態,可能與近年來房地產開發投資減少有關。

2.1.4對外貿易平緩增長

2014年,實現經營單位所在地進出口總額145.56321億美元,比上年下降11.6%。其中,出口總額占63.93548億美元,進口總額占81.62773億美元。我區出口總額正在緩慢增加,意味著內蒙的產品正慢慢走向去門,以后有望拉動區域經濟發展,而出進口總額則處于波浪增速狀態中。

2.2內蒙古金融業發展現狀

2.2.1金融組織體系逐步健全

到2015年末,內蒙古自治區金融機構有4686家,形成了以國有商業銀行為主體,其他非金融機構并存的,分工合理、功能完備的現代金融機構組織體系。

2.2.2存款增速平穩回升,存款增量創新高

縱觀2010年到2015年的變化,全區金融機構人民幣各項存款余額額度逐步增大,創下新高,到2015年其增速也從極速下滑當中緩慢回升。

2.2.3貸款量平穩增加,貨幣政策調控成效明顯

2010年到2015年,全區金融機構各項貸款余額平穩增加,截止2015年底,全區金融機構各項貸款余額17140.7億元,新增貸款2186.7億元,同比增長14.7%。

2.2.4社會信用信息征集系統建設初見成效

內蒙古政府相繼出臺了一系列信用規劃和制度、啟用了社會信用信息平臺建設項目(一期)工程、開通了“信用內蒙古”網站。2015年,工商局、社保局、稅務局等政府部門陸續加入了社會信用系統,進一步完善了我區信用體系,相信在政府部門的帶領下其他公用事業單位、企業也將加入信用系統。截止2015年末,我區10個區級部門陸續加入了社會信用體系,進一步完善了社會信用體系,實現了信息交換共享,收錄了約160萬社會法人、1300萬自然人的5000多萬條信用信息。與此同時,在示范區帶動下,我區信用體系建設工作取得了實質性進展,到2015年末,共為298.8萬農戶建立了信用檔案,評定了197.6萬信用戶、5000個信用村、1200個信用鄉鎮。

2.2.5法制建設進一步加強

司法部門定期組織打擊逃廢金融債務的專治活動,對惡意逃債、隱匿資產等失信行為的個人以及企業加大曝光力度,并與工商、稅務、社保等機構進行對接,限制失信人經營、投資、注冊公司等。此外,設立了呼和浩特、包頭金融仲裁院,填補了我區金融仲裁業務空白。

3優化內蒙古金融生態環境的對策建議

3.1發揮政府主導作用

政府應積極組織協調各領域及不同部門開展優化工作,同時加強對金融生態環境建設工作的監督。首先,在機制上政府應協調好銀行、企業、司法機構之間的關系,并根據我區實際,制定出優化金融生態環境的具體方案,明確政府、司法、銀行、企業等相關部門的責任。其次,區政府在考核各地方政府的工作業績時,應把地方金融生態環境等級作為考核指標,執行賞罰分明的激勵制度,促使地方政府更加注重金融生態環境建設。

3.2進一步完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

3.2.1改善農村金融機構組織體系

應加強對農村金融機構的管制,擴大機構規模,人員數量,規范業務流程、規章制度等,使農村金融機構進一步正規化。同時,應多加組建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資金互助社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推進農村信用社的改革。因信息技術不發達,很多農村信用社都還保持原來的規模以及運營機制,需要地方政府加大監管力度,對農村信用社進行全面的改革。

3.2.2鼓勵發展銀行發展為貸款公司

鼓勵股份制銀行、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在農村設立分支,大力支持“三農三牧”農村金融項目,指導并帶動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增加對涉農存貸款投放額度,鼓勵其發展為規范的小額貸款公司。

3.2.3改進農村金融服務體系

加快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的腳步,逐步形成多元化、多層次、市場化程度高的金融市場,為“三農”發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3.3重視中小企業融資問題

樹立多元化的融資理念,使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相結合,鼓勵各銀行對中小企業開放,增加對中小企業的資金投放額度,擴大直接融資的規模,為中小企業在創業板上市創造條件。此外,金融部門應適當下放貸款審批權,降低門檻,減少貸款難度,為中小企業發展提供資金支持。再有,政府應當鼓勵新型融資模式的創新,同時在司法上沒有明確界定民間融資的法律界限,減少借貸風險。

3.4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體系

(1)建立金融生態環境維護機制,避免行政干預。針對行政干預,政府應成立金融生態環境維護工作部門,協調司法部和外界的聯系,監督司法部門依法、公平、公正地審理金融案件,以避免因行政干預而出現案件執行難的問題。(2)完善法律懲罰機制,減少不良貸款頻發。面對逃避銀行債務、信用不好的企業及個人,法律部門應建立完善的法律懲戒制度,加強法律透明度。同時司法部門還應降低訴訟費用,提高審理效率,以免有些民眾因支付不起昂貴的訴訟費或者案件審理周期過長而放棄走司法裁決,權益得不到保障。(3)及時出臺農村金融相關法律。應加快相關農村金融立法進度,及時出臺相關法律法規,并組織開展法律知識宣傳活動,使農民們有法律意識,減少不良貸款的發生,為農村金融發展提供法律保障。比如,制定區域農村金融“三農”發展有關的法律法規,強制規定“三農”發展的信貸款比例,確保“三農”信貸資金的有效投入。

3.5建立健全的社會信用體系

3.5.1積極開展誠信宣傳活動

圍繞“信用內蒙古”建設,大力開展誠信主題教育活動和宣傳活動。教育方面,應該把誠信作為課堂的一部分,使學生從小就受誠信教育渲染。宣傳方面,通過海報、電視廣告、手機等各種渠道宣傳誠信,使誠信融入到每個公民的思想道德中。同時,在評比文明旗縣城、行業、單位、道德模范、誠信企業的時候把誠信作為考核指標,納入到評選工作當中,樹立一批誠實守信的典型的人和事物,弘揚社會誠信風尚,懲罰沒有誠信的商家,營造誠實守信的社會氛圍。

3.5.2拓寬征信渠道,加大信用覆蓋面

積極鼓勵地區銀行、金融機構、財務公司等事業單位、企業以及工商局、社保局、稅務局、交通運輸部門等行政機關加入到區域信用體系當中,整合信用信息資源,拓寬征信渠道,建立覆蓋面更廣的個人、企業金融信用系統。把“中小企業金融信用體系”和“農村金融信用體系”建設作為重點。歸整地方中小企業金融信息,實現銀企雙方借貸信息的對稱性,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真實性以及方便性。建設農村信用體系,讓農牧民意識到信用的重要性。

3.5.3建立“黑名單”制度,完善金融失信懲戒機制

建立完善的信用懲罰機制,對于違法違規者,尤其是對逃廢銀行債務等有失信行為的企業、個人,采取行政、經濟、法律懲戒手段。除此之外,還要建立“黑名單”制度,將有嚴重失信行為的企業及個人錄入系統,樹立反面典型,推動全區加速形成重諾守信的良好金融信用文化。

參考文獻:

[1]李庶永.優化區域金融生態環境的對策研究[J].濟南金融,2013(11).

[2]康曉虹.內蒙古金融生態環境的現狀分析及優化研究[J].中國鄉鎮企業會計,2013(3).

[3]韓潤苗.淺分析區域金融生態環境優化與經濟發展的關系[D].南京:南京審計大學,2013.

作者:居虎虎 單位:內蒙古蒙澤工程管理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亚洲精品一二三区-久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