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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摘要:
我國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頻發,激發生產和流通主體安全農產品供給的動力是解決問題的關鍵之一。本文首先在新制度經濟學框架下從農產品供給主體視角分析質量安全問題產生的原因,然后總結了安全農產品供給的內源動力和外源動力,文章最后給出的政策啟示為:盡量保障安全農產品供給主體的經濟利益,不斷完善農產品市場的競爭機制,充分重視對安全農產品供給主體的激勵作用,持續加強對不安全供給行為的制度約束。
關鍵詞:
農產品質量;生產流通主體;安全;供給動力
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因其關系到居民的生命、健康而成為政界、學界、媒體和公眾關注的熱點問題之一。針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研究已在不同維度和視角上廣泛展開。這些研究的基本關注點可以歸納為三大類:一是對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產生原因的考察;二是對當前農產品質量安全現狀和存在主要問題的分析;三是關于農產品質量安全治理路徑的研究。由于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主要是由生產者和流通主體的行為導致,從各經濟主體的行為決策著手進行研究成為必然。綜述文獻,這個視角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安全農產品生產影響因素分析(周潔紅,2006;趙建欣和張忠根,2007;陳雨生等,2009;代云云和徐翔,2012);安全農產品供給意愿研究(劉芳等,2010;孫世民等,2012;江激宇等,2012;張蓓等2014);安全農產品供給決策研究(周潔紅,2006;趙建欣和張忠根,2007)。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陳君石院士曾說過“安全的食品是生產出來的,不是靠監管出來的,更不是檢測出來的”(陳君石,2011)。那么各經濟主體為何不供給和不愿供給安全農產品?安全農產品供給的動力機制是什么?如何促進經濟主體供給安全產品?當前鮮有研究對這些問題做出系統回答?;诖?,本文首先在新制度經濟學框架下從行為主體的角度分析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產生的原因,然后探究行為主體安全農產品供給的動力機制,最后給出激發行為主體動力機制視角的對策啟示。
一、理論基礎概述
新制度經濟學認為,在市場中人們追求效用最大化,并且人們從事各種經濟活動的最終目是為了滿足自身的需要。盡管人們具有財富最大化和非財富最大化的雙重動機,人們會在二者之間尋找平衡點,但是不會一味犧牲自己的利益。人們在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過程中,常常會走到機會主義上去。信息不對稱和有限理性給機會主義的存在提供了空間,而高額收益則強化了個人的機會主義動機。制度的重要功能之一是約束人的機會主義行為,若缺少相應的法律、法規或制度對機會主義行為進行有效約束,就視為制度中存在漏洞。制度漏洞會導致機會主義行為失控,給社會造成不同程度的危害。
二、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產生原因:農產品供給主體維度的分析
對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產生的原因研究已經在多個視角廣泛展開:有的研究者認為質量安全問題源于產品質量信息的不對稱(Grossman,1981;Weiss,1995;徐曉新,2002);有的研究者提出我國的質量監管體系不健全導致質量安全問題頻發(夏英和宋伯生,2001;金發忠,2004),有的研究者把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歸因于我國監管的薄弱(李功奎和應瑞瑤,2004;張曉濤和孫長學,2008)。區別于已往研究,本文將在新制度經濟學框架內從行為主體視角分析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產生的原因。
(一)追求利潤最大化使生產經營主體有供給不安全農產品的動機
根據新制度經濟學對人的假設,人們從事的各種經濟活動最終目的是為了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在市場經濟背景下,農產品的生產者和經營者以利潤最大化為經營目標無可厚非。供給安全農產品和不安全農產品的利潤差異是其行為選擇的標準。根據經濟學原理,利潤取決于價格、銷售量和成本。在我國當前的市場中,價格不能很好的傳遞質量信息,或者說大部分消費者不相信價格承載的質量信息,在真實市場上表現為安全農產品價格和常規農產品價格沒有明顯差異。采用安全生產技術和使用物理、生物技術生產安全農產品的投入遠遠高于運用化學技術生產的農產品,致使安全農產品的生產成本普遍高于常規農產品。安全農產品的銷售量受制于當前的消費水平,目前我國居民的平均消費水平遠低于發達國家,只有少部分消費者有能力購買價格較高的安全農產品。由于價格較高的安全農產品面臨較少的顧客群,與常規農產品相比其銷售量極為有限。通過安全農產品與常規農產品價格、成本和銷售量的比較,我們可以判斷安全農產品的利潤空間遠遠小于常規農產品,農產品的生產者和經營者在利潤驅動下,具有供給不安全農產品的動機。
(二)質量信息不對稱為生產經營主體的機會主義行為提供了可能
農產品具有信用商品特征,即消費者不能直觀鑒別其質量狀況,要了解其安全狀況必須要借助專家或憑借儀器,這需要支付較高的成本。相對于消費者不能掌握質量信息而言,生產者對農產品的生產過程和質量安全狀況信息掌握得卻較充分。根據制度經濟學理論,交易雙方存在嚴重的信息不對稱時,掌握信息的一方可能通過欺瞞、坑騙、欺詐等手段獲取個人利益。農產品的質量信息不對稱同樣為生產經營主體的機會主義行為提供了可能。農產品生產經營者具有比消費者對化肥使用、農藥殘留、微生物污染等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的信息優勢,部分生產經營者利用自身的信息優勢,提供虛假、隱匿、誤導信息,甚至故意把不安全農產品銷售給顧客。大部分消費者在無法甄別偽劣產品的情況下,選擇購買價格低、賣相好的農產品。由于安全農產品的經營者缺乏價格優勢,又不能低成本證明自己的產品質量,最終使得市場上的優質農產品失去競爭力。新制度經濟學認為,人的機會主義在一次性交易和合作中表現的更為突出。我國的農產品通過批發市場渠道流通的占半數以上,生產者和批發商之間多為隨機交易,這種交易方式進一步強化了生產者生產不安全農產品的機會主義動機。
(三)政府的監管漏洞為不安全農產品供給行為創造了條件
制度經濟學認為人的行為決策和他生活的社會文化環境、制度結構有密切的聯系,所以在分析行為主體的利潤最大化行為時,應當把制度因素列入考察范圍。人的機會主義行為是由追求利潤最大化的動機引發,但要使動機變為現實還需要一定的制度條件。制度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功能就是約束人的機會主義行為。如果制度存在漏洞,機會主義就有存在的空間。我國農產品生產和流通的監管分屬不同的平行部門,各部門對農產品從“地頭到餐桌”的產業鏈監管中存在權責不清,職能錯位和缺位問題,實踐中表現為存在監管的灰色地帶和監管的空白區。這種制度漏洞為不安全供給行為留下了生存空間,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說是為不安全農產品的生產創造了條件。此外,在分稅制背景下,中央政府農產品質量安全政策的制定和地方政府的具體執行存在目標不一致問題,地方政府為保護地方產業常常不積極執行監管政策,出現質量安全問題時對地方產業采取袒護的態度,為不安全農產品的存在留下了制度空間。
三、安全農產品供給的動力分析
動力機制在不同的研究領域、從不同的視角、不同的層面有著多種解釋。本論文的研究對象是農產品生產者和經營者的安全供給行為,因此從如何激發人的積極性方面研究安全農產品安全供給的動力機制。文章把安全農產品的供給動力分為內源動力和外源動力,內源動力主要包括經濟利益和市場競爭,外源動力主要包括制度約束和政府激勵。
(一)經濟利益是安全農產品供給的原動力
新制度經濟學告訴我們經濟利益是人們一切社會活動的最深刻的根源和動力,在經濟利益的誘導下,行為人會自動采取不同的經濟行為,以實現微觀活動的自我平衡。在農產品的供給活動中生產者和經營者也不例外,農產品的收益是影響其行為決策的一個重要因素。在筆者對河北藁城和山東壽光蔬菜種植戶的訪談中了解到,什么蔬菜收益高農戶就種什么蔬菜。當問到“是否會用有機肥、物理防蟲技術種植蔬菜”時,農戶第一反應是,這樣生產出來的蔬菜能否賣個好價錢,收益是不是比平時的種植方式高?由此可見,如果種植安全蔬菜的凈收益大于普通蔬菜,農戶會毫不猶豫的選擇安全蔬菜種植。反之,在經濟利益的驅動下,農戶會生產成本低、產量高、質量安全水平低的普通農產品。生產主體根據收益決策,流通主體亦然。這就是市場上為什么會存在采用具有安全隱患的化學品保鮮,甚至明知有毒,還依然使用的道理所在。通過以上分析可知,要想生產者和經營者主動供給安全農產品,必須保證其供給安全農產品的利潤至少不小于供給常規農產品的利潤。也就是說,經濟利益是安全農產品供給的原動力。
(二)市場競爭是安全農產品供給的推動力
新制度經濟學認為市場經濟主體的行為受競爭的刺激和競爭規則的限制。各經濟行為主體之間為了自身的利益而展開激烈的市場競爭,市場競爭可以促使生產者根據市場需求組織和安排生產,使生產與需求相適應。市場競爭盡管有低價競爭、品牌競爭、質量競爭等多種形式,但最終目的無非是通過競爭吸引更多的消費者,擴大自己的市場份額,從而獲得更多的利潤。在農產品市場上有一種競爭方式是渠道競爭,即各農產品流通渠道競相爭取更多的消費者。超市、便民市場、早市都銷售農產品,它們面對的顧客群是有差別的。為了回應一些高收入消費者對產品質量的訴求,以質量安全為目的的渠道競爭已經在我國很多大城市出現。如河北石家莊某農產品科技有限公司,占地一千多畝,杜絕使用化肥、農藥、激素、轉基因產品,全部使用有機肥和物理防蟲技術生產蔬菜和水果。產品的銷售實行會員制,成為該公司會員才能享受每周一次的送貨到家服務。以這種方式銷售農產品的公司在石家莊市場不只一家,各家除了與超市、便利店爭奪顧客以外,同類型的公司間也展開激烈的競爭。與傳統的價格競爭不同,各家比的是產品的質量安全水平。競爭使實行會員制模式的經營者不斷提高產品質量,也促使一些傳統方式的生產經營者不斷改善生產方式,從而提高農產品品質。
(三)制度約束是安全農產品供給的保障力
根據新制度經濟學理論,制度的一個重要功能就是約束人的機會主義行為,制度漏洞會導致機會主義行為失控。如果有人利用制度漏洞實施機會主義而沒有受到相應懲罰,會進一步縱容機會主義行為。有效的制度約束會抑制機會主義,保證市場的正常運行。由于在市場經濟背景下農產品生產者和經營者是理性“經濟人”,在缺乏有效監督和約束且沒有任何正向激勵的前提下,生產和銷售成本低廉、獲利豐厚的不安全農產品成為他們的首要選擇。盡管我國已頒布涉及質量安全的多部法律,但在實踐中存在諸多問題,比較突出的是法律的操作性較差和執行力較差,致使違法者被發現的概率極小,即使被發現罰款金額也較低,這就使得農產品安全事件的違法者在巨大的違法收益和相對較小的違法成本前選擇知法犯法。假如當違法行為的預期成本遠遠大于違法收益時,理性人就會傾向于選擇供給安全農產品。此外,我國的一些農產品監管制度也存在諸多問題,如對農產品的生產過程缺乏監管,抽檢的頻率低,地方監管部門不主動,出現質量問題為保護地方利益采取姑息態度等,這在一定程度上也引致質量安全事件的發生。由此可見,完善的制度是安全農產品供給的有效保障。
(四)政府激勵是安全農產品供給的帶動力
激勵機制是激勵主體通過激勵因素作用于激勵對象,從而實現某種特定目標。本研究的激勵機制是指政府通過對農產品的生產者和流通者進行經濟激勵和非經濟激勵以促進安全農產品供給。經濟激勵是以生產者和流通主體的經濟利益為核心,運用財政、稅收、信貸等手段,調動相關主體安全農產品供給的積極性。非經濟激勵機制主要是采用精神獎勵、輿論宣傳等非經濟手段,對安全農產品供給行為進行鼓勵。在提高我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過程中,經濟激勵發揮著重要作用。它引導、鼓勵生產者供給安全農產品,刺激經營者實施質量安全管理。在信息不對稱背景下,政府可制定一系列激勵政策,在安全農產品生產和流通各環節建立激勵機制,采取相宜的措施來間接維持安全農產品供給的動力。
四、供給動力視角的政策啟示
(一)盡量保障安全農產品供給主體的經濟利益
基于生產經營者的逐利動機,只有擴大安全農產品供給的利潤空間,各供給者才有動力供給安全農產品。根據上文的分析,利潤和價格、銷售量、成本有直接關系。因此,首先要完善安全農產品的價格形成機制,讓安全農產品價格體現其質量差異。這需要農產品的生產流通信息暢通,消費者能夠比較容易的獲得質量信息,并且信息可信、真實,這樣消費者才愿意為安全農產品買單。其次,降低安全農產品的生產成本。一方面,國家應鼓勵安全生產技術的研發和推廣,讓安全生產技術逐步替代化肥、農藥支撐的農業生產。另一方面,降低生產者安全生產技術的采用成本,讓農戶能以較低的成本獲得安全生產技術。再次,提高居民消費水平,擴大安全農產品購買的顧客群。就這一點來看,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是一個階段性問題,和一個國家的經濟發展水平相關。人們只有在解決了溫飽問題后才會把注意力轉移到商品的質量上。
(二)不斷完善農產品市場的競爭機制
市場競爭使生產者和經營者有內在動力改善農產品質量。目前,我國農產品流通有多種流通渠道,各種渠道間和相同類型的渠道為爭奪消費者展開競爭。為提高產品質量,獲得市場競爭力,規范流通渠道須從以下幾點著手:第一,樹立渠道誠信觀念。渠道誠信缺乏會使該渠道的消費者流失,渠道誠信觀念堅定并被消費者認同才能在競爭中以高質量超越競爭對手。第二,促進渠道內成員合作。在渠道鏈上的生產者、加工商、流通主體、終端零售商要通力合作,共同打造安全農產品供給鏈,保持整個渠道的競爭力。第三,完善利益分配機制,保證每個渠道成員都能得到相應的供給安全農產品的利潤增值,以維持其安全農產品供給的內在動力。
(三)充分重視對安全農產品供給主體的激勵作用
在目前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治理對策中,較側重于通過法律、法規對違法者進行懲處,比較忽視對守法者的激勵和支持,致使安全農產品的供給者動力不足。今后應完善各種激勵機制,不斷強化激勵機制對安全農產品供給的拉動作用。首先,給安全農產品的供給者給予經濟補貼。采用補貼的手段,對采用安全技術的生產者和經營者給予獎勵,鼓勵其繼續使用,以提高產品的質量安全水平。其次,發揮非經濟補貼的作用。對安全農產品生產的區域或基地進行宣傳,一方面提高該地生產者供給安全農產品的積極性,另一方面可以對其它生產者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
(四)持續加強對不安全供給行為的制度約束
即使行為人有供給不安全農產品的機會主義動機,沒有實施機會主義行為的條件和環境,機會主義也只能存在于思想中,不會變成行為。要保障安全農產品供給,需要對機會主義進行有效約束。為此,可以著手以下幾方面的工作:一是對農產品生產、流通過程中存在的機會主義進行預測,彌補制度漏洞,完善產品監管的各項制度。二是保障法律的有效實施。我國頒布了一系列與農產品質量安全相關的法律、法規,2015年10月新的食品安全法又要實施。要想有效發揮法律的威懾作用,必須保障法律不只是書面上的法律而是在實踐中操作性強、能夠有效實施的法律。三是加強對質量安全違法行為的懲罰力度。如果違法成本小于違法收益,農產品的生產者和經營者依然會違法生產、經營。加大懲罰力度,提高違法成本可以有效遏制不安全農產品進入市場。
作者:趙建欣 李偉立 田新霞 單位:河北經貿大學商學院 河北工程技術學院人文學院 河北經貿大學經濟管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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