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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新農村建設問題一直受到國家及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新農村在建設與發展中,必須做好農民基本權益的保護工作。在“三農”建設中,也需要開展好農民基本權益的保護工作。保護農民權益,離不開相關法律法規的支持與維護。結合自身的工作特點及經驗,站在經濟法的角度下,對新農村建設中的農民權益保護問題展開了討論。
[關鍵詞]經濟法;新農村建設;農民權益保護
在我國社會快速發展的過程中,“三農”問題引起了社會的高度關注,“三農”問題直接關系到廣大農民的發展問題,實現和維護農民的利益,是農民發展問題的關鍵所在。隨著社會改革開放力度的不斷加大,我國的農業領域取得了顯著的成績,農民收入得到增加,農民的經濟地位不斷提高,在社會競爭中,農民的競爭實力以及就業率等方面,都得到了提升,但是,與社會其他階層群眾的整體發展情況相比,農民群眾的發展仍然處于相對落后的狀態。為了保障農民基本權益能夠得到有效的維護,國家政府要對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完善,從根本上徹底解決“三”農問題。利用法律制度來實現保護農民權益的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工作的開展具有系統性、復雜性的特點,需要得到多個法律部門的支持,比如:行政法、經濟法、刑法等。本文站在經濟法的視角下,針對農民權益保護問題進行了闡述,并提出了相應的策略。
1從經濟法角度分析新農村建設的農民權益保護現狀
1.1農民經濟權益處于弱勢。隨著新農村建設的不斷深化,農民在經濟權益方面處于弱勢地位,且弱勢地位難以得到改變。首先,農民在土地所有權上表現出弱勢性,在確定土地法律地位的過程中,很多方面都沒有得到明確、具體的規定,農民的土地使用權不明確,農民的土地收益權不清晰,農民的土地處分權也存在模糊性的特點。其次,在土地使用權中表現出弱勢性,在確立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過程中,農民權利的履行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歧視和傷害。
1.2農民的經濟權益缺乏自主性,難以得到充分的發揮。在現代社會中,社會經濟的運行以及市場經濟體系的運行,都存在法律設計內容系統性缺乏的問題,嚴重缺乏可以支配的各種資源政策,農民的經濟權益難以得到合理、充分的發揮。
1.3農民經濟權益中的不平等性。我國政府十分重視新農村的建設工作,在新農村建設如火如荼開展的過程中,農村集體經濟屬于是一種國家公有制的經濟形勢,一直以來,國家公有制經濟制度的形成與創建,只存在法律文本層面上的財產權益,而真正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是無法享受到自身的權益,這就導致了經濟制度缺乏的問題以及管理體系缺乏明確性的問題。
2從經濟法角度來闡述農民權益保護的準則
2.1在公平優先準則的基礎上還要兼顧效率準則。從經濟法的特點可以看出經濟法重視保護公共利益和弱勢群體,這就決定了維護農民權益必須要堅持公平性原則,切實站在農民群體的弱勢地位上,來考察、分析農民權益保護的公平,這就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農民權益在新時期的受重視程度。在構建利益協調機制的過程中,利用制度建設來體現、保證公平與公正的特點,特別是要針對機會公平、分配公平開展好各項工作。在公平優先準則的基礎上還要兼顧效率準則,以更好地實現社會整體的快速發展,否則也會與經濟法中所包含的對經濟資源及經濟利益合理有效分配的本質屬性,形成背道而馳的局面。在新農村建設中,為了更好地加快農村經濟的發展,在初次收入分配中要充分體現出效率準則,激發勞動的主動性,充分體現出多勞多得的優勢,對于收入再分配的層面上,要從整體利益上進行全面考慮,體現公平性,也就是說要始終堅持在公平優先準則的基礎上還要兼顧效率準則。
2.2兼具極度促進和限制的準則。在新農村建設工作中,不同的建設階段所涉及到的農民權益保護問題也是存在一定差別的,所以,在對經濟法進行完善優化的過程中,以及針對經濟法的實際運用過程中,都要在“收放結合”理念的指導下進行。法制部門要根據新農村建設過程中,農村經濟的發展情況,對農村的新型權益進行及時的明確,通過條文補充的方式,盡可能地增加農民的發展利益,讓廣發農民群體意識到自身權益被持續關注。為了保證農民權益維護過程中的公平與公正,需要對農民的利益進行一定程度的適當限制。但是限制的范圍及程度必須要控制在一個合理的區間內,限制的實施是為了幫助農民群體實現更加長遠的利益,同時確保利益實現的最大化。在具體的實踐過程中,維護農民權益的最大促進準則和維護農民權益的最小限制準則是矛盾的,基本上動態博弈的狀態。法制部門要在全面了解情況的基礎上來調整最大與最小的度,不能為了農民短期權益的維護而損失農民的長遠權益。
2.3平衡協調利益的準則。新農村建設的價值是非常大的,不僅能夠促進國家整體經濟實力的增強,還能有效地促進廣大農村地區的經濟發展,農民實現經濟收入的顯著提高,過上富裕的生活,但是,在推行過程中,要堅持為大局著想、為大局服務的意識與導向,也就是說當個人利益與國家、集體利益發生矛盾時,要將國家、集體利益放在首位,為國家的整體發展以及全社會的問題提供保障與支持。維護好農民的權益是解決好三農問題的關鍵之一,但是這并不能作為妥協于少數農民利益的借口,而是要在確保國家、集體利益以及大多數農民權益的前提下,科學、合理的對利益進行平衡、協調。
3從經濟法角度來分析損害農民權益的問題
3.1農村土地產權方面的問題。農村土地所有權一直沒有得到明確,通過對現有法律法規的研究分析可以發現,土地資源是屬于國家“集體”所有的,在我國的農村地區,通常是以村委單位,土地資源歸屬于村民所有,而土地所有權的代表是村民委員會或集體經濟組織,農民作為機體組織中的一名成員,享有集體土地平等的成員權利,但是卻沒有平等分割土地的權利。從土地征用補償方面來看,存在土地征用補償不合理的問題。對現行的土地管理法相關的一系列實施條例中可以知道,土地補償費歸屬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個人是無法得到土地補償費的,這就在很大程度上體現了農民基本權益沒有得到有效的保護,反而被侵犯了。土地所有權的問題涉及到集體組織與農民個人之間的關系轉化,內容具有復雜性與繁瑣性等特點,農村在很大程度上是無法感受與享受到土地所有權的,而在轉手操作中,常常發生土地補償費受到不同程度的貪污、揮霍、挪用等非法行為。
3.2農村金融體系方面的問題。農民貸款問題難以得到有效的解決。國家整體物質水平的提升,促進了國內旅游行業的發展,這對于農村地區來說,迎來了經濟發展的重要機遇。很多農村地區在充分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及特色特點的基礎上,因地制宜的發展起來了特色旅游及生態農業。農村地區在發展新型事業的過程中,需要得到大量的資金支持,如果只是單純的依靠農民自身少量的存款,是無法支撐新興事業的順利開展與長遠發展的,此時,當地金融機構的支持以及國家政策方面的支持就顯得非常重要?,F階段,國家先后出臺了很多支持、促進農業經濟大發展的金融相關政策,加大了農民群眾貸款政府性質資金的支持,但是在資金下發的過程中以及政策落地的過程中,會受到諸多因素的干擾,很多地區并沒有得到應得的農村政策支持資金,資金外流現象突出,農民貸款難度仍然很大。在研究新出臺的各項金融法規的過程中,存在法規內容與當前農村地區的實際發展情況不符的問題,進而政策的制定多以先前的政策經驗為基礎,而沒有充分結合農村地區的實際發展情況及發展需求,貸款政策的可行性不高。
3.3農村社會保障方面的問題。國家一直沒有制定出符合農村特點的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農村地區的農民在生活上得不到應有的保障。隨著社會經濟的告訴發展,相關部門出臺了一些與農村地區相關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社會福利救濟制度、養老保險制度、社會優撫制度等,但是很多制度還處于“試點”范疇,也就是說,這些制度的實施主要以經濟相對發達的農村地位來住,而經濟相對落后的地區,還是無法得到制度保障。很多農村地區的社會保障制度的建立是機遇領導的行為意志,這就導致了制度從制定到實施都具有隨機性、盲目性等缺陷。農民在我國城市化快速發展的過程中,大量勞動力向城市涌入,但是農民并不具有工傷險、生育險、失業險等保障,所以他們在城市中開展生活與工作,依然無法得到最基本的權益保障,如果這些問題不能得到有效解決,農村居民與大城鎮居民之間的矛盾就會被激化,不利于社會的和諧穩定發展。
4從經濟法角度來分析農民權益保護的有效措施
4.1建立與完善農村地區的土地征用制度。從經濟法的方向來看,首先要調整農村土地征用地的補償辦法及具體措施,當農村地區的集體土地要向農業建設用地轉換時,要確保農民權益的有效保護,讓農民獲得最基本的土地補償款。這就需要調整農村土地在收入分配方面的原有結構,地區相關領導者要認識到,對于農民的生存發展來說,建設用地是一個十分重要的轉機,他們享受城市化、工業化發展的權利不應該被剝奪。對于農民來說,失去土地就沒有了支持生活的經濟來源,所以,將土地補償款下發到農民手中,創建相應的幫扶政策,指導農民有效利用補償款,過上富裕的生活。
4.2優化與完善農村地區的社會保障制度。從經濟法的方向來看,創建一套健全的針對農民的社會保障法是十分必要的,在實施過程中,還要適時的進行完善與優化。農民社會保障制度的內容要與現代社會發展的要求相一致,需要涵蓋農村醫療、養老、教育等最基本的保障內容。在建立農村社會資金保障制度時,首先要對農村地區的實際發展情況進行全面、細致的研究與分析,在此基礎上,制定更加合理、有效的農村社會資金保障制度。為了確保制度的執行到位,國家要加大資金投入的力度,制定科學、有針對性的資金配比,通過多樣化的形式來補助農民的參保費用,激勵農民更加積極的參與到新農村建設中來。
4.3拓展農村地區的金融組織形式。從經濟法的方向來看,要積極改變農村地區銀行發展的路徑,認識到農民是政府輔助、資金幫扶的主體。調整農民貸款的形式,采用農民貸款政府貼息的方式來緩解農民的還款壓力。農業發展銀行要調整業務經營的范圍,在農村經濟發展下拓寬業務方向。
5結語
農民權益的保護力度與新農村建設的速度具有直接關系,在經濟法的指導下,建立完善的農民權益保障制度,并確保制度的有效落地,對于國家的整體發展來說是十分重要的。
[參考文獻]
[1]王曉艷.基于經濟法視角分析新農村建設中的農民權益保護[J].法制博覽,2017(15).
[2]李偉,劉磊,李長健.新農村建設中我國農民權益保護的現狀與發展研究[J].華中農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3(06).
[3]林子雄.經濟法與新農村建設中的農民權益保護[J].湖北警官學院學報,2012,25(06).
[4]李偉,劉磊,李長健.新農村建設中我國農民權益保護的現狀與發展研究[J].華中農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3(06).
作者:李茜 單位:貴州財經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