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法在依法治國中的時代使命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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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法在依法治國中的時代使命研究

摘要: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轉型發展,依法治國逐漸成為我國社會建設的核心理念,需要充分發揮經濟法在法治社會建設中的作用,不斷提高國家治理能力,使依法治國得到全面落實。本文就針對經濟法的功能演進進行分析,對經濟法的時代使命進行探究,希望能為我國法治社會的建設發展提供有利依據。

關鍵詞:經濟法;功能;依法治國;時代使命

法律是實現國家治理目的,建立和諧、民族和規范的社會的重要手段,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中,需要充分利用法律手段,落實依法治國,以此促進國家治理體系的科學發展。而經濟法作為我國依法治國的重要手段,在法治社會建設中起著至關重要的影響作用,想要充分發揮其功能效用,就必須要深入了解經濟法在依法治國中的時代使命,準確把握經濟法的功能,進而對經濟法進行合理運用,為我國法治社會建設的發展提供有利支持。

一、經濟法的功能演進

(一)經濟法是危機對策法

通過對經濟法的產生和發展進行研究可以發現,經濟法的出現是為了克服經濟危機,并逐漸興起的一種部門法。由于我國對市場的自由度和開放性存在較高要求,在市場過度自由的情況下,就很容易出現壟斷事件,這不僅影響到消費者利益,也會阻礙到其他經營者的健康發展。對市場來說就是必須要解決的天敵。在二十世紀20-30年代,全球經濟危機使得世界格局出現較大變化,受到經濟危機的影響,各國國內出現諸多矛盾,為轉移視線,重新分配市場,普遍都會以戰爭手段解決市場危機,但是戰爭所帶來的教訓使資本主義國家重新審視公權在市場中的調控作用。最初時期是以羅斯福推行采用的行政政策,并在此基礎上進行了大量的經濟立法,逐漸將經濟法作為危機對策法應用到市場經濟環境中,以此實現對經濟危機的處理。根據事實情況來看,我國在選擇市場經濟道路的時候,想要實現市場經濟與全球經濟的接軌,就必須要在注重市場機制的基礎上,保證市場的穩定性及安全性,而經濟法就是達成這一主旨的重要手段。在我國市場經濟發展過程中,之所以能夠承受各種經濟危機的沖擊,其主要原因就是充分發揮了經濟法在市場經濟發展中的作用,實現了對市場的維護[1]。

(二)經濟法是市場拯救法

從歷史角度上進行分析,可以將經濟法作為危機對策法,從理論上進行分析,可以將其看作為市場拯救法。根據相關理論研究,市場對國家權力保持著抗拒的態度,國家與市民社會也是完全分離的,其主要作用就是為市民提供公共產品,比如基礎設施、社會治安及國防安全等等。然而市場本身就有諸多缺陷,首先就是市場存在一定的盲目性,生產者可以自覺生產,但宏觀上依舊處于各自為政的狀態,這就體現出私人占有與生產社會化的矛盾,且這種矛盾無法得到調和,最終資本主義必然會走向滅亡,無產階級的革命也必然會勝利。其次就是市場經濟的發展存在悖論,其實際發展情況不符合發展目標,在優勝劣汰及競爭的法則下,市場必然會出現壟斷和資本集中問題。最后是市場的兩極分化較為嚴重,貧富差距逐漸擴大,市場無時無刻都在制造窮人與富人,這也是市場最核心的缺陷。由于市場機制無法解決自身的缺陷,以經濟危機為表現的市場失控問題就會不斷發生,這就必須要借助外力使市場缺陷得到及時解決。而經濟法就是對市場進行調控、監管及社會保障的重要手段,能夠促進市場的公平,對市場中的貧者、弱者進行援助,進而保障群眾的基本生活,克服市場中兩極分化的現象,為市場的可持續發展提供有利條件[2]。

(三)經濟法是補救民法法

民法是直接體現人性基本需求的重要法律制度,但是在民法運行過程中,常常出現結果不符合目標的情況,難以實現反壟斷,難以解決兩極分化問題,在公共救濟方面也存在較明顯的滯后性,缺乏事前調整規制。一旦市場出現失控情況,在面臨經濟危機的時候,很容易出現暴亂、示威、游行、罷工等問題,導致民法的正常運行無法得到保障,最終出現民法失效問題。雖然有些學者努力對民法進行補救,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民法的部分缺陷,但民法本身無法進行自救,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壟斷和兩極分化的矛盾,難以實現對經濟危機的預防和處理。在這種情況下,就只能利用經濟法解決市場中的兩極分化問題,規制市場壟斷,實現對經濟危機的預防和處理,為民法追求的公平正義和平等自由提供現實保障。同時,在選擇市場經濟道路的時候,就必然要使用民法,相應的也就必然會出現經濟法,兩者都是確保市場和社會發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3]。總之,想要實現市場法治化發展,就必須要同時對民法和經濟法進行運用,通過民法和經濟法為我國人民追求共同富裕、社會發展提供有利保障。

二、經濟法的時代使命

(一)宏觀調控使命

在進行國家治理過程中,需要充分利用宏觀調控手段進行市場風險控制,以此保證市場經濟的穩定發展。同時,為實現反壟斷向宏觀調控的轉變,經濟法需要承擔促使國家進行宏觀調控,實現依法治國的時代使命,從而滿足國家治理的各項需求。在某種程度上來說,宏觀調控不僅是實現法治化的重要手段,也可以充分反映某個國家的經濟民族程度和法治文明程度。因此,在我國經濟體制的改革發展中,需要將經濟建設作為邏輯起點,及時構建完整的宏觀調控法理論體系,進而通過經濟法實現對政府行為的規范和管理[4]。就實際情況來看,我國政府在針對市場進行宏觀調控的時候,依舊缺乏可靠的法律依據,導致市場處于人治格局。由于宏觀調控缺乏明確的法律依據,難以確定受控者及調控者的義務及權利,顯著增加了濫用職權、侵犯私權等問題的發生率,給社會和諧發展帶來較多隱患。面對這種情況,為全面落實依法治國經濟法需要承擔促進宏觀調控法治化發展的時代使命。

(二)社會保障使命

在法治社會的建設發展過程中,政府需要建設人性化、多層次的社會保障體系,使依法治國得以貫徹落實,為市場及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提供有利保障。因此,在實施經濟法的時候,應注重建設社會保障安全網,進而在發揮依法治國的作用時,承擔其所要背負的時代使命。就目前來看,我國政府結合市場經濟的發展情況,建立了相應的社會保障法律制度,比如《社會救助暫行辦法》、《中國人民共共和國勞動法》、《工傷保險條例》等等,通過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規,充分發揮其維護社會安定的作用,為我國人民群眾的基本生活提供有利保障[5]。但是我國社會保障體系建設依舊存在一些問題,比如立法內容缺失、政府責任不明確、立法理念不清晰等等,這就需要在建設經濟法的時候,使其能夠具備完善社會保障制度的功能效用,使經濟法能夠維護社會整體利益,承擔和諧社會發展中的社會保障使命。

(三)虛擬經濟管理使命

在互聯網技術的迅速發展背景下,國內虛擬經濟的發展速度不斷加快,并逐漸認識到虛擬經濟對實體經濟發展的破壞和影響。為實現依法治國的目的,政府需要嚴格做好虛擬經濟管理,以此確保市場經濟的穩定發展[6]。同時,應積極加快經濟法建設,通過經濟法對虛擬經濟產物進行法治化管理,其中也包括了產權、期票、債券等金融衍生產品,以此促進虛擬經濟的開放化發展,實現對虛擬經濟的全面控制。在實施經濟法過程中,保證經濟法能夠承擔虛擬經濟管理使命,才能夠充分發揮虛擬經濟在我國國民經濟發展中的資源配置優化作用,避免虛擬經濟對我國實體經濟發展造成負面影響。總之,作為虛擬經濟管理的主體,政府需要采取科學合理的經濟法律手段,使我國虛擬經濟能夠與全球虛擬經濟接軌,為我國虛擬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提供有利基礎。

(四)規制國家干預使命

政府權力和制度是以服務于人民為核心目標的,需要在人民群眾的監督下行駛權力,使權力能夠束縛于制度的牢籠,避免出現濫用職權等狀況。為實現依法治國,促進我國社會法治化建設,需要借助經濟法開展國家干預經濟活動,以此實現對市場經濟的控制。同歸規制政府權力,能夠保障人民的基本權益,保證國家干預經濟活動的正當性及合法性,使我國社會真正實現依法治國[7]。同時,作為解決社會沖突的法律部門,經濟法需要利用國家手段控制市場失控問題,以此規制國家干預行為。就實際情況來看,在我國市場秩序及宏觀調控的相關法律中,存在較多有關國家干預的法律條文,這就使得國家干預成為了經濟法的主要特征。充分發揮經濟法的干預作用,也有利于政府進行反腐敗斗爭及黨風廉政建設,對社會法治化建設發展有著較好的支撐作用。在實施經濟法的時候,需要在尊重市場機制的基礎上,對市場進行干預,以此確保經濟自治和國家干預之間的平衡性,為市場經濟的穩定發展提供有利環境[8]。

三、結語

綜上所述,經濟法是提高我國國家治理能力的重要法律手段,通過經濟法能夠實現對經濟危機的處理,實現對市場的拯救,實現對民法的補救,對我國社會法治化發展有著至關重要的影響作用。為充分發揮經濟法在市場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作用,經濟法要做到承擔宏觀調控使命、社會保障使命、虛擬經濟管理使命、規制國家干預使命,以此實現對市場的有效控制,解決市場中的壟斷及兩極分化問題,為我國人民追求共同富裕、社會和諧發展提供同有利保障,使依法治國得以全面落實,為我國社會法治化的建設發展提供有利支持。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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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楊林正.芻議經濟法在依法治國中的時代使命[J].法制博覽,2017(05):145.

[4]王菁.研究經濟法對社會整體利益的維護作用[J].全國商情,2016(29):81-82.

[5]周曉武.經濟法在依法治國中的時代使命[J].湘潮(下半月),2016(06):112-116.

[6]陳昊文.經濟法在依法治國中的時代使命分析[J].法制博覽,2016(16):265.

[7]楊紫烜.關于依法治國與經濟法的若干問題[J].南華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6,17(01):79-83.

[8]王露.論經濟法在和諧社會建設中的作用[J].法制博覽,2016(06):87-88.

作者:姚明敏 單位:山西農業大學信息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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