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尋找寫作靈感?中文期刊網用心挑選的低碳經濟發展下財稅政策問題及對策,希望能為您的閱讀和創作帶來靈感,歡迎大家閱讀并分享。
一、低碳經濟
氣候是影響人類生存和發展的重要條件,低碳經濟的概念隨著氣候變化而出現。低碳經濟是減少自然資源消耗,減少環境污染,提高經濟產出的新型經濟模式,關鍵是通過市場機制促進技術創新。例如,通過可再生能源技術、節能技術、溫室氣體減排技術和節能技術的開發和應用,經濟將轉變為低碳經濟。與現有經濟體制不同,這種新的經濟體制在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節約能源的同時,保持經濟社會發展的趨勢,可以實現低能源消耗、低污染、低排放。其實質是提高效率,發展以清潔能源為基礎的能源結構。核心是低碳技術創新,制度創新,能源創新和社會價值轉化。向低碳經濟過渡是低碳發展的過程,通過技術跨越和制度制約來實現目標,其目標是經濟上實現低碳和高增長,在技術、發電、生活和產業上全部實現低碳。
二、低碳經濟與財稅政策相互作用機制
促進低碳經濟發展的財政補貼政策一般是指兩個方面,一是對研發低碳技術和生產低碳產品的廠商進行財政補貼,二是對采取減少碳排放的生產者進行財政補貼。總體來說,政府對單個低碳產品的生產廠商進行補貼,可以吸引更多的廠商加入低碳產品生產的隊伍中來,廠商數量增加導致相應的低碳產品供給量增加,這樣就會有越來越多的消費者購買低碳產品,這樣又會促使更多的企業為了生存而進行低碳改革。這時候,高排放、高耗能的生產廠商會主動減少碳排放,對此政府可以通過財政補貼的方式進行激勵。稅收政策手段對促進低碳經濟發展的作用機制可以從兩方面來分析。一方面可以從經濟學理論角度來理解稅收政策的作用機制,另一方面可以通過博弈理論來理解其作用機制。例如,A、B兩個經濟行為主體在從事低碳行為的初期,往往會由于成本較高、收益較小而發生虧損,這樣會導致部分企業不從事低碳經濟行為。如果國家實施低碳稅收政策,對于不實施低碳行為的經濟主體給予高稅收,而實施低碳行為的經濟主體給予補助,那么會敦促經濟行為主體從事低碳行為。財政補貼和稅收政策都可以很好的作用于促進低碳經濟發展。從財政補貼政策的作用機制分析,對生產者進行補貼,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少生產低碳產品的成本進而直接作用于低碳產品的銷售價格,甚至還可以間接對生產者的低碳技術研發規模或資金投入規模產生影響;對消費者進行補貼,可以降低消費者使用低碳產品或低碳技術的消費成本,影響消費者的消費習慣和消費行為,達到以消費行為間接指導生產者生產低碳產品的目的。
(一)低碳經濟基本立法缺乏
我國雖然已經頒布了一系列的低碳經濟法律法規,但是還沒有專門的低碳經濟基本立法用于引導和發展低碳經濟,在指導思想、具體內容、促進措施和相關責任界定等方面都缺乏全方位的規范,這導致與低碳經濟相關的法律法規之間缺乏協調,甚至會產生互相矛盾和排斥的地方,不具備兼容性。
(二)低碳經濟法律體系不健全
與國際上先進的國家相比,我國尚缺乏完整、健全的低碳經濟法律體系。節能與減排是一對相互共生的關系,現有的法律大多是對節能進行的法律約束,對于低碳排放的法律規定卻少之又少。低碳經濟排放影響到氣候變化這一關系人類發展的重要因素,因此,為了應對氣候變暖,為了確保環境和能源的可持續發展,我們應該加強對低碳排放的法律約束,碳排放相關法律的欠缺嚴重影響了我國低碳經濟的發展。
(三)缺乏低碳財政專項預算,財政資金使用效率低下
由于低碳經濟具有較強的外部性,推動低碳經濟發展所需的資金無法由市場力量解決。通過財政預算籌集資金是一種必不可少的政策手段,特別是在低碳經濟發展初期,更重要的是通過財政預算籌集資金。目前,我國沒有低碳發展的預算,也沒有可持續穩定的政府預算收入來源來保證具體低碳經濟發展所需的預算支出,不利于促進低碳經濟的發展。沒有專門的低碳預算,就不可能建立起政府發展低碳經濟的共同渠道,低碳經濟分散在農業、林業、林業、城市建設等各個行業,導致財政投資的公平性和緊迫性,財政支出缺乏明顯的重點,低碳財政資金不可持續,甚至浪費投入資金。
(四)稅收政策存在的問題
我國現行財稅體制中確實存在一些與促進低碳經濟發展密切相關的稅制。在一定程度上,它們可以在限制能源消耗和控制溫室氣體排放方面發揮作用。提高稅率可以控制溫室氣體排放,通過實施差別稅率或稅收減免措施,可以促進低碳經濟的發展,減少能源消耗和溫室氣體排放。此外,現行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主要采取減稅等直接稅收優惠政策,這些政策相對單一,而遞延稅款等間接優惠政策較少,不利于發揮低碳在經濟中的作用。
四、完善我國低碳經濟財稅政策的建議
(一)確定財政政策促進低碳經濟發展的重點定位與作用領域
調整重點行業經濟結構與產業結構:中國第三產業發展相對滯后,促進低碳經濟發展財稅政策的重點工作應該是調整經濟結構與產業結構。財稅政策應推進鋼鐵、冶金和汽車行業等重點產業結構調整,高耗能產業需要抑制,防止其過快增長;高新信息技術、生物等戰略性新興產業應該大力發展;調整服務行業產業結構,增加服務行業在GDP中的占比。以財稅政策支持和健全試點政策體系:建立低碳經濟發展示范區,探索具有地區特色的低碳發展模式,在此基礎上不斷擴大試點范圍。試點建設以新能源、新材料為支撐,并結合低碳、節能、綠色的要求,建設低碳社區。設立或增加專項資金支持和專項財政補助,用于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發展。加速開發和推廣低碳技術:對于節能減排科技的研發加大支持力度,對技術創新體系進一步進行完善。對于高效節能、污水處理、廢物資源化技術等關鍵技術進行攻關。利用財政資金,支持國家級節能減排工程實驗室的建設;加強資源環境高技術領域的研發基地建設和創新人才的儲備。加大對節能減排技術產業化的支持力度,對于節能減排重大技術與裝備項目的產業化工程進行重點實施,對于稀土永磁無鐵芯電機、生物脫氮除磷、燒結機煙氣脫硫脫硝一體化等關鍵技術和節能環保設備進行重點支持,并加快建設產業化基地。
(二)促進低碳經濟發展的財政支出政策需要進一步完善
低碳預算支出主要包括用于節能減排、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開發等方面的補貼、投入、補助、獎勵和政府低碳采購等,這樣會使財政支出在促進低碳經濟的發展中提供的資金穩定性得到了制度的保障,同時也便于低碳經濟發展所需資金投入的監管。我國目前在節能減排上的資金投入已經有數千億元,但在整個財政支出中的比例仍然不足1%,根據國際經驗,節能減排的投入需要占到GDP的2%-3%才能有效地治理環境污染。繼續加大財政資金投入,逐漸形成長效資金投入機制,為我國應對氣候變化、大力發展低碳經濟提供持續的資金支持。通過整合、集中和分類,將我國已經設立的可再生能源、節能減排等專項資金進行統籌規劃和管理,提升專項資金的使用效率,增大專項資金使用范圍,并加強監督和評價專項資金的使用效果,保障有效使用專項資金,全面推動低碳經濟發展。
(三)促進低碳經濟發展的財政收入政策需要進一步完善
促進低碳經濟發展的財政稅收政策實際上就是通過稅收來調節溫室氣體排放量的政策。目前,我國有關低碳經濟發展的財政收入政策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來進行改革和完善。資源稅:資源稅一方面可以保障社會可持續發展,二來可以保護資源環境。通過調整企業的級差收入,將資源開發的外部成本內化,達到合理反映各種資源真實價值的目的。鼓勵企業加強資源利用效率的提高和資源開發的保護。今后可以考慮將如動植物資源稅、地熱資源稅和灘涂資源稅、土地占用稅等納入資源稅征收目錄中,逐步將各類礦產資源的管理費、動力基金等資源性收費納入資源稅稅制,通過征收資源稅,充分發揮低碳減排的激勵作用。消費稅:消費稅具有引導消費走向的作用,可以通過消費稅影響市場價值,進而促進產業結構的優化和升級,最終實現減排的目的。比如可以將危害生態環境的商品納入消費稅的征收范圍,減少森林植被的破壞;也可以針對產品的不同排放量制定有差別的稅率政策,同樣是汽車,低排放量的汽車的稅率要采取低稅率政策;制定消費稅優惠政策,對于新能源采取低稅率可以有效鼓勵低碳出行,減少碳排量。環境保護稅:環境保護稅可以有效減少污染物排放,主要針對的是固體、液體和氣體,針對不同的污染可以采取不同的稅收政策,這要求環境保護管理部門在科學合理地評估各企業造成的環境污染程度的基礎上,相應地制定環境保護稅率。
(四)與促進低碳經濟發展的財稅政策相匹配的配套措施建設需進一步完善
中國主動參與國際市場上的碳信用指標交易有利于提高中國在國際碳交易市場上的地位,也有利于引進國外資金和先進技術,開展本國的溫室氣體減排工作,促進低碳技術的發展,獲得經濟利益。因此,可以建立具有引導性的低碳專項基金,吸收各類社會資金和國際援助資金等,對節能減排領域進行投入,起到引導作用。如果單純依賴政府投資發展低碳經濟,可能會由于缺乏社會資本的參與而無法形成有效的競爭機制,最終削弱了碳基金的作用和效率??梢钥紤]通過建立低碳發展基金的方式為我國低碳經濟事業注入資金,通過這部分資金對那些發展低碳經濟的企業提供資金進行有償使用,積極推廣和鼓勵私營碳基金的發展,基金參與機構應積極參與碳交易,提供技術和項目咨詢服務,但碳基金的管理和使用上一定要注意加強資金使用的監管工作,防止資金的濫用和資金利用效率低下。
作者:蔡宜香 單位:甘肅財貿職業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