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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研究實踐教學是地方本科院校音樂專業實踐教學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地方本科院校音樂專業應構建好研究實踐教學的質量標準,通過對其內涵、標準構建和具體實踐三個方面的闡述,制定較為客觀、具有可操作性的質量標準評價體系,為其他院校的音樂專業的實踐教學提供借鑒。
【關鍵詞】地方本科院校;音樂專業;實踐教學;研究實踐;質量標準
地方本科院校音樂專業的實踐教學包括藝術實踐、研究實踐、教學實踐、社會實踐、畢業設計等方面,在人才培養質量方面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因此,構建音樂專業實踐教學質量標準,對于地方本科院校音樂專業教師來說十分迫切,對提升音樂專業人才培養質量也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接下來,筆者將從以下三個方面談談如何構建研究實踐的質量標準。
一、音樂專業研究實踐教學質量標準構建的內涵
音樂專業研究實踐質量標準的構建,前提是明確質量標準構建的內涵。音樂專業研究實踐包括音樂作品分析與表演研究、專業采風、田野工作及其報告、專題理論研究、項目策劃、課堂教學設計與課件制作;樂器制作與維修、音響工程設計、音樂作品創編及制作;參加學術會議或;其他與科研實踐相關的活動等內容。地方本科院校要結合學校實際開展研究實踐教學活動。下面筆者具體將從以下三個方面進行詳細分析和說明。
(一)不等同于研究要求
研究實踐教學質量標準的構建不等同于研究要求。研究標準和研究要求的確有相通的地方,但是研究要求一般是從研究管理的角度提出的,而質量標準構建則是基于研究實踐質量評價的角度來說的,即研究質量標準所描述的是專業研究過程或者是結果所呈現出來的一種狀態,而研究要求則規定了如何進行研究的具體細節,其中包括整個研究過程的組織與策劃,以及研究重點和研究難點的把握、研究的方法和形式等。但是二者又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研究實踐教學質量標準是研究要求的指南,相對較為穩定;而研究要求則是研究實踐質量標準的具體化,可以根據研究過程中的具體情況適時進行調整。因此,要想準確理解研究實踐教學質量標準構建的內涵,并且能夠更為合理地構建質量標準,首先這兩個概念不能混淆。
(二)不等同于研究目標
研究實踐質量標準的構建也不等同于研究目標。研究目標和研究實踐質量標準之間存在一定的重合性,但同時又具有一定的差異性。研究目標是對研究的最終結果的預期,處于一種期望值的狀態,因此,研究目標具有不確定性。而研究實踐的質量標準則指的是,在一定范圍內音樂專業研究實踐的過程和結果必須達成的的一種狀態,是根據現有條件和資源能夠達到的質量標準,具有保障性和引導性,同時又具有確定性。所以,地方本科院校音樂教師要將研究實踐質量標準視為自己在實踐教學中必須要遵守的基本準則,不符合這個標準的研究實踐教學活動無疑就是不合格的。
(三)必須結合地方院校實際
研究實踐教學質量標準必須根據地方本科院校的實際情況加以制定,這樣才能具備一定的可行性,否則,研究實踐活動的結果只能是空談,沒有任何可操作性可言,其結果也將毫無意義。因此,不同類型、不同層次的院校一般有著不同的質量標準構建。首先,我們要結合學校實踐教學要求進行專業采風、田野工作等研究實踐活動。因為每個地方都擁有自身獨具特色的地域文化,音樂創作上也不例外,深入當地對民俗音樂和本土音樂進行采風活動,對于地方本科院校音樂專業實踐教學來說更具有研究價值和實踐意義;其次,我們要結合地方本科院校的實際,充分發揮院校研究實踐教學的優勢,打造院校自身的研究實踐教學特色;最后,必須結合地方院校本科生的特點、興趣和實際情況進行構建,這樣才能夠提高研究成果的實踐性,達到理論和實踐的統一,提升研究實踐教學的質量。
二、音樂專業研究實踐教學質量標準的構建
(一)研究實踐理論:專業性、支撐性
對于音樂專業研究實踐理論知識的準確、熟練把握,關系到研究實踐教學成果的科學性和專業性。不論是哪個學科領域的研究,研究中的理論支撐都是必不可少的。因此,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研究的大致方向,如音樂專業音樂作品分析與表演研究、專題理論研究基本上是每位音樂專業學生都要面對的問題。同時,也體現出研究內容整體的高度和難易程度。而對研究實踐教學來說,正確的理論才能指導正確的實踐,才能更好地反作用于實踐,因此,要認識到理論知識在研究實踐教學中的重要性。具體來說,研究理論第一要具有專業性。所謂專業性,必須是音樂專業研究實踐教學中已經被前人證實過的反復研究討論過的科學的理論,不能是理所當然的表達,也不能是信口雌黃的表述,這樣的內容不符合研究理論的標準;第二要具有支撐性,也就是說,地方本科院校音樂教師在進行研究實踐教學過程中所引用的理論要能夠完全支撐得起自己所研究和想要證實的觀點和想法,具有一定的論證效果,邏輯上要有關聯,才能在真正意義上完成研究實踐的教學任務。
(二)研究實踐內容:新穎性、創新性
在研究實踐教學過程中,實踐內容是整個教學活動的主干部分,也是最為重要的一個環節。就音樂專業研究實踐教學而言,教師要特別留心對各項內容的選擇,在教學或者是學習中善于發現突破點,鼓勵學生勤于思考,善于總結,尋找新穎和富有創新性的實踐教學內容。在研究實踐教學過程中,教師要注意總結地方本科院校學生的特點,了解他們的喜好,分析他們在學習當中遇到的難以解決的問題,并有針對性地進行研究。需要注意的是,本科生也分幾個不同的階段,剛入校的大一新生和即將畢業的大四學生,不論是在接受能力上還是在學習需求上,都是不盡相同的,所以在研究實踐教學過程中也可以更加細化,可以考慮讓學生通過音樂作品創編及制作、參加學術會議或等研究實踐活動,提高研究實踐教學的質量。
(三)研究實踐結果:實踐性、長效性
研究實踐結果,即開展研究實踐教學所獲得的最終效果,也是研究實踐教學的終極目標,要求必須具有一定的實踐性和長效性,這是音樂專業研究實踐教學質量的又一標準。任何研究實踐最終都是為具體實踐服務的,換句話說,不能應用于具體實踐的理論研究實是毫無意義的。因此,在音樂專業的研究實踐教學過程中,教師最終取得的教學成果必須要通過實踐獲得。音樂專業教師應高度重視研究實踐教學的實踐性,從而提高其教學效率、教學質量和教學水平;可以在研究實踐教學中對學生開展音樂作品分析與表演研究、專業采風、田野工作及其報告、專題理論研究、項目策劃、課堂教學設計與課件制作等實踐活動給予一定啟發,從而提高學生的學業成績和音樂研究水平等;也可以給其他同學一定的借鑒,從而在音樂專業研究實踐教學中起到一種較為長效的能動作用,提高研究實踐教學質量。
三、音樂專業研究實踐教學質量標準構建的具體實踐
音樂是一種時間的藝術,也是一種是聽覺的藝術,但是如果音樂只停留在理論層面,或者是理論研究層面,那么研究的結果也只不過是一堆廢紙。因此,我們只有將研究成果轉化為實實在在的能夠應用于實踐的東西,才能夠實現其真正的意義。本文論述了構建音樂專業研究實踐教學質量的三個重要標準,在考察和評價中三者缺一不可。在具體實踐過程中,筆者認為應做好以下幾點:
(一)遵循科學性原則
在地方本科院校音樂專業實踐教學中,教師要讓研究實踐教學的評價指標符合評價對象的性質、特點及其實踐教學活動的規律。要根據各校開展研究實踐教學的具體情況,在上述提到的研究實踐教學的三個質量標準的大致框架體系下再進一步細化,制定符合本校的更為有效的研究實踐教學質量標準體系,作為本校研究實踐教學的長效評價機制。
(二)遵守導向性原則
高校教育教學的目標是為了培養出合格、優秀的學生,而我們要檢驗地方本科院校音樂專業人才培養的質量是否達到一定標準,最終是要看教師教學效果如何,這就包括了研究實踐教學在內的實踐教學質量。因此,我們最終要以教師的實踐教學水平和學生的學習、實踐成果作為依據,去考查教學質量的高低,去衡量人才培養質量的高低,同時也對學校的辦學影響力產生重要影響。
(三)遵循系統性原則
地方本科院校音樂專業研究實踐教學的質量評價是一個復雜的過程,我們不能僅僅依靠某一個方面加以評定,而是應該將開展音樂作品分析與表演研究、專業采風、田野工作及其報告、專題理論研究、項目策劃、課堂教學設計與課件制作、音樂作品創編及制作、參加學術會議或等的每一項進行有效分級,設計出一等指標、二等指標和三等指標,并且確定評價的重點,讓任課教師、學生、管理部門等給出一個綜合的評價。
(四)遵循可行性原則
研究實踐教學質量標準是對教師教學質量的一個度量和評價,其評價結果對于廣大師生均具有調適和激勵的作用,因此,整個質量評價體系一定要簡單易操作。具體來說,要明確各項評價指標,學生在教師的指導下更容易完成各項研究實踐教學任務。總體而言,在研究實踐教學過程中,我們只有做好充分準備后才能制定出一個有效的評價體系,才能更為客觀和公正地評價教師的教學效果。
四、總結
綜上所述,研究實踐教學是地方本科院校音樂專業實踐教學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在音樂專業人才培養中具有一定的指導和促進作用,因此,在地方本科院校音樂專業的教學中,我們要注重研究實踐教學質量標準的構建和實踐,這樣才能培養出具有研究實踐能力的、高素質的應用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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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曾宏華 謝姿媚 單位:河池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