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所得稅法實施細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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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所得稅法實施細則范文1

[關鍵詞] 新稅法新準則差異

會計與稅法既存在許多共同點,又存在著一些差異。2007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企業會計準則》與2008年1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也是如此。兩者從不同的角度(前者從會計角度,后者從稅務角度)對企業所得稅的操作作了明文規定。由于兩者存在許多差異,所以操作難度較大。新稅法與新會計準則同時實施,進一步加大了企業會計處理與稅法差異的難度。如何理解差異和準則處理差異,是企業非常關注的問題。

一、新會計準則與新稅法差異形成的原因

1.主體不同

新所得稅法是由國家立法機構制定、稅務機關貫徹實施的,而會計制度、準則是由財政部制定的、貫徹實施的。新所得稅法規范的是所得稅的處理,即我們通常說的稅務處理。會計制度、準則規范的是會計處理。

2.目標不同

新會計準則規定,財務會計報告的目標是向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提供與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等有關的會計信息,反映企業管理層受托責任履行情況,有助于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作出經濟決策。而稅法則是為了保證國家強制、無償、固定地取得財政收入,依據公平稅負、方便征管的要求,對會計準則的規定有所約束和控制。

3.原則不同

目的不同導致了二者遵循的原則有很大差異。會計核算原則與所得稅稅前扣除確認原則相比,雖然都規定了配比原則和相關原則,但其所指的內容卻不盡相同。會計核算的配比原則要求收入和與其相關的成本、費用應當在同一會計期間內確認,即因果配比和時間配比兩方面;而稅法中配比的含義是納稅人在某一納稅年度應申報的可扣除費用不得提前或者滯后申報扣除――稅法的費用扣除一方面有很強的“過期作廢”概念,另一方面嚴格控制納稅人通過提前抵扣來占用稅款。會計核算的相關原則要求企業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能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以滿足會計信息使用者的需要;稅法相關性的含義是與納稅相關――納稅人可扣除的費用從性質和根源上必須與取得的應稅收入相關,不相關則不得在計算應稅所得前扣除。

二、新準則與新稅法的差異

1.會計計量屬性上的處理差異

會計準則――基本準則第43條規定,企業在會計要素進行計量時,一般應當采用歷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變現凈值、現值、公允價值計量的,應當保證所確定的會計要素金額能夠取得并可靠計量,并不限制用其他方法計量。

實施細則第56條規定,企業的各項資產,以歷史成本為計稅基礎。企業持有各項資產期間資產增值或者減值,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確定損益外,不得調整該資產的計稅基礎。

2.確認收入上的處理差異

(1)收入確認的條件不同

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第四條,銷售商品收入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予以確認:①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②企業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售出的商品實施控制。③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④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計量。⑤相關的已發生或將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實施細則中對銷售貨物收入的確認條件:①企業獲得已實現經濟利益或潛在的經濟利益控制權。②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③相關的收入和成本能夠地合理計量。

可見,稅法對收入的確認不以“風險轉移”為必要條件,只要商品所有權發生了變化,就應該確認為收入。

(2)收入確認的金額不同

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第五條規定:合同或協議價款的收取采用遞延方式,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應當按照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的公允價值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金額。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與其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應當在合同或協議期間內采用實際利率法進行攤銷,計入當期損益。

實施條例對納稅義務人采取賒銷或者分期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的,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在分期收款方式下,每筆收款分別確定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3)收入確認的時間不同

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及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規定:

采用成本法時,投資企業根據被投資企業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確認為當期投資收益。投資企業確認投資收益,僅限于所獲得的被投資單位在接受投資后產生的累計凈利潤的分配額。所獲得的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超過該數額的部分,作為初始投資成本的收回。

采用權益法時,投資企業應在取得股權投資后,按應享有或應分擔的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凈損益的份額,確認投資損益,并調整長期投資賬面價值。投資企業按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計算應分得的部分,相應減少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

實施條例第17條規定,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按照被投資方作出利潤分配決定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

3.費用支出確認上處理差異

(1)業務招待費的處理差異

會計準則規定,企業為組織和管理企業生產經營所發生的業務招待費應當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新稅法及其實施細則第43條規定,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2)廣告費、業務宣傳費的處理差異

會計準則規定,企業在銷售商品過程中發生的廣告費、業務宣傳費應當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新稅法及其實施細則第44條規定,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3)工資薪金支出處理差異

會計準則第9號職工薪酬第四條規定,企業應當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將應付的職工薪酬確認為負債,除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外,應當根據職工提供服務的收益對象,計入有關資產成本或相關損益。

新稅法及其實施細則第34條規定,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準予扣除。

(4)新稅法及其實施細則第40、41、42條規定企業繳撥的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分別超過工資薪金總額的14%、2%、2.5%的部分,準予扣除。

(5)新稅法及其實施細則第35條規定納稅人為其投資者或者職工向商業保險機構投保的人壽保險或財產保險,以及在基本保險以外為雇員投保的補充保險,不得扣除。

(6)新稅法及其實施細則第53條規定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外的部分及其他捐贈支出,不得扣除。

(7)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不得扣除。

4.資產帳面價值與資產計稅基礎的處理差異

(1)固定資產處理的差異

一是取得固定資產時入賬價值的差異。按新準則自行建造固定資產的成本,由建造該項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必要支出構成,應計入固定資產成本的借款費用,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7號――借款費用》處理。在稅務處理上,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竣工結算前實際發生的支出作為計稅基礎。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新會計準則規定,對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手續的固定資產,可按估計價值記賬,待確定實際價值后,再進行調整,稅法則不承認暫估的固定資產價值。

融資租賃的固定資產,按準則購買固定資產的價款超過正常信用條件延期支付,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固定資產的成本以購買價款的現值為基礎確定。實際支付的價款與購買價款的現值之間的差額,除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7號―――借款費用》應予資本化的以外,應當在信用期間內計入當期損益。而稅務處理為: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以租賃合同約定的付款總額和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為計稅基礎,租賃合同未約定付款總額的,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為計稅基礎。

二是固定資產折舊的差異。會計準則第4號與固定資產第17條規定,企業應當根據與固定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的預期實現方式,合理選擇固定資產折舊方法。可選用的折舊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年數總和法、雙倍余額遞減法。第14條還規定除以下情況外,企業應對所有固定資產計提折舊:第一,已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第二,按規定單獨估價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土地。

新稅法及其實施細則規定,固定資產計提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①房屋、建筑物,為20年;②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③與生產經營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為5年;④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⑤電子設備,為3年。對促進科技進步、環境保護和國家鼓勵投資的關鍵設備,以及長年處于震動、超強度使用或受酸、堿等強烈腐蝕狀態的機器設備,確需縮短折舊年限或采用加速折舊方法的,由納稅人提出申請,經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后,逐級報國家稅務總局批準。新稅法規定,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資產及與經營活動無關的固定資產等部的計算折舊扣除。

(2)計提“資產減值”的差異

會計準則中,除第8號資產減值中有大量規定外,在第1號存貨、第3號投資性房地產、第5號生物資產、第15號建造工程、第18號所得稅、第21號租賃、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以及第27號石油天然氣開采等具體準則中都有相關的規定,可以說只要是企業存在的資產,都應當在期末進行全面清查,如果存在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價值的情況,都應當計提相關減值準備。新稅法及其實施細則第10條、第55條規定,企業計提的“未經核定的準備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資產減值準備、風險準備等準備金支出”,均應調整應納稅所得額。

5.負債帳面價值與負債計稅基礎的差異

(1)預計負債是指因過去事項而形成的現時義務,且結算該義務時預期會有經濟資源流出企業,盡管預計負債在金額上不確定,但可以進行合理的估計。會計處理:按照或有事項準則規定,確認預計負債;稅收規定:實際支付時在稅前扣除。

(2)企業在收到客戶預付的款項時,因不符合收入確認條件,會計上將其確認為負債。稅法中對于收入的確認原則一般與會計規定相同,即會計上未確認收入時,計稅時一般亦不計入收入總額,該部分經濟利益在未來期間計稅時可予稅前扣除的金額為零,計稅基礎等于賬面價值。但在某些情況下,對于收入的確認原則與會計規定不完全一致,稅法規定的收入實現條件有時與流轉稅規定的收入實現條件一致,有時企業所得稅法還有一些特殊的規定,對有的預收賬款也要求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征稅,或預征稅款。

(3)會計準則規定,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給予的各種形式報酬以及其他相關支出均作為企業的成本費用,在未支付之前確認為負債。稅法中對于合理的職工薪酬允許在稅前扣除,但對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等有稅前扣除標準,按照會計準則規定計入成本費用的金額超過規定標準部分,應進行納稅調整。超過規定標準部分,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在發生當期不允許扣除,在以后期間也不允許在稅前扣除。即該部分差額對未來期間計稅不產生影響,所產生應付職工薪酬負債的賬面價值等于計稅基礎。

(4)企業的其他負債項目,如應交的稅收滯納金、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在尚未支付之前按照會計規定確認為費用,同時作為負債反映。按照《企業所得稅法》第十條規定,稅收滯納金、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不允許在稅前扣除,即該部分費用無論是在發生當期還是在以后期間均不允許在稅前扣除,其計稅基礎為賬面價值減去未來期間計稅時可予稅前扣除的金額0之間的差額,即計稅基礎等于賬面價值。其他交易或事項產生的負債,其計稅基礎應當按照稅法的相關規定確定。

總之,新所得稅法與會計準則存在差異,是客觀存在的,有其必然性,是無法消除的。不但過去存在、現在存在,將來仍然存在。不但中國存在,其他國家和地區都存在。因此,企業應正視差異存在的客觀性,采取積極的態度應對。

參考文獻:

[1]財政部會計司編寫組:《企業會計準則講解》人民出版社2008 17-159

[2]立法起草小組:《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中國財政財經出版社,2007.63-230

[3]周鳳英:《會計與稅法處理差異》 省略2009

新所得稅法實施細則范文2

一、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對籌建期外商投資企業的影響

(一)稅法執行時間性的影響?!吨腥A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對在XX年3月16日前經工商等登記管理機關登記成立的外商投資企業,依照當時的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享受定期減免稅優惠的,按照國務院規定,可以在該法施行后繼續享受到期滿為止,但因未獲利而尚未享受優惠的,優惠期限從本法施行年度起計算。XX年3月16日之前在工商等登記管理機關登記成立的處于籌建期外商投資企業,籌建期結束后,從XX年度起即使虧損也作為獲利年度執行“兩免三減半”優惠政策。XX年3月17日以后經工商等登記管理機關登記成立的籌建期外商投資企業,籌建期結束后,統一適用新稅法及國務院相關規定,不享受新稅法第五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過渡性稅收優惠政策。

(二)稅收優惠政策變化的影響。新稅法取消了原對外資企業特定地區直接投資、新辦生產型外商投資企業、追加投資、產品出口企業、再投資退稅、購買國產設備抵免企業所得稅等稅收優惠政策。取消了外國投資者從外商投資企業分回利潤免征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政策,改為征收10%的預提所得稅。XX年1月1日之前外商投資企業形成的累積未分配利潤,在XX年以后分配給外國投資者的,免征企業所得稅;XX年及以后年度外商投資企業新增利潤分配給外國投資者的,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籌建期的外商投資企業今后將無緣上述稅收優惠,一部分即得利益將無法實現。

(三)稅率變化的影響。新稅法實施后,隨著對外資企業特定優惠政策的取消,外資企業的整體稅負將有所上升。但具體對每個外商投資企業稅負影響是不同的,一是原來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外商投資企業稅負將有所上升。二是對原來未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外資企業稅負將下降。三是符合條件的微利企業按新稅法的規定將享受20%的優惠稅率;四是原對設立在高新技術開發區內高新技術企業享受15%的優惠稅率,現改為對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優惠稅率,取消了區域限制。對原適用24%或33%企業所得稅率并享受國發[XX]39號文件規定企業所得稅定期減半優惠過渡的企業,XX年及以后年度一律按25%稅率計算的應納稅額實行減半征稅。我區處于沿海經濟開放區,今后不再適用24%的稅率,對于在XX年3月16日前在工商等登記管理機關登記成立的外商投資企業籌建期結束后優惠期內一律按25%稅率計算的應納稅額實行減半征稅。

(四)稅前扣除限制的影響。一是對業務招待費的稅前扣除的變化。原外資企業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業務招待費,全年銷售凈額在1500萬元以下的,不超過銷售凈額的0.5%; 全年銷售凈額超過1500萬元的部分,不得超過該部分銷售凈額的0.3%。全年業務收入總額在500萬元以下的,不超過業務收入總額的1%; 全年業務收入總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不得超過該部分業務收入總額的0.5%。新稅法規定,企業業務招待費按照實際發生額的60%稅前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0.5%,主要是考慮了企業招待費有公私不分現象,其中包含部分與生產經營無關的個人消費支出。二是原稅法對外商投資企業的廣告費、業務宣傳費及公益性捐贈沒有限制比例據實扣除。新稅法規定,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業務宣傳費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I建期結束后的外商投資企業對籌建期間發生的費用將不再按原來的規定執行,今后發生應稅前扣除的項目按上述規定執行,對應納稅所得額產生影響。

(五)納稅年度變化的影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細則》第八條規定,經當地主管稅務機關批準以滿十二個月的會計年度為納稅年度的外國企業,其XX-XX年度企業所得稅的納稅年度截止到XX年12月31日,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稅率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自XX年1月1日起,外國企業一律以公歷年度為納稅年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稅率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籌建期結束后的外商投資企業將以公歷年度為納稅年度,對納稅年度內的應納稅所得額和以前的計算相比會產生一定的影響。

(六)新增稅收優惠政策的影響。一是對農林牧項目免征企業所得稅;對漁業和花卉、茶葉及其他飲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種植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二是對新上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實行“三免三減半”的稅收優惠政策。三是對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水節能項目實行“三免三減半”的稅收優惠政策。四是對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的不超過500萬元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五是對民族自治地區自治機關對企業所得稅中地方分享收入部分可自行決定免征和減征,但國家限制和禁止行業的企業不得享受此政策。六是企業研發費可加計扣除50%,企業安置殘疾人員的工資支出可加計扣除100%。七是企業綜合利用資源生產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產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減計10%繳納企業所得稅。八是創投企業投資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2年以上,可按其投資額的70%抵扣應納稅所得額。對籌建期結束的外商投資企業來說,由于稅收優惠政策的變化,原來應享受的有的不再享受,同時將會享受新增的稅收優惠政策。新所得稅法的優惠政策能促進產業政策的調整和科技的創新,促使企業在節能環保資源利用方面做文章,起到政策導向作用,對籌建期的外商投資企業來說,應及時調整投資決策和思路,順應政策變化趨勢。

二、加強籌建期外商投資企業招商選資引導與稅收扶持的建議

針對新所得稅法實施對籌建期外商投資企業產生的影響,提出幾點建議:

(一) 密切跟蹤新稅法后續影響,及時反映在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新機遇。從區位、產業、質量等多方面,密切關注新的企業所得稅法后續影響。積極指導各地根據新的企業所得稅法帶來的新情況、新問題、新機遇,有針對性地開展招商,突出招商重點,促進招商選資。

(二)要加強對新稅法的學習和研究,加強對外商的宣傳及培訓,幫助已批外商投資企業和各地招商引資部門準確理解新稅法精神和有關規定。加強對籌建期外商投資企業的戶籍巡查工作,及時了解掌握企業情況,幫助企業落實好新所得稅法的各項政策,調整好投資策略,充分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帶來的實惠。

新所得稅法實施細則范文3

新稅法借鑒國際經驗,按照“簡稅制、寬稅基、低稅率、嚴征管”的稅制改革原則,建立了各類企業統一適用的科學、規范的企業稅法法律制度,適應了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總體要求,為各類企業創造了公平的競爭環境。新稅法的頒布,使得舊稅法法律下的很多納稅籌劃途徑失效,同時又產生了新的納稅籌劃方式。

(一)新企業所得稅法下收入結算方式的納稅籌劃。根據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企業通過銷售方式結算的選擇,控制收入確認的時間,可以合理歸屬所得年度,以達到減稅或延緩納稅的目的。較為常用的方式有以下兩種:①賒銷和分期付款結算方式。它可以合同約定的日期作為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因此,企業在產品銷售過程中,當應收貨款一時無法收回或部分無法收回時,可以選擇賒銷或分期付款的結算方式,減少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以達到延緩納稅的目的;②委托代銷方式。這種銷售方式下,如果企業產品的銷售對象是商業企業,對于以先銷售后付款為結算方式的銷售業務,可采用委托代銷結算方式,根據其實際收到的貨款分期計算銷項稅額,從而達到延緩納稅的目的。

(二)新企業所得稅法下扣除項目的納稅籌劃

1、人員錄用的納稅籌劃。根據新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條第二款規定,企業在進行人員錄用時,要結合自身經營特點,進行如下分析:①哪些崗位適合安置國家鼓勵就業的人員;②錄用上述人員與錄用一般人員在工薪成本、培訓成本、勞動生產率等方面的差異。并做好相關證件的備案、勞動合同的簽署和社會保障的落實工作。

2、人工費用的納稅籌劃。根據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的規定,擯棄了計稅工資制度,對內資企業非常有利。企業可以將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在所得稅前扣除,較之以前是一項非常大的節稅措施,避免了對職工工資薪金部分所得的同一所得性質的重復課稅,使原來利用特殊身份進行納稅籌劃的機會減少,同時又有利于廣大企業在這方面的納稅籌劃。但是,企業在作稅前抵扣工資薪金支出時,一定要注意參考同行業的正常工資水平,以免發生不具有合理商業目的的安排而減少其應納稅收入或者所得額,以致稅務機關按照合理方法調整,那么后果將得不償失。

3、廣告業務宣傳費的納稅籌劃。根據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廣告費按統一比例15%進行扣除,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將不能無限制地任意扣除廣告費用。業務宣傳費和廣告費一樣可以將超過扣除的部分結轉到以后年度進行扣除,因此,在進行納稅籌劃時,不必再考慮多委托廣告公司宣傳而減少企業自己宣傳的途徑。企業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和可行性,自主選擇宣傳方式。企業在進行納稅籌劃時,一定要取得符合標準的廣告費支出憑證,據實在稅前列支。

4、業務招待費的納稅籌劃。根據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企業在進行所得稅納稅籌劃時,要嚴格區分會務費(會議費)、差旅費等項目與業務招待費。業務招待費是指納稅人為業務、經營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應酬費用。企業在核算業務招待費時,應當注意不能將會議費、差旅費等計入業務招待費。還需要注意的一點是,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業務招待費”嚴重超標。因此,企業在進行業務招待費的納稅籌劃時,一是要取得業務招待費的確實記錄;二是要準確把握準予作為費用列支的限度。

5、公益、救濟性捐贈的納稅籌劃。根據新企業所得稅法第九條規定以及與就企業所得稅的比較,企業應注意到除了扣除比例有所變化外,還應該注意公益性捐贈扣除的基礎不同。原所得稅法為年度應納稅所得額,新所得稅法為年度利潤總額。在存在納稅調整項目時,年度利潤總額與年度應納稅所得額是不同的。因此,企業在進行考慮利用公益性捐贈進行納稅籌劃時,一定要正確計算扣除的基礎,進而準確把握可扣除的金額。

6、固定資產折舊的納稅籌劃。根據新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二條有關固定資產的規定,我們可以從折舊方法上來考慮納稅籌劃。折舊方法選擇的籌劃應立足于使折舊費用的抵稅效應得到最充分或最快的發揮。針對企業具體的盈利情況及其所處時期,選擇不同的折舊方式,以充分發揮折舊費用抵稅的作用。具體可分盈利企業、處于所得稅稅收優惠期的企業、虧損企業來區別對待。

7、存貨計價方法的納稅籌劃。根據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三條規定,企業適用或者銷售的存貨的成本計算方法,可以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個別計價法中選用一種。計價方法一經選用,不得隨意變更。由于“銷貨成本=期初存貨+本期存貨-期末存貨”,期末存貨賬面價值的大小恰好與銷貨成本高低成反方向變動。由此可見,存貨的計價方法與所得稅的稅收籌劃有很大的關系,它的選擇應立足于使成本費用的抵稅效應得到最充分或最快的發揮。

(三)新企業所得稅下虧損彌補的納稅籌劃。根據新企業所得稅第十八條規定,由于貨幣存在時間價值,企業在進行虧損彌補的所得稅納稅籌劃時,應當盡快將可彌補的虧損額在盈利年度彌補。企業的收入和支出都具有一定的彈性,為了實現稅前利潤彌補即將過期的以前年度虧損,企業應當采取措施增大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彌補以前年度的虧損。盡管企業采取的這些措施可能招致企業以后年度產生新的虧損,但在法定彌補期限內彌補即將過期的待彌補虧損,就能避免稅前彌補虧損額因過期而不能稅前彌補的問題出現。

(四)新企業所得稅法下過渡期的納稅籌劃。根據新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七條規定,在新所得稅法公布之日(2007年3月16日)之前批準設立的企業享受低稅率優惠的,可以在新稅法施行后5年內,逐步過渡到新稅率。享受低稅率的企業如果有新業務需要設立新公司的,可以考慮暫不新設,用老企業來做稅務申報業務,或者通過買殼的方式接受一家名存實亡的低稅率企業,通過工商變更作為分公司,以享受5年過渡期的低稅率優惠。由于所得稅法規定,“企業納稅年度發生的虧損,準予向以后年度結轉,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彌補,但結轉年限最長不得超過五年?!币虼?低稅率企業在彌補虧損的設計上,盡量利用高稅率年份的盈利余額彌補低稅率年份的虧損以節稅。

對原新設高新技術企業的“兩免三減半”優惠,企業應加快新辦企業投產進度,加緊實現盈利,充分享受稅收優惠。對于在過渡期內未獲利而未享受優惠的,優惠期限從2008年度起算。如果2008年度尚未盈利的,則當年將無法享受免稅優惠。

二、企業納稅籌劃的必要性

納稅籌劃是指納稅人在熟知相關稅境的稅收法規的基礎上,在不直接觸犯稅法的前提下,利用稅法等相關法律的差異、疏漏、模糊之處,通過對經營活動、融資活動、投資活動等涉稅事項的精心安排,達到規避或減輕稅負的行為。積極開展稅務籌劃,是企業減輕稅務負擔,實現經濟利益最大化的一條合法途徑和最佳選擇,故企業稅務籌劃的必要性具體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稅務籌劃可以減輕企業沉重的稅負,節約大量資金,也增強了企業的市場競爭力,促使企業財務管理目標的實現。

2、稅務籌劃有助于提高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因為詳細的稅收策劃,不僅僅是對企業有關涉稅事宜的籌劃,更是對企業生產、銷售等各個環節的統籌安排,是由納稅籌劃方案統一體現的。納稅籌劃方案的制定和運作,都是貫穿在整個企業管理過程中的,需要企業各個部門之間順暢無阻的配合才能實現。

3、稅務籌劃客觀上促進了國家稅收制度的健全和完善。稅務籌劃是對已有稅法不完善及其特有缺陷所作的顯示說明,它說明了現有稅法的不健全特征。因此,它能促進稅收法制的完善,有效地推動稅收法制化的進程。

4、稅務籌劃有利于社會資源的優化配置。稅收一方面是國家利用法律手段對社會財富的再分配過程,同時也是國家對經濟進行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國家運用不同的稅收優惠政策,從投資方向、籌資途徑、企業組織形式以及產品結構、投資區域等方面,來實現對社會經濟的調節。因此,納稅籌劃實際上是順應了國家對社會資源配置的引導,優化了社會經濟資源的配置,實現了國民經濟持續、健康、快速的發展。

三、企業進行納稅籌劃應注意的問題

稅收籌劃是企業維護自己權益的一種復雜決策過程,是依據國家法律選擇最優納稅方案的過程。它不僅涉及企業內部的投資、經營、理財等各項活動,還與政府、稅務機關以及相關組織有很大的關系。因此,一個可行的稅收籌劃要考慮方方面面,具體的要注意以下事項:

1、稅收籌劃必須遵守稅收法律、法規和政策。只有在這個前提下,才能保證所設計的經濟活動、納稅方案為稅收主管部門所認可,否則會受到相應的懲罰,并承擔法律責任,給企業帶來更大的損失。

2、稅收籌劃應進行成本—效益分析。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最終目標是為了實現合法節稅、增收,使整體收益最大化,因此,要考慮投入與產出的效益。如果稅收籌劃所產生的收益不能大于稅收籌劃成本,稅收籌劃就沒有必要進行了。

3、稅收籌劃應從總體上系統地進行考慮。企業稅收籌劃的目的是取得企業整體利益的最大化。即不能僅僅關注個別稅種稅負的高低,某一稅種少繳了,另一稅種可能要多繳,因而必須著眼于企業整體稅負的輕重;同時,不僅要使企業整體稅負最低,還要避免在稅負降低的同時帶來的由于銷售與利潤的下降超過節稅收益。

4、稅收籌劃應在納稅義務發生之前進行。稅收籌劃必須在應稅行為或應稅事實發生之前對企業的投資、經營和理財等活動進行籌劃和安排。如果納稅事實已經形成,納稅項目、計稅依據和稅率已成為定局以后,則不存在稅收籌劃的問題了。

5、稅收籌劃應注意風險防范。稅收籌劃之所以有風險,與經濟環境、國家政策及企業自身活動的不斷變化有關。尤其是那些立足長期的稅收籌劃,更是蘊涵著較大的風險性。另外,無論什么稅種,在納稅范圍和應納稅額的界定上,法律都賦予稅務機關一定的職業判斷。因此,在企業稅收籌劃中,有關人員除了全面學習稅收法規之外,密切保持與稅務部門的聯系與溝通,至關重要。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操作指南.

[2]《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新所得稅法實施細則范文4

【關鍵詞】 無形資產;會計核算;納稅調整;財務管理

無形資產是指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非貨幣性資產,通常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特許權、土地所有權等。企業會計準則規范了無形資產的確認、計量和相關信息披露。新企業所得稅法等法律法規規范了無形資產的稅務處理。兩者之間存在差異。本文試就其存在的差異分析探討,并進行納稅調整。

一、無形資產初始計量的會計處理與納稅調整

無形資產通常按實際成本計量,即以取得無形資產并使之達到預定用途而發生的全部支出作為無形資產的成本。對于不同來源取得的無形資產,其成本構成不盡相同。外購無形資產,其成本包括買價、相關稅費以及直接歸屬于使該項資產達到預定用途所發生的其他支出;投資人投入的無形資產成本,按照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確定等。初始確認時,無形資產會計與稅法規定之間的差異主要產生于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購買無形資產和內部研究開發形成的無形資產兩種情況。

(一)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購買無形資產的會計處理與納稅調整

無形資產準則規定,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購買無形資產的,購買價款超過正常信用條件延期支付,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無形資產的成本為購買價款的現值。實際支付的價款與購買價款現值之間的差額,除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7號――借款費用》應予資本化的以外,應在信用期內計入當期損益。

所得稅法規定,外購無形資產以購買價款和支付的相關稅費以及直接歸屬于使該資產達到預定用途發生的其他支出為計稅基礎,無形資產按直線法計算的攤銷費用準予扣除。無形資產的攤銷年限不得低于10年。由此產生兩項差異需要調整:

1. 由于無形資產入賬價值與計稅基礎之間的差異形成的無形資產累計攤銷額的差異;

2. 實際支付價款與購買價款現值之間的差異額計入當期損益部分形成的差異。

(二)內部開發產生的無形資產會計處理與納稅調整

對于企業自行進行的研究開發項目,無形資產準則要求區分研究階段與開發階段兩個部分分別進行核算。研究階段的有關支出在發生時應當費用化計入當期損益。開發階段所發生的支出滿足條件的可以資本化,確認為無形資產的成本。按照新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

納稅調整:

1.稅法規定的稅前加計扣除金額只在《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中體現,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應予調整,不需要進行會計處理。

2.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也即該項無形資產的計稅基礎應為開發過程中符合資本化條件后達到預定用途前發生的實際支出的150%。無形資產的成本小于計稅基礎,產生暫時性差異,如果該項無形資產并非產生于企業合并,同時初始確認時既不影響會計利潤也不影響應納稅所得額,不應確認該暫時性差異的所得稅影響。后續計量時的攤銷額產生的差異應進行納稅調整。

二、無形資產后續計量的會計處理與納稅調整

(一)無形資產攤銷的會計處理與納稅調整

無形資產準則規定,企業應當于取得無形資產時分析判斷其使用壽命。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如為有限的,應當估計該使用壽命的年限或者構成使用壽命的產量等類似計量單位數量;無法預見無形資產為企業帶來未來經濟利益期限的,應當視為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需要在估計的使用壽命內采用系統合理的方法進行攤銷。攤銷方法有直線法、產量法,受技術陳舊因素影響較大的專利權和專有技術等無形資產,可采用類似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的方法進行攤銷,無形資產攤銷金額一般應計入當期損益。新所得稅實施細則規定,無形資產按直線法計算的攤銷費用準予扣除,無形資產的攤銷年限不得低于10年。由于稅法的攤銷方法和年限與會計規定不同,使無形資產的攤銷對損益和所得稅的影響不同而產生差異,導致企業需要進行納稅調整。

例1:某企業2008年1月從外購買一項非專利技術,共支付各種費用45萬元,該項無形資產預計可使用5年。由于該無形資產的使用前期會使企業收入多,后期收入少,因此企業決定采用年數總和法進行攤銷。該企業所得稅稅率25%。

2008年攤銷額=45×5÷15=15萬元

借:管理費用150 000

貸:累計攤銷150 000

以2008年為例,會計規定攤銷額為15萬元,稅法規定攤銷額為45÷10=4.5萬元,會計上比稅法上要多攤銷10.5萬元。無形資產賬面價值30萬元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 26 250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26 250

(二)無形資產減值的會計處理與納稅調整

企業會計準則規定,當無形資產出現減值跡象時,應計算其可收回金額??墒栈亟痤~應根據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后的凈值與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之間較高者確定。當無形資產賬面價值大于其可收回金額時,應計提無形資產減值準備,計入當期損益。無形資產減值準備一經計提不準轉回。新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的各項資產以歷史成本為計稅基礎。企業持有各項資產期間資產增值或者減值,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確認損益外,不得調整該資產的計稅基礎。由此看出,會計上所確認的無形資產減值損失,稅法上不允許稅前扣除,需要進行納稅調整。

例2:某企業2008年1月從外購買一項無形資產,共支付各種費用50萬元,該企業無法預計其為企業帶來的經濟利益,將其視為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2008年年末,對該項無形資產進行減值測試,發現市場上出現了對該無形資產不利的經濟因素,使其發生減值,預計可收回金額為25萬元。則企業的會計處理為:

借:資產減值損失250 000

貸:無形資產減值準備250 000

稅法規定無形資產減值損失不允許扣除,只有按直線法計算的攤銷額準予扣除,且攤銷期為10年。2008年會計確認的25萬元減值損失稅法不允許扣除,2008年稅法確認的無形資產累計攤銷額為5萬元,納稅調整為: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50 000(200 000×25%)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50 000

三、無形資產處置的會計處理與納稅調整

無形資產的處置,主要是指無形資產對外出租、出售、對外捐贈,或者是無法為企業帶來未來經濟利益時,應予轉銷并終止確認。無形資產處置的會計處理與稅法的處理一般不會產生差異。只有利用無形資產進行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時,可能會產生差異。準則規定當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不具有商業實質時,按賬面價值入賬,不確認轉讓損益。稅法規定將這類業務分為兩步:第一步賣出無形資產,應確認收益;第二步買入資產,與一般交易一樣。因此,需進行納稅調整。

四、企業在財務管理中應注意的問題

(一)關于研發費用是資本化還是費用化的選擇問題

新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加計扣除部分的順序為:先抵扣技術開發費,再抵扣加計扣除部分,如技術開發費在當年沒有足額抵扣,可以在不超過5年的期限內延續抵扣。而加計扣除部分沒有足額抵扣的,無論當年還是以后年度均不得抵扣。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攤銷期不低于10年。

無形資產準則規定,內部研發費用資本化是對開發階段的支出資本化,并且要滿足一定條件才能資本化。但由于資本化的五個“條件”在具體實施中較難掌握,需要較多的主觀判斷,資本化金額大小的確定存在很大的主觀性,加之對資本化的時間沒有具體的規定,這樣給企業留下了很大的選擇空間:如果企業有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予以抵扣,選擇費用化研發支出可充分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如果企業沒有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可以抵扣,選擇資本化研發支出,可在未來的不低于10年的時間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二)注意區分無形資產減值準備和累計攤銷

無形資產減值與攤銷是無形資產核算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無形資產的備抵項目,兩者互為補充,共同反映無形資產賬面價值的減少,有著許多共同之處。但是它們也存在一些不同之處,如不加以區別,容易導致實務中對兩者的關系認識不清。其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適用準則的區別

無形資產的攤銷在無形資產準則第四章后續計量中作了具體規定,它適用無形資產準則;而對無形資產如何計提減值準備,第二十條規定“無形資產的減值,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處理”,集中體現了資產減值的共同性和系統性。

2.確認范圍的區別

無形資產準則規定,企業應當于取得無形資產時分析判斷其使用壽命,并對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要進行攤銷,而對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則不應攤銷。對計提減值準備《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中規定,對使用壽命確定的無形資產,企業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判斷資產是否存在可能發生減值的跡象,存在減值跡象時,才對其進行減值測試;對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無論是否存在減值跡象,每年都應當進行減值測試??梢?計提攤銷的無形資產范圍不包括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而計提減值準備的無形資產范圍不僅包括使用壽命確定的無形資產,還包括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因此,計提減值準備的無形資產范圍比計提攤銷的無形資產范圍要廣一些。

3.計提基數的區別

無形資產攤銷是以無形資產賬面原值減去預計殘值后的金額作為攤銷基數,并在估計確定的使用壽命年限內計提攤銷。已計提減值準備的無形資產,還應扣除已計提的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的累計金額。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其殘值應當視為零。而無形資產減值準備則是針對無形資產賬面價值而言的,在期末時按賬面價值與可收回金額孰低的原則來計量,對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價值的差額計提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參考文獻】

[1] 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2006[S].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2006.

[2] 財政部會計司編寫組.企業會計準則講解2008[M].北京: 人民出版社,2008.

[3] 楊崇春,高金平.企業所得稅法與企業會計準則的差異及納稅調整[J].中國總會計師,2009(3).

新所得稅法實施細則范文5

1、20××年財務預算計劃工作。今年1月份,根據××總公司及公司領 導班子的工作要求,結合市場情況,在反復研究歷史資料的基礎上,綜合帄衡, 統籌兼顧,本著計劃指標積極開拓穩妥的原則,在反復聽取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 向××總公司上報了20××年公司財務計劃。并且,根據××總公司下達公司的20×× 年計劃任務,層層分解落實,下達了有關部門20××年計劃任務指標。同時,為 了保證財務計劃的順利完成,財務部對各部計劃任務進行逐月檢查和分析,及時 發現各部門計劃任務指標執行中存在的問題,為公司領導制定經營決策提供重要 依據。

2、××年年財務決算工作。××年年財務決算工作,是××公司會計報表第一 次上報××總公司,這對會計決算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財務部根據會計決算 工作的要求,高標準、嚴要求、齊心協力,加班加點不計報酬,認真保質保量地 完成了會計決算幾十個報表的編制及上報工作,并對會計報表編寫了詳細的報表 說明,完滿地完成了會計決算工作任務。

3、員工集資工作。為了減少利息支出,減支增效。今年4月初,根據×× 總公司業務發展項目急需籌措資金的要求,以及公司領導班子的決定,財務部組 織員工動員集資,半個月內完成集資××萬元,完成了公司為中陜總公司發展項 目籌措部分資金的任務。6月份,經過多方努力,從××工行××支行取得貸款×× 萬元,緩解了資金短缺壓力,歸還了員工集資借款項××萬元,為公司節約利息 支出××萬元。今年11月至12月,公司先后有三筆銀行貸款到歸還期限,按照 銀行規定,如不能按期歸還貸款,一方面加罰息××%,一方面取消公司貸款×× 萬元額度,直接影響公司信貸信譽。對此,公司領導十分著急。公司領導與財務 部采取多種方案,千方百計籌措貸款到期周轉資金,經過動員員工退住房公積金 后集資等辦法,籌措資金××多萬元,按期歸還了銀行到期貸款,維護了公司信 貸形象,防止了借款逾期增加罰息,為公司節約利息支出××萬元。

4、中小企業融資工作。××公司從去年4月份整體劃轉××總公司管理以 來,按照總公司要求,努力把企業做大做強,保證企業又快又好的向前發展,如 何搞好資產運作,發揮現有資產的最大效益,已是公司經濟工作的重要環節。為 此,20××年財務部在資產抵押貸款中小企業融資方面,做了大量工作。1至3 月份,多次向××銀行報送貸款資料,銀行開戶、結算、轉移員工工資發放賬號, 拓展公司中小企業融資渠道,為企業尋求貸款支持。4月份向建行報送貸款資料, 5月份多次向××支行報送貸款資料,多次接受貸款調查。經過公司領導和財務 部的多次努力,6月份從××支行取得貸款××萬元。進入9月份后,公司先后有 工商行××支行×筆貸款××萬元到期,財務部全力以赴,公司領導大力協調,通 過員工集資等辦法籌措資金,借新還舊,為公司節約了財務費用支出。20××年 先后為中陜總公司解決中小企業融資××萬元,財務部代表公司為××總公司業務 發展解決急需資金問題,作出了顯著成績。

新所得稅法實施細則范文6

1、20xx年財務預算計劃工作。今年1月份,根據xx總公司及公司領 導班子的工作要求,結合市場情況,在反復研究歷史資料的基礎上,綜合帄衡, 統籌兼顧,本著計劃指標積極開拓穩妥的原則,在反復聽取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 向xx總公司上報了20xx年公司財務計劃。并且,根據xx總公司下達公司的20xx 年計劃任務,層層分解落實,下達了有關部門20xx年計劃任務指標。同時,為 了保證財務計劃的順利完成,財務部對各部計劃任務進行逐月檢查和分析,及時 發現各部門計劃任務指標執行中存在的問題,為公司領導制定經營決策提供重要 依據。

2、20xx年財務決算工作。20xx年財務決算工作,是xx公司會計報表第一 次上報xx總公司,這對會計決算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財務部根據會計決算 工作的要求,高標準、嚴要求、齊心協力,加班加點不計報酬,認真保質保量地 完成了會計決算幾十個報表的編制及上報工作,并對會計報表編寫了詳細的報表 說明,完滿地完成了會計決算工作任務。

3、員工集資工作。為了減少利息支出,減支增效。今年4月初,根據xx 總公司業務發展項目急需籌措資金的要求,以及公司領導班子的決定,財務部組 織員工動員集資,半個月內完成集資xx萬元,完成了公司為中陜總公司發展項 目籌措部分資金的任務。6月份,經過多方努力,從xx工行xx支行取得貸款xx 萬元,緩解了資金短缺壓力,歸還了員工集資借款項xx萬元,為公司節約利息 支出xx萬元。今年11月至12月,公司先后有三筆銀行貸款到歸還期限,按照 銀行規定,如不能按期歸還貸款,一方面加罰息xx%,一方面取消公司貸款xx 萬元額度,直接影響公司信貸信譽。對此,公司領導十分著急。公司領導與財務 部采取多種方案,千方百計籌措貸款到期周轉資金,經過動員員工退住房公積金 后集資等辦法,籌措資金xx多萬元,按期歸還了銀行到期貸款,維護了公司信 貸形象,防止了借款逾期增加罰息,為公司節約利息支出xx萬元。

4、中小企業融資工作。xx公司從去年4月份整體劃轉xx總公司管理以 來,按照總公司要求,努力把企業做大做強,保證企業又快又好的向前發展,如 何搞好資產運作,發揮現有資產的最大效益,已是公司經濟工作的重要環節。為 此,20xx年財務部在資產抵押貸款中小企業融資方面,做了大量工作。1至3 月份,多次向xx銀行報送貸款資料,銀行開戶、結算、轉移員工工資發放賬號, 拓展公司中小企業融資渠道,為企業尋求貸款支持。4月份向建行報送貸款資料, 5月份多次向xx支行報送貸款資料,多次接受貸款調查。經過公司領導和財務 部的多次努力,6月份從xx支行取得貸款xx萬元。進入9月份后,公司先后有 工商行xx支行x筆貸款xx萬元到期,財務部全力以赴,公司領導大力協調,通 過員工集資等辦法籌措資金,借新還舊,為公司節約了財務費用支出。20xx年 先后為中陜總公司解決中小企業融資xx萬元,財務部代表公司為xx總公司業務 發展解決急需資金問題,作出了顯著成績。

5、財會工作量化管理。20xx年,財務部人員進行了較大調整,調整以后 財會人員新手增多,如何圍繞財會工作各項工作任務,帶領財務部新老員工又好 又快的完成各項工作任務,財務部主要從量化管理入手,對財會工作、會計核算、 費用管理、資金調拔、財務計劃、財務分析、報表報送、貸款中小企業融資等項 工作任務進行具體量化,根據輕重緩急,具體分工,規定時間,落實到人,月初 計劃,月中檢查,月末考核,使財務部各項工作落到了實處,既分工,又合作, 緊張、規范保質保量的按時完成了工作任務,使公司領導能夠通過財務信息帄臺、 各種表格及分析,宏觀了解公司的各月財務狀況,為公司領導制定經營決策提供 了重要依據。

6、財務人員業務學習。為了認真貫徹執行財政部新頒布的38個會計準則, 新的企業所得稅法實施細則。財務部先后多次組織全體財會人員,學習新會計準 則,學習新企業所得稅法,對照新準則,新所得稅法,結合公司實際,充分利用 會計政策,開展會計核算。不斷提高財會人員的業務技術水帄。

7、會計檔案的歸檔整理工作。今年3月份,財務部對20xx年各種會計憑 證、報表、帳本進行了認真登記,按照會計檔案工作要求完成了20xx年會計檔 案整理工作。

8、配合總公司xx集團成立,財務部通過大量的工作,配合總公司審計組 完成了企業改制審計任務。

9、配合公司總經理辦公室完成了營業執照的年審工作任務。

10、完成20xx年各種稅務清算工作任務。

11、20xx年貸款證年檢及企業信貸等以及評審工作。

12、配合公司人事部完成公司理順工資方案的測算工作任務。

明年財會工作要點:

1、公司已4年沒有接受日常稅務檢查了,明年估計稅務檢查將是財務工 作的重點。

2、組織財會人員繼續學習新會計準則,提高財會人員業務技術水帄。

3、搞好資金結算,加強與銀行的聯系,準備多次辦理xx萬元貸款的分批 到期轉貸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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