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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心得體會范文1
通過認真學習七五普法,我深受啟發和教育,對下一步普法工作的重點更加明確,完成任務的信心更加振奮。積極深入學習憲法,公務員法等各部法律,要嚴格按照要求,并努力做到以下幾點:
我積極參與本機關組織開展的各項活動,主動學習相關法律法規,自覺踐行法律法規,努力提高法律意識,不斷增強依法決策、依法管理、依法辦事的能力。下面我談談學法用法心得體會。
一、通過學習,進一步提升了學法用法思想理念。提高全民法律意識,推進依法治國、依法行政、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一項重大而長期的工作。自覺學習、貫徹和宣傳法律,關鍵在于提高思想認識。首先,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黨和國家的基本方略,公務員學法用法是執政為民的本質要求,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的靈魂,是一切工作得以正常開展的基礎和重要保證。其次是本職工作的需要。鄉鎮工作量大面廣,涉及公務員法等諸多法律法規,作為一名公職人員,必須充分掌握才能保證各項工作規范有序開展,服務好本職工作。最后是自身建設的需求。黨員干部首先應該是國家法律帶頭的執行者和遵守者,學法用法這個頭帶得好不好,直接影響到工作的成效,關系到工作的形象。
普法心得體會范文2
一、必須培養強烈的法制觀念
法制觀念由來已久,作為我們處在現代社會的人,在法制建設不斷健全、社會文明中不斷發展的新形勢下,個人的社會活動都必須依據法律而進行,因此,更應該學法、懂法,用法、遵循法律。
常常會在電視、報紙的報道中看到一些人沒有法制觀念,不懂得用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尊嚴和權利,他們甚至在受到不法侵犯的時候還不知道用法律途徑解決問題,有的選擇暴力、有的選擇忍受。這是一種悲哀,我們要吸取教訓,培養自身的法制觀念,同時也對學生及學生家長進行普法宣傳,只有大家都有法制觀念了,法律才能更好的發揮它的作用。
二、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學以致用的務實的態度去學習普法知識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質
學法的目的就是學以致用,明白什么是法律所允許的,什么是法律所禁止的,要在法律所限定的框架內做事。學習過程中認識到培養和樹立誠信守法、依法執教、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推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構建和諧社會、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必然要求。在學習了《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五五普法》后,讓我更明確,作為一名人民教師我該履行的義務和遵守的行為規范。在工作中,嚴格規范自己的思想和行為,全心全意為學生服務,讓學生滿意,家長放心,社會認可,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諷刺,挖苦,威脅、責難家長。時刻以教師的道德行為規范來要求自己,不穿奇裝異服,處處“身正為范”。對于后進生,不拔苗助長,不諷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個學生的特點,因材施教。
三、要將普法學習落到實處
普法心得體會范文3
一、薄弱環節制約著普法教育的質量
我國的普法教育通過20年的努力,基本形成了“黨委領導、政府實施、人大監督、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格局,普法教育滲透到全社會的各個領域。但是,全民普法教育期間正是我國改革開放時期。在改革開放、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大環境下,經濟轉型、企業轉制、各種利益關系重新調整,人流、物流、信息流成為各種利益調整的主要特征,社會矛盾比較突出。在這樣的大背景下,我們開展的普法教育就很難適應社會發展變化的形勢,因而在實施普法教育中就出現了對一些重點對象抓而不緊、對工作難點缺少辦法和對盲點部位教育不到位等薄弱環節。其表現:
(一)是領導干部學法抓而不緊。領導干部是社會管理的決策者。他們的法律素質和學法質量直接關系到一個地區、一個部門和一個單位的學法熱情,關系到所屬地區和部門的法治化建設水平。因此,我們在推進“四五”普法中一直把領導干部學法用法作為重中之重來抓。但是,在實際工作中,一些地區和部門的領導存在著重經濟工作輕普法教育、重眼前利益輕長遠利益、重基層普法輕自身學法的問題。會上要求多,會下落實少,對下要求多,對己要求少的現象較為普遍。由于一些領導干部對普法教育認識上的偏差和重視程度不夠,導致一些地區的普法教育發展不平衡。
(二)是青少年法制教育質量不高。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利在當代,功在千秋。應該說,在“四五”普法中,各級政府對青少年法制教育較為重視,做了大量工作,有效地構建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組織網絡體系,確保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規范運作。但是在工作運作中還存在著一些諸如法制副校長素質不高,講課內容缺乏針對性,且講課形式單一。簡單枯燥,導致有的學校法制副校長沒有切實發揮好應有的作用。由于青少年法制教育質量不高,直接影響了一些學校和學生學法的積極性。
(三)是流動人員法制教育難落實。隨著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人口流動已成為一大趨勢。僅新都目前就有外來流動人口10萬多,占本地人口六分之一。他們一方面為新都的經濟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另一方面也給社會治安帶來了壓力。
(四)是中小私營企業法制教育存在盲點。由于這部分企業規模較小且分布面廣,一些業主本身素質不高和急于發展經濟的心理,因而對自身的法律學習和對員工的法制教育難以落實,勞動合同糾紛、勞資糾紛、非法用工等問題時有發生。實行政企分開后,政府又缺乏對中小私營企業有效的教育管理手段,工作難以滲透,以致普法教育在中小私營企業中存在盲點。
(五)是農村法制教育工作還不到位。多年來,在推進全民普法教育中,各級政府一直將農民的普法作為重點來全力推進。特別是各地以貫徹《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開展“綜合示范村”以及“法律明白人”創建活動為契機,使普法教育在農村得到了有效推進。但由于農村人口眾多,基礎設施薄弱,地區發展不平衡,加上普法骨干緊缺和政府投入不夠等因素,使普法工作很難落實到位。
(六)是對行政區劃調整中的法制教育滯后。在推進小康社會建設的進程中,農村向城市聚集已成為必然趨勢。特別是近年來,各地都在加大城市化建設力度,村委變社區,農民變市民。但是,城市擴建也對失地農民帶來了諸如土地征用、房屋拆遷、工作安置和生活保障等問題。而法制宣傳教育不能適應城市建設快速發展的形勢,使城市建設中的土地征用、房屋拆遷、生活保障等一度成為熱點問題。
二、用法制提升普法教育質量
普法教育質量不高有領導重視程度不夠的問題,有相關部門責任不明的問題,也有主管部門工作不到位的問題等等,但是從根本上說還是缺乏應有的法制保障。因此,在推進“五五”普法中,我們應當下大力氣建立一套有效的法律保障制度,以提升普法教育質量。在建立法律保障制度中,我們認為,應構建以下四個保障機制:
(一)要構建普法教育組織保障機制。首先要從法律制度上確立組織保障機制。不僅要求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都要建立普法組織機構,而且還要賦予其相應的職能和權限,不能讓普法機構成為擺設。目前,絕大多數單位都有普法的組織機構,但一些單位的普法機構作用不大,工作推進不力,普法教育的質量難以保證。因此,必須通過法律制度的形式來確立普法組織機構的職能和權限,讓它們真正在全民普法中發揮服務和保障作用。
(二)要構建普法教育責任機制。全民普法教育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必須要全社會來共同參與。這一方面需要全體公民的自覺行動,另一方面又需要通過法律制度的形式來明確各自的責任,否則共同責任就會成為一句空話。因此,必須要通過建立法律制度的形式來構建地區、部門、單位和個人的責任體系,真正做到“千斤重擔大家挑,人人頭上有指標”,這樣才能做好普法教育工作,普法教育的質量才能提高。
(三)要構建普法教育資源整合機制。在教育的手段上,普法教育與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教育、科學文化知識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具有一定的相通性,擁有的資源可以共享。但是在實際工作中,部門之間不溝通、開展工作單打一的現象比較普遍。因此,必須樹立“大普法”觀念,通過建立法律制度的形式來整合資源,這樣,普法教育才能與其他教育互為侵透,協調發展,普法教育的質量才能夠提高。
(四)要構建有效的普法教育考評機制。在普法教育的實踐中,絕大多數單位都建立了考評機制,但一些單位考評的效果不是很好,影響了普法質量。因此,要從法律制度上對普法教育的考評機制予以確認,同時從政府的角度解決部門考核、多頭考核和重復考核等問題,把一切考核納人到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考核的軌道上來,增強考核的權威性。這樣,才能夠保證普法教育與其它工作協調發展,才能促進普法教育質量的提高。
普法心得體會范文4
五五普法即為《中央宣傳部、司法部關于在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五個五年規劃》的簡稱。其目標:在公民學法、用法、提高法律素質的基礎上,著力培養法治觀念和法治自覺性,在全社會形成崇尚法治的價值觀和良好法治社會氛圍,不斷提高各級政府乃至全社會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推進依法治國進程。當然,對于不同層次的人要求也不盡相同。
教師這個職業不同于其他職業。她神圣、偉大、高尚,世界一切贊美的詞語都可以用在她身上。長期以來關于教育的法律雖然存在著,但許多侵犯教師合法權益的事情時有發生,例如毆打、辱罵、誹謗教師、等等的事情發生,而教師迫于時代和社會的壓力,能夠主動利用這件法律武器去捍衛自己的人卻不多,這說明教師只知法、守法是不夠的,因為用法也是我們基本的權利。教師作為一支具有高素質的社會隊伍,學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們教師必修的一門功課。通過學習五五普法,自己的心靈受到了一次洗禮。作為一名黨員教師,更有義務和責任去學習和靜下心去寫寫心得。
通過學習教師法、義務教育法,我不僅更新了自己對法律的認識,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認為教師就是為社會,為學生服務的,吃點虧是可以吞下去;現在我不會再這么認為了,因為,每個人都享有一定的權利,“平等”的口號不應是嘴上說說而已,落實到實處才擁有意義,否則有法也等于無法了。同時我也認識到作為一名教育前線的教師所應盡的責任和義務,《五五普法》不僅幫助教師得到她們的所得,也讓教師有了行為上的準則,只有學習好它才能保證教師享有自己的權利
另外,教師在享有權利的同時,也應履行一定的義務。在學習了《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五五普法》后,讓我更明確,作為一名人民教師我該履行的義務和遵守的行為規范。在工作中,嚴格規范自己的思想和行為,全心全意為學生服務,讓學生滿意,家長放心,社會認可,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諷刺,挖苦,威脅、責難家長。時刻以教師的道德行為規范來要求自己,不穿奇裝異服,處處“身正為范”。對于后進生,不拔苗助長,不諷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個學生的特點,因材施教。教學不再是簡單的知識灌輸、移植的過程,應當是學習主體(學生)和教育主體(教師,包括環境)交互作用的過程。學生將不再是知識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識的習得者。面對知識更新周期日益縮短的時代,我意識到:必須徹底改變過去那種把老師知識的儲藏和傳授給學生的知識比為“一桶水”與“一杯水”的陳舊觀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腦知識儲量成為一條生生不息的河流,篩濾舊有,活化新知,積淀學養。有句話說的好:“一個教師,不在于他讀了多少書和教了多少年書,而在于他用心讀了多少書和教了多少書?!庇眯慕?、創新教與重復教的效果有天淵之別。教書和學習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師的人生,還應該有創新精神。年年春草綠,年年草不同。而我們的學生亦是如此,因為人與人之間存在差異,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體學生,又要尊重每個學生的個性特點。因材施教的目的是為了調動每一個學生的學習積極性、主動性,讓每一個學生主動地、活潑地發展。在組織教學中把整體教學、分組教學與個別教學結合起來;在教育過程中,貫徹個別對待的原則,講求一把鑰匙開一把鎖。學生們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兒,但每一顆都有與眾不同的可人之處。因此便更需要我們用不同的方法用愛心去澆灌、呵護。
我時刻要用《教師法》、《義務教育法》和《五五普法》來規范和鞭策自己,在傳授科學文化知識的同時,還要保護學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學生合法權益,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這樣才得以使我們的事業走向輝煌使我們的教育對象健康成長。
普法心得體會范文5
一、 通過學習,進一步提升了學法用法思想理念。
提高全民法律意識,推進依法治國、依法行政、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一項重大而長期的工作。自覺學習、貫徹和宣傳法律,關鍵在于提高思想認識。首先,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黨和國家的基本方略,公務員學法用法是執政為民的本質要求,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的靈魂,是一切工作得以正常開展的基礎和重要保證。其次是本職工作的需要?;鶎庸ぷ髁看竺鎻V,涉及諸多法律法規,作為一名公職人員,必須充分掌握才能保證各項工作規范有序開展,服務好本職工作。最后是自身建設的需求。黨員干部首先應該是國家法律帶頭的執行者和遵守者,學法用法這個頭帶得好不好,直接影響到工作的成效,關系到工作的形象。
二、 通過學習,進一步確保了學法的成效。
作為一名基層公務員,學法是用法的前提,但學法的目的是為了更好地用法。我們只有把學習法律知識和依法辦事緊密結合起來,與解決群眾關心的問題和存在的問題結合起來,通過法律的手段來解決改革、發展、穩定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學法是用法的前提。盡管這些年來,我們公務員系統普法宣傳學習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不可否認,我們的政府機關特別是在基層,相當數量的領導干部和公務員法治意識和法治觀念還比較淡薄,弄不懂、學不深現象還比較突出,并直接消極地作用在實際工作上。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與一些地方公務員學法環節存在形式主義不無關系。在因制度弱化導致的上無壓力下無動力的情況下,部分公務員提不起學法的精神和用法的自覺性。這就導致部分公務員法律素質不高,行政活動缺乏科學性、嚴謹性和合法性。因此,在將來的學法用法工作中,應進一步完善形式、充實內容、健全機制、強化培訓、嚴肅考核,真正提高廣大公務員學法用法的積極性和自覺性,不斷增強公務員學法用法的實際效果。
三、通過學習,進一步加強了依法行政能力。
普法心得體會范文6
普惠金融是聯合國在2005年宣傳“國際小額信貸年”時提出的一種金融理念,特別強調對農村地區和弱勢群體的金融服務,旨在讓所有人享受平等的金融權利,體現一種公平理念。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迫切要求我國建立一個多層次、廣覆蓋、可持續的普惠金融體系。經過長期探索和實踐,我國普惠金融發展狀況顯著改善,但是,依然面臨著從宏觀到微觀等諸多挑戰。其中,信息不對稱是制約普惠金融發展的關鍵障礙。建立和完善農村信用體系能夠有效緩解銀農、銀企信息不對稱,預防信貸業務中的信用風險,并且幫助守信農戶和農村企業以更低的成本、更快捷的方式獲得貸款,從而降低農村金融市場的交易成本,促進縣域普惠金融發展。
一、普惠金融發展的主要障礙:信息不對稱
普惠金融的核心和目的是共享與普惠,旨在建立有效的、全方位為社會所有階層和群體提供服務的金融體系,尤其為小微經濟體提供一種與其他客戶平等享受現代金融服務的機會和權利(鄒力宏,2014)。就當前農村地區而言,普惠金融機構與農村小微經濟體(包括農戶和農村小微企業)之間存在著嚴重的信息不對稱。在農村信貸市場上,金融機構在貸前調查環節不能取得農村小微經濟體完備的會計記錄和貸款去向等相關資料,而農村小微經濟體對于自己的經營能力、盈利能力、償債能力以及貸款使用等情況比較清楚,在提供資料時總是避憂就喜、避實就虛,因此普惠金融機構便只能憑借農村小微經濟體提供的信息和當地農業信貸市場的一般情況來研判信貸風險,無法準確掌握單個借款人的風險偏好、還款意愿和還款能力。貸款發放后,普惠金融機構也無法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農村小微經濟體可能違背合同約定,根據自己掌握的信息優勢采取機會主義行動,從而損害普惠金融機構的利益,當借款者違約、契約執行的難題無法解決,農村普惠金融機構表現出非效率的特征(譚文培,2013)。此外,農村小微經濟體小額分散的貸款需求、偏僻的地理位置和農村地區基礎設施的薄弱使得普惠金融機構收集和調查信用信息的難度和成本成倍增加,普惠金融機構出于自身利益考慮,不愿意或較少為農村小微經濟體提供金融服務,從而背離了普惠金融機構的設立初衷,阻礙了金融信貸向農村地區的流入,造成農村金融市場供給不足。
二、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支持普惠金融發展的作用機制:信號傳遞
(一)信號傳遞模型的基本假設
信號傳遞模型本質上是一個動態不完全信息博弈,是指擁有信息優勢的一方通過向具有信息劣勢的一方傳遞某種信號來表明自己的某些特性。本文以信號傳遞模型分析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支持普惠金融發展的基本原理。在該模型中,局中人分別為農村小微經濟體和普惠金融機構,其中,農村小微經濟體是信號發送者,普惠金融機構是信息接收者。普惠金融機構對農村小微經濟體的真實類型并不知情,為了選擇最優行為,普惠金融機構需要從農村小微經濟體的行動中對其類型做出概率判斷,再選擇最優行動。其基本假設如下:
1、信貸市場的兩類交易主體:農村小微經濟體和普惠金融機構都是理性的,二者決策依據都是使自身期望收益最大化。
2、假定農村小微經濟體所需資金為L+I,其中I是通過自身經營或利潤留存能夠提供的資金,L是農村小微經濟體的資金缺口,需通過向普惠金融機構申請授信來補足。假設普惠金融機構針對農村小微經濟體的借款利率定價為r,還款方式為在到期日同時償還所有本金及利息。
3、把農村小微經濟體的產品質量、運營策略、管理水平、經營者素質及信用等影響未來收益的因素統稱為農村小微經濟體質量,并假定農村小微經濟體的質量、未來收益、誠信情況等信息只有其自己知道。在提供貸款時,根據農村小微經濟體的類型,普惠金融機構將要求提供抵押品Dθ,
其中θ=G,G代表高質量農村小微經濟體
B,B代表低質量農村小微經濟體。抵押品的變現率為λ,0≤λ≤1。
4、農村小微經濟體根據自己的類型向普惠金融機構傳遞信號x,x信號信息包括農村小微經濟體信用情況、運營情況、財務報告、預期貸款利潤、借款期限、還款來源等。為爭取得到貸款農村小微經濟體往往對信號x進行粉飾,但這需要成本。成本主要包括虛假信息被發現后處罰的損失和聲譽風險。假定高質量的農村小微經濟體不需要粉飾信號,其發出的信號為xG;低質量農村小微經濟體發出的粉飾信號為xB。農村小微經濟體的粉飾成本為Cθ(x),其中Cθ(x≤xB)=0。
5、普惠金融機構不知曉農村小微經濟體的真實類型,只知道農村小微經濟體屬于類型θ的概率為p(θ)。普惠金融機構根據農村小微經濟體發出的信號x,運用貝葉斯法則對先驗概率修正得到后驗概率p(θ|x)。普惠金融機構根據修正后的后驗概率來判斷農村小微經濟體的類型并選擇合適的授信方案。
6、獲得貸款后,農村小微經濟體運營成功的概率為βθ,成功后的運營收益為R,且收益R應大于貸款還款額H,即R≥H=L(1+r)。運營失敗的概率為1-βθ,相應的運營收益為0。農村小微經濟體若能夠按時歸還借款,將獲得額外收益S(如提高信用,增加融資便利等)。
7、若農村小微經濟體的運營情況良好,其履約概率為αθ,普惠金融機構將收回貸款和利率H=L(1+r),農村小微經濟體得到的凈收益為R-H+S;如果運營失敗,農村小微經濟體將選擇違約,普惠金融機構變現抵押品,得到λDθ,農村小微經濟體除了損失抵押品Dθ外,還會帶來額外損失F(如聲譽的損失,征信系統的不良記錄妨礙以后再融資帶來的損失等)。
(二)信號傳遞博弈模型實現過程
農村小微經濟體根據自己的類型,選擇向普惠金融機構發出信號x,普惠金融機構在觀察到農村小微經濟體發出的信號x后,使用貝葉斯法則對其先驗概率p(θ)修正得到后驗概率p(θ|x),并據此來判斷農村小微經濟體的類型和預期盈利水平。農村小微經濟體知曉普惠金融機構將根據發出的信號做決策,因而農村小微經濟體將選擇最優信號x*使得農村小微經濟體的效用函數最大,即通過求maxU(x,θ),得出x的最優值x*。
信號傳遞博弈有三種類型的均衡:即分離均衡、混同均衡和準分離均衡。分離均衡是指農村小微經濟體傳遞的信號能反映出它的真實類型,能夠給普惠金融機構的判斷提供充分的信息和依據。分離均衡是普惠金融機構所期望的均衡狀態,即不同類型的農村小微經濟體分別以1的概率發出不同的真實信號。以下來分析達到分離均衡狀態需要滿足那些條件。
因為在分離均衡狀態下,低質量農村小微經濟體的最優選擇是發出信號xB,此時粉飾成本CB(x)=0。而高質量的農村小微經濟體發出信號xG。
三、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支持普惠金融發展的路徑:對博弈結果的解釋
(5)式表明,當粉飾成本實現C(x)>(1-βα)(D-D)時,信號傳遞博弈進入了分離均衡的狀態下。從(5)式可以看出要達到分離均衡的狀態,取決于以下因素:農村小微經濟體發出信號的粉飾成本、普惠金融機構對高質量農村小微經濟體和低質量農村小微經濟體設置的不同抵押條件、低質量農村小微經濟體的運營成功概率及農村小微經濟體的履約概率。從本文研究角度可以得出分離均衡狀態可以通過以下方式達到:
1、提高農村小微經濟體發出信號的粉飾成本。由式(5)可知,農村小微經濟體粉飾成本越大,該式成立的可能性也越大??刹扇∫韵路绞教岣叻埏棾杀?,比如建立可以多渠道了解農村小微經濟體情況的信息平臺,完善農村小微經濟體信用信息數據庫,實現政府、銀行、農村小微經濟體三方之間的信息交流和共享,打破部門之間的信息壁壘等。
2、提高農村小微經濟體的履約概率。不斷提高違約的聲譽損失,建立失信行為懲戒機制,實施典型失信主體“黑名單”、誠信示范主體“紅名單”曝光和評選,普惠金融機構之間加強合作,提高對有違約行為的農村小微經濟體在信貸市場上的準入門檻,并加大對農村小微經濟體貸款違約行為的懲罰力度。
3、設置合理、科學的抵押條件。針對農村小微經濟體的實際情況,對不同類型的農村小微經濟體設置相應的抵押率,并建立完善、規范的入押程序。除抵押外,也可以利用擔保、聯保等增級措施,作為抵押的補充。
四、結論及政策建議
從本文的分析可以看出,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對于促進普惠金融發展具有重要的作用,縣域普惠金融機構通過農村信用信息共享平臺,能夠準確掌握和判斷農村小微經濟體的信用狀況,增加信號的粉飾成本,并通過失信懲罰機制和守信激勵機制,提高違約的聲譽損失,從而督促資金需求方積極履約。因此,建立健全農村信用體系,增加粉飾成本,提高聲譽損失,有效發揮征信的激勵約束功能,對于降低農村金融市場交易成本,促進縣域普惠金融發展具有重要作用。
(一)拓寬縣域普惠金融征信體系覆蓋面
普惠金融機構具有小而散、數量多的特點,全國僅村鎮銀行和小額貸款公司就超過9000家。但是目前全國村鎮銀行接入央行征信系統的僅有150家,占全國村鎮銀行數量的15%。全國小額貸款公司接入央行征信系統的僅有300家,占全國小貸公司數量不足4%。諸多為普惠金融提供支持的機構未接入央行征信系統,凸顯現有征信體系對普惠金融的覆蓋面有限。此外,央行征信系統主要采集銀行信貸記錄信息,有信貸記錄的人群僅覆蓋中國約24%的人口,部分普惠金融對象的信用數據未能納入征信系統。因此,首先要進一步推進運營狀況良好、風險管理能力較強的各類小微金融機構的設立和發展,對其接人征信系統的途徑、準入審核和政策許可,制定更具針對性和可行性的方案;其次要實現信用信息的廣泛征集,降低普惠金融機構的信息收集成本;第三要為普惠金融機構提供更廣泛的低成本征信增值服務,滿足其多元化的征信需求。
(二)加強農村信用信息平臺開發及運用
一方面,系統平臺作為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的基礎設施,承擔信用信息采集、共享、傳遞以及輔助分析的重要職能,系統平臺的建設及完善是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的重要保障。當前,農村信用信息系統平臺建設普遍存在功能不足、效率不高等問題,需要盡快對系統進行升級改造,從而在運行效率和功能靈活性方面滿足需求。另一方面,系統信用信息的充分運用也是人民銀行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成效的重要體現。在建立了完善的農村信用信息采集及平臺的基礎上加強應用,農村小微經濟體信用信息的透明度將大大提升,粉飾成本也將隨之上升。通過人民銀行、政府部門以及普惠金融機構對系統數據的分析運用,發揮系統數據在貨幣政策評價、政府目標考核、貸款風險管理方面的優勢,進一步突出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性。
(三)強化守信受益失信懲戒機制
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的目標是優化農村信用環境,發現和增進農戶及農村企業的信用價值,促進縣域普惠金融服務水平提升。為了強化聲譽效應的作用,一方面要充分整合針對“三農”的財政和信貸政策,完善落實財政獎勵、補貼政策,建立健全“信用鄉鎮、信用村、信用戶”創建機制,推進普惠金融機構貫徹落實支農助農信貸政策,從融資價格、融資金額方面對農戶和農村企業予以支持。另一方面,推進守信受益失信懲戒機制的落實,推動相關政府部門出臺辦法,加強信息共享,定期將信用鄉鎮、誠信農戶、誠信企業等予以公布。同時,在現有行政處罰措施的基礎上,健全失信懲戒制度,建立農村小微經濟體黑名單制度,在市場監管和公共服務的市場準入、資質認定、行政審批、政策扶持等方面實施信用分類監管,結合監管對象的失信類別和程度,使失信者受到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