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成本論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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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成本論文

稅收成本論文范文1

[論文關鍵詞]國有商業銀行稅務籌劃稅收政策稅種

[論文摘要]國有商業銀行在與外資銀行的爭奪戰中,稅務籌劃是不可忽視的關鍵點。本文通過對現行稅法相關的規定進行梳理,分析國有商業銀行在稅務籌劃中可利用的稅收政策及籌劃技巧,從而為國有商業銀行的經營策略提出相應稅種的建議。

稅務籌劃,是以稅收政策為依據,在對企業發展戰略和經營情況全面分析的基礎上,通過對投資、財務和其他經營活動的安排,達到合法降低稅收成本的經濟行為。而商業銀行的稅務籌劃,也是商業銀行整個財務計劃的重要組成部分。

一、稅務籌劃的必要性

國有商業銀行的上市,一來可以壯大其資本實力,增強其國際競爭力;二來,國有商業銀行上市后將面臨著如何采用先進的技術改變傳統經營管理模式以降低服務成本等考驗,而構成銀行成本中很大的比例就是稅收成本。因此,國有商業銀行要提高與外資銀行競爭的實力,稅收籌劃的重要性就不言而喻了。

二、國有商業銀行與外資銀行的稅負比較

雖然新企業所得稅法使內外資企業所得稅率統一,但二者實際稅負還是存在很大差異。

(一)營業稅

我國對一般性貸款按利息收入全額征收營業稅,對外匯轉貸按利差征收營業稅。內資銀行的業務主要以人民幣貸款為主,轉貸款比例很低;而外資銀行則通常以外匯轉貸業務來規避營業稅,這實際上是采用內部定價規避稅收的手段,使外資銀行稅負遠低于內資銀行。

(二)企業所得稅

雖然新企業所得稅法將內外企業的所得稅統一為25%,但國有商業銀行呆壞賬核銷、固定資產折舊等稅前扣除標準過嚴,審核程序繁瑣,使得國有商業銀行的實際稅負遠高于名義稅率。而外資銀行按照國際稅收慣例,與經營有關的支出和費用都允許在稅前如實扣除。

(三)個人所得稅

國有商業銀行的職工多為中國公民,外資銀行的高管人員則有相當部分來自外國,且人員數量相對較少。我國個稅規定在華外籍人員的工資薪金所得可附加減除費用,對非居民納稅人僅就其境內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這使外資銀行的職工實際稅負比我國商業銀行職工輕了很多。而員工個人所得稅相當于企業工資支出的組成部分,個人所得稅的最終負擔者還是企業。由此可見,在目前我國個人所得稅收制度下,國有商業銀行比外資銀行要承擔更多的個人所得稅負。

(四)其他稅種

外資銀行不需繳納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各地為吸引外資在城市房地產稅等征收過程中,也對外資銀行實行了很多減免優惠,這更造成國有商業銀行與外資銀行的稅負不均。

總之,國有商業銀行承擔的實際稅負遠重于外資銀行。因此,國有商業銀行只有做好稅務籌劃,降低稅收成本,才能獲得更好的發展。我國現行稅收政策也為國有銀行實施稅務籌劃提供了可行性。如貸款和轉貸款產生的利息收入所應繳納的營業稅不同,貼現利息收入和金融往來利息收入免交營業稅,不同的資產負債結構即可導致不同的的稅負水平。

三、可利用的稅收優惠政策

(一)免稅項目

1.金融機構往來業務不征營業稅;2.經辦國家助學貸款業務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營業稅;3.國有商業銀行按財政部核定的數額劃轉給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資產,在辦理過戶手續時,免征增值稅和營業稅;4.國債利息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

(二)準予抵扣項目

1.銀行(除中國銀行)從事外匯轉貸業務,下級行收取的利息收入可減去借款利息支出額計算營業額;2.銀行買賣金融商品,可在同一會計年度末,將不同納稅期出現的正差和負差匯總計算并繳納營業稅;3.金融企業已繳納營業稅的應收未收利息,若超過核算期限(90天)尚未收回,可從以后的營業額中減除;4.金融企業壞賬、呆賬準備金可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根據以上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國有商業銀行在制定投資決策、發展戰略時應有針對性地進行統籌謀劃,進一步調整資產負債結構,從而實現節稅目的。

四、國有商業銀行稅務籌劃建議

(一)營業稅的籌劃

1.增加金融企業往來業務比例

商業銀行可拓展票據轉貼現業務和同業拆借業務,在這些同業往來上多投放資金以獲得免營業稅的利息收入,同時減輕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

2.經辦國家助學貸款業務

國有商業銀行可在保證學生還貸信用的前提下,增加助學貸款的業務,起到減輕稅負的效果。

3.增加外匯轉貸業務

由于轉貸業務的優惠政策,一筆外貸項目委托貸款所納營業稅,就比同額的信用貸款、抵押貸款或按揭貸款少。

(二)所得稅的籌劃

1.對利息收入的籌劃

由于國債利息收入既免征企業所得稅,又免繳營業稅等稅金,國有商業銀行應充分利用此優惠政策,加大國債投資力度。

另外,各地政府為吸引轄區外納稅大戶,會制定相關的稅收優惠政策,如納稅額達到規定數額可享受獎金或其他形式的獎勵。因此,國有商業銀行若把幾個分支機構的貸款集中于某一分支機構,就所有貸款利息收入集中向該機構所在地區稅務機關納稅,則可享受當地政府頒發的數目可觀的獎金,相當于降低了稅負。

2.及時確認利息費用

商業銀行對定期存款的利息支出費用按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若按季結息,季末計提利息按各存期檔次定期存款的平均余額,乘以結息日各相應存期檔次的定期存款利率,計入利息支出。如果結息日的掛牌利率低于存入日的利率,則少計了實際利息費用,使賬面利潤虛增,平添了稅收負擔。因此,國有商業銀行應嚴格按照各戶存款的存入日約定利率計算利息支出,及時正確地確認成本費用,于稅前列支。

3.固定資產折舊

盡量投資稅法允許加速折舊的固定資產,對未明確規定折舊年限的固定資產,盡量選擇較短的年限。前者可推遲稅款,而后者則加速了固定資金的周轉期。

(三)其他稅種的籌劃

除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國有商業銀行還需繳納城建稅等其他稅,如能對這些稅種進行籌劃,也可能減少稅收支出。例如,在使用賬簿上能減少貼花件數,就可少用印花稅票。

(四)其他建議

除了針對稅種的籌劃,國有商業銀行在具體交易時也可在保證業務安全的前提下,選擇稅負最輕的途徑進行稅務籌劃。

另外,加強與中介機構的合作,由專業人員進行策劃,也有助于稅收籌劃的合法性,避免稅務風險,從而帶動國有商業銀行內部稅收籌劃水平的提高,繼而實現降低企業成本,提高綜合競爭力的目的。

參考文獻

[1]安體富:“兩法”合并的經濟效應分析,中國稅務報,2007-03-21

[2]張云鶯:淺析商業銀行的稅務籌劃,黑龍江金融,2006年04期

[3]鄧亞璇:淺析新會計準則給中資銀行帶來的新挑戰,金融經濟,2007年24期

[4]李恒,邱向前:我國金融業營業稅稅負效應分析,上海金融,2007年第7期

稅收成本論文范文2

摘 要 隨著經濟全球化和IT技術的迅猛發展,財務共享服務中心管理模式在我國大中型企業中逐漸被接受和推崇,它雖然對企業降低成本、提高財務管理水平及效率以及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等方面起到非常大的作用,但在運行過程中也存在著許多問題。本論文對大中型企業財務共享服務中心管理模式運行效果分析,總結出了財務共享服務管理模式的運行效果和存在的問題并提出了改進建議。

關鍵詞 共享服務 財務共享服務中心 財務管理

一、引言

目前我國大中型企業已經或正在構自己的財務共享服務中心,共享服務理念和先進管理方法已經被他們所接受和運用。本文分析了財務共享服務管理模式在大中型企業實際運行中的一些優點和不足之處,以期能對財務共享服務中心管理模式更好的運行提供建議。

二、財務共享服務中心管理模式對實現企業戰略目標的支持作用

財務共享服務中心建立了“一體化”、“集中化”“協同性”的集團財務集中管理模式,為企業及下屬公司今后的財務管理提供了系統性、方向性、科學性的指導戰略規劃,為實現企業自身發展目標奠定了堅實財務管理基礎,對企業的總體的、遠期的戰略目標實現起到了決定性的支持作用。

三、財務共享服務中心管理模式對業務部門的績效評價作用

財務共享服務中心管理模式實現了與業務、人力資源、銷售、采購、物流等各種系統的高度集成,實現了全面、實時的監控分支公司的各種運營管理情況。財務共享服務中心通過分析與評價各分支機構的各種數據,以此來考核和評價其工作能力、工作業績,充分調動企業集團各分支機構、各部門以及每個人的創造性和積極性,進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為企業的績效評價和管理起到了積極的支持和幫助作用。

四、財務共享服務中心管理模式對財務管理水平的提升作用

財務共享服務中心管理模式已經成為國內外眾多大型企業進行降低管理成本、改善內外部服務質量、提高其工作效益和效率、加強自我風險管控的一種最流行的、先進的財務管理新模式。第一,隨著企業的規模的不斷擴大,財務共享服務模式有效的避免了財務組織的重復建設和人員的重復配置,建少了無效的人力勞動成本,從而帶來了人力成本和運營管理成本的大大節約。第二,財務共享服務中心管理模式可以借助制度、口徑和尺度一致的標準化和工作流程,提高了工作質量和服務質量,從而大大降低了內外部審計風險和稅務風險。

五、財務共享服務中心管理模式運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財務共享服務中心管理模式雖然對企業降低成本、提高財務管理水平及效率以及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等方面起到非常大的作用,但是也存在著以下不足之處:

(一)財務共享服務中心財務人員與分公司缺乏溝通、信息交流不順暢。財務人員不再直接與分公司的財務人員面對面的接觸,其人事、工資等關系與分公司無關,只是在工作上是一種完全關系。可能各自會為了各自的工作利益和目的,在處理工作的時候容易產生摩擦,溝通起來不順暢。

(二)容易造成“機關作風”。實行財務共享服務中心的財務管理模式,企業容易造成只是“共享”而不“服務”。由于大量財務人員集中在財務共享服務中心,人員管理難度大,容易造成服務意識淡漠,形成機關的一貫指揮作風。

(三)財務共享服務中心的財務管理模式雖然實現了集中化和實時管理,大大提高了其工作效率,但是也必然存在著許多安全隱患。主要表現為:網絡化財務管理的安全隱患主要是由于網絡硬件設備容易遭到物理破壞,電腦主機容易遭到網絡黑客和大量病毒的攻擊。

(四)稅務管理難度進一步加大,稅務成本增加。實施財務共享服務中心后,財務共享中心的財務人員不能直接和當地的稅務局進行溝通交流,會導致當地的各項稅收優惠政策、退免稅等申請困難程度加大,使得企業失去大量稅收優惠機會成本。

(五)財務人員的工作量和工作壓力加大。實施財務共享服務中心后,所有的財務單據和工作都集中在共享中心集中處理,這些復雜、重復性、枯燥無味的工作不僅加大了財務人力的工作量也加大了心理壓力,從而會造成工作質量下降和工作效率的下降。

六、對財務共享服務中心管理模式運行的建議

(一)加強財務共享中心財務人員職業道德思想、專業知識和技能的培訓。企業須加強對財務人員的培訓和思想引導,使財務人員不斷加強為基層服務的思想和態度,多了解基層公司的需要和困難,設身處地的為基層公司考慮問題,克服“機關作風”。

(二)加強網絡安全措施和財務人員網絡安全培訓。企業必須對網絡訪問權限的嚴格控制,可以通過嚴格的用戶授權和密碼保護以及利用防火墻和殺毒軟件嚴防黑客和病毒的入侵;可采用數據異地備份等防災措施,切實保護數據的安全;還要加強財務人員對電腦、網絡知識的學習和培訓,加強財務人員的道德素質教育。

(三)加強與政府各部門的溝通協調。企業要加強與當地稅務等部門的及時有效溝通,把握好各種稅收政策,積極爭取有關領導和部門的支持,處理好各種財稅關系,及時做好稅收繳納、稅收優惠和退免稅工作,降低稅務風險和稅收成本。

(四)切實關心員工日常的工作、學習和生活,為高效的工作提供后勤保障。企業可以開辦職工情緒管理知識講座、開辦職工健康知識講座、建立職工書屋、開展各種團隊活動等努力給員工創造一個良好的工作、學習、生活環境,盡力減輕職工心理負擔。

參考文獻:

[1] 陳虎,董皓.財務共享服務[M].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9:25-26.

稅收成本論文范文3

當前,國內外與地方財政體制改革相關的財稅政策研究,大致是沿著理論分析和實踐分析兩個方面展開的。

1.1“省直管縣”財政體制改革的理論分析,典型的有兩種思路。其一,財政分權與相關財稅政策設置。早期的財政分權理論認為,地方政府具有信息優勢。因為各個地區居民的偏好并不完全不同,所以由地方政府有所區別地分別提供地方性公共物品,顯然比整齊劃一地由中央政府統一提供地方性公共物品更有效率。Oates(1972)認為中央政府應當賦予地方政府提供相應地方性公共物品的財政收支權力,這樣將更有利于提高經濟效率,加快地方經濟發展,進而推動全國經濟增長。Tiebout(1956)指出,如果居民具有充分流動性,地方政府就會根據本地區居民的偏好設計出迎合他們需求的公共產品,進而提高經濟系統的效率,促進經濟增長。第二代財政分權理論認為,適當的分權化制度安排可以向地方政府提供市場化激勵,維持和促進市場化進程,進而推動經濟發展。Qian和Weingast(1997)提出,財政分權有助于形成一種稱之為“保護市場的聯邦主義”。在這種體制下,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明確劃分彼此的責權利,并由地方政府承擔發展本地經濟的主要責任。這樣一種體制能夠形成一種有助于保護市場的地區間財政競爭,政府間的競爭對地方政府隨意干預市場構成了約束,從而促使地方政府強化對預算的硬約束,并促進經濟的發展。楊之剛(2006)認為中央和地方政府應當按照共同同意的決策規則,在各個公共服務領域內明確地劃分責任。政府間財政分權不僅要對政府職能進行有效配置,同時,合理的收入分享制度、規范的轉移支付制度、符合法定程序的舉債制度等是不可或缺的,最優的分權度需要針對不同的政府職能或政策任務具體地一一考察。其二,縱向稅收競爭與相關財稅政策設置。自上世紀90年代中期開始,西方學者開始考察國內縱向稅收競爭問題。國內縱向稅收競爭是把雙刃劍。一方面,適度、合理、規范的稅收競爭可以調動中央、地方政府的積極性,防止中央政府因為稅權過分集中而引起效率低下、官員腐敗等問題;另一方面,縱向稅收競爭如果過度、不規范,就會使中央政府難以籌到足夠的財政資金,以履行其在全國范圍內實行資源配置、公平分配和宏觀調控職能等嚴重的問題,甚至還有可能引致國家分離等政治問題。Dahlby(1996)分析了財政外部性包括縱向稅收外部性與政府間轉移支付機制設計問題;Keen(1997)詳細分析了財政聯邦主義理論中的縱向稅收外部性問題;Besley和Rosen(1998)則從實證的角度分析了美國在石油、煙草稅設置上的縱向外部性問題;Sato(2000)也就財政外部性和聯邦制國家的有效轉移支付問題進行了研究;Wilson(1999)則研究了國內縱向稅收競爭與征稅過度問題;Br?ulhart和Jametti(2003)則從實證的角度詳細分析了瑞士的縱向稅收競爭問題。

1.2“省直管縣”財政體制改革的實踐分析。學者的研究主要根據我國早期“省直管縣”改革實踐(例如浙江?。﹪@以下幾個方面展開。首先是“市管縣”與“省直管縣”財政體制的優劣比較。與“市管縣”相比,“省直管縣”具有以下優勢:①有利于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市管縣財政體制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城鄉資源的合理流動和優化配置,制約了農村的發展,不利于城鄉統籌和“三農”問題的解決。實行省直管縣(市)財政體制改革,實質就是“擴權強縣”與留利于農村,體現了關注“三農”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全新理念,符合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要求。②有利于提高財政管理效率。實行省直管縣(市)財政體制改革后,相應地減少了地市級中間管理環節,可有效地避免管理效率的遞減,防止財政資金的層層盤剝和滯留,增強了省級財政的調控能力,提高了財政資金的利用效率和周轉速度。③有利于擴權強縣和富民強縣。實行省直管縣(市)財政體制改革后,能增強縣域經濟發展的自主性。④有利于緩解縣級財政困難。實行省直管縣(市)財政體制改革后,省級財政按財政管理體制直接結算到縣(市),既能避免地級市集中縣級財力的“市刮縣”問題發生,又可以使縣級財政困難直接反饋到省級財政,從而省級財政能夠直接解決縣級財政困難。同時,也要看到“省直管縣”財政體制的負面影響:加大了省級財政對縣級財政監管的工作量和難度;行政管理與財政管理不同步;制約了區域性中心城市的發展;可能造成縣域開發的無序進行。其次是與“省直管縣”財政體制改革的配套財稅政策。正是考慮到“省直管縣”財政體制的負面影響,學者們紛紛提出了與“省直管縣”財政體制改革的配套財稅政策:①相對確定的各級政府事權的確立。各級政府事權的確定是一個由何級政府承擔才能最有效率的問題。事權的相對確定性,不是說事權不能變,而是要求每一次事權的變動都應該有對應的財力變動,即事權變動有相應的財力支持。②稅權、收費權、發債權、國有經濟與國有資源收益權等地方財權的重新劃分。稅權的界定,要綜合考慮稅收的征收成本、政府所承擔的職責以及其對收入分配的影響等因素。如個人所得稅就是一個與收入再分配和經濟穩定密切相關的稅種,從政府職責實現的目標來界定,應屬于中央政府征收的稅種。收費權往往與政府所提供的公共服務直接對應。一般說來,收費僅針對受益對象明顯的公共服務,但這不是說所有受益對象明確的公共服務都應該收費?,F代政府負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職責,應保證提供最低水平的基本公共服務。按照全口徑預算(綜合預算)的要求,政府收費不僅要納入預算,而且收費權也應在不同層級的政府之間進行分配。③轉移支付制度的規范化。財權劃分并不能完全解決事權與財權的匹配問題,而財政轉移支付可彌補這一缺陷。應盡可能完善一般性轉移支付制度,標準收入的測算將融入更多的激勵因素,考慮更多的財政努力因素,以盡可能減少其負激勵效應。專項轉移支付則應盡可能使決策公開透明,并在一定范圍內引入競爭機制。應創造條件讓更多的地方政府參與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的競爭,以盡可能降低政策目標實現的成本。再次是與“省直管縣”財政體制改革的配套條件。①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財政非常重要,政府各項事務都與之緊密相關,政府的各種活動都會對之產生影響。為確保“省直管縣”財政體制改革成功推進,需要進行相應的行政管理體制改革。②行政區劃調整。從浙江省的經驗來看,轄區面積小和各縣(市)之間距離近是其實行“省直管縣”獨特的地理條件。實行“省直管縣”后,全國多數省份除了管理數量較少的地市之外,還要管理數十個甚至上百個縣的財政。這無疑會急劇增加省財政的壓力,增加省級財政的工作量,對省級財政管理能力也是一種考驗。雖然信息化的推行可減少一定的工作量,但從根本上看,還需要對一些面積小、人口規模小的縣市進行合并,以減少工作量。

2湖南省直管縣財政體制改革的內容與初步成效

2.1改革的內容

2.1.1推進湖南地方政府財政分權的財稅政策研究。財政分權有助于各級政府明確劃分彼此的責權利,并由地方政府承擔發展本地經濟的主要責任。這種體制能夠形成一種有助于保護市場的地區間財政競爭,政府間的競爭對地方政府隨意干預市場構成了約束,從而促使地方政府強化對預算的硬約束并促進經濟的發展。在這方面,財稅政策有許多工具可以運用,通過直接作用于市場經濟,能夠為促進湖南地方財政分權和經濟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

2.1.2促進湖南地方層級政府之間良性稅收競爭的財稅政策研究。適度、合理、規范的稅收競爭不但可以調動地方各級政府的積極性,而且還可以防止各級政府因為稅權過分集中而引起效率低下、官員腐敗等問題。在這方面,將利用各種財稅政策允許地方根據當地稅源情況,行使必要的稅收管理權,以提高稅收制度的效率。

2.1.3推進湖南“省直管縣”財政體制改革的配套財稅政策研究。省直管縣部分解決了不同層級政府財政的分工問題,但與市場經濟正常運轉所要求的財政體制相比,還有不小的差距,因此配套的財稅體制改革與政策是必不可少的。在結合國家政策基礎上,我們將對湖南地區如何制定和實施推進“省直管縣”財政體制改革的配套財稅政策,進行全面的分析和論述,提出具有建設性的意見。

2.1.4推進湖南“省直管縣”財政體制改革的配套條件的研究。“省直管縣”的推進成效與其配套條件緊密相關。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以及行政區劃調整等都是十分關鍵的因素。這些方面都可以充分發掘財稅政策的著力點。

2.2主要觀點

本論文的主要觀點包括以下幾方面:一是以財稅政策來促進湖南地方財政分權和地方自治,這也是推進“省直管縣”財政體制改革的根本目的。二是財稅政策應有利于構造湖南地方各級政府間良性的縱向稅收競爭。三是與湖南“省直管縣”財政體制改革配套的財稅政策要緊密配合。例如相對確定的各級政府事權的準確劃分,稅權、收費權、發債權、國有經濟與國有資源收益權的重新劃分,以及轉移支付制度的規范等。四是與“省直管縣”財政體制改革配套的條件要跟上,如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以及行政區劃調整等。五是應借鑒包括浙江等省在內的國內先進經驗,在財稅支持“省直管縣”財政體制改革有所創新,包括努力爭取更加廣泛的中央財政政策支持,這些都是促進財政體制改革的重要條件。

2.3理論創新程度與實際應用價值

2.3.1創新程度。迄今為止,關于財稅政策支持“省直管縣”財政體制改革,更多的研究是在國家層面上進行的。對于在地方區域層面上研究這一問題,無論國內外都還存在較大理論和政策研究空白。通過密切結合湖南“省直管縣”財政體制改革的實際情況,在此方面將會有重大的創新,而且在財稅政策運用方面也有重要的創新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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