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投資管理公司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投資管理公司范文1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客戶名}先生/女士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則基礎上,雙方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一、甲乙雙方在符合雙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股票推薦業務合作等問題,自愿結成戰略合作伙伴關系,乙方向甲方交納___元會員費用,甲方協助乙方在___個交易日內(即從___至___止)達到利潤要求。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薦股操盤,乙方應嚴格做到保密甲方提供的所有薦股資料,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薦股資料而使甲方商業利益、信譽受到損害。
三、乙方在接受甲方提供的薦股機會時,應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具體介入、拋出股票時間價格實施,確實因乙方原因造成損失后果自負!甲方不做任何賠償。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的介入、拋出股票時間價格必須提前三十分鐘以上通知乙方。
五、違約責任:
1、合作雙方在業務實施過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利益受到損失的,受損方除可立即單方面解除合作關系外,還可提出全額的經濟賠償要求。
2、如因甲方沒有協助乙方達到利潤要求造成乙方損失應退還所有會員費用,同時賠償乙方損失(賠償事宜如下: 100萬以下(含100萬資金量)做全額賠償, 100萬元以上資金賠償85%.按交易明細清單上的數額為準) .
六、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合同。若合同需要變更,須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并依法簽訂變更協議。
2、本合同存續期間,合同條款與新頒布的法律法規不相符的,原合同應依照法律法規作相應變更。
七、爭議處理: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受損方可向:1、深圳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處理。2、依法向人民法院。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八、本協議有效期為1個月(22個交易日),自雙方代表(乙方為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至___止。
九、本協議到期后,雙方認可不再延長,可自然終止。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委托人]:
投資管理公司范文2
(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規范杭州某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作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投資行為,保障投資資金的安全,實現各基金合伙人的最大化利益,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資管集團相關制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投資,是指私募基金管理人通過運用非公開方式所募集的資金,進行股權投資,謀求股權增值后轉讓獲利的經營行為。
投資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增資入股;
(二)股權受讓;
投資內容及方向包括但不限于:
通過從事對以國內長三角、珠三角為重點區域的具有良好發展前景和退出渠道的現代服務、生物醫藥、新能源、新材料、環保節能、先進制造業等領域的企業進行股權投資。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公司。
第四條 投資應以市場為導向,以效益為中心,以集約化經營為手段,須堅持以下三大原則:
(一)合法性原則:確保擬投資項目以及投資方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
(二)謹慎性原則:提高風險防范意識,單個項目的投資規模應當與各管理的基金的資產總額相適應,原則上不超過資產總額的20%;
(三)效益性原則:促進資產有序運作和資源有效配置,提升資產質量,提高投資收益,確保投資效益最大化。
第五條 公司投資理念:主動投資收益良好、現金流穩定、具有較大發展空間的節能、環保、健康、先進制造業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適當參與團隊優秀、技術領先的高科技、高成長初創企業,最終構建一個主業突出、布局合理、回報良好、周期平衡的可持續發展的投資業務體系。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投資決策委員會(以下簡稱投決會)是公司的投資決策機構。依據《公司章程》,負責對公司基金投資、項目投資及退出等相關事項進行決策,給出決策意見。
第七條 投資管理部是公司投資管理的職能部門,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公司未來發展和投資戰略研究;負責公司投資項目的市場開拓、策劃、論證、實施、項目退出;負責投資信息系統數據、信息錄入、管理工作等。
第八條 風險控制部是公司風險管理的職能部門,其主要職責是:對公司投資項目調查結果進行風險控制;共同參與盡職調查工作;負責投資項目的投后管理;分類處理投資項目的風險預警信息等。
第三章 投資流程
第九條 項目篩選
投資管理部負責項目市場開拓、項目信息收集;投資經理對有意向的項目進行初步調查,做出初步篩選。
第十條 項目立項
投資經理認為有必要對項目進一步調查的,由經辦投資經理編制《項目立項審批表》(附件一),報部門經理審批后上報總經理,同意后完成立項。
第十一條 項目調查
經批準立項的項目,由投資經理提出方案并報投資管理部經理批準后成立項目小組。項目小組至少由一名項目負責人、一名調查輔助人組成,根據項目實際情況,選擇配備法務和財務專業人員。
項目負責人應由具有專業勝任能力的人員擔當。項目小組應在項目立項后15日內完成項目盡職調查工作。
項目負責人根據擬投資項目材料和盡職調查結果,撰寫《項目投資建議書》(附件二)。
風險控制部根據投資管理部提交的《項目投資建議書》對擬投資的項目進行全面的風險調查與評估,根據實際需要參與重大項目的實地盡職調查工作及投資方案設計、談判工作,撰寫風險評估報告,給出風險評價意見。
第十二條 投決會決策
投資項目完成項目盡職調查后,由投資管理部將《項目投資建議書》等材料提前2個工作日提交投決會各成員,召集投決會,根據投決會議事規則進行審議表決,并出具《投決會評審意見表》(附件三)。
第十三條 項目投資
經批準的擬投資項目,由投資管理部負責辦理投資事宜,項目小組及其他部門進行協助。
第十四條 擬投資項目因故未能正常投資的,公司應將該情況及時通報投決會,并出具《項目撤銷表》(附件四)以備查閱。
第十五條 項目投資完成后,項目小組將該項目全流程相關文件及重要資料建檔成冊,移交綜合管理部統一保管。
第四章 投后管理
第十六條 項目完成投資后,由投資項目負責人和風險管理人員共同組成投后管理小組,專人對接投后管理工作,定期整理、匯總、形成投后管理報告等材料提交本級審計風控部。
第五章 投資退出
第十七條 項目主體應根據被投資公司發展狀況,制定相應的退出方案并出具《投資項目退出意見表》(附件五)。
第十八條 經投決會通過的投資退出方案,由投決會授權投資管理部具體實施。
第十九條 投資項目成功退出后,投資管理部向公司總經理提交項目總結報告,經總經理核查后通報董事會,同時備案留查。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條 本辦法由投資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如有與相關法律、法規和集團有關規定相抵觸的,以相關法律、法規和集團有關規定為準。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所規定之投資全過程與投資管理信息系統結合使用,如與信息系統之要求不符,以本辦法為準。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后實施。
附件(可根據具體業務指引或規范做調整):
1.項目立項審批表
2.項目投資建議書
3.投決會表決意見表
投資管理公司范文3
保險投資在保險公司的經營中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但是目前我國保險公司資金運作現狀并不盡如人意,保險公司作為一個商業企業,其根本目的在于追求利潤的最大化,隨著市場競爭的加劇,保險公司利潤已不能單純依靠收取的保險費與一定概率下的保險賠付差額,而是越來越倚重于保險投資的有效運營。因為保險與給付之差,其利潤率是一定的,而且還有減少的趨勢,而保險投資的運營,其預期的利潤率卻是無限大的,所以只有安全有效地進行各種投資運營才能使保險資金獲得長期穩定的增長,使保險公司獲得較高的利潤。可見有效的資本運營是現代保險業的支柱,是保險經營發展的生命線。
二、我國保險投資的歷史和現狀
(一)我國保險投資的歷史沿革
建國初期,我國保險企業的資金按規定只能存入銀行,所得利息全部上繳國家財政,無任何保險投資可言。經過20年的停辦以后,我國保險業隨著改革開放而獲得新生。中國人民保險公司1980年開始恢復辦理國內保險業務,并積極發展國外保險業務。
1984年11月,國務院批轉的中國人民保險公司《關于加快發展我國保險事業的報告》中指出:“總、分公司收入的保險費扣除賠款、賠償準備金、費用開支和納稅金后,余下的可以自己運用”。1985年3月國務院頒布的《保險企業管理暫行條例》又從法規的角度明確了保險企業可以自主運用保險資金。這不僅是我國保險體制改革的一次重大突破,也是增強我國保險業活力的一項戰略性措施,對加快我國保險業發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我國保險企業投資大體可以分為以下幾個階段。
1、初步發展階段:1984年至1988年底
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在取得投資權后,從1984年下半年開始,總公司在北京、江蘇等地嘗試性地開展投資(包括貸款)業務,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計劃單列城市分公司也相繼開展保險投資業務。
在這一階段,中國人民銀行對保險企業的投資活動實行嚴格管理,一是對資金運用規模實行計劃控制,例如1986年人行對人保下達2億元投資額度。二是對資金運用的方式與方向作了嚴格規定。1986年人保的資金運用被限定為投資地方自籌的固定資產項目。1987年批準試辦流動資金貸款業務和購買金融債券。這一階段的經營效益不大理想,資產運用率和投資收益水平都比較低。以1986年為例,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國內業務匯總的資產運用率只有9.23%,投資收益率僅為0.83%。
2、調整整頓階段:1988年底至1990年底
由于面臨治理整頓的經濟環境和緊縮信貸規模的局面,加之保險業本身經營效益不佳,我國保險投資業務于1988年底進入調整整頓階段。其內容和措施有:總結前幾年資金運用工作的經驗和教訓,嚴格執行信貸計劃,嚴肅利率政策,把資金轉投到流動資金貸款方面,堅持“十不貸”和注意“重點傾斜”并采取了擔保和銀行承兌匯票抵押等手段,努力提高資金運用的安全性與收益性。在這一階段,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工作除辦理流動資金貸款業務外,大部分工作放在對原有投資貸款項目的清理的催收上。資金運用的范圍被限定為流動資金貸款、企業技術改造貸款、購買金融債券和銀行同業拆借。
3、進一步發展階段:1991年至1995年
經過兩年多的調整整頓,加之宏觀經濟形勢的好轉,保險投資業務于1991年開始進行新的發展階段。在這一階段,保險投資在保險界得到了普遍認同和重視。兩家新成立的全國性保險公司——中國平安保險公司、中國太平洋保險公司先后加入了保險資金運用的行列。保險投資規模不斷擴大,1992年底。人保、平保、太保三家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余額達109.46億元。保險投資的范圍有所拓寬,證券投資得到較大發展,保險投資收益得到提高。
4、規范發展階段:1995年至今
隨著1995年《保險法》的出臺和實施,各保險公司遵照《保險法》調整業務,以符合《保險法》的要求?!侗kU法》的實施,為我國保險投資業務的規范與健康發展奠定的基礎。
(二)我國保險公司保險投資現狀
1、決策機制薄弱
目前許多保險公司尚未建立一套規范有效的決策機制,人保財險公司直到2003年下半年才成立了專門的保險投資公司。決策的盲目性、被動性、隨意性十分突出,在僅能投資債券的時期,這類決策機制不會體現任何危機,對于資產規模迅速壯大的保險公司來說,更是掩蓋了其決策的弊端:決策機制落后,決策反饋機制尚未建立,在保險公司進入基金市場后會充分暴露出來。
2、保險投資渠道狹窄
1998年以前,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渠道限于:銀行存款、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和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資金運用形式。2000年3月1日起實行的《保險公司管理規定》,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限于銀行存款、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買賣中國保監會指定的中央企業債券和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資金運用形式。而西方國家保險公司資金運用的法定渠道則較廣泛。如美國、日本就規定保險公司可進行政府債券、公司債券、股票、抵押貸款、不動產、保單放貸等業務。
3、保險資金利用率低
保險資金的利用率,在國外基本上達到90%,而在我國還不到50%。有限的保險資金主要用于銀行存款。據統計,1998年人保、平保和太保三大保險公司保險資金的40%—60%局限于現金和銀行存款,保險資金基本上無“運用”可言。截止到1999年底,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率還不到20%。為了保證保險資金的安全,保險公司將大量資金存于銀行,由銀行進行專業的資金運用,而保險公司只能獲得固定的較低的存款利息,銀行存款的利息已經遠遠不能使保險資金保值、增值了,保險公司必須開拓出投資新領域來保證其資金的收益性、安全性。
4、保險投資缺乏相應人才
保險投資涉及到存款、國債、證券等多個領域,因此保險投資人才必須對國家經濟發展有遠見,對各行業發展有底數,才能有膽略,有靈活性,善于捕獲商機,在資本市場上獲得豐厚的回報。而我國保險公司由于歷史原因,現有員工基本上由干部、金融機構及政府部門調入和正規大學畢業生三部分組成,且前兩部分約占公司員工的70%,年齡大都在40周歲以上。這樣的人力資源結構,呈現出明顯的弊端,即知識結構老化,缺乏創造力。保險公司要想從保險投資中獲益,就必須引進相應人才,同時注重公司內部年輕人才的培養。
5、保險公司管理水平落后,影響保險投資收益
由于我國長期實行計劃經濟體制,管理體制落后,投資缺乏科學決策,許多公司在科學決策、內部約束機制方面比較薄弱。由此出現了許多領導項目貸款、人情貸款等。這些項目貸款很多無法收回投資本息,甚至成為呆賬、壞賬。管理水平的落后,影響了投資收益。
中國的保險公司要生存,保險事業要發展,客觀上要求保險資金實現有效運用,但是這并不是說中國馬上就完全放開對保險資金運用的限制,還有一些地方需要去完善,還有一些制度需要制定,這是一個漸進的過程。
三、建立我國保險投資體制的構想
(一)保險投資客觀上需要建立有效投資體制
所謂保險投資體制是指保險投資活動運行機制和管理制度的總稱。保險投資機制建立的目的在于提高保險投資的收益,降低投資風險。
保險公司的承保業務與投資業務是現代保險業的兩個重要特征,其中保險投資業務已經成為現代保險公司生存和發展的重要手段。一方面,保險投資業務的發展,將擴大保險公司的盈利,增加保險公司償付能力和經營和穩定性。同時,保險公司收入的增加,將使保險公司有能力降低保險費率,減輕被保險人的負擔,提高保險公司的競爭能力。我國保險業如果沒有投資收益作為基礎,加入WTO后,在承保業務上很難與國外保險公司進行價格(費率)競爭。另一方面,保險投資業務的發展和獲利可以彌補業務上虧損,維持保險公司的生存和發展。如1987年英國兩大保險公司保險業務虧損分別為0.64億英鎊和1.08億英鎊,而投資利潤為2.04億英鎊和2.49英鎊,盈虧相抵后,還有不小的綜合盈利。從近期國際保險業的發展特點來看,保險公司的主要收益已經從傳統的承保收益逐步轉移為投資收益,如美國產險業務自1978年以來連續21年出現承保虧損,主要收益來自于投資收益。
由于保險經營是一種負債經營,因而保險資金的運用除了考慮投資的收益外,還必須保證投資的安全性。因此,市場的開放,投資工具的增加和投資規模的不斷擴大,客觀上需要保險公司進一步加強投資機制的建設,提高化解風險的能力,保證保險資金實現安全性和投資收益的協調。
(二)保險業應盡快建立、健全保險企業的制度和規范
建立和完善中國保險投資體制是一個系統工程。只有保險公司建立了現代企業制度,加強經營管理,才可能為高水平、高效益的保險投資提供根本制度保證。如何加強經營管理,我個人認為可以包括以下內容:
第一、加大公司運作的透明度和社會輿論的監督作用,運用法律武器,嚴懲那些損害股東權益的行為,有效地維護股東的權益。
第二、建立和完善對經理層的約束和激勵機制,徹底改變舊的用人機制,讓市場和競爭來決定經理的選拔,使經理的報酬與公司的業績直接掛鉤。
第三、加強管理創新,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摒棄舊的、傳統的管理模式及其相應的管理方工和方法,創建新的管理模式及其相應的方式和方法。
(三)進一步拓寬資金運用渠道
保險資金運用是保險公司穩健經營的基礎,是關系到保險公司經營狀況的重要因素。
由于我國保險業起步較晚,加之其它種種原因,目前我國保險資金運用存在的問題是證券投資基金規模太??;保險公司無法控制入市資金的風險;在目前封閉式基金占據主流的情況下,保險公司只能被動的分紅,其變現很難實現;保險資金的運用渠道過窄;保險資金中短期嚴重。
針對這些問題,必須進一步拓寬保險資金的運用渠道,加快資金入市步伐,使我國保險業能夠持續快速發展。
1、保險資金入市
(1)保險資金入市可以增強保險公司的盈利能力,如果運用得當,還可有效解決保險公司所面臨的“利差損”問題。在《保險法》規定的范圍內進行投資,僅每年的利差損就有3至6個百分點,這為保險公司的長期發展埋下了巨大隱患。在銀行存款的利率為2.25%,國債的買賣收益最多不過6%-7%,在同業拆借市場上,因資金量有限,所以收益率微乎其微。而在2000年保險公司投資證券基金的平均收益達12%。因此,保險資金入市,從長遠來看,對保險公司增加盈利能力、解決“利差損”具有重要的意義。
(2)保險資金入市可以有效改善保險公司資產結構。如果允許保險資金按嚴格的比例進入證券市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緩解資金閑置的壓力。因為保險資金進入證券市場是進行股權的交易,在證券市場機制作用下,根據保險資金運用原則,保險公司必然將資金投入到效益好、有成長性的企業中去,這樣客觀上就使保險資產得到了相應的改善。
(3)從長期來看,保險資金入市對于啟動保險消費將起到一定的促進作用。保險資金入市無疑使國家找到一種對資金更有效的配置方法,從而使部分社會資金與證券市場之間形成紐帶。在這個紐帶的連接過程中,不但可以改變整個社會資金的結構,還可以使經濟發展得到更大的保障,以便使國家、企業、個人以及保險公司更好的發展。
(4)保險資金入市,可以增強我國保險公司的國際競爭力。隨著我國加入WTO,保險業面臨著更大的沖擊,承受著更大的壓力。保險公司除了用提高服務質量來爭取保單,擴大客戶群外,其所得到的保費收入如何獲取最大的安全收益是關鍵問題。在發達國家,保險資金的投資渠道較我國暢通的多,除了存入銀行和購買國債外,還可涉足證券市場甚至房地產業。所以,保險資金入市,可以增強我國保險公司與國外保險公司的競爭實力,更好地奠定加入WTO后的經濟基礎。
(5)保險資金入市可有效緩解證券市場中資金供給與需求之間的矛盾,有助于穩定證券市場。隨著保險業的不斷發展,可入市的保險資金的規模將越來越大,必將會改善證券市場的資金結構,它對證券市場的長期發展所起的作用也會越來越明顯。
2、保險資金進入短期拆借市場。
盡管保險公司都有較高的信譽,但上前還不能以信用方式進入短期拆借市場,而須有抵押。如果能直接以信用方式進入短期拆借市場,可以為保險公司提高資金運用效率提供方便。
3、擴大可投資的企業債券范圍。
目前保險資金只可購買鐵路債券、電力債券和三峽債券,應擴大到其他的企業債券。盡管企業債券質地有好有壞,或者說存在風險,但應相信保險公司有一定的鑒別能力。
4、進行資產委托管理。
資產委托就是保險公司以合同的形式把資金委托給專業的資產管理公司進行運作。它的最大好處是保險公司省心省力,不必事事躬親,同時由專業公司進行操作,也可確保較高回報。
投資管理公司范文4
關鍵詞:創業板上市公司 投資者關系管理 信息披露 媒體管理
一、相關概念
公共關系在投資者關系管理中的運用在中國被本土化為“財經公關”,一方面,這個稱謂縮小了投資者關系管理的職能范圍;但另一方面,卻突出了公共關系在投資者關系管理中的作用。所謂投資者關系“是一種戰略管理職能,通過整合金融、傳播、營銷及證券法等多種手段,實現企業和那些最終使上市公司實現應有市值的金融社區及其他機構的雙向溝通?!敝袊C監會也指出:“投資者關系工作是通過信息披露和交流,加強與投資者和潛在投資者之間的溝通,增進投資者對公司的了解和認同,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以實現公司整體利益最大化和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重要工作”。
美國勞工部將投資者關系列入公共關系的專業領域,“財經公關”的稱謂恐怕是由此而來。美國公共關系學會這樣界定公共關系的這一部分“信息的擴散一般來說影響到關系一個公司金融狀況和前景的股東和投資者的理解,而且在它的目標里包含著改善公司預期股東之間的關系”而國內大多學者都認為“所謂財經公關,是指企業(主要是指上市公司)為了尋求和維護其在資本市場投資者和那些對投資者有重要影響的人士心目中的特定形象和價值定位,而展開的一系列設計、展示、推介、解釋和溝通等公關推廣活動,從而增強投資者的持股信心,使其股票價格和上市公司真實價值相匹配。”
鑒于筆者金融專業知識儲備匱乏,本文主要從信息披露和媒體管理兩方面,結合華裔兄弟傳媒股份有限公司相關情況討論創業板上市公司的投資者關系管理。
二、創業板上市公司的投資者關系管理
1.創業板上市公司投資者關系管理的重要性
創業板是服務于具有自主創新企業及其他成長型創業企業的,此類企業比主板企業更需要財經公關及投資者關系的管理。這主要是由創業板上市的市場化規則和高科技企業的特點決定:
(1)高新科技企業對投資者的吸引點一個相對不具實質性的概念,其前景需待后期的發展才能初見端倪,所以需要加強其行業背景、科技知識、市場應用價值等方面的傳播。
(2)創業板上市公司的知名度普遍較低,IPO定價方式的完全市場化及資源的有限性,導致市場“搶奪”資金異常激烈。而眾所周知,二級市場股價的健康表現和漲跌幅度均與企業所傳遞的信息密切相關。
(3)創業板投資的高風險性使監管部門要求上市公司加大信息披露的力度。
(4)創業板市場的投資心理尚不穩定,任何一次來自市場或者媒介的反面消息都有可能對上市公司造成比主板市場更大的風險。
所以創業板上市公司必須有意識地維護、培養及創建良好地投資者關系,主動、及時地傳達有效消息,并對所傳播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擔負法律責任。
2.信息披露
華誼兄弟傳媒股份有限公司作為首批創業板上市公司中的“明星”,從上市進入其議程起便廣受各方關注。作為上市僅僅兩個月的公司,華誼兄弟的投資者關系管理還需加不斷加強。筆者在查閱華誼兄弟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網站時,發現網站上還沒出現較為成熟的“投資者關系”部分,這與在主板上市時間較長的公司比較還有很大差距。但是,該網站上也已經設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板塊,該板塊上已經有包括上市前的詢價與推介、招股說明書及上市后的董事會決議、臨時公告等在內的25條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主要是指上司公司以招股說明書、上市公告書以及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等形式,把公司及與公司相關的信息,向投資者和社會公眾公開披露的行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是公眾公司向投資者和社會公眾全面溝通信息的橋梁,投資者和社會公眾在獲取這些信息后,可以作為投資抉擇的主要依據,因此真實、全面、及時、充分地進行信息披露至關重要。
3.媒體管理
除了信息披露之外,上市公司開展投資者關系活動的方式眾多,如股東大會、分析師會議、廣告、媒體報道、路演等均是上市公司與投資者進行溝通的方法之一。在這些活動開展的過程中,唯一不可或缺的因素就是媒體。媒體的重要影響力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在當今信息社會,媒體是經濟主體信息、獲取信息的重要渠道,媒體以其廣泛的受眾成為信息主體對外傳播信息的重要途徑,媒體借助自身優勢,將信息直接傳送到廣大投資者手中。另一方面,媒體的輿論影響會對上市公司形成壓力并隨著媒體的傳播呈現一定的放大效應,從而加速上市公司進行投資者關系管理的主動性,進而在上市公司乃至整個證券市場范圍內形成示范效應。
對于任何上市公司而言,媒體都是一把雙刃劍。媒體“社會公器”的角色導致媒體作為“監察者”審視著上市公司的一舉一動。特別是創業板上市公司,任何輿論上的風吹草動都可能增加投資者風險。
因此,一方面,如果上市公司媒體管理工作做得好,媒體會成為上市公司重要的合作伙伴,成為上市公司與投資者良好溝通的有效平臺;通過成熟的渠道,發放各項對上市公司有利的信息。相反,如果上市公司媒體管理工作做得不好,與投資者的溝通平臺將會受阻,媒體可能會主觀臆斷、旁敲側擊,以致小道消息堵塞了權威、真實信息的傳播渠道,更甚者可能由負面信息引起投資者的恐慌,影響公司證券市場的表現。所以,創業板上市公司更應該要積極、主動地面對媒體,加強對媒體關系的管理。
隨著我國證券市場的發展,投資者獲取信息的渠道越來越多,形式多樣化,新媒體網絡正成為主要渠道之一。公司要充分合理地利用好各種媒體進行投資者關系管理,不能對某一類媒體情有獨鐘,而對另一類媒體置之不理。
總體來說,創業板上市公司應該本著真誠、開放的態度進行媒體管理,使媒體報導更加真實、客觀、可靠,對公司的投資者關系管理工作起到強化與推動作用。
參考文獻:
投資管理公司范文5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完成情況
1、完成了2016年度固定資產統計年報工作,計劃內項目2016年度完成投資1284.3萬元,其中球團生產線煙氣脫硫項目完成投資509.2萬元,設備零購完成投資775.1萬元。
2、積極與集團公司運營發展部溝通,上半年集團公司分兩批次以通鋼[2017]52號及78號文件下達了礦業公司2017年度投資計劃,兩批合計投資計劃為22561萬元,其中球團生產線煙氣脫硫2250萬元,4-6#礦組深部開采工程等5項生產接續項目為20311萬元。上半年預計完成投資1543萬元。
3、針對國家出臺的營改增稅收政策,結合國家和集團公司相關規定及礦業公司預結算相關文件,重新修改完善并以通鋼礦業[2017]11號文件下達了《關于下發通鋼礦業公司工程建設項目預結算執行定額、取費標準及材料價格等規定的通知》規定,適應了營改增稅收政策的工程造價計價需要。
4、完成了礦業公司2016年度合同管理清查工作,板石礦全年簽訂工程合同14份,其中設計類1份,施工類2份,監理類1份,零星工程類7份,其他類3份。
5、為深入貫徹落實首鋼總公司2017年閉合“失血點”計劃,根據通鋼集團公司對建平深井礦業、塔東礦業、大栗子礦業冶煉系統擇機出售、資產盤活、多元化轉型發展等指示要求,組織完成了對相關子公司基本情況調查研究,按要求形成匯報材料上報集團公司;為加快推進塔東礦業公司國家冰雪項目,成立了臨時工作小組。
6、為規范和加強礦業公司設備購置計劃管理,理順設備購置管理程序,結合實際,重新修改完善了《吉林通鋼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固定資產(設備)購置管理辦法》,形成了初稿,待審定后下發。
7、按照集團公司審計監察部的《關于上報2016年度已完工程投資結算復核審計相關事宜的通知》(通鋼審監字〔2017〕17號)文件要求,按規定及時、準確上報工程結算復核審計材料報表。
二、下一步重點工作措施
1、針對集團公司下達的2017年度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做好統計報表模板的調整工作,并按要求做好2017年項目建設的年度、季度、月份計劃的分解和完成情況的統計分析工作。
2、按照集團公司審計部要求,配合審計部做好礦業公司2017年度技改、大修、安措、維簡等項目的已完工程結算復核審計工作。
3、強化投資計劃管控,各子公司要嚴格按照工程投資管理規定,加強項目前期可研論證及初步設計審查,細化工程投資,使控制投資在計劃軌道上運行。加強計劃的嚴肅性,集團公司未下達投資計劃的項目,調整運行處不下達工程建設實施計劃,不予安排及上報項目資金計劃,不進行固定資產完成情況統計分析及相關報表。
4、做好礦業公司零購設備采購管理工作,嚴格按年初制定的計劃進行采購,嚴格控制設備采購成本,按生產要求嚴格控制設備采購的時間節點,防止出現設備庫儲量。
投資管理公司范文6
【關鍵詞】 管理層激勵; 籌資行為; 投資行為; 公司風險
管理層激勵已成為我國企業協調經營者與所有者之間利益關系的重要方式和手段。由于我國一部分上市公司是由國有企業改制而來的,產權結構不合理、所有者缺位、經營者往往具有某種政治地位,這些問題加重了問題,勢必影響企業的績效,加大公司的風險,損害股東利益的最大化。鑒于此,筆者分析了公司投融資行為在管理層激勵與公司風險之間的中介作用,建立管理層激勵、公司行為與公司風險之間的作用關系路徑,旨在系統剖析由于關系引發的三者之間的關系,找到管理層激勵方式與程度對投資、籌資行為的影響差異,從投融資行為兩個方面摸索公司風險變化的規律,發現管理層激勵對緩釋風險、權衡公司風險和收益的正確方向。
一、理論分析與研究假設
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無論是實務界還是理論界都開始關注管理層激勵。當薪酬契約無法對管理層的工作努力和經營才能及經營效果作出補償和激勵時,容易誘發經理的機會主義和趨利行為,反映在投資行為上則可能出現投資不足或過度投資,從而引發經營風險;反映在籌資行為上則可能出現過度負債經營,引發各種財務風險。無論哪一種情況都將對股東財富造成危險。通過對管理層進行激勵,影響管理層對自己行為的選擇,進而緩解此行為引發的各種風險。Ogden, Jen and O’Connor(2004)指出公司的內部治理結構和商業戰略決定著一個公司的運營和財務結構,公司的經營活動和財務活動影響著經營風險、財務風險和公司總風險。唐清泉、甄麗明(2009)指出,國有企業由于所有者的缺位或功能失效,管理層作為自利的“經濟人”,容易導致嚴重的問題。管理層在受到激勵之后,行為決策上就會有所傾向,從而影響公司的行為,使公司的風險有所變化。風險得到加強還是得以抑制,與管理層的激勵強度密切相關。于富生、張敏(2008)研究指出管理層激勵與財務風險密切相關,在管理層激勵的實施過程中應關注公司風險的變化。以往的大多研究越過管理層的行為,直接研究管理層激勵對公司績效或公司風險的影響,忽視了公司行為這一重要中介的作用。
關于投資行為在管理層激勵與公司風險之間的中介作用,有研究表明管理層激勵會影響到管理層作出有所傾向的投資決策,引起投資風險變化,進而影響公司總風險,如Coles,Daniel and Naveen(2005)的研究提供了組織的重要特征、管理層激勵的架構、管理層的關鍵決策(尤其是投資政策和負債政策)之間較強因果關系的經驗證據。他們發現CEO薪酬的改變能夠改變公司的投資決策行為,可能投資于冒險的資產從而產生較大的風險。Aggarwal and Samwick(2006)認為企業出現過度投資是因為管理層有私人利益;出現投資不足是由于相對于投資,管理層的私人成本太高,需要給予管理層適當的激勵,管理層才可能作出正確的投資決策。同時作者指出,激勵的增大是來源于風險規避的減弱,在此條件下,激勵的增長有利于投資和業績的增加。周紹妮(2009)通過研究股權激勵實施后公司行為發生的變化及其驅動因素,發現實施股權激勵后,大部分公司的股利支付率顯著下降,股東減輕了對管理層的約束和監督。同時,大多數公司的投資規模擴大,執行董事比例高的公司,投資規模有效降低,減少了過度投資行為,成本也隨之降低,而與投資所帶來的風險相關性并不顯著。廖理、廖冠民、沈紅波(2009)以2004—2006年我國A股上市公司為樣本,研究發現晉升機制具有激勵效應,并且高管激勵強度與績效正相關,同時在經營風險高的公司,由于存在比較嚴重的業績監督問題,高管的晉升激勵效應更明顯。
通過對籌資行為在管理層激勵與公司風險之間的中介作用進行研究,探討了管理層激勵與負債水平、籌資方式之間的關系,推導出對公司風險的影響。Grossman,Hart(1982)發現,為了降低管理層對現金流的控制,即控制管理層的風險行為,債權籌資比股權籌資更有利,所以提高公司的負債水平是限制管理層控制現金流的方法之一,從而降低公司財務風險。呂長江和王克敏(2002)建立結構方程模型,采用三階段最小二乘法進行參數估計,實證研究發現對管理層激勵尤其是股權激勵,當股權比例越高時,越能夠減少管理者與公司股東之間的成本,同時公司的負債率和股利支付率都會降低,從而降低公司的財務風險。李豫湘、甘霖(2004)研究發現管理層持有股份的比例與資產負債率呈負相關關系,公司風險會由此降低。以上作者在發現管理層持股激勵能抑制負債無限制增長的情況下,得出有助于公司財務風險降低的結論。
已有的研究在分析管理層激勵與公司行為之間關系時,推導了對公司風險的影響,或者直接研究管理層激勵與公司風險的關系,而把公司行為作為一個“黑箱”,沒有強調管理層受到激勵之后在行為決策上的傾向,特別是在公司的投資決策和籌資決策這兩個關系公司戰略發展的重要方面與公司風險關系如何?從管理層激勵到公司行為,再到公司風險的作用關系路徑如何?本文的研究主題由三條路線牽引,即管理層激勵影響公司管理層的投資行為,投資行為可能引發不同程度的經營風險;管理層激勵影響公司管理層的籌資行為,籌資行為很可能引致財務風險;經營風險和財務風險最終影響公司的總風險(研究思路見圖1)。
我國高管人員的財富和財力還處于積累階段,短期報酬激勵對于管理層十分重要且風險較小,吸引力十足(唐清泉,2007)。我國上市公司是由國有企業轉變而來,管理層面臨任職升遷的政治方面的風險,對于長期的激勵能否達到預期效果具有不確定性,而且我國管理層人員的薪酬普遍較低、差距較大。在基本收入較低時,管理層會缺乏投資動力,通過管理層薪酬激勵之后,管理層在收入得到改善和提高的情況下,會努力尋找投資機會,擴大投資規模。
管理層持股作為一種長期的激勵機制,是協調管理層與股東利益沖突的關鍵治理機制。羅富碧、冉茂盛和杜家廷(2008)采用面板數據進行研究,發現我國上市公司對管理層的股權激勵與投資明顯正相關。我國目前的情況是管理層持股較少,很難充分發揮它的激勵作用,管理層主人翁的地位難以得到體現,擴大投資規模必然要求資金的注入量,風險會大大提升,管理層在綜合考慮個人收益、聲譽等方面的影響,會縮小投資規模。因此,提出如下假設:
假設H1a:管理層薪酬激勵與投資規模正相關。
假設H1b:管理層持股比例激勵與投資規模負相關。
我國管理層薪酬普遍較低,差距較大,通過提高管理層的薪酬水平僅是短期激勵計劃,管理層對企業沒有剩余索取權,無法從本質上讓管理層體會到主人翁地位的增強,過度的負債籌資會導致財務風險增大,甚至會面臨破產,但是破產對于一個高管聲譽的影響會十分嚴重,所以在我國實施的管理層薪酬激勵中,管理層不會過度負債籌資,管理層薪酬激勵與負債水平負相關。
如果未對管理層進行持股激勵,充分利用債權人監督,股東會希望通過增加負債來加強對管理層的監督,限制管理層對自己有利而對公司不利的行為。當實施了管理層持股激勵之后,使管理層與股東的目標函數趨于一致,股東這種利用債權人監督的想法會被弱化,以致負債水平降低。
假設H2a:管理層薪酬與負債水平負相關。
假設H2b:管理層持股與負債水平負相關。
企業投資規模的大小與企業未來的成長性、企業規模的大小、企業管理層風險偏好等關系密切,投資額大的項目,企業必定希望得到高的回報,以彌補投資時的巨額付出。高風險高回報,投資規模越大,在要求高回報的同時會伴隨著高的經營風險。
假設H3:投資規模與經營風險正相關。
公司財務風險的大小與籌資數額的多少、投資回報率的多少息息相關,負債水平越高,財務風險會越大。
假設H4:負債水平與財務風險正相關。
公司風險分為經營風險和財務風險,經營風險的大小直接取決于日常企業的各項活動特征,而財務風險則與企業的負債經營水平息息相關。在財務風險和經營風險的共同作用下,公司的總風險程度會發生變化。
假設H5a:經營風險與公司風險正相關。
假設H5b:財務風險與公司風險正相關。
二、模型和數據
除公司風險的數據來自Wind數據庫、總經理職位發生變化的數據來自RESSET金融研究數據庫外,本文所用其余數據均來自國泰安中國股票市場數據庫(CSMAR)。選取2008—2010年在滬深交易所上市交易的主板A股上市公司為樣本。為了確保研究成果的客觀和準確,剔除以下樣本:1.ST公司和金融類公司;2.相關數據缺失的上市公司;3.2008—2010年間總經理職位發生變化的公司。經過對數據的收集和篩選,本文總共得到了1 497個樣本。在實證方面,本文用SPSS17.0進行了描述性統計,運用AMOS7.0做最大似然估計來測算模型參數及模型的擬合度。
本文所涉及的變量較多,具體的變量指標參見變量定義,如表1所示。
本文采用結構方程模型進行實證分析,根據理論分析構建結構方程模型,通過驗證性因子分析來驗證理論分析的正確性。本文根據理論構建的模型構念如圖2所示。
在理論及構念圖的基礎上,初步構建本文的結構方程模型如圖3所示。
三、實證分析
信度是指測量的一致性,是研究者對于相同的或相似的現象(或個體)進行不同形式或不同時間的測量,其所得結果是否一致的程度。本文通過SPSS17.0對文中的可測變量做了信度分析,各指標的信度分析結果參見表2。
在結構方程模型的分析中,一般認為Cronbachα值≥0.70時,屬于高信度;0.35≤Cronbachα值
本文通過組合信度分析和平均變異量抽取值分析來檢驗指標內在質量,進一步證明選取指標的可行性。組合信度分析及平均變異量抽取值分析結果參見表3。
組合信度作為潛在變量內在質量的判別標準之一,一般認為在0.60以上,表示模型的內在質量理想。從表3中可以發現,組合信度值均在0.7以上,說明模型的內在質量較好。
平均方差抽取量是潛在變量可以解釋其指標變量變異量的比值,是一種收斂效度指標,其數值越大,表示測量指標愈能有效反映其共同因素構念的潛在變量。一般的判別標準是平均方差抽取量要大于0.50。在表3中,六個潛在變量的平均方差抽取值分別為0.804、0.702、0.557、0.740、0.694、0.744,均在0.5以上,整體來說模型的內在質量較好。
通過以上對信度和效度的簡單檢驗,可以發現變量之間的信度和效度較好,支持以下模型參數估計,模型中可測變量參數估計值見表4。
標準化系數又稱為因素負荷量,該值越大表示指標變量越能有效反映其要測得的構念特質。在本文的初始模型估計中,所有的標準化系數均在0.65以上,因素負荷量值介于0.686到0.964之間,表示模型的基本適配度良好。例如經營風險,標準化系數分別為0.855和0.686,表示經營風險作為潛在變量對測量指標OR1和OR2的直接效果分別為0.855和0.686,其預測力分別為0.855×0.855=0.731和0.686×0.686=0.471。說明用連續3年每股收益(EPS)的標準差和以歷史3年主營業務收入的標準離差率來度量公司經營風險,可行性較好,能夠解釋經營風險,說明每股收益的標準差和主營業務收入的標準離差率能有效反映其要測得的經營風險的構念特質。
在潛變量和可測變量之間的解釋與被解釋力度較好的前提下,對潛變量之間的路徑關系進行分析,潛變量回歸系數估計值見表5。
從表5和圖4中可以發現,各個可測變量對潛變量的解釋力度各不相同。如管理層持股激勵中管理層三年的平均持股比例對管理層持股激勵的解釋效果大于公司董事持股比例;在籌資行為中,流動負債除以總資產對籌資行為的解釋力度最大;以用于投資的現金流量來衡量公司的投資規模效果更佳;而對于風險的衡量,用每股收益的標準差來表示公司的經營風險比用主營業務收入的標準離差率來解釋效果更好,現金比率則比流動比率能更好地度量公司的財務風險。
從表5中可以看出,在八組潛變量的關系中,有五組變量在0.01的水平上顯著,有一組持股激勵對籌資行為的影響在0.05的水平上顯著,薪酬激勵對籌資行為的影響和持股激勵對投資行為的影響沒有達到理想的顯著水平。
表5的結果顯示,管理層薪酬激勵對投資行為的影響在0.01的水平上顯著,且與預期的理論假設相符,即管理層的薪酬激勵能夠促進公司投資規模的擴大,支持了假設H1a。對于管理層持股激勵與投資行為的關系,結果并不理想,沒有達到顯著水平,即在持股激勵對投資行為的影響上本文沒有得出明確的結論。魏鋒、冉光和(2006)和陳曉明、周偉賢(2008)的研究發現管理層持股比例對投資的影響并不顯著,在這一點上本文沒有突破前人的研究成果。原因可能有兩點,一是我國管理層的持股比例過小,甚至是零持股,激勵效果不明顯;二是我國管理層的財富和財力處于積累階段,他們對于薪酬的提高更為敏感,而長期的激勵方式有一定的風險。
在管理層薪酬激勵對籌資行為的影響方面,雖然研究表明管理層薪酬激勵與籌資行為負相關,即薪酬激勵能夠抑制負債水平,但結果并不顯著,即假設H2a沒有得到證實。對于管理層持股激勵對負債水平的影響,本文回歸結果顯示在0.1的水平上顯著,與呂長江、王克敏(2002)和李豫湘、甘霖(2004)的研究結果一致。雖然結果并不是十分理想,但仍然能夠說明一些問題,即管理層持股比例的上升,有助于抑制公司負債水平的增加,通過對管理層進行持股激勵,加強管理層的主人翁地位,使得管理層作出恰當的籌資決策,而不致于一味地過分籌資,負債不斷增加,導致無限制地償還本金和利息而備感疲憊。對于管理層持股激勵對公司行為的影響,雖然在對籌資行為的影響上能說明一定的問題,但是整體的效果不是很理想,這可能是我國上市公司管理層整體持股比例甚少、零持股現象嚴重導致的,使得管理層持股激勵的作用難以發揮??梢?,只有在管理層持股激勵普遍實施的前提下,它的功能才能夠真正發揮出來。
關于投資行為與經營風險的關系,本文顯示結果為正相關,且在0.01的水平上顯著,支持了假設H3,進一步說明在擴大投資規模的時候,經營風險也會增大,所以管理層在作出決策時必須慎之又慎,在追求高回報時,風險也是相伴的。
對于籌資行為對財務風險的影響,實證結果顯示它們之間存在顯著的正相關關系①,在0.01的水平上顯著,支持了假設H4,即負債水平越高,財務風險越大,與陳長年(1997)和洪樂平(2004)的研究結果一致,說明公司不能無限制地負債經營,如此一來,會面臨巨大的財務風險。
本文結果證明經營風險和財務風險都與公司總風險正相關,且在0.01的水平上顯著,支持了假設H5a和假設H5b,即經營風險和財務風險任何一個增大,都會導致公司總風險變大。所以,公司應當在財務風險較大的情況下,力使經營風險較小,或者在經營風險較大的情況下,使得財務風險較小,這才是明智之舉,才能避免公司總風險無限增大。經營風險和財務風險一高一低的搭配具有中等程度總體風險特征,當高經營風險和低財務風險相搭配時,對于權益投資人有較高的風險,也會有較高的預期報酬,符合他們的要求;這種資本結構對于債權人來說風險很小,不超過清算資產價值的債務,債權人通常是可以接受的。當高財務風險和低經營風險相搭配時,對于權益投資人來說經營風險低,投資資本回報率也低;對于債權人來說,經營風險低的企業有穩定的經營現金流入,可以為償債提供保障,可以為其提供較多的貸款。因此,財務風險和經營風險此降彼升的狀態是一種可以同時符合股東和債權人期望的現實搭配。
在結構方程模型中,要對模型的擬合度進行檢驗,首先需要驗證模型是否出現違規估計②,這就涉及到檢驗標準化參數估計值和誤差變量參數估計值是否合理,之后才可以進行模型整體的擬合度檢驗。誤差變量參數估計值參見表6。
從表4和表6可以看出,標準化系數小于1,誤差方差沒有負值出現,即沒有出現違規估計的情況,可以進行整體模型擬合度的檢驗。
模型的整體適配度指標又稱為對模型外在質量的評估,用來檢驗模型與數據是否契合得良好。模型驗證性分析的擬合指數參見表7。
從表7中可以發現,只有GFI、RMR、NFI、IFI、CFI這幾個指標基本達到適配標準,而其他指標并沒有達到要求,鑒于模型的擬合度并不十分理想,所以需要對模型作出修正。
在結構方程中,對模型的修正表示對模型指標之間關系的一種釋放。通過修正可以降低卡方值,提高模型的擬合度。本文依據各變量及誤差項之間的理論關系,將下列誤差項連接(e3e12、 e11e12、e4e12、e1e9、e3e10、e11e13、 e3e11、e9e14、e1e5、e1e11、e6e12、e4e10、 e2e14、 e2e10、e9e5、e9e6、e4e11、e7e12、e3e6、e13e14、e9e11、e3e14),在修正項之間,除少數幾項外,絕大部分都在0.01的水平上顯著,說明可以進行修正。模型修正的協方差估計值見表8。
對模型的修正后的參數估計值和潛變量回歸系數估計值分別見表9和表10。
從修正后的結果可以看出,修正后變量之間的顯著水平基本沒有變化,可測變量的參數估計值依然顯著,說明以上的研究具有一定的穩定性,修正后的擬合度得到了很大改善,模型修正后擬合度指標值見表11。
從表11的各種擬合指標可以看出,模型的卡方值為101.3,df為47,卡方值之所以較大是由于模型的樣本量較大,卡方值與自由度的比值為2.16,表明本假設模型與數據擬合度尚可接受。表中殘差均方和平方根RMR為0.006,小于0.05;漸進殘差均方和平方根RMSEA為0.028,小于0.05;GFI值為0.990,大于接受值0.90;AGFI值為0.979,大于接受值0.90,說明絕對適配度指標達到了要求。NFI值為0.989,RFI值為0.979,TLI值為0.988,CFI和IFI的值都為0.994,均大于接受值0.90,顯示模型可以接受,達到了增值適配度指標的要求。各項擬合指標都顯示擬合良好,說明整個模型擬合較好。
從表12中可以看出以公司行為作為中介作用的情況下管理層激勵與公司風險之間的關系。薪酬激勵作用于投資行為,容易導致投資規模的擴大,從而引發經營風險,也就會使公司總風險加劇。持股激勵雖然有抑制投資規模盲目擴大的作用,但效果并不明顯,可能是由于我國管理層持股比例過小的原因導致的。在以籌資行為作為中介變量時,雖然持股激勵和薪酬激勵都能起到抑制管理層過度負債籌資的作用,但是持股激勵的措施更為明顯,使得負債籌資的水平大為下降,從而緩解財務風險,降低公司的總風險。從激勵、行為、風險路徑分析各項效果值可以看出管理層薪酬激勵與管理層持股激勵對公司總風險的影響是不同的,在實施激勵的過程中應當區別對待,謹慎執行。
在研究管理層激勵、公司行為、公司風險的路徑關系過程中,本部分驗證了公司行為是否起到了中介作用。本文利用管理層激勵對公司風險的直接影響和間接影響的不同來體現公司行為中介作用的效果。中介作用模型如圖5。
驗證后的參數結果如表13。從表13發現,在管理層激勵、公司行為、公司風險的路徑研究中管理層激勵對公司風險的間接影響,與管理層激勵對公司風險的直接影響(ERISK
四、研究結論
本文發現公司風險不僅與公司行為直接相關,與管理層激勵間接相關,投融資行為在管理層激勵和公司風險之間起著中介作用。
(一)以投資行為作為中介的情況下管理層激勵與公司風險的關系
管理層薪酬激勵對投資規模的擴大具有顯著的正影響,投資行為對經營風險有顯著正影響近而對公司風險具有顯著的正影響,結論與假設相符。說明投資行為作為中介變量,受到管理層薪酬激勵的影響,在擴大投資規模的同時會加劇公司的風險,所以在對管理層進行薪酬激勵的時候要注意把握“度”,否則可能會得不償失,造成加大公司風險的局面。
管理層持股激勵對投資規模的擴大有負的影響關系,但本文的驗證中結果并不顯著,可能是我國管理層持股比例過小,主人翁地位體現得不夠充分,很難促使管理層以主人翁的心態合理地作出投資決策。
(二)以籌資行為作為中介的情況下管理層激勵與公司風險的關系
管理層激勵能起到抑制公司負債籌資的行為,以避免公司因為負債累累而面臨破產的危險。管理層持股激勵對負債籌資的抑制作用明顯大于薪酬激勵的抑制作用,負債水平降低,財務風險也會得到緩解,從而在一定程度上減輕公司的總風險。
綜上所述,在研究激勵——行為——風險的路徑關系時,確實發現公司行為作為中介,會受到管理層激勵的影響,之后又會對公司風險產生作用。同時,管理層薪酬激勵和管理層持股激勵的作用是不一樣的。持股激勵對公司風險有一定的抑制作用,薪酬激勵要注意“度”的把握。
【參考文獻】
[1] 段文斌,袁帥.風險分擔與激勵合同:對委托—論的進一步檢討[J].南開經濟研究,2004(5):19-26.
[2] 高雷,戴勇.管理層激勵、企業發展潛力與財務風險——基于A股上市公司的面板數據分析[J].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學報,2011(3):107-125.
[3] 胡國柳,裘益政,黃景貴.股權結構與企業資本支出決策:理論與實證分析[J].管理世界,2006(1):137-144.
[4] 呂長江,王克敏.上市公司資本結構、股利分配及管理股權比例相互作用機制研究[J].會計研究,2002(3):39-48.
[5] 廖理,廖冠民,沈紅波.經營風險、晉升激勵與公司績效[J].中國工業經濟,2009(8):119-130.
[6] 李濤.國有股權、經營風險、預算軟約束與公司業績:中國上市公司的實證發現[J].經濟研究,2005(7):77-89.
[7] 于富生,張敏,姜付秀,等.公司治理影響公司財務風險嗎?[J].會計研究,2008(10):52-59.
[8] 周嘉南,黃登仕.上市公司高級管理層報酬業績敏感度與風險之間關系的實證檢驗[J].會計研究,2006(4):44-50.
[9] Aggarwal,R.and A.Samwick,2006,Empire-Builders and Shirkers: Investment, Firm Performance, and Managerial Incentives[J].Journal of Corporate Finance,Dec.PP489-515.
[10] Angie Low,2007,Managerial risk-taking behavior and equity-based compensation [J].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Aug.PP470-490.
[11] Jeffrey L.Coles,Naveen D.Daniel,Lalitha Naveen,2005,Managerial incentives and risk-taking[J].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 Sep.PP 431-4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