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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社會理論范文1
19世紀,自由資本主義達到鼎盛時期,個人利益與國家利益的矛盾日益凸顯。如何調整二者的關系,哲學家各有不同觀點。黑格爾從“哲學主要是或純粹是為國家服務的”這一政治態度出發,在其《法哲學原理》中在學理上明確地界分了國家與市民社會,并詳細地論述了市民社會的構成、性質、作用等,并認為官僚政治和等級(國會)可以起到中介國家和市民社會的作用,但是黑格爾顛倒了國家與市民社會的關系。馬克思的市民社會理論,繼承、深化和發展了黑格爾關于市民社會的基本規定,糾正了被黑格爾顛倒了的國家與市民社會的關系,把“市民社會”看作是生產力發展的產物,是商品經濟的對應物,看作是置于個人和國家之間、對私人利益和普遍利益起調和作用的“中介體”。而對于市民社會的中介只有無產階級而不是官僚機構或者等級(國會),才能對依靠市民社會自身的力量從根本上克服市民社會這一課題提供答案。
19世紀20世紀之交資本主義進入壟斷時代,由于壟斷的形成和國家干預活動的增強,社會結構發生了改變,國家以不同形式、從不同的路向對市民社會進行滲透和侵吞。針對這一特殊歷史時期,葛蘭西、哈貝馬斯等在內的一大批當代市民社會論者開始在文化意義上界定市民社會。市民社會就不再是一個主要由商品交換關系而構成的獨立于政治國家的經濟交往領域,而成為一個主要由人們的文化交往構成的社會文化領域。
馬克思市民社會理論的理論淵源及主體構成
馬克思市民社會理論的正式構建是通過批判黑格爾國家理想主義開始的。馬克思“從歷史發展的角度考察了市民社會的形成、發展以及與國家相分離的原因、后果,指出了市民社會與國家都是階級社會的產物,它們必將隨著階級的消滅而消亡”(郁建興,2002)。
“市民社會”(Civil Society)概念最早在公元1世紀由西塞羅提出,是指一種區別于部落和鄉村的城市文明共同體。在近代,英法啟蒙思想家們廣泛使用“市民社會”一詞,但其涵義是指與自然狀態相對應的文明狀態,是政治國家的統一體,而不是指與國家相對的實體社會。洛克曾把市民社會與國家互換使用,并且第一次將市民社會作為人類社會發展的一個邏輯階段,即有政治的階段。而在盧梭那里,他所講的市民社會狀態指的就是(政治)國家。德國著名的古典哲學家康德受啟蒙思想家的影響,也是在這個意義上使用市民社會這一概念的。黑格爾超出康德式抽象把握和描繪“市民社會”,把市民社會理解為“現代世界中形成的”自由市場社會,是一個個人利益得到充分自由表現的社會。從而明確地將政治國家與市民社會進行了區分,認為市民社會主要是代表個人利益。馬克思繼承并深化了黑格爾政治哲學批判思想,肯定他對國家與市民社會的區分,但并不同意他對國家與市民社會關系及克服市民社會途徑的論述。
在《黑格爾法哲學批判》中,馬克思繼承和批判了黑格爾國家與市民社會關系的理論,肯定了黑格爾區分國家與市民社會的研究思路,同時,將黑格爾的國家與市民社會的關系顛倒過來。馬克思說:“市民社會是全部歷史的真正發源地和舞臺,可以看出過去那種輕視現實關系而只看到元首和國家的豐功偉績的歷史觀何等荒謬”,“家庭和市民社會是國家的前提,它們才是真正的活動者;而思辨的思維卻把這一切頭足倒置”,“家庭和市民社會本身把自己變成國家,它們才是原動力??墒窃诤诟駹柨磥韰s剛好相反,它們是由現實的理念產生的”。這里,馬克思指明了不是國家的理念產生出家庭和市民社會,而是家庭和市民社會把自己變成國家。在《政治經濟學批判》中,馬克思進一步批判了黑格爾市民社會的抽象性和神秘性,對市民社會作了總結性的規定。馬克思認為,從反映現實經濟關系的“經濟學”出發,從“物質生活關系”出發來解釋市民社會,這是考察市民社會的必經之路。
馬克思遵循政治經濟學的研究路徑,認為市民社會乃是“私人利益的體系”或特殊的私人利益關系的總和,這包括了處在政治國家之外的社會生活一切領域(實質上是一種“非政治性的社會”)。馬克思的“私人利益體系”中包括了經濟關系的領域、社會關系的領域以及文化―意識形態關系的領域。由于在特殊的私人利益關系的總和中經濟關系的領域具有決定性的意義,所以馬克思就把它直接稱為市民社會。
馬克思把“市民社會”看作是生產力發展的產物,是商品經濟的對應物,看作是置于個人和國家之間、對私人利益和普遍利益起調和作用的“中介體”。而對于市民社會的中介只有無產階級而不是官僚機構或者等級(國會),才能對依靠市民社會自身的力量從根本上克服市民社會這一課題提供答案。
馬克思市民社會理論在現代的演化形式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后,市民社會的理論由于的理論家葛蘭西的著作而再度風行。葛蘭西重新啟用市民社會這一術語,將其描繪成獨立政治活動的特定核心和反對專制統治的一個至關重要的領域(托馬斯?卡羅瑟斯(美),2000)。葛蘭西之后的西方者、法蘭克福學派第二代哲學家哈貝馬斯,看到了時代的變化對市民社會的影響。因此,他吸收了黑格爾、馬克思及葛蘭西的思想,開創了新的市民社會理論??傮w來看,20世紀以來,關于市民社會的討論經歷過兩次。第一次是在20世紀30年代,以葛蘭西為代表;第二次是從20世紀80年代末至今,以哈貝馬斯等為代表。在這兩次討論中,界定市民社會的主要維度己從經濟領域轉向了文化領域。葛蘭西(Antonio Gramsci)、哈貝馬斯(Jugen Habermas)等對市民社會的概念做出的新闡釋表明:他們主張把經濟領域從市民社會中分離出去,認為市民社會主要應該由生活和文化領域構成,同時強調市民社會的社會整合和文化傳播與再生產功能(何增科,1994)。他們的理論彰顯了市民社會理論隨著時代及社會結構的變遷而進一步演化。
葛蘭西在思考西方國家無產階級革命的失敗和挫折時,對市民社會進行了深入分析,他對市民社會的本質及其在社會整個體系中的地位的認識帶有某種創新性質,從而為市民社會理論的演化做出了貢獻。
葛蘭西不同于黑格爾和馬克思把市民社會基本上是看作為一個經濟概念,而把市民社會作為與政治社會對立的概念來使用。他把上層建筑分成兩大領域即政治社會和市民社會。他說:“目前我們能做的是確定上層建筑的兩個主要層面:一個可以被稱作市民社會,即通常稱為私人的社會組織的集合體;另一個則是‘政治社會’或‘國家’。一方面,這兩個層面在統治集團通過社會執行‘領導’職能時是一致的;另一方面,統治集團的‘直接統治’或指揮的職能是通過國家和‘合法的政府’來執行的”,并把權力的行使分成兩種方式即強制和同意,從而建立了上層建筑的新理論。他認為,政治社會意味著對人的強制,表現為國家、政府對人的直接統治,是通常所理解的政府機關,即執行暴力職能的各種強制性機構,包括軍隊、警察、法庭和議會等,統治階級主要通過它們進行直接統治;市民社會主要指社會中涉及輿論、倫理等從內部影響人們思想觀念的意識形態領域,包括各種民間團體、組織,以及新聞、出版等文化機構,統治階級主要通過它們傳播本階級意識形態,以贏得被統治階級的同意。
現代法蘭克福學派的主要代表人物哈貝馬斯的市民社會理論總體上看是在葛蘭西所開創的市民社會理論傳統中討論市民社會問題,注重挖掘市民社會的文化意義。哈貝馬斯市民社會理論針對時代變化的不同影響而各有側重。在《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1962年)以及《作為“意識形態”的技術與科學》(1967年)、《合法化危機》(1973年)等較早著作中受黑格爾、馬克思和葛蘭西市民社會概念的影響,不單在文化維度上規約市民社會,同時也在經濟維度上界定市民社會。他認為市民社會是獨立于國家之外的私人領域和公共領域,私人領域主要是以市場為核心的經濟領域,“公共領域”從國家分離出來并成為某種反對國家的東西,“資產階級公共領域首先可以理解為一個由私人集合而成的公眾的領域;但私人隨即要求這一受上層控制的公共領域反對公共權力自身,以便就基本上已經屬于私人,但仍然具有公共性質的商品交換和社會勞動領域中的一般交換規則同公共權力展開討論”(尤根?哈貝馬斯:《公共領域的社會結構》,載《文化與公共性》,汪暉、陳燕谷主編,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98),“公共領域”不等同于經濟共同體而主要是社會文化領域。
在《交往行為理論》(1981年)以及《在事實與規范之間》(1992年)等后期的著作中,則剔除了黑格爾和馬克思的影響,完全在葛蘭西市民社會概念脈絡中把握市民社會問題。主要是從“交往行為”和“生活世界”的角度規約市民社會,從而強調對“理想的生活世界”的建構。他說:“今天稱為市民社會的,不再像在馬克思和那里包括根據私法構成的、通過勞動市場、資本市場和商品市場之導控的經濟。相反,構成其建制核心的,是一些非政府的、非經濟的聯系和自愿聯合,它們使公共領域的交往結構扎根于生活世界的社會成分之中。組成市民社會的是那些或多或少自發地出現的社團、組織和運動,它們對私人生活領域中形成共鳴的那些問題加以感受、選擇、濃縮,并經過放大以后引入公共領域。旨在討論并解決公眾普遍關切問題的那些商談,需要在有組織公共領域的框架中加以建制化,而實現這種建制化的那些聯合體,就構成了市民社會的核心”。市民社會成為生活世界的組織與機制,以非政治和非經濟的規則進行自我調整和再生產,從而“維系并重新界定市民社會與國家的界限”。
隨著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現代西方學者提出的重構“市民社會”主張,更多的是把市民社會看作是國家與社會的中介,從而承擔著雙重職能:一是限制國家權力,界定出一個國家權力起作用的領域,從而劃定公共領域與私人領域;二是結合公民與國家的功能,為公民得以共同努力來影響政治活動的運行過程提供一條管道。由于市民社會的存在,國家與社會就構成了某種良性互動關系,保證了自由的真正存在。
結論
市民社會理論總是基于現實歷史:面對新的社會結構,做出新的市民社會的界定,以適應變化了的情況。每一時代思想家的市民社會理論都是對其所面對的時代現實的理論抽象。市民社會理論并不是一個終極的理論,而是一個始終隨社會結構的變遷而變化的理論,同時蘊含著廣闊的發展空間。
從馬克思到哈貝馬斯,他們要解決的問題就是市民社會和國家之間的矛盾關系,目的在于“改變世界”。黑格爾從“哲學主要是或純粹是為國家服務的”這一政治態度出發,在學理上明確地界分了國家與市民社會,并認為國家的理念產生出市民社會。因此,認為“改變世界”的途徑在于用國家涵攝、超越市民社會。馬克思則認為是市民社會把自己變成國家,是現實的主體和原動力。葛蘭西的市民社會理論立足于對現有制度的破壞和改造,并寄希望于重新建立一個政治社會與市民社會相和諧統一的未來社會制度;而哈貝馬斯的市民社會理論,立足于對現有制度的批判,并試圖通過對市民社會的重建來提升資本主義國家的合法性基礎,同時為人們提供更加合理的生活環境和生存方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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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社會理論范文2
關鍵詞:公民社會;非營利組織發展;意義
一、公民社會與非營利組織
“公民社會”(Civil Society)是一個歧義紛呈的詞,最早上溯至亞里士多德《政治學》中的“城邦”。自此,在西方歷史發展的不同時期它被賦予了不同的指稱與含義。從古代的西塞羅,到近代的洛克、孟德斯鳩、黑格爾、馬克思再到當代的葛蘭西、哈貝馬斯等都從不同的角度探討著它的內涵和領域。毫無疑問,公民與公民社會問題是哲學、政治學、社會學、法學等多學科的交織點和共同的“問題域”。
筆者認為把學者關于公民社會研究的定義歸納起來可分兩類:“一類建立在國家和社會的二分法基礎上,即指獨立于國家但又受到法律保護的社會生活領域及與之相關聯的一系列社會價值和原則;另一類則建立在國家――經濟――公民社會的三分法基礎之上,指介于國家與家庭或個人之間的一個社會相互作用領域及與之相關的價值或原則?!?/p>
公民社會是現代人類社會中的一個部分,它具有相對于國家的自主性,其構成要素主要有三個:(1)有一套經濟的、宗教的、知識的、政治的自主性機構組成的,有別于家庭、家族、地域或者國家的一部分社會;(2)這一部分社會在它自身與國家之間存在一系列特定關系以及一套獨特的機構或者制度,得以保障國家與公民社會的分離并維持二者之間的有效聯系。(3)廣泛傳播的文明或公民的行為模式(refine or civil manner)。這其中,“自主性機構”是公民社會的物質形態,而“制度、聯系和公民行為模式”則構成了公民社會的精神形態。在這些自主性機構中,主要由志愿方式形成的非營利組織就成為公民社會最重要的部分。
非營利組織是不以營利為目的且具有正式組織形式,具有一定自治性、志愿性、公益性或互益性,非政府系統的社會組織。具有兩種層次和四種類型。第一個層面是公民社會的基礎組織,其包括兩類最普遍的組織:第一類,基層組織及其網絡。即地方發展組織(LDA,如代表整個社區的委員會或鄰里組織)和利益組織(IA,如代表社區中部分群體的婦女團體或灌溉組織)。除了這些組織本身以外,基層組織還組成了自己的網絡:第一種是傘狀網絡。這是一種比較正式的形式,是基層組織通過相互間的正式交往和聯系形成的;第二種是非正式的經濟網絡,通過在經濟合作中形成物質利益關系建立起非正式的,偶然的聯系;第三種是為了促使人們關心某個問題而形成的公民社會運動。第二類是基層支持組織及其網絡。基層支持組織興起于20世紀60年代末期。這一時期涌現了大量的非政府和非營利組織,由官方和發達國家志愿者組織提供資金。在此背景下,出現了許許多多關心發展、環境、婦女地位和基本建設的基層支持組織,許多組織到現在依然發揮著重要的作用。目前,世界上至少有5萬個相當活躍的基層支持組織。同第一種類型一樣,它們也有自己的正式和非正式網絡。以上兩種是非營利組織在基層層面的組織形式和網絡,構成了非營利組織發揮作用的基礎,而且取得了相當好的效果。
非營利組織的第二個層面是公民社會的上層組織。他們主要從事相對來說更加“政治”的活動,并且給基礎組織提供價值支撐和信息服務,因而成為非營利組織的核心部門。其中第一類是全國層面的組織及其網絡。這種類型的組織主要從事對某項價值觀的宣傳和推廣的活動,活動范圍遍及全國。第二類是國際層面的組織。它們是成立時間最長、活動范圍最廣、影響最大的國際非政府組織。由于其成立時間、活動范圍、影響程度,這些組織構成了非政府和非營利組織中最高層面的組織。和全國層面的組織一樣,它們也提供價值理念支撐和信息服務。同時也從事一些地區發展援助計劃以及具體的環境保護等活動。所不同的是,它們往往都得到了聯合國相關機構的認可和授權。
從上文可見,現代公民社會理論的基礎,即現代公民社會是以國家――市場――社會三元分立的模式為分析框架的,公民社會被用來指稱構建在國家、市場、家庭關系中的社會領域,特別是指國家權力和市場利益之外的社會自組織系統,包括社會運動、各種形式的社會參與及其相關價值和文化模式的發育。20世紀以來隨著經濟危機、對福利國家的置疑、公共管理危機等挑戰的不斷增加,人們對“政府失靈”和“市場失靈”的認識越來越多,從而開始關注政府和市場之外的第三種機制――非營利組織在社會公共事務管理中的作用,現代公民社會的理念體現了對國家權力和市場經濟霸權的雙向制衡。
目前,非營利組織的研究還沒有一個成熟穩定的理論框架。國家與社會相分離的基本假設是非營利組織形成的理論基礎,換言之,非營利組織建立在公民社會理論的基礎上,它是現代公民社會的核心。在理論上,它和公民社會研究開始合流,正是因為這種結合,非營利組織的研究在理論上找到了一個相當重要的立足點,并且取得了相當大的進展。目前,非營利組織的研究同樣把研究角度定義為“國家――市場――社會”的框架,這一點是正確的。毫無疑問,非營利組織是這個大的框架中非常重要的部分。因此,非營利組織的活躍程度就成了一個社會公民社會發達程度的標志。
二、我國非營利組織發展對公民社會培育的意義
在我國歷史上,公民社會一直被政治國家所湮滅,一個相對獨立的公民社會的產生是近代中國的產物。我國在改革開放后,開始進行經濟體制和政治體制的漸進改革,從某種意義上講,這種現代化的展開,并不是一個客觀的自然進程,而是由國家強施的政治計劃和安排,隨之必然作出在社會、經濟、文化等方面結構性調整,以容納和推進改革的進展。在這一結構調整的過程中,計劃體制不斷萎縮、國家權力從若干社會領域內有限地撤出,由國家壟斷幾乎所有社會資源的局面逐漸改變了。首先在農村,然后在城市,人們開始有了更多的選擇、更大的空間,社會的流動性增加了,生活的多樣性也日益明顯。自然,這一時期隨著社會空間擴展而出現的并不只是舊的社會組織和行為方式,而且有許多更具有現代意味的社會組織形式,各種中介性的社會組織,包括各種學會、協會、研究會、職業團體以及與日常生活有更密切聯系的大大小小的結社等。正是這些社會組織的出現和發展,長構成了我國當代“Civil Society”的核心,傳統的“強國家、弱社會”的模式有所松動,人們的自主意識也在不斷成長,使得“民間”的社會空間得到了拓展,一個相對獨立的公民社會慢慢成長起來。
從這個意義上講,我國非營利組織興起、激增、發展,改變著國家、市場和公民的關系,自1995年之后,一直保持著蓬勃的發展勢頭和趨勢,其業務范圍涉及教育、科技、文化、衛生、勞動、民政、體育、社區、環保、公益、慈善、農村專業經濟等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成為黨和政府聯系人民群眾的橋梁和紐帶。在我國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建設中發揮著不可或缺的積極作用,成為我國公民社會發展的先鋒。
(一)非營利組織作為社會中間組織,是公民社會的基礎
非營利組織是個人基于共同信仰、興趣、愛好或意志自愿結成的,并通過各種自主、自愿的活動來實現自己的利益、期望和價值追求,在這種自由結社和自我管理的社會生活中就會逐漸養成公平、平等、權利和自由等理念。它作為社會個體化、自主化和理性化基礎上的自由聯合,是社會自我滿足、自我管理、自我發展的自治組織形式,體現的是人類自由、自主活動的發展走向。而這一切,無疑更有利于消解關系對人個性、自由的限制,培養個體化信念和自由精神,進一步的反映了公民社會文化特質的精神,從而促進我國公民社會的培育和發展,達到社會和諧發展的目的。
(二)非營利組織不僅有利于推進民主的發展,同時也將促進政治組織的多元化,為增強公民社會提供了廣闊的空間
公民社會論者都強調要從法律上保障公民社會與國家的分離,因此他們倡導法治,以此劃定國家行動的界限,反對國家隨意干預公民社會的內部事務,從而保證公民社會成為一個真正自主的領域。而非營利組織在與政府組織關系上,一方面可以有效地吸納成員的利益要求,并向政府組織輸入這些利益要求,進行制度化、理性化的制度表達;另一方面把政府的政策意圖和對相關問題的處理情況轉達給成員,促進成員對政府政策的理解和支持,并對偏激行為給予糾正。可見,在這一利益表達和利益協調的過程中既有利于培養民眾的民主參與精神,又提倡了制度和法制原則,充分的顯示了其作為公民社會先鋒的作用。
(三)非營利組織可以培育參與合作精神,影響志愿組織合作,推動與企業的聯盟,進一步促進國家、社會、市場的良性互動
垂直的網絡,無論多么密集,無論對其參與者多么重要,都無法維系社會信任和合作。非營利組織則創造了公民交往的橫向人際網絡,在這種平行交流的民主合作氛圍中更易形成相互信任的心理關系,所形成的自治性規范的自我約束力也大大增強,反過來又促進進一步的民主合作。同時,由于其構成的基層組織和基層支持組織本身的地位,能夠很好地注意到我國根深蒂固的文化傳統,這對垂直網絡的合作和橫向的網絡,無疑都是一種創新。
(四)彌補被打破的均衡的“非均衡性”分布,促進社會公平
非營利組織是人們基于共同的利益組成,打破了血緣或地緣對人際交往范圍的限制,為成員提供了獲得非重復性信息的場所,這對于消息匱乏且重復性高的弱勢性群體來說,可以通過參與非營利組織而與外群體建立合作關系,以協商互惠的方式進行資源互享互助,增加自身可得到的資源,這樣就是社會資本分布趨于均衡化,有利于防止個人擁有的社會資本存量差距過大,從而維護和促進了社會公平、公正,有利于我國公民社會的完善。
總之,在關于我國公民社會發展道路方面,應當采取理性的漸進分步走的策略。在公民社會發展的初期,由國家和公民社會成員共舉:國家在從上至下策動進一步改革的同時,加速變更政府職能,動地、逐漸地撤出不應干涉的社會經濟領域;社會成員則充分利用改革的有利條件和契機,有意識地、理性地由下至上推動公民社會的營建。在發展成熟期,其間社會成員在繼續發展和完善自身的同時,逐漸進入“公域”,參與和影響國家決策,并與國家形成良性的互動的關系。
而目前,我們所看到的,建構中國公民社會的可能性或基礎性空間是由國家通過推進市場經濟以及松動身份制、單位制、行政制以及戶籍制而形成的,在這種背景下,非營利組織的發展必然存在著眾多亟待解決的問題。比如,在獲得、維護和拓展這些空間的過程中,我國社會或個人及社團表現出對國家的依附性及相對的脆弱性、社團企業化、與國外公益組織有關法規相比,我國這方面的“法律缺失”顯而易見等等。這些都要隨著非營利組織的發展而逐步完善。
三、促進我國非營利組織的發展,培育公民社會
(一)提升非營利組織的政治動能
我國有相當一部分非營利組織是通過獲取自上而下的資源包括政治資源而建立、發展起來的,因而在觀念、組織、體制、活動方式等方面都嚴重依賴、受制于政府。因此,政府能力建設應當居于優先地位,要還權于非營利組織。應當通過政府管理創新,逐步提高政府的政策貫徹能力、監管能力、服務能力等。
建立非營利組織的動態策略聯盟。非營利組織發展過程中面臨的許多問題已經超越了某個單一的非營利組織的勢力范圍,需要進一步整合資源,形成合力,降低成本。建立動態策略聯盟,可以形成為數眾多的臨時性組織,增強非營利組織的政治影響力,提高其與政府、企業、捐贈機構之間的“討價還價”能力。要采取積極的政治策略和行為,滲透進主流政治文化。既要提高政府對非營利組織的滿意度,還要提高民眾對非營利組織的滿意度,即提高非營利組織的社會公信力。非營利組織應學會把政治現狀融入組織經營戰略之中,領導層在制定發展戰略時,要能把握政治資源移動的方向,考慮其政治參與和政治戰略能力。
(二)要加強立法和制度建設,為非營利組織的存在和生長提供穩定和充足的空間
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非營利組織只有依據法律、法規定位和行事,才能在組織內形成自治性規范,在成員間養成自主自律意識,進而在全社會確立民主法制精神。但目前我國政府對非營利組織的管理缺乏嚴格的規范,法律化程度不高,導致現實生活中出現背離宗旨或違法亂紀的現象,嚴重影響了非營利組織的正常運轉和健康發展。因此,政府應根據現階段我國非營利組織的實際情況對非營利組織的性質、地位、作用、權利與義務等做出明確的法律規定。逐步形成配套的、不同層次的法律法規體系,使非營利組織的發展、管理有法可依,從而強化非營利組織的自主自律意識和民主法制精神,形成促進公民社會發展的先鋒力量。
(三)非營利組織要加強自身管理,提高公信力和代表性
非營利組織要加強與所代表階層的溝通,增加其利益的代表性。為此,要認真調查研究所代表階層的政策呼聲和利益要求,要敢于代言和善于代言。同時,非營利組織要提高自我認知和成員素質,完善內部治理結構,要加強成員的公民意識、政治意識和政治技能的培養和訓練,要增加成員對國家政策過程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了解,確保組織的提高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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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社會理論范文3
關鍵詞:便士報革命;民主市場社會理論;述評
中圖分類號:G210 文獻識別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6)007-000-01
一、便士報革命的原因:民主市場社會崛起
19世紀30年代出現了勇于打破傳統并成為后來報業典范的“便士報”,這種報紙最具開創性的特征就是售價為1便士,這次變革被稱為美國新聞業的“商業革命”。便士報革命的原因與市場經濟發展帶來的“民主市場社會”崛起相關。
1.經營方式的改變
1830年以前的商業化報紙和黨報的情況是:內容上以政治內容為主,有部分廣告,財源來源于政黨;價格一般是六美分,發行量低;報道的相關立場并非中立,讀者群多為商界和政界的精英;報紙的作用是商業信息,成為黨派宣傳的工具;辦報極端個人化,一人身兼數職。
便士報的出現改變了這一狀況:經營上大量發行吸引廣告,不依賴社會關系和政黨關系辦報,這使美國新聞業的經濟結構趨向合理;價格上售價一便士,發行量大;內容上迎合廣大民眾,逐漸關注崛起的貿易運輸制造行業的中產階級;新聞來源上新聞成為報紙的重心,開始聘用記者。
2.科技的作用
對于便士報出現的原因許多學者分別提出了“科技論”、“識字率論”、“自然史論”等觀點,試圖探討這場變革產生的原因。新聞業的發展推動了科技的革新,科技的進步為這場新聞業革命提供了條件,但并不是產生的原因。識字率是報紙發行量增長的必要條件,但不是充分條件。人類是受制于特定的社會條件,但同時又創造出自己的歷史,有時甚至還打破了塑造自身的條件和限制。
3.民主市場社會的崛起
便士報革命的原因與民主市場社會的崛起相關。關于現代新聞業的起源,習慣上一致追溯到便士報,現代新聞業是隨著民主市場社會的崛起而誕生的?!懊裰鳌笔侵纲F族統治的政治文化被大眾民主的理念和制度所取代。由于杰克遜時代的政治民主化進程,使普通人獲得了選舉權,政黨體系取代了立法預備會議,越來越多的人以從政為業,民主的觀念深入人心?!懊裰骰钡挠绊懗隽苏蔚姆懂牐瑢κ袌鼋洕陌l展也產生了影響。愈來愈多的美國人參與市場活動,市場上出現了品種繁多的貨物,而且市場文化也滲透到美國人的社會意識中,這種文化是民主的文化。
二、便士報革命帶來的變化
1.城市中產階級對社會平等的追求
生產力的發展表現為科技的進步和經濟的繁榮向前,形成便士報所需要的技術條件和新興資產階級這一全新的信息消費需求群體,而民主化的浪潮使人們趨于追求建立一個平等的社會,包括追求信息的客觀及信息獲得渠道的平等,加之經濟發展造成傳統社區瓦解形成現代社會、對公眾或他人信息的大量需求,以上種種催生了便士報,引發了這場新聞業的革命。城市中產階級的興起呼吁著政治平等和經濟機遇的平等。在這期間,便士報便在提倡民主的社會環境中樹立自己中立的形象。因為只有在立場中立的情況下,才有可能被談到客觀性的存在。不過由此也可以看出,在當時,新聞客觀性還并不是新聞人的專業核心理念和本身的做事原則,而僅僅只是一種能在社會上立足和生存的方式而已。
2.社會概念的形成
“社會”是由城市、陌生人和個體構成的冷漠世界。人們獲得自由,煥然一新,意識到自己的重要性,同時又要承受社會關系和社會制度賦予的重負,人們一面想了解陌生人的故事,一面又要竭力避開公眾,保護自己的私人空間。城市中產階級在那時興起,他們多為熟練的工匠、大大小小的商戶和三教九流的零售商,這些人有能力跨入政界、商界,并推動相關領域的變革。
三、便士報對新聞和現代社會互動關系的評論
1.便士報對現代新聞的意義
便士報作為現代新聞業的起源,擁有舉足輕重的地位。運用民主市場社會理論分析便士報革命的原因,可以讓受眾通過宏觀的視角看清政治經濟社會生活對新聞業的作用,反過來新聞業的發展也反作用于社會生活。這與19世紀30年代美國社會城市中產階級的興起關系密切,理解這一時期的社會結構框架,能幫助我們解讀便士報,而便士報也解釋了社會結構。
2.便士報對現代社會互動關系的意義
通過解讀便士報崛起的原因,我們看到現代新聞的起源離不開民主市場社會的崛起。社會生力產的發展是推動社會進步的力量,同時也是推動新聞業前進的力量。
通過對便士報革命的民主市場社會理論的述評,我們看到在“民主市場社會”文化的土壤下,才能產生相信“事實”而不是相信“現實”或者價值的“客觀性”的信念。
市民社會理論范文4
論文摘要:管理式醫療是美國占主導地位的醫療保險形式,可以看成是醫療保險公司運用期權思想管理風險的一種風險管理模式。深入剖析了我國醫療保險現存的問題,在公平與效率兼顧的基礎上,借鑒美國管理式醫療的風險管理方法,提出了適合我國國情的全民社會醫療保險模式的構想,即以政府委托社會保障部門作為管理式醫療組織者,通過買入社區醫療服務網絡這個買方期權,對沖其對投保人承擔的賣出買方期權的風險,建立社會保障部門、社區醫療服務機構和投保人三方三位一體的風險管理模式。
醫療保險是一個世界性難題,各國都在為尋求一種適合本國國情、高效公平的醫療保險模式而努力。我國居民對醫療保險的關注程度遠大于對其他社會保障體系的關注。如何有效地擴大醫療保險覆蓋面,使最大范圍的人群可以享受到醫療保險,是當前我國亟待解決的社會問題。管理式醫療(managed care)由于其在節省醫療費用和提高醫療質量方面的成效,已成為世界各國廣泛關注的一種醫療保險發展方向[1]。我國對管理式醫療僅停留在介紹階段,張笑天[2]、楊新民[3]、黃煒[4]等較全面介紹了美國特有的這種醫療保險模式,藍宇曦[5]指出引入管理式醫療存在制度性障礙,岳公正[6]分析了現階段中國管理式醫療保險的結構性特征,但管理式醫療在我國系統性應用卻缺乏相關理論和實踐的進一步探索和研究。本文將在深入剖析我國醫療保險現存問題的基礎上,借鑒美國管理式醫療的風險管理模式,提出全民社會醫療保險模式的構想。
一、 美國管理式醫療及其風險管理模式
管理式醫療是美國占主導地位的醫療保險形式,社會醫療保險和大部分商業保險也都采用了這種模式。管理式醫療是指利用一定的組織和形式,由保險人與醫療服務提供者聯合提供服務的醫療保險形式。管理式醫療的提供者既可以是專業性的醫療保險公司,也可以是民間非營利性團體,還可以是醫院組織和醫生組織,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健康維持組織(hmo)、優先服務提供者組織(ppo)和服務點計劃(pos)[7]。管理式醫療的基本特征是:醫療保險機構同醫療服務的供給者通過簽約等形式,形成一個相對密切合作的服務網絡;保險機構以收取的保費向醫療服務提供者支付相對固定的醫療費(定額付費);醫療服務供給者收取預定費用向參保人提供一套包括從預防保健到臨床治療的綜合性的、連續的服務;投保人在保險公司指定的醫療服務提供者處接受服務時享受優惠。
管理式醫療在美國的發展也不是一帆風順的,一直受到來自各方,特別是醫療界的批評和抵制,但最終通過不斷實踐和完善,其獨特的風險管理模式逐漸為醫療保險各方所認可和接受,成為世界醫療保險的發展方向。保險公司與醫療服務者簽約的目的就是為防范自己由于承擔了對投保人的責任之后而產生的風險,因此,美國的管理式醫療是圍繞著保險公司的風險管理而展開的。保險公司收取了投保人的保費,承擔了投保人生病的風險,也就相當于保險人向投保人賣出了一個買方期權,允許投保人在生病的時候,以事先確定的低價獲得全套醫療服務。為規避保險公司的風險,保險公司與一批醫生和醫院簽約,建立一個醫療網絡。保險公司每年投入一項固定的費用來維持這個網絡的運行,就等于保險人支付醫療網絡維持費而購買了一個買方期權,允許投保人在生病的時候,以固定的價格從這個醫療網絡得到醫治。保險公司通過買入醫療網絡這個買方期權,對沖了其對投保人承擔的賣出買方期權的風險,這里醫院和醫生都成了保險公司防范風險的金融工具[8]。組建專業保險公司,建立醫療網絡,與一批醫生簽約的管理式醫療運作模式實質上是一種非常高明的期權運作模式,管理式醫療可以看成是保險公司運用期權思想管理風險的一種風險管理模式。
管理式醫療模式以有效控制醫療費用的增長而著稱。醫療服務市場是由醫療服務提供者控制的賣方市場,除非醫療服務者主動參與,其他手段對這一市場的控制和管理都是有限的。管理式醫療的實質是通過與醫療服務者簽約,積極主動干預醫療行為,達到降低費用支出的目的[9]。其核心方法是將傳統的按服務項目收費改為按“人頭付費”,即由保險公司向醫療服務提供者定額付費。當醫生按服務項目收費時,醫生傾向于提供更多的服務;當醫生收到的是一項固定費用時,醫生就會傾向于減少服務,提高工作效率。據美國衛生部公布的數據,采用管理式醫療的健康維持組織(hmo)比傳統按項目付費的醫療保險至少要節約30%的費用。同時保險公司也不用逐項詳細審核醫療服務賬單,達到降低管理成本的功效。
按“人頭付費”,改變了醫療保險作為第三方局外人的被動局面,通過制定預付標準來控制醫療費用的總支出,并以此強迫醫療服務提供者承擔經濟風險,自覺規范自己的行醫行為。另外,按“人頭付費”在為醫療服務提供者提供了一筆相對穩定并可預見的周轉資金的同時,也將這部分醫療保險經費的使用、管理權交給了醫院和醫生,調動他們精打細算、合理使用醫療保險資金的積極性,既能達到控制費用的目的,又保證了醫療服務質量的提高。管理式醫療按“人頭付費”原則,充分調動了醫療服務提供者的主觀能動性,提高了有限的醫療基金的使用效率,取得保險方實現費用控制,買方得到較好的醫療服務,供方獲得應有利益的多贏效果。
二、 我國現階段醫療保險的現狀
目前,國家11個相關部委組成的醫療體制改革協調小組已經成立,掀起社會各界對醫療改革模式的探索和研究。早在2005年7月,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有關課題組發表了《中國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研究報告,認為“目前中國的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基本上是不成功的”。根據世界衛生組織《2002年世界衛生報告》顯示,中國和印度窮人必須承擔85%的醫療費用,其中大部分來自不必要或不正確的檢查或藥品,因為醫院只能通過變相增加檢查費和藥費來養活自己[6]。由于醫療服務提供者對確定患者所患疾病有絕對權威,對實施具體治療方案有絕對的決定權,導致醫療費用居高不下,成為當前制約醫療保險發展的“瓶頸”。
我國現階段醫療保險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市民社會理論范文5
關鍵詞:社會排斥;農民工;養老保險;戶籍;工會
中圖分類號:F840.67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4-9324(2014)01-0271-02
一、社會排斥——游戲規則本身的缺憾
社會排斥的概念是法國學者勒內·勒努瓦首次提出的。最初使用這個詞是指當時法國有將近十分之一的人口沒有被國家的福利體系所覆蓋,這些人包括窮人、老年人、殘疾人、兒童、精神病患者、濫用有藥物者等,主要指生活在邊緣被隔離的群體,特別是指那些沒有被社會保障覆蓋的群體。斯爾維概括出了社會排斥的三個范式:團結范式、專業化范式和壟斷范式。以上范式各自同時表現于理論取向、政治意識及民族思想中,強調排斥過程的不同原因、發展公民身份和社會整合的獨特觀念,每一種范式表示不同的原因引起不同的社會排斥,他們產生于不同的政治哲學,提供了多種關于社會劣勢形式的解釋。斯爾維歸納出了社會排斥的基本類型,提出了社會排斥范式的理論,使人們對于社會排斥的本質有了更為深刻的認識,被公認為是對社會排斥理論化的重要貢獻;克萊爾認為,他們往往由于民族、等級地位、地理位置、性別以及無能力等原因而遭到排斥。特別嚴重的是在影響到他們命運的決策之處,根本聽不到他們的聲音。伊莎貝拉指出,假如越來越多的人被排除在能夠創造財富的、有報酬的就業機會之外,那么社會將會分崩離析,而我們從進步中獲得的成果將付之東流。Middens從對社會排斥機制的研究入手,論述社會成員與社會整體之間的參與中斷現象,這種現象可能是由于成員自己的原因造成的,也可能是社會原因造成的,因此無論是社會地位高的人還是社會地位低的人,都有可能產生社會排斥現象;阿瑪蒂亞非常重視社會關系在社會排斥理論中的作用,基于社會關系的中介作用,他將社會排斥形式的能力剝奪分為建構性剝奪和工具性剝奪。根據能力剝奪的分類,他將社會排斥分為積極排斥和消極排斥,某些積極排斥還可能導致消極排斥的產生。社會排斥是由多維度的因素造成的。農民工養老保險缺失是由于制度對他們的排斥,由于國家政策、社會結構、文化、意識形態等各方面的原因,被排斥到勞動力市場和國家福利體系之外。
二、城鄉二元保障制度——農民工養老保險制度戶籍排斥
我國城鄉分割的“二元”戶籍制度,使社會保障制度也同樣具有“二元結構”的特點,農民工實行戶籍歧視性的政策,城市對農民工設置了一系列專門的管理制度,使其融入城市生活的過程遭遇到了重重障礙,而這種制度障礙本質是社會等級制度的不斷強化,從而構筑了阻礙農民工市民化的制度網絡。農民工社會保障的獲得和戶口制度緊密聯系,是二元社會保障體系形成的直接原因,是對農民工的一種制度性排斥。我國農民工被社會保障制度排斥屬于積極排斥的一種變形,即我國在一開始選擇走二元社會經濟發展道路,因此,政策制定者制定了一系列二元政策以確保計劃經濟的成功,這些政策故意將農民排斥在工業體系之外,而經濟體制的改革打破了城鄉壁壘,帶動了大批農村剩余勞動力流向城市,他們現在被排斥在保障體制之外不是政策制定者故意所為,而是原有的社會制度不能滿足經濟發展過程中出現的新的社會群體的需求。
三、養老保險關系對接性不強——農民工養老保險轉移排斥
我國針對農民工而設計的養老保險模式主要有四種,存在不統一,對經常在不同地區之間頻繁流動的農民工參加養老保險的可行性造成了極大的障礙。雖然“辦法”考慮了農民工流動性強的特點,規定對于工作地轉換頻繁的農民工來說,有利于減輕他們轉出地和轉入地相關機構為其辦理轉移接續手續的負擔,為農民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全國自由轉移接續提供了實現的可能性,但轉移接續辦法指導性強,具體實施和落實則比較困難:新制度中沒有規定統籌基金可以隨人員的轉移而轉移;規定對于確定養老金待遇計發和領取地的規定與農民工的高流動性仍然存在矛盾;基金統籌層次低造成的地方保護主義使得農民工養老保險轉移接續舉步維艱;相關規定不夠詳細,有些對接問題并未提出具體的方案,必定會出現一些連帶問題;在制度實行的過程中,我國社會保險管理信息服務的缺失、軟硬件平臺的不到位,使得農民工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根本沒有可以實現的土壤,其遷轉的難度是可想而知。農民工制度本身的排斥,符合斯爾維社會排斥的三個范式鐘的專業化范式,強調社會排斥是社會分化、勞動分工以及領域的分割等專門化的結果,農民工養老保險制度碎片化對農民工形成制度設計排斥,是養老保險領域的分割等專門化的結果。
四、政府責任缺失——對農民工養老保險的政策排斥
從國家財政支出可以看出,農村居民的養老金投入力度極其有限,只有城市的10%左右。政府是外在效應的消除者,外部性的存在無法通過市場機制來加以解決。農民工養老保險存在消極的外在效應,到目前政府還沒有對農民工給予適當的補貼政策。只有政府有權力通過強制力來保證企業、農民工參與養老保險,以消除這種負的外在效應。農民工社會養老保險轉移制度已經實施,但在養老保險中的賬戶跨區轉移、財政分賬及激勵機制過程中出現了很多關于當地利益沖突、中央財政及地方財政投入比例的問題。在設計農民工養老保險時,要協調好農民工輸出地和輸入地關系,協調好經濟發達地區和經濟相對落后地區的利益關系,否則,農民工的養老保險權益得不到基本保證,這是我國政府責任缺失造成對農民工養老保險的政策排斥。對農民工養老保險的政策排斥符合唐鈞認為的社會排斥是游戲規則造成的,我國政府研究的目標就是要修訂游戲規則,使之盡可能地惠及每一個社會成員,從而趨于更合理、更公平,消除對農民工養老保險的因游戲規則不合理造成的政策排斥。
五、二元勞動力市場就業制度的障礙——對農民工養老保險市場排斥
二元勞動力市場理論認為,現代工業社會中存在著兩種勞動力市場,在二元勞動力市場結構下,農民工在市場中始終處于弱勢地位,在城市社會處于被邊緣化的無權群體,這也決定了農民工養老保險制度的建立和運行中,各籌資主體的偏好和行為產生了一系列扭曲。目前,我國城市勞動力市場上針對于農民工的歧視現象依然存在,農民工進城打工,經常遭遇就業歧視或就業權利的不平等,從制度上被排斥在城市部分就業崗位之外。被人為地進行職業分隔,對農民工進城就業進行總量控制、職業和工種限制,強制性收取管理費和用工調節費等,由于農民工自身素質和這種制度上的障礙或者是歧視,使得農民工很難融入城市,不利于農民工的城市化,就業制度的不平等,使得數量龐大的農民工群體經常處于流動狀態,而且大多在次屬勞動力市場上就業,收入水平低,這就使得農民工的繳費能力受到了限制,這對建立養老保險制度是十分不利的,是對農民工養老保險市場排斥,符合學者李斌的社會排斥觀點,農民工在勞動力市場以及社會保障體系中受到主流社會的排擠,而日益成為孤獨、無援的群體。
參考文獻:
[1]位青青,王姣姣.農民工社會養老保險研究綜述[J].企業導報,2011,(8).
市民社會理論范文6
關鍵詞:社會比較理論;農村居民;生活幸福感
文章編號:2095-5960(2014)03-0094-08;中圖分類號:C912;F320;文獻標識碼:A
一、引言
近來,關于生活幸福感的研究越來越引起學界的關注。不同的研究取向和研究視角從特定的側面揭示了幸福感的影響因素,但也都存在著各自的缺憾。因此,也就有進一步深入研究的必要。
在比較社會理論視野中,衡量民眾生活幸福程度不僅關注人均GDP等經濟指標,還要涉及反映民眾主觀生活質量的諸多指標。因為GDP 等經濟指標并沒有全面涵蓋人類生活的各方面,更沒有反應民眾主觀幸福感受。為此,本文擬用的數據――CGSS2005數據和指標來描述 GDP 所不能反映的其他方面,其中包括婚姻狀況、年齡和生活糾紛等的因素,并把因素分為個體因素和社會因素兩大類。個體因素和社會因素只是抽象的符號表示,即居民的生活幸福感不僅受個體特征的影響,還受到其所處的社會背景因素的影響(具體見圖1)。CGSS2005首次同時覆蓋了城市和農村的CGSS調查,除了有普通居民調查問卷外,還有一份針對村莊的村長的調查問卷,因此選擇CGSS2005來分析農村居民的生活幸福感影響因素。
由于以往的研究大多聚焦于城市居民或其他人群的幸福感,對農村居民生活幸福感的研究不夠深入。因此,在以往研究的基礎上,從社會比較的視角進一步探討農村居民的生活幸福感及影響因素很有意義。
二、研究回顧
國內外對幸福感的研究已有一定歷史,特別是近年來這方面的研究更是蓬勃發展。近年來出現很多嘗試從不同學科和角度來定義和衡量幸福的研究,如從心理學、哲學、經濟和社會政策等方面。根據已有研究,影響個人主觀幸福感的因素有很多,包括個人收入、教育程度、就業情況等。
國外有些學者開始用關于幸福感的數據來研究經濟問題。Bruno S.Frey,Alois Stutzer提出幸福感對環境經濟的分析來說有相當大的潛力,認為幸福感的一些研究可以影響社會最優環境的質量水平和環境政策的分析。[1]North Rebecca J,Holahan Charles J,Moos Rudolf H,Cronkite Ruth C在10年期間對274名已婚成年人進行了調查,用以研究家庭收入、家庭社會支持和幸福感之間的關系,發現家庭社會支持的變化與幸福感的變化呈正相關。[2]Peter Hills,Michael Argyle通過一個簡短的實證研究檢驗外向性、情緒穩定和幸福感之間的關系,證明情緒穩定和外向性相比與幸福感的關系更密切,并把它作為衡量年輕人幸福的重要預測指標。[3]Ballas Dimitris,Dorling Danny采用“英國家庭專門調查”的數據,通過研究表明,與生活狀態相比,如“結婚”等生活中的重大事件,對人們最高的幸福感的影響更大。[4]
在國內,許多學者也致力于主觀幸福感的研究。奚凱元、邢占軍、袁岳等人及其各自的團隊對城市居民的幸福感進行了較為深入的實證研究,推動了學術界對主觀幸福感研究的發展。邢占軍對主觀幸福感進行了大量研究,其中他在全國六個省會城市中取樣,力圖對全國城市居民的主觀幸福感量表進行測量和檢驗,并在此基礎上不斷完善,將樣本在全國范圍內進行擴展,以使測量結果變得更加科學和合理。[5]黃嘉文通過把收入作為中介變量來測量教育程度對城市居民的生活幸福感的直接和間接的影響。[6]陳志霞、李啟明采用主客觀綜合量表,通過對41個城市的居民進行問卷調查,就城市管理、人格特征等因素對居民幸福感的影響進行了實證研究。[7]隨著各地建設“幸福城市”目標的提出,學術界關于城市居民生活幸福感的研究不斷增多。而隨著農民問題的社會關注度不斷提升,不少學者也展開了對農村居民幸福感的研究。謝彥明以玉溪300多名農民為數據樣本進行實證研究,從經濟因素和非經濟因素等方面對影響農村居民幸福感的因素進行統計分析。[8]吳靜對浙江11個地市的農民工進行問卷調查,并把農民工和其他群體的幸福感進行橫向研究,了解農民工真實生活感受以及與其他群體之間的差異。[9]
縱觀國內外關于幸福感的相關研究,雖然取得了一些可喜的成果,但是這些成果往往也存在局限。首先,研究方法存在局限。許多研究采用定量分析方法,而由于變量選擇等方面的局限,會使得結果的科學性受到削弱。其次,樣本的局限性。許多研究的樣本選擇多是在一定時間的特定群體,甚至有些樣本不夠全面、不具代表性,這些都對研究結果產生不良影響。最后,值得注意的是,我國的許多關于幸福感的研究多是建立在國外研究的基礎之上,由于文化背景和發展程度等方面的差異,國外一些用于測量生活幸福感的維度不一定適用于我國,這就要求我們在進行研究時,應充分考慮我國文化背景和基本國情等方面的特殊性。
三、研究假設部分
根據社會比較理論和CGSS調查情況,本研究假定被訪者以自己為參照,通過與他人比較,當在比較結果中自身處于優勢時幸福感則高,處于劣勢時幸福感則低。這種關系可以用圖2表示出來:
圖2社會比較參照對象的比較模型
本文在參照大量文獻和模型分析的基礎上,基于cgss2005數據,由于各方面條件的限制,選擇有效變量進行研究,并提出以下假設:
(一)生活幸福感與個體因素
假設1:生活幸福感與性別相關,且女性的生活幸福感高于男性。
受中國傳統觀念的影響,如今的社會大環境仍強調男性的社會以及經濟地位,給男性的生活帶來了很大的壓力。在激烈的社會競爭下,只有少部分男性達到了別人眼中男性應有的成功與幸福,通過社會比較,不少男性因此產生心理落差,進而影響他們對生活幸福感的評價。而女性面臨的壓力相對少得多,由于整個社會環境對女性的要求并無太多苛刻,她們也不像男性那樣常常進行社會比較,因此,她們的生活幸福感常高于男性。
假設2:婚姻狀況對生活幸福感的影響非常顯著。
婚姻是大多數人的人生追求之一,得到婚姻的人往往容易對生活產生一種滿足感。而已經結婚的人,容易得到愛情和家庭感情的滋潤,因此,容易對生活感到幸福。人們特別是未婚的,看到已經結婚并過得比較幸福的同齡人,往往不自覺地進行社會比較,從而對生活幸福感的評價產生影響。
假設3:生活幸福感與年齡有關,且年齡與生活幸福感在大體上呈現U型曲線關系。
人們在較年輕時所表現出來的差異并不明顯,所以經過社會比較人們對生活并沒有表現出太大的不幸福。但年齡越增長,差異表現得越來越明顯,必然會有部分人的生活過得幸福,通過社會比較,結果往往會影響人們的生活幸福感。但隨著年齡的繼續增長,人們慢慢地適應并接受現實,也逐漸獲得原先所期望得到的,對生活的幸福感隨著上升。這兩個方面使年齡對生活幸福感產生了顯著的影響,使得年齡與生活幸福感之間大體上呈現U形的關系。由此提出以上假設。
假設4:受教育程度與居民的生活幸福感相關,教育程度越高的人對生活的幸福感就越強。
根據社會比較理論,受教育程度越高越比其他人投入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因此他們往往期望具有高的回報,而高學歷正是獲得一些好工作的敲門磚,且往往擁有成功的機會比別人多。因此,越是高教育程度的人,就越會比別人對生活感到幸福。
假設5:個人收入對居民的生活幸福感有顯著的影響,收入越高人們的生活幸福感也會越高。
個人收入水平直接影響一個人的生活品質,收入越高,生活就會過得越寬裕,因此幸福感就越強。收入是個人經濟水平的重要體現,由于生活在社會大環境里,人們不免會與其他人進行比較,收入水平比別人低,會降低其幸福感。因此,假設個人收入對居民的生活幸福感有顯著的影響,收入越高人們的生活幸福感也會越高。
(二)生活幸福感與社會因素
假設1:與朋友親密度與居民的生活幸福感的關系非常顯著,與朋友關系越密切,居民的生活幸福感越高。
在人與人交流不斷密切的社會的大環境下,與朋友及他人的聯系在人們的生活中變得越發重要。人們傾向于認為那些與朋友們聯系或關系密切的人的生活是幸福的,常把自己和擁有良好人際關系的人作為社會比較的尺度,進而影響他們自身對生活幸福感的評價。因此,假設與朋友的親密程度對居民生活幸福感的影響顯著。
假設2:住房產權與農村生活幸福感有關。
在當今社會,房子逐漸成為衡量一個人經濟地位的重要標志,也是影響人們生活幸福的重要因素。因為房子,很多人特別是在大城市里拼搏的人們開始淪為“房奴”, 不惜為了一套房子而過著拮據的日子。特別是在這個認為“房子”與“票子”同等重要的社會里,人們跟有房的人士進行比較,往往容易感到自己過得失敗且不幸福。因此,假設住房產權與農村居民的生活幸福感有關。
假設3:醫療費用對農村居民生活幸福感的影響非常顯著,醫療費用越高,居民的生活幸福感越低。
醫療費用是一個人看病和治療的花銷,間接反映了一個人的健康狀況。醫療費用越高,說明一個人健康狀況不佳或患有某種疾病。而健康狀況不佳或患有疾病往往影響一個人的正常生活,甚至會給居民帶來經濟上或其他方面的困擾。通過與健康的人進行社會比較,生病的人往往擁有較低的生活幸福感。因此,假設醫療費用對農村居民生活幸福感的影響非常顯著,醫療費用越高,居民的生活幸福感越低。
假設4:生活糾紛與生活幸福感的關系顯著,生活糾紛越少,居民的生活幸福感越高。
生活糾紛是個人與他人產生沖突的一種形式。與他人存在沖突不僅影響當事人的心情,也會對其生活幸福感產生消極的影響。許多生活糾紛不僅打亂了人們平靜且安定的生活,還會破壞個人的利益與人際關系網,給個人帶來許多不必要的麻煩。通過社會比較,人們普遍認為與他人不存在沖突與生活糾紛的人是幸福的,以他們作為尺度進而影響了自身的生活幸福感。因此,假設生活糾紛與生活幸福感的關系顯著,生活糾紛越少,居民的生活幸福感越高。
假設5:家庭總收入對農村居民生活幸福感的影響非常顯著,家庭收入越高,居民的生活幸福感越高
在整個社會大系統里,家庭作為一個單位是整體的重要組成部分。在進行社會比較時,人們逐漸傾向于以家庭為單位進行比較。而家庭總收入直接反映了一個家庭的經濟狀況,也間接反映了一個人的家庭生活情況。通常家庭經濟收入高的人,感到的經濟壓力會小些,對生活的幸福感也會強些。因此,假設家庭總收入對農村居民生活幸福感的影響非常顯著,家庭收入越高,居民的生活幸福感越高。
四、數據與方法部分
(一)數據和變量
本文的數據來源于CGSS2005,這個全國性調查覆蓋了28個省/直轄市/自治區和125個縣級單位,整個樣本大小為10372人,其中6098個城市樣本, 4274個農村樣本。由于本文研究農村居民的生活幸福感的影響因素,所以對數據進行了處理,只采用農村樣本。
1.因變量及其操作
通過問卷中代碼為“qe03”的問題,我們可以了解被訪問者的生活幸福感情況。為了便于統計分析,把生活幸福感按幸福程度主要分為如下兩類:把“非常幸福”、“幸?!焙汀耙话恪焙喜椤靶腋!?,并使“幸?!?1;把“非常不幸福”和“不幸?!焙喜椤安恍腋!?,并使“不幸福”=0。
2.主要自變量及其操作
依據研究假設,影響農村居民對生活幸福感評價的自變量包括“個體因素”和“社會因素”兩大類。其中“個體因素”的設計包括“性別”、“年齡”等個人方面因素;“社會因素”的設計包括“與朋友的親密度”、“住房產權”、“醫療費用”、“生活糾紛”等社會方面因素。
(1)性別
性別為二分變量,以0代表女性,l代表男性。
(2)婚姻狀況
根據問卷中代碼為“qb01”的問題,我們可以了解被訪者的婚姻狀況。其中備選項有:“1―未婚,2―已婚,3―離婚未再婚,4―離婚后再婚,5―喪偶未再婚,6―喪偶后再婚,7―拒答”。進入研究模型時,首先將“未婚”、“離婚未再婚”、“喪偶未再婚”合并為“未婚”,再把“已婚”、“離婚后再婚”、“喪偶后再婚”合并為“已婚”,其次刪除答案為“拒答”的個案和缺失值?;橐鲎兞恳虼俗優槎肿兞?,令“未婚”=0,“已婚”=1。
(3)年齡
通過問卷中被訪者填寫的出生年份數據,可以計算出被訪者在被訪問時的年齡。具體計算操作方法為:用“調查開展年份”(即2005)減去“被訪者出生年份”(問題的編號為“qa3_01”),經過計算,得出被訪問者的實際年齡區間為[18,93]。
(4)年齡的平方
根據相關研究,年齡與生活幸福感可能有著非線性的關系,這里將年齡的平方加入到研究模型中,以便于進一步分析兩者之間的變化關系。
(5)被訪者的收入狀況
觀察問卷的問題代碼為“qb12b”的問題,可了解被訪者在被訪時間的上一年的收入狀況。為了使在進行數據統計時可能出現的異方差問題得到消除,特將被訪者個人年收入的數據進行了自然對數的變換。
(6)被訪者的受教育情況
利用問卷代碼為“qb03b”的問題,可了解被訪者最高受教育程度。問卷中,有23個備選項,備選項過多不便于數據統計,因此研究時將對備選答案分為四類:第一類為“小學及以下文化程度”,并令其=1;第二類為“初中文化程度”,并令其=2;第三類為“高中文化程度”,并令其=3;第四類為“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并令其=4;刪除為“其他”的備選項。分類后,被訪者的文化程度變為四分類定序變項。
(7)與朋友的親密程度
根據問卷中代碼為“qe05” 的問題,我們可以得知被訪者與朋友聯系的親密程度。為了便于統計,首先將答案“非常不密切”和“不密切”合并為“不密切”,并令“不密切”=0;其次將“一般”、“密切”和“非常密切”合并為“密切”,并使“密切”=1。
(8)住房產權
根據問卷中代碼為“qc02”的問題,我們可以了解被訪者擁有的產權情況。為了便于統計,將“租住單位房”、“租住公房”、“租住私房”和“住親友住房無需租金”合并為“無產權”,并使“無產權”=0;將“自有私房”、“已購房(部分產權)”和“已購房(全部產權)”合并為“有產權”,并令“有產權”=1;刪除“其他”等缺失值。
(9)被訪者的醫療費用
根據問卷中代碼為“qc10b”的問題,可從中了解被訪者去年全年所花去的醫療費用。為了使在進行數據統計時可能出現的異方差問題得到消除,特將被訪者在被訪問時的去年的全年醫療費用的數據進行了自然對數的變換。
(10)生活糾紛情況
根據問卷中代碼為“qf20a”的問題,我們可以得知被訪居民在過去四年在生活或工作中與人發生糾紛的情況。備選答案選項有:“1―有、2―沒有”令“沒有”=0、“有”=1。
(11)被訪者的家庭收入狀況
根據代碼為“qc09” 的問題,可以得到被訪者家庭2004年全年的家庭總收入,其中包括家庭全體成員的工資和各種獎金、分紅等,可以得知被訪者的家庭收入狀況。為了避免出現異方差問題,故將被訪者年收入數據進行自然對數變換。
(二)方法
本研究的因變量為生活幸福感,設置為二分變量,因此本研究采用了Logistic模型進行回歸分析。其具體大體的計算公式如下:
yij=b0+b1x1j+b2x2j+…+bixij+uij
上述公式中,yij表示因變量,b0表示常量,bi表示回歸系數,xij表示自變量,uij表示方程殘差。
以下的表格是對本文所涉及的變量進行相關統計描述得出的結果:
五、模型分析或統計分析部分
(一)模型結果
根據以上數據,采用stata/SE12.0軟件進行分析,以生活幸福感為因變量,以被訪者的性別、婚姻狀況、年齡、年齡的平方、被訪者的收入狀況、受教育程度、與朋友的親密程度、住房產權、被訪者的醫療費用等作為自變量納入logit函數模型進行分析,統計結果如以下表格所示:
表格2的模型一是只考慮個體的因素而建立的模型,模型二則為只考慮社會因素建立的模型,模型三是綜合以上兩種因素后而建立的總體模型。通過觀察統計的回歸系數與顯著性水平可知:與朋友親密度、住房產權、醫療費用、生活糾紛等社會因素對居民生活幸福感的影響,略大于性別、年齡、婚姻狀況等個體因素對生活幸福感的影響。
由觀察可知,模型一的偽決定系數為0.0679,而模型二的偽決定系數是0.0897。這說明了農村居民的生活幸福感受到個體因素和社會因素的雙重影響,而社會因素的影響力在逐漸變大。本模型的數據結果將在以下進行詳細闡述。
(二)生活幸福感與個體因素
1.性別與生活幸福感的關系并不顯著。在模型一中,性別與生活幸福感的關系是顯著,其中B=-02153297, 結合設定的“女=0,男=1”條件,可以得知女性居民的生活幸福感要高于男性。但在綜合考慮個體因素和社會因素的總模型中,性別與生活幸福感之間的關系并不顯著,由此不能斷定性別與生活幸福感存在相關性。結合兩個模型的結果,本研究認為,性別對生活幸福感的關系不大,因此不接受“生活幸福感與性別相關,且女性的生活幸福感高于男性”的假設。
2.婚姻情況對生活幸福感的影響是非常顯著的。模型研究的結果顯示,生活幸福感與婚姻之間呈現出高度的相關性。在模型一和模型三中,P=0且B>1,說明在其他情況不變的情況下,婚姻狀況比每上升一個百分點,生活幸福感就上升1.289758或1.072343,在統計意義上是非常顯著的。
3.年齡與生活幸福感之間呈現U型的曲線關系。根據數據分析,我們可以得知,不論是在模型一還是在模型三中,年齡對生活幸福感的影響都是非常顯著的。結合這兩個模型的結果,年齡對工作滿意度總體上是呈負相關的,兩個模型的B值均為負數,說明了隨著年齡的增長,生活幸福感在總體上呈現下降的趨勢。為了進一步研究年齡與生活幸福感可能存在的非線性關系,特別在研究模型中加入年齡的平方作為其中一個變量。根據研究結果發現,在模型一和模型三中,年齡的平方與生活幸福度呈現出一種U型的曲線關系,其中B>0,說明曲線是開口向上的,即在早起階段,年齡對生活幸福感具有正向的影響,但隨著年齡的增長,生活幸福感首先是呈下降的趨勢,到達某一特定的節點后,逐漸呈現出上升的趨勢。因此本研究接受生活幸福感與年齡之間呈現U型曲線關系的假設。
4.受教育程度與生活幸福感的相關性并不顯著。雖然在個體因素模型中,受教育程度與生活幸福度之間的關系呈現一定的正相關,B值逐漸增大,意思即為農村居民受教育的程度越高,其生活幸福感也越高。但在總體模型中,加入社會因素進行考量后,受教育程度的影響只是在初中文化程度顯著,其他并不顯著。因此,在這里根據模型數據分析,本研究不接受“受教育程度與居民的生活幸福感相關,教育程度越高的人對生活的幸福感就越強”的假設。
5個人收入與生活幸福感的關系呈現正相關,且相關關系非常顯著。
在模型一中,居民個人收入對生活幸福度的影響非常顯著,B=0.4724796,且顯著性水平小于0.01,說明個人收入對生活幸福感的影響非常大。在納入其他因素進行考量的模型三中,個人收入對生活幸福感的影響仍然顯著。所以,本研究認為生活幸福感與被訪者的個人收入水平相關,且個人收入水平越高,農村居民就越會感到幸福。
(三)生活幸福與社會因素
1.農村居民與朋友的親密度對其生活幸福感的影響非常顯著,且兩者呈正相關。
在社會因素模型中,居民和朋友的親密度與生活幸福感的相關系數B=1.177358,且其顯著性水平為0.000
2.住房產權與居民生活幸福感的相關性并不顯著。在社會因素模型中,由住房產權與農村居民幸福感相關關系的顯著性水平為0.134>0.1,可知住房產權對農村居民幸福感的影響并不顯著。在總體模型中,雖然顯著性水平為0.095,但與0.1是非常接近的。由此,本研究認為住房產權對農村居民的幸福感的影響很小,從而不接受住房產權與農村生活幸福感有顯著關系的假設。
3.醫療費用與農村居民生活幸福感的相關性非常顯著,且呈負相關。在模型二中,B=-0.1178499且顯著性水平等于0.006小于0.01,說明醫療費用與居民生活幸福感的相關關系非常顯著,且為負相關。在總體模型中,B值仍為負數,顯著性水平仍大于0.01。綜合兩個模型的結果可以判斷,醫療費用與居民生活幸福感呈顯著的負相關,即醫療費越高,居民越容易感到不幸福,反之,醫療費用越低,居民對生活就越容易感到幸福。
4.生活糾紛與農村居民幸福感的關系顯著,且呈負相關的關系。在模型二中,B=-0.3099782且顯著性水平等于小于0.01,說明生活糾紛與居民生活幸福感呈顯著的負相關。在模型三中,B值認為負數,顯著性水平小于0.05,更說明了以上的結論。
5. 家庭總收入對農村居民幸福感的影響非常顯著。在模型二中,B=0.8461729且顯著性水平小于0.01,說明家庭總收入對農村居民的生活幸福感是非常顯著的。模型三中的B值與顯著性水平更充分說明了以上結論。
六、結論
根據以上對模型數據的分析,本研究得出以下結論:
(一)在個體因素中,婚姻情況、年齡、個人收入對生活幸福感的影響比較顯著,而性別、受教育程度對生活幸福感地影響并不顯著。根據社會比較理論,筆者認為性別對生活幸福感的影響不顯著是由于隨著時代的進步男性和女性在各方面的差別在逐漸減小,男性和女性的生活幸福感比較也不再局限于自身的性別因素上而是其他影響更大、更具有社會可比性的因素。而受教育程度對生活幸福感的影響要看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有的人受教育程度高但生活中處處受挫,因此也會過得不幸福。
(二)在社會因素中,與朋友的親密度、醫療費用、醫療糾紛和家庭總收入對農村居民的生活幸福感的影響很顯著。而住房產權對農村居民的生活幸福感的影響并不顯著。他們一般不像城鎮居民一樣那么難得擁有一套的產權房。由于大多數農村居民都有私有住房,所以跟同等身份的人進行社會比較就不容易感到不幸福。
(三)總體來說,社會因素對農村居民生活幸福感的影響比個體因素的影響更大一些。這說明隨著現代社會的不斷進步和經濟的不斷發展,個人特性對人們的生活態度所產生的影響在漸趨減小,而具有社會比較性的因素對人們影響卻越來越大。
為提高農村居民的生活幸福感,政府通過增加就業機會以及幫助創業等機會來增加農民居民的個人和家庭的收入;做好農村社區的管理工作,減少農村居民之間的生活糾紛,為他們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完善農村合作醫療以及相關救助制度,保證農村地區有較好的醫療衛生服務,解決農民看病難等問題;提供更加全面公共服務,提高農村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實現城鄉統籌與區域統籌,為有效地提高農村居民的生活幸福感創造良好的外部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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