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個人社會實踐總結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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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個人社會實踐總結

農業個人社會實踐總結范文1

關鍵詞:中職生;社會實踐實習;問題;對策

中圖分類號:G718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672-1578(2015)05-0474-01

職業院校學生必須具有較強的動手能力和實踐能力,這是農業創新型人才的基本素質。無論是育種、栽培、病蟲害防治、環境資源調查、畜牧、養殖,還是花木栽培,都不可能在教室里完成,都需要在理論的指導下進行實踐,都需要在實踐中創新和探討。只有通過實踐實習教學,把理論運用于實踐實習中,在實踐實習中觀察和發現客觀現實與原有理論的矛盾,才有可能創造出新的理論。

1.中職生社會實踐實習活動的意義及現狀

中職院校是培養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人才的重要基地,社會實踐實習活動更是提高中職生綜合素質的有效課堂。作為中職院校教育工作者,要想把學生培養成為社會所需要的、全面發展的新型人才,必須更新教育觀念,準確把握素質教育的內涵,增強富有時代意義的質量意識。在給學生傳授書本知識的同時,帶領學生積極參加社會實踐實習活動,搞好第二課堂教育。通過開展社會實踐實習活動,能讓學生了解社會現狀,提高思想水平。通過把書本知識與具體實際相結合,讓學生自覺地將理論和實際、學校與社會、課內與課外有機地結合起來,既有利于提高他們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更有利于增強學生的就業競爭力。

2.我國中職生社會實踐實習存在的問題

2.1 受到傳統教育觀念的負面影響。由于受到傳統思想的長期影響,一些學校和家庭固守片面發展的取向,把青少年的健康成長僅僅理解為學好知識,掌握技能,忽視社會實踐實習對青少年健康成長的價值與力量。很多學校不顧教學大綱的要求,長期不開設勞動實踐課、勞動技能課,不注意組織學生參加自我服務勞動、社會公益勞動,大大抑制了學生個性、勞動技能、創造性思維的發展。同時中職生參與社會實踐活動的積極性不高,即使參加也抱著一種游玩、觀光的態度。

2.2 學校對中職生社會實踐實習工作的地位和作用認識不到位。部分中職院校對加強和改進中職生社會實踐實習的重要性和現實意義認識不足,將其簡單化,中職生社會實踐實習缺乏整體規劃和系統的過程設計,認為中職生社會實踐實習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一種形式,不是一門獨立的課程,只是課堂教學的補充形式,是"軟"任務,只根據學校和專業的特點有選擇地開展,因而沒有引起高度的重視,也沒有擺上學校的重要日程。

2.3 中職生個人社會實踐實習效果不佳。絕大部分學校在學生學習期間會組織并安排其進行社會實踐實習,學生在不同程度上學習到了實際知識,但仍有少數學校未組織社會實踐實習,有些專業教學計劃中安排的實踐部分由學生自行安排,而學生大部分由于單位不接收、不愿實踐等原因未能真正參與實習。此外,部分學生在自己尋找的實習單位未能接受專業培訓,在公司實習基本是"打雜",無工資或補助,實踐效果較差。

2.4 學生未能真正深入參與實際工作。很多學生在實踐實習期間主要是參觀,實際工作偏少,對專業學習及能力培養作用不足,學習效果一般。中職生社會實踐實習多數安排在最后一年中,在校需要提高實際動手能力。因此,實踐的目的要求也遠不止參觀車間廠房,讓學生真正參與實際工作才是重點所在。

2.5 流于形式,缺少具有針對性的總體策劃與實施。在中職生社會實踐前,缺乏針對社會實際和群眾所需的調查研究,僅僅按照中職生校園文化活動的模式來安排社會實踐。例如:大部分中職院校學生社會實踐實習簡單局限于社會調查、政策宣傳、參觀訪問等形式。這樣的社會實踐實習,不僅無創新,甚至會給提供實踐的地方政府、企事業單位增加負擔,也不受群眾歡迎。在中職生社會實踐實習中,參觀為主,動手為輔,實踐內容與中職生的專業特點結合不緊密,不能學以致用,達不到為社會發展作貢獻、為群眾做實事的目的。另外,在社會實踐實習的總結報告中,缺乏實踐實習的升華。

3.對中職生社會實踐實習工作問題的對策

3.1 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完善中職學生社會實踐教學培養的計劃。學校領導和廣大教師要轉變教育思想,更新觀念,要充分認識中職學生社會實踐是中等職業教育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學校要建立完善的社會實踐教學培養體系,制定與中職學生各學習階段和各專業特點相適應的系統的社會實踐教學計劃、大綱,并編寫教程,規定實踐課時數、學分,規定實踐目的、任務、內容、形式和要求,配備專門指導教師,使之成為大學生的一門必修課,并與學生綜合素質測評、各種評優掛鉤。

3.2 加強學生對社會實踐認識態度的引導。社會實踐的重要性眾所周知,但部分學生對社會實踐活動認識不到位,應付了事,對此,應加強中職學生的實踐教育環節,使學生正確認識到社會實踐的地位和作用,認識到社會實踐是培養學生能力的一種重要手段,也是完善專業學習的重要過程。學生是社會實踐活動的主體,只有學生自身認識到位,社會實踐活動才能取得成效。

農業個人社會實踐總結范文2

關鍵詞:鄉村地役權;社會實證;類型化

中圖分類號:D912.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0257-5833(2014)06-0103-08

《物權法》“用益物權篇”專章規定的“地役權”雖然為一種源自羅馬法并持續存在的用益物權,但在我國卻是一項新的物權制度。從社會實踐來看,由于地役權內容極其寬泛,種類繁多,和人們的生產、生活息息相關,因此了解地役權的實際運行情況,梳理社會實際生活對地役權的需求以及其中存在的問題,在法律上給予回應和解決是我們亟須完成的課題。從法律的實施情況來看,《物權法》已頒布、實施,其規范的適用情況如何,社會實踐又有何反應和新的需求,如何實現法律規定與社會現實需求之間的有效對接,從而最終實現從紙面上的法到行動中的法的轉化也是我們始終必須面對的課題。而欲科學認識直至解決上述問題則離不開了解社會現狀,田野調查無疑是了解社會現狀的關鍵環節與基本步驟。而從研究現狀來看,“學界關于地役權的研究主要運用了傳統的規范分析方法、比較分析方法和歷史分析方法……實證研究方法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進而言之,實證研究方法中對社會實踐和司法實踐的實證研究都比較薄弱”。

鄉村地役權是地役權的種概念,是針對城市地役權而言的,這一分類是羅馬法上關于地役權的最早分類。鄉村地役權屬于一個中觀概念,在古羅馬被細分為多種,如通行地役權、用水地役權等。上述類型,如通行地役權又可進一步分為個人通行地役權、負重通行地役權與道路通行地役權。鄉村地役權自羅馬法以來變化相當有限,而城市地役權卻有巨大發展。這使得這種分類的意義打了折扣,其活力日趨不足。不過需要予以特別說明的是,鄉村地役權(及其與城市地役權)這一羅馬法上的用語與分類仍然頑強地存在于現代民法典。作為“兩股改革熱情碰撞的結晶”的《埃塞俄比亞民法典》第1371條就明確使用了鄉村地役權這一概念。就我國情況而言,我國長期仍為農業國家、“三農”問題仍為世紀性難題因而打破城鄉二元結構尚需時日的現實背景下,鄉村地役權煥發了新的生機和活力,必將獲得較為廣闊的發展空間。鄉村地役權作為我國農村土地上的一項重要財產權,對農業生產、農民的生活居住乃至農村社會發展都具有不可替代的價值,在保障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推進農村集體經濟有效實現③方面有其不可替代的功用。遺憾的是,學界對鄉村地役權并未給予充分的重視,研究還比較薄弱④。有鑒于此,筆者試圖運用社會實證的方法對鄉村地役權展開初步的研究,以期為推動理論研究的深人和社會實踐的開展貢獻自己的綿薄之力。

一、鄉村地役權的實證考察

(一)調研情況說明

鄉村地役權的田野調查主要依托于國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標項目“我國農村集體經濟有效實現的法律制度研究”。本次調查問卷分農村集體經濟有效實現的法理內涵,主體制度,財產權制度,經營運作制度,財政、金融、社會保障、土地管理等配套制度五個有機聯系的模塊,其中一級題目共計44個,二級、三級題目合計約80個;訪談提綱也主要集中在以上內容。關于鄉村地役權的內容主要是作為農村集體經濟有效實現的財產權制度的組成部分安排的,共有5個一級題目,6個二級題目。課題組就農村的地役權開展的社會實證調查研究工作,可以說在學界首開先河。

2010年7-8月期間分4個調研組先后深入湖北、山東、黑龍江、山西、陜西、河南、四川、貴州、廣東、河北、安徽、江蘇等12省的72村展開駐村的田野調查,其中名村和普通村各約占50%。本次調研的普通村一般是在名村附近隨機挑選,大都沒有明顯特色,自然地理等基本情況與附近的名村比較接近。

課題組在對受訪農戶進行問卷調查和訪談后,共收回有效問卷432份,整理訪談筆錄72份。同時,調查小組整理基層政府管理人員半結構式訪談筆錄36份。本文內容在分析中使用的數據與材料,均取自于本次調查直接獲取的素材。

(二)調研內容分析

對提高不動產利用效益,便利農業生產、農民生活、農村公共事業建設的地役權盡管認知度很低,但在實踐中發揮了一定作用,同時因缺乏物權法規范作用的發揮,也存在一些問題。

1 關于全國情況的整體考察

(1)受訪農民對地役權制度的了解情況。作為《物權法》首次規定的地役權制度,絕大多數人并不了解甚至都沒有聽說過。其中,在黑龍江省與安徽省,受訪農民更是無人知曉;而在湖北和貴州兩省,“了解”、“聽說過”的受訪農民所占比例最高。這大致可以說明兩個問題:第一,法律制度從紙面上到實踐中的轉化、落實,還有很長的路要走;第二,法律制度的普及程度與經濟發展水平并不必然呈正相關關系。

(2)地役權的具體內容。就地役權的具體內容而言,受訪農民認為在本人建房、居住或者種田以及你們村進行公共設施建設時用到他人宅基地、承包地進行道路通行、排水、用水、搭建、修渠[溝]灌溉等的用途的所占比例超過半數,顯示出地役權強烈的實踐需求情況。盡管受訪村民大多都不了解地役權制度,但在實踐中,農民建房、居住或者種田以及所在村進行公共設施建設時大部分都用到了他人的宅基地、承包地進行道路通行、排水、用水、搭建、修渠[溝]灌溉等。在一定意義上說,在廣大農村存在事實上的地役權。這種利用他人不動產的行為還往往支付了一定的對價,且對這種不動產利用(地役權設定)實行有償方式的為主流。從訪談來看,這種有償支付的形式多樣,既有付費,也有補地、調地方式。還有部分受訪農民認為,對于是否付費問題主要發生在“由集體出面解決如擴大道路等”情況下;“村建統一規劃,住房集體統一建設”避免了是否付費的問題的情況也在各地偶爾存在;還有個別受訪者認為首先要通過村民的同意,在“不影響耕作情況下不要付”。在如何付費方面,其他情況有:由村委會負責解決,一般是補地補錢;付費了或補了地;自愿的情況下重新分配重新分地等,還有調地(互換)的;主要是在建房時要給錢;村集體用農民地時付費;視情況而定,如看關系;個人用要付費,集體進行公共設施建設不用付費。這種事實上的地役權關系并沒有得到現行法的有效規范,在實踐中往往成為各種引發矛盾的隱患,乃至出現各種糾紛。在訪談中,課題組發現,供役地人基于個人恩怨一味拒絕在其不動產上設定地役權的有之,在地役權隨需役地變動時供役地人拒不接受的有之,因是否有償、確定價款及其支付產生糾紛的有之。從訪談情況來看,之所以還有少數受訪農民認為其建房、居住或者種田以及所在村進行公共設施建設沒有用到他人的宅基地、承包地進行道路通行、排水、用水、搭建、修渠[溝]灌溉等,主要是因為該村在制訂農田及宅基地等鄉村規劃時對上述問題已有所考慮。這或許可以從一個側面說明城鄉建設規劃對地役權適用空間的影響。

(3)地役權的行使。上述地役權性質的不動產利用方式,往往會受到雙方關系不好處理,以及付費等問題的影響。也就是說,付費問題不是需要首先考慮的問題,而是更多的受制于雙方的相處關系。這體現了鄉土社會的一些特點,如熟人社會中人情倫理對農民行為模式的影響。這也使得事實上形成的土地利用關系由于沒有通過法律加以固化而處于不穩定的狀態,隨時可能受到各種因素如私人感情的影響。為實現利用他人土地行為的制度化,有通過物權進行穩定化、固化的需求和必要。

(4)關于道路通行地役權及其行使狀況。就作為常見的道路通行地役權而言,受訪者認為其所在村里或田地中的道路主要是由村集體劃定的或歷史形成的,而因協商后占用承包地、宅基地設定的地役權較為少見。對于由歷史形成的通行道路,一般并未發擠占道路耕種或蓋房等方面的糾紛。在協商占有他人承包地、宅基地而設定地役權時,往往還是給予一定補償,補償方式主要是“給被占用人補一定面積的承包地或宅基地”。雖然由此發生的糾紛并未進一步對抗升級,但有時也會埋下矛盾激化的種子,影響村社共同體的建設與和諧。

(5)地役權的設定程序。就地役權的具體設定程序而言,國家在鋪設管道、架設高壓線、設立變壓器等設備經過或利用村集體成員的承包地、宅基地時,幾乎所有的受訪農民都認為除征得自己同意外,還需要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認為需要集體同意的具體理由則有(從高到低):集體有義務維護村民的健康和安全,保護村民的財產權益;土地所有權是村集體的,應由集體決定;對耕作承包地、利用宅基地造成了不便,對集體利益有損害。這從一個側面說明了農村土地的集體所有性質;而且題目所設定的地役權設定程序與《物權法》的規定基本吻合。征得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這一程序,只是農民的意愿,并非法律的要求,在實踐中也未作為必經程序加以執行,實有必要從法律上加以明確。

2 名村與普通村的對比分析

(1)受訪農民對地役權制度的了解情況。名村受訪者對包括地役權在內的物權法制度的了解程度要明顯好于普通村村民,盡管“聽說過”的村民也才剛剛過半。但對法律的了解并未轉化成實踐與應用,因為用他人宅基地、承包地進行道路通行、排水、用水、搭建、修渠[溝]灌溉等的所占比例甚至還不及普通村。不過,有償利用的比例更高,說明了市場經濟觀念更強烈一些。這種利用可能通過法律和社會規范已得以明確,因此并未發生嚴重問題。

(2)關于地役權的行使。就地役權的具體行使情況來看,在實踐中還存在相當一部分的障礙或困難,這在普通村表現得尤為明顯,表示“遇到障礙或困難”的受訪農民竟然超過半數。這些障礙或困難的表現則主要集中在“雙方關系不好處理,需要協調”、“付費問題”人情與金錢這兩個方面。而且前者的比例還明顯高于后者。這從一個側面揭示了農村社會的特質――鄉土熟人社會,同時也反映了對提供穩定預期的法律規則的實踐需求。

(3)關于道路通行役權及其行使狀況。對于常見的道路通行役權,名村受訪者認為村中道路主要是由村集體劃定的,高于普通村;由歷史形成的較少,低于普通村。這可能與名村在經濟條件具備的情況下進行科學規劃有很大關系。對于由歷史習慣形成地役權的情況,在名村和普通村之間并沒有什么規律可循??傮w上看,這種情況在普通村的發生幾率要高于名村,由此引發的擠占道路等糾紛也更多一些。而且在設定或行使地役權時,不管是名村還是普通村,大都認為給予補償了,只有少數名村受訪者認為沒有給予補償;就具體補償方式來說,大多數受訪者都認為是“給被占用人補一定面積的承包地或宅基地”。其他補償方式,如補償經濟費用、補青苗而不補地、協商解決、按土地征用等各種方式,從提供補償的主體來看,也有由集體給予補償的情形。也就是說,補償主體的確定有一定的偶然性,常常受制于各主體的經濟實力、風俗人情等因素。

(4)地役權的設定程序。就地役權的具體設定程序而言,國家在鋪設管道、架設高壓線、設立變壓器等設備經過或利用村集體成員的承包地、宅基地時,名村和普通村的受訪者大都認為除征得自己同意外,還需要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這從一個側面說明了農村土地的集體所有性質,也說明在地役權具體設定程序等方面普遍重視村集體的意志。但這種意志表達機制缺乏明確充分的保障,有待改進。名村受訪者對每項具體理由的所選比例都略高于普通村,尤其是“對耕作承包地、利用宅基地造成了不便,對集體利益有損害”這一理由所選比例達到50%,大大高于普通村。這在某種程度上說明,名村受訪者在對集體作用的認知上因受惠頗多而更為深刻。

(三)調研總結

1 全國總體情況

整體來看,在現實生活中存在的諸多問題本可以通過地役權這一制度安排有效實現當事人之間的利益平衡并維護其合法權益,進而實現社會生產、生活的制度化,但限于對該制度缺乏認知以及社會現實本身帶來的制約,鄉村地役權尚未發揮其應有的積極作用。在具體制度設計方面還存在一定的缺陷和不足,不能適應社會實踐的需要,甚至在某種程度上,還缺乏運用地役權制度達成不動產利用目標的認知和意愿,無法實現與法律規定的良性互動。

作為《物權法》首次規定的地役權制度,在普及和應用方面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不能滿足社會發展對其的渴求。既有的地役權適用、行使狀況受鄉土社會的特質所制約,如人情倫理對地役權設定的影響甚至大于付費問題,因此有通過物權進行穩定化、固化的需求和必要。就具體的道路通行權這一地役權而言,從設立來看,主要源于村集體劃定或歷史習慣。這在一定程度上說明了城鄉規劃對地役權適用空間的沖擊,顯示出地役權在產生/設定方式上多元化的實踐需求。國家在鋪設管道、架設高壓線、設立變壓器等設備經過或利用村集體成員的承包地、宅基地時幾乎所有的受訪農民都認為除征得自己同意外,還需要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

2 名村與普通村的對比情況

從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較高的名村與普通村的對比情況來看,地役權的認知、適用等方面并沒有根本的差異,在不同方面的表現既有相通之處,也有相異甚至是迥然有別的情況,地役權的認知、適用等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并非為正相關關系。例如,名村受訪者對包括地役權在內的物權法制度的了解程度要明顯好于普通村村民,但對法律的了解并未轉化成實踐,因為用他人宅基地、承包地進行道路通行、排水、用水、搭建、修渠[溝]灌溉等的所占比例甚至還不及普通村。對于由歷史習慣形成地役權的情況,在名村和普通村之間并沒有什么規律可循??傮w上看,這種情況在普通村的發生幾率要高于名村,由此引發的擠占道路等糾紛也更多一些。而且在設定或行使地役權時,不管是名村還是普通村,大多都認為給予補償了,只有少數名村受訪者認為沒有給予補償;就具體補償方式來說,大多數受訪者都認為是“給被占用人補一定面積的承包地或宅基地”。其他補償方式,如補償經濟費用、補青苗而不補地、協商解決、按土地征用等各種方式,從提供補償的主體來看,也有由集體給予補償的情形。從實踐來看,在地役權具體設定程序等方面普遍重視村集體的意志,不過也存在村集體的意志表達渠道和程序缺乏規范而流于隨意的情況,既容易埋下隱患,也不利于物權法相關規定的執行。

二 鄉村地役權的立法完善

(一)宏觀層面

1 應進一步加大法律制度的宣傳力度

“法律宣傳與制度推廣無疑是法制運作的一個前提性條件,在堅持意思自治的私法領域表現得尤為明顯?!辫b于物權法規范在社會中的認知度很低,為達到立法的預期目的,應加強法律宣傳,促進法律的適用,保障法律制度供給有效轉化到實處,滿足社會運用法律的需求。

2 應針對我國的實際情況科學設計法律規則

鑒于我國城鄉二元的社會體制和現實國情,我們在立法時應充分重視包括地役權制度在內的各項法律制度在鄉土社會的適應性,有針對地制定特別具體規則。從我國現實情況來看,鄉村地役權制度實踐具有自己的特點:在設定上以口頭約定為主,在種類上既有習俗形成的習慣性權利,甚至還有難以被現代法律所承認的以風水為目的的地役權類型,在權利變動上不以登記為要件和常態,在有償性上以無償較為常見。這就要求地役權的法律規則設計必須回應這些特點,以滿足社會實踐之需。

(二)具體制度設計層面

從物權立法來看,地役權是一項新的用益物權種類,用益物權體系經歷了一個從立法散亂、種類缺失到向體系完整、種類全面的巨大轉變,體現了立法從保守到科學、開放的立法進步,值得肯定。針對前述各個環節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問題,未來立法應在具體規則層面上對須地役權制度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完善:

1 種類類型

未來立法應盡量對鄉村地役權進行進一步的類型化,如分別從農業生產、農民生活居住及農村公共基礎設施三個方面進行分類。服務于農業耕作的鄉村地役權稱為農業地役權可能更為貼切。這種地役權如前所述主要表現為通行與用水。服務于農民生活居住而生的地役權主要以相鄰關系的面目出現,主要有以下類型:(1)相鄰土地的通行和使用;(2)生產、生活中的用水、排水;(3)建筑物公共用地的使用;(4)居住房屋的通風、采光。

此外需要指出的是,美國法上的保存地役權(Conservation Easement)在我國頗具借鑒意義,可作為鄉村地役權的新類型,在結合我國具體實際情況進行改造后予以引入。美國從20世紀50年代開始農地保護探索,在制度上建立了農業領域的保存地役權,其方法和經驗對面臨城市化進程加速的中國農地保護有借鑒意義。美國的保存措施按作用可將其分為法規管制的調控型,政府和非營利組織參與市場買賣的參與型,以經濟獎勵兼懲罰影響農民土地決策的激勵型,以及多種方法組合的混合型4類。其中,參與型中的購買土地及其相關部分權利的購買土地開發權或保持權應用最為普遍。

2 權利變動

(1)設定。一是增加地役權設定方式。從地役權的成立(及由此劃分的種類)來看,法定地役權、強制地役權、習慣地役權、自然地役權都有其存在的價值,可以由法律規定產生、有權機關依法強行設定,根據歷史習慣、自然條件形成的地役權。后者以源自陜西雛南縣“劃除墳地”習慣的制度安排為典型。在全國各地也都有類似的習俗及其相應的制度安排。二是注意協調所有權人與他物權人特別是用益物權人(宅基地使用權人、土地承包經營權人)在地役權設定上的平衡及收益補償上的合理分配。

(2)消滅。對地役權的消滅等作出細密化規定,減少和防范糾紛。消滅事由可以從公法和私法兩個角度進行劃分。關于私法上的消滅事由可以分為一般事由和特別事由。一般事由主要有:其一,地役權設定合同消滅;其二,地役權期限屆滿;其三,當事人約定的事由發生;其四,拋棄;其五,混同。特別事由主要為地役權無存續的必要,如在供役地或需役地滅失,或供役地并非發生滅失但事實上供役地已無法再向需役地提供便利的情況下。此時,可以根據供役地權利人申請,請求法院宣告地役權消滅。關于公法上的消滅事由,主要為征收。征收供役地,消滅供役地上的權利,包括地役權。征收需役地,由地役權的從屬性決定,國家取得地役權,除非地役權對于國家而言沒有必要。

(3)公示登記。對地役權的登記進行引導、規范,可以保持適度的前瞻性。我國對不動產物權的權利變動采登記要件主義。但根據《物權法》第158條第1句的規定,地役權的設立卻并不以登記為要件,在簽訂的地役權合同生效時即成立。從“當事人要求登記的,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地役權登記”的表述來看,立法者應該有引導當事人申請登記的意圖。而且,制度功能的實現也要求對地役權的設定進行登記。

3 權利行使

對地役權的行使規則進行概括歸納,劃定邊界,明確當事人自由行動的空間。地役權人行使地役權具體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1)利用不動產之方式、強度須符合當事人的約定及法律的相關規定,“地役權的內容雖然可以由當事人依私法自治原則自由訂立,但所訂立的內容不得違反強制性規定或公序良俗,否則所設定的地役權無效。例如,設定禁止供役地為任何使用的地役權的,即應認為有害于社會經濟、違反公共秩序而無效。此外,地役權的設定如違反相鄰關系的強制性規定的,亦屬無效?!薄肮┮鄣氐乃腥瞬荒転榱讼麥缫蹤喽鴮⑺赃叺耐恋鼗蛩厦娴耐恋兀ㄈ绻诘叵聦┳優榘不曛??!保―.8,4,11,pr.)這說明了消滅役權須依誠信行事;同時也說明,安魂之地的維護對權利設定和行使的影響,以及法律對安魂之地的尊重。進而言之,需役地不能對供役地所有的安魂之地為行使役使之請求權。即使是在相隔數代甚至十數代也是如此(以能明定或被證明為限)。這在我國也同樣如此。(2)享有為行使地役權所必需的附隨行為和進行必要設置的權利。這種權利的行使既可以是臨時性的,如為修筑道路、開挖水渠而臨時堆放沙石,也可以是長期的,如引水地役權人可以在供役地上通行?!叭绻矣袡嗤ㄟ^位于你土地上的水渠導水,便由此產生下列潛在的權利:我有權修理水渠;為了進行這種修理我和我的工匠們有權按最近線路通行;土地所有人要在水渠兩邊給我留出一塊我能進入水渠的空地,我有權將土、淤泥、石頭、石灰和泥沙置于其上?!保―.8,4,11,1)這在我國農村各地亦有類似實踐。(3)作為物權人同樣享有各種物上請求權,以排除或防止妨害、恢復原狀。地役權作為一項物權,自然具有物上請求權之效力:第一,返還原物請求權,學界存在肯定與否定兩種學說。對以實際占有為要件的地役權而言,其占有當然存在被侵奪之可能,因此應享有返還原物請求權。第二,對于排除妨礙請求權,地役權人當然享有,自無疑義。第三,為確保地役權實現,地役權人自應有預防危險發生之請求權。對于后兩者,《意大利民法典》第1079條、《德國民法典》1027、1029條都有相應規定。地役權保全之訴,僅以地役權承認、保全為目的,有別于以提出占有為目的的所有權回收之訴,一人之行為及于其他共有人。地役權拒絕之訴,為供役地所有人拒絕供役之訴權,目的在于脫離限制(即地役權)而為完全之所有權。(4)設施維持以及取回的權利。有些地役權的行使須設定一定的設施,因此在地役權存續期間,地役權人有權利維持該設施;在地役權消滅后,地役權人有在不損害供役地人利益的前提下取回的權利。(5)優先利用的權利。在地役權設定后,供役地人在不影響地役權行使的情況下有權繼續使用供役地,但應劣后于地役權人。正常行使地役權所必需的附屬權利。(6)關于地役權內容增減的問題。這個問題可以細分為兩個問題:地役權人是否可以根據利用上的需要而擴展、增加,以及地役權人是否可以根據利用的變化而減少、減弱。之所以作此區分,主要是因為增和減對供役地人的影響不同。對此,各國和地區基于不同考量形成了不同的立法例。德國學者對此持肯定的見解。因為地役權范圍的確定是以地役權人各個時候的需求為標準而非以地役權設定之時的具體情況為準的。當然,這一范圍的變動須以需役地的需求為據,而非因權利人的隨意行為引起,且不能遠遠超過當事人的合理預見。如果當事人在設定地役權的合意已經包含了這個方面的內容時,則以當事人的約定為判斷標準。

4 實現農村土地權利人之間的利益平衡

根據《物權法》第156條之規定,地役權設定于不動產之上。在我國特別是農村地區,在其上設立地役權的不動產的主要種類即為土地。在我國土地上存在多種民事權利。特別是物權是一種常態。就我國農村土地來看,其上一般至少存在兩種用益物權:一是農民集體享有的所有權,二是作為集體成員的農民享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或宅基地使用權?,F行法律對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及建設用地使用權等用益物權均未明確其期限。因此用益物權人自然可自由約定地役權期限。同時,法律可以要求供役地人履行一定手續,實現其與土地所有權人利益平衡。

從調查結果來看,地役權的設定既要征得農民的同意,又要征得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在村集體經濟組織為供役地人時,符合法理和《物權法》第163條之規定,值得肯定。農民為供役地人,這種做法雖然可以減少農民與村集體經濟組織之間的不一致、不協調,凸顯村集體經濟組織作為土地所有權人的地位,但對農民自主決定權的限制又過于苛刻,且與《物權法》第163條規定之精神不盡符合,因此應加以緩和。

農業個人社會實踐總結范文3

論文摘要:中國是一個擁有8億農民的農業大國,加快建立健全農村養老保障制度是破解“三農”問題的關鍵,是建立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構建和諧社會的有力保障?,F階段我國應加快建立健全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工作的進程,在中國人口老齡高峰到來之前切實解決好農民的養老保障問題。

中國是一個擁有8億農民的農業大國,加快建立健全農村養老保障制度是破解“三農”問題的關鍵,是建立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構建和諧社會的有力保障。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中國農村的經濟結構和農民生活方式都發生了改變,農村工業化的發展、農村勞動力的流動與轉移,農村人口老齡化與家庭小型化的趨勢等等,決定著農村傳統的以家庭保障為主的保障方式已難以為繼。現階段我國應加快建立健全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工作的進程,在中國人口老齡高峰到來之前切實解決好農民的養老保障問題。當前工作的重點是要進行制度創新,而且必須對農村養老保險的原則和現行政策進行適當的改革和調整,建立城鄉一體化社會養老保障制度。

一、農村養老保障制度巫待建立

進人20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農村經歷著一場深刻的變革,這種變革不僅涉及到農村經濟結構的改革,同時也涉及到農民社會生活方式的改變。目前,中國傳統的農村養老方式受到了越來越多的沖擊,最主要體現在家庭結構不斷縮小、土地保障功能正在弱化、農村外出勞動力人口急劇增加等方面。另一方面,我國農村老齡人口眾多與農村社會保障制度不健全形成強烈反差。

1.家庭養老功能削弱

由于中國歷史傳統中儒家“孝道”思想的影響,在中國農村老年保障歷史和傳統是以“家庭”為主?!凹彝ヰB老”是我國贍養老人的優良傳統,有著悠久的歷史,深厚的經濟社會基礎[’〕。但隨著我國計劃生育政策的實施家庭出現了革命性的變革,首先是家庭結構發生了變化,實行計劃生育政策后,在我國已出現大量的“四二一”結構的家庭,農村的許多地方一對夫婦要供養4個老人,不論是目前的家庭收人,還是用于贍養老人的精力和時間,都難以滿足老年人的要求。其次,是目前家庭逐漸趨向小型化、核心化,能夠負擔老人的能力都普遍的降低了。家庭人口和勞動力的減少,就意味著家庭收人的減少。再次,隨著社會的進步和經濟的繁榮,青年人價值觀念的變化和老年人獨立意識的增強,使老年人不愿依附子女來養活自己。這些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便出現了農村家庭養老功能的弱化趨勢。1991年中國老齡科研中心老年人供養體系調查資料表明,我國農村60歲及以上老年人完全依靠家庭養老的比例為63 % ; 2001年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農村家庭變化課題組調查資料表明,這一比例已經下降為50%左右。

顯然目前有關農村養老保障的政策中強調的“以家庭養老為主體和基礎,輔之以集體供養、群眾幫助和國家救濟相結合的養老模式”,已不符合我國現階段的實情。

2.土地收人風險加大

農村實行土地家庭承包責任制后,土地既是農民的經濟生產資料,也是廣大農民的生活生產資料。根據土地政策規定,承包的土地在農民去世前一直擁有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靠土地收人解決一部分老年人的生活來源。但是,隨著近年來農業生產資料價格的不斷上漲,土地的投人與產出比率不斷下降,再加上人均耕地面積正在逐漸減少,從而難以形成生產規模效應,使得不可地方的農民種地不僅不能維護其生活的來源,甚至出現了虧損。還有許多地區土地的轉租和轉包困難也很多,農民年老喪失勞動能力后,想依靠土收人養老,其風險也很大。因此,單以土地保障方式來解決農村養老問題,存在著許多的問題和一定的難度。

3.中國城鄉養老保障差異較大

城鄉間經濟差距擴大,二元經濟結構還沒根本改變。城鄉差距1978年為2.57:1,1983年降至1.82:1,此后逐年上升,2003年為3.32:1。針對城鄉經濟發展不平衡和地區間財政狀況的實際差距,國家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建立農村生活保障制度。截止2003年底,全國農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戶人數僅為1257萬人。同年全國領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證金的人數2247萬人,全國各級政府財政支出最低生活保障資金156億元。由此可見,城鄉養老保障差異明顯。

4.中國農村人口老齡化問題嚴重

隨著中國實施計劃生育基本國策,21世紀后人口老齡化的進程加快。按第五次人口資料測算,2000年65歲以上的老年人口為8832萬人,占總人口的6. 98 % , 2010年后迅速增長,2050年將增至2.7187億人。而我國70%的老齡人口在農村,農村養老負擔特別重。2002年,我國老年人口在總人口中的比重已經超過了7%,我國已經跨人了老齡化社會。與世界上人口老齡化國家相比較,我國人口老齡化具有人數多、增長快、超前于經濟社會的發展水平等特點。這對我國的養老保障體系提出了嚴峻的挑戰。特別是我國人口老齡化的狀況是農村明顯高于城鎮,隨著農村流動人口的增加,這種趨勢將會更進一步地明朗。但由于種種原因,我國現在的養老保障僅僅局限在城鎮人口中開展,導致了農村養老保障工作的滯后。

根據國際慣例,在人口老齡化高峰到來的前二三十年,就應建立相應的社會養老保障制度,進行養老保險資金的積累儲備。我國人口老齡化的進程將在未來10至20年內進一步加快。因此,我們要加快建立城鄉一體化社會養老保障制度,使所有人群在老年均有一個生活最低保障。

除此之外,我國現行的農村養老保險基金正面臨貶值的危機,農村養老保障制度不能覆蓋所有需要保障的人群。

二、進行制度創新,建立健全有中國特色的農村養老保障制度

現階段,農村的土地養老和家庭養老方式面臨著許多挑戰,需要政府為農民建立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以彌補傳統養老方式的不足。我國于20世紀90年代開始探索在農村建立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已經積累了一定的經驗,為這項工作的進一步探索打下了基礎。當前的重點是要進行制度創新,走“政府定政策、市場化運營”的路子,從而使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的建立取得實質性的突破。

1.“政府定政策”是農村養老保險事業健康發展的必由之路

在構建農村新型社會保障體制的過程中,國家承擔著不可推卸的職責?!罢ㄕ摺?,就是強調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是政府的一項基本職能,要將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納人整個社會保障體系建設中統籌考慮,根據國家社會經濟發展規劃,制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發展規劃并指導實施;審查經辦機構資格,監督經辦機構落實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各項政策;開展調查研究,總結經驗,完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和各項政策;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和農村社會的穩定。

2.實行“市場化運營”.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市場化運營,就是由符合規定的市場法人,按照有關法規和政策,專門組建政策性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公司,經辦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業務,國家給予政策扶持和優惠政策,保險公司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積極開拓市場,提供優質服務,引導農民投保??梢詳嘌裕r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市場化運作,將會充分發揮政府和市場的兩個積極性,比單靠政府大包大攬,責任會更為明確,其效益也會更好,一定能使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走出一條新路來。

從過去一段時期的實踐和經驗總結可知,走“政府定政策、市場化運營”的路子,是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基本要求的,也符合我國現階段農村社會養老實際?,F階段我們應繼續鼓勵和加快這項工作的進程。除了制度創新還須對農村養老保險的原則和現行政策進行適當的改革和調整,應該改變原來農村養老保險“個人繳納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國家給予政策扶持”原則,國家必須考慮給予一定的投人(可以分步實施到位),實行與城鎮養老保險一樣的由“國家、集體、個人共同負擔”的原則,以逐步消除或縮小城鄉差別、工農差別,實現資源相對共享,體現社會公平,切實解決好農民的養老保障問題。 轉貼于 3.國家投資、集體出資購買養老保險

政府對農村養老資金的投人需要解決兩個問題:一是建立政府資金的引導機制,即為了鼓勵農民參加養老保險,應由政府對參保人員根據年齡的不同給予適當的補貼;二是建立養老保障待遇調整的儲備基金,以保證被保險人領取的養老金數額與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基本同步發展。

城市養老社會保險制度中,企業是主要的投保人,但隨著中國農業工業化和現代化發展,農村集體也要為農民提供一部分保險金補助。發展農村經濟,興辦鄉鎮企業,農村集體有了多余的可供支配的收人,就可以集體的名義為六十歲到七十歲以上的老人購買養老保險。政府不僅要給予保險金政策方面的優惠,還需要給予農民一定數額的直接經濟補貼。而為了保障所有的農村老年居民的基本生活水平,必須建立有效的財政支持系統。

4.農民個人繳納一定的養老費用

現在農村已基本具備建立新型社會保障制度的經濟和心理等方面條件。從經濟條件看,實行社會主義保障制度的中心問題經費問題,尤其是農民養老和醫療等社會保險的基金主要來自于農民的繳納,現階段我國農民已基本解決了溫飽問題并向小康水平邁進。經過組織和引導,農民有能力支付一定的費用用于社會保險項目的開展。從社會心理條件看,農民具有迫切的構建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要求,通過引導,易于形成正確的保障觀念和保障意識。

堅持“強制投保為主、自愿投保為輔”的原則。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必須充分體現社會保險的強制性特征,凡達到全國農村平均收人水平以上的農民必須投保;同時,也應該考慮到全國各地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對收人在全國平均水平以下、貧困線以上者鼓勵投保。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推進,可以按人群和地區分類、分步進行。首先在農村的不同人群中分類推進,如鄉鎮企業職工和民辦教師,強制其必須參加保險;其次在較為富裕的地區,一方面要加大政府資金的示范效應,另一方面也要逐步強制農民參加養老保險,然后逐漸擴展到其他地區。

在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工作中不能遺忘了農村外出流動人員,要為“農民工”建立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個人賬戶。80年代起伴隨著中國城市化、工業化的趨勢,農業大量剩余勞動力向城市遷移,進城“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問題,往往會被我們遺忘。如果把農民工納人社會保障新計劃,實行全國統籌,建立遍布城鄉的全國社會保障信息系統。這樣無論農民工在哪里就業,即使回到了農村,國家對其養老和醫療保障的承諾都能夠兌現。這樣,國家既可以擴大社會保障基金的繳費基數、緩解養老金近期支付壓力,又可以使更多的勞動者享受養老保險的權利,為全社會的老年保障目標創造條件。

除此之外,要使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健康發展還必須提供法律保障。我國農村社會保障在長期的社會實踐中,形成了以集體保障為主、其他保障為輔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這種保障體系主要是依靠高度集中統一的行政管理系統依據相關政策實施,缺乏法律的規定性,而法律制度的欠缺給農村社會保障帶來一系列問題。要使農村社會保障工作走上規范化的軌道,建立起適應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具有現代意義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就必須制定一系列適應我國農村實際情況的有關農村社會保障的法律法規。另外,要對五保供養明確保障對象、穩定保障資金來源、規范保障標準,堅決杜絕保障管理方面的隨意性和盲目性等等。

三、健全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的戰略意義

逐步建立健全與農村生產力水平和經濟社會結構相適應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是建立健全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措施。這對于深化農村改革和落實計劃生育基本國策具有重大的社會戰略意義,對于解除農民后顧之憂,提高老年人口的健康水平具有重要的人口安全戰略意義,對于促進農村經濟發展、保障農民利益,具有重要的經濟戰略意義。

1. 社會戰略意義

首先,通過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有利于促進城鄉居民社會保障的不公平狀況的改變,可以有效緩解城鄉二元制社會經濟結構造成的發展不平衡狀況,提高農村社會的文明質量,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實現社會的穩定和國家的長治久安;其次,通過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障體系,有利于促進我國農村幾千年繼承下來的傳統生育觀念的轉變,改變家庭養老、多子多福的傳統觀念,實現廣大農民的解放,進而推動計劃生育基本國策的落實;再次,通過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有利于優化農村改革和發展的社會環境,使各項改革措施向縱身發展和落實。

2.人口安全戰略意義

首先,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事關農村人口安全,是提高農村老年人口健康水平的基石。提高老年人口的健康水平又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題中之義,兩者相互聯系、相互作用。當前,我國不少農村老年人口有病得不到及時有效的醫治,致使身體素質下降,對人均預期壽命產生深刻影響,也是農村老年人口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重要原因,從而反過來影響人口安全戰略、扶貧攻堅計劃和農村社會保障戰略的實施;其次,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障體系,對于統籌解決我國人口與發展中的數量、素質、結構、分布等事關人口安全問題具有重要戰略意義。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健全了,對弱化傳統生育觀念、解決養兒防老、重男輕女問題也是有效的措施。同時,通過農村養老保障制度功能的發揮,能夠使農民家庭有更多的支出投向青少年的教育和人力資源的開發,從而為提高整體國民素質,進而提高我國在未來世界競爭中的主動性具有戰略意義;再次,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障體系,提高農村老年人口的健康水平,有利于促進人口的有序流動和合理分布。而提高農村老年人口的健康水平,能夠解除農村青壯年剩余勞動力流動的后顧之憂,從而對提高農村勞動生產率也具有戰略意義。

農業個人社會實踐總結范文4

在各級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各普通高中的努力及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省普通高中新課程實驗工作整體進展順利,成效顯著,在一些關鍵領域有了一些突破,各地在不同層面上呈現出一些特色與亮點,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部分市縣兩級政府對高中新課程實驗工作經費投入大,辦學條件改善顯著。隨著新課程實驗工作的不斷深入,部分市(州)和縣(區)政府高度重視高中教育發展,在資金上給予大力支持,為高中課改提供條件保障。如,金昌市積極改善學校辦學條件,在基礎建設方面的資金投入力度很大, 6所高中累計投入740萬元建成26個通用技術實踐室及配套功能室,學校硬件條件在省內堪稱一流。白銀市近三年對全市普通高中投入4.20億元,其中培訓經費多達3200萬元,通用技術實踐室建設經費多達1800萬元(共建44間實踐室),學科基地建設經費多達110萬元。會寧縣為五所高中學?;A建設投入貸款2500萬元,政府貼息;每年所需的100萬元培訓經費采取分級負擔辦法,由縣教育局籌措35萬元,縣財政解決30萬元,學校自籌35萬元。

慶陽市財政每年列支課改專項經費100萬元,在教育附加費中安排教師培訓經費200萬元,2012年增加為500萬元。天水市將高中基礎設施建設列入“為民辦實事”重點項目,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從土地出讓金、城市教育附加費和地方教育附加費中安排專項經費5.06億元。臨夏州政府從2013年開始,連續三年設立400萬元的普通高中專項資金,用于改善高中學校教育信息化、實驗室、通用技術實踐室、圖書館、閱覽室等方面的辦學條件;全州8縣(市)每年拿出7000多萬元財政資金,承擔37966名普通高中學生的學雜費和課本費,標志著臨夏州在全省范圍內率先實現了普通高中教育全免費。

2. 創新課改推進機制,有效促進高中新課程實驗工作。三年新課程實驗工作的實踐證明,課改推進機制是促進新課程實驗向縱深發展的助推劑。一些市(州)因地制宜地建立起各具特色的課改推進機制,有效促進了高中新課程實驗工作。

如,天水市建立了跟進調研指導工作機制和督導評估機制,搭建了教師交流學習、教師專業水平提升、新課程熱點難點問題解決三大平臺,有力地推動了全市的高中新課程實驗工作。白銀市建立了跟進調研機制和分級督查與指導機制,建立了14個普通高中學科基地,圍繞新課程實驗的難點和熱點問題設立專項課題進行研究,破解高中新課程推進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隴南市整合全市的學科教學資源,組建了14個市級“學科中心教研組”,引領學校開展校本教研,指導教師解決教學問題。平涼市啟動了教育信息化“一臺三庫”建設項目,初步建成平涼市教育信息網絡平臺、名教師庫、名校長庫、優質教育資源庫,形成了集資源共享、校際間交流、多媒體教學和電子閱覽為一體的教育信息化新格局。

3. 積極創建高效課堂,教學模式各具特色。新課程實施以來,各地各校都圍繞課改的主陣地――課堂教學,進行了創建高效課堂的實踐探索,逐步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教學模式。

定西市安定區教研室研發了“六模塊‘3+x’”建構式課堂教學模式,這一模式被《甘肅教育》“貫徹規劃綱要?隴原行”欄目做了宣傳報道,并被北京師范大學確定為“百千萬”全國高效課堂教學區域改革聯盟實驗基地。慶陽市隴東中學創立了“學問思辨行”五字教學模式,總結出了《學科最優化教學方案》。平涼一中探索出了“三維四主五環節”教學模式,突出“學為主體,教為主導,疑為主軸,練為主線”,分“導、探、講、練、結”五個環節。金昌市推廣了一批創新的課堂教學模式:金川公司一中形成以“自主學習-合作探究-精講釋疑-內化反饋”要素為特色的課堂教學模式;金昌市二中積極推行“三步六環節” 教學模式等。

4. 綜合實踐活動課程實施已實現常態化并日趨規范。(1)社會實踐和社區勞動。平涼市靜寧縣成紀中學、甘溝中學、仁大中學利用當地特產紅富士蘋果的品牌效應,組織學生深入田間地頭,充分體驗果農的酸甜苦辣;界石鋪中學充分利用界石鋪紀念館堅持開展“重走路――負重徒步25公里”實踐活動三年,砥礪了學生的意志和品質。

張掖二中開展主題突出的綜合實踐活動課程。要求高一的學生學會包餃子,高二的學生學會做四菜一湯。并且每月都有活動主題,如8 月份組織學生參加軍訓,9 月份激情穿越濕地,10 月份走進火電廠,11月份參觀市氣象局,12 月份舉行消防安全演練,1 月份“元旦環城越野賽”, 3 月份義務植樹活動,4 月份緬懷革命先烈清明節掃墓,5 月份走進“張掖綠洲現代農業示范區”,6 月份參觀河西制藥廠等。

(2)研究性學習。天水一中研究性學習活動搞得扎實深入。全校高一年級進行社會調查,高二年級進行項目設計。在活動的計劃、實施、總結等環節,按照研究性學習活動課程的要求,一步步落實到位,使學生的綜合素養得到明顯提高。在2012年5月舉行的全省綜合實踐活動課程現場觀摩研討會上,天水一中的研究性學習活動得到了與會代表的一致好評。

蘭州一中不僅確保研究性學習的時間,使研究性學習有計劃、有安排、有步驟地開展,而且每年注重評選優秀課題、編印優秀論文集,推薦優秀成果參加科技創新大賽,截至目前已編輯優秀成果集18本。

5. 校本課程實施有了新起色。西北師大附中借助樣本校專項課題研究,加強校本課程開發。高一年級開出的有《新聞采訪與寫作》《歌曲欣賞》《英語閱讀技巧訓練》《數學文化》《身邊的經濟學》《中國邊疆史》和《絲路文化長廊》等,高二年級開出的有《藝術與幸福人生》《英文歌曲賞析》《20世紀以來重大戰爭探討》《中學生領導力開發》和《IREX項目》等。

渭源縣各學校將縣上開發的《渭水源》《渭源史話》《渭源花兒集》《渭源民間故事集》等一批反映渭源歷史文化的讀本引入校內,并安排教師開設選修課,有力地促進了地方特色文化的傳承。

隴西二中高一年級每天下午第三節課開設校本課程,學生依據所選課程走班聽課學習。目前開設的校本課程有《魅力無窮的數學,引人入勝的課堂》《社交禮儀》《寶石鑒定》等25門。

酒鋼三中目前已開發出了《中學數學史概要》《雅思寫作教程》《天文科普教程》《話劇創作》《風力發電基礎知識簡介》《模擬法庭》《嘉峪關歷史》《舞蹈鑒賞與表演》等25個門類的校本課程,且大部分課程已進入教學實施階段。

酒泉中學先后開發了《邏輯與語文學習》《初高中數學銜接》《EN Word(En天地)》《趣味經濟學》《酒泉中學古建筑研究》《化學趣味實驗》《健美操》等10種校本課程。在課程實施上,采取學校引導和學生自愿相結合的原則,每周安排2課時,走班制教學。

臨夏、甘南兩州努力挖掘民族傳統文化,校本課程開發彰顯地域特色。臨夏州廣河二中,利用當地著名的茶葉和皮貨商業的特點,開發了《學做茶商――茶文化與茶業營銷》《牛羊養殖育肥技術》等課程;甘南州夏河中學在對學生需求進行調查的基礎上,開發了《初高中銜接知識選修》《史觀素養和方法訓練》和《民族體育游戲》等課程。

6. 通用技術課程實施有了較大突破。通用技術課程的實施受到師資、場地、設備等諸多條件限制,是新課程實驗的一個難點。經過三年的推進,我省的通用技術課程實施取得了較大的突破,許多學校建成了1~2間通用技術實踐室,通用技術教學實踐環節逐步得到保障。持續三年的省級通用技術教師專項培訓,使各校通用技術教師的課程實施能力得到了穩步提高。

如,金昌市的通用技術課程的實施已經實現了常態化。主要表現為教學設施設備建設到位,師資配置到位,課程評價到位。

白銀市政府統籌規劃、財政投入,為全市各普通高中建成通用技術實踐室。白銀實驗中學和會寧三中通用技術課程學生參與度較高,學生作品內容豐富、技術含量高;白銀市第九中學不僅建有必修實踐室,還建有模擬汽車駕駛、陶藝等選修課實踐室,與學生的生活聯系緊密,學生選課的空間較大。

7. 校本教研制度日趨完善,以研促教的實效日益凸顯。校本教研是促進教師專業發展、優化課堂教學、提高教學質量的有效途徑。各地各校都非常重視校本教研。

蘭州一中形成了具有特色的教研文化,探索出了落實校本教研的十種途徑:專題調研(如學情調研、考風考紀調研、學習方法調研、心理健康調研等)、校本教師培訓、集體備課、學校公開課與展示課、課題研究、專題研討會(高考研討會、德育研討會)、教研沙龍、對外交流學習、研讀教育教學資料和課程資源建設。

蘭大附中構建了“學習、對話、反思、培訓”的教師專業發展模式,培養魅力型、智慧型教師,通過開展“榮譽職級體系”評價工作,打造學習型、學術型團隊,為教師專業的可持續發展奠定基礎。

臨夏州以“五課教研”活動(即設計一堂課、說好一堂課、上好一堂課、評析一堂課、反思一堂課)為抓手,打造高效課堂?!拔逭n教研”在全州開展得有聲勢、有影響、有成效。

8. 特色化辦學初顯端倪?!秶抑虚L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明確提出,普通高中要多樣化發展,鼓勵學校辦出特色,為學生提供適合的教育。特色建設開始受到學校關注,部分學校已彰顯辦學特色。

嘉峪關市一中的腦科學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奧林匹克體育教育已形成了學校特色。嘉峪關市二中開辦的播音與主持藝考特長班和舞蹈特長班也形成了特色。

西北師大附中搶抓機遇,創新求變,注重課外拓展延伸,通過豐富多樣的學生社團活動,實現多元化辦學、特色化辦學、國際化辦學,促成學生能力提升和個性發展。

張掖實驗中學分音樂、體育和美術三個類別,從課程性質、內容模塊、課時保障和教學實施四個維度,設計了特長生課程體系,建立了特長生管理體系和評價體系,彰顯藝體辦學特色。

四、存在的突出問題

1. 對新課程實驗的認識還不到位。有的市(州)、縣(區)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對普通高中新課程實驗工作的長期性、艱巨性及重大戰略意義認識還不到位,重視不夠,政策支持和保障不到位,專項經費投入不足,推進機制缺乏或不完善。市(州)之間、縣(區)之間、校際之間課改的推進不平衡,與課改的目標要求還有一定的差距。

2. 普通高中教師缺編嚴重。如,隴南市普通高中教師缺編900多人,特別是音樂、美術、通用技術等課程專任教師嚴重不足。張掖市普通高中教師缺編414人,數學、物理、地理、音樂、通用技術等學科缺額尤為嚴重。全省藝術、技術類課程專任教師普遍不足,如敦煌中學近4000名學生,目前僅有1名正式編制的音樂教師,嚴重制約著學生的全面發展。

3. 中青年教師晉職晉崗困難。調研發現,一些市(州)高中教師職稱積壓現象較為嚴重,有的學校教師老齡化問題比較突出,中青年教師工作積極性受挫。一些教師已獲專業任職資格多年,因學校崗位設置有限而處于待聘狀態。如,隴西縣教師編制數小于實際在崗人數,目前全縣60多人具有中學高級教師任職資格但未被聘用。

4. 校長課程意識不強。有些學校主要領導課程意識不強,對課程理念、課程目標的認識還不到位,對課程體系還不熟悉,課程執行能力偏弱。有的學校應試教育的傾向比較嚴重,認為實施新課程會影響高考升學率,只開高考科目,不開非高考科目,偏離課改的方向,嚴重影響學生的全面發展。

5. 課堂教學的低效問題還比較突出。從聽課中發現,新課程理念在課堂教學中體現不夠,三維課程目標落實不夠,滿堂灌的現象依然存在;一些學校和教師對自主、合作、探究學習的內涵認識膚淺,形式化現象較為嚴重,教學效果不佳;一些教師不能基于課程標準教學,對新教材文本的研讀不夠深入,就教材而教教材,僅憑個人經驗進行教學,課堂教學質量不高。

學生問卷顯示,他們認為現有的課程體系對于提升學習能力和綜合素養有幫助的比例不高,總體平均為5.75%,廳直學校、蘭州、甘南分別達到了19.0%、13.5%、11%。學生對新課程興趣一般和不感興趣的比例平均為34.28%,其中廳直學校(61.1%)、隴南(55.1%)、蘭州市(51.7%)。

6. 通用技術課程的實施仍未常態化。調研發現,一些學校的通用技術實踐室和教學設備還沒有配齊,通用技術專任教師普遍缺乏,課程難以正常開設。如,平涼市7個縣(區)、32所普通高中學校中,建成通用技術實踐室并投入教學使用的僅有平涼一中和靈臺一中,其余高中學校均未建成通用技術實踐室。有的學校雖然建有通用技術實踐室,但束之高閣,未能利用。

7. 綜合素質評價和學分管理工作變形走樣。大多數學校對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和學分管理的功能認識不到位,實施方案空洞,脫離學校實際,實施細則缺乏操作性。有的學校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中涉及的觀測點過多過繁,加大了教師的工作量。有些學校存在綜合素質評價和學分管理過程虛化和形式化現象,導致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和學分管理的功能未能真正發揮。

學生問卷顯示,成長記錄袋對學生發展作用很小的比例平均為15.7%,其中蘭州市和廳直學校的比例分別高達48%和42.6%。

8. 校本課程開發不科學,實施不規范。部分學校和教師對校本課程概念認識模糊,目標任務不明確,校本課程方案不科學、不規范。有的學校誤認為開發校本課程就是編寫教材,編寫了許多門類的教材文本,但內容、體系隨意性較大,質量不高。有些學校只注重開發所謂的校本教材,并未有效實施。

9. 綜合實踐活動課程流于形式。有些學校對綜合實踐活動課程的價值功能認識不到位,存在形式化和簡單化現象。對研究性學習的實施,缺乏科學有效的指導和引領,學生的課題研究流于形式,研究過程缺乏監管。社區服務和社會實踐環節隨意性較大,把社區服務簡單等同于打掃街道等公益勞動,而社會實踐由于受安全因素的影響難以走出校門。綜合實踐活動課程得不到社會的支持,課程開設需要的基地、設施等條件得不到保障,社會資源得不到共享共用。

10. 專業支持和教研力量不足。有的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對教研工作認識不到位,對教研機構和隊伍建設不重視,絕大多數市(州)、縣(區)教研部門缺乏編制,有的編制被挪用,教研員配置學科不全,數量不足,力量比較薄弱,教研機制不夠完善,教研活動質量不高,教師發展缺乏專業引領和指導,學校在課改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得不到及時有效的解決。

11.普通高中學雜費、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高中招生考試收費標準太低。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普遍反映,隨著物價的持續上漲,高中辦學與考試成本大幅增加,各省陸續調整了學雜費、高中招生與學業水平考試的收費標準,而我省仍沿用十幾年前核定的收費標準,脫離實際,嚴重影響學校的可持續發展和正常的考務工作。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3年來,省上一直沒有出臺調整收費的政策和標準,各地仍執行《關于調整初、高中畢業會考考試費收費標準的通知》(甘教委〔1995〕28號)規定的“高中畢業會考每生每科收取考試費5元,考查科目每生每科收取考試費1.5元”,且收費名稱仍是“高中會考考試費”,與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名稱不符,性質相異,成本脫節,嚴重影響學業水平考試工作的正常實施。

五、對策與建議

1. 加強領導,提高認識,深入推進。各級政府要進一步提高對普通高中新課程實驗的重要意義及其長期性、復雜性、艱巨性的認識,結合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教育部2010年3號文件,堅定信念,加強領導,落實保障,完善機制,把深化高中課改作為提高高中教育質量的重要舉措,把發展高中教育作為衡量當地政府貫徹落實“教育優先發展戰略”的重要標志。要加大投入,特別是要將通用技術實踐室、音體美專用場地或教室的建設,納入當地教育發展規劃及財政預算,力爭在兩三年內達到新課程實驗的要求。建立課改推進長效機制,加大督導檢查力度,規范辦學行為,提高依法科學實施新課程的水平,推動學校多樣化、特色化發展。各級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和各普通高中要正確認識和處理高中課改與高考之間的關系,糾正“課改影響高考”的錯誤認識,通過深化課改提高學生的學科素養和綜合素質,不斷探索“輕負擔高質量”的教學方法和途徑。

2. 切實解決教師缺編和結構不合理的問題。省編辦和人社部門要按照新課程各學科的需要,盡快解決高中教師缺編和結構不合理問題。

3. 調整學雜費和考試費標準。鑒于近年來我省城鎮居民和農民收入有了較大提高,建議省政府盡快組織進行普通高中學費標準專項調研,提高我省普通高中學雜費標準,盡快修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高中招生考試收費標準,確保全省這兩項考試的正常開展。

4. 加強師資培訓,提高課程執行力。各級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要重點加強校長的新課程領導能力建設,進一步提升校長對新課程的領導力,促進學校規范、有效地推進新課程。要進一步加強對教師的跟進培訓,不斷提高教師的課程標準執行能力和教育教學水平。

教育行政和教研部門要注重區域連片教研,創新思路,搭建學習交流平臺,引領教師開拓視野,提高教師專業水平。各普通高中要加強校本培訓,探索和創新校本培訓的手段和方法,激發廣大教師專業發展的內驅力,提高教師自我反思的意識和能力。

5. 切實加強教研機構和隊伍建設。各級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教研機構和隊伍建設,按照國家課程方案中規定的課程領域和學科門類,配齊、配全、配好教研員。要設立高中課改專項教研經費,確保高中課改重點難點問題的研究和解決。要進一步明確教研部門的職能和任務,充分發揮教研部門的專業支持作用。要創新教研模式,切實解決一線教學中突出的問題,促進高中課改健康、協調發展。

6. 加強統籌協調,實現教育資源共享。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協調,建立普通高中與職業高中、高等學校實現資源共享的機制,協調有關單位、社區,實現社會資源、企業資源向學校開放,為學校開設通用技術課程、組織社會實踐活動創造條件。

7. 加強課程建設,促進學校特色發展。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學校課程建設的管理、指導與審定,克服課程開發中的隨意性,增強科學性、規范性。各學校要按照《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驗)》的要求,進一步加強課程建設。在開好必修課的基礎上,開設多樣化的選修課,實現學生個性化發展,彰顯辦學特色。

8. 優化教學方法,減輕學生負擔。各學校要組織教師認真學習先進的教育教學理論,深入領會新課程理念,切實轉變教學觀和評價觀,引導和鼓勵教師轉變教學方式,探索高效課堂教學模式,優化教學方法,避免機械訓練,提高教學效率,減輕學生負擔,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9. 科學實施學分管理和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針對學分認定和綜合素質評價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深入的分析研究,出臺科學規范的、操作性強的評價辦法,避免弄虛作假和形式主義,維護評價的公正性和權威性,使評價制度起到激勵學生全面發展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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