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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稅證明范文1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依法進行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的所有扣繳義務人。
本條所稱扣繳義務人是指支付個人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
第三條扣繳義務人向個人支付《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規定的應稅收入時,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支付個人收入的明細資料,但向個人支付下列應稅所得除外。
(一)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
(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三)儲蓄機構向儲戶支付的儲蓄存款利息所得;
(四)證券兌付機構向企業債券持有人兌付的企業債券利息所得;
(五)股份制企業通過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分公司向股民支付的股息、紅利所得;
(六)稅法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由指定機構統一代扣代繳的應稅所得。
第四條扣繳義務人實施個人所得稅明細申報,可采用以下申報方式:
(一)網上電子申報方式??劾U義務人將納稅義務人的有關扣繳信息通過電子申報網絡,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
(二)軟盤申報方式??劾U義務人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附有納稅義務人有關扣繳信息的盤片,實施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
(三)紙質申報方式??劾U義務人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紙質申報資料,由稅務機關征收管理部門將有關扣繳信息輸入申報軟件系統,實施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
第五條無論采用第四條所列何種申報方式,扣繳義務人須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扣繳個人所得稅報告表》、《扣繳個人所得稅申報表附表》和《個人基本信息表》。
第六條扣繳義務人每月代扣代收的稅款,應在規定期限將稅款解繳入庫。
第七條實行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明細申報后,由主管稅務機關為納稅義務人定期提供一聯式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以下簡稱《完稅證明》)。
主管稅務機關應當于年度終了后的3個月內,根據系統內掌握的扣繳義務人明細申報信息和其他涉稅信息,為每一個納稅義務人按其實際繳納的個人所得稅額匯總數據提供《完稅證明》。
第八條納稅義務人因特殊需要要求取得《完稅證明》的,可攜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向主管稅務機關的征收部門申請開具相應期間實際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完稅證明》。
第九條對辦理注銷稅務登記的扣繳義務人,在辦理完畢全部注銷手續時,由主管稅務機關為該扣繳單位的納稅義務人開具《完稅證明》。
第十條因扣繳義務人出錯造成納稅人多繳稅款的,主管稅務機關可按照《征管法》第五十一條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一條扣繳義務人不按規定報送代扣代繳報告表和有關資料的,主管稅務機關可按照《征管法》第六十二條規定予以處罰。
第十二條扣繳義務人為納稅義務人隱匿應納稅所得,不繳或少繳已扣、已收稅款的,主管稅務機關可按照《征管法》第六十三條規定予以處罰
第十三條扣繳義務人編造虛假計稅依據的,主管稅務機關可按照《征管法》第六十四條規定予以處罰。
第十四條扣繳義務人要確定專人領取《完稅證明》,并將《完稅證明》準確、安全地送達納稅義務人。
納稅義務人沒有收到《完稅證明》,或者發生《完稅證明》遺失的,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補開具相應期間實際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完稅證明》。
第十五條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未按照《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為扣繳義務人、納稅義務人保密或故意泄密的,按照《征管法》第八十七條規定進行處理。
完稅證明范文2
凡依法應當在本市車船管理部門登記的車輛、船舶,其所有人或管理人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繳納車船稅。
二、稅額標準(詳見附表)
三、稅收減免
以下車船免征車船稅:
(一)非機動車船(非機動車包括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和電動自行車,非機動船不包括非機動駁船);
(二)拖拉機;
(三)捕撈和養殖漁船;
(四)軍隊、武警專用車船和警用車船;
(五)按照有關規定已經繳納船舶噸稅的船舶;
(六)依照我國有關法律和我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的規定應當予以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及其有關人員的車船;
(七)用于本市范圍內公共交通線路營運的車輛、渡船。
四、納稅地點
(一)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二)其他納稅人,向車船籍所在地區縣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其中個人納稅人也可以向就近的區縣稅務征收機關申報繳納;
(三)納稅人在購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時,尚未繳納車船稅的,應當在購買交強險的同時向從事交強險業務的保險機構(以下簡稱保險機構)繳納。
五、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一)車船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車船管理部門核發的車船登記證或者行駛證書上記載的日期的當月。
(二)應當向車船管理部門辦理核發車船登記證書或者行駛證書,而未辦理車船登記手續的,則以車船購置發票所載開具時間的當月作為納稅義務開始的時間。
六、申報繳納期限
車船稅按年申報,一次足額繳納。納稅人應當在年度終了前繳清當年度應納的車船稅。但下列情形的納稅期限為:
(一)機動車輛在投保交強險時尚未繳納當年度車船稅的,應當在投保的同時向保險機構繳納。
(二)新購置的機動車輛,應當在辦理繳納車輛購置稅手續的同時繳納。
(三)新購置的船舶,應當在取得船舶登記證書的當月繳納。其他應稅船舶,應當在辦理船舶年度檢驗之前繳納。
(四)在申請車船轉籍、轉讓交易、報廢時尚未繳納當年度車船稅的,應當在辦理相關手續之前繳納。
七、退稅
(一)受理退稅申請時限
1.納稅人因完稅車船被盜搶、報廢、滅失需要退稅的,應當在取得相關證明后的6個月內辦理申請手續;
2.因多繳稅款需要退稅的,自結算繳納稅款之日起3年內辦理申請。
(二)退稅手續
申請退稅時,納稅人應向原負責征收管理的稅務機關提出書面申請,說明退稅理由,并提供已納車船稅完稅憑證原件或含有完稅信息的保險單原件、與退稅理由相對應的有關證明原件,以及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稅務機關受理后在30日內辦結。
(三)恢復納稅
已辦理退稅的被盜搶車船又找回的,納稅人應從公安機關出具相關證明的當月起計算繳納車船稅。
八、完稅證明和發票
(一)納稅人向有關稅務機關繳納稅款的,稅務機關應開具通用完稅證或通用繳款書。
(二)納稅人向有關保險機構繳納稅款的,保險機構開具的注明已收稅款信息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保險單,可作為已繳納稅款的證明。
*年1月1日起,保險機構啟用新版《保險業專用發票》,并在發票上注明車船稅稅額。使用舊版《保險業專用發票》時,在“附注”欄中注明代收車船稅稅額(滯納金金額)。
九、違章處理
(一)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稅務機關或保險機構將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從滯納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二)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不交或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三)稅務機關和保險機構在征收或代收*年度車船稅時,將查驗納稅人2*年度的有關納稅憑證或免稅證明。如機動車的個人納稅人尚未繳納2*年度車船稅的,可以在繳納*年度車船稅時一并辦理補繳手續。
納稅人如需進一步了解車船稅的有關政策,可以登錄*財稅網站()查詢或撥打12366*財稅咨詢服務熱線咨詢。
注:車輛自重尾數在0.5噸以下(含0.5噸)的,按照0.5噸計算;超過0.5噸的按照1噸計算。船舶凈噸位尾數在0.5噸以下(含0.5噸)的不予計算,超過0.5噸的按照1噸計算。1噸以下的小型車船,一律按照1噸計算。
車船稅宣傳提綱
一、車船稅微型客車的標準
凡發動機排氣量小于或等于1升的載客汽車,都應按照微型客車的稅額標準征收車船稅。發動機排氣量以如下憑證相應項目所載數額為準:①車輛登記證書;②車輛行駛證書;③車輛出廠合格證明;④車輛進口憑證。
二、在非車輛登記地由保險機構代收代繳車船稅后,是否還要回當地補繳車船稅
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在非車輛登記地由保險機構代收代繳機動車車船稅,且能夠提供合法有效完稅證明的,納稅人不再向車輛登記地的地方稅務機關繳納機動車車船稅。
三、年度內變更車船所有權或管理權如何繳納車船稅
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已經繳納車船稅的車船變更所有權或管理權的,地方稅務機關對原車船所有人或管理人不予辦理退稅手續,對現車船所有人或管理人也不再征收當年度的稅款;未繳納車船稅的車船變更所有權或管理權的,由現車船所有人或管理人繳納該納稅年度的車船稅。
四、投保人在購買交強險時無法提供地方稅務機關出具的完稅憑證或免稅證明的,保險機構將采取什么措施
投保人在購買交強險時無法提供地方稅務機關出具的完稅憑證或免稅證明,且無法立即繳納車船稅的,保險機構、保險中介機構須將保單、保險標志和保費發票等票據收回備查,不得交給投保人,直至投保人繳納車船稅或提供地方稅務機關出具的免稅證明。
五、納稅人是否可以拒絕保險機構代收代繳車船稅
保險機構依法代收代繳車船稅,納稅人不得拒絕。拒絕納稅的將承擔法律責任。
六、保險機構未按規定代收代繳車船稅將承擔什么法律責任
對于扣繳義務人(保險機構)應扣未扣、應收而不收稅款的,采取任何形式,誘導、慫恿投保人不繳或緩繳機動車車船稅的,稅務機關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條規定,對保險機構處應收未收稅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七、車船稅滯納金怎樣計算
完稅證明范文3
各位領導、同志們:
歡迎大家來檢查指導工作?,F將我局協稅護稅工作開展情況向大家作一匯報,不足之處,敬請批評指正。自我縣開展協稅護稅工作以來,我局積極響應,成立組織,落實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績,具體做了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加強領導,確保組織到位。
為進一步加強交通部門協稅護稅工作,我局成立了以黨組副書記、副局長陳曉明為組長,局計財股股長充學齡、運管所所長侯保義為副組長,從交通局、運管所抽調4名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的四名工作人員組成渦陽縣交通局協稅護稅辦公室,由局企管股股長、運管所副所長張亭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協稅護稅工作。
二、加大宣傳,確保認識到位。
通過召開會議,下發文件,印發簡報等宣傳形式,傳達上級有關協稅護稅文件精神,要求各有關單位切實加大對稅務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強與稅務部門的聯絡溝通,將協稅護稅作列入重要的工作日程,集中精力抓好協稅護稅工作,為稅收征管營造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
三、明確職責,確保責任到位。
根據縣政辦《關于進一步加強協稅護稅和征稅工作的通知》中的交通局職責,結合我縣交通工作實際,經局黨組研究決定,明確了由縣運管所主辦該項工作,規定按月將相關的資料向稅務機關通報情況。
四、制定流程,確保措施到位。
認真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協稅護稅和征稅工作的通知》精神,積極配合稅務部門做好協稅護稅工作,堅持“先完稅,后辦證”的原則,制定了《渦陽交通運政協稅護稅作業流程》,要求車主在辦理車輛新辦、技評及客運車輛線路復核等手續時,嚴格檢查其相應的完稅證明,對完稅證明沒有或不齊全的不予辦理,做到了從程序上防止了稅收的流失。
五、存在問題及建議。
1、車輛在辦理營運證時,一般為剛入戶的新車,在沒有正式投入營運的情況下,要求必須辦理營業稅和車輛使用稅無法律依據。因此在辦理營運證明可以讓車主提供車輛購置附加稅的完稅證明,待辦理完畢后,按時向稅務機關提供營運證辦理登記名單,以便于稅務部門查詢和追繳營業稅。
2、營運證的年審已被取消,對營運車輛只能進行車輛技術等級評定,在技術等級評定期間,可以對其納稅情況進行查詢,并及時通報稅務部門,在沒有明確的法律依據的條件下不能依此作為不予辦理的理由。
完稅證明范文4
一、征收不足。以載客小汽車為例,我省年應稅額360元,實際開票繳納的有30,60,180,360元不等,甚至也有80,100的。稅款所屬期有的未填或隨意填寫。
二、納稅混亂。車主或到各辦稅廳,或到各鄉鎮代征點,或到保險公司繳納,納稅人名稱和地址有的未填或隨意填寫,甚至有到外縣開票納稅的。
三、弄虛作假。有的保險公司未查看完稅憑證原件,而是憑車主所持完稅憑證復印件辦理保險,有的車主偽造完稅復印件,蒙混過關。有的應稅車船想盡辦法擠入免稅行列。有的保單上納稅情況注明不清。
四、有“人情稅”。有的保險公司對一些權力部門和“特權人士”的應稅車船不敢依法代收,搞“融洽關系”。隨著代收工作的繼續,新的問題還會出現,需要我們隨時注意。
產生這些問題的原因有很多。例如,車船戶主易手頻繁,且很多未履行法律過戶手續,車船戶籍難分,引發利益爭奪。有的地方為局部利益,抱著收一點算一點的想法,隨意開票收取,秩序難免混亂。再如,各保險機構本身業務競爭激烈,代收車船稅越“松”對其吸引業務越有利,反之,越嚴則越不利,因此,對未足額征收車船稅的情況,大多姑妄聽之。還有地稅部門與保監機構協調不夠、代征責任心不強、納稅意識淡薄、車船數量大,等等。
盡管憑借法律的強力保障,車船稅的征管基礎已經有了很大的改善,但仍需我們更細心、更耐心的工作,才能實現的車船稅足額代收。從目前代收工作實際情況來看,應根據各地不同情況,有針對性地采取以下措施:
一、明確代收稅款收入歸屬?;驅④嚧愐宦蓜潥w縣本級,或憑車船主身份證明及車船登記證明核定車船所屬地,妥當劃歸縣內各地。對以前年度的欠稅追繳,應探討實行“誰發現歸誰”的辦法。只有劃分好收入歸屬,才能根本上防止可能發生的“引稅”,確保車船稅征納秩序。
二、完善代收代繳工作規程。要制定統一的代收標準,督促各保險公司統一行動,并根據情況變化,不斷完善代收控管方式,隨時堵塞稅收漏洞。至少有以下細節應予注意:
1、指定開票地,保證足額征收。今后,車船稅一律由保險公司足額代收,完稅憑證應由指定的稅務機關開票,其它地方一律不得開票征收車船稅。而在目前階段,如果車船已在保險公司以外繳納車船稅,在辦理法定保險時應留存完稅原件備查,確需保存復印件的,應由管理稅務機關在復印件上查核證實。對發現的完稅憑項目填寫不清,征收未足額等不符合規定的完稅憑證要在完善后方認可。對免稅車船,應憑當地地稅專門業務管理機關的減免稅審批證明辦理法定保險業務,并把有關減免稅證明存檔備查。而對以前年度應稅未稅的漏稅和逃避納稅車船,追繳很困難,筆者認為,似可探討采取“稅收共管”,即“不分地域,誰發現,誰收取”,爭取擺脫征管束縛,強化力度,調動征管積極性。
2、完稅期與保險期同步,代收與補收同行。應稅未稅車船前來辦理法定保險,辦理業務的保險公司要按規定稅率足額代收車船稅款,做到納稅所屬期限與保險期限相一致,還要對本保險期期前應收未收車船稅進行補收,尤其要注意加強控管第四季度,做好全年車船稅清繳。
3、做好稅收注明,建立代收代繳稅款工作臺賬。保險公司辦理保險時要認真履行代收義務,除要在辦理法定險時代收好稅款外,要把每一戶的代收稅款情況或減免稅收情況在保單注明清楚,同時,建立好代收代繳稅款臺帳,隨時登記代收代繳情況,做到每部車船涉稅信息的清晰完整,以備查詢。
三、查處少收亂收的不法行為。一方面,地稅與保監機構要立即對代收單位少收及漏收行為予以查處,責成負有代收義務的保險機構按規定補齊應收未收稅款,以強化代收責任。下一保險期,各保險公司辦理法定險時,再布置清收前期未繳納的車船稅。地稅稅源管理部門要派員按季對代收情況及時掌握,并實行年度(半年度)檢查,最大程度地規范代收代繳工作,杜絕漏征現象。另一方面,車船稅納稅對象流動性強,要保障車船稅的代收質量,必須嚴厲打擊偷逃抗稅行為。各代收保險公司遇到的拒絕納稅情況,要當即報告地稅管理機關。地稅有關部門要迅速出動,對偷漏抗稅車船嚴肅處理,隨查、隨補罰,維護法律尊嚴。
四、建立密切協作的工作機制。地稅部門和保險機構要在認識上要保持一致,通過密切協作,共同抓好代收代繳工作。
對于地稅部門,首先要把緊開票關,務必做到嚴格規范開票;其次要及時對代收代繳工作做好輔導,代收代繳工作實行伊始,保險機構情況可能不熟悉,依法代收的法律義務意識有待加強,必須做好對代收代繳單位的輔導,幫助建立代收代繳臺賬;第三,要主動幫助保險機構切實解決好保險機構自身難以處理的問題,掃清代收障礙。
對于各保險機構,要統一行動,認真規范把好控稅關,車船稅代收代繳工作與本身業務同樣認真,同樣規范,遇到的拒絕納稅情況,要當即報告地稅管理機關以利及時處理。
地稅與保險機構要共同做好車船稅的政策宣傳,定期開展車船稅征收研討,共同維護好代收秩序,建立信息共享通道,不斷更新控稅手段,實現車船稅代收工作與車船法定險業務的相互促進,合作共贏。
五、制定獎懲嚴明的激勵措施?!盾嚧悤盒袟l例》第十條規定,從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的保險機構為機動車車船稅的扣繳義務人,應當依法代收代繳車船稅。為迅速建立代收秩序,有必要由政府牽頭,制定好獎懲措施,以促進代收代繳工作的順利展開。在及時足額支付代收手續費的基礎上,對不能很好履行代收義務的保險機構進行追究懲罰,對認真嚴格開展代收工作的保險機構進行表彰獎勵,強化代收責任。
完稅證明范文5
房產證上加父母名字有買賣房屋和房屋贈與兩種方法:
1、買賣房屋。假設房屋產權人劉某某想在自己的房產證上加父母名字,那么他可以選擇將房屋的部分產權賣給其父母。劉某某和其父母可以持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書、房地產買賣合同、房地產測繪部門出具的測繪附圖、原房地產權證書、身份證明等資料,到市國土房管局交易登記部門申請房地產權轉移登記,增加劉某某的父母為房屋共有人。如資料齊全,市國土房管局可以在10~15個工作日內核發房地產權證。
2、房屋贈與。在房產證上加父母名字可以把房屋的部分產權贈與給父母即可。首先,在公證部門辦理房屋的贈與公證,在財稅部門辦理完稅(或免稅)手續,吃測繪附圖、身份證、公證書、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完稅(或免稅)證明、房產證、贈與公證書、身份證明,到房管局申請贈與,這樣就可以添加父母作為房屋的共有人了。
(來源:文章屋網 )
完稅證明范文6
【關鍵詞】尼日利亞 外賬稅務問題 預扣稅
企業所得稅及教育稅個人所得稅增值稅
尼日利亞稅法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都負有納稅義務。了解和熟悉當地稅法,做好外賬工作,是中資施工企業依法納稅及合理避稅的基礎。下面筆者就尼日利亞中資施建筑工企業外賬中四大涉稅重點進行介紹和分析。
一、企業所得稅及教育稅
教育稅實質上是企業所得稅的附加,二者在計稅方式上有著共性。企業所得稅(簡稱CIT)等于應稅利潤×所得稅率30%。而應稅利潤的計算分兩種情況:如果當年企業資本津貼(簡稱C.A.)大于允許稅前抵扣的資本津貼上限,應稅利潤=調整利潤一調整利潤x2/3;反之,應稅利潤=調整利潤一資本津貼。教育稅(簡稱ET)等于調整利潤(簡稱A.P.)直接乘以教育稅率2%。
從上面的計稅方式得出結論,影響所得稅的主要因素除收入、成本之外,還有固定資產資本津貼;而教育稅不受固定資產的增減、折舊及資本津貼的影響。下面根據計稅特點,分析企業稅務籌劃空間。
(一)主營業務收入
尼日利亞施工企業收入確認的依據是業主監理批復的驗工計價。一些企業因不熟悉當地稅務要求,在具體外帳處理時,易出現一系列稅法不認可的做法,導致當年收入確認不正確,而引起稅務糾紛,下面舉例說明。
例1:某施工企業2015年10月得到某政府項目批復預付款(Advance Payment)100萬奈拉,扣除預扣稅WHT后,實際收款95萬奈拉;12月第一次驗工批復計價50萬奈拉,扣除質保金(Retention)5萬奈拉,扣預付款減額20萬奈拉,加增值稅1.25萬奈拉,批復凈額為26.25萬奈拉,計劃將于2016年2月收到該筆工程款。
1.該筆業務正確的會計處理(單位:萬奈拉):
(1)2015年10月收到預付款時:
借:銀行存款 95
應交稅費一預扣稅金(WHT) 5
貸:預收賬款 100
(2)2015年12月第一次驗工批復時:
借:應收賬款-xx工程款(批復凈額一兩稅)
23.75
一質保金 5
應交稅費一預扣稅金(WHT)1.25
應交稅費一應交增值稅一已交稅金(業主代繳) 1.25
預收賬款 20
貸:主營業務收入 50
應交稅費一應交增值稅 1.25
2015年營業收入50萬=預付款返還20萬+質保金5萬+批復凈額26.25萬一增值稅1.25萬。
2、不當會計處理方式有以下3種:
(1)預收款會計分錄無誤,但將驗工批復凈額扣減增值稅后的數額作為本次驗工的營業收入,如下:
借:應收賬款一xx工程款 23.75
應交稅費一預扣稅金(WHT) 1.25
貸:主營業務收入 25
該處理未真實反映經濟業務的全部,忽略了質保金、預付款減額及代扣代繳增值稅,少確認收入25萬奈拉。稅務部門會根據少確認收入25萬,作為應稅利潤,計算企業所得稅(7.5萬=25x30%)和教育稅(0.5萬=25x2%),強制補交并罰款。
(2)驗工批復會計分錄無誤,但將預付款一次性確認為當年營業收入(分錄略),這樣錯誤地確認營業額為125萬=預付款100萬+IPC.No.1確認收入25萬。本年多計營業收入75萬,從而加重本年稅負。
(3)當年業主已批復驗工計價但未付款,企業未確認收入。這樣處理不符合權責發生制的原則,一旦當地稅務人員檢查,該企業則需補交企業所得稅15萬奈拉(50萬x30%),教育稅1萬奈拉(即50萬x2%),并處以罰金。
(二)主營業務成本
主營業務成本是企業責任成本控制的主要內容,也是提高項目利潤率的關鍵,同時稅務籌劃空間巨大。
1.折舊費不屬項目成本,通過新增固定資產籌劃有效加大稅前抵扣額。
主營業務成本構成包括:材料費、機械使用費、設計費、分包工程費、直接人工費、業主管理費等,但不包括固定資產折舊。尼日利亞財務制度將折舊費歸屬為財務費用,不屬于項目直接成本。根據當地稅法,固定資產折舊不允許稅前抵扣。雖然計算稅前利潤將折舊(Depreciation)扣除,但在計算應稅利潤時又將折舊原數加回形成調整利潤;為了彌補固定資產折舊費的抵稅,采用資本津貼來抵減應稅利潤。
基于以上理由,在外賬實務處理時,首先應對項目利潤進行估算,然后籌劃當地稅法允許資本津貼抵扣利潤的限額。只要保證當年資本津貼大于等于資本津貼抵扣限額,就能實現最大限度的抵稅,然而資本津貼金額,又取決于當年新增固定資產,因此合理避稅方式有:合理籌劃在建工程轉入固定資產的時點;統籌固定資產采購量和批次時點。
2.分包、供貨成本的籌劃
根據尼日利亞稅法,所得稅采用源頭扣稅制(withholding at Source),業主對承包商有代扣代繳5%預扣稅的義務。同理,總包商對分包商(Subcontractor)和供貨商(Suppl ier)有代扣代繳5%所得稅的義務。但在實務中,企業并不能完全按照稅法要求執行。據筆者了解主要有三方面原因:(1)尼日利亞整體社會環境決定了大多數企業不能按稅法執行,執法不嚴,執行力差,企業僥幸心理普遍。(2)企業對稅務要求認識不足,尤其初來乍到的施工企業,對晦澀難懂的稅法更不了解,不知如何執行。如分包合同中根本無代扣稅款條款;即使施工企業對此有認識,但執行不到位,尤其是項目多、管理人員水平參差不齊的企業。(3)最重要的原因是:基本沒有一個分供商愿意被代扣稅。例如,尼日利亞建材市場尚處于賣方市場階段,如代扣供貨商稅款,則提高價格,最終導致項目成本增加。
因此,種種矛盾給企業財務部門造成巨大壓力,分供費如何計入項目成本,降低企業稅務風險,必須籌劃在先。(1)盡量建立好供貨商和分包商準入制,與稅務意識良好的公司合作。(2)與取得免稅函的分包商和供貨商合作。(3)對于已發生未扣稅的分供業務,在外賬處理時,可模糊一些分包費與普通材料費、供貨與上門采購間的界限。
3.境內發生費用
尼日利亞稅務部門認可中國境內發生轉入的合理費用,比如中國境內辦公場所租賃費、已完稅的員工薪酬、項目設計咨詢費、公證費等。一定用足可稅前抵扣的費用開支,但個人消費類的費用不可稅前抵扣。
(三)固定資產資本津貼
筆者認為,資本津貼是尼政府為鼓勵固定資產投資對企業稅負進行補償的一種措施,也是為彌補折舊不允許抵減年度利潤的一種方式。施工企業允許稅前抵扣的資本津貼上限為調整利潤的2/3,超過限額的部分可遞延抵扣以后年度利潤,農業、制造業等行業資本津貼可全額抵扣。
1.資本津貼組成解析
(1)初始津貼(簡稱I.A.):為施工企業當年固定投資額的50%,每項固定資產只能確認一次。
(2)減去折舊的資產價值(簡稱W.D.V.):為累計固定資產投資額(簡稱T.F.A.I.)減去累計資本津貼后的價值,不能理解為“資產凈值”。
(3)年度津貼(簡稱A.A.):當年固定資產投資額(簡稱F.A.I.)與初始津貼之差,再加上“減去折舊的資產價值”后,乘以相應比率25%,就是企業當年的年度津貼。用公式表示為:年度津貼=(固定資產投資額一初始津貼+減去折舊的資產價值)x25%。
(4)未補償的資本津貼(Un-recouped C.A.):為資本津貼總額超過當年抵扣限額的部分,遞延至以后年度,直到全部得到稅前抵扣。
2.資本津貼的相關例證
熟悉上述概念后,用一個公式表示某年資本津貼總額:資本津貼=初始津貼+年度津貼+年初未補償的資本津貼,下面舉例說明資本津貼的計算過程及其對企業所得稅和教育稅的影響。
例2:某施工企業2015年固定資產投資200萬奈拉,年初固定資產無余額,當年實現調整利潤120萬奈拉;2016年新增固定資產100萬奈拉,當年調整利潤210萬奈拉。
資本津貼、所得稅及教育稅計算過程如下(貨幣單位:奈拉):
2015年:
初始津貼=200萬x50%=100萬;年度津貼=(200萬-100萬)x25%=25萬;
資本津貼=初始津貼+年度津貼+年初未補償的資本津貼=100萬+25萬+0萬=125萬;
資本津貼限額=調整利潤x2/3=120萬x2/3=80萬
應稅利潤=調整利潤一資本津貼限額=120萬-80萬=40萬;
所得稅=應稅利潤x所得稅率=40萬x30%=12萬;
教育稅=應稅利潤x教育稅率=120萬x2%=2.4萬。
2016年:
初始津貼=100萬x50%=50萬;年初減去折舊的資產價值=200萬-125萬=75萬;
年度津貼=(100萬-50萬+75萬)x25%=31.25萬;
本年未補償的資本津貼=上年資本津貼-上年資本津貼限額=125萬-80萬=45萬;
本年資本津貼=50萬+31.25萬+45萬=126.25萬;
資本津貼限額=210萬x2/3=140萬>本年資本津貼126.25萬;
應稅利潤=調整利潤一本年資本津貼=210萬一126.25萬=83.75萬;
所得稅=83.75x30%=25.13萬;
教育稅=210萬x2%=4.2萬。
假設例2中2016年該企業資本津貼為150萬,大于稅前可抵扣的限額140萬,那么計算的企業所得稅及教育稅分別為:
企業所得稅=(210萬-210萬x2/3)x30%=21萬;
教育稅=210萬x2%=4.2萬。
上述例證過程使得資本津貼對稅負的影響一目了然,有助于正確并熟練掌握資本津貼計算的方法,深入理解資本津貼如何對稅費產生影響。因此,充分利用資本津貼抵稅是稅務籌劃的一個要點。
二、預扣稅
預扣稅是一種源頭扣稅形式,企業所得稅采用源頭扣稅制,除了紅利、專業服務所得外,稅率為5%。施工企業同時充當兩個角色:預扣者和被預扣者。一方面當企業取得收入時,被業主預扣5%的所得稅;另一方面當支付分供費用時,代扣代繳分供商所得稅。
(一)預扣稅的計算
預扣稅的計算方式有兩種:當合同額或供貨價格內不含5%的增值稅時,預扣稅=合同額或供貨價x5%;反之,預扣稅=合同額或供貨價/1.05x5%。
例3:2015某施工企業某房建項目玻璃幕分包,分包合同額(含5%增值稅)為105萬奈拉。
應代扣該分包商所得稅為:105萬/1.05x5%=5萬;
應付分包款為:105萬-5萬=100萬。
(二)預扣稅籌劃要點
1.力爭取得預扣稅完稅證明
依法履行了預扣稅義務,則有權利取得完稅證明(Withholding Credit Note)。對于承包商而言,索要完稅證明的對象是業主,因為業主是代扣代繳責任人,而非稅務機關;而承包商也有義務為分供商取得完稅證明,索要直接對象是稅務機關。注意:在年度財務報告審計后,完稅證明可直接用于抵減企業所得稅;若未取得完稅證明,不論是否已完稅,都須用現金繳納,而加重企業負擔。
2.預扣稅與按企業所得稅之間關系
預扣稅稅率為應稅所得額的5%,表示為:收入x5%;如果當年企業資本津貼大于可抵扣資本津貼限額,那應繳所得稅可表示為:(調整利潤-2/3調整利潤)x30%=調整利潤x10%。假設預扣稅額與實際計算的應付所得稅金額相等,見如下等式:
①收入x5%=調整利潤x10%,可以推出:
②收入=2x(收入一成本+折舊),則:
③收入=2x(成本一折舊)。
假設結論為:如果不含折舊的總成本大于總收入的1/2,那么預扣稅金就大于應付所得稅額;相反,如果不含折舊的總成本小于總收入的1/2,預扣稅金額就小于應付所得稅額。因此,在預扣稅完稅證明全部取得的前提下,只要保證:不含折舊的總成本的2倍大于總收入,當年預扣稅完稅證明就足以抵扣當年企業所得稅,不用額外補稅。
三、個人所得稅
尼日利亞個人所得稅法(PICA)Section 2規定:凡屬尼日利亞常住居民的個人或組織,所有收入都應繳納個人所得稅,部隊服役人員、警察、外國公務官員除外。
(一)個人所得稅的屬地制原則
尼個稅采用屬地制原則(Territory Princi-ples),管理部門是納稅人主要居住地或工作所在地的稅務機關,稱為聯合稅務局(Joint TaxBoard)。對于中國企業員工,凡在尼居住超過半年的,企業都有代扣個人所得稅,并在員工工作所在地的聯合稅務局繳納的義務。
(二)個人所得稅的計稅方式
尼個稅計算方式采用五級累進制,與中國的個稅累進制計算原理相同。首先計算個人收入總額,包括:基本工資、房租補貼、交通補貼、伙食補貼、醫療補貼、獎金等各種所得;然后計算應稅所得額,為總收入額減去免征額及各種免稅補貼,其中免征額等于收入總額的20%的基礎上再減免5000奈拉,另外子女補貼免征10000奈拉,親屬補貼免征4000奈拉;最后,計算應納個人所得稅,目前采用的標準如表1:
(三)個人所得稅的稅務評估
個稅是企業自我評估后,按月向稅務部門申報并繳納。而企業的自我評估存在人數少報,收入總額少報等情況,稅務檢查中重點之一便是個稅。稅務當局有權依據不同行業不同國家的收入標準和核查的人數來進行稅務評估,詳見表2。
總之,對員工個人所得稅的操作與企業所得稅分不開,員工收入與工程成本是緊密關聯的。為減輕個人所得稅以及合理充分的計入工程施工成本,可對員工的收入進行分解;按照上述個稅計稅方式及稅務評估方式,針對不同工資標準對個稅進行測算,科學制定各級人員工資標準,有效規避個稅且合理增加項目成本,達到個稅和所得稅有效籌劃的效果。
四、增值稅
增值稅是對商品或服務增值額征收的一種流轉稅,最終會轉嫁到消費者身上。
尼稅法規定,除小商人和零售商不需要增值稅注冊,凡是本國制造商、批發商、銷售商、進口商以及商品和勞務的供應商都應依法注冊增值稅。施工企業為獲取收益,提供商品和勞務給業主,應依法注冊增值稅。目前絕大多數商品和服務增值稅適用稅率為5%,尼政府2007年曾將稅率提高到10%,遭到各界抵制,又被迫降至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