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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繳社保申請書范文1
(一)企業(單位)繳費基數。
1、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
(1)結算企業(單位)(指所得稅查賬征收企業,下同)按全部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為月繳費基數(目前暫按上一年全部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為月繳費基數)。對尚未參?;蛘邊⒈H藛T比例較低的繳費單位,若按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繳費有困難的,可以按“最低申報比例”的辦法確定單位繳費基數。計算公式為:
單位月繳費基數≧上一年全部職工月平均工資×最低申報比例
“最低申報比例”暫按下列標準執行:建筑行業(不含外地工程應付工資款)、工藝品行業按不低于15%比例申報;紡織、服裝生產行業按不低于20%比例申報;其他行業按不低于30%比例申報。
“最低申報比例”由區人事勞動保障部門會同地方稅務部門根據我區經濟社會發展和社會保險基金收支狀況以及省政府下達的擴面要求,適時調整,逐步提高。
(2)非結算企業(單位)按上一年度營業額為依據核定每月繳費人數:即上年(新辦的按當年)營業額在100萬元(含)以下的參保人數不少于1人(含),商業企業營業額每增加100萬元的加1人;其他企業營業額每增加50萬元的加1人。繳費工資基數按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300%確定。
(3)行政事業單位、稅收定期定額戶按原辦法征繳。
(4)結算和非結算企業(單位)按新辦法計算的應繳費額少于原來繳費數額的,按原來繳費數額繳納。
2、工傷保險費
(1)企業工傷保險單位繳費基數按企業上一個月應付職工的工資總額確定。沒有工資總額的按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確定。
(2)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傷保險單位繳費基數按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總額確定,臨時用工人員以本人工資額為繳費基數。應征數由社保中心產生并傳送給地稅部門征收。
(二)職工個人繳費基數。
1、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
職工個人繳費基數按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確定。對新參加工作、重新就業、調入和新建單位的職工,從進入本單位之月起,當年繳費基數按本單位確定的月工資收入計算。
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低于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60%確定;高于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按照300%確定。
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由區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公布。20*年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22*0元/人。
2、企業(單位)必須在每年的五月底前以統一的格式(包括紙質和電子文檔)向區社保中心、就業處申報上一年度每個職工的工資額,確定每個職工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的個人繳費基數。個人繳費基數一經確定,從當年七月至次年六月保持不變。20*年各企業(單位)須在12月25日前以統一的格式(包括紙質和電子文檔)向區社保中心、就業處申報確定20*年11月至20*年6月的個人繳費基數。
(三)參加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的企業(單位)按規定計算的單位繳費基數少于實際參保職工的個人繳費基數之和的,應按實際參保職工的個人繳費基數之和作為單位繳費基數。
二、社會保險費征繳辦法
自20*年12月1日(費款所屬時期為20*年11月)起,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的征收采用單位繳費與個人繳費相分離的辦法。企業(單位)征繳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以企業(單位)全部職工的工資總額為基數,企業(單位)按有關政策和本通知規定要求,按月自行計算企業(單位)繳納部分的應繳養老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在次月納稅期內向地稅機關申報繳納;個人應繳的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由企業(單位)分別向區社保中心、就業處申報登記,確定個人繳費額,按月由企業(單位)代扣并向地稅機關申報繳納。
基本醫療保險費、生育保險費暫按原辦法由地稅部門征繳。
三、繳費比例
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為17%,職工個人繳費比例為8%(不含事業單位正式職工);
失業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為2%,職工個人繳費比例為1%;
工傷保險:企業單位繳費比例按行業(行業分類詳見附件)分別為一類行業0.5%、二類行業1%、三類行業2%;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繳費比例為0.2%,其臨時用工人員繳費比例為0.5%。職工個人不繳工傷保險費。
上述繳費比例如有新規定的,按照新的規定執行。
四、應繳費額計算
(一)單位繳納
應繳費額=單位繳費基數×單位繳費比例
(二)職工個人繳納
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
應繳費額=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之和×職工個人繳費比例
五、工資總額的計算口徑
企業(單位)全部職工的工資總額是支付給在本企業任職或與其有雇用關系的員工的所有現金或非現金形式的勞動報酬,包括工資(薪金)、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支出。應付職工工資總額是企業應支付給職工的全部工資額,包括已計入應付工資科目而未發放部分和企業應向職工收回的款項(例如:企業代墊的房租、水電費,應代扣的個人所得稅、社保費,職工借款等)。具體按照《*省地方稅務局關于規范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有關問題的通知》(浙地稅函〔20*〕249號)文件規定執行。
六、參保登記、注銷
(—)登記
l、新辦企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先到地稅分局辦理繳費登記確定社保編碼,持地稅確定的社保編碼到區行政服務中心人勞社保窗口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證。
2、已參保的企業(單位)、個體工商戶發生參保人數(包括事業單位臨時用工人員)增減的,需在每月20日前到區社保中心、就業處辦理增減參保人員登記手續。
3、己參保的企業(單位)、個體工商戶發生名稱、地址、經濟性質、法定代表人(負責人)、開戶銀行及賬號等事項變更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到地稅分局、區行政服務中心人勞社保窗口填報《用人單位社會保險變更登記表》,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4、行政事業單位(包括臨時用工人員)參保的,應到地稅分局辦理繳費登記手續并確定社保編碼,然后到區行政服務中心人勞社保窗口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證,并分別到區社保中心、就業處辦理參保人員登記手續。
(二)注銷
參保企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先到地稅分局辦理社會保險費結算手續并繳清費款,然后在地稅分局辦理注銷手續(包括注銷其社會保險編號),終止社會保險繳費關系。地稅分局應將注銷的參保企業(單位)、個體工商戶相關資料(包括電子文檔和紙質)及時傳送給地稅局規費科,由規費科統一送給區社保中心、就業處辦理企業(單位)終止社會保險關系的相關手續。
參保企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在辦理注銷手續后,其職工需要續繳社會保險費的,應及時到區社保中心辦理相關手續。
七、多繳退費
由于參保企業(單位)計算差錯造成企業(單位)繳納部分多繳的社會保險費,由參保企業(單位)向地稅分局提出申請并填報退費申請書(以退稅申請書代替),經地稅分局審核并附費款結算結論、稅票復印件,報地稅局計財科辦理退費手續;個人繳納部分多繳的社會保險費,由參保企業(單位)向區社保中心、就業處提出申請,經審核后出具證明并附稅票復印件,報區社保中心、就業處辦理相關手續。
八、征繳措施
(一)繳費單位應按照《社會保險登記管理暫行辦法》和《*省社會保險費征繳辦法》的有關規定及時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費繳費登記以及變更登記、注銷登記等手續。
(二)繳費單位不按規定辦理繳費申報的,按照《*省社會保險費征繳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未按規定繳納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滯納金。
(三)繳費單位無正當理由連續3個月未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進行繳費申報的,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應派員實地檢查,經查無下落并且無法強制其履行繳費義務的,發出公告責令其1個月內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將其認定為非正常戶。被列為非正常戶后超過3個月的,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將注銷其社會保險繳費登記,其欠繳的費款按規定追繳。
(四)繳費單位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或者因自然災害造成重大損失,不能按當地最低職工工資標準發放職工工資的,可向主管的地方稅務機關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限最長不超過3個月。經批準緩繳的,在緩繳期內免繳滯納金。
(五)繳費單位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的個人應繳費額或調整金額有異議的,當月先按照核定的應繳費額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報,或由地方稅務機關直接扣款征收,然后再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核實,確有誤差的,從下月起調整。
(六)養老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當年單位繳費基數如大于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之和的,允許在3個月內向社保經辦機構增補參保職工人數,并補繳個人繳費部分,逾期未報的,所征繳的單位繳納部分費款劃入社會保險統籌基金。
繳費單位應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并及時申報繳費人員和繳費基數。
(七)繳費單位參保登記后,發生參保職工增加或者減少的,職工個人繳費基數和應繳費額隨人員增減變動而調整。繳費單位應當自人員增加或者減少之日起30日內向區社保中心、就業處辦理職工增減登記手續。逾期未申報的,該職工個人繳費基數和應繳費額從實際受理增減登記之月起調整。
九、待遇享受
社會保險參保職工均實行實名制,繳費單位應如實向區社保中心、就業處報送參保職工名單。待遇享受對象以繳費單位向社保中心、就業處申報并履行繳費義務的職工人數和名單為準,待遇享受標準按現行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執行。
十、工作要求
社會保險涉及廣大職工和用人單位的切身利益。各級地方稅務機關、勞動保障部門和社保經辦機構要統一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積極協調配合。要周密安排、精心部署,齊抓共管,及時協調溝通、交換信息,認真履行各自職責,確保社會保險費擴覆征繳工作順利進行。
代繳社保申請書范文2
雇傭勞務合同范文一甲方(聘用單位):
乙方(受聘人):
家庭聯系地址:
鑒于甲方需要,雇傭乙方為甲方提供勞務服務,經雙方協商訂立正式《勞務雇傭合同書》如下:
第一條: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期限 年,
第二條 乙方工作崗位職責要求:
1.寧城725臺打更(全天24小時)。
2.每天打掃寧城725臺大院、樓道及衛生間,保持清潔衛生。
3、每晚睡前應檢查臺內門窗是否關好。
4、要高度警惕,對行跡可疑者,要堅決阻攔,不讓入內,把好第一關。
5、負責接收郵件、報紙雜志等外來物品。
第三條:甲方每月30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勞務報酬,標準為 元/月。
第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嚴重違反甲方有關規定及按照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務合同的;
(二)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五條 在合同存續期間,由于乙方自身原因所導致的生病、死亡,甲方不負主要責任。
第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月 日
雇傭勞務合同范文二甲 方: (購買主體)
乙 方: (供應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聯系電話:
丙 方: (見證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作崗位
1、簽訂本合同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健康證明,身份證復印件及簡歷表。
2、乙方的工作崗位:
3、甲方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應協商一致,并辦理合同變更。
二、合同期限
經雙方同意,確定本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 年)本合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內)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 個月)。
三、勞動報酬
1、試用期工資額: 元。
2、試用期過后的工資額為 元(包括社會保險費單位負責部分)。
3、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標準工時制度。即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甲方因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延長工作時間的報酬按50元/天的標準計算。
4、甲方按國家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
5、試用期期間,乙方要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但費用由乙方負責,甲方可協助乙方辦理社保代扣代繳手續。乙方如自愿放棄參保,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6、試用期期滿后,甲方按規定給乙方購買社會保險,但購買社會保險甲方需負責的單位部分在乙方工資額內扣除,乙方負責的個人部分由乙方負擔。
四、合同的變更
1、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2、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理書面變更手續。變更后的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五、合同的解除、終止和補償
1、在試用期間,乙方提供的工作質量不符合甲方的要求,造成合同無法履行的,甲方有權立即解除合同,對乙方不作任何補償。
2、乙方因個人原因或工作能力喪失,致使工作無法正常進行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屬于試用期間的,甲方對乙方不作任何補償。屬于試用期過后的,甲方對乙方補償一個月基本工資。
3、合同期滿,雙方未續簽的,合同自行終止,甲方補償乙方一個月基本工資。
4、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因違約或重大過失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按規定追究乙方賠償損失。
六、其他事項
1、合同簽訂后,乙方因個人原因自愿不按規定購買社會保險的,乙方要向甲方提交申請書,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2、乙方在合同期內提出辭職的,需提前一個月內告知甲方。
3、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執一份,在丙方見證下,經甲、乙方雙方簽字并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丙方(簽名或蓋章):
見證人:
見證日期:年 月 日
雇傭勞務合同范文三甲 方:
甲方地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乙方為國有企業改制內退人員,不具備勞動法律關系的主體資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勞務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本合同書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
一、合 同 期 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如雙方需要,可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協商續簽勞務雇傭合同。如合同期已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但乙方從事的有關工作和業務尚未結束,則合同應順延至有關工作業務結束。
二、甲、乙雙方的義務和責任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規定該崗位職責的要求和甲方對該崗位之特別規定(詳見《職位說明書》)的標準。
第四條 乙方應按照工作職責保證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和任務。
第五條 乙方應定期接受甲方的績效考核。
第六條 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承接與乙方職責相關的個人業務。
第七條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擔工作必要的工作條件。
第八條 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的各類社會勞動保險費用及乙方檔案,均由乙方原單位保管繳納。
第九條 乙方確保與原單位無勞資糾紛,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負責賠償。
第十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附加條款。
三、勞務報酬
第十一條 甲方每月按時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勞務報酬,報酬以雙方約定為準。甲方在以下情況有權扣除乙方相應額度的勞務報酬:
1、因乙方的過失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
2、乙方違反公司管理制度的;
3、雙方約定的其它情況。
四、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第十二條 合同期滿如未續簽,則視為《勞務雇傭合同書》自行終止,雙方應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三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有關規定及按照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務合同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雙方約定的其它內容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一、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真實的個人信息與相關證明,并如實填寫《勞務人員登記表》,否則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并且不給予經濟補償。
二、甲方有權對公司的有關規定進行修改、完善。修改后的內容對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甲方可以在合同有效期內,根據需要調整乙方的崗位職責和工作范圍,勞務報酬等事項也將做出相應調整。乙方愿意服從甲方的安排。
四、乙方在合同期內承擔的甲方工程項目中的工作及責任的,在該項目未結束前,乙方不得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
五、甲方將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進行工作績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權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六、本合同到解除日期時,乙方應按照美國東方生物技術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中的離職制度辦理離職手續,否則甲方有權扣除或拒絕支付乙方勞務報酬。
第十六條 本合同的附件有甲方制定的《人力資源管理》及有關規定。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人或委托人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