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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約書范文1
_____________先生/小姐(以下簡稱乙方),經本專班公開甄選合格、且充分了解參與本專班應履行之義務,愿參與本專班培訓課程。在培訓期間,甲乙雙方同意訂立下列條款,以茲共同遵守。第一條 培訓期間
一、 本專班培訓期間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止。
二、 實際期間仍以乙方通過本專班所規定的學分數及論文口試之最后日期為準。
第二條 培訓地點
本專班之培訓地點以本校校區及_____________公司廠區為主。
第三條 培訓費用
一、 乙方參加本專班所需之培訓費用(不含膳宿),由甲方負擔乙方于培訓期間之培訓費用_____________元整,政府補助_____________元整,乙方依本校_____________碩士班收費標準繳費。
二、 培訓費用補助期間以第一條第一項為準,超過前述期間者,所有費用悉由乙方自行全額負擔。
第四條 服務承諾
一、 甲方承諾錄用_____________成以上本專班畢業學生,故乙方仍有可能未獲錄用,未被錄用之學生不得有異議;但未被錄用之學生自然解除對乙方之就業履約義務。
二、 乙方于完成本專班培訓且獲得本校頒發之碩士學位后,須依甲方指派,安排乙方至甲方任職,并于報到當日起,于甲方繼續服務至少滿_____________年。
第五條 任職分發
一、 甲方依整體發展方向及業務需求,并配合乙方專長與意愿,于畢業前進行任職單位分發作業,乙方應同意接受分發結果。乙方之任職待遇比照或不低于甲方同等學經歷員工初任待遇。
二、 甲方保留聘雇乙方之權利,乙方不得有異議;未獲甲方錄用之乙方并無第四條之服務承諾義務,并免除第六條之罰則。
第六條 違約罰則
若遇下列情事之一發生時,乙方必須無條件賠償甲方對其補助之經費總額_____________倍金額的違約金:
一、 乙方于結訓并取得本專班之碩士學位后,獲聘但未至甲方公司服務者。
二、 乙方結訓取得碩士學位后獲聘至甲方公司服務,未滿_____________年即自行離職或因違反甲方工作規范遭甲方解雇者。
三、 違反本校所訂學則規定者。
四、 受有期徒刑宣告確定者。
五、 乙方參訓所提供之報名表內容、及所附相關數據不符事實者。
六、 有其它重大事件發生經本專班工作小組認定有影響培訓成效之虞者。
第七條 保密義務
一、 乙方于培訓期間所獲知之甲方業務機密資料及工作內容,非經甲方書面同意及業務上相關需要,于培訓期間屆滿或終止后,五年內決不以任何方式使其它第三人知悉或持有任何甲方之機密信息,更不得自行利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人利用甲方之機密信息或取得任何權利。
二、 如有違反,甲方得不經預告終止本合約,乙方除需賠償甲方已提供補助金額外,并得就因此而受之損失要求乙方賠償。
第八條 管轄法院?
關于本合約或因本合約而引起之糾紛,雙方應以誠信原則解決,并同意如有訴訟之必要時,合意以_____________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九條 其它權利義務
本合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同意依「本校_____________年度_____________研發碩士專班招生簡章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若有抵觸,則以本合約書為準。
第十條 保證人
一、 乙方應覓具中華人民共和國身份連帶保證人一人作保,甲方得審視保證人資格。
二、 保證人擔保乙方負責履行本合約之一切責任,直至本合約所有條款失效時始得解除之。乙方如有違反本契約任一條款規定時(包括現在及未來所訂定或修正者),致發生應償還培訓費而逾期未償還情事者,保證人愿負連帶償還培訓費之責任。保證人未履行全部清償責任者,愿依相關法律徑受強制執行,并連帶負責賠償訴訟及強制執行費用(包含但不限于甲方律師費)。
第十一條 生效與修訂
本合約書自甲方與乙方簽約之日起生效至本合約提前中止或乙方修業完成且依合約服務期滿為止。惟本合約的第七條及第八條不因合約屆滿而失效。本合約書若有未盡事宜,雙方得另以書面作成補充約定且經雙方簽名或蓋章后,視為本契約之一部分。
第十二條 合約份數
本合約書一式四份,由甲、乙、乙方保證人、本校各執一份為憑。
立合約書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字號:_______________
戶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連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
????
乙方保證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字號:_______________
戶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連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連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服務單位:_________________
職??稱:_________________
合約書范文2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一條 定義
批給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澳門地區公權法人,該日之后,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地區:澳門地區。
總督: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澳門總督,該日之后,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
電信當局:澳門郵電司或監管電信事業的公共實體。
專營人:澳門有線電視服務有限公司。
收費電視地面服務:專營人通過收費,向繳費用戶傳送地面影音信號。
專營:指通過本合同給予權利,建立和操控一個公共電信系統及以專營方式提供收費的電視地面服務。
頻道:用作傳播某個節目的技術路徑,其技術特徵應以國際電信聯盟(ult)有關條文之所定為準。
節目:按某個概括性或特定性的節目安排而設定的視聽內容,及通常以一個與它相關的標記予以識別。
節目安排:用作在指定運作時間內播出的一系列互不相同的及經選定的視聽內容組合。
凈資產:撤除重置、擬折及備用金后之毛資產總值(現金、銀行存款、待收賬、庫存、經過重估之固定資產及預計成本)
簽約方:指批給人及專營人。
合同:指本合同及其附件及將來由簽約雙方簽訂的補充約及附件。
第二條 合同之目的
批給人通過本合同批予專營人下述權利:
提供有線電視地面專營服務;
建立及操控一個公共電信系統;
以專營方式提供視像服務,但電話視像服務除外。
第三條 專營期
一、專營期為十五年,由本合同簽字之日起計。
二、專營期告滿前二年,雙方協商條件,以補充約作合同續期或延期。
第四條 有線電視地面服務之建立及開始
專營人必須在簽立合同之日起或在附件i、ii及ⅲ之計劃所預料頻帶批出之日起十五個月內開始提供服務。
第五條 擔保
一、專營人所承擔之義務及倘需繳付批給合同內的罰款或賠償金,將由專營人提供擔保,做法是在本地區一間銀行繳存現金澳門幣貳佰伍拾萬元并指明受惠人為批給人。
二、上款所述存款可由有資格銀行之保函或保險擔保代替,兩者均為即付擔保。
三、擔保將在簽立合同之日起三十天內提供。
四、擔保金一旦被動用,營人將在批給人做出重置通知后三十日內重置。
五、擔保金如未動用,專營人可在專營期告滿后要求提醛?
第六條 回報
一、專營人每年付給批給人之回報為專營人營運年度毛收入百分之三。
二、上款所述回報之繳付方式為,每年第四個月最后一個辦公日前將涉及上一營運年度之回報向電信當局交納。
三、專營人將在每個民事年度結束后九十天內制成簡圖,向批給人展示營運毛收入,并出示一切被要求之證明文件。
四、倘出現特殊情況,簽約雙方得通過協商,減少或暫?;貓?。
第二節 批給之變更
第七條 接管
一、在以下純屬專營人過失的情況下,批給人經聽取專營人意見后,可暫時取代專營人接管專營,同時接手使用各項設施、設備及器材,以便直接或通過第三者實施一切必要措施,以延續系統之運作及有線電視地面服務之提供:
有關之經營無故中斷或即將無故中斷;
專營人在組織上,運作上出現嚴重動蕩或缺失,或設施、設備之狀況出現嚴重缺陷。
二、在接管情況下,維持有線電視地面服務之正常及日常負擔,包括為恢復正常經營而倘有之額外費用,概由專營人承擔。
三、導致接管之原因一旦結束,專營人會被通知在指定時間內恢復有線電視地面服務之正常經營,同時,重新占有用于專營之一切財產。
四、如專營人無意或無能力恢復徑營,或恢復經營后依然存在導致接管之因素,批給人可即時以違約為由撤銷合同。
第八條 轉讓及分營
一、本專營不得轉讓。
二、末經批給人事先批準,專營人不可作局部分營,亦不得完成同等效力的法律行為。
第九條 檢討
本專營可隨時由簽約雙方協商檢討。
第三節 專營之終止
第十條 終止
一、本專營于下列情況下終止:
專營期告滿;
雙方協議;
贖回;
因違約而撤銷;
因公眾利益而撤銷。
二、上款c、d及e項之專營終止由總督在政府公報刊登有依據批示宣告。
第十一條 贖回
一、批給人可在開始提供專營服務十年后做出贖回,但須提前一年通知專營人。
二、專營人在接到通知之日起,未取得批給人許可前,不得將用于經營服務之財產轉讓或附加責任。
三、贖回專營時,專營人有權獲得根據第十六條規定計算之賠償。
第十二條 以違約為理由的撒銷
一、當證實有以下可歸賣于專營人的任一事實時,批給人得撤銷本合同:
放棄經營或無故暫停專營;
專營的轉讓;
未經批給人預先許可而分營;
年罰款金額超過擔保金額百分之五十;
破產,債權人協議及協定,或令專營人公司的管理受控于有關債權人的任何其他措施;
未經批給人預先許可而變更公司的宗旨,削減資金或專營人公司變更組織、合并、分割或解散;
不依合同規定徹交應繳的回報。
二、撤銷合同后,擔保金即時撥歸批給人,同時,屬于專營的一切財產及權利無償撥歸批給人。
第十三條 以公眾利益為理由的撤誚
一、為公眾利益而有必要時,不論專營人有無履行任何應承擔約責任,批給人可在尊重專營人受法律保護的權利下,隨時撤銷專營。
二、按照
上款規定宣告之撤銷,專營人有權獲得按照第十六條規定計算之補償。
第十四條 撥歸
一、終止專營時,不論有或無賦予索償權,一切屬于等營之財產及權利,均在無任何責任或負擔下撥歸批給人所有。
二、批給之公共電信系統、用作建立制作場所及技術、行政或其他部門之大樓,以及通常由專營人在抱共有線筍鼾也面服務時所使用之設備、用具、器材或其他財產,概視為用于專營之物。
三 、專營人所交出用于專營之系統,必須具備運作功能,而交出之財產則必須有良好保養,以使有線電視地面服務可在維持應有素質下延續,如欠缺上述條件,批給人可扣押用于恢復該等條件之款項,為此,可以對補償金額作適當之動用,如不足應付時,則動用擔保金。
第十五條 融資合同
在撥歸情況下,批給人將取代專營人在設施及設備融資合同內的地位,包括該日仍在建造或安裝當中或在三十六個月前投入運作的設施及設備。
第十六條 由撥歸引起的補償
如發生贖回或以公眾利益為理由撤銷專營之情況,專營人有權以撥歸為理由獲得補償,金額為根據法律及相關的會計技術原則計得的資產凈值加上島近三年平均純利的百分之八十乘以賠償標的年數所得的數值。
第十七條 撥歸數值的修正
在第十五條預料的情況下,上款所述數值將招除已承擔的融資合同金額。
第十八條 優先權
除非原先之專營是因歸責于專營人而撤銷外,專營人對于同目的之新批給有優先權。
第二章 專營人
第一節 專營公司
第十九條 宗旨
一、專營人公司的主要宗旨為經營有線電視地面服務。
二、公司亦得自己或與其他個人或法人合夥從事以下的附帶業務:
經營廣告業;
提供專業培訓及技術支援服務;
洽商節目贊助;
洽商制作場所時間、制作及剪接等業務;
錄制、出版及洽商影音刊物及其業務有關產品;
經批給人預先批準,讓出頻道或頻道時段;
按適用法律的規定,提供其他電信服務。
三、專營人對以任何名義讓予第三者在節目內和節目時段內所廣播的內容,向批給人負責。
第二十條 公司章程
一、專營公司的公司章程應遵守本地區法例及本合同的規定。
二、由本合同簽字日起計九十天內,應辦妥為符合上款規定的各項法定手續。
三、修改章程應先行通知批給人,以便查證是否符合本合同之條款。
四、專營公司未經批給人預先批準,不得做出以下任何行為:
改變公司宗旨;
減少或增加公司資本;
公司之變更組織、分割、合并或解散。
第二十一條 總部
專營人之總部及主要行政部門必須設在澳門。
第二十二條 公司資本
專營人之公司資本為澳門幣五千萬元,在本合同簽字日起,十五個月內全數到位。
第二節 經濟財政狀況
第二十三條 會計
專營人必須在總部存備適當編制的、最新的會計賬目。提供有線電視地面服務引致的成本和收益應與公司宗旨所預料的其他業務的成本和收益,分賬處理。
第二十四條 資金的調動
專營人得按國際標準籌措業務范圍內的借款及繳付有關之利息和本金。
第二十五條 固定資產清單
專營人應保持有形固定資產清單做到各個項目尤其是專營終止時撥歸批給人之項目,一目了然。
第二十六條 資本收益
為審議專營人之年收益,下列者視為“受監管之年結果”:
稅后純利;
記入營運賬目內之財務成本。
第二十七條 抵補比率
一、專營人須采取必需措施,使每年終結時,本身資本值最低限度相等于有形固定資產凈值之25%.
二、在例外情況下,經批給人批準,專營公司本身的資本值可低于上款所述之百分比。
第二十八條 擬折及重置
專營人須采用本地區現行法例訂定的年度攤折率及重置率,但不妨礙鑒于公司的待徵及設施、設備和用于等營的其他財產的性質,在專營人提出有依據建議下,特許采用其他比率。
第二十九條 資產重估
專營人可按照適用法例重估有形固定資產成分,如無適用法例,則按自己提出的有依據建議,但須有批給人的書面許可。
第三十條 賬目審計
一、專營人之賬目每年須由公認有資格而能干的本澳注冊審計公司進行審計。
二、每個營運年度終結后120天內,專營人須將經過審計、證明及通過的業務報告及賬目報告提交電信當局。
第三十一條 稅務制度
專營人可享受免徵稅款、費用及手績費或法律容許的稅務優惠。
第三十二條 管理統計指數
專營人將于每個季度向電信當局提交雙方協定的基本營理信息系統內的數據。
第三節 專營人的一般權利和羲務
第三十三條 權利
除法律及本合同預料的權利外,專營人亦有下列權利:
按照本合同及其他適用法例的規定,設立及操控一個公共電信系統及提供有線電視地面服務;
根據與有關方面訂立的協議,在互相平等的條件下,接連其他經營人的電信系統;
在遵守適用法例規定下,占用屬于澳門地區公產或私產士地或公權法人的其他土地來建立獲分配的公共電信系統;
在公共街道及其地底進行電信系統的安裝、維修或保養工程;
當工作性質有需要時,人員及車輛作適當識別后,自由通行公眾地方:
無償享有建立電信系統所賦予的地役權;
向繳費用戶收取費用及其他價錢;
有權通往屬于系統組成部分的基礎設施,如設備、天線、導線、導管、線纜的安裝地點,及在尊重用戶的前提下,通達用戶終端設備的安裝地點;
按照公共電信系統的其他適用法例的規定,在公共、私人樓宇內外安裝對建立獲分配系統所需的電信基礎設施;
接連樓宇的適用電信基礎設施;
按照現行法例,建立為發展本身宗旨所必需的,開通區內或區外的任何專用電信系統;
為轉播其他電信經營人的節目及將本身制作的視聽作品售予第三者或轉播本身的節目,簽立合
同及收受回報。
第三十四條 義務
一、專營人須給與本地區一項有能力回應市民及經濟活動在文化及社會方面需求之有線電視地面服務,支撐該項服務之系統應引入最新科技,同時,其設計應能迅遠回應本地區每處角落的需求。
二、專營人尤其須要:
遵守本地現行法例、適用于澳門的國際現行法例、有關當局依法作出的命今、指令、提示、指示以及批給人和電信當局按本合同規定作出的命令;
提供優良技術的及安全的有線電視地面服務,并保證繳費用戶取得本地的,地區的及國際的服務、節目和信息;
以居住本地區的有線電視服務需用的合格人員來維持有線電視地面服務的良好逼作及履行其他的合同義務;
緊隨音像廣播領域的技術發展,為支撐廣播的傳送系統引入最現代化科枝;
建立為操控系統所必需的基建及專營用的其他財產,并保持其良好安全運作及必要時糾正調整其功能,使運作正常及適當提供服務;
確?;ǚ媳镜丶皣H水平的技術規格,尤其是國際電信聯盟規章及指示所載者;
向電信當局提供其在執行工作時所需的資料和解釋;
對出現的故障進行必需的維修;
經繳費用戶要求及繳付適當費用,提供為其得到服務的終端設備,并確保該等設備的保養;
向用戶提供諮詢及維修服務;
履行由法律及不合同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三十五條 頻道的提供
一、專營人有責任無償提供兩個容許在澳門地區內傅送視聽廣播公共服務的節目的頻道;
二、為上款之目的,有關節目應由有關實體以良好技術條件無償讓出,該等實體應確保取得許可及權利,特別是著作權及連帶權益,以便接收、制作、納入和傳送該等節目時不使專營人承擔任何附加責任。
三、專營人承諾以完整及無改動的方式轉播第一款所述的節目。
第三十六條 計劃
一、專營人必須履行專營期內的總計劃、為首三年訂定的指導計劃以及首兩年工作計劃,均載于成為本合同組成部份之附件i、ii及ⅲ。
二、總計劃以接續不斷的多侶三年指導計劃來調整,而每侶三年指導計劃均在開始前一年的十一月三十日之前制訂及知會批給人。
三、首兩年營運后,專營人還須逐年制訂工作計劃,并在上年度的十一月三十日前交此給人審批。
第三章 營運基建
第三十七條 系統
為達立電信系統,專營人可以采用視為較有效的技術方法,例如電纜網絡、無線電為絡或其他,但須使用適當證明的尖端科技。
第三十八條 無線電頻率
一、電信當局將按適用法例配給專營范圍所需的頻率。
二、使用相當于上款所指頻率的無線電波譜,專營人必須繳付相應費用。
第三十九條 互聯赫茲波束
在專營人要求下,電信當局將按適用法例配給遠接制作場所與傳輸中心,連接傳輸中心與傳輸中心,及外景傳送和新聞采訪需用的頻率。
第四十條 地理覆蓋范圍
作為本合同標的的公共電信系統,應覆蓋整個澳門地區,并應跟隨都市和人口的發展。
第四十一條 在樓宇建立的基建
一 、專營人有權在尊重樓宇獨立單位業主、住客的前提下,在公共或私人樓宇安裝為建立系統所需的電信基建,如設備、天線、導管及線纜等。
二、 在列為文物保護的地方或有建筑學價值的樓宇建立上款所述的基建,要取得澳門文化司署的許可。
三、專營人對受到上款所述基建的建立所影響的財產,負責修復。
第四十二條 工程的實施及系統的建立
一、為實現用于批給經營的工程,其設計須由專營人向有關實體申領法律上要求的審批許可或準照,以及繳付所需之費用。
二、專營人建立傳送分系統時,應使用地下導管,但當技術上不可行,經電信當局批準后,得裝設架空電纜或將之固定于樓宇之外墻,建立一傳送系統。
三、在實施任何工程時,專營人須優先采用有效之管道嵌置法,以減少在公共道路開挖壕坑。
四、專營人應向有關實體通知施行任何對用戶及市民大眾造成影響之工事,并指出其性質,施工期。
五、專營人有責任與其他實體和機關協調馬路上工程,尤其是檢查井、導管、天線支架,目的是善用資源,減低成本及減少對公眾及使用者可能帶來之不便。
六、 專營人必須對施工之路面及任何其他設施或樓宇內外之結構因進行系統的工程所造成的損壞,進行修復。
第四十三條 第三者的基建和服務
一、專營人得通過與第三者達成協議,使用屬于第三者的電信基建,例如支架、檢查井、管道及地底電纜。
二、每當證實有必要時,尋營人必須與其他電信經營人及其他地底使用者訂立關于以共用基建的協議。
三、專營人可與有適當資格的其他實體簽約建立基建,但對損壞承擔連帶責任。
第四十四條 技術規格及安全要件
一、有線電視地面服務應使用pal-i系統,并得使用電信當局批準的其他規格。
二、專營人要采用一切措施維護電信系統的不可侵犯性,及確保無線電通信分系統受到保護,做到與其他獲許可的無線電通信服務互不干擾。
第四十五條 私人纜網
一、專營人可與在樓宇設立的私人纜覽網的所有人訂立互聯協議,以向繳費用戶提供有線電視地面服務,但該等網絡必須具備適當的技術條件。
二、上款所述的技術條件,由電信當局負責評估。
第四章 關于有線電視地面服務的提供
第一節 一般條件
第四十六條 義務性
一、只要關系人符合設定的必要條件及遵守適用法例及內部規章所定條件,專營人不得拒絕向其提供有線電視地面服務。
二、如建立的服務由于處在年度計劃所指地理范圍以外地方或處在傳送系統所經過或影響區域以外地方而導致超負荷時,上款的規定不妨礙專營人可以拒絕或押后提供服務。
第四十七條 與繳費用戶的關系
一、向繳費用戶提供有線電視地面服務須先行徵得他們明確接受所預知之條件和規定。
二、載有上款所述的條件和規定的合同式樣,連同其變更,須由批給人核準及最低限度用本地區的兩種官方語言表述。
三、專營人須依照先后次序迅速地滿足提出之要求,但不妨礙可為優先安裝,設定特別條件。
第四十八條 持續性
一、專營人必須保證持績地提供有線電視地面服務,并對公共電信系統進行所需的一切按駁、擴大及延伸工作。
二、因在公共電信系統任何組件上進行電信當局批準的工事,或因非歸賣于專營人之行為或事實,方得有
限度地提供或中斷提供有線電視地面服務。
三、專營人不因上款預料之情況而提供有限度服務或中斷提供服務,對繳費用戶或第三者的受損,承擔責任。
四、有限度地提供或中斷提供有線電視隹也面服務,如屬可以預料者,須向電信當局、繳費用戶及有需要時向市民大眾作事先通報,說明提供有限度服務或中斷服務之時間、范圍及原因。
第四十九條 歸責于繳費用戶的提供有限度服務或中斷服務
一、遇下述情況,專營人可向繳費用戶有限度地提供或中斷提供有線電視地面服務:
不遵守有關合同或其他適用規則;
阻止檢驗工作之進行;
在協定期間內欠繳任何款項、費用、收費及價金;
對專營公司擁有之設施、接收器或任何其他設備做欺詐作為;
未得專營人書面許可,向第三者提供服務。
二、在上款a至c項所述情況下,繳費用戶應在得到足夠預先期來彌補過錯下被通知。
第五十條 以公眾利益為理由的提供有限度服務或中斷提供服務
一、為公眾利益而必要時,批給人可決定向繳費用戶全面地或部分地暫停提供任一或多個節目或取消一或多個視聽內容組合。
二、 除第三十五條所指的節目外,專營人對上款所述暫停所造成的損失,享有索償權。
第五十一條 服務素質
一、專營人須向電信當局提供足以對各項有線電視地面服務的素質作長期評估的一切資料及統計數字,例如:
繳費用戶的設施;
輪候名表;
對有線電視地面服務及發票提出的投訴;
已通報的及已修妥的故障,以及維修工作的平均需時。
二、提供資料及統計數字的方式及周期,由專營人與電信當局協商。
三、電信當局將在專營人之協助下,制定必須達到的有線電視地面服務素質基礎指標。
第五十二條 套裝服務種類
一、專營人可提供包括本地區內或外的電視及廣播節目的基本套裝服務及附加套裝服務。
二、在提供的任何套裝服務內,專營人必須無償包括第三十五條所述的節目。
三、有線電視地面服務還可因應科技及市場的趨勢而采用按頻道或按節目的方式來提供。
第五十三條 播出的節目
一、任何節目可每日二十四小時運作。
二、啟播或重新啟播節目,專營人應提前十五天通知監察實體,并指出:
節目的名稱:
負責實體,來源國或地區;
內容概述或節目時問表;
啟播或重新啟播的日期。
第二節 信息、節目及廣告
第五十四條 信息及節目
一、在本身的節目安排中,專營人應遵守關于視聽廣播方面的法律規定。
二、專營人對節目內容,包括以任何名義讓給第三者的頻道內所傅送節目的內容,向批給人負責。
三、播送只合成人收看的節目時,專營人須以阻止收視或收聽的電子儀器或其他儀器,確保不能直接進入有關頻道。
第五十五條 廣告
在本身制作的節目中,專營人應遵守本地區關于廣告方面的現行法例。
第五十六條 對外合作
專營人應優先與葡萄牙的制作商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其他制作商訂立關于節目的取得、供應和轉播權等協議。
第五十七條 著作權
一、除公眾利益之布告及第三十五條規定傳送的節目外,專營人播送的節目享有著作權及相關權保護。
二、專營人必須遵守本地區關于著作權方面的現行法例。
第三節 收費及費用
第五十八條 一般原則
一、提供有線電視地面服務的收費和價格的上限或訂定該數值的準則,須先由專營人提出有依據建議,由批給人聽取電信當局意見后批準。
二、專營人不得收取任何高于已核準的收費、費用和價格,亦不得實施別的收費方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增加服務賣。
第五章 批給人及監察
第一節 批給人
第五十九條 批給人的權力
在不妨礙法律及本合同賦予的權力下,批給人有權:
核準各項計劃、收費調整建議及專營人需要核準或許可的其他行為;
命令實施罰則。
第六十條 批給人代表
本合同賦予的或認可的批給人權利及權限,由總督或由總督委托電信當局行使。
第二節 監察
第六十一條 監察實體
一、監察本合同的履行和專營人的活動,屬電信當局的權限;監察節目內容,則屬新聞司的權限。
二、上款所述實體將采取認為必需的措施執行監察權限,尤其監督有線電視地面服務及專營人對義務的履行; 并可用認為合適的方式及在認為合適的時間,查證由專營人提交的報告、資料及數據的準確性。
三、為上款規定之目的,專營人必須:
任由通行本身的一切設施;
對監察工作的實施,提供一切資料和解釋及給予一切必要的方便;
任由索閱一切簿冊、記錄和文件;
在監察實體要求下,當電信當局面前進行測試,以評估抱共服務的條件、設備的特徵和狀況;
局部或全部中斷有線電視地面服務時,先行通知電信當局,并于隨后五個辦公日內以書面確認及作出解釋。
第六十二條 調試
一、電信當局可以測試及調校用作提供有線電視地面服務的設備,包括由繳費用戶使用的屬于專營人所有的設備,但不妨礙法律上關于確認無線電通信器材方面的規定。
二、上款所述的測試及調校工作引生的負擔,概由專營人承擔。
第三節 罰則
第六十三條 一般原則
實施本節預料之任何罰則,不豁免專營人對第三者承擔倘有的責任,且不妨礙由有關實體施行本地區法律或本合同預料的其他罰則。
第六十四條 金錢罰則
一、專營人如全因自己的責任而不履行本合同引生的任何義務或批給人或電信當局的正當命令,批給人可視乎弓姜反程度的嚴重性,課處最少澳門幣壹萬元最多澳門幣五萬元的罰款。
二、繳鈉的罰款將由提交的保證金承擔,倘保證金不足應付,將通過管轄法院對尚欠罰款進行強討性徵收,處罰心將作為執行的憑據。
三、實施罰款的同時,批給人將定給專營人一個適當期間,履行被命令履行的義務。
四、如專營人在該期間內繼續做出違約行為,批給人可:
實施新的罰款;
飭令履行有關義務,尤其通過動用保證金或委托第三者實行對遵守本合同所必需的工作,并由專營人付費。
撤銷合同。
第六十五條 非金錢罰則
由違約引致的接管及撤銷,屬非金錢罰則。
第六章 最后規定
第六十六條 爭議的解決
一、雙方對本合同的理解、效力及執行所產生的問題,除法律規定屬于法院權限考,將交由一個在本地區運作的仲哉庭處理,仲裁庭由三名仲截員組成,批給人及專營人各指派一人,另一人由雙方協商產生。
二、如任何一方不在被要求指派仲哉員之日起計三十天內指出本身的仲裁員,或雙方在指出首兩名仲裁員之日起計三十天內不能就第三仲裁員達成協議,將由任何一方請求管轄法院選出尚欠的一或多名仲裁員。
三、仲裁庭將以'公平原則'審理,對做出的判決不得上訴。
四、仲裁庭的組織費用由雙方按仲裁庭定出的比例承擔。
五、在不妨礙本合同其他條款的規定下,件裁具暫緩效力,但該效力可由仲裁庭決定排除。
第六十七條 行為期限
本合同預料的批給人行為應在收到請求之日起三十天內作出,否則視為接納請求,但第五十八條第一款預料之核準不在此限。
第六十八條 文本效力
本合同作成中、葡文本各一份,兩文本均具同等效力。
第六十九條 合同生效
合約書范文3
經濟合同的一般格式:
1.標題:表明合同的性質(如購銷合同、施工合同、承包合同等)。
2.當事人: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3.正文:主要條款包括:標的(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數量和質量;價款和酬金;付款方式、時間;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等。
4.落款: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雙方開戶銀行、帳號、地址、電話、簽訂日期;鑒證部門的意見、印章。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一般應包括如下主要內容:
1.合營各方的名稱,注冊國家,法定地址和法定代表的姓名、職務、國籍。
2.合營企業名稱,法定地址、宗旨,經營范圍和規模。
3.合營企業的投資總額,注冊資本,合營各方的出資額,出資比例,出資方式,出資繳付期限以及出資額欠繳、轉讓的規定。
4.合營各方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的比例。
5.合營企業董事會的組成、董事會名額的分配以及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職責、權限和聘用辦法。
6.采用的主要生產設備、生產技術及其來源。
7.原材料購買和產品銷售方式,產品在中國境內和境外銷售的比例。
8.外匯資金收支的安排。
9.財務、會計、審計的處理原則。
10.有關勞動管理、工資、福利、勞動保險等事項的規定。
11.合營企業的合營期限、解散及清算程序。
中外合作企業合同一般應包括如下主要內容:
1.合作企業的名稱、地址、經營范圍和規模。
2.合作企業的組織形式,其法定代表的姓名職務、國籍。
3.合作企業的名稱、地址、國家、法定地址、法定代表的姓名、國籍(外國合作者為個人時,其姓名、居住地址、國家)。
4.董事會或聯合機構組成。
5.合作各方投資和提供的合作條件。
6.合作各方投資的交付期限以及交時的責任等規定;有關履約保證金的條款。
7.合作企業的經營管理方式;收交界的分配方法;對債務、責任及虧損的承擔內容和方式。
8.合作企業采用的財務、會計制度;物資見購買辦法和產品銷售辦法及勞動工資、勞動管理、勞動保險等。
9.合作的期限和終止。這包括:合作期滿時財產的處理、清算的程序和方法;違反合同的責任;爭議的解決方式和程序;合同文本采用的文字和合同生效的條件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范例:
中外合資企業合同
第一章 總 則
中國xx廠,x國xxxx有限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有關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xx省xx市共同投資舉辦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營各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為:
xx省xx廠(以下簡稱甲方):在中國xx省x市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在x國xx省市xx路xxx號。
法定代表人:xxx
職務:廠長 國籍:中國
xxxx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在xx國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在xx中國xx市xx號。
法定代表人:xxx
職務:總經理 國籍:xx國
第三章 成立合資經營公司
第二條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有關規定,同意在中國境內建立合資經營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營公司)。
第三條 合營公司的名稱為:xx有限公司。
合營公司的外文名稱為:xxxxx。
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為:中國xx市xxx路xx號。
第四條 合營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
第五條 合營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兩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營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在注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 生產經營的目的、范圍和規模
第六條 甲、乙雙方合資生產、經營的目的:采用國際行進技術設備,先進的加工工藝,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增強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擴大出口創匯,提高經濟效益,使甲、乙雙方獲得滿意的經濟效益。
第七條 合營公司生產經營的范圍是:
1.生產經營_____產品。
2.對銷售后的產品進行維修服務。
3.研究和開發新產品、新技術。
第八條 合營公司的生產規模如下:(根據實際情況寫)
第五章 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
第六條 合營公司的投資總額xx萬美元,具體內容見附件一。
第七條 甲、乙雙方的出資額共為xx萬美元,以此為合營公司的注冊資本。
第八條 甲、乙雙方出資方式:
甲方:現金____元
機械設備____元
廠房____元
土地使用權____元
工業產權____元
其他____元 共____元
乙方:現金____元
機械設備____元
工業產權____元
其他____元 共____元
(注:以實物工業產權作為出資時,甲、乙雙方應另行訂立合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二條 合營公司注冊資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資比例分__期繳付,每期繳付的數額如下:(注:按具體情況寫)
第十三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另一方同意,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一方轉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另一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章 合營各方的責任
第十四條 甲、乙兩方各自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宜。
甲方責任:
1.辦理為設立合營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準、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2.組織合營公司新建廠房和其他工程設施的設計施工。
3.協助辦理引進設備中國境內的運輸。
4.辦理在中國境內購置設備、材料、原料、辦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訊設施等。
5.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6.招聘當地的中國籍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員。
7.負責協同乙方提供引進境外設備清單。
8.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乙方責任:
1.按第十一條規定的出資額提供現金、并負責合營公司引進的設備運至中國。
2.辦理合營公司委托在中國境外選購機器設備,交通工具,辦公通訊設施,材料零備件等有關事宜。
3.負責境外設備和技術資料及價格咨詢,并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 產品銷售
第十五條 合營公司的產品,在國內外市場上進行銷售,外銷部分占×%,內銷部分占×%。
第十六條 合營公司產品的外銷:
1.合營公司自營出口×%,內銷×%;
2.合營公司委托乙方外銷×%;
3.合營公司自營的部分也可委托其他外貿公司外銷,合營公司產品的內、外銷作價原則,由董事會研究確定;
4.外銷產品,合營企業委托其他外貿企業出口的產品所收回的外匯貨款全部返還合營企業。
第十七條 內銷產品由合營公司在國內直接銷售。
第八章 董事會
第十八條 合營公司注冊之日,為合營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十九條 董事會由×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董事長、副董事長由董事會經過協商產生或經董事會選舉產生,可以連選連任。董事會成員也可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合營企業的其他高級管理職位。
第二十條 董事會是合營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對于重大問題(如合營公司章程的修改,合營公司的終止、解散,合營公司注冊資本的合并、經營決策等),應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定。對其他事宜,可采取多數通過決定。
第二十一條 董事長是合營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長因其他情況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它董事為代表。
第二十二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次,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會議,經1/3以上的董事提議,可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檔保存。
第九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三條 合營公司設立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1人,副總經理的設置需要由董事會決定??偨浝怼⒏笨偨浝碛啥聲溉?,任期×年。
第二十四條 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營公司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可設若干部門經理,甲、乙雙方可派代表參加企業經營管理工作,分別負責企業各部門的工作,辦理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交辦的事情,并對總經理負責。
第二十五條 為了加強開拓合營公司的國內、外貿易,合營公司可在深圳、香港和世界其他國家和地區設立分支機構,辦理經營銷售業務。具體辦法由董事會決定。
第二十六條 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不稱職或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經董事會會議決定可隨時撤換。
第十章 設備、材料購置
第二十七條 合營公司所需材料、燃料、配套件、辦公用品等大部分在境內購買。礦山開采設備、運輸設備,部分交通及辦公通訊設備在境外購買。
第二十八條 合營公司在國外選購設備由雙方共同負責。但設備的先進性、適應性、配套裝備性、價格合理性、質量可靠性等經濟和技術指標由甲、乙兩方經過充分協商后確定。
第十一章 勞動管理
第二十九條 合營公司職工的招收、招聘、辭退、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經董事會研究制訂方案,報當地管理部門備案。
第三十條 甲、乙兩方推薦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聘任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差旅費標準等,由董事會討論決定。對甲方原有退休人員的工資及福利待遇,由甲方分得利潤中交付,不由合營公司負擔。
第十二章 稅務、財務、審計
第三十一條 合營公司按照中國有關法律和條例規定,繳納各項稅金。
第三十二條 合營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和職工福利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生產、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三十三條 合營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三十五條 合營公司的財務審計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審查、稽核,并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如乙認為需要聘請其他國家的審計師對年度財務進行審查,甲方應予以同意,其所需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三十六條 每一會計年度的頭三個月,由總經理組織制度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會議審查通過。
第十三章 合營期限
第三十七條 合營公司期限為×年,合營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合營公司成立日期。經一方提議,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可以在合營期滿6個月前向原審批機構申請延長合營期限。
第十四章 合營期滿財產處理
第三十八條 合營期滿或提前終止合營,合營公司應依法進行清算,清算后的財產,根據甲、乙各方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五章 保險
第三十九條 合營公司的各項保險均在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擔保,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按照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規定由合營公司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十六章 合同的修改、變更與解除
第四十條 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兩方簽署書面協議,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才能生效。
第四十一條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可以提前終止合營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四十二條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營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生產、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片面終止合同,守約方除有權向違約一方索賠外,并有權按合同規定報原審批機構批準終止合同。如甲、乙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營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十七章、違約責任
第四十三條 甲、乙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第五章的規定依期按數提交先出資額時,從逾期第一月算起。每逾期1個月,違約一方應交付出資額的×%的違約金給守約的一方,如逾期3個月仍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支出資額的×%的違約金外,守約一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四十二條規定終止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四十四條 由于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及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各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各方分別承擔各自應付的違約責任。
第十八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五條 由于地震、熱帶風暴、水災、戰爭以及其他不可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電報通知他方,并應在15天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對履行合同影響程度,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九章 適用法律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管轄。
第二十章 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七條 凡執行本合同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按北京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促裁程序暫行規定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都有約束力。
第四十八條 在仲裁過程中,除各方有爭議正在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一章 文 字
第四十九條 本合同用中文和×文寫成。
第二十二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第五十條 按照本合同的各項原則訂立的附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一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審批機構批準,自批準之日起生效。
合約書范文4
著者或譯者(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邀請乙方撰寫書稿(或翻譯書稿),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著作稿(或譯稿)名稱
1.著作稿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譯稿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譯作原著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著作者姓名及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出版者及出版地點、年份: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對著作稿(或譯稿)的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全稿字數和插圖(照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稿費按有關規定,初定每千字________元。
第五條 交稿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交完全部書稿。
第六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收到稿件后在____天內通知乙方已收到稿件,在____月內審閱完畢,通知乙方是否采用或退改。否則認為稿件已被接受。
2.甲方如對稿件無修改要求,應在規定的審閱期限內與乙方簽訂出版合同。
3.甲方如對稿件提出修改意見,乙方在____個月內修改退回。甲方應在個一個月內審閱完畢。
4.稿件如經修改符合出版要求,甲方應在審閱期限內與乙方簽訂出版合同。若經修改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終止本合同并將稿件退還乙方,但應根據約稿情況向乙方支付____元的約稿費,作為給乙方勞動的補償。
5.本合同簽訂后,所約稿件如達到出版水平:(1)由于甲方的原因不能簽訂出版合同,應向乙方支付基本稿酬____%,并將稿件歸還乙方;(2)由于客觀形勢變化,不能簽訂出版合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基本稿酬____%,稿件由甲方保留____年,在此期限內若有第三者(出版社)愿出版上述稿件,乙方必須先征詢甲方是否出版。若甲方不擬出版,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收回稿件交第三者出版。超過上述保留期限,甲方應將稿件退還乙方,本合同自行失效。
6.甲方收到所約稿件后,若將稿件損失或丟失,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____元。
第七條 乙方的責任
1.乙方如不能按期交完稿件,每延遲一個月,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元。
2.如稿件由乙方修改,乙方不能按期交回修改稿,每延期一個月,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元。
3.乙方如非因不可抗力而終止本合同,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元。
4.乙方如將甲方所約稿件投寄其他出版單位或期刊,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元。
第八條 甲乙雙方簽訂出版合同后,本合同即自行失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合約書范文5
訂立合同雙方:
約稿者:______出版社,以下簡稱甲方;
著者(或譯者):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快出書、出好書,甲方邀請乙方撰寫書稿(或翻譯書稿),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著作稿(或譯稿)名稱
1.著作稿名稱:______
2.譯稿名稱:______
本譯作原著名稱:______
原著作者姓名及國籍:______
原出版者及出版地點、年份:______
第二條 對著作稿(或譯稿)的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全稿字數和插圖(照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稿費
按有關規定,初定每千字__元。
第五條 交稿日期__年__月__日止交完全部書稿。
第六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收到稿件后在__天內通知乙方已收到稿件,在__月內審閱完畢,通知乙方是否采用或退改。否則認為稿件已被接受。
2.甲方如對稿件無修改要求,應在規定的審閱期限內與乙方簽訂出版合同。
3.甲方如對稿件提出修改意見,乙方在__個月內修改退回。甲方應在__個人審閱完畢。
稿件如經修改符合出版要求,甲方應在審閱期限內與乙方簽訂出版合同。若經修改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終止本合同并將稿件退還乙方,但應根據約稿情況向乙方支付____元的約稿費,作為給乙方勞動的補償。
5.本合同簽訂后,所約稿件如達到出版水平:(1)由于甲方的原因不能簽訂出版合同,應向乙方支付基本稿酬____%,并將稿件歸還乙方;(2)由于客觀形勢變化,不能簽訂出版合同,甲方在向乙方支付基本稿酬____%,稿件由甲方保留____年,在此期限內若有第三者(出版社)愿出版上述稿件,乙方必須先征詢甲方是否出版。若甲方不擬出版,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收回稿件交第三者出版。超過上述保留期限,甲方應將稿件退還乙方,本合同自行失效。
6.甲方收到所約稿件后,若將稿件損失或丟失,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__元。
第七條 乙方的責任
1.乙方如不能按期交完稿件,每延遲一個月,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元。
2.如稿件由乙方修改,乙方不能按期交回修改稿,每延期一個月,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元。
3.乙方如非因不可抗力而終止本合同,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元。
4.乙方如將甲方所約稿件投寄其它出版單位或期刊,應向甲償付違約金__
元。
第八條 甲乙雙方簽訂出版合同后,本合同即自行失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____(蓋章)
代表人:____(簽字)
地址:____
電話:____
簽字日期:____
乙方:____(蓋章)
代表人:____(簽字)
地址:____
合約書范文6
圖書閱讀率表征的是圖書閱讀人群在全體國民中所占的比例,圖書閱讀率的走低似乎反映了國人中“讀書人”在減少。這個結果也因此而引起了不小的反響,結果后的第二天,在百度中搜索“圖書閱讀率”,就可以發現有超過2.5萬個鏈接,其中的大部分都在討論這個調查結果,而這其中也不乏“憂慮”、“拷問”、“洪水猛獸”和“閱讀危機”之類的聳人詞匯。
對于圖書閱讀率的降低,似乎沒有必要過分“憂慮”和“拷問”,“閱讀危機”更是有些過了。圖書閱讀率的降低并不意味著人們對于知識和信息的無所求,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和普及,信息傳播的途徑和方式已呈多樣化,多年來,圖書作為知識、信息和娛樂內容傳播主渠道的作用在減弱,人們閱讀方式面臨著更多的選擇,互聯網、手機、PDA、PC甚至廣播、電視都可以成為人們獲取知識、信息和娛樂內容的手段。
“我國國民閱讀率調查”結果中另一個數字就是最好的佐證,國民上網閱讀率從1999年的3.7%攀升到了2005年的27.8%,6年來的平均年增長率為107%。而在我周圍的同事、朋友中的很多也都有了使用手機或PDA閱讀電子書的習慣,相對于印刷版的圖書,互聯網和手機在某些環境和場景下,閱讀更加輕松和方便,可選擇的內容也更豐富。
互聯網、手機、PC作為新興閱讀方式與圖書形成競爭不可阻擋,作為傳統閱讀方式的圖書當然也有著它的優勢,因此,只要適時調整定位,創新內容和形式,為讀者帶來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樣可以守住自己的閱讀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