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監測調查報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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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工監測調查報告范文1

一、當前農民工外出從業情況

截止20XX年6月底,XX市外出農民工總數為37.01萬人,占鄉村總人口的比重為25.9%,占鄉村勞動力的比重為51.47%。按外出從業地域分:縣內鄉外打工4.45萬人,占12.02%;省內縣外打工7.35萬人,占19.86%;省外打工25.21萬人,占68.12%。

1、外出勞動力比上年減少。受金融危機影響,今年上半年我市農村外出勞動力有所下降。監測調查結果顯示,上半年,全市鄉村總人口為142.94萬人,比上年同期增加1.44%,鄉村實有勞動力 71.91萬人,比上年同期增加1.94%。上半年外出農民工37.01萬人,比上年同期減少2.29萬人,減少5.83%。按外出從業地點分:到東部打工人數為23.14萬人,減少1.03萬人,減少4.25%;到中部打工人數為12.04萬人,減少1.18萬人,減少8.95%;到西部打工人數為 1.83萬人,減少0.xx萬人,減少4.33%。

2、一二產業減員是導致外出勞動力數量減少的主要原因。從我市外出農民工從事的行業來看,今年上半年我市外出農民工減少主要受行業減員因素影響,由于全國外出農民工均呈不同程度的回流,使我市外出農民原在外從事第一產業打工的人員大幅度回流。上半年,我市農民工外出從事第一產業的人數為1.01萬人,同比減少1.29萬人,減少56.12%;從事第二產業的人數為23.93萬人,同比減少2.12萬人,減少8.12%;

二、農民工外出呈逐月增加態勢

為解決金融危機給農民工帶來的就業困難,市委、市政府及時出臺相關政策和配套措施,切實引導農民工返鄉就業或創業,加大了返鄉農民工的培訓力度,將農業部門的“陽光工程”、統戰部門的“溫暖工程”、扶貧部門的“雨露工程”、科技部門的“星火工程”、勞動部門的“技能就業計劃”統籌起來,采取“招標定點、政府采購”的形式,實行項目化運作。同時,積極組織定點培訓機構主動下鄉鎮、進社區,靈活設點辦班,對需要培訓的返鄉農民工進行專業技能、法律法規、政策知識和維權等方面培訓,為農民工再務工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打下了良好基礎。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千方百計為返鄉農民工就近就地轉移務工提供崗位,主動加強與長三角、珠三角等經濟發達地區勞務對接,爭取務工崗位,成效顯著。

從農民工外出從業情況監測來看,我市農民工回流從20xx年9月份開始,到2019年2月底達到最高峰,之后農民工外出呈逐月增加態勢。今年2月底,我市外出農民工人數為32.02萬人,比上年同期減少7.28萬人,減少18.53%;3月底,外出農民工35.42萬人,比2月底增加3.4萬人,增長10.62%;4月底,外出農民工35.83萬人,比3月底增加0.41萬人,增長1.16%;5月底,外出農民工36.58萬人,比4月底增加 0.75萬人,增長2.09%;6月底,外出農民工37.01萬人,比5月底增加0.43萬人,增長1.18%。預計今年后幾個月我市農民工外出人數還有增加的可能。

三、返鄉滯留農民工再就業情況

到6月底,我市因失業返鄉而滯留在家的農民工大約有2.29萬人,這一部分農民工在各級政府相繼出臺的一系列扶持返鄉農民工盡早實現就業創業的多項具體舉措幫助下,也基本實現不同程度的就業。從調查了解的情況來看,20xx年4季度以來,我市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著力改善農民工就業創業環境,XX縣對返鄉農民工做小生意一律不受注冊資本數額限制,申辦農民合作社實行零費制,還為農民工返鄉就業創業開辟了“綠色通道”。XX市積極鼓勵和引導外出勞務人員返鄉創業,在用工、小額貸款等方面提供優惠政策。到目前為此,全市自主創業800多人,帶動就業0.5萬人,占21.8%;約有0.72萬人在當地的工程中打零工,占31.4%;就地從事種植業、養殖業1.07萬人,占46.7%。

四、我市農民工再就業存在的一些問題。

1、缺乏有效的就業信息服務平臺。沒有與農村經濟發展相適應、與農民工相匹配的就業市場,很多文化水平不高、交通不便、信息閉塞的農民工就會盲目就業,甚至無法就業。從6月份的有關數據來看,近八成的農民工為自發外出打工,政府和中介組織不到10%,由此看出我市在關注本地或外地企業的用人情況,及時就業信息,有效地把剩余勞動力安置到位、輸送出去方面做的還不夠。

2.外出務工人員技能素質與現實需求差距大。調查表明,近七成的勞動力沒有受到過專業培訓,且有的年齡偏大,文化偏低,外出后只能做些粗活、臟活、累活,而相對收入又很低。農民工參加培訓的積極性不高,其原因一是對技能培訓的認識不足;二是短期行為,急需掙錢;三是農民工對培訓的質量和培訓后就業的愿望不能有效得到滿足。

3、農民工有創業愿望急需創業扶持。一些農民工反映通過多年的務工有了一部分資金積累,也認識到金融危機不是幾個月所能好轉的,他們總希望在家鄉特別是依靠土地有所發展,但從事種植業、養殖業,規模小了很難有盈利,大了資金又難以周轉。受項目和資金的雙層影響,其創業之路較為艱難,急需政府在政策、項目和資金方面給予扶持。

五、做好農民工再就業工作的幾點建議:

1.建立多種農民工務工信息平臺。

目前農民工流動的組織化程度很低,大部分農民工外出是一種自發的行為,依靠的主要是自己的社會和親屬網絡,農民工外出務工的盲目性,增加了農民工外出務工的成本。除了農民工個體利用社會網絡自發外出務工的模式外,勞務市場、經紀人制度、地方政府組織的勞務輸出模式均可以發揮中介的作用。因此,政府建立以市場導向為基礎的多元化務工信息交流平臺,將農民工組織起來,將來自企業和市場的就業信息,通過政府的渠道,與農民工實現信息共享,使其能夠應對市場變動的風險。既可以達到政府促進就業,避免農村剩余勞動力浪費,還可以利用市場信息引導農民工正確的自主擇業,有利于實現政府、農民工、企業等“多贏”的局面。

2.發展有效的農民工培訓、輸出模式。

農民工監測調查報告范文2

1研究對象與方法

1.1調查對象

采用隨機抽樣方法對東南沿海某省會城市部分企業、建筑工地,賓館、超市、各大市場、餐飲業等服務性行業中工作的280名新生代農民工進行調查。

1.2調查方法

采用自行設計的專題調查問卷,調查內容包括新生代民工的基本狀況、參保情況,參保意愿等。調查資料由培訓合格的調查員進行現場調查,對填寫好的調查表進行復核、補缺、整理,采取雙錄入數據核對進行質量控制。

2統計分析

以Epidata3.1軟件進行數據的錄入和核實,采用SPSS22.0軟件進行數據分析,采用x2檢驗或兩獨立樣本非參數檢驗對新生代農民工參與醫保的影響因素進行單因素分析,采用非條件Logistic逐步回歸分析新生代農民工參與醫保的影響因素,α入選=0.05,α排除=0.10,P<0.05為差異有統計學意義。

3結果

3.1新生代農民工參與醫療保險現狀

參與調查的280名對象中,參與醫療保險的有195人,參保率為69.64%。其中,參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有86人,參與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有95人,參與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有82人,參與商業醫療保險保險的有41人。未參與醫療保險的85名新生代農民工,調查其未參保原因如下:表示不知道是否能參加保險,也不知道何時參加占20.41%;流動性較大,不方便參加的占36.73%;認為自己年輕,身體好,沒必要參加的占22.45%;認為參加保險手續太麻煩的占12.76%;因為沒錢繳納醫保費用的占7.65%。

3.2新生代農民工參與醫療保險的意愿及需求

參與調查的對象中,對社會保障制度和內容不了解的新生代農民工占41.22%,比較了解的占51.25%,表示非常了解的占7.53%。在問及對哪種社會保險需求最大或認為最重要時,59例(21.07%)認為是養老保險,160(57.14%)認為是醫療保險,32例(11.43%)認為是工傷保險,27例(9.64%)認為是事業保險,認為是生育保險的僅有2例(0.71%)。在醫療保險需求方面,17.50%的新生代農民工希望能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28.93%希望參與城鎮職工醫療保險,21.07%希望參與城鎮居民醫療保險,16.79%選擇購買商業醫療保險,而15.71%的調查對象則不知道選擇哪種醫療保險商業醫療保險。在醫療保險應繳納的年費用方面,7.53%的調查對象接受30元以下,16.85%選擇30~49元,28.32%能接受50~99元,33.33%選擇100~199元,13.98%則能接受200元及以上的費用。

3.3新生代農民工參與醫療保險影響因素分析

3.3.1單因素分析。采用x2檢驗分析參保組和非參保組的性別、從事行業、生病時看病方式的差異是否有統計學意義,采用兩樣本的非參數檢驗分析兩組的年齡、文化程度、到城市務工時間、收入、身體狀況及對社會保障制度及其內容的了解程度是否有差異。參保組和未參保組的收入水平和對社會保障制度及其內容了解程度的差異是有統計學意義的(P<0.05)。3.3.2多因素分析結果。將性別、年齡、文化程度、從事行業、到城市務工時間、收入水平、身體狀況、生病時治病方式、對社會保障制度及其內容了解程度作為自變量,以是否參與醫保作為因變量(否=0,是=1),采用非條件Logistic逐步回歸篩選對新生代農民工參保的影響因素,α入選=0.05,α排除=0.10。收入水平及對社會保障制度及其內容了解程度是新生代農民工參保的影響因素,其中隨著收入水平的增長,新生代農民工的參保率是逐漸增加的,而隨著對對社會保障制度及其內容了解程度的增加,參保率反而是下降的

4討論

目前我國推行全民參保,已經基本實現了全民醫保。本次調查中發現仍有部分新生代農民工表示“未參加醫?!?,或“只購買了商業醫療保險”。分析原因如下:部分新生代農民工遠在外鄉,對在家鄉已經參加的城鎮居民醫?;蛐滦娃r村醫療保險是否參保情況不了解,誤認為還未參保;部分新生代農民工流動性比較強,保險意識淡漠,確實未參醫療保險。單因素分析顯示參保組和未參保組的收入水平的差異是有統計學意義的;多因素分析顯示隨著收入水平的增長,新生代農民工的參保率是逐漸增加的。新生代農民工由于收入較低,加上對社會保障的重要性以及維權意識缺乏,直接導致他們對社會保險的參保意識淡薄[2]。根據《2017年全國農民工監測調查報告》,農民工月均收入3485元,相對收入不高,扣除生活消費、居住支出等,醫療保險的費用會對部分新生代農民工造成一定負擔。城鎮職工醫療保險需要農民工與企業共同繳費,部分企業“陽奉陰違”,醫保費用成為了農民工的個人責任,也增加了其經濟負擔。多因素分析顯示,隨著對社會保障制度及其內容了解程度的增加,參保率反而是下降的。調查中發現部分新生代農民工對現行醫保政策的“了解”比較片面,表示醫保無用;或不滿參保程序,認為接續困難,“換個工作就很難接上”……綜上分析,為提高新生代農民工醫療保險參保率,建議與對策如下:

4.1強化勞動技能,增加工作收入

為擴大參保率,提高新生代農民工參保的主動性,應著力于強化其勞動技能,提高該人群的收入。與老一代農民工相比,盡管新生代農民工的文化水平普遍得到了提升,信息時代的社會背景也賦予了他們更多的知識獲取渠道,但從目前狀況來看,新生代農民工依舊是城市中的“知識弱勢群體”[3]。應為新生代農民工建立更多各級各類的知識獲取和培訓渠道,使新生代農民工能夠勝任各類工作,增加其工作的競爭力,增加其工作的穩定性,提高其收入,更有余力可以接受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甚至可以購買商業醫療保險。此外,在保證醫保基金可以正常運行的前提下,適當降低醫保繳納的費用。

4.2正面政策宣傳,加強參保意識

在全民醫保發展的進程中,應對醫保政策進行正面、正確的宣傳,讓更多的人群接受現行的醫保政策。在社會保障政策的宣傳過程中,要講究宣傳的方法,可用鮮活的事例、更多的宣傳途徑,讓新生代農民工切實體會到醫保的重要作用;通過網站、微信等形式,針對性地回答關于醫保的問題,切實解決疑問。同時,通過宣傳,提高新生代保障意識,適當增加參保費用在收入中的比重。

農民工監測調查報告范文3

【關鍵詞】 農民工;非農收入較低;原因;對策

一、“十二五”期間農民工流動和工資水平分析

1、農民工的行業分布新特點

2014年《全國農民工監測調查報告》顯示,2011-2014年外出農民工人數增速分別比上年回落2.1、0.4、1.3和0.4個百分點。從行業分布上看近五年制造業和建筑業一直是吸納農民工最多的行業,2014年占到了53.6%,其中制造業占31.4%,建筑業占22.2%,交通運輸、倉儲、郵政業從業人員增加最快,占比11.3%,其它依次為批發零售,住宿餐飲業等。各行業工作時間2010年平均每月工作26-27天左右,每天工作9小時,2014年每月工作25天左右,每天工作8.8小時,勞動時間長,強度大。

2、農民工的低工資狀況

2015中國農民工最新情況調查報告研究表明,農民工不希望成為城里人的原因中排在前四位的依次是“城市壓力大,不如農村生活舒適”,“城市就業風險大,害怕失業后生活沒有保障”,“城市房價太高,買不起住房”,“城市生活費用太高”。分析這些原因,主要還是收入低和社會保障差兩方面。根據國家統計局網站以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站公開數據(表1)顯示,農民工平均工資水平年增速放緩,但增速維持在10%左右的較高水平。由于農民工工資基數較低,平均月工資僅有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工資的60%左右。工資雖然有所提高,但幅度不大。

二、農民工收入過低的危害

1、農民工收入過低,導致農民工群體貧困化,社會地位邊緣化

農民工收入處于社會平均線下從事非農生產的最低層次。他們只能穿最廉價的衣服,吃最便宜的食品,租住最簡陋的房子,業余文化生活單調。此外,由于收入過低,農民工社會地位被邊緣化。農民工由于收入過低,交際面很窄,導致他們在城市可供利用的社會資源極為有限。當他們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缺乏關系或組織幫助,要么忍氣吞聲,要么采用極端手段,不利于矛盾的化解和社會穩定。

2、農民工收入過低,阻礙了農民市民化,不利于消化城市剩余產能,延緩了產業轉型升級的步伐

按照劉易斯的觀點,勞動力從農村流向城市,主要取決于城鄉實際收入差異。劉易斯還估計,外出農民的收入要比留在原地高出大約30%以上,農民才會遷移城市;而當工資水平較低時,出于消極保護自己權利和理性考慮,農民工會返回農村。農民工文化程度普遍較低,他們只能在較低層次的工作崗位上就業,接受較低的工資,而面對較高的城市生活成本,他們又沒有足夠的收入去接受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失去了尋找高收入的機會。他們即使節衣縮食,也無力完成物質積累,無法在城市購房,送子女在城市接受教育,完成市民的轉化。也阻礙了農民市民化進程。農民不能市民化,購房這一最大的需求首先受到抑制,緊接著裝修、家電等一系列需求得不到有效挖掘,不利于消化城市大量過剩的工業產能,延緩了產業轉型升級的步伐。

3、農民工收入過低,不利于農村發展資本的積累

調查顯示,由于低工資、高房價和種種制度性限制,絕大多數農民工積累一些資金和技術后,終將返回農村。打工積累的資本是農村發展資金的一個重要來源。根據2013-2014年全國農民工監測調查報告,農民工月均收入的一半左右用于日常生活消費和居住開支,而另一半將是農村發展資金積累的重要來源。打工收入返回農村不僅提高了農村的消費水平,還緩解了農村建房、子女教育、農業生產等方面資金短缺的矛盾。

三、農民工工資過低的原因

1、制度性原因

戶籍管理制度限制了農民工改變自己身份的諸多途徑,如求學,招考等,也就從本質上阻礙了農民工從社會底層向國家機關、大型國企、事業單位等待遇較好的單位流動。此外,不同城市在就業管理制度上規定了就業資格,如學歷,戶籍;在社保、醫療、失業、工傷補助以及子女教育等方面與城里人的不同待遇,歧視外地求職者。在這些制度作用下,農民工進城幾乎不可能進入國家機關,大型國企,留給他們的就業選擇就只剩下了勞動強度大,勞動時間長,勞動環境差,報酬低的低端制造業、建筑業、采礦業等行業就業。

2、組織因素

我國的工會在維護農民工權益方面有一定的不足,第一,農民工密集就業的中小企業工會組織職能不健全,甚至沒有工會。農民工的組織維權成為盲區。第二,從工會的經費來源上看,個別單位工會經費來源于企業職工工資的按比例撥款,工會的行為要受到單位的財務制約,淪為企業行政的附庸,不可能為農民工維權。第三,農民工對工會缺乏信任,不愿意加入工會組織。

3、企業原因

珠三角地區的企業,以勞動密集型產業為特色,很多企業靠低工資實現生產的低成本。長期以來,這些企業都是在假設勞動力成本不變的情況下安排生產,利潤空間狹小。因此,在產品價格一定時,工資上漲,勢必會造成企業成本大幅度增加,利潤也隨之會減少,甚至出現虧損。

4、農民工自身原因

農民工大多數都只有小學初中文化且缺乏職業技能訓練,大多只能從事簡單體力勞動,這就使得農民工的工資只能保持在較低的水平上。與此相反,具有中高級以上的熟練工卻成為企業努力爭取的香餑餑。隨著中國經濟結構調整的深入,企業轉型的升級,這種勞動力供需的結構性矛盾愈發明顯。再者,農民工自身素質不高,嚴重影響了農民工獲取信息的能力。據調查,目前跨省市流動尋找工作的農民工,其信息獲取主要靠親戚、朋友或老鄉介紹。由于信息渠道有限,致使農民不清楚勞動力市場供求狀況,不知道什么時候向那個城市流動最有效,不知道如何獲取就業機會,更不知道如何推薦自己。

四、提升農民工工資水平的對策建議

1、提高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水平,提升農民工素質

提高農村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水平,提升農民工素質,是企業提高產品品質和服務水平的需要,也是農民工提高勞動生產率進而提高收入水平的需要。要做到這一點,必須從教育這個根本抓起。首先,多渠道籌措資金,不斷增加農村教育投資力度。農村中小學、職業中學改擴建應納入相關主管部門的年度投資規劃,逐步提高農村地區辦學條件。其次,確保農村教師工資的按時發放,穩定高素質教師隊伍,確保教學質量。再次,制定城鄉間教師互換制度,制定政策鼓勵城鄉間教師的流動,農村制定相關優惠政策引進優秀大學畢業生到農村任教,選拔本地區優秀教師到高等院?;蚩蒲性核鶇⒓訉I技術培訓,學成回鄉任教。最后,相關部門組織開展有針對性的短期技術培訓,提高農民種植、養殖、農產品加工等方面技能;對農村學生實行免費的職業技術教育,對于農村學生參加職業院校校內培訓或認證,給以費用減免;嘗試以多部門聯合的方式,對從事非農產業的精準扶貧對象進行免費職業技能培訓,確實提高他們的工作技能,提高收入。

2、沿海地區應積極發展先進制造業,提高產品品質

制造業先行的東部沿海地區企業應著力提高產品設計和加工工藝,提高品質和售后服務,打造品牌,增加產品附加值,提高企業定價能力,增加利潤空間。一部分有品牌影響力的企業應該嘗試建立農民工的福利保障和提高機制,如率先向符合條件的工人提供住宿、孩子教育等福利,用制度激勵的方式吸引高素質農民工。

3、積極促進沿海勞動密集型產業向內地轉移,降低企業的勞動力成本支出

東部地區產業升級,一些如紡織、服裝、塑料、水泥等傳統產業已不具備競爭優勢,有明顯的產業轉移動力。中西部地區要承接這些東部轉移產業,首先要舍得投入,重點發展能源、交通等基礎設施建設,為承接產業創造硬件環境;其次,國家和地方政府在產業轉移的過程中,要在土地管理政策、稅收政策、環保政策等方面對企業產業轉移給予優惠,吸引產業轉移。

4、逐步取消現行的戶籍管理制度,打破城鄉分割的二元勞動力市場結構

二元戶籍制度是歷史遺留產物,應取消農業戶口、非農業戶口。實行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進而逐步取消依附在城市戶籍上的住房、醫療、教育、保險賠償等一系列排他性的福利措施。特別是探討建立并推廣將滿足一定條件的農民工納入住房公積金制度和購房補貼制度,為他們提供進城購房資金支持。這不僅能化解當前三四線城市巨大的商品房存量,還有利于加速農民工市民化??傊贫葘r民工從事行業、工種、工資和福利待遇的歧視,同工同酬。

5、建立獨立的農民工工會和三方協調機制

為從制度上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和維權難題,就要在農民工密集就業的行業如建筑、煤炭開采,制造等行業特別是中小企業普遍建立財務獨立的農民工會組織,提高農民工的話語權。其次,建立企業、政府、農民工工會三方協調機制,形成政府、企業和農民工自我管理三結合的體系,是改善農民工管理現狀的關鍵。即由政府、雇主組織和工會通過一定的組織機構和運作機制共同處理所涉及諸如就業門檻、工資水平、勞動條件、勞動爭議等問題,積極引導雙方更好地實現其簽訂的集體合同和協議,指導幫助企業更好地通過協調機制來達到雙方的目標。

目前,城市出現產能過剩,總的來講是有效需求不足引起的,而引起有效需求不足的主要原因是,高達近1.7億的農民工群體收入低下,市民化過程受阻導致。所以,只有多渠道提高農民工素質,消除限制農民工工資提高的各種障礙,加速農民市民化、居民化進程。在良好的市民化示范效應引導下,城鄉人力資本才會有序流動,才能化解城市過剩產能,加速工業化進程,使中國由制造業大國向制造業強國邁進。

【參考文獻】

農民工監測調查報告范文4

據國家統計局的抽樣調查結果推算,2012年我國農民工總量比上年增加983萬人,其中外出農民工16336萬人,增加473萬人,增長3%;本地農民工9925萬人,增加510萬人,增長5.4%。

按輸出地看,中、西部地區農民工人數增長快于東部地區,但東部農民工總量仍然在四成以上。同時,東部地區本地農民工比例高,而中、西部地區外出農民工的比例高。

2012年,東部地區農民工11191萬人,比上年增加401萬人,增長3.7%;中部地區農民工8256萬人,比上年增加314萬人,增長4.0%;西部地區農民工6814萬人,比上年增加268萬人,增長4.1%。

從農民工就業地域分布看,在東部打工的農民工有16980萬人,仍然是我國農民工的“主力軍”,占總量的64.7%。其中,在長三角和珠三角地區務工的農民工總量增加,分別占全國農民工的22.6%和19.8%。

從農民工的從業地區看,在東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以從事制造業為主,占44.6%,比上年下降0.2個百分點,中、西部地區制造業比重分別為23.2%和15.4%,中部地區制造業比重比上年提高0.2個百分點。東、中、西部地區建筑業比重分別比上年提高0.5百分點、0.8個百分點和1個百分點。

在外出農民工中,受雇人員占95.3%,自營人員占4.7%;在本地農民工中,受雇人員占72.8%,自營人員占27.2%。自營人員主要從事批發零售業,占38.9%;其次是從事交通運輸業倉儲和郵政業占19.3%,從事制造業占11.9%,從事服務業占11.2%。外出農民工和本地農民工中自營人員所占比重繼續呈下降趨勢,本地自營和外出自營分別比上年低0.9和0.5個百分點。

調查顯示,我國農民工以青壯年為主,但40歲以下農民工所占比重逐年下降,由2008年的70%下降到2012年的59.3%,農民工平均年齡也由34歲上升到37.3歲。分性別看,男性農民工占66.4%,女性占33.6%;分年齡段看,農民工以青壯年為主,16-20歲占4.9%,21-30歲占31.9%,31-40歲占22.5%,41-50歲占25.6%,50歲以上的農民工占15.1%。調查資料顯示,40歲以下農民工所占比重逐年下降,由2008年的70%下降到2012年的59.3%,農民工平均年齡也由34歲上升到37.3歲。

目前,我國農民工受教育水平仍以初中文化程度為主。在農民工中,文盲占1.5%,小學文化程度占14.3%,初中文化程度占60.5%,高中文化程度占13.3%,中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占10.4%。外出農民工和年輕農民工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分別占26.5%和36.4%,相對較高。

報告還指出,沒有參加過任何技能培訓的農民工占多數。農民工從事的職業仍以制造業、建筑業和服務業為主,制造業的比重最大,占35.7%,其次是建筑業占18.4%,服務業占12.2%,批發零售業占9.8%,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占6.6%,住宿餐飲業占5.2%。從近幾年調查數據看,變化較明顯的是建筑業,農民工從事建筑業的比重在逐年遞增,從2008年的13.8%上升到18.4%,從事制造業的比重則趨于下降。

2012年,農民工被雇主或單位拖欠工資的占0.5%,比上年下降了0.3個百分點。建筑業農民工被拖欠工資的占1.5%,比上年下降0.4個百分點。

從近幾年調查數據看,被雇主或單位拖欠工資的農民工比例逐年下降,這表明,解決和遏制農民工工資拖欠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明顯成效。

與此同時,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狀況改善卻不明顯。農民工與雇主或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占43.9%,與上年基本持平。從近幾年調查數據看,外出農民工與雇主或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比例變化不大,沒有明顯的改善。

報告顯示,農民工參加社會保險的水平有所提高,但總體仍然較低。雇主或單位為農民工繳納養老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的比例分別為14.3%、24%、16.9%、8.4%和6.1%,分別比上年提高0.4、0.4、0.2、0.4和0.5個百分點。

從近5年調查數據看,外出農民工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的參保率提高4個百分點左右,而“五險”中參保率相對較高的工傷保險沒有明顯提高。

從輸入地看,不同地區農民工社會保障狀況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中西部地區的農民工參保比例比較接近,落后于在東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2012年中部地區各項保險參保率的提高幅度略高于東部和西部地區。

從外出農民工從事的主要行業看,制造業、交通運輸倉儲郵政業、批發零售業和服務業的參保情況相對較好,而建筑行業、住宿餐飲業的農民工,雇主或單位為其繳納各項保險的比例明顯低于其他行業。2012年制造業各項參保比例的提高快于其他各行業。

2012年末,外出農民工人均月收入水平為2290元,比上年提高241元,增長11.8%,但增加額比上年同期減少118元,增幅回落9.4個百分點。分地區看,在東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月收入水平為2286元,比上年增加233元,增長11.4%;在中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月收入水平為2257元,比上年增加251元,增長12.5%;在西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月收入水平為2226元,比上年增加236元,增長11.8%。另外,在境外就業的農民工月收入水平為5550元。

從外出農民工的從業地點看,在直轄市務工的農民工人均月收入水平2561元,比上年增加259元;在省會城市務工的農民工月收入水平2277元,增加236元;在地級市和縣級市務工的農民工月收入水平分別為2240元和2204元,分別增加229元和222元。大城市的務工收入水平和增加額都要高于中小城市的水平。

從外出農民工從事的主要行業看,收入水平較高的是交通運輸倉儲郵政業和建筑業的農民工,人均月均收入分別為2735元和2654元;收入較低的分別是服務業、住宿餐飲業和制造業的農民工,月均收入分別為2058元、2100元和2130元。

在農民工居住情況方面,外出農民工仍是以雇主或單位提供住宿為主。以受雇形式從業的農民工,在單位宿舍中居住的占32.3%,在工地或工棚居住的占10.4%,在生產經營場所居住的占6.1%,與他人合租住房的占19.7%,獨立租賃住房的占13.5%,有13.8%的外出農民工在鄉鎮以外從業但每天回家居住,僅有0.6%的外出農民工在務工地自購房。

農民工監測調查報告范文5

[關鍵詞]農民工;養老保險;轉移接續;國際借鑒

中圖分類號:F840.6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4)34-0268-02

我國經濟快速發展,城鄉統籌穩步推進,城市化進程不斷提速。農民成為城市建設的主力軍,第一代農民工老齡化即將到來,面對“城市無法養老、農村無力養老”的尷尬,完善農民工的養老保險制度越發重要。養老保險轉移接續是亟待解決的問題。本文對該問題所產生的原因進行分析,結合國外適用于我國國情的措施,提出解決思路,希望可以提供一些思考。

一、我國農民工養老保險轉移接續的現狀及問題

2012年全國農民工總量達到26261 萬人。其中外出農民工16336萬人,增加473萬人,增長3.0%。同年末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民工人數為4543萬人,比上年末增加403萬人。①調查資料顯示,40歲以下農民工所占比重逐年下降,由2008年的70%下降到2012年的59.3%,農民工平均年齡也由34歲上升到37.3歲。②人民網報道稱,全國農民工50歲以上、面臨養老困境的農民工已高達3600萬。雖已經逐漸淡出城市舞臺和公眾視野,但接踵而至的就是養老問題。

(一)我國農民工養老保險轉移接續政策的歷史演變

1.1996年勞動部《關于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轉移問題的通知》(勞部發[1996]78號)規定職工在統籌范圍內流動時,只辦理關系的轉移,基金不轉移??缃y籌時基金轉移額為個人賬戶中累計的個人繳費部分(本息之和)。

2.1997年《國務院關于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規定職工調動時,個人帳戶全部隨同轉移。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時僅轉移個人賬戶養老基金,不再轉移單位為職工繳納的統籌基金。

3.2005年,《國務院關于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規定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城鎮各類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都要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各地將建立覆蓋城鄉遷移勞動力的城鎮養老保險制度體系作提上日程。

4.2007年6月,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擬定農民工養老保險辦法。將農民工按情況劃分:穩定就業的參加城鎮企業基本養老保險,沒有條件的可參加農民工養老保險;城鎮靈活就業的可自愿參加農民工養老保險,回農村的可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但實際效果甚微,管理成本高,管理難度大。

5.2009年2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擬定《農民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辦法》,建議建立全國性統賬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并向社會各界征求意見。辦法中提及用人單位繳費12%,個人繳費4%-8%,并可結合個人收入選擇。明確規定農民工養老關系轉移和權益積累接續的政策,繳費累計滿15年(含15年)符合領取條件,可由本人提出申請,按規定領取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

(二)農民工養老保險轉移接續現狀及問題分析

2010年1月1日的《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規定參加農民工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時可以將個人賬戶上的資金和企業繳納12%的社會統籌部分同時轉移,參保年限和個人賬戶可以異地累計。養老保險權益將被異地承認,轉移接續的手續更加高效。中斷就業或沒有續繳的保存參保繳費記錄及個人賬戶(賬戶儲存額繼續計息)。返回就業并續保續繳的累計繳費年限,合并計算儲存額,符合條件的享受城職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不返城就業的,參保繳費記錄及個人賬戶全部有效,根據情況享受城職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轉入新農保。

圖1可以看出2010年后外出農民工養老保險參保率顯著提高。辦法中轉入新型農村社會保險的選擇將極大緩解低參保率和高退保率的現狀。但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在給付水平和替代率上卻存在巨大的差別。2012年末外出農民工人均月收入水平為2290元,④新農保55元的基礎養老金雖由國家財政負擔,但每年660元的個人基礎養老金補貼占農民工人均年收入的比例僅為2.4%,遠低于城職不低于20%的基礎養老金的替代率。未來農民工選擇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新型社會養老保險時的銜接政策仍在積極研究討論之中。

二、農民工養老保險轉移接續問題產生的原因

(一)政策壁壘:社會保障制度碎片化

制度碎片化和農民工強流動性發生沖突,是我國形成全國統一的勞動力市場的主要障礙。各地的農民工養老保險目標定位不統一:制度模式不統一、保障水平不統一、覆蓋對象資格標準不明確、資金來源不穩定、財務模式定位不明確。不同政策下差異顯著的養老保險制度,構成養老保險可攜性的政策壁壘,破除政策壁壘是提升養老保險可攜性的首要內容。⑤

(二)法律壁壘:立法籠統,監管無力

相關法規頒布時間間隔長,內容籠統且不連貫,僅起引導規范之效,落實難度大,監管難度高。中央法律太過原則性,地方法規偏向地方利益,認為農民工是負擔。⑥20%的參保人認為轉入地是考慮到養老保險金的支付能力而反對轉移。⑦由于國家立法過于籠統,而地方保護意識過于強烈,導致轉移接續困難。

(三)經濟壁壘:區域發展不均衡

難以保障勞動力基本權益和權利無損對接的問題也在于城鄉差異大。城鎮與新農保待遇水平、給付方式、運營模式等方面存在差異,城鄉實際消費購買力不同。因此,研究城鄉福利差異具有重要的理論和實踐價值。圖2可以看出,2010年,城鎮社會保障現行水平為5.54,同期農村的僅為0.49.

(四)微觀壁壘:企業和農民工

利益驅動使部分企業在不完善的制度縫隙中鋌而走險。繳費越少,待遇越低,對農民工的吸引力也就隨之降低。勞動力流動障礙和用工約束行為是影響養老保險可攜性的微觀壁壘。農民工文化不高,信息渠道狹窄,參保接續意識淡薄,看重短期利益,因此許多會選擇退出取費而不是轉移接續。

三、養老保險轉移接續的國際借鑒

(一)意大利的碎片化養老保險改革

意大利養老金制度的典型特點就是碎片化。意大利養老保險全覆蓋早在20世紀50年代,而功勞絕大數恰恰在于碎片化的制度將社會各階層全部囊括進制度內。70年代碎片化的弊端即顯現出來。弊端之一就是強化了養老金制度的扭曲效應,導致勞動參與率較低,勞動力流動性不足,勞動力市場缺乏彈性。90年代在嘗試過多次養老金改革失敗后終于獲得成功的關鍵因素在于政府改革策略得當,把公平作為撬動改革的杠桿,⑨將改革的重拳打在縮小公私部門養老金差距上,公私部門統一改革,抵消各自反對的聲音,反而能夠推進改革。

(二)美國的統籌規劃和頂層設計

美國養老保險制度始建于1935年,是世界上建立養老保險制度較早的國家之一。通過法案建立起如今的“三支柱”養老保險體系。第一是國家通過稅收籌資形成的覆蓋約96%的勞動人口的基本養老基金,第二是企業自愿建立的401K計劃,第三是個人意愿參保的個人養老保險。

“三支柱”以1935年的《社會保障法案》和1974年的《雇員退休收入法案》為法律基礎,法規規定了享受權益人群,也為細節提供保障和依據。

美國養老保險強制在各州范圍內統一施行,公民在第一份工作時即申請社會保障卡,號碼唯一且終身有效,具有極強的流動性。持有者在退休之后無論居住在何處,均可持卡領取退休金。

(三)奧地利的立法先行

奧地利1971年開始實施《農民養老保險法(B-PVG)》草案,規定農林業企業經營人員及其共同勞動的家屬在遭受年老、喪失就業能力和死亡時,為其本人或家屬提供生活保障。農民養老保險的繳費,按照普通稅務的統一標準分等級進行,并根據保險登記確定養老金計算基礎。為農民在養老金不到某一最低水平時提供均衡補貼。聯邦通過普通稅收對農民提供專項資金。逐漸取消了農民與工商業人士養老保險的差別待以及老年養老金補貼。1978年,奧地利養老保險體制已基本實現全民覆蓋,各項措施較為協調一致。

四、結論及啟示

(一)整合制度,消除碎片化

養老保險統籌層次低且管理封閉落后,使農民工養老保險轉移接續難度大。政府是最主要的責任主體,應對參保的具體方式和細節有能夠上升到法律程度的明確統一的規定。意大利碎片化改革關鍵是公平,實現了起點公平和結局公平的效果。應當建立全國統一的、明確的制度規定,以完善全國性的保障體系,避免地區之間各自為政的現象。針對農民工工作不固定、收入不穩定、流動性大的特點,建立完善適合農民工特點的養老保險制度。⑩

(二)加強農民工參保續保的意識

農民工除了加強文化教育和技能培訓,也應該接受普法教育,尤其是涉及到維系自身利益和長遠保障的重要法律法規。通過組織普法和常識宣傳,可以有效避免因為農民工參保續保意識淡薄而產生的“退保潮”的現象并且保障年老之后的生活。

五、結語

農民工不但龐大,老齡化社會即將到來,農民工養老保險轉移接續越來越重要。涉及遷出和遷入地的財務矛盾、地方財政困難和辦理手續繁瑣冗雜等。但究其實質是碎片化和缺乏頂層設計,愿景美好卻暫時無法實現的國家統籌,只有三管齊下,才是對農民工養老保險的釜底抽薪。

參考文獻

[1] 鄭功成,中國社會保障論[M],武漢:湖北人民出版社,2009 (9).

[2] 席恒,翟紹果. 養老保險可攜性研究:現狀、問題與趨勢. 社會保障研究,2013年第1卷(總第17卷).

[3] 時新榮. 農民工社會養老保險問題初探. 農村經濟,2006年第4期.

作者簡介

林旭,女,1988年6月出生,福建省邵武市人,研究生,社會保障學專業

① 2012年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

② 2012年全國農民工監測調查報告

③ 2012年全國農民工監測調查報告

⑤ 席恒,翟紹果. 養老保險可攜性研究:現狀、問題與趨勢. 社會保障研究,2013年第1卷(總第17卷).

⑥ 時新榮.農民工社會養老保險問題初探.農村經濟,2006年第4期

⑦ 和小.我國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問題研究.:[碩士學位論文].北京:北京交通大學經濟管理學院,2012年6月.

⑧ 社會保障水平指社會在一定時期內向社會成員所提供的社會保障范圍和社會保障基金的量的總稱。一般用人均社會保障支出或社會保障支出與GDP的比值來反映。值越大,社會保障水平就越高。

農民工監測調查報告范文6

關鍵詞:農民工 工資決定 供求關系

關于農民工工資研究的現有文獻主要圍繞農民工工資歧視、微觀層面農民工工資決定機制以及農民工工資被拖欠等議題展開。已有研究較少涉及影響農民工工資決定的宏觀因素及其作用機制。本文根據近三十年數據,分析農民工工資變化趨勢,探索影響農民工工資決定的宏觀因素及其作用機制,并給予實證分析,以期為政策制定提供科學參考依據。

農民工工資變化趨勢

(一)農民工工資走勢

由于統計部門以往缺少針對農民工群體的長期跟蹤調查,因而我國農民工工資數據相對不足,研究人員不得不依靠其他途徑估測農民工工資。結合新近公開的數據,本文定量估測了1985-2012年農民工實際工資。其變化大致可分為兩個階段:1985-2002年實際工資相對穩定,雖然年度間經常性波動,但是總體上無明顯的上漲趨勢;2003-2012年實際工資呈現顯著的上升趨勢,特別是2008-2012年實際工資迅速攀升,如圖1所示。

(二)農民工與城鎮正式職工的工資比率

由于農民工和城鎮正式職工的工資增長速度不同,兩者的工資比率隨時間而發生變化。1995年以前,兩者工資比率一直大于1,這說明,農民工的工資整體上高于城鎮正式職工。1996年,工資比率開始小于1,反映農民工的工資已經低于正式職工。隨著時間的推移,工資比率持續走低,2008年達到最低值48.5%。2009年以后,工資比率有所回升,2012年,農民工月收入是城鎮正式職工月工資的57.9%。

(三)農民工工資內部差別

不同的行業、地區、雇傭形式、性別以及文化程度的農民工工資存在顯著的差別。2012年,交通運輸業的農民工人均月均收入最高,達到2735元;服務業最低,僅為 2058元,農民工就業的最主要部門―制造業的農民工月均收入是2130元。東、中和西部的農民工工資存在一定的差異,但這種差異是不斷縮小的,例如,2002年東中西農民工月收入之比是1.14∶1.06∶1.00,2012年已經減少至1.03∶1.01∶1.00。外出農民工中,受雇人員的月均收入低于自營人員;女性農民工的月均收入低于男性農民工。農民工工資與其文化程度及是否接受過職前培訓存在正相關關系。

(四)工資與生產率

給定其他條件不變,單位產品的勞動力成本受勞動力價格和勞動生產率影響。如果勞動生產率的增速快于工資,那么,單位勞動成本不升反降,產品仍將保持其國際競爭力。令單位勞動成本等于農民工名義工資與勞動生產率之比。1985-1998年,單位勞動成本在波動中呈現下降趨勢,也就是農民工名義工資的增長滯后于勞動生產率。1999-2008年,單位勞動成本相對穩定,甚至略有下降。但是,2009年以后,單位勞動成本呈現上升趨勢,這說明,農民工名義工資的增長開始快于勞動生產率。

影響農民工工資決定的主要因素及其作用機制

(一)供求關系改變

在過去三四十年中,我國人口結構發生重大轉變,勞動力供給也相應地發生轉變。由于實施計劃生育政策,社會經濟環境變化,人口出生率從1978年的18.25‰下降至2012年的12.10‰,人口自然增長率從1978年的12‰下降至2012年的4.95‰。勞動力供給基礎也隨之發生變化,15-59歲的勞動年齡人口總量雖然不斷增加,但是增幅逐漸趨緩。2012年,勞動年齡人口甚至首次出現凈減少345萬人。

另一方面,農村勞動力向城市遷移的速度已明顯放緩。如果以2004年為轉折點,1985-2003年期間外出農民工數量年均增長率為16%,而2004-2012年期間外出農民工數量年均增長率僅為4%。通過持續多年的大規模農村勞動力轉移,農業中積累的剩余勞動力多數已經轉移出來,部分剩余勞動力由于年齡偏大或者健康原因不得不留在農村。由于勞動年齡人口總量和外出農民工數量增長趨緩,因而城市勞動力供給的增長速度落后于勞動力需求的增長速度,直接推升了農民工工資水平。

2001年以來,宏觀經濟迎來一輪景氣周期,2001-2012年的年均經濟增長率達到10%以上,勞動力需求相應地增長較快?!扒笕吮堵省钡扔趧趧恿κ袌鰨徫豢杖睌蹬c求職人數之比,是反映城市勞動力市場供求狀況的一項重要指標。2001年“求人倍率”僅為0.71,隨后幾年不斷增加,盡管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2008-2009年指標曾有所回落,但是始終保持在0.90以上。2010年,“求人倍率”首次突破1.00,2012年更是高達1.06,這說明,我國勞動力市場偏緊,勞動力短缺。

(二)勞動力市場政策改善

改革開放初期,農民工異地流動受到嚴格限制,鄉鎮企業是農村富余勞動力就地轉移就業的重要渠道。1985年以后,經濟改革重心轉向城市,政策開始有條件地允許農民進城務工。1989-1991年,由于經濟治理整頓,一度限制農民工盲目外流。1992年,針對部分地區出現了流動無序的現象,政策強調有序流動,外出勞動力需要交錢辦理流動就業憑證。到二十世紀九十年代中后期,城市勞動力市場迎來了一場徹底而痛苦的變革。由于經營不善,缺乏效率,一些國有企業被迫宣告破產,大量職工下崗。另一方面,非公有制企業逐漸發展壯大,成為城市勞動力市場最主要的雇傭者。由于農民工比本地居民更為廉價,因而企業雇傭了大量的農民工。但是,這一時期城市勞動力市場普遍存在歧視農民工的現象,一些城市在就業形勢嚴峻時,農民工往往成為其排擠的首選對象。

進入21世紀,尤其是2003年以來,城市勞動力市場逐步開放,農民工就業環境明顯改善。政府先后出臺了多項改善農民工境遇的政策規定。比如,取消了對農民進城就業的歧視性規定和不合理限制,包括取消對企業使用農民工的行政審批,取消對農民進城務工就業的職業工種限制,不干涉企業自主合法使用農民工。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著重解決拖欠和克扣農民工工資問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制度。向農民工提供職業和技能培訓,解決醫療等社會保障問題。因而,這一時期外出務工的農民工數量持續增加,工資待遇也明顯改善。

(三)保留工資增加

隨著城市住房、教育、醫療等各方面生活成本不斷攀升,農民外出務工需要更高的工資來彌補城市高昂的生活成本。同時,取消農業稅,農業生產率不斷提高,使得農民收入增加。這些都將提高農民工的保留工資,企業為了吸引農民外出務工,不得不增加工資。

計量模型與實證結果

(一)模型設定和數據來源

國外研究宏觀工資水平,常采用菲利普斯曲線或者工資曲線。然而,由于我國缺少針對農民工群體失業情況的定期調查數據,因而,應用以上方法研究農民工工資,條件尚不成熟。不過,由于我國特定的城鄉二元結構,農民工失業率是比較低的,例如,局部省份抽樣調查表明,進城農民失業率僅為2.84%,其中男性失業率僅為1.13%,大大低于城鎮人口失業率。因而,本文可以采用另一種方法進行實證分析。

本文認為,勞動力供給與需求、勞動力市場政策以及保留工資是影響農民工實際工資的主要因素。勞動力供給增加或需求減少,會對工資施加向下的壓力;反之,勞動力供給減少或需求增加,則會推升工資水平。傾向于改善農民工待遇的勞動力市場政策,將提高農民工的工資;反之,傾向于惡化農民工待遇的勞動力市場政策,將降低農民工的工資。保留收入提高,可能會導致農民工工資上升;反之,保留收入下降,可能會抑制工資上升。因而,設立如下計量經濟學模型:

LnWt=α+β1×LnGDPt+β2×LnMIGRANTt+β3×LnINCOMEt+β4×D2003+εt

此處,被解釋變量是農民工工資(W),解釋變量包括二三產業國內生產總值(GDP,用來反映非農勞動力需求),外出務工農民工數量(MIGRANT,反映農民工勞動力供給),農民人均非工資性純收入(INCOME,是農民人均純收入減去其中的工資性收入,表示農民工的保留工資),D2003(虛擬變量,反映2003年以來勞動力市場政策改善,2003年以后取值為1,以前為0)。除了虛擬變量之外,其余變量均取對數。農民工工資、二三產業國內生產總值和農民人均非工資性純收入均利用消費者價格指數(CPI)進行了調整。

農民工工資數據來自盧峰(2012)和2009-2012年的全國農民工監測調查報告。二三產業國內生產總值和農民人均非工資性純收入來自歷年的中國統計年鑒。外出務工農民工數量來自國家統計局盛來運(2008)和2009-2012年的全國農民工監測調查報告。

(二)回歸結果與分析

采用普通最小二乘法,估計區間是1985-2011年。運用SPSS16.0軟件,估計結果如下:

LnW= 2.85 + 1.16×LnGDP-0.41×

(0.41) (0.17)

LnMIGRANT-0.96×LnINCOME+0.23

(0.60) (0.11)

×D2003

Adjusted R2=0.89 F=52.94 n=27

括號內為標準差。調整的R2為0.89,反映模型擬合程度較高。

除了變量INCOME(農民人均非工資性純收入)之外,其余解釋變量均高度顯著。變量GDP的回歸系數是1.16,這說明,控制其他因素不變,二三產業實際國內生產總值增加1%,農民工實際工資將增長1.16%。變量MIGRANT的系數為-0.41,意味著外出務工農民工數量減少1%,農民工實際工資將增加0.41%。虛擬變量的系數為0.23,說明2003年以后與此前相比農民工實際工資增加23%。上述結果與理論預期基本吻合。

結論與政策建議

2003年以后,農民工工資呈現顯著的上升趨勢。但是,農民工工資的增速多數年份里低于城鎮正式職工。農民工群體內部由于行業、地區、雇傭形式、性別以及文化程度不同存在明顯的工資差別。農民工實際工資上升是多種經濟力量互動的結果。農村勞動力向城市遷移速度放緩,經濟快速發展對勞動力需求增加,是推動農民工工資攀升的主要原因。政府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為改善農民工工資待遇營造了積極的外部環境。基于計量經濟學模型的實證分析結果表明,二三產業實際國內生產總值和外出農民工數量是影響農民工實際工資最重要的變量,這說明,勞動力市場供求力量在農民工工資決定中發揮著主導作用。另外,近年來勞動力市場政策改善對農民工實際工資具有積極的正面影響。雖然理論上保留工資可能影響農民工工資,但是在實證分析中該變量并不顯著。

未來提高農民工工資一方面需要保持經濟穩定增長,由于宏觀經濟形勢直接影響著勞動力需求和農民工工資水平,因而經濟增速應維持在合理的區間,避免經濟增長的“硬著陸”,另一方面需要不斷完善城市勞動力市場政策。當前我國勞動力市場仍不盡完善,依附于戶口的城鄉有別的社會福利制度安排,使得農民工在就業、住房、社會保障以及隨遷子女教育等方面存在著諸多問題,應盡快做好農民工向市民轉變的頂層制度設計,建立城鄉銜接統一的勞動力市場。

參考文獻:

1.盧鋒.中國農民工工資走勢:1979-2010[J].中國社會科學,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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