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防治辦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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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防治辦法

土壤污染防治辦法范文1

關鍵詞:土壤污染;生態環境;環境治理;污染防治。

隨著我國工業化進程加速、城市化的大力推進以及化學品、農藥等現代科技產品的使用,人類社會向自然環境排放了大量污染物,使得土壤污染的總體形勢異常嚴峻。我國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立法供給嚴重不足,現有立法呈現分散碎片的特征,遠不能滿足土壤污染防治的現實需要,我國亟需系統化完善土壤污染防治立法。

一、我國土壤生態環境現狀。

土壤是“以母質為基礎,在物理、化學和生物的長期共同作用下,不斷演化而成的土狀物質,它由固相、液相和氣相物質以及生物體四部分組成,各部分之間相互作用,形成了一個復雜的體系”。[1]土壤是生態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動植物生長繁育的自然基礎之一。土壤各組成部分互相聯系、互相作用,共同組成了復雜多樣的土壤生態環境系統。土壤生態環境系統內外存在著物質、能量和信息的變化與交換,保持著結構和功能的動態穩定。土壤結構多樣、功能多元和過程復雜的特性使得土壤對人類具有極其重要的經濟價值和生態價值。然而,土壤生態環境系統卻非常脆弱,土壤具有吸附性、緩沖性、氧化還原性以及自凈的功能,其能廣泛接觸水、大氣、固體廢物等中的污染物,這就使得土壤極易受到污染。

土壤污染是指“由人類活動產生的各種污染物通過各種途徑輸入土壤,其數量和速度超過了土壤的凈化能力,導致土壤的組成、結構和功能等發生變化,從而使土壤的生態平衡受到破壞,正常功能失調,導致土壤環境質量下降,影響作物的正常生長發育,并產生一定的水和大氣次生污染的環境效應,最終將危及人體健康以及人類生存和發展的現象?!盵2]我國土壤污染的總體形勢相當嚴峻,據不完全統計,“目前中國受污染的耕地約有 1.5 億畝,污水灌溉污染耕地 3250 萬畝,固體廢棄物堆存占地和毀田 200 萬畝,合計約占耕地總面積的 1/10 以上”[3]。這些土壤污染的污染源主要有酸雨、大氣塵埃、工礦固體廢物、生活垃圾、化肥和農藥、工礦廢水灌溉、農家肥、地膜污染等。與大氣污染、水污染相比,土壤污染具有隱蔽性、富集性、復雜性和不易逆轉性的特點,這使得土壤污染的危害嚴重,治理困難、耗資巨大。

土壤污染對人體健康、土壤生態環境和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構成嚴重威脅。首先,土壤污染嚴重危害人體健康。土壤污染造成有害物質被農作物吸收,使有害物質通過食物鏈富集于人體內,引發各種急慢性疾病,危害人體健康。其次,土壤污染威脅生態安全。土壤污染直接影響土壤生態環境系統的結構和功能,導致依附于土壤的生物種群結構發生改變,生物多樣性減少。土壤污染還會導致水、大氣、海洋等環境要素的交叉污染,進而影響整個生態安全。最后,土壤污染影響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土壤污染使土壤生產力和耕地質量下降,導致糧食減產、糧食質量下降,進而影響整個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二、我國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缺陷分析。

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制化是我國根治土壤污染的基本路徑。

目前,我國涉及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規總體可分為環境保護基本法、土壤污染防治專門法及相關法三個部分。首先, 《環境保護法》 對土壤污染防治、農業環境保護作了原則性規定。

《環境保護法》 第 20 條要求各級人民政府對土壤污染和土壤生態環境破壞從水土整治、動植物保護、化學品及農藥安全等方面進行綜合系統防治。其次,我國目前尚無土壤污染防治的專門法律,現有與土壤污染防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主要是 《水土保持法》 和 《土地復墾條例》。2007 年 《沈陽市污染場地環境治理及修復管理辦法 (試行)》 從監督管理、污染場地的評估與認定、污染場地的治理及修復、法律責任等方面對污染場地環境治理及修復管理進行了比較系統的規定。1995 年制定的《土壤環境質量標準》 對農田、蔬菜地、茶園、果園、牧場、林地、自然保護區等的土壤規定了不同的質量控制標準。最后,土壤污染防治相關法主要涉及 《大氣污染防治法》、 《水污染防治法》、 《固體廢棄物污染防治法》 等污染防治及 《土地管理法》、 《森林法》、 《草原法》、 《礦產資源法》 等自然資源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另外,其他環境保護專門法中有助于土壤污染防治的還有 《環境影響評價法》、 《清潔生產促進法》、 《節約能源法》、 《農業法》、 《城市規劃法》、 《標準化法》、 《排污費征收使用管理條例》 等。

然而,我國土壤污染防治立法還相當不完善,存在嚴重的結構與功能缺陷,已明顯不能為防治土壤污染提供有力地法律制度保障。

第一,我國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結構性缺陷。首先,立法缺乏系統性。涉及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規應是一個有機聯系的整體,而我國不僅環境保護基本法性質的 《環境保護法》 對土壤污染防治的規定相當簡單,而且還缺乏專門性的土壤污染防治單行法律法規。這既與當前嚴峻的土壤污染形勢極不相適應,也嚴重制約了土壤污染防治的工作開展。其他涉及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規只有關于土壤污染防治的零散規定,且這些規定多是宣言式和框架式的,既無對土壤污染防治的明確詳細規定,又缺乏相互配合聯系,無法為土壤污染防治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其次,立法缺乏對土壤的統一性保護?,F有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規分別從不同的領域對不同的土壤進行規定,缺乏對土壤生態環境保護的基本化規定。立法的土壤規制對象比較狹窄,偏重規制農業土壤污染,對工業、城市土壤污染重視不足。再次,立法缺乏土壤污染防治的系統性制度供給。立法缺乏完善的土壤污染防治制度使得立法缺乏可操作性,行為規則原則性、概括性強,明確性不夠,缺乏針對性。最后,立法缺乏對土壤污染防治管理體制的系統性規定。我國的環境管理體制實行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管理與各部門分工負責相結合管理。

目前,土壤污染防治行政主管部門不明確,行政主管部門與分工負責的各部門之間的職權劃分不清。環保、國土資源、水利、農業等部門多頭管理,無法有效應對復雜的土壤污染防治系統性工作。

第二,我國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功能性缺陷。結構與功能具有對應關系,結構決定功能,我國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結構性缺陷直接導致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功能性缺陷。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在功能上是為了實現預防和治理土壤污染,而現有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存在明顯的重預防輕治理的結構性缺陷,其造成了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在治理土壤污染方面的功能性缺陷。即使在預防土壤污染方面,立法也存在嚴重的偏重控制點源污染,忽視對農藥、化肥、大氣污染、水污染等面源污染控制,導致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在防治土壤面源污染方面的功能性缺陷。在土壤污染治理上,立法更是很少涉及土壤污染治理,即使有土壤污染修復方面的地方立法,由于其立法層次低、適用范圍窄、手段單一,仍無法有效治理土壤污染。

三、域外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借鑒。

域外國家和地區對土壤污染防治主要實行專門立法、相關立法和綜合立法相結合的模式,實現了對土壤污染防治的系統性立法。

美國早在 20 世紀 30 年代就制定了專門的 《土壤保護法》,該法通過防治土壤污染、流失來保護農業生產。之后,美國又從對廢物全程管理的角度防治土壤污染,制定了 《固體廢物處理法》、 《資源保護回收法》、 《危險廢物設施所有者和運營人條例》、 《綜合環境污染響應、賠償和責任認定法案》、 《超級基金增補和再授權法案》 和 《納稅人減稅法》 等法律。此外,美國在水污染防治的 《清潔水法》、水源地保護的 《安全飲用水法》、化學品等有毒物質污染防治的 《有毒物質控制法》 和《聯邦殺蟲劑、殺菌劑和殺鼠劑法》 中從對各污染源的控制來加強土壤污染防治。

英國針對土壤污染防治制定了專門的 《環境保護 1990:

Part IIA法案》。另外,英國注重對污染的系統防治。 《污染控制法》 是英國環境保護的基本法,該法對廢棄物污染、水污染、空氣污染、噪聲污染等實行全面系統控制。英國還在對生活垃圾處理的 《生活環境舒適法》、對危險廢物控制的 《有毒廢物處置法》 和 《有毒污水處理法》 中從對各污染源的控制加強土壤污染的防治。

德國針對土壤污染制定了專門的 《聯邦土壤保護法》、《國土整治法》、 《聯邦土壤保護與污染地條例》 和 《建設條例》 等。“德國近期關于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實踐主要包括法院的司法判例發展以及土壤污染防治政策的整合兩個方面。”

[4]同時,德國意識到僅僅依靠專門的 《聯邦土壤保護法》 等法律法規防治土壤污染是不夠的,需要將專門的土壤污染保護法律與涉及土壤領域的其他法律結合起來,實現土壤污染防治的專門化與系統化。德國先后制定 《循環經濟與廢物管理法》、《肥料和植物作物保護法》、 《基因工程法》、 《聯邦森林法》、《聯邦礦業法》、 《聯邦污染防治法》 等法律從不同領域實現對土壤污染的整體控制。

日本針對土壤污染防治也制定了專門的 《農用地土壤污染防止法》、 《土壤污染對策法》、 《土壤污染對策法施行規則》。

日本多次修訂 《農地土壤污染防治法》 并根據該法對農田土壤中鎘、銅、砷等含量進行監測,并對超標土壤予以修復。日本2002 年頒布的 《土壤污染對策法》 以市區的土壤污染為防治對象,對調查的地域范圍、超標地域的確定,以及治理措施、調查機構、支援體系、報告及監測制度等進行了詳細系統的規定。另外,日本在 《水質污濁防止法》、 《Dioxine 類物質對策特別措施法》 中也有涉及防治土壤污染的規定。

我國臺灣地區針對土壤污染制定了專門的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并制定了詳盡的配套法律規范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實施細則》、 《污染整治費收費辦法》、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的監測基準與管制標準》、 《征收種類與費率》 等共18 項法案,這些法案與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相結合形成了臺灣地區比較完備的土壤污染防治立法體系。

四、系統完善我國土壤污染防治立法。

1.系統化完善我國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必要性。

系統化之所以成為我國完善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目標,除源于我國防治土壤污染的迫切需要與對土壤生態環境的系統性認識加深,還源于人類環境保護理念的生態中心主義嬗變與系統論理論的發展。

首先,人類環境保護理念的生態中心主義嬗變要求立法實現對土壤污染的整體性防治。隨著人類對生態環境特性的認識加深,在深刻反思人類中心主義缺陷的同時,逐步確立起整體環境觀,并逐步形成一種全新的理念———生態中心主義來處理人類與自然的關系。生態中心主義要求生態系統中所有構成要素必須維護生態系統本身的相對穩定,堅持整體主義思想,實現生態系統本身的可持續發展[5]。生態中心主義強調整體性、內在聯系性,主張人與自然的統一,將生態系統的整體利益視為最高價值。環境法中的生態中心主義是指將人類和自然作為一個生態整體,從宏觀上指導環境立法、運行,規范人類行為的一種理念。土壤生態環境系統的整體性特點及土壤污染源的多樣化需要人類在土壤污染防治立法中樹立整體環境觀念,通過對土壤污染的多源整體性控制,實現土壤生態環境系統的可持續發展。

其次,系統論為系統化完善立法提供了理論基礎和具體方法。系統論是對系統科學的哲學抽象,強調整體性。所謂系統,是“由相互制約的各部分組成的具有一定功能的整體”[6]。系統論認為現實世界的任何事物都是以系統方式存在和運行的,系統具有多元性、層次性、相關性、整體性等特征,其總是動態運行并保持相對穩定。系統論在土壤生態環境保護中的具體運用是綜合生態系統管理,綜合生態系統管理在土壤污染防治立法中的具體運用是土壤污染系統控制,即對土壤污染進行“整體的、系統的、全過程的、多種環境介質的控制”[7]。一方面,土壤與水、大氣等環境要素共同組成完整的生態循環系統,因而,我國進行土壤污染防治還需加強對水、大氣等多環境介質的污染控制。另一方面,土壤生態環境系統在結構和功能上具有整體性,其各組成要素相互作用、普遍聯系而成為一個和諧的有機整體。土壤生態環境系統各組成要素在結構上具有層次性、組織性和有序性,在功能上相對獨立又密切聯系,共同維護土壤生態系統相對穩定的可持續發展。因此,完善的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必須遵從土壤生態環境的系統性規律,對土壤污染進行整體、全過程、多種環境介質的系統控制。

因此,我國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系統化完善需要以生態中心主義理念為指導,強調土壤生態環境系統結構與功能的完整性,運用系統科學中系統論的方法,來實現對土壤污染的系統化防治。

2.系統化完善我國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實現路徑。

土壤污染防治立法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需要對土壤生態環境系統進行系統化立法。系統化立法可以實現防治土壤污染、保護人體健康的目的,并最終實現土壤的可持續利用、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及保障土壤生態環境系統安全的目標。

(1) 修訂 《環境保護法》,實現對各環境介質的系統污染控制。隨著我國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實施、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與完善、政府職能的轉變、科學發展觀和社會主義生態文明建設理念的提出, 《環境保護法》 已嚴重不適應時代環境保護需求,亟需進行系統性修訂。“《環境保護法》 修改的最終目標乃是基本法和法典化。”[8]但我國現在還很難實現 《環境保護法》 法典化的目標,目前比較可行的途徑是先實現該法的基本法化?;痉ɑ馕吨?《環境保護法》 可以實現對環境的整體保護、對多污染源的系統控制。修訂后的 《環境保護法》

應明確以獨立章節規定保護土壤生態環境、防治土壤污染,引入綜合生態系統管理原則,建立適用于所有環境要素的保護與污染防治的法律制度,創立有效的對各環境要素的開發、保護與污染防治立法的協調機制。

(2) 制定專門的 《土壤污染防治法》 及配套法規、規章。

修訂后的 《環境保護法》 雖是環境保護、污染防治領域的基本法,但限于基本法性質制約,該法不可能對土壤污染防治做出詳細、具體的規定。針對土壤污染防治,我國還需制定專門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實現對土壤污染的系統控制。

第一, 《土壤污染防治法》 在規定預防土壤污染的同時,偏重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土壤污染處于生態污染鏈的末端,目前已有大量立法對其他環境要素的污染防治進行了詳細規定, 《土壤污染防治法》 無需再將預防類單行法的污染防治內容分解納入。否則,不僅會造成立法資源的浪費,還會造成土壤污染防治立法與其他污染防治立法的重復。

第二, 《土壤污染防治法》 應堅持生態中心主義理念,樹立整體環境觀念,引入綜合生態系統管理原則。生態中心主義理念可以加深人類對土壤生態環境系統的認識,促進人類對土壤污染實現系統的污染控制。綜合生態系統管理原則是指在土壤污染防治中,從整個生態系統的角度綜合進行土壤污染控制,綜合考慮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和生態等各種因素,綜合采用多學科的知識和方法,綜合運用行政、市場和社會的調整機制,實現經濟、社會與土壤生態環境的可持續發展[7]。11~12 綜合生態系統管理原則是生態中心主義理念的法律化實現路徑,其直接催生土壤污染系統防治的具體法律制度。

第三, 《土壤污染防治法》 應系統規定土壤污染防治的各項制度。 《土壤污染防治法》 尤其要明確規定土壤保護規劃制度、土壤環境質量標準制度、土壤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土壤污染監測與鑒定制度、土壤污染法律責任制度、土壤污染修復制度、土壤污染防治基金和保險制度,實現對土壤污染的監測預防、使用管理、污染修復和損害賠償的全過程管理。另外,《土壤污染防治法》 可與在水、大氣等污染防治法中規定的排污許可制度建立鏈接,實行排污許可證的備案制度。

第四, 《土壤污染防治法》 建立統一的土壤污染監管體制。土壤污染監管體制是 《土壤污染防治法》 得到有效貫徹實施的支撐和中樞,是國家土壤污染防治戰略方針、政策、法律制度得以貫徹執行的保障。 《土壤污染防治法》 應明確中央土壤污染防治的主管部門,合理劃分土壤污染防治中央主管部門、地方分級管理部門和相關管理部門的職權,建立有效的各管理部門之間的溝通協調機制和嚴格的土壤污染防治問責機制。

第五, 《土壤污染防治法》 保障公眾參與土壤污染防治的權利。土壤污染信息公開是我國土壤法治的必然要求, 《土壤污染防治法》 應明確規定政府有責任主動及時公開土壤污染信息,保障公眾的知情權。 《土壤污染防治法》 應注意發揮社區和村委會在土壤污染防治中的作用,委托社區和村委會成員作為兼職監管員,以便及時掌握土壤污染信息。同時, 《土壤污染防治法》 應建立群眾監督、舉報土壤污染程序化回饋機制,保障公眾土壤污染參與權和監督權實現,給予百姓參與土壤污染防治門徑。

(3) 完善土壤環境質量標準體系,提高土壤環境質量標準。土壤環境質量標準是土壤環境法治建設的基礎,是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執法、司法的依據。我國應“構建一個以 《土壤環境質量標準》 為基礎的,包含農用地土壤環保標準、場地土壤環保標準、土壤環境分析方法標準、土壤環境標準樣品和土壤環境基礎標準在內的較為完善的土壤環境標準體系?!蓖瑫r,我國應不斷提高土壤環境質量標準,鼓勵地方政府制定嚴于《土壤環境質量標準》 的標準,以滿足各地不同的土壤保護需要。 《土壤環境質量標準》 應能對包括農村土壤和城市土壤的各類土壤規定嚴格的質量標準,應能全面綜合管理進入土壤的物質及物質留存土壤期間的狀況和離開土壤的狀況。

五、結論。

系統化的土壤污染防治立法是防治土壤污染的保障,可有效解決土壤污染防治原有立法的結構與功能缺陷。系統化之所以會成為我國完善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目標,除源于我國防治土壤污染的迫切需要及對土壤生態環境的系統性認識的加深,還源于人類環境保護理念的生態中心主義嬗變與系統論理論的發展。人類秉持整體環境觀,使用綜合生態系統管理方法解決土壤污染問題,首先,應修訂 《環境保護法》,以獨立章節規定保護土壤生態環境、防治土壤污染,實現對各環境介質的系統污染控制。其次,應學習域外國家和地區的先進立法經驗,制定專門的 《土壤污染防治法》 及配套法規、規章。同時,我國在系統化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同時,還要注意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系統的綜合協調,避免立法重疊, 《土壤污染防治法》 在規定預防土壤污染的同時,偏重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土壤污染防治法》 應系統規定土壤污染防治的各項制度,建立統一的土壤污染監管體制,保障公眾參與土壤污染防治的權利。第三,我國應完善土壤環境質量標準體系,提高土壤環境質量標準,尤其是鼓勵地方政府制定嚴于 《土壤環境質量標準》 的標準,以滿足各地不同的土壤保護需要。另外,水、大氣與固體廢物等環境要素的污染防治情況會嚴重影響土壤污染防治的效果,我國還要完善土壤污染防治相關立法,加強對其他環境要素的保護,完善水、大氣與固體廢物等污染防治立法,通過加強立法、嚴格執法、公平司法、引導守法,真正實現土壤污染的系統化防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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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苗東升。 系統科學精要(第三版) [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0(20)。

土壤污染防治辦法范文2

一、主要內容

(一)土壤環境安全保障總體情況

2019年,縣以保障農產品質量和人居環境安全為出發點,強化土壤污染源源頭管控,積極開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努力保障土壤環境安全。本年度未發生因耕地土壤污染導致農產品質量超標造成不良社會影響事件,未發生因疑似污染地塊或污染地塊再開發利用不當造成不良社會影響事件。

(二)基礎工作開展情況

1.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安排部署情況。根據省、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要求,縣制定印發了《縣土壤環境保護與綜合治理方案》,并成立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關于土壤污染防治的各項決策部署,指導和協調推進全縣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研究解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重大事項。各鄉鎮、各部門嚴格按照職責分工,協同推進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2.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目標責任書簽訂情況。為全面貫徹落實省、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縣土壤環境保護與綜合治理方案》,確保完成2019年度全縣土壤污染防治目標任務,根據土壤環境重點監管企業行業及篩選要求,我縣市級土壤環境重點監管企業3家,縣政府與3家土壤環境重點監管單位簽訂了土壤污染防治責任書,明確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目標和工作要求,縣政府對各項任務進行層層分解,嚴格按照市級監督考核要求推進落實。

(三)土壤污染狀況詳查(滿分15分,自查得15分)

根據《農用地土壤環境管理辦法》《省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實施方案》要求,確定重點行業企業3家,布設點位11個。積極配合相關單位完成全縣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和重點行業企業土壤污染調查清單篩選上報工作,組織相關部門技術業務人員參加了全省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技術培訓,參訓人員對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有了清晰地認識,學習了相關技術規定、工作規范,掌握了點位核實的工作要點,有針對性地為全縣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工作打下堅實的基礎。

(四)源頭預防(滿分24分,自查得分24分)

1.涉重金屬行業污染防控情況(自查得分9分)。我縣每年開展涉重金屬行業企業排查,未發現我縣轄區內有涉重行業企業。

2.工業固體廢物堆存場所環境整治(自查得分5分)。我縣轄區內一般固體廢物企業有五家,均屬于季節性生產企業,2018年工業固體廢物主要為爐渣10327.7噸、薯渣5916.88噸和污泥137.28噸,爐渣大部分銷往外單位修路、建筑等綜合利用,少部分本單位綜合利用和貯存,無外傾外倒、隨意堆放現象;薯渣全部銷售給養殖戶,用于畜禽養殖飼料;污泥全部運往垃圾填埋場填埋;我縣轄區內涉及的危險廢物主要為醫療廢物,縣潔衛醫療廢物處置中心2018年處置感染性醫療廢物121.729噸,處置損傷性醫療廢物31.03噸,共計處置醫療廢物152.759噸,消毒處置后的廢渣全部運往垃圾填埋場填埋。2019年的正在統計當中。

3.化肥農藥使用量零增長(自查得分2分)。我縣在近3年耕地質量提升和化肥減量增效實施成效,耕地質量提升行動、化肥零增長行動工作基礎上,根據測土配方施肥工作現狀,進一步推進取土化驗、田間試驗、配方制定和指導服務等工作,統籌開展耕地質量調查監測與評價。2019年,推廣配方施肥技術240萬畝,使配方肥使用面積達到86萬畝,全縣完成取土化驗392個,田間試驗5個,耕地質量等級持平或提升,測土配方施肥技術覆蓋率達85%以上,全縣肥料利用率達39%以上,農用化肥使用量增幅低于0.6%。

4.廢棄農膜回收利用情況(自查得分3分)。一是繼續建設回收網點??h廢舊農膜回收由廢舊農膜回收加工企業牽頭負責,相關部門配合,已在全縣設立19個收購網點,網點設在全縣28個鄉鎮,并結合縣農膜使用量不均勻的實際,在適宜設流動收購點的地方設置了流動站點。二是建設加工企業??h已建成并享受省級廢舊農膜回收利用專項補助資金的廢舊農膜回收加工企業6家,其中較大型加工企業2家,職業收購販子30多人,季節性臨時販子40多人,2019年年回收量達5000多噸,回收利用率達80%以上,現已形成了田間回收有網絡,生產加工有設備,產業發展有龍頭,市場營銷有平臺的產業模式。

5.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排查整治情況(自查得分5分)。2018年,省上下發我縣農村非正規垃圾堆放點47處,經排查柴家門鎮10處為生活垃圾已全部清運;甘溝驛鎮15處為移動式垃圾箱不屬非正規垃圾點已進行日產日清;郭城驛鎮1處位于郭城文化廣場區域,沒有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河畔鎮2處經排查分別是垃圾收購點和固定垃圾收集點,已組織人員全部清運,垃圾收購點已勸導收購點工作人員對收購的垃圾進行分類整理;侯家川鎮3處為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已全部清運;會師鎮2處,其中東河村1處為鋼材加工廠,不屬非正規垃圾堆放點,南咀村一處為會師大道征遷建筑拆除垃圾,已清理完畢;漢家岔鎮4處為開放式垃圾箱,已進行日產日清;頭寨子鎮3處為開放式垃圾箱,已進行日產日清;新添堡鄉5處,其中4處為開放式垃圾箱,已進行日產日清,1處為建筑垃圾已全部清運;翟家所鎮2處,其中1處為開放式垃圾箱,已日產日清;1處為建筑垃圾已全部清運,累計清理垃圾85.45噸。

(五)農用地分類管理情況(滿分27分,自查得26分)

1.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定(自查得分4分)。為積極響應國家級各部門的政策、方針,切實保護土壤環境,防治和減少土壤污染,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近期土壤環境保護和綜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2013〕7號)、《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近期土壤環境保護和綜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的通知》(環發〔2013〕46號)和《市環保局關于編制〈土壤環境保護與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的函》(市環函發〔2015〕24號)等文件精神,結合縣實際,在我縣開展土壤環境質量詳查工作,制定印發了《縣土壤環境保護與綜合治理方案》。

2.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與修復(自查得分11分)。

加強土壤肥料技術推廣隊伍建設,完善耕地質量監測網絡,提升檢測化驗能力。縣農技中心成立耕地質量提升和化肥減量增效工作專家指導組,提出具體技術方案,開展指導服務,把各項關鍵技術落實到位。各地分區域、分土壤類型提出耕地質量建設和污染耕地治理的技術方案,開展指導服務,落實關鍵措施,提升耕地質量,確保技術人員能夠準確掌握、熟練應用新技術,為項目區實驗示范技術不走樣,顯著增產、增效奠定基礎。

3.重度污染耕地種植結構調整或退耕還林還草(自查得分11分)。按照“以水帶肥、以肥促水、水肥耦合、高效利用”的技術路徑,根據不同地區氣候特點、農業種植方式及水肥耦合技術要求,重點在鎮、鎮、鎮、鎮、新塬鎮、劉家寨子鎮、草灘鎮、四房吳鎮、新莊鎮、漢家岔鎮、柴家門鎮、甘溝驛鎮、河畔鎮、白草塬鎮、郭城驛鎮、土高山鄉等16個鄉鎮選擇荷蘭豆、甘蘭、辣椒、西藍花等大棚設施蔬菜生產,水肥一體化技術覆蓋塑料大棚3萬座。鑒于文丘里施肥器損壓嚴重、注肥時間長,壓差式施肥罐供肥不均勻等諸多施肥問題,首部樞紐選擇配置“加壓式注肥泵+施肥桶”組裝配套的簡易可移動式輕簡化施肥裝置,能夠快速均勻注入水溶肥,解決了傳統施肥肥料浪費利用率不高、費工費時。每戶示范戶共4個棚,配置一套首部樞紐(加壓式注肥泵+施肥桶),覆蓋種植農戶7500戶。

(六)建設用地準入管理(滿分20分,自查得19分)

1.疑似污染地塊名單建立情況(自查得分10分)。根據省環境保護廳、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與城鄉建設廳《關于做好全國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信息系統應用工作的通知》(甘環發〔2017〕159號)要求,生態環境、自然資源、住建等部門開通了管理賬號,實現了多部門聯動監管及信息共享。我縣以有色金屬礦采選、有色金屬冶煉、石油開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農藥、電鍍、制革等行業為重點,對照重點行業企業篩選原則,由生態環境局會同住建局、自然資源局全面排查確定疑似污染地塊,我縣轄區內無疑似污染地塊。

2.土地征收、收回、收購等環節監管情況(自查得分5分)。

嚴格執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及年度計劃,落實用地項目預審制,限制其它經營性集體建設用地報批,積極將集體建設用地指標用于保障鄉鎮村公共設施、扶貧產業及農民宅基地建設。認真執行“兩規定、兩規范”,嚴格出讓程序,對工業、住宅等經營性用地一律以“招拍掛”方式出讓。

3.暫不開發利用污染地塊環境風險管控情況(自查得分4分)。

嚴格排放重點污染物的建設項目的環評審批,對需要新建的土壤污染防治設施,嚴格落實“三同時”管理制度。對重點行業企業用地用途擬變更為居住和商業、學校、醫療、養老機構等公共設施的建設項目,其環境影響報告書(表)中重點說明土壤環境質量調查現狀和風險評價結論,并有針對性提出土壤污染防治相關要求。

(七)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技術應用試點(滿分7分,自查得7分)

經排查,縣沒有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技術應用試點情況。

(八)落實各方責任及公眾參與(滿分7分,自查得6分)

1.部門協調配合(自查得分2分)。充分利用縣現有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相關組織領導機構,成立了土壤環境保護和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多部門參加的土壤環境保護和綜合治理工作機制。土壤環境保護和綜合治理辦公室設在市生態環境局分局,負責組織、指導協調、督促檢查全縣土壤環境保護和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情況。有關部門按照其在土壤環境保護和綜合治理工作中的職責分工,加強協調配合,共享數據信息,制定相關配套政策措施,督促和指導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開展工作。

2.環境信息公開(自查得分2分)。在政務網站上提供了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受理機構以及公布聯系方式,及時妥善地處理公眾直接向市生態環境局分局提出和縣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轉辦的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事項,2019年度縣環境保護局受理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數量是0件。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引起的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數量是0件。

3.宣傳教育(自查得分2分)。規范土壤環境信息,建立土壤環境監測信息報送和統一制度。建立縣土壤環境信息管理平臺,利用政府門戶網站、微信公眾平臺,結合“六五”世界環境日、世界地球日、世界土壤日等主題宣傳活動,普及土壤污染防治相關知識,加強法律法規政策宣傳解讀,營造保護土壤環境的良好社會氛圍,把土壤環境保護教育融入學校、工廠、農村、社區等環境宣傳和干部培訓工作,引導公眾積極參與和支持土壤環境保護。通過熱線電話、公眾信箱、社會調查等方式及時了解公眾意見和建議。

(九)地方特色、經驗和成效

大力開展大棚蔬菜水肥一體化技術節水效應研究、加強示范推廣化肥減量增效技術,在鎮,鎮,鎮、鎮選擇荷蘭豆、甘蘭等大棚蔬菜,開展水肥一體化技術、高效施肥技術、水溶肥科學利用技術示范應用工作,帶動化肥減量增效新技術新產品大面積推廣應用。

二、存在的問題、困難及有關建議

(十)存在的問題、困難

一是基層土壤環境監管能力薄弱,相關部門沒有土壤污染防治與保護的專業人才、儀器設備。二是全社會對土壤環境保護意識不夠,法律意識不強。好生態應該“水氣土”共治,“霧霾天”能看得見,“水污染”也能看得見,唯獨土壤污染看不見。因此,土壤污染容易被忽視,而土壤影響過程漫長,危害性極大,不但影響農產品安全,還會影響到生物多樣性,最后影響到整個生態產業鏈。三是土壤污染底數不清,相關法規依據不健全,基層土壤污染防治能力培訓跟不上需要,土壤污染防治缺乏專項資金。四是因縣級財政困難,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投資較大,全縣鄉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仍未配套建成。五是農藥使用過程中,存在農藥過量施用情況,農藥包裝物收集管理不規范,對土壤環境造成了一定污染。

(十一)有關建議

一是加強相關部門每年定期培訓與土壤污染防治與保護相關的專業性人才。二是加大科技支撐,及時跟蹤國家的土壤環境保護和綜合治理技術名錄。三是規范土壤環境信息,建立土壤環境監測信息報送和統一制度。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將按照省、市統一部署,做好土壤污染詳查、狀況評估和土壤修復治理工作。

一是大力開發利用優質有機肥,限制大化肥和高殘留農藥的使用量,實現大化肥用量“零增長”。

土壤污染防治辦法范文3

中國受污染的土壤到底有多少?污染范圍和程度究竟如何?土壤對污染的承受力在何時會達到極限?

中國科學院院士、土壤地理學家趙其國告訴記者,雖然2006年中國開始了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與防治專項調查工作,但是到目前為止,人們還無法準確地回答上述問題。

這些暫時不能解答的疑問,從一個側面折射了中國土壤污染預防與治理的現實狀況。

“已經影響到全面建設小康社會”

記者:如何看待土壤污染問題?

趙其國:土壤污染是很重要的一個問題,是環境問題當中的核心問題。最近五年,土壤污染問題漸次浮出水面,受到人們的關注。這是因為形勢與現實都要求必須重視。不重視這一問題,就會使人類的健康與生命,受到負面影響。

我們現在講環境,實際上其概念是講“水、土(土壤)、氣(大氣)、生(生物)”再加一個“巖(巖石巖層)”。地球表面上“水、土、氣、生、巖”是一個整體,構成了整個環境。它們是人類賴之生存的物質基礎,是寶貴的資源,然而它們的變化,也導致了環境問題。

如果“水、土、氣、生、巖”保持得好,就會對人類的發展提供正面的影響,提供給人們生活環境、物質環境、健康環境,這就是自然資源。但是現實并不如此,由于人類的發展速度快,使“水、土、氣、生、巖”發生了變化,使這個正面的影響變成了負面的影響,這就變成了環境問題。

世界上所有的土壤類型,我們國家幾乎都有,世界上其他國家沒有的,我們國家也有。中國的土壤在世界上最有代表性,它分布的廣闊性、分布的類型性、分布的多樣性,在世界上是唯一的。為什么中國土壤污染問題是嚴峻的?從全球角度看,這是因為我們國家的土壤是世界土壤的一個組成部分,是地球表層陸地表面的代表,所以顯得很重要。

記者:土壤污染不會被人們所注意,在于它看不見,它真的那么重要嗎?

趙其國:土壤污染本身就是看不見的。它被污染的化學元素,如重金屬元素,銅、鉻這些東西,都是人所看不見的細顆粒的元素??茖W的東西就是解釋人所不能理解的東西,土壤污染問題被忽略其實正是人類應加以注意的原因。

記者:據您所知,中國土壤的污染狀況是怎樣的?

趙其國:近20年來,隨著社會經濟的高速發展和高強度的人類活動,我國因污染退化的土壤數量日益增加、范圍不斷擴大,土壤質量惡化加劇,危害更加嚴重,已經影響到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可持續發展的戰略目標的實現,未來15年將面臨更為嚴峻的挑戰。

“生態的不安全”

記者:與水、空氣污染相比,土壤污染的特點是什么?

趙其國:土壤污染的特點主要有四個。一是具有隱蔽性和滯后性。大氣污染、水污染和廢棄物污染等問題一般都比較直觀。而土壤污染往往要通過對土壤樣品進行分析化驗和農作物的殘留檢測,甚至通過研究對人畜健康狀況的影響才能確定。因此,土壤污染從產生污染到出現問題,通常會滯后很長時間。

二是具有累積性和地域性。污染物質在大氣和水體中,一般都比在土壤中更容易遷移。這使得污染物質在土壤中并不像在大氣和水體中那樣容易擴散和稀釋,因此容易在土壤中不斷積累而超標,同時也使土壤污染具有很強的地域性。

三是具有不可逆性。如被某些重金屬污染的土壤需要200~1000年才能夠恢復。

四是土壤污染治理的艱難性。如果大氣和水體受到污染,切斷污染源之后通過稀釋作用和自凈化作用也有可能使污染問題不斷逆轉,但是積累在污染土壤中的難降解污染物則很難靠稀釋作用和自凈化作用來消除。土壤污染一旦發生,則很難恢復,治理成本較高、治理周期較長。

依據上述特點,土壤污染的預防勝于治理,因為,一旦被污染,又有隱蔽性,就容易通過被污染的農產品,對人類的健康產生影響。

記者:您曾經說過農產品不安全要比其他的食品不安全更加可怕。

趙其國:農產品就是食品,食品也是農產品的一個概念。所以農產品及食品的安全應該是統一的,應該是一致的。食品不安全,肯定就是農產品不安全。因為食品都是來自農產品。

記者:這種不安全,為什么人們沒有體會到?

趙其國:不安全分為兩種。一種是像激烈的戰爭一樣,對人類死亡的威脅,還有一種不安全,是作為一個生態的過程,有時是隱蔽的,有時是長期的,有時候是不能夠被人所察覺的。這種不安全帶有它的特殊性,所以叫生態的不安全。

記者:但是人性都是有弱點的,也許人的認識就有這個規律?

趙其國:像SARS,SARS是什么問題,現在我的看法可能是環境引起的。它不是老天爺從天降的,可能是由水環境、大氣環境等生態環境所影響的,現在人們還不能完全認清這個現實,但是環境當中有突發的因素。

受污染的土地到底有多少

記者:中國受污染的土壤有多少?

趙其國:2001年,國家進行了項“典型地區土壤環境質量的勘測”,這是試圖要摸清全國土壤環境污染的狀況,特別是經濟發達地區,比方說在廣東、江蘇、浙江、河南、河北、遼寧大連這些地方。

但是,中國受污染的土壤到底有多少?污染范圍究竟有多大?土壤對污染的承受力在何時會達到它的極限?有沒有一個極限?中國現在是13億人口,隨著人口增長,中國的土地質量能不能提供足夠的糧食?2006年國家開展了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但是到目前為止我們還是沒有辦法準確地回答上面這些問題,估計近兩年將有明確的回答。

記者:全國土壤污染調查已經進行三年了,這挺調查對中國土壤污染防治具有何種積極意義?

趙其國:積極意義有幾條,第一是了解了本地情況。先把中國土壤污染的面貌弄清楚,像人看病一樣,第一步是診斷,弄清是什么病。第二個是找出問題發生的原因,來源是什么,來自哪里?關系要弄清楚。污染源是哪些?有面源、有點源,有生物的、有非生物的、有化學的。第三個治理過程要清楚,用什么辦法,針對什么情況怎么治?我們有辦法。再就是我們要有一個很好的規劃,總要有一個長遠的計劃。

以上這幾條就是很大的成果。我想這次調查是解決這些問題的。最后,根據調查的結果,要制定相應的法規與政策措施,這是需要解決的一個問題。

農藥大國的代價

記者:導致土壤污染的第一個途徑是農業生產?

趙其國:農業活動對農業土壤中污染物的含量影響很大。農業活動包括農藥、肥料的施用、農用地膜等化學產品的使用、灌溉水質和方式及農業生產的

復種指數等因素。長期大量使用化肥、農藥和農用地膜等農用化學品,不合格的灌溉水質和不合理的農田漫灌方式。加上高復種指數等因素,易造成土壤和農產品污染。

據估計,截至20世紀末,中國受污染的耕地面積達2D00萬公頃,約占耕地總面積的1/5,其中工業“三廢”污染面積達1000萬公頃;污水灌溉面積為130多萬公頃。每年因土壤污染而減產糧食1000萬噸;另外還有1200萬噸糧食受污染而超標,二者的直接經濟損失達200多億元。

我國是農業大國,農藥使用量大。長期使用農藥造成病蟲草害物種抗藥性增強,導致農藥投入量有增無減。30年來我國累計使用DDT約40多萬噸,占國際總量的20%。1997年我國農藥總產量達到41萬噸,每年農藥的使用量在25萬噸左右,是世界上第二大農藥生產與使用國,僅次于美國。

記者:如何減少農藥和化肥對土壤的污染?

趙其國:調整農藥產品結構,逐步淘汰高毒、高殘留農藥產品。減少化肥施用量,增加生物有機肥料。研究表明,污泥復合肥對小麥的增產效果和土壤培肥效果明顯優于化肥,同時還可以促進我國日益突出的污泥資源化的出路問題。我國大部分的城市污泥經無害化處置后,在正常施用量下,污染土壤的風險較小??梢姡茝V使用生物農藥、有機肥料和可降解塑料薄膜,有利于緩解土壤污染的惡化。

已從局部蔓延到區域

記者:導致土壤污染還有哪些途徑?

趙其國:水污染、大氣沉降與垃圾廢棄都會造成土壤的污染。

《2006年國家城市環境管理和綜合整治年度報告》顯示,全國城市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平均為42.55%,其中200個城市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為零,全國城市水域功能區水質達標率不升反降,比上年下降7.24%。我國城市污水處理率逐年上升,但城市水環境污染形勢仍然十分嚴峻。

在大氣沉降方面,據環保部介紹,我國二氧化硫排放總量已居世界第一,超出大氣環境容量的80%以上;酸雨區面積約占國土面積的1/3。造成二氧化硫高排放的直接原因是火電廠。國家希望能夠在今后電站建設中扭轉這一趨勢,加大水電、核電和可再生能源的比重,在今后規劃中將適當控制燃煤火電比重。

在垃圾廢棄方面,《2006年國家城市環境管理和綜合整治年度報告》顯示,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平均為59.48%,187個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為零;155個城市醫療廢物集中處置率為零。南京某垃圾場土壤中絕大部分重金屬含量均高于當地的背景含量,這說明與垃圾中重金屬釋放有關。

總之,我國土壤污染已表現出多源、復合、量大、面廣、持久、毒害的現代環境污染特征,正從常量污染物轉向微量持久性毒害污染物,在經濟快速發展地區尤其如此。我國土壤污染退化的總體現狀已從局部蔓延到區域,從城市郊區延伸到鄉村,從單一污染擴展到復合污染,從有毒有害污染發展至有毒有害污染與氨、磷營養污染的交叉,形成點源與面源污染共存,生活污染、農業污染和工業污染疊加、各種新舊污染與二次污染相互復合或混合的態勢。

通過食物鏈進入人體

記者:土壤污染的危害是什么?

趙其國:首先是污染農作物。在我國,當年高殘留有機氯類農藥的大量生產與使用,使得其在土壤、糧食、果蔬和畜產品中的殘留量,曾高居世界首位。

根據1983年全國糧食有機氯農藥的調查,在90.9%小麥、玉米和水稻類樣品中有六六六檢出,超標率為714%,平均殘留水平110微克/千克。糧食中DDT污染相對較輕,超標率為0.2%,平均殘留20微克/千克。1988~1989年,根據農業部調查,稻谷中六六六殘留與20世紀80年代初相比,一般降低了一個數量級之多,DDT也大致如此。

1991年對我國生產的各類食品中六六六、DDT殘留量調查表明,禁用10年后DDT在食物中的殘留水平高于六六六,尤其表現在水果和蔬菜中。蛋、乳制品及植物油等脂類農產品中有機氯農藥總量仍很高,水產品中殘留量也高達57微克/千克。

我國大多數城郊土壤都受到過不同程度的污染,致使許多地方的作物明顯減產。土壤中的污染主要集中在土壤表層,而作物根系也主要生長在土壤表層。當作物吸收和利用土壤表層中的營養物時,會增加對污染的吸收,污染土壤中的污染物被農作物的根部吸收,使農作物體內的污染物含量增加,從而降低其營養成分,影響其質量與產量,最后污染物通過食物鏈進入人體,對人體健康構成危害。

無論是直接的土壤污染,還是由土壤污染導致的大氣、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最終都會對動物和人造成危害。這些可能引起的危害包括:1 功能異常和其他荷爾蒙系統異常;2 生殖障礙和種群下降;3 腫瘤和癌癥等損害;4 行為失常;5 免疫系統障礙;6 性別混亂。

緣何還要等三年

記者:2008年,您說過土壤污染的防治工作全面開展可能還要等三年,為什么還要等三年?

趙其國:這個等三年有兩個原因。一個原因是技術體系我們還沒有完善,另外一個是土壤污染工作得到的支持度還不夠。

記者:為何三年以后就會可以呢?

趙其國:我估計大概三年以后,大環境會有改變,大家都能提高認識,而且我們的工作也要跟上,這三年我們抓住土壤污染的典型來分析,同時要積極宣傳,以期培養公眾對土壤污染問題的認識。

人們對于問題的認識,有一個過程,這不是一年能解決問題的。當然越快越好,現在講三年,我是覺得這個事情不能太快,也不能太久,三年應該差不多,這是我的認識。最主要的還是我們的重視程度,國家中每一個人對這方面的覺悟會提高,我們要有這個信心。

相關鏈接

世界地球日的來源

4月22日是世界地球日。

地球日起源于美國。1969年,參議員蓋洛德?尼爾森提議,在美國各校園內舉辦有關環境問題的講習會,并將次年的4月22日作為“地球日”。當時25歲的哈佛大學法學院學生丹尼斯?海斯很快將這一提議變成了一個在全美各地展開大規模社區性活動的具體構想,并得到很多青年學生的熱烈支持。1970年4月22日,美國首次舉行了聲勢浩大的“地球日”活動,各地約2000萬人參加,當時被譽為二戰以來美國規模最大的社會活動。

1990年4月22日,全世界140多個國家、2億多人同時在各地舉行了多種多樣的宣傳活動,主題是如何改善全球整體環境。這次活動使人們更加清醒地認識到,隨著全球工業的不斷發展,大氣臭氧層遭到破壞,由此帶來的全球氣候異常變化,正在成為直接威脅人類生存的世界性問題。這項活動得到了聯合國的首肯,其后,每年的4月22日被確定為“世界地球日”。

土壤污染防治辦法范文4

1分類控制美國政府對環境問題的治理

采取聯邦與地方政府分類執法的方式,美國環境執法主要由三個部門負責:國家環保局、內政部和農業部。國家環保局主要負責控制污染事件的發生,內政部主要負責聯邦自然資源的管理和保護,農業部主要負責農產品、畜牧產品的計劃、生產、銷售、出口等,負責美化環境、保護環境、農業教育等。美國的環境執法原則上由各州來執行,一方面各州在聯邦環保局的同意下制定自己的實施計劃,但實施標準不能低于聯邦規定的標準。另一方面,如果各州在執法過程中超過了聯邦的標準,聯邦環保局又會以自己的名義取代該州進行環境執法的地位,從而來確保全國各州的環境執法在一定程度上的統一。美國聯邦政府對環境污染按資源進行分類管理,制定單行法律法規,主要有《土壤侵蝕法》、《水質法》、《清潔空氣法》、《聯邦殺蟲劑、殺菌劑和滅鼠劑法案》等法案,對不同的資源要素制定單獨的法律,這樣不僅便于有效地立法和高效地執法,同時,也為綜合治理農業環境問題奠定了法律基礎。

2聯邦法律和地方立法相結合

在立法層面上,聯邦和州憲法對不同層級的不同職責進行了明確的劃分,以確保不同部門執法的合理高效。美國農業之所以取得如此大的成就,很大程度上依賴于健全的法律法規以及強硬的司法力度。例如,1987年美國國會頒布并實施的《水質法》,要求各州對管轄區域內的面源污染進行統一識別,區別不同類型的污染源,要求各洲政府通過合作來預防、阻止以及減輕污染的發生,鼓勵政府間制定可行的統一的有關預防、阻止以及減輕水污染的法規,并鼓勵各洲政府間簽訂預防和阻止水污染事件發生的合同,國會對此類協議規定只要不與聯邦法律法規發生沖突便給予贊成通過。同時,美國聯邦政府還與州以及地方機構合作開展研究、調查、設計以及搜集信息等,來預防、阻止和減輕水污染。聯邦政府授權環保署對各州、自治區、州市、各洲間為預防、阻止和減輕水污染的機構提供資金援助的措施來削減面源污染。

3法律制度健全

從農業生態環境保護的立法工作來看,迄今為止美國制定的農業資源法律政策已有11部,涉及土壤污染、土壤侵蝕、水土流失等方面,在農業投入品(農藥管理)方面制定的法律政策有6部,地方州、縣還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制定適合本地區發展的法律政策。

二我國農業環境所面臨的問題

1土壤污染

我國土壤污染種類繁多,主要是不合理地施用農藥、化肥以及農膜,還有酸雨等大氣類型的污染。土壤污染具有持續性、隱蔽性以及滯后性,所以我國每年因土壤污染而造成的農田減產甚至絕收,是造成糧食危機以及食品安全的重要因素。近年來,我國污水灌溉農田面積約330多萬公頃,占全國總灌溉農田面積的7.3%;每年農藥、化肥使用量均超過2.3kg/公頃;每年農地用膜年產量50萬噸,大約20%殘留在土壤中,殘留的地膜會造成新一輪的污染;據2010年環境質量狀況報告顯示,全國酸雨面積約120萬平方公里,約占國土面積的12.6%。

2水體污染

水污染是各國共同面臨的一項重大難題,根據聯合國2008年數據,我國擁有全世界21%的人口,但只占水資源總量的6%,人均水資源量僅為世界人均水平四分之一左右,是全球人均水資源最貧乏的國家之一。隨著污染范圍不斷擴大,程度不斷加深,其質量對人類的影響已經遠超數量。據水利部2011年水資源公報顯示,我國北方六區2011年水資源總量為4918億立方米,占全國水資源總量的21.1%,但總用水量卻占全國的45.3%。全國七大水系近一半河段污染嚴重,城市附近的河流大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能達到2、3類水質的北方河流約有20%、南方約30%。另據近期對全國130個湖泊調查結果分析表明,目前處于富營養狀態下的湖泊有51個,占調查總數的39%,占調查面積的33.8%。

3農藥化肥使用不合理

我國總體上對農藥化肥控制力度比發達國家低,不僅表現在法律制度的制定上,也體現在對農藥化肥的使用上。我國每年因農藥化肥不合理使用出現大量農藥中毒事件,據26個省市1992~1996年5年間的不完全統計,共報告247340例農藥中毒,致死24612人,年均病死率為9.95%。另外,據農業部對6個省26個基地縣抽樣調查,糧食中農藥檢出率為60.1%,殘留超標率達1.12%。一些大城市郊區蔬菜農藥檢出率超過50%以上。這不但影響我國農業自身健康發展,還導致我國在農產品出口方面遭受其他國家的歧視。

三美國農業環保制度

對我國農業環境問題的啟示美國農業環境得到改善主要得益于美國聯邦以及州政府根據農業發展趨勢,及時制定適合國家發展需要的農業環境保護法案。制度是根本,高效的執行是保障,美國農業之所以走在世界尖端之列,與其制度建設密切相關。雖然我國與美國體制不同,但針對相同的農業環境問題所需解決辦法卻如出一轍。美國在治理農業環境問題方面所制定的法律政策具有其先進性,值得中國借鑒。法律的制定、政策的維護、意識的培養、科研的貢獻、資金的投入是環境保護工作順利有效進行的重要保障。

1建立土壤環境影響評價制度

建立政府企業環境問責雙軌制在黨的十號召對官員進行綠色GDP考核以及防止造成土壤污染和生態系統破壞的背景之下,建立土壤環境影響評價十分必要。土壤環境影響評價,即在工礦企業選址建廠之前要做出土壤污染分析報告,由環保部門根據報告分析是否有必要進行專門的污染測試,對于可能造成的環境損害,包括土壤、大氣、水、動植物,以及對人體健康的影響等,進行多方位的檢驗與評估,這應當作為企業選址建廠中的必要環節。只有那些對土壤或生態環境沒有或基本沒有負面影響的企業,才能建立在市區或郊區。如果對土壤影響較大但又必須建址在市郊附近,且預防措施和治理措施到位,可以允許其建廠。對于污染嚴重的工礦企業,禁止其在良田、水源地、居民生活區等地建廠。實施土壤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可以有效地預防土壤污染的發生,高效地節約治理成本。目前,我國土壤污染責任仍以“誰污染,誰治理”為原則,因此建立政府企業環境問責雙軌制對預防“點源控制”非常有必要。土壤污染的一個主要來源就是工業三廢,其對土壤造成間接或直接的污染。我國現行的法律制度針對企業污染的設計主要是采取個別控制,以污染物“點源控制”為主,而非個別污染大家治理。在責任承擔上,現行企業績效考核中不包括土壤污染所導致的生態價值受損,這足以表明企業已將污染所導致的負外部性外部化,即自身收益外部受損,這對其他企業以及生態環境有失公平。黨的十提出要把資源、環境、生態納入到政府績效評價體系中,建立以綠色GDP為導向的政績考核體系,因此在有污染的企業選址建廠時,應先向當地政府提交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或報告表,說明其針對土壤環境評價保護措施的設計,以及相關環境科學技術的發展。另外,政府方面針對政府官員實行環境與經濟綜合考核的辦法,即政府在接納企業在本地區建廠時,未來就要承擔各項環境標準抑或某單項環境標準的考核,并根據企業排污狀況,確定獎勵排污少未對環境造成危害,且與高污染的企業一同承擔污染環境的責任,做到經濟建設收益與環境保護同負擔,以便早日實現環境保護與經濟建設同步發展。

2采用綜合環境制度解決水污染問題

嚴格實行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與公眾參與監督水源區的水質量相結合的制度。國務院為了加強水污染防治工作,規定所有的工業污染源都要達標排放污染物,對于新建的企業要實行三同時制度。工礦企業根據排放污染物的性質決定從嚴控制還是放寬政策,對于排放有毒、有害、不可降解以及含有重金屬的污染物嚴格控制,排放污染物的總量標準根據各地政府制定的標準嚴格執行,如果有過量排放的,政府應對其嚴格執行行政處罰;對于毒性較小、可降解的污染物放寬政策。對于建在離水源區較近的工礦企業,民眾要積極監督其排放的物質是否對水源地造成危害,如果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政府應對其采取限期治理或遷出水源地區域的措施,責令其另行選址建廠,并設立水源地保護區,嚴格限制有污染的企業在水域區附近建廠。在工業生產中,針對廢水的處理,政府要加強管控,定期檢查廢水處理設施的運轉以及排放區域,防止其將污水直接排入河流,造成河流以及水源地污染。最后,鼓勵群眾積極參與監督工礦企業排放工業三廢的行動中來,排污即舉報,不僅加強政府對排污行為的管控,更應當增強民眾參與環保事業的責任感。

3完善我國《農藥管理條例》農藥對土壤以及環境的危害

土壤污染防治辦法范文5

《安排》強調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要求落實“四個最嚴”要求,強化源頭嚴防、過程嚴管、風險嚴控監管措施,加快解決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突出問題,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

《安排》主要從以下方面推動我國食品安全建設:一、加強食品安全法治建設;二、完善食品安全標準;三、凈化農業生產環境;四、加強種養環節源頭治理;五、嚴格生產經營過程監管;六、嚴密防控食品安全風險;七、促進食品產業轉型升級;八、嚴厲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九、建立統一權威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十、加強食品安全基礎和能力建設;十一、推動食品安全社會共治;十二、落實食品安全責任制。

無規矩不成方圓

依法治國深入人心,人們深切感受到法律帶來的安全感,使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安排》提出,完善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釋,推動摻假造假行為直接入刑。加快完善食品安全相關法律制度,抓緊修訂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基本完成食品安全法配套規章制修訂,落實處罰到人。推動地方食品生產經營小作坊、小攤販、小餐飲管理辦法在年內全部出臺。啟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修訂,貫徹落實新修訂的農藥管理條例。研究制定餐廚垃圾回收和資源化處理相關法規。修訂出臺學校食堂與外購學生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管理規定。制定食品相關產品監管辦法,抓緊修訂進出口食品安全管理辦法。加強食品安全法治教育,各級食品安全監管人員、各類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主要從業人員全年接受不少于40小時的食品安全集中培訓。完善食品安全行政執法程序,加強行政處罰法律適用的指導。規范執法行為,強化執法監督,開展執法檢查,做好行政復議和應訴工作。

對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要嚴厲打擊,保持高壓震懾態勢,加大監督檢查頻次,嚴懲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重拳整治非法添加、超范圍超限量使用添加劑、濫用農藥獸藥等農業投入品、制假售假、私屠濫宰等違法行為。所有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均應追究到人,并向社會公開被處罰人的信息。建立健全重大違法犯罪案件信息制度,控制產品風險和社會風險,保障公眾知情權。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完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信息通蠡制,解決食品安全違法犯罪案件取證難、移送難、入罪難以及檢驗認定經費、檢驗結論出具、涉案產品處置等問題。加大對虛假違法食品廣告的查處力度。進一步加大對食品相關產品的執法打假力度。加大對重點敏感食品走私的打擊力度。

食品安全標準的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將會推動食品安全建設。同時也要推動我國食品安全標準與國際標準的對接?!栋才拧诽岢?,繼續完善食品安全標準體系,制修訂一批重點急需的重金屬污染、有機污染物、嬰幼兒配方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及其檢測方法。加強標準的宣傳、培訓與跟蹤評價,強化標準制定、執行和監管的銜接。加強地方食品安全標準制修訂與管理,指導地方清理標準,建立地方標準目錄。加強食品中非法添加物質的檢驗方法研究。加快制定蔬菜及特色農產品的農藥殘留和小品種畜禽水產品的獸藥殘留限量標準,新制定農藥殘留標準1000項、獸藥殘留標準100項,全面清理整合和修訂農藥獸藥殘留檢測方法。頒布進口農產品的農藥獸藥殘留限量標準制定規范,啟動分類制定“一律”限量標準。完善糧食質量安全標準體系。

源頭到加工到餐桌 缺一不可

源頭的不安全將會給舌尖帶來極大威脅,凈化農業生產環境加強種養環節源頭治理顯得尤為重要。《安排》提出,啟動土壤污染狀況詳查,推動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和土壤環境質量標準修訂,落實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開展土壤污染綜合防治先行區建設和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技術應用試點。年底前出臺農用地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標準。

推行良好農業規范,在規?;a經營主體落實生產記錄臺賬制度。加強農藥獸藥安全間隔期、休藥期管理。實施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實名購買制度,禁止高毒農藥用于蔬菜、瓜果、茶葉、中草藥等農作物的生產,分期分批對高毒農藥采取禁限用措施。實施獸用處方藥管理和獸藥二維碼追溯制度。加大科學種養技術培訓力度,指導農戶依法科學合理使用農藥、獸藥、化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嚴禁使用“瘦肉精”、孔雀石綠、硝基呋喃等禁用物質。推行病蟲害、動物疫病統防統治專業化服務,扶持培育經營組織。推進食用農產品合格證管理試點。深入推進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集中治理農藥獸藥殘留超標突出問題。

生產加工過程也是埋下食品安全隱患的關鍵環節,推進風險分級制度落地,在風險分級基礎上加強日常監督檢查,貫徹“雙隨機、一公開”原則,通過徹查隱患、抽檢“亮項”、處罰到人、公開信息,曝光所有違法違規企業,倒逼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

土壤污染防治辦法范文6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和歷次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生態文明思想和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要求,堅決打好“1+1+10”污染防治攻堅戰,堅持“四減四增”,推進新舊動能轉換,不斷提高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科學性、有效性,推動生態文明建設邁上新臺階。

(二)主要目標。到2020年底,全街道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減少,各類工業污染源實現達標排放,突出環境問題基本解決,生態保護紅線全面落地,重要生態系統得到保護和修復。

具體指標:到2020年底,全街道細顆粒物(PM2.5)、可吸入顆粒物(PM10)平均濃度分別控制到64微克/立方米、104微克/立方米,空氣質量良好率提高到60%及以上;全面消除劣V類水體;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2)平均濃度達到國家二級標準要求且持續改善;臭氧(O3)濃度較去年有明顯改善;完成重點行業企業用地污染詳查,掌握重點行業企業用地中的污染地塊分布及其環境風險情況,建立污染地塊清單;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降低52%,萬元國內生產總值用水量、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不高于2015年指標。

二、工作任務

(一)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

嚴格落實國家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按照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作戰計劃要求,以PM2.5濃度明顯下降、重污染天氣明顯減少、大氣環境質量明顯改善、人民群眾的藍天幸福感明顯增強為導向,突出重點、綜合施策,推動全街道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1.加強工業污染治理。做好第二輪中央環保督察和生態環境部“2+26”城市大氣污染強化督察工作。持續大力度整治“散亂污”企業,一經發現堅決保證清理整治到位,避免死灰復燃現象發生。加大對全街道企業巡查力度,聘用第三方專業結構對重點企業開展環保隱患排查,形成問題清單,逐項銷號整改,督導企業落實環保主體責任。做好家居產業集群規范整治,引導企業入駐產業園區和噴漆中心,督促企業提升工藝技術、裝備水平,完善環保設施,做大做強鋁質家居產業,堅決淘汰落后產能,通過強化標準、加強監管、積極引導,建園區、搭平臺,疏堵結合的方式,加快轉型升級步伐,推動家居產業科學、健康、可持續發展。按照上級要求引導企業做好排污許可證申報工作和建設項目環評預審工作。加強揮發性有機物和氮氧化物協同控制,有效遏制臭氧濃度上升趨勢。實施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有序推進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主要排污口安裝自動監測設備并與環保部門聯網。加快實施非電行業超低排放改造,推動燃氣鍋爐、燃氣工業爐窯實施低氮改造或尾氣脫硝治理。(環保所、各管理區等負責牽頭落實)

2.嚴格控制燃煤污染。實施煤炭消費減量替代,確保完成上級下達的“十三五”煤炭消費總量控制目標。因地制宜實施清潔取暖,按照宜熱則熱(集中供熱、地熱)、宜電則電、宜氣則氣的原則有序推進清潔取暖;2020年采暖季前,在確保能源供應的前提下,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燃煤替代,生產廠區內一律不得出現燃煤爐;對暫不具備清潔能源替代條件的村,積極推廣潔凈煤和環保爐具,加強煤質管理,嚴厲打擊劣質煤銷售。大力推廣煤炭清潔利用技術,提高煤炭集中利用水平。(環保所、各管理區、村建辦、市場監管所、供電站等負責牽頭落實)

3.強化移動源污染防治。按照市打好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要求,統籌開展車、油、路協同治理和非移動機械污染防治。加快淘汰高排放、老舊柴油貨車,鼓勵淘汰老舊工程機械和農業機械。加快推進車用柴油、普通柴油并軌。嚴厲打擊制售不合格油品行為,集中力量整治黑加油站點。逐步推進非道路機械排放檢驗和環保標識管理,劃定非道路移動機械低排放控制區,全面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管控。(環保所、各管理區、村建辦、公路站、交通安全辦、派出所等負責牽頭落實)

4.深化揚塵污染整治。嚴格街道面源污染防控,加強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露天燒烤污染、秸稈禁燒、各類垃圾焚燒等煙塵污染的監督執法。提升施工揚塵防治水平,嚴格落實“六個百分百”(施工工地周邊100%圍擋;物料堆放100%覆蓋;出入車輛100%沖洗;施工現場地面100%硬化;拆遷工地100%濕法作業;渣土車輛100%密閉運輸),各類工地全面落實揚塵控制措施,職能部門建立管理清單,實行動態管控。強化道路揚塵污染治理,提高道路機掃、沖洗率。(環保所、各管理區、村建辦、城管大隊等負責牽頭落實)

5.積極應對重污染天氣。加強重污染天氣應急聯防聯控,完善重污染過程應急響應機制,及時組織修訂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組織制定錯峰生產調控方案;涉及大宗物料運輸的重點貨車運輸企業制定并落實重污染天氣錯峰運輸方案。加強企業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要求監督檢查力度,督導企業按清單要求停產限產并完善相關支撐材料。(環保所、各管理區等負責牽頭落實)

(二)深入推進碧水行動

深入實施國家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和市系列實施方案,全面實行“河長制”“湖長制”,污染減排和生態擴容兩手發力,保好水、治污水、除臭水。

1.打好水源地水質保護攻堅戰。科學劃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加快設置保護區標志和隔離防護設施。深化工業污染防治,嚴格氮、磷、硫酸鹽排放控制。加強飲用水水源地風險防范,全面提升環境應急管理與處置能力。(環保所、各管理區、水利站、村建辦、自然資源和規劃所等負責牽頭落實)

2.打好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戰。將黑臭水體作為河長、湖長工作的重要內容。加強入河排污口整治力度,規范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強化河道底泥污染安全治理,深入開展河道生態修復,多渠道、多方式消除農村黑臭水體。(環保所、各管理區、村建辦、水利站、城管大隊等負責牽頭落實)

3.打好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扎實推進生態振興,以農村垃圾處理、污水處理、村容村貌提升為重點,做好農村生活污水排查整治工作,加快補齊農村人居環境突出短板。(環保所、各管理區、村建辦、農業辦、林業站、城管大隊等負責牽頭落實)

(三)扎實開展凈土行動

以保障農產品質量和人居環境安全為出發點,深入落實《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有效管控農用地和城市建設用地土壤環境風險。

1.加快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復。以農用地和重點行業企業用地為重點,全面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詳查。按照上級要求逐步開展重點行業企業用地污染狀況調查。以耕地為重點,劃定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分別采取不同管理措施。嚴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依法劃定特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嚴禁種植食用農產品。適時開展林地、草地、園地等其他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定工作。實施耕地土壤環境治理保護重大工程,開展重點地區涉重金屬行業排查和整治。建立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調查評估制度,分用途明確管理措施,建立聯動監管機制。將建設用地土壤環境管理要求納入城市規劃和供地管理,嚴格用地準入,對暫不開發的污染地塊實施風險管控,防止污染擴散。建立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列入名錄且未完成治理修復的地塊,不得作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等用地。嚴格土壤污染重點行業企業拆除各類設施過程中的風險管控。(環保所、各管理區、村建辦、農業辦、林業站、城管大隊、自然資源和規劃所等負責牽頭落實)

2.加快推進垃圾分類處理。打好垃圾焚燒發電行業專項整治攻堅戰,開展生活垃圾焚燒發電綜合治理,推進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置。推進農村垃圾就地分類、資源化、無害化處置。(環衛所、各管理區、農業辦、城管大隊等負責牽頭落實)

3.強化危險廢物處置監管。對以危險廢物為原料進行生產或者在生產中排放危險廢物的企業,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加強危險廢物監管能力建設,建立危險廢物產生、收集、運輸、貯存、利用和處置等全過程監管體系。強化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開展危險廢物經營單位專項整治行動,實行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分級評估。嚴厲打擊危險廢物非法跨界轉移、傾倒等違法犯罪行為。(環保所、各管理區、派出所等負責牽頭落實)

推進醫療廢物城鄉一體化處置,建立城鄉一體的醫療廢物收集轉運體系,2020年年底,力爭實現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全部納入集中處置。(環保所、衛生院等參與)

4.打好進口固體廢物專項整治攻堅戰。開展打擊進口固體廢物專項整治攻堅戰,強化進口廢物加工利用監管。堅決杜絕新增進口固體廢物利用企業和列入禁止進口的固體廢物進入我街道。(環保所、各管理區等負責牽頭落實)

(四)加強生態保護與修復

強化生態環境空間管控,推進重點區域和重要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提升各類生態系統穩定性和生態服務功能,筑牢生態安全屏障。

1.劃定并嚴守生態保護紅線。按照應保盡保、應劃盡劃的原則,將生態功能重要區域、生態環境敏感脆弱區域納入生態保護紅線。按照上級部署,制定實施生態保護紅線管理辦法、保護修復方案?,F有的違法違規建設項目按照上級環保督察要求,按期有序退出。(環保所、各管理區、自然資源和規劃所等負責牽頭落實)

2.打好自然保護區等相關問題整治攻堅戰。加快推進生態系統修復,實施森林生態修復與保護、退耕還林還果、農田防護林建設、森林質量精準提升、城鄉綠化美化生態建設工程。妥善解決歷史遺留礦山問題,有效提高歷史遺留礦山地質環境治理率。(環保所、各管理區、林業站、水利站、農業辦、自然資源和規劃所等負責牽頭落實)

3.統籌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深入實施山水林田湖草一體化生態保護和修復,開展國土綠化行動,推進濕地保護與修復。推進水土流失、荒漠化綜合治理。推動耕地森林河流湖泊休養生息。(環保所、各管理區、林業站、安監站、自然資源和規劃所等負責牽頭落實)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保障。強化街道黨工委、辦事處主體責任,為生態環保工作提供堅強政治保障。各有關部門既要各司其職又要密切配合。牽頭部門要做好工作的指導、調度和協調,對未按時間節點和要求完成任務的進行督導,配合部門要對照職責,明確任務分工和要求,及時提供相關資料、數據。(街道黨工委、辦事處負責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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