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糾紛典型案例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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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糾紛典型案例

經濟糾紛典型案例范文1

【關鍵詞】建筑工程結算;難點;原因;治理措施

一、建筑工程結算的難點

1、建筑工程結算的依據難以確定。

建筑工程結算的依據存在不確定性,根據不同的角度和不同的依據,就有不同的分類方式。按照建筑工程結算的性質不同,就可以將建筑工程結算分為兩種:計量依據,費率、價格依據;而按照性質來源的不同,又可以分為合同中確定的依據以及在施工過程中進行逐步商議的依據。這種建筑工程結算依據存在不確定性主要的原因是合同雙方在簽訂合同的過程中,沒有比較明確的合同雙方結算依據,即使有的合同有,但也是比較的含糊,模棱兩可,存在不合理性,以及合同雙方在施工過程中進行建筑工程結算的商榷依據也存在不確定性,進而引發合同雙方產生經濟糾紛。

2、建筑工程結算的期限和審核效力難以確定。

建筑工程結算是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對施工工人進行勞動支付的前提,對工程計量以及建筑工程支付的期限不同,簽訂合同雙方所承擔的責任和義務也是不同的。在簽訂合同時,沒有對建筑工程款的支付形式進行比較明確的約定,無論是采用分期支付的形式,建筑工程完工以后一次性支付的形式,還是設定一個結算的期限的形式等等都沒有,這樣就使得簽訂合同的雙方出現經濟糾紛時,因為這些原因而沒有設定時間權限,在進行建筑工程款不能夠按實結算,就沒有按照正常的法律形式,這樣就會導致建筑工程款的結算變得遙遙無期。建筑工程結算審核效力比較的難,一旦出現經濟糾紛時,走上法律程序,這樣就會使得要進行對方的審核,重復的操作就會拖延時間,浪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并且以工程沒有完工為由而拖欠工資。

3、建筑工程結算糾紛缺乏合適的解決機制

目前,我國出現建筑工程結算糾紛的情況越來越多,然而解決這些建筑工程合同經濟糾紛的機制卻比較的單一,不能夠采用多種形式來解決經濟糾紛問題,一般解決合同經濟糾紛都是采用訴訟的形式。然而訴訟作為建筑工程結算解決經濟糾紛的主要方式,卻缺乏靈活、便捷,不能夠及時的解決出現的建筑工程合同經濟糾紛,從而降低了解決經濟糾紛的效率和公正影響力。在一次的案件中,經過了多次工程結算審理和堅定,最終才解決這一經濟糾紛,這樣的過程和程序既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又浪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

二、建筑工程結算難的原因

1、建筑工程管理存在無序和混亂,制約著建筑工程結算

目前,由于在現階段下的經濟體制,我國對合同的管理存在極其不規范的現象,現在的經濟體制存在一定的制約性,并且管理手段落后不能夠滿足現在建筑工程結算的管理。建筑工程合同存在的不完全性就要求對合同進行規劃的管理,而建筑工程造價的不確定性則要求對合同實施的工程加強管理?,F在,存在很大的問題是在于技術與經濟的脫節,施工管理和合同管理存在不合理的地方,不能夠形成統一,施工人員既不能夠對經濟有所了解,又不能夠有一定的合同管理意識。而在實際施工過程中,一般的管理人員都只是注重對工程質量的管理,而忽略了對合同的管理,同時監管的體制也不能夠達到要求,不能夠實現規范化管理的要求。

2、建筑工程合同的不完全性決定了工程款的不確定性

建筑工程合同是一種比較典型的不完全性合約,其與一般性的購物合同有所差別。這種不完全性是由于建筑工程本身決定的,建筑工程本身就存在比較強的專業性和復雜性,在簽訂建筑工程合同的過程中,不能夠對每一個細節都作出比較詳細的規定,并且對可能出現問題的地方改善措施和解決方案有明確的規定,更不能夠對存在不可預知的情況做好實現的補償和安排。為了能夠將改善建筑工程合同這種不完全性,簽訂合同的雙方在簽訂合同時,都應該考慮到再協商,再修正,以便更好地解決糾紛,以此來彌補建筑工程合同中這一缺陷。建筑工程合同款的最初造價和追加款存在不確定性,在進行具體施工過程中,需要進行隨時的變動,不斷地進行調整。

三、建筑工程結算難的治理措施

1、提高解決工程結算糾紛的質量

有效地提高解決工程合同糾紛的質量關鍵在于建立合適的糾紛解決機制。根據以往的案例表明,通過訴訟的方式來解決建筑工程結算的糾紛,并不是一種最理想的方式,訴訟存在其自身的缺陷,解決工程緩慢,程序復雜,現在應該借鑒國外一些先進的經驗,來改進我國現在的解決建筑工程結算合同經濟糾紛機制。采用替代性糾紛解決機制,通過運用這種解決方式,就不需要做那些復雜麻煩的法律程序,而是通過談判、協調、調解等等形式來解決糾紛,這種方式具有比較強的專業性,一旦出現經濟糾紛時,能夠迅速作出正確的判斷,并且簡單、便捷,在國際工程糾紛中得到了比較廣泛的應用。

2、提高合同的簽約質量

提高合同的質量關鍵在于能夠在簽訂之前做好防御工作。在簽訂合同的過程中應該對采用什么樣的結算方式有比較明確的規定,無論是采用計量與支付,還是建筑工程費用需要變更以及需要進行索賠的都應該有相應的規定,同時在簽訂合同時,還應該對合同雙方應該承擔的責任以及義務都有比較詳盡的規定。提高合同質量主要的是提高合同雙方人員的綜合素質。對采用不同方式來進行簽訂合同的雙方,采用招標工程的,應該將招標文件盡快的轉換為正式的合同,并且加強對合同的審查;對進行工作的,應該找好合格的人,并且不斷地提供人的服務。

四、總結

建筑工程結算是建筑工程合同款中重要的內容,建筑工程結算是一件比較細致的工作,需要認真仔細,即使在進行階段的過程中存在諸多的困難,但是我們不能夠因為這些困難而在簽訂合同的過程中畏首畏尾,而應該盡可能的考慮好合同的細節,并且積極的針對這些難點進行分析和研究,提出恰當的解決措施。

參考文獻

[1]楊業豪.淺議建設工程結算階段造價控制與管理[J].中國城市經濟,2011年15期

[2]羅文楚.淺談工程造價及工程結算管理[A].湖北省中、小水電建設與管理專委會成立大會及學術研討會資料匯編論文集[C].2004年

經濟糾紛典型案例范文2

    糾紛特點

    涉案人數多,主體難以確定。彩禮的給付并不是男女之間的事,而是牽涉兩個家庭甚至兩個家族。起訴時,原告往往不僅將對方女子列為被告,還將對方父母作為被告,甚至將媒人做為第三人。我國相關法律只是規定,給付方可以請求返還彩禮,但實踐中,收受彩禮的可能是女方或女方父母抑或共同收受。被告主體的不確定給糾紛的處理增加了困難。

    禮金數額大,名目品種繁多。彩禮數額少則三五萬,多則七八上十萬,是一個普通家庭一年收入的數倍,除正常的訂婚禮金和簡單的衣物外,現在已發展為要有項鏈、戒指、耳環、手鐲等金銀首飾,有的還要求有房有車。

    言詞證據多,禮金數額難查清。男方在支付禮金的時候,往往是直接交給女方父母或女方,不會要求女方寫收條。在一方不承認收到禮金的情況下,法院難以查清。有些雖是經過媒人交付禮金,但媒人一般都是雙方的近親屬或朋友,一旦發生糾紛,媒人肯定是站在一方當事人一邊或者干脆置之不理,不出庭作證。

    情法沖突多,矛盾難以化解。按照農村風俗,如果是男方提出解除婚約,女方無需返還彩禮,反之,女方要自動返還彩禮。這種習慣在農村根深蒂固,導致居中處理糾紛的法官十分被動,調撤難度很大。而給付彩禮一方當事人極容易因彩禮給付導致家庭困難,甚至舉債。該類糾紛處理不好,不僅會引發給付一方與他人的經濟糾紛,而且會因一起婚約財產糾紛,演變成兩個家庭甚至家族的矛盾,嚴重影響農村社會的穩定。

    遏制對策

    要切實解決農村地區返還彩禮糾紛日增的態勢,筆者認為,應該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加大法治宣傳。應深入鄉村廣泛開展法治宣傳,通過巡回審判、典型案例,以案說法,并制作專門宣傳資料散發群眾,教育村民樹立正確的戀愛、婚姻、家庭觀,大力倡導社會主義新風尚,弱化甚至摒棄女方索要彩禮的思想。

    引導當事人注意保存證據。結婚前,如有彩禮給付,應提前準備一份禮單,將訂婚儀式及日常往來的彩禮數額及項目一一記錄,男女雙方要簽字證明真實有效。這種做法雖然看似不近情理,但可保證糾紛發生后雙方能在事實清楚的基礎上,心平氣和地解決問題,避免矛盾激化。

經濟糾紛典型案例范文3

(一)理論上存在的缺陷1.沒有形成系統的知理論體系和知識結構。近年來,國內外發表的法務會計相關論文總數不多,質量較高更少,相關的著作則更是少之又少。2.有深度的觀點不多。先階段,多數觀點都是來自西方國家,有些文獻甚至只是翻譯整理后的結果。3.理論與實際沒有結合起來。目前研究主要側重于理論研究,與實際脫軌。以完整的案例作為載體,進行深入剖析的文獻幾乎沒有。4.相關研究的深度不夠,很多學者僅僅是寫一兩篇文章之后就戛然而止了,沒有進行深入的剖析,也沒有進行深入系統的歸納和總結。

(二)實踐操作上存在的缺陷雖然近年來中國經濟高速發展帶來的案件數量上升,但是法務會計目前幾乎僅限于在經濟犯罪領域發揮作用。盡管一部分會計師事務所和律師事務所開展了零星的法務會計業務,但是服務內容仍然比較單一。目前的“法務會計熱”也只是僅限于會計學術界,還沒有形成一套成熟的理論體系,無法在實踐中指導具體工作。1.法務會計領域人才缺乏目前,我國高校關于法務會計的專業設置、師資力量以及上課教材都相對短缺。律師不懂財務會計知識,而注冊會計師又缺少法律知識。限于法務會計理論知識的缺乏,導致高校沒有辦法設置合適的課程安排來培養專業的法務會計人才。所以,在全國范圍內也沒有可以借鑒和推廣的培養案例。2.大眾對于法務會計的認識不清晰就現階段而言,法務會計的被認知程度較低,甚至還有一些會計或者法律從業人員沒有聽說過。我國多數企業也可能還沒有認識到法務會計能在調查舞弊以及解決企業經濟糾紛領域發揮的作用,也沒有意識到法務會計這門學科在調查舞弊和解決經濟糾紛案件時的突出優勢。3.業務相對單一我國的法務會計的業務還處于比較單一的階段,主要集中在保險賠償、海損事故理算這些比較典型的業務上。4.大多數會計師實務所都未開展法務會計業務我國的絕大多數會計師事務所都未開展法務會計業務,主要是還是從事審計、驗資等傳統業務領域,哪些少數得到授權并開展了法務會計業務的事務所也因公信力不夠,不受到客戶的認可,并且這些事務所的注冊會計師普遍缺乏法律方面的知識和經驗,影響了取證的準確性和權威性。國內會計師事務所的注冊會計師雖然個人的執業能力水平較高,但是都普遍嚴重缺乏專業的法律知識,而且在調查技術上也比較落后。同時,多數注會并沒有法務會計的從業資格,很多是主業做審計和驗資,兼職做法務會計。由此可見,在國內這種狀態的法務會計,可想而知,不可能得到長足的進步,也不可能在短期內提高社會認可度和社會公信力。5.制度建設比較落后正所謂,無規矩不成方圓。只有出臺合理的制度去引導學科,學科才能有更長遠和合理的發展。這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道理,法務會計當然也不另外。傳統的會計制度和準測還未能覆蓋到法務會計,導致法務會計學科的發展沒有清晰的規劃,這是限制其發展的一個很重要的因素。

二、如何完善我國法務會計現存的不足

(一)人才培養國內法務會計人員極度匱乏,當務之急是需要國內高校借鑒國外高校關于法務會計的課程設置,提出合理的培養計劃,明確培養目標,法務會計是一種復合型專業,必須兼顧法學和會計學兩門學科的學習與培養。

(二)加強宣傳和教育普及在國內,社會公眾對于法務會計的認知度普遍不高,應該在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上進行一定程度的宣傳。并在國內各大高校進行宣講,首先讓在校大學生能夠清楚的認知法務會計這門學科,能夠意識到這門學科的發展前景,以及在實踐操作中的突出優勢。

(三)強調會計師事務所的主體地位國內絕大多數會計師事務所都沒有涉及法務會計業務,有資格進行這項業務的事務所也只是將其作為副業,零星的做點業務,沒有形成一定規模。相關部門應該出臺政策,明確會計師事務所的主體地位進行法務會計業務的發展。以龐大數量的會計師事務所作為載體,在遵守行為規范的前提下,大力開展法務會計業務。

經濟糾紛典型案例范文4

基層派出所受理處置各類糾紛情況分析及對策研究

調解各類糾紛是派出所基礎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是做好群眾工作和加強治安管理的一項既基本又重要的工作。調解工作的好壞直接影響著社會穩定,如果處理不及時、解決不徹底,還會影響公安機關形象,引發問題或導致案件轉型。目前,各派出所社區民警在工作中花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去調解各類糾紛,甚至被日益增多的各類糾紛所困擾,很難抽出時間、定下心來扎根社區工作,嚴重影響和制約了社區其他警務工作的正常開展。按照“三基”工程建設的思路和要求,筆者就全局受理處置的糾紛情況進行了專門分析,并提出相關對策。一、目前派出所受理各類糾紛的基本情況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社會生活中的各種矛盾出現了新情況、新變化。由于經濟利益關系不斷調整,一些涉及公民切身利益的矛盾比較突出,因鄰里關系、家庭矛盾、宅基地使用、經濟往來、干群矛盾引發的各類糾紛日益增多,已經成為派出所社區工作中的一項工作量和工作難度都比較大的警務工作。從XX近幾年的情況看,派出所接待受理各類糾紛呈現出逐年增長的態勢,20__年是3851起,20__年是3927起,20__年是4093起,20__年是4152起。在近三年的各類糾紛當中,鄰里糾紛、家庭矛盾糾紛占50,可調處治安案件占26,經濟糾紛、勞資糾紛占7,店鋪、攤位間糾紛和宅基地糾紛矛盾各占5,干群矛盾占2,其他糾紛占5左右。處理如此多的糾紛,給基層派出所帶來了很大的工作壓力。受警力和經費限制,全市21個派出所中,只有3個派出所各有一名專職調解民警,其余派出所受理糾紛后均采取了以社區為單位責任到人的辦法,由社區民警直接調查處理。從工作情況看,有30的糾紛能夠在一周內調處結案;[找文章到文秘站網-一站在手,寫作無憂!文=秘=__=網=站]有15的糾紛和可調治安案件轉入訴訟程序解決;有40的糾紛因情節復雜,需要經過大量的調查取證和多次的調解、疏導才能使雙方達成協議,這一過程一般需持續10到20天時間才能完成;有10的糾紛按管轄權限轉入其他職能部門處理;有5的糾紛處理起來比較棘手,一部分難處理的糾紛還需要所長甚至分局領導親自參與調處。盡管如此,目前派出所每年人均接待調處各類糾紛達20起之多,工作量之大、占用時間之長是可想而知的。工作中,我們一般采取如下調解方法:一是對影響大、矛盾突出、事態比較緊張的糾紛,派出所一般在先期受理處置的同時,向鄉鎮領導匯報,爭取綜治部門的支持配合,會同鄉鎮司法助理員或抽調村(街)干部、威信較高的村民組成調解小組,共同開展工作。有的疑難糾紛還需分局領導直接參與調處,如XX鎮教師與一學生的糾紛,均由市局領導多方努力,直接做了大量工作,才得以化解矛盾、平息事態。二是對個別久調不結、需要告知雙方當事人經過訴訟程序解決的糾紛,派出所在按照有關程序進行處理的前提下,提前與管轄法庭溝通糾紛的處理方案,一旦雙方當事人按訴訟程序解決,派出所及時向受理法庭提供雙方當事人的有關情況,協助法庭做好下一步審理工作,以防矛盾得不到有效化解,導致更為嚴重后果發生。三是在農村,因宅基地糾紛引起的矛盾是比較難調解的,一般雙方當事人都有“寸土必爭”的心態,調解起來涉及部門政策性比較強,派出所一般在控制住事態發展的基礎上將糾紛移交鄉鎮房管部門或法庭解決。二、派出所接待受理的各類糾紛日益增多的原因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人們的生活方式發生了很大變化,人與人之間的社會交往頻繁,新的治安問題和不安定因素隨之產生,這是導致基層派出所民事糾紛和治安調解任務日益繁重的主要原因之一。除此之外,還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一是110報警機制的完善。隨著110報警機制的建立以及“有困難,找民警”等口號的提出,致使大量本不屬于公安機關受理的糾紛也送到了派出所,派出所不得不先行受理。比如在市場上因擺攤設點引起的糾紛本應由市場管理部門解決,糾紛當事人卻通過110電話或直接到派出所報案。二是人民群眾對公安機關的信任度增強。近年來,派出所建設逐步走向規范化、制度化,隊伍形象有了明顯轉變,在群眾心中的威信有了較大提高。同時,派出所受理、調解糾紛不收任何費用,內部制約制度完善,處理也比較迅速有力,使群眾一有糾紛就找派出所。三是基層組織調解功能日益弱化。市場經濟條件下,部分基層調解組織名存實亡,社區和村街治保組織功能不能充分發揮,不景氣企業內部保衛組織不健全,導致單位矛盾、宗族矛盾、干群矛盾等在基層得不到有效解決,不少矛盾被推向了公安機關。三、日益繁重的糾紛調處工作使派出所面臨困境派出所承擔繁雜的各類糾紛調處工作,不僅牽制了大量的警力和精力,制約了打擊、防范功能的發揮,而且難免使民警顧此失彼,導致多方不滿意。一是群眾不滿意。當前糾紛很多,并受到民警素質局限,總有一些糾紛得不到及時有效處理,導致部分當事人的個人心理需求、利益需求得不到滿足,有時候甚至是矛盾雙方將矛頭都轉向了辦案民警,影響了警民關系。二是政府部門不滿意。由于個別疑難糾紛沒有得到及時有效解決,致使群眾反復上訪,越級上訪,進京上訪,造成政府部門對派出所調解工作不滿意。三是民警不滿意。由于警力不足,派出所民警超負荷運作,已不堪重負,加上糾紛增多,當事人的不理解、不尊重,甚至有時把矛頭指向調解民警,調解民警經常存有“費時費力不討好”的心理,部分民警對調解工作的畏難怵頭情緒很大。四、基層派出所做好糾紛調處工作的對策探討當前派出所受理的各類糾紛量多復雜,成因各異,調處難度大,呈現出了產生原因復雜性、涉及部門政策多樣性、調解處理艱巨性等特點。為此,我們要緊緊抓住“三基”工程建設這個契機, 在苦練基本功、提高民警的調解水平和調解成功率上文秘資源下功夫,同時按照系統論的要求,多措并舉,使調解工作更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需要。一要切實增強對做好糾紛調處工作重要性的認識。糾紛調處工作在整個公安工作中是一個“子項目”,把這項工作做好了,不但能夠體現基層公安機關為群眾排憂解難、駕馭治安局勢的能力,同時也能夠使派出所的領導和民警在一個地區樹立起較高的威信;如果這項工作做不好,不僅會影響到全局的工作,而且也會損壞公安機關和人民警察的形象。因此要樹立大局意識,不能因為調解工作面對的是一些民間小事,就認為它無關大局,疏于調解。要把出發點和落腳點放在“預防”上,針對糾紛產生、演變、發展的規律,研究防止糾紛激化的方法措施、化解矛盾的法律依據和政策,努力做到“抓早、抓小、抓苗頭”,使各類糾紛的調解工作真正成為維護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二要加強糾紛調解工作的組織建設。當前派出所工作紛繁復雜,尤其是農村派出所,轄區人口居住分散,輻射面大,而且群眾精神文明建設水平相對較低。一些群眾遇有利益爭執只知道找地方“說理”,不知道謙讓,而且受“死要面子不吃虧”思想觀念影響,導致了農村地區的糾紛多、處置難?,F行的社區民警“一攬子”工作的模式已不適應形勢需要,建議以做強派出所為切入點,在派出所內設立專門糾紛調處機構,使社區民警從紛繁復雜的民調工作中脫離出來,更好地扎根社區,專司其他基礎工作。三要加強糾紛調解工作的制度建設。調處各類糾紛是一項集責任心、執法水平、工作經驗、工作能力于一身的工作,做好這項工作需要全方面知識和能力,包括政治、法律、政策、心理、人文等知識和做群眾工作等能力。有的民警會偵查破案,但做起調解工作卻不一定得心應手,成功調處一起糾紛的難度往往比偵破一起刑事案件的難度還要大。因此能否成功調處糾紛、保持較高的成功率,標志著這個單位領導和民警綜合素質能力的高低。派出所全體民警包括領導干部要加強自我學習,特別要認真學習《治安管理處罰法》,做到干練合一,熟練掌握糾紛調處工作業務知識和做群眾工作的方法技巧,同時加強相關學科和邊緣知識的學習?,F實工作實踐中,盡可能地采取典型案例剖析等方法,組織民警尤其青年民警,探索糾紛發生發展規律,培訓調解技巧,提高調解能力,并且要明確派出所長是糾紛調解的第一責任人,所領導要定期聽匯報,重大復雜糾紛要親自主持。對糾紛案件必須要有證據意識,社區民警只有首先占有證據,才能有理有據,說服當事人。對一些調解不成、派出所又不能依法處理的,要按時限和程序告知雙方當事人走訴訟程序解決。對糾紛調解也要有相應的制約機制,不能隨心所欲。對涉及多個部門的疑難糾紛要征得共同上一級黨委、政府的支持,抽調相關部門人員共同調處,以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對受理的一些不屬于公安部門管轄的矛盾糾紛,要在控制事態的基礎上快速移交有管轄權的部門。四要積極推進糾紛調處工作的綜合治理。要采取以防為主的辦法,通過法律宣傳、精神文明建設等有效途徑,營造遵紀守法、鄰里團結、互相尊重、平等待人、和諧相處的良好氛圍,盡量防止矛盾摩擦,減少糾紛,遏制不安定因素滋生。要在黨委、政府的領導下,認真貫徹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確保對各類糾紛要做到發現得了、控制得住、處置及時。要切實加強村街和單位內部調解組織建設,提高基層組織的糾紛調處能力,形成“家庭矛盾不出門,鄰里糾紛不出村,疑難復雜糾紛事態控制得住”的有利局面,緩解派出所調解工作壓力,提高派出所調解工作的質量和效率。試行派出所與鄉鎮綜治、民政部門調處糾紛聯署辦公制度,對派出所受理的一些性質單一的糾紛可轉交鄉鎮有關部門直接調解;從這些職能部門選派抽調一些工作經驗豐富、責任心強的人員,或是從社會吸收一些熱心公益事業、品行良好、有專業知識的人士(如政法部門的離、退休人員),充實到派出所糾紛調處機構當中,協助派出所調處一些復雜疑難糾紛。

經濟糾紛典型案例范文5

    一、虛假訴訟的主要表現形式

    1、原、被告之間不存在民事經濟糾紛,為達到轉移財產或侵害第三人合法權益的目的,虛擬法律關系,故意制造訴訟。

    2、在涉及企業或其他組織資不抵債的民商事案件中,當事人與第三人串通提起財產糾紛訴訟,虛構債務或轉移債權,意圖在破產清算或法院執行分配中減少債務的清償。

    3、雙方當事人實際為同一主體,為轉移財產、逃避債務而虛構勞動爭議或普通債務糾紛。

    4、房地產糾紛案件中,為規避行政職能部門的管理而虛構訴訟。

    5、執行案件中,雙方并無爭議,只是因為通過正常途徑無法辦理某些手續,企圖利用審判機關的強制執行的職能實現其非法目的。

    6、執行案件中,雙方并無爭議,通過達成仲裁和解協議,申請法院執行仲裁裁決,從而規避房地產稅收征管制度。

    二、虛假訴訟的主要特點

    1、案件類型多為財產糾紛。主要以借貸糾紛、房屋權屬糾紛、離婚中的財產分割糾紛等最為常見。當事人往往希望通過訴訟途徑得到法院對財產權利的確認或變更,繼而達到對自己企圖逃避債務、轉移財產、規避法律的目的。

    2、當事人關系較為密切。原、被告多為夫妻、父母與子女等近親屬關系,或者是關聯企業、上下級單位,甚至雙方當事人就是同一主體。

    3、案件往往涉及國有或集體資產,被告通常存在經營情況惡化并伴隨有其他糾紛,資不抵債。如惡意欠薪案件中往往是企業財產已嚴重資不抵債,財產全部被法院查封或拍賣,將被其他債權人執行。

    4、證據往往存在瑕疵。當事人所提供的證據往往不能完全證明整個案件事實。如虛假欠薪案件往往不能提供原始的勞動合同、相關的考勤表及工資發放記錄;虛假借款案件無法提供所借款項的資金來源、支付被告款項的渠道和方式的相關證據。

    5、訴訟標的額較大且不合情理。如虛假欠薪案件標的額高達幾萬或幾十萬元,平均月工資明顯超過市場工資的一般水準,與原告職業狀況不符。

    6、案件辦理周期較短。由于虛假訴訟中雙方當事人已事先合謀串通,當事人之間配合默契,實質上并不存在矛盾對立的情況,法院很容易促成雙方當事人調解。案件絕大多數以調解方式結案,辦理周期比其他案件要短。

    三、虛假訴訟的成因分析

    1、民事訴訟的性質導致虛假訴訟的可能。

    民事訴訟的主要目的在于解決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糾紛。與刑事訴訟、行政訴訟相比較,民事訴訟的當事人擁有更多的自主權,法院在訴訟中的地位更為中立和消極,并且在訴訟中必須充分尊重當事人對訴訟標的的處分權,依據當事人提出的事實和證據進行審判。因此,民事訴訟的性質為虛假訴訟留下了缺口。

    2、民事訴訟的規則為虛假訴訟提供了空間。

    首先,由于法院作出的判決有對世效力和強制執行力,判決一旦生效后,如果發現有虛假訴訟的可能,也只能通過再審程序這種事后救濟手段來救濟,同時由法院承擔誤判的責任,使欺詐主體逃避了責任和必要的懲罰。

    其次,民事訴訟證據規則規定,自認可以免除對方的舉證責任。因此,在雙方當事人對案件事實已達成共識的情況下,法官往往只注重當事人之間的合意表達而忽略了合意的真正動機,使當事人進行虛假訴訟有了可乘之機。

    再次,在當事人主義的訴訟模式下,法院調查取證的范圍和權力大量縮減,即使懷疑有訴訟欺詐的存在,也難以有充分的證據證明。

    3、制裁措施乏力助長了虛假訴訟的發生。

    我國現行法律中沒有具體規定虛假訴訟的民事責任,更沒有相應的刑事責任規范。懲罰機制的缺位使得對于虛假訴訟的懲戒力和威懾力嚴重弱化,當事人違法無需成本,助長了當事人因違法成本低而不擇手段制造虛假訴訟。

    4、社會誠信道德缺失,法律意識淡薄。

    目前我國尚未建立起良好的誠信體系,隨著市場經濟的飛速發展,部分公民價值觀、利益觀發生扭曲,虛假訴訟可能獲得的巨大利益迎合了部分人的需求,導致虛假訴訟案件呈增多趨勢。

    5、查處虛假訴訟難度大。

    由于部分當事人在訴訟過程中制假、造假行為隱蔽、形式多樣,且往往是惡意串通,而法院相應的查證手段有限,單純通過法官的分析、辨認難以辨清真偽。

    四、遏制虛假訴訟的對策

    1、強化法院職權,完善制度建設。

    遏制虛假訴訟現象的產生,首先應完善法律、法規相關內容,并通過制度建設來強化法院職權,堵塞立法漏洞,減少產生虛假訴訟的可能。一是完善第三人訴訟制度。擴大有獨立請求權第三人的適用范圍,將對訴訟標的雖然沒有獨立請求權,但訴訟結果將損害其利益的情形包括進來。二是建立立案特別審查制度。包括原告身份是否真實、原告與被告是否存在親屬關系或其他親密關系;原告起訴的事實、理由是否明顯不合常理;原告的訴訟證據是否存在偽造可能等。三是完善民事調解制度。在民事調解合法、自愿的原則上,增設“真實義務”,以誠實信用原則禁止虛假訴訟的發生。四是建立當事人信息查詢機制和訴訟通報制度。建立系統全面的案件信息庫,對懷疑虛假訴訟的,要主動通過信息庫檢索當事人涉案數量、受理法院、案件進展等信息,初步查明有無損害第三方利益的情況。發現該案涉及第三人或者訴訟參加人可能損害第三方當事人的利益時,將案情通報給利益相關人,由其決定是否提起或參加訴訟。另外對有虛假訴訟嫌疑的案件和當事人進行登記、備案,供法院系統搜索查詢。

    2、建立懲治虛假訴訟者的完整體系。

    依靠黨委政府、公安、檢察等部門的協同配合,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分工,加強各部門在制裁措施上的銜接與統一,形成民事制裁、行政處罰、追究刑事責任等有機結合的多方位、多層次的制裁體系,從而形成打擊合力,在全社會營造共同遏制虛假訴訟的良好氛圍。

    3、強化法官防范虛假訴訟的意識。

    通過業務培訓、典型案例分析等,增強法官防范虛假訴訟的意識,增長法官的審判經驗和技能,提高查明案件事實的能力。

    4、加強對法律工作者的監督力度。

    司法部門、律師協會應加強對律師、法律工作者的教育監督,提高其執業操守,凈化執業隊伍,對于發現幫助當事人制造虛假訴訟的法律工作者,加強懲戒力度,及時處理并公示通告。

經濟糾紛典型案例范文6

現代法制社會,怎樣追債,是企業老板關心的熱門話題,對中小企業來說,更是關系到能否生存和發展的關鍵問題。

要追債,首先要了解怎樣逃債。職業無貴賤,逃債有高低?,F代著名的企業家,很多都是逃債的專家。有的逃得高明,逃得專業,就算是賴掉大部分債款,人家可能還要感恩戴德,感謝你還了錢,珠海巨人集團就是這類的典型,這也是逃債的最高境界;另有一類是屬于“貍貓換太子”型的,對于你送的貨,讓企業員工去簽收,過一段時間把那人解雇了,你找上門去,他翻臉不認人,說根本沒收到貨,你對他也無可奈何;還有一類這樣的人,天天喊窮,追得急了就給你一點,總是這樣不死不活的跟你拖下去;還有一類是逃債中最無賴的,要錢沒有,要命一條,實在不行,溜之大吉。

了解逃債者的逃債方式,只是追債的第一步。用法律武器追債,是企業不得已的選擇,最好能夠防患于未然。盡可能做好防范工作,是企業追債的最高目標。企業在發生業務聯系時,了解對方企業的資信,這是業務開展的基礎。了解對方企業資信,要先調查對方企業的工商登記資料。這是了解對方企業資信的必備工作。在查工商登記資料時,有些工商局不僅提供簡單的注冊資料,有時還會提供該企業詳細的年審及企業變更資料,這些資料是了解企業資信的重要渠道,只有結合這些資料對企業進行實地考察,全面了解,才能真正了解企業的資信。

防范逃債,查工商登記資料是基礎,實地考察則是關鍵。實地考察對于生產型企業是一種特別有效的辦法,但有些地方非常嚴重,通常的風險防范方法根本不起作用。本人曾過這樣的案例,一外商與某地政府合作開設一大型設備生產廠,利用當地政府合作批出的地塊建廠房,工程款是施工隊墊資的。建好后用廠房融資租用設備,向我當事人招攬業務,向其供貨,像這樣的小供應商就有100多家,付款方式都是月結后60天付款。在供應了幾十萬元的貨后,對方只支付了幾萬元,后面根本就不付款。后,法院判決該設備生產廠支付欠款,對方卻已無財產可以執行。設備和廠房均被抵押,施工隊和供應商天天找他們要錢,當地政府要我們找外商,而外商早已拍拍屁股跑掉了。當我們要求法院判對方破產清算時,法院卻遲遲不予立案。我們知道法院受到了當地政府的壓力。面對這樣的逃債,通常的防范措施無濟于事。所以,當企業了解到對方有政府背景時,應更加具體地了解政府在其中的作用,要小心從事。

調查完企業資信,正式開展業務,下一步就是怎樣簽訂合同了。有一些企業不重視合同,認為出事找人解決就可以了,這種想法是錯誤的。我國法制建設不完善,確實存在著有時“找人”比合同管用的現象,但“找人”也要付出成本,如果在合同簽訂之初就做出對企業有利的約定,可能比“找人”的成本更低,而且更起作用。

現代社會經濟糾紛在所難免。對于客戶欠債,必須態度堅決地采取法律行動解決,不要因為數額少,對方口頭承諾而一拖再拖,中了對方的“緩兵之計”,等對方轉移資產,再采取法律行動已是無濟于事。我們多次受理貨款糾紛案件,很多追不回貨款的案件都是由于當事人“姑息養奸”造成的。到法院前,向對方發律師函,給對方法律的震懾,達到不戰而屈人之兵,也是可以考慮的方法。

到法院,訴訟費由敗訴一方承擔,但原告要先墊付。法院判決勝訴后,有時由于欠債人沒有可執行財產,經常發生贏了官司輸了錢的現象。在這種情況下,申請法院快速查封、凍結欠債人的資產,就成為能否順利追回債款的關鍵。訴訟的第一步,就是要提請法院查封或凍結對方資產。去年我們曾一銀行擔保合同糾紛,債務人是香港人,向銀行貸款購房,后由于香港金融危機樓價大跌,債務人的房產被銀行收回后還欠銀行200多萬元,我們代表銀行債務人及擔保人,一立案就申請查封了擔保人的房產及公司股份,擔保人在幾次交手后,意識到官司打下去對自己沒有任何好處,只得乖乖拿出錢,最后雙方和解結案。

立完案,法院查封對方財產后,企業應充分準備材料,積極應訴,使判決能盡可能地保護債權人的合法利益,只有證據充足,法院才能支持債權人的訴訟請求。訴訟階段,按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一審一般是半年,二審是3個月,兩審終審。利用審限轉移資產、拖延時間是債務人逃避債務的慣常手法。而且,盡管《民事訴訟法》規定一審最長不超過半年,但法院經常會由于各種原因超過時限,我們有一經濟糾紛案件,主審法官三易其人,從2000年立案,到現在還沒有終結。面對法院時效上的問題,當事人也可在最初簽合同時與對方約定發生問題時通過仲裁解決,明確約定仲裁地點及仲裁庭,仲裁一裁生效,不需要經過二審,時間上快捷。另外,仲裁是國際承認的,在全世界都可以申請執行。

判決下來后,就是申請執行。執行是訴訟價值的最終體現,一個勝訴判決,如果沒法執行,這樣的判決對當事人來說是毫無意義的。對于個人來說,在判決勝訴后的一年時間內申請執行都是有效的,對于企業來說,在判決勝訴后的半年時間內申請執行都是有效的。如果超過法定期限不申請執行,就喪失了強制執行申請權。上海曾發生這樣的事,一律師在一經濟糾紛案件勝訴后,從法院領回判決書,由于事情較多,忘了告訴當事人,也沒有申請執行,等發現時已過了執行時效,無法申請執行,40多萬的勝訴款無法追回。當事人一怒之下就把該律師告上法院。這樣的事雖然不多,但作為債權人也應重視。

上述是用法律武器追債的一般程序,但也有一些非法律手段追債。多數情況下,公司都會把追欠的任務放到員工身上,一般是誰做的業務誰負責任。追回來有獎,工資全發,還可能有提成;追不回來,扣工資,獎金別提,還可能走人。這使一些業務員深感壓力。在此情況下,有些聰明的業務員也總結出了一套辦法,那就是死纏濫打,要訣是態度和氣,立場堅定,不達目的決不罷休,往往效果都不錯。

有些欠債是“善意”的,之所以說是“善意”,主要是從動機方面分析,他的目的并不是要賴你的錢。有些經銷商故意欠下企業的債只是為了跟企業討價還價,爭取更好的待遇,比如說支持更有力度一些,供貨周期更短一些,結算周期更長一些,優惠政策更多一些,等等。在這種情況下,企業就應明辨對方的意圖到底是什么,是有意賴債?還是別有所圖?然后有的放矢地采取措施,一般也會達到較好的效果,在這方面,負責清欠的業務員要做好經銷商與廠家的溝通工作,這是成功清欠的關鍵。

追債是門很有學問的藝術。有些人甚至研究出在什么時間打電話追債效果最好。他們提出的時間是下午3點半左右。為什么是下午3點半左右?理由是一般生意的規律都是上午較忙,而下午則是商人們點鈔票的時候,一般心情都較好。在人家心情好的時候,追債當然就有更多機會被接受。要注意的是,要盡力避免在對方進餐的時間打電話追債,除早、晚餐外,一般人的午餐時間大致在上午11半以后到下午2點鐘之前。做生意的人客人多,中午招待客人吃個飯,聊聊天,喝點酒,一般就要到下午2點左右。再午休一下,起來后再清醒一下,一般就到下午3點半左右了,這時候打電話追債效果最好。這個分析是有道理的,尤其是在南方,由于氣候的緣故,很多人都有午睡的習慣,應盡量避免在這時候打擾對方。好夢被攪總是不會令人愉快的,在欠債人心情郁悶的情況下想把債要回來肯定很難。當然,也有一種情況例外,那就是你采取的是“騷擾追債法”,但這種追債辦法不到萬不得已,你什么辦法都試過了,確實已無計可施,請盡量不要采用,因為它很容易迫使對方走向極端。

如果你是一個供應商,你要隨時了解經銷商的銷售情況。一般來說,在你供貨以后,對方將貨品銷到80%的時候清欠效果最好,因為第一,這時候對方手里有錢,第二,一般這時候對方都會考慮還要不要跟你合作,是他的猶豫期。在這種情況下,不管怎樣,如果你態度堅決地要錢,他都會跟你結掉一部分貨款。等到把貨賣光了,他可能把錢轉到別的方面用了或者覺得你的貨品不好,或者他又有了新的目標,他可能已經打定主意不再跟你做了,這時候你要錢反而困難了。

如果你想做到順利追債,就要關心你的客戶,盡可能詳細地了解對方的經營情況,尤其是對方的進貨周期和結算周期。這可以保證讓你領先其他企業一步,在對方手里有錢的時候向對方要錢。企業欠債有多種原因,有些企業將故意欠債當作一種經營手段,目的是占壓對方資金供自己周轉,但大多數企業欠債是確因資金困難,在這種情況下,你搶先拿到了錢,別人就只能等下一趟車。

要經常與你的客戶溝通,不但要與對方的老板溝通、部門負責人溝通,包括對方的財務人員、業務人員,等等,只要是與你將來討債有關聯的人員,你都要與他們搞好關系,表現出你的尊重,未雨綢繆是聰明人的做法。我們經??匆姷囊环N情況是:閻王好過,小鬼難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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