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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行業會計準則范文1
關鍵詞: 保險屬性; 保險會計; 保險合同; 公認會計準則
改革開放30年以來,我國保險業呈健康發展態勢。隨著金融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和市場機制作用的日益增強,保險市場主體大量增加,業務規模迅速擴大,保險產品日益完善。保險公司由此面臨著如何全面、客觀地反映保險公司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如何為保險公司的投資者、經營者、債權人、投保人以及其他利益相關人進行投資決策提供重要依據;如何為保險監管部門實施有效監管提供重要信息等會計問題。然而,盡管2007年新執行的企業會計準則包含了保險行業特殊會計準則,但是該準則內容過于概括并且缺乏權威的應用指南,我國保險會計規則進一步修改和完善勢在必行。
一、我國保險會計的發展
我國保險業起步較慢,相關保險行業適用特殊會計規則的研究相對滯后。盡管保險業在中國已經有超過一百年的歷史,保險會計理論研究的歷史卻只有二十余年。主要原因是因為保險業適用特殊會計規則的認知需要以行業的發展為前提,據此才能制定出適合于行業特點并且有利于行業發展的會計規則。
我國的第一個保險行業會計制度是1984年2月份頒布的《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會計制度》。由于這一時期我國的保險公司還處在起步階段,所以該保險公司特殊會計制度并沒有體現出其應有的作用,而更多的是采用“資金占用總額=資金來源總額”這一計劃經濟會計原則,突出保險公司在財務會計制度上進行統一計劃、分戶經營、以收抵支、按盈提獎的財務管理制度。上世紀90年代以后我國保險公司開始轉型,外資企業開始涉足中國保險業,1993年的《保險企業會計制度》具有轉折性意義,奠定了目前保險業會計規則的理論基礎和基本框架;緊接著我國于1999年1月1日正式實行《保險公司會計制度》和《保險公司財務制度》,并且通過2000年頒布的《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對會計要素進行重新定義,以此為契機推出了針對保險公司和其他金融企業的《金融企業會計制度》。保險業實行專門的會計規則,既是保險業發展的必然結果,也在很大程度上推動了保險業的發展。
隨著近年來中國經濟的發展,中國保險公司開始進行海外融資和開拓海外資本市場,我國保險行業特殊會計規則面臨著新的挑戰。新會計制度不僅要立足于國內保險業發展的狀況,更應該從全球視角出發,對保險業面臨的特殊會計問題比如保險合同確認、準備金計提等實行改革,最大程度地實現國際會計趨同。2007年我國開始執行的新《企業會計準則》盡管適用于所有企業,但是具體會計準則第25號《原保險合同》和第26號《再保險合同》充分兼顧了保險行業的特殊性,改變過去以保險公司為規范主體的特點,進一步從保險產品屬性的角度規范會計規則,基本上保證了中國會計準則和國際會計準則趨同的前提。
二、保險業適用特殊會計規則的原因分析
保險行業會計規則研究是典型的交叉學科研究領域,它既是會計學的一個分支,又要求把會計的基本理論和研究方法運用于保險公司,核算和監督保險公司的各項經濟活動。這就要求這一會計規則必須充分兼顧到保險行業的屬性,以保險屬性與特點為基礎來發展和完善保險會計理論。
保險業適用特殊會計規則的原因有多個方面,從保險行業的特殊性看主要分為三個原因,即保險行業宏觀意義、保險產品的無形性和未知性以及保險運營資金鏈的反向性。首先,保險業顧名思義就是通過轉移公眾的風險從而自己承擔風險并且通過大量風險的集合內部消化和平衡風險。因此它具有很強的社會意義,公司運營的好壞直接影響著公眾的利益和社會的穩定,如果保險公司破產或者倒閉,負面影響將使廣大被保險人利益和社會公眾利益受到損害,帶來社會福利損失和影響社會穩定。普通企業會計制度無法保證保險公司保持應有的償付能力。
保險行業會計準則范文2
一、公認會計準則與法定會計準則的主要差異
1.服務對象和目的差異
公認會計準則適用于一切企業以及非特定的會計信息使用者,其目的是滿足這些會計信息使用者決策的需要。法定會計準則更注重從法律的觀點來評價保險公司的財務狀況,其財務報告的目標著重于對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的檢測。
公認會計準則為兼顧不同會計信息使用者各方面的要求,它只能在對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和現金流量表之間取得一個平衡,任何一張報表都不能偏廢。法定會計準則著重于償付能力監管。償付能力是企業財務狀況的一個方面,法定會計準則服務的對象與目的決定了它對資產負債表和現金流量表的側重。只要保險企業具有償付能力,保險監管部門并不是那么關心保險企業當期是否盈利,利潤表在法定會計體系中只能居于從屬地位。
2.風險認識的差異
不同的會計信息使用者對財務信息的要求和關心的重點不同,這些要求與關注點有些是交迭的,有些則是不相容的。為了能夠兼顧這些要求,公認會計準則在對待風險時只能在總體上保持不偏不倚的特性。保險監管機構運用法定會計準則主要是保證保險公司具有足夠的償付能力,因此為了使保險公司的財務狀況在進行債務償付時有一個足額的緩沖,同時也為了使保險監管機構更好地免除監管責任,在不必考慮其他信息使用者的前提下,保險監管機構在制定法定會計準則時往往會采取一種十分穩健的態度。
由于公認會計準則與法定會計準則對待風險態度的不同,對于資產、負債、收入與成本等會計要素的確認、計量與披露二者之間往往會有較大的差異。就結果而論,可以簡要地歸納為以下幾點:法定會計準則下所確認的資產較公認會計準則下所確認的資產小,法定會計準則下所確認的負債較公認會計準則下所確認的負債大,相應地,法定會計準則下所確認的所有者權益較公認會計準則下所確認的所有者權益小。
3.會計假設差異
我國《企業會計準則》第五條規定:“會計核算應當以企業持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為前提?!倍kU法定會計準則是以“清算假設”為基礎,即假設保險公司出于可能的各種原因停止銷售新保單,兌付所有現有保單責任,監管機關要保證保險公司在“清算假設”的前提下具備足夠的償付能力主要是基于以下兩點考慮:
第一,有些資產項目在實際清算時,是不具備償付能力或清算價值的,例如遞延資產、預付費用或清算價值極低的小型辦公設備、家具等。
第二,在公認會計準則的持續經營假設及其他基本假設下編制的財務報表,與真實情況可能會有一定差異。
保險公司的資產尤其是大量的金融資產是否真實存在、實際價值是否低于賬面價值常常受到質疑。法定會計準則為確保保單持有人權益未來能夠得到足夠的償付,必須對保險公司資產負債表的內容予以保守、謹慎地評估。因此,法定會計準則拋開持續經營假設,將保險公司暫時視為處于“清算狀態”而對資產和負債狀況予以評估,由此來判斷保險公司是否具有清償現有負債的能力。
4.會計基礎的差異
會計的計價基礎一般有權責發生制和收付實現制兩種。保險企業在公認會計準則下應采用權責發生制作為會計基礎。而法定會計準則采用混合會計基礎,即平時采用收付實現制,年末采取權責發生制進行決算。其原因如下:
其一,保險公司一般以現金為交易工具,且一般要到保險公司收到保費后保險合同才生效,相應地保費只有在實際收到時才能予以確認。
其二,對保險責任準備金的計提,要運用很深的精算知識,普通的會計人員不可能也不必要掌握,因此,保險公司平時不可能對每張保單進行詳細的計算、記錄,只有到年末時,通過精算師的計算后才予以記賬。
二、建立保險會計準則的必要性
國外對保險行業的規范一般形成了兩套準則,即公認會計準則(GAAP)與法定會計準則(SAP)。而我國對保險行業的會計規范從1993年頒布的《保險企業會計制度》,到1995年頒并實施的《保險法》以及1999年又頒布了《保險公司會計制度》,但至今仍未出臺一套針對保險行業的具體會計準則。因此,建立我國保險會計準則已刻不容緩。
1.中國保險業在經歷保險市場高速發展時期的過程中,償付能力不足的問題日益暴露
雖然,我國《保險法》和《保險管理暫行規定》對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作了規定,但沒有有效的監管措施,造成有法不依。同時以上法規有些過于陳舊,沒有考慮保險業隨著我國資本市場的完善與保險市場競爭的加劇,使得其保守與穩健程度無法與我國當前保險業所面臨的經營風險相配比。因此制定并實施保險會計準則一方面有助于落實以上法規并實現跟蹤管理,另一方面有助于彌補兩法規的不足。
2.隨著我國保險市場的發展,股份制上市保險公司必將越來越多
上市公司的財務報表必須根據公認會計準則編制,這樣有利于不同投資者相互比較。但是保險公司應具備不同于一般行業的償付能力,而有一部分償付能力則是股東權益,這就存在分配經營利潤與保證保險公司償付能力之間的矛盾。為了保證保險公司利潤不被過度分配以維護償付能力,就有必要制定保險會計準則。
3.順應國際保險服務自由化和一體化的需要
隨著我國加入WTO,外資保險公司紛紛涌入,我國國際保險市場逐步接軌,也就客觀上要求我國保險的監管水平與做法必須擁有一套完善的、操作性強的保險行業會計準則與之配合,這才能管好外資保險公司,也才能使我國保險業穩步地與國際接軌。
三、保險會計運行模式構建
1.主輔相成模式
在主輔相成模式下,會計核算日常按公認會計準則運行,只在會計期末按法定會計準則對按公認會計準則核算的結果做出一些調整以填制特定的監管報表,或附加保險監管方面更詳細的特殊會計要求或精算指南等。也就是以公認會計準則為主,以法定會計準則為輔。運行主輔相成模式的國家有美國。
2.合二為一模式
合二為一的模式是按照公認會計準則和法定會計準則的要求制定不同于非保險企業所采用的會計政策,形成一套特有的會計準則。如日本等國。
3.二者并行模式
即保險監管者規定了一系列不同于公認會計準則的保險法定會計準則,企業在實際操作與會計運行系統中采取二者并行的方式。如巴西等國。
四、監管當局的任務
1.保險會計準則是專屬于保險業的會計規范,因此需體現出保險業的行業特征
其基本特征有經營對象的無形性,償還金額與對象的不確定性,技術要求的復雜性以及廣泛的社會性等。為了使這些特征在保險企業的會計核算與財務報告中體現出來,一方面,借鑒先進國家的經驗,避免重蹈他們的覆轍;另一方面,我們要立足于本國國情,加強具有中國特色的會計理論研究,以指導具體會計準則的制定。
2.保險會計準則的制定需要精算師的參與才能完成
保險會計核算對象的保費收入、保險成本、責任準備金以及利潤等,都與保險精算密切相關。尤其是責任準備金,其大小將直接影響公司的財務狀況與經營成果,而這最具技術性也最為關鍵的部分卻受制于精算。因此,建立保險會計準則需重視精算在保險會計中的地位與作用。
3.加強相關法規的健全
保險行業會計準則范文3
[關鍵詞]新會計準則;保險會計;發展;問題;措施
[中圖分類號]F275[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5-6432(2014)47-0147-02
1保險會計及會計準則的基本認知
保險會計從本質上而言屬于行業會計的類型,其以保險相關業務作為會計服務的主體。保險其本身具備一定的特殊性,多以意外事故所引起的人身傷亡及財產損失為保險業務,通過保險基金實現救濟的一種方式。從當前保險行業的發展來看,保險會計所針對的主要對象為保險資金的流動狀況及特定價值的保險業務。保險會計與普通企業會計存在著一定差異,其特點表現為:保險會計在執行年終決算時,更為側重對企業負債情況的估算,其保險利潤計算方式存在著一定特殊性,側重末了責任準備金提取等問題。
會計準則屬于為規范會計行業行為,統一會計行業標準,實現會計行業規范化與秩序化的共同準則,是確保行業會計信息質量的重要保障。一般將2007年實施的新會計準則稱之為新會計準則,在該新會計準則中,包含了投資性房地產、股權投資等38個內容,其中第25號原保險合同規范與第26號再保險合同條款與保險行業之間相關。
2新會計準則下我國保險會計所具備的特征認知新會計準則中,與保險會計具備直接關聯的為《企業會計準則――原保險合同》與《企業會計準則――再保險合同》兩個部分,尤其《企業會計準則――原保險合同》,在該準則中對確定與計量原保險合同給出了原則性規定。在規范之中對一些專業術語及概念引入并給出了具體的解釋,如金融資產分類、公允價值與準備金充足性等,在準則之中,對準備金的充足性給與了格外強調,以確保投保人的實際利益。在新會計準則下,我國保險會計其處理的特征主要表現為:
2.1明確界定保險合同并將其納入到規范之中
與新會計準則之前的會計準則相對比而言,新會計準則改變了傳統的對保險合同的模糊解釋與模糊界定,給出了明確界定與認知,將保險合同的保險人與投保人之間的權利與義務關系給出了明確界定,并將保險合同劃分為原保險合同與再保險合同兩種類型,將具備保險風險的保險合同視為規范內容的主體。此外,新會計準則條件下,其參考選擇國際通用的準則,從而避免了歸類標準與保險風險判斷不明等問題。在傳統會計準則條件下,保險公司作為保險會計的主體,而在新會計準則下,保險會計的主體發生了變更,由最初的保險公司轉變為保險合同,其主體變更符合我國金融行業發展的實際。在保險合同中,保險風險屬于重要內容,其余保費相關聯,將保費與保險風險進行結合并計入到會計核算后,能夠確保保險公司其利潤計算更貼合實際水平,從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利潤虛增所帶來的風險問題。
2.2執行準備金充足性測試,充分保障投保人權益
受多種風險影響,保險公司活動多具備謹慎性,要求保險公司進行準備充足性測試,以確保保單受益人在給付時能夠給與足夠的權益金額,以確保保單受益者實際權益。
此外,在新會計準則下,對保險公司業績衡量的標準呈現出多層次化,避免了保費收入的唯一性,其本身科學性更為突出,更加符合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的保險公司的發展實際。
3新會計準則下我國保險會計存在的現實性問題在新會計標準實施后,我國保險會計與國際標準逐漸走向趨同,然而受國內環境與制度等方面的制約,我國保險會計仍與國際保險會計制度之間仍存在著一定差異,存在著一些現實性問題,主要表現為:第一,當前我國保險會計缺乏重大保險風險測試,缺乏對混合保險風險執行分拆行為。選擇人壽保險作為例子,如于2011年,人壽A股保費收入比H股高出9%以上,存在這種現象的重要原因在于保險合同之中存在著一定的計量原則差異,其差異則表現為是否進行過重大保險測試與分拆混合風險、合同風險;第二,缺乏對保單取得的成本核算遞延會計處理。保單取得成本,指的是保險公司主體為獲取其保險合同所投入或支出的費用,或保險公司與客戶續保所存在的費用,主要表現形式為手續費與傭金等。一般而言,針對其保單取得成本,多采取遞延匹配法與費用化法進行處理,采取不同的處理方式,其所獲得的會計匹配效果存在著不同。新會計準則認為,保單取得成本應作為費用計入到當期損益之中,這種規定容易引起表象的新業務虧損問題;第三,在進行準備金精算方法較為保守。因法定精算準備金原則過于保守,其在保險公司公允價值體現上,則存在著不利問題,在面對高低利率保單時,保險公司均會承受一定的保險金財務危機問題。按照新會計準則來說,其保單評估利率對于高利率保單而言為7.5%。如市場利率高于其標準,則會對保險公司利損差帶來一種遮蓋,無法表現其真實狀況,如市場利率低于其標準則可能會引起支付危機。基于低利率而言,則會引起利潤下滑問題,甚至其利潤會與業務之間成反比關系,不利于保險業務的長期發展。
4新會計準則下我國保險會計發展的應對措施探究為實現保險會計的有效健康發展,基于新會計準則,需要采取積極的應對舉措,具體其突破路徑表現為以下方面:
4.1在保單取得成本處理時采取遞延會計處理方式
在保險會計領域,處理保單取得成本時,多存在著費用化方法與遞延法兩種方式,其方法選擇結果不同,存在著較大爭議。按照國外會計準則及應用實際來看,在保單取得成本處理中選擇應用遞延法進行會計處理,其對于避免出現“新業務虧損”問題效果較好。遞延會計處理重視成本分攤,能夠更好地將保險公司的盈利狀況進行表現。
4.2對保險費用的具體概念及內容進行明確
為切實加強對受益人與投資者權益的保護,避免保險公司通過模糊的概念對相關利益者進行錯誤引導,如“規模保費”等,為此,應對保險費用等相關概念及內容給予明確,如保險公司在財務報告之中,基于企業市場占有率等問題給出規模保費予以說明,則可能會誤導外部應用者。為此,在新會計準則下,發展保險會計應明確其保險概念及內容。
4.3細化準備金估算原則
在新會計準則中,其對準備金方面的規定仍存在著一定模糊性,因缺乏統一規范,在具體保險公司運行過程中,其對準備金金額的估計均存在著一定自主空間,從而導致不同保險公司之間,其財務報表無法進行有效對比,導致投保人與投資者難以應用。為此,應在新會計標準的基礎上,對保險行業準備金計算進行細化,盡量統一準備金計算標準與規范,降低不規范操作。
5結論
為規范和推進保險行業穩健發展,我國實施了新會計準則,在基本認知保險會計及會計準則的基礎上,探討了新會計準備澤下我國保險會計所具備的特征與其存在的基本問題。保險會計缺乏重大保險風險測試、缺乏對保單取得的成本核算遞延會計處理、準備金精算方法較為保守等屬于當前保險會計所面臨的重要問題,基于此,提出在保單取得成本處理時采取遞延會計處理方式、對保險費用的具體概念及內容進行明確與細化準備金估算原則等措施,切實保障我國保險會計效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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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行業會計準則范文4
關鍵詞:會計準則;國際趨同;中國特色
1適應經濟發展的需要
在過去的20年里,中國的經濟發展和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為適應經濟發展的需要,中國也進行了一系列的會計改革。曲曉輝教授曾經將我國會計改革分為三個階段:借鑒國際慣例的發展階段(1979-1992年,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為代表);較為廣泛地借鑒國際慣例階段(1992-1997年,以《股份制試點企業會計制度》、兩則、兩制的和實施為代表);全面借鑒國際慣例階段(1997-2005年,以一系列的具體會計準則的為代表)。而本次新會計準則的出臺,可以理解成我國的會計準則改革已經進入了與國際全面趨同的第四個階段。39項企業會計準則的正式,標志著我國已經初步完成新企業會計準則體系的制定任務,成為我國會計發展史上一個重要的里程碑。
一個國家不同時期的經濟發展水平的變化,會不斷地對會計準則提出新的要求。與此同時,經濟活動的日趨復雜和管理要求的不斷提高,又為會計準則充實新的內容。
2體系完整,結構合理
新會計準則分基本準則和具體準則兩個層次,形成一個完整的會計體系。其中基本準則在整個準則體系中起到統馭的作用。一方面,它是“準則的準則”,指導具體會計準則的制定;另一方面,當出現新的業務,具體會計準則暫未涵蓋時,應當按照基本準則所確立的原則進行會計處理。具體準則按其所規范的內容分為三大類:(1)各類企業或者絕大多數企業都通用的會計交易和事項的確認和計量準則,如固定資產、存貨、收入等;(2)通用的財務報告和披露準則,如財務報表列報、現金流量表、關聯方披露等;(3)特殊行業的處理準則,如保險行業、石油天然氣、農業等。新會計準則填補了此前的制度空白,規范了“企業合并”和“合并財務報表”等重要會計事項。同時新會計準則提出了很多新概念,比如金融工具、投資性房地產和股份支付等。衍生金融工具也不再僅僅作為表外披露項目。針對保險行業的“原保險合同”和“再保險合同”準則、針對油氣開發行業的“石油天然氣開發”和針對農業的“生物資產”都將極大地滿足該行業的發展對會計準則的需求。
3最大程度的國際趨同
新準則很大程度上體現了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趨同。新的準則和修訂的準則絕大多數都參照了相應的國際準則,并采用了與其基本一致的原則和處理方法。比較突出的例子是新的“所得稅”的準則。以往企業一般都會采用應付稅款法,按照當期應交所得稅確認為當期所得稅費用。而新準則與國際準則一致,要求企業采用資產負債表負債法,確認遞延稅款。其它的例子還包括對于金融工具(包括某些投資)也采用了與國際準則相一致的分類和計量方法等。因此,與以往相比,按照新會計準則編制的財務報表將與按照國際準則編制的財務報表更為接近,差異進一步減少。海外的投資者和報表使用者將更容易讀懂中國企業的財務報表,而中國企業海外上市和融資時重編財務報表的成本也將大大減少。
4謹慎的趨同,有中國特色的趨同
保險行業會計準則范文5
一、保險業順周期效應分析
根據金融穩定理事會(FinancialStabilityBoard,FSB)的定義,順周期效應指金融部門與實體部門之間的一種相互強化的正向反饋機制。這種機制可放大金融市場波動,從而導致金融體系的不穩定性。這一定義是目前銀行業普通接受的順周期效應的經典定義。然而保險業與銀行業在業務模式、風險特征、資產負債表結構上存在極大的差異,同時在對金融體系和實體經濟的影響程度上,保險業也遠低于銀行業。在周期變動中,保險公司更多地是被動接受影響,而非主動施加影響。基于這一特點,保險業順周期效應,是指保險業經濟變量隨周期變量的波動所呈現出的相互強化和單向增強的反饋機制。上述定義與目前普遍接受的定義相比,增加了“單向增強”的概念。單向增強,是指某一經濟變量與保險業變量存在相關關系,在一定情形下,該相關關系進一步得到強化,從而加劇了保險變量或經濟變量的波動。之所以在定義中強調“單向增強”,主要考慮是保險行業被動接受周期變量影響的情況更多。雖然是被動承受,但如果長期持續,保險行業的風險穩定器功能將極大削弱,從長期看還將對金融體系和經濟的穩定發展產生影響。形成保險業順周期效應的既有內部因素,也有外部因素。外部因素通過加之于內部因素,進一步加劇順周期效應。
(一)保險公司內部因素1.承保風險(1)定價風險。經濟下行期,受可支配收入減少的影響,企業或個人傾向于減少保費支出。為保持市場份額,保險公司需要設計或銷售迎合市場需求的保險產品。為此,保險公司可以在承保范圍不變的情況下,降低保費價格,從而以較低的保費收入,承擔了超額的風險。保險公司在短期內獲得保費,實現收益,而長期將出現虧損。該現象即為產品定價中潛在的承保盈利受經濟周期波動而單向增強的順周期效應。(2)賠付風險。經濟下行期,企業或個人出于轉嫁成本的考慮,可能改變對于理賠的態度,甚至出現虛假理賠。如果保險公司未能堅持嚴格的核保核賠,賠付成本將有所上升,從而加劇保險公司的虧損。該現象即為賠付環節潛在的盈利狀況受經濟周期波動而單向增強的順周期效應。2.利率風險經濟下行期,保險公司可能同時承受會計報表準備金上升和投資收益下降的雙重風險。為了保持利潤穩定,個別保險公司傾向于選擇長期均衡的投資收益率作為分紅險折現率(傳統險準備金評估利率受到會計準則約束,采用市場無風險利率加一定幅度利差)。與負債折現率較為穩定相比,與之匹配的投資資產,則受市場利率影響,呈現較大的短期波動,且投資收益的降幅亦大于準備金的降幅,從而使得保險公司的利潤和可用資本,與資本市場呈現出單向增強的順周期效應。3.信用風險經濟下行期,企業的違約風險上升。為避免損失,保險公司會減少對企業債券的投資,甚至拋售企業債券,從而使得企業發行債券的成本增加,財務壓力加大,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企業違約概率,促使經濟進一步下行,由此產生了保險投資與經濟周期相互強化的順周期效應。4.權益價格風險經濟下行期,股票和基金等權益類資產價格出現下跌,投資型險種的投資收益率下降,客戶或減少購買,或提出退保,從而導致保險公司的新增可運用資金減少,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資本市場的資金供給,促使資本市場進一步下跌。該現象即為投資環節潛在的投資收益與資本市場周期之間呈現出單向增強的順周期效應。
(二)監管制度的外部因素1.公允價值計量現行企業會計準則要求對保險公司交易類及可供出售類資產按公允價值計量。公允價值雖然可以及時反映市場變化產生的收益及損失,但從經濟周期角度看,公允價值會計準則的運用助長了經濟的周期性波動。首先,公允價值會計準則的運用在經濟周期的特殊階段或臨界點具有顯著的放大作用,使得保險公司資產負債表擴張與收縮速度明顯加快,增強了保險體系的順周期性。其次,公允價值會計準則增強了保險公司資產及負債的波動性,因交易類資產和可供出售類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分別計入損益及所有者權益,使得保險公司收益及資本的波動性增加[1]。該因素的影響之大,由2011—2012年中國保險業大規模資本補充可見一斑。2.準備金準則現行企業會計準則對保險公司準備金計提的要求具有順周期性。其中,保險公司只能以實際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而不以未發生的事項為依據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以防止人為調整資產負債表或操縱利潤。這就導致保險公司準備金計提具有明顯的滯后性和順周期性。在經濟繁榮時期,保險業經營風險下降,損失率降低,保險費率水平低,理賠損失估計不足,造成準備金計提不足,利潤增加,推動其進一步擴大業務規模;在經濟衰退期,保險業經營風險增加,損失金額遠超預期,準備金計提額度增加,公司利潤下降,保險公司謹慎經營,業務出現縮減[2]。3.償付能力監管規則以風險為基礎的償付能力監管已成為當今國際保險監管的發展趨勢,在全球得到了廣泛推廣與應用。歐洲償付能力Ⅱ的核心指標之一是用于抵御不可預期風險的償付能力資本要求(SolvencyCapitalRequirement,簡稱SCR)。但SCR與風險敏感性正相關,風險敏感性越高,資本的順周期性越強[3]。中國償二代體系剛剛公布,該體系以風險為導向,兼顧價值??闪炕碗y以量化風險均通過模型進行資本計算。因此,新的監管規則本身具有一定的資本順周期性。4.保險費率市場化改革隨著全面深化保險費率政策改革推進,預定利率的順周期效應也將逐步顯現。隨著預定利率管制放松,當經濟高速增長時,資本市場上股票、債券的投資收益提高,保險公司傾向于使用較高的預定利率假設,調低產品定價,通過投資收益彌補承保虧損,以低價格獲取市場份額。而當經濟發展減速時,實際收益無法滿足收益率假設,保險公司無法按照約定金額進行賠付,從而產生了利差損風險。放松管制的預定利率與投資收益周期波動性之間的矛盾,使得經濟上行期的預定利率風險有可能逐步積累,并在經濟下行期集中釋放,進而使得保險公司的盈利與經濟周期呈單向增強的順周期效應。
二、償付能力監管框架下的順周期效應
2015年中國償付能力監管進行新舊規則并行。償二代體系設計在以下幾個方面存在順周期效應:
(一)監管規則第1號規定,實際資本的評估遵循企業會計準則的確認、計量原則即大部分資產評估以賬面價值作為認可價值,負債評估除保險合同負債和資本性負債外,也以賬面價值作為認可價值。資產和負債的風險通過賬面價值保留在了實際資本中,當外部市場發生較大波動時,投資資產的賬面價值尤其公允價值隨之波動,進而導致實際資本同向變動,使得保險公司的可用資本與資本市場建立了順周期機制。
(二)監管規則第3號規定,壽險合同未到期責任準備金由最優估計準備金加風險邊際組成計算最優估計準備金是基于當前的可觀察信息和現實假設,使用期望無風險收益率曲線獲得的未來現金流的預期現值。此時,無風險收益率便成為評估負債的重要參數。金融危機時期,為緩解嚴重的流動性短缺,中央銀行向金融市場注入大量資金,大幅降低無風險利率水平,導致準備金驟然升高,嚴重壓縮了保險公司,特別是具有長期負債的壽險公司的利潤空間,造成償付能力下降,迫使其面臨順周期威脅。償二代為了平滑會計準則規定的即期國債收益率曲線波動對保險負債的沖擊,采用750天移動平均國債收益率曲線加終極利率作為折現率,該思路一定程度上緩解了負債波動,但由于保險公司準備金負債規模較大,因此當利率下行時,資產的增加無法抵消負債的上升,保險公司的可用資本減少。
(三)監管規則第7號規定,壽險公司的利率風險計算采用不利情景下凈資產變動與0取大,即等于基本情景凈資產與利率上行或下行時的凈資產差額其中資產價值評估采用即期利率曲線,負債評估采用750天移動平均國債收益率曲線,且資產久期小于負債久期。當利率下行時,資產的增加無法抵消負債的上升,凈資產較基本情景減小,利率風險最低資本等于凈資產變動。利率降幅越大,則利率風險最低資本越高,償付能力充足率水平越低。如果處于利率的下行期,則監管制度將刺激保險公司多配長期債券,降低長期債券的收益率,促使利率繼續下行,從而加劇了順周期效應。
(四)監管規則第8號規定,有確定交易對手且以攤余成本或歷史成本計價的債權資產應計算交易對手違約風險信用風險資本計算根據資產評級或交易對手評級。當經濟下行、企業違約風險上升時,企業債券的信用評級將下降。在償二代體系下,企業債券的資本占用與信用評級結果掛鉤,信用評級下降使得持有企業債券的資本占用上升,從而降低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充足率,在資本壓力下保險公司可能進一步減少對企業債券的投資,甚至拋售企業債券,從而增加了企業債券的發行成本,促使經濟進一步惡化。因此,與信用評級掛鉤的監管資本將與經濟周期呈現單向增強的順周期效應。
三、中國保險業逆周期監管目的、原則及政策建議
償二代在市場風險規則中考慮了股票和投資性房地產資本計算的逆周期調整因子,但對于以風險防范為首要目標的償付能力監管體系來說,個別產品的逆周期調整因子可以平滑短期波動的人為干擾,但對減緩順周期效應的作用較為有限。償付能力逆周期監管要從整個經濟環境、保險業特點、發展階段等宏觀層面進行系統考慮,定立明確的監管目標,并根據外部環境和內在相關性變化進行動態調整。
(一)目標相比銀行業,保險業的周期特征較為復雜,利率周期、股票市場周期和經濟周期的共同影響,加大了逆周期監管的復雜性。保險業的資產方和負債方同時受周期變量的影響,雙方的變動方向和程度都可能不同,因此,保險業逆周期監管落實在資本上更為適宜,相應地其監管難度較銀行業更大。在周期變化的過程中,保險行業更多地是作為風險的承受者,而非風險的傳遞者。因此,保險業的逆周期監管有別于銀行業,關注點應更多地放在減緩周期變動對于行業的沖擊,避免過度承受系統性風險。基于保險業的特殊性,保險行業的逆周期監管目標為:緩解保險行業的資本所呈現的順利率周期、股票市場周期和經濟周期的效應,減少因資本不足而產生的系統性風險,增強保險行業乃至整個金融體系的穩定性。
(二)原則1.要統籌考慮多周期影響,正確處理逆周期與防風險的關系由于保險行業受多周期交互影響,因此,逆周期監管的前提是對于影響保險業的周期有較為深入和全面的認識,提高對于周期變動規律的把握和預測能力,在此基礎上,才能正確處理好逆周期監管與防風險的關系。2.要加強與宏觀經濟政策的協調考慮保險行業在更多情況下作為風險的被動承受者,受宏觀經濟和金融政策的影響極大,因此,在實施逆周期監管時,保險業監管部門必須加強與宏觀經濟管理部門的協作,加強政策協調,避免金融失衡在保險行業的擴大。3.要基于中國保險行業的現階段特點目前中國的保險行業仍處于快速發展期。與國外發達保險市場相比,受周期變量和監管政策波動的影響極大,而受行業內運行規律的影響較小,因此逆周期監管的方向需要充分考慮國情,關注宏觀經濟的影響。
保險行業會計準則范文6
今后如何深化改革?財政部尚未提出明確計劃。2007年5月31日FASB主席Robert H. Herz發表了一次講話,其主要觀點是為了實行以原則為基礎、目標為導向的會計準則制定方式,必須解決美國會計準則的復雜化問題。他認為使美國會計復雜化,主要原因之一是不斷增加的行業會計指南。在美國,由于強調行業的特殊性,增加了許多行業會計指南(行業可以越分越細),因而改變了會計人員專業判斷的重點。重點本應是報告交易與事項的經濟實質,而現在重點卻放在選擇應用哪個行業指南上面了。他認為這種傾向,既不符合Sarbance-oxley act of 2002,也與IFRSS的趨同背道而馳。
因此,我想到我國是否需要行業會計指南?現在無論準則制定機構還是會計實務界尚無此種設想,但不排除今后設想制定行業會計指南的可能性。
我國并未提出以原則為基礎制定會計準則體系的方式。現在的企業會計準則已與IFRSS基本趨同。趨同不等于一致,任何國家的會計準則都要立足于本國的國情,服務于各國的經濟制度與經濟體制,因此,建立中國特色的會計準則必定是我們的目標。
現行企業會計準則主要用于上市公司。只是鼓勵其他大中型企業采用。我國還有大量的小型企業,再聯想到我國會計人員總體素質不高,現行企業會計準則運用于各行各業,要保證他們能判斷并報告交易的經濟實質,難度可能較大。
在這個意義上制定行業會計指南,作為企業會計準則的補充,可能符合中國國情。對我國來說,不是財務會計與報告過于復雜化的問題,而是會計準則若過于原則而難于操作會使不同行業的財務報告喪失真實性(如實反映)與透明度的問題。
作者簡介:
我國著名會計學家,廈門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會計學會顧問,財政部會計準則委員會委員兼會計理論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60年代創建了“會計對象是資金運動(價值運動)”的理論,被稱為資金運動學派;與李儒訓合作的《社會主義經濟核算與經濟效果》是中國第一本經濟核算理論和經濟效果計量方面的統編教材;1981年提出“會計信息系統”的綜合思想體系,引起了學術界的普遍關注。
2006年,我國出臺企業會計準則體系(包括1個基本準則和38個具體準則),隨后又頒發了與之配套的“指南”與“講解”并了解釋公告。這一套完整的會計規范從2007年1月1日實施以來,在一年三個月中,總的來看,風平浪靜,相當順利成功,這應當成為我國企業會計規范史上取得重大進展的里程碑,它對于服務于我國改革開放大局,促進和維護市場經濟(特別是證券市場)的發展,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IFRSs)基本趨同,都有重要意義。
接下來,我國企業會計改革如何深化?還應當考慮哪些問題?我想提一孔之見,供會計界的同志們討論。
從宏觀方面看,第一,會計,主要指財務會計和報告,是國際商業語言,這是沒有爭議的,我國的企業會計準則力求與IFRSs趨同,不僅是經濟全球化的需要,也是財務會計的本質所決定的。但“趨同”(convergence)不等于“一致”(consistency)。會計準則是在現代企業兩權分離條件下由于企業內部和外部存在著信息不對稱而進行的制度安排。人們經常說它具有經濟后果,那就是說它既涉及企業經理層(人)與投資人(委托人)之間的利益沖突,也涉及國家、市場與企業之間的權益均衡。只要國家存在,一切代表國家與利益的法規(包括會計準則)就不可能不反映自己的國情和特點。即使經濟全球化,也不能導致會計準則一體化?,F在,雖有國際財務報告準則,但并沒有代替更談不上消滅各國的本國會計準則。不到“國家消亡,世界大同”,恐怕不會形成單一的全球公認會計原則。趨同是潮流,但妨礙趨同的世界各國千差萬別的政治、經濟環境將長期存在。
我國是社會主義國家,我國實行的經濟體制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這是中國特色的經濟模式,怎樣建立既與中國經濟模式相適應又與國際會計慣例趨同的中國特色的企業會計準則?可能是我們需要探討的既有深遠理論意義,又有重要現實意義的會計改革問題。我國新會計準則的特點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具有中國特色;二是已與IFRSs基本趨同,應當說已經取得了初步的成功。但是目前還很少有人在這兩方面進行細致地分析。
第二,現在的企業會計準則主要適用于上市公司和其他大中型企業(后者只是鼓勵使用),而我國還有許多小型企業。適用小型企業的會計規范應當著重考慮中國特色(例如會計人員素質不高,必須簡便易行等等),這可能是沒有爭議的。
從微觀方面看,我國企業會計準則體系現已有了準則、指南、講解和解釋,可能有人設想,是否再按行業特點,增加一些行業指南如AICPA的審計與會計行業指南?
關于增加特殊行業會計與報告(Specialized Industry Accounting and Reporting)問題,這是美國FASB很關心的問題??偟膩碚f,他們是反對的,IASB也不同意這樣做。因為這同以原則為基礎、以目標為導向來制定會計準則的要求背道而馳。美國FASB主席Robert H. Herz(赫爾茨)在2007年5月31日的一次講話中提出如下意見:
按照美國Sarbances-oxley Act of 2002的規定,同時也是SEC和IASB的要求與期望,美國今后制定會計準則應當以原則為基礎并以目標為導向。
現在美國會計準則(GAAP)的制定方式基本上是以規則為基礎的,SEC工作人員的研究報告(對“法案”108節第4小節的研究)中已指出美國現行會計準則存在的缺點:
(1)許多范圍例外;
(2)不提準則的目標;
(3)大量的范圍例外導致大量的內部不一致的指南;
(4)不考慮交易和事項的經濟實質而是利用一些形式如界線檢驗[percentage tests (bright-lines)]。
除上列問題外,Herz更關注由于范圍例外造成許多特殊行業會計與報告(Specialized Industry Accounting and Reporting),其后果是使美國的GAAP和SEC的規則增加了不必要的信息容量,增加了會計與報告的復雜性(complexity)。在美國,很多領域具有特殊會計指南(Specific Accounting and Reporting Guidance),如保險、銀行、擔保銀行、經紀交易商、不動產、采礦、石油天然氣、零售、醫療等。之所以需要行業會計指南,理由是:會計與報告應當“量體裁衣”,使之符合不同行業、不同企業的特殊會計需要。
Herz認為,上述理由并不充分。他的看法是:
第一,眾多的行業指南改變了會計專業判斷的主題?,F在,美國的財務報表編制者和審計人員不是對交易實質進行判斷,而是對是否屬于或不屬于某一特殊行業或特殊交易的指南范圍作出判斷。
第二,美國擁有各種子公司或分部的大型金融公司是很多的。它們從事的業務有銀行、擔保銀行、投資行業經紀交易商、風險投資、互助基金和保險等等。對這些業務如采用不同的會計指南,則不同部門若進行相似的活動(如保險分部進行借貸業務),在會計上應如何處理?如果分別按不同行業會計指南,各子公司(或分部)的財務報告,怎么可能具有可比性和透明度?至于集團的合并財務報表,不但難以保證可比性和一致性,甚至不可能具有必備的可理解性。
例如1976年FASB曾“租賃會計”(Lease Accounting)準則,經常被使用者埋怨:它缺乏透明度(transparency)而且沒有如實表現租賃業務的經濟實質。而美國現在的租賃會計準則卻非常簡單而又明確:當出租方轉移了租賃資產所有權上實質上的所有風險和報酬,出租方就應當終止確認這項資產;與此同時,承租方應當報告一項資產和相應的負債。這就反映了融資租賃業務的經濟實質。如果租賃業務中不能轉移實質上所有的風險和報酬則視為經營租賃,這樣,承租方就不能確認資產和負債,應付租金只能確認為租金費用。
第三,行業的特殊性可以越分越細,例如保險行業顯然不同于石油天然氣生產行業,但保險行業內部還可再分人壽保險、財產保險、意外保險、再保險等等,是否需要再按這些細分的行業,把會計規范也加以細化呢?FASB不贊成這樣的做法,IASB也是如此。IASB已經發展了一份準則對保險合約采用統一的會計處理標準,而美國的會計處理尚未做到這一點。
第四,如果聯系到收入確認問題,會計學界都把它看得非常復雜。當前的美國會計實務確實是復雜。Herz在講話中透露:美國擁有200個關于收入會計處理的會計規范,在GAAP中有關收入確認就有50多種不同模式。這樣多的規范,必然重疊、沖突,存在很大差異,如何能保證財務報告關于收入和收益(反映企業財務和經營業績的信息)具有可理解性、透明度和可比性?恐怕可靠性(如實反映)也會化為烏有!
第五,特殊行業確實是存在的。FASB主席認為,政府和非盈利組織同企業相比,它才是一個真正的特殊行業,它有不同于企業的目標,不同使用者和反映不同財務活動與業績的報告。
第六,他認為,如果要發展以原則為基礎,以目標為導向的會計準則,必須解決會計準則和有關規則指南相互重疊、存在差異造成的復雜性,對于會計提供的財務信息來說,不僅要容易理解,如實反映,有相關性和可比性,切實提高透明度,而且要努力降低信息加工和使用成本。特殊行業會計指南帶來兩個阻礙以目標為導向制定會計準則的問題:
第一,現行特殊行業會計實務使得準則制訂者更難消除范圍例外(例如保險業一旦作為特殊行業,許多準則對保險合約就得安排范圍例外);
第二,特殊行業會計指南可能引起GAAP的沖突,使得會計專業人員更難選擇恰當的會計處理方法。
基于以上考慮,FASB現在與IASB正進行一些主要的聯合項目,例如概念框架項目、財務報表列報項目以及收入確認項目,以便提出一個以原則為基礎的發展平臺。應當看到,會計與報告的一個關鍵目標,是如實反映交易和事項的經濟實質。如果要做到這一點,必須要求:(1)對相似的交易和事項應當采用相似的方式進行報告;(2)對不同的交易和事項應當采用不同的方法進行報告;(3)對相似和相同的交易不能采用不同的方式進行報告。
上面所說的是美國FASB主席關于準則制定中要求縮減行業會計指南,減少會計與報告的復雜性,提高透明度,更好地體現以原則為基礎,以目標為導向的觀點。
現在回過來研究一下我國的情況。我國目前還沒有聽說要制定行業會計指南,但不排除這種可能性,例如新會計準則在去年一年,不同行業就組織了許多培訓班,而分行業組織準則的培訓,都試圖結合本行業的特點。這是無可厚非的。
因為著重反映交易的經濟實質,僅提出原則性的會計準則也會造成操作上的困難,而且,我國會計人員總體素質不高,運用原則性過強的會計準則來指導行業特殊性很強的會計與財務報告是比較困難的;要反映不同行業千差萬別的交易和事項的內在經濟實質,其難度肯定也是比較大的。